野蔷薇作文(1)
四月的某个午后,空气温润,风和日丽,困意来袭,就在这混混沌沌的困意中,我走进一段轻轻浅浅的梦里,梦里我又回到故乡,又回到少年时。
在梦里我走过一段塘埂,这条塘埂在一大一小的两个池塘之间,那条埂只有两尺宽左右,中间被走来走去的人踩的很平坦,两边则是青青的草和星星点点的野花。走过这段塘埂,跨过一条浅浅窄窄的流水沟,便是一片芦苇林。
芦苇林里常常有野兔和野鸭出没,这里面还有野鸭的窝,我曾经找到过一窝小野鸭,然后一锅端地弄回家去,结果想尽办法也没能让那些小野鸭活下去,看着这些小家伙一个接一个的在我眼前死去,我也很难过,这不是我要的结果。
戴着老花镜,显得很有学问的一位本家里的爷爷,翘着胡子对我说道:七岁八岁狗也嫌,草菅人命,荼毒生灵啊。我不知道他文屁冲天说地啥意思,只一个劲的冲他扮鬼脸,爷爷看着我叹口气,然后又慈爱的拍了拍我的头。
但我此行的目的,可不是为了找野鸭的窝,野鸭们应该感到庆幸,大可不必惊慌失措,弄得这片芦苇林鸭飞兔跳,鸡犬不宁 ,我此行是为了摘花而来,这个季节,芦苇林边上靠近水塘一侧,野蔷薇开得正是欢的时候,采摘这些小花小朵,这可不符合我这个调皮捣蛋,小纯爷们的性格啊,我有不得已的苦衷,因为我与绵儿已经冷战一个星期了,我要摘些野花哄她开心。
绵儿是我的`同桌,邻村的,她爸爸是村里的电工,上个星期的时候,我在她的书包里偷放了一只青蛙,吓得她在课堂上哇哇大哭,那哭地模样真是梨花带雨,老师在询问了原委之后,在一个叛徒的指认之下,捉住了我这个始作俑者。
老爸送我上学的时候,曾经跟老师说过这样一句话:这孩子要是调皮捣蛋不听话,给我使劲的打,耳朵只要不掉,你使劲的拧,屁股只要不变成三瓣,你使劲的打。老师没听老爸的话,他没拧我耳朵,他是老师,知道的多一些,耳朵不能拧,据说耳朵连接很多神经,拧狠了对听力和智力有影响,但我的屁股倒了血霉,虽然没变成三瓣,但上课一直都是站着的,因为屁股痛啊,不敢沾板凳。
绵儿因为这件事以后,怕我又在她的书包里放什么东西吓她,就连上厕所也把书包背着,她不理我了,我们处于冷战之中,她见着我总是撅着红嘟嘟嘴儿,橡皮也不借我用了,她的那块橡皮很香,我就喜欢闻,但不知道是什么味儿,她还在我们的课桌的中间划了一道线,这就是传说中的三八线吗?有一次我不小心越界,她就撅着嘴瞪着眼使劲推我,她推不动我,脸儿累得通红,像一个苹果,接着又用牙咬的我胳膊肘,像啃猪蹄一样。
她的牙齿以前很好看,白白的,像一排小小的贝壳,现在换牙了,门牙光荣换岗, 啃不动我的胳膊肘,倒啃的我胳膊肘痒痒的,我怕痒,只好退回三八线。
村南的那片池塘里的水变得温暖起来,一群鸭子在水里一会扑闪着翅膀游得飞快,一会又潜入水底捉鱼虾,几只白鹅很有姿态的游着,不时引吭高歌。我在池塘边的柳树下玩耍时,忽然闻到一缕香味,放眼望去,原来是对岸的野蔷薇开花了,白的,粉红的,开地正是绚烂,这香味很是熟悉,细细一想,这不是绵儿的橡皮擦的香味吗?我要是能摘点蔷薇花给她,也许我们就能和好了。如此说来,此行真是一次探险之旅,破冰之旅,和平之旅。当我把沾满鲜血的野蔷薇花瓣放进绵儿的铅笔盒时她笑了,她不知道我为了帮她摘花,被花底下的尖刺扎破了手指,还被划了几道血口子。
檐下一对燕子的呢喃,搅了我一场春梦,这一梦恍如隔世,我从梦境回到现实,我记得那年外出时,绵儿留了下来,她不愿离家,她说她不喜欢那些从城里回来的女孩子,那看似时髦靓丽的外表之下,是一颗迷失自我空虚的心,她说她喜欢家乡的田野,喜欢野蔷薇,野蔷薇只属于田野,只属于春天,不喜欢被一些有形或无形的东西所约束。
那么你就做一簇家乡的野蔷薇吧,绵儿,守着一份纯真,一个自我,于春雨中发芽,于春风里绽放,我祝福你。几年以后当我再次回到家乡,绵儿已经嫁人,有一簇蔷薇,开满她家的院墙。
在我的心里也有一簇野蔷薇,开在异乡的梦里,朵朵芬芳,瓣瓣馨香......。
野蔷薇作文(2)
“尽道春光已归去,清香犹有野蔷薇。”出自诗人金梁之的《蔷薇》。我极其喜爱那顽强、迷人的野蔷薇,它具有诗人般清丽淡雅的气质和坚强不屈的精神。野蔷薇的色彩是浪漫、味道是纷芳,而花语则是坚强。
从出生开始,家门口就有一丛野蔷薇陪伴着我。这丛野蔷薇不是人工栽培的,而是野生的,妈妈告诉我,那是坚强的象征,以后我也要向它一样,即使没有园丁的精心照料,也一样要出类拔萃。我尤其喜爱早晨的野蔷薇,早晨的它,开得正烂漫,粉白的花瓣,沁人心脾的芳香,还沾着少许露珠,显得格外娇嫩。
小学一年级,我们搬了家,我离开了野蔷薇的陪伴。
直到五年级时,一次期中考试我因为发烧没有发挥好,成绩不是很理想。虽然妈妈没有批评我,但是我自己很是懊恼,妈妈提议带我去看看野蔷薇,我直接拒绝了,那是我第一次反感野蔷薇,“你不喜欢它了!”明明是问题,妈妈却是用肯定的语气说出来。我愣了一下:“是啊,不喜欢了。”妈妈用疑问的眼光看着我。我继续说:“野蔷薇是很烂漫,但那只是在喜欢它的人眼里,但是,在路边,又有谁真正注意过它呢?”妈妈听了以后,顿了顿,说:“它是开在路边,与杂草混为一体。虽没人欣赏,但同样淡雅。它不会在意别人的冷嘲热讽、一时的失意而丢掉自信,尽自己的努力为世界增添一道美丽的风景。人亦如此,不因他人的态度而轻易放弃,看低自己,只要你的心不动摇坚强,努力的做自己,终有一日,会得到他人的肯定。”
听了妈妈这番话,我坚定的点点头,拾起丢失的自信和对野蔷薇的热爱,再次出发!
野蔷薇作文(3)
那是我一生终不能忘记的一段经历,那段日子里,野蔷薇一直对着整个春天盛开,我的笑脸也曾沉浸在与野蔷薇为伴的日子里,享受着青春独有的味道,那些日子里,我曾经守着我的爱恋,只字未提,那些日子,我曾伫立在原地,眺望着远去的故事,偷偷饮泣。
——前奏
那年我大三,面临毕业。大学的三年里,我学到了很多,学好了专业知识,学会了为人处事,曾经在那个偌大的校园里,我为我的青春谱写着每一首曲子,那时一把破木吉他便是我的全部,我曾带着它到街角唱过歌,到地铁,到每一个被人关注的地点,甚至到过别人眼中荒芜的郊外。
大二的一段故事造就了我当初的生活。那是一个明媚的春日,我和萍子相识,我们一起拿着从图书馆里借来的说,靠着校园中央的那颗大榕树,尽情地沐浴着阳光。那些书本中的故事,我们用我们轻巧纤细的手指比划着,我们一起吃晚餐,一起溜出校园逛那繁华的街市。萍子说,等到下一个春天的时候我们还会紧握着彼此的手,走完这冗长的街道,还会肩并肩走完我们的全程吗?我很轻浮地说,是啊,来年的春天,我们还是可以尽情的享受这与野蔷薇为伴的日子。我说着从身后拿出一朵野蔷薇,在她眼前晃了晃,她笑了,是那样的开心,在霓虹笼罩着的夜空里,我看到她洁白的牙齿,像她的笑容一样纯洁,美丽。
在那种幸福的时光里,我们很快便跨过了时间的怀抱,到了第二年的春初。距离毕业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在那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我开始忙碌起来,我知道要是我坚强的熬过这写日子,我就可以在大学毕业考试中崭露头角,我就可以有一个更好的未来。那时候,我曾停了电话,停了上网,我几乎与外界失去了联系,萍子是我唯一的联系,我们接触的日子也少了许多,只有每个周末,我们才会见一次面。尽管忙碌,我还是忘不了送给她一朵野蔷薇,也为每次见面我都可以看见她灿烂的微笑,看见她宿舍花瓶里干枯的野蔷薇越来越多。那曾是我感到的最幸福的事。
那是一个极其平常的晚上,我们一起去外面吃饭。吃完饭,在返回学校的路上忽然下起了大雨,我没带伞,只见萍子从包里拿出一把伞,撑在我头顶,我从裤兜里摸纸巾的时候,才记起我三天前写给母亲的信,我掏出来,它好像还没有被淋湿,一行显赫的文字标着家乡的地址。我对萍子说,我还是把这封信寄了吧,要不就淋湿了。萍子接过我手中的信封,很认真地说,谁叫我们的青春里只有一把伞呢!我们用一把伞就可以遮挡两个人的风雨,就让我去寄吧。我抬起了头,一滴雨水顺着伞边流了下来,流尽了我的眼睛,我的眼睛湿润了。萍子指着街道对面的`邮筒,看,那边有个邮筒,你在这结交的屋檐下等我,我把它塞进对面的邮筒。我点了点头,她微笑着离开了,她穿过街道的时候,裙摆在雨水中摇摆着,可就要到街道对面时,我在一声急促的刹车声中,看见了萍子倒在了地上,我拼命地冲了过去,抓着她的胳膊,使劲地摇着她,在淅淅沥沥的雨中呼唤着她的名字:萍子,萍子……可她还是没有醒来。我又看见了她手中紧握着的那封信,信中我曾这样写道:妈,三个月后,我和萍子结婚。
从那以后,我感觉自己曾经与野蔷薇为伴的日子真的已不复存在了,那些为了爱恋的努力,那些轰轰烈烈的过去,忽然在我眼前消失了。此后的每一个春天里,我都会想起那些轻浮的诺言,想起萍子,想起那些明媚的春日。四十年过去了,我还是沉浸在一个人的世界里,每当春天来临时,我总会告诉萍子,今年的野蔷薇又开了,开的那样娇艳,那样美丽,你以后都不会再那么寂寞了,因为我会陪你一辈子。这四十年里,我曾经拿着一把破木吉他四处飘荡,去过繁华的街角,地铁,还有别人眼中荒芜了的郊外。今年已经六十五岁的我,再也经不起流浪,在郊区的那片后山上,我为自己搭了一件茅草屋,门前的院子里种满了野蔷薇,我想以后的每个春天,野蔷薇都会开的,而且开得很娇艳,很纯洁,就像萍子的笑容。
我想以后我就又会迎来那些与野蔷薇为伴的日子。
野蔷薇作文(4)
世界上总会有一种事物,能让我们从人生的低谷走向巅峰。
那是一个秋天,秋风拂过,吹来一丝丝凉意。
已经进入了十月,天气渐渐变凉,我一个人走在道路上,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战。望着那被秋风扫落的一片片黄叶,心中感到一丝凄凉。就在这时,一个不经意的转头,我看见路边,一个鲜艳的黄点,那样的美丽,那样的娇柔,走近一看,原来是一朵花,一朵黄色的花。仔细一瞧,花瓣是那样的鲜艳美丽,花茎上长满了小刺,我想,这些刺,可能是它的防护武器吧!可是,令人奇怪的是,它的同胞们呢?去哪儿了?怎么就剩它一个?我带着满脑子的疑惑,回家查阅了资料。
原来那朵花是蔷薇,是一朵黄色的野蔷薇。它有着非常顽强的.生命力,就像小草那样“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别看它有一个美丽又娇小的身躯,它的内心确如钢铁般坚强。这大概就是它存活下来的原因吧!
后来,每当我走过那条道路时,这朵野蔷薇,就成为我心中的一道风景线。那次考试,我的成绩下滑跌落,我心情十分沮丧。是它,那朵野蔷薇一直鼓励着我,是它,带给我一股自信的力量,让我重振自信的心;也是它,那顽强的意志坚持不懈鼓舞着我,没有放弃努力学习;还是它,让我在失败和挫折中没有忧郁,就是它,一直鼓舞着我……十二月初的一天,我又路过那条道,那朵野蔷薇已经枯萎了。看着它,那一点点变得弱小、枯萎的身躯。我想,最终会有一天,它在田野中消失,但是它会一直留在我的心里。没关系,冬天过去,春天就会来临。我心中那朵野蔷薇,还会开出美丽的花朵。不管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他都会是我心中最美的风景线,一直鼓舞着我,直到今天,我还记得它的身影和永恒的微笑。
野蔷薇作文(5)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800字作文野蔷薇盛开的夏,欢迎阅读与收藏。
河岸边长着野蔷薇,枝繁叶茂,绿荫深浓。单瓣的花,白色,样子清纯,有盈盈淡香,飞上枝头,装饰着花间枝桠浅然清梦。
花才开好,恼人的蝉声渐渐歇了,冰镇西瓜老少咸宜,井水和河水都比自来水要凉的时候,村人便知,夏天要来了。
夏了,村里的姑娘到河边洗衣,不用杵砧,用手洗。衣物放在桶里搓起泡沫,再扬到水里漂一漂,揉几下,捞起来,拧干,晾晒,折叠。新洗的衣物,换在身上,流水、阳光与洗衣皂的味道糅合在一起,让人觉得无比贴心。就喜欢这样清爽自然的气息,一路随行。记忆里的从前,河水是清澈的,清可见底。水里有鱼,细长细长的银条儿,好像永远也长不大。竹子落影在水面,风一吹,就皱了,涟漪也乱了。而阳光,碎成耀眼的薄片,洒在林木间,闪闪烁烁,照得人睁不开眼。
妈妈有时也到河边洗衣,我跟着。脱了鞋,在沙子上走来走去,吃完一袋酸酸的三华李,便洗了手,挽起裤腿,站到水里,沙子从足下流过,酸酸痒痒的,风从指间穿过,清凉无声。许是因为河边水土好,植物都长得熙熙攘攘,知道名字的,不知道名字的,爬蔓的,寄生的,俊秀的,潦草的……满眼都是绿,郁郁葱葱。唯独野蔷薇枝头绽放着一朵朵白,冰清玉洁的白,开在夏天,养眼,养心,养静气。
我就这么看着它,隔着阳光,隔着流水,与风,两相无话。
她只当我是看什么看呆了。我指给她看不远处开着白色花的植物,问,那是谁种的?她说,野生的,风吹来它的种子,淋点雨它就生了。野生的好。我跑去摘野蔷薇,不要人应允。尽管小心翼翼,可还是扎伤了手指,没有流血,只是微微的有些痛,我回头看她,没有被她注意到,不免失落。手里捧着四五朵,如雪一样的'素白,坐在石头上,脚埋进沙子里,捡一朵最轻巧的花儿别在发上,心里喜欢到不知如何是好,全然忘了指尖刺伤的疼。花瓣一片一片摘下来,叠在手心,很轻很轻。我喜欢的许多花,都是轻的,颜色轻,香味也轻,像野蔷薇,一吹就飞散了,翩然,寂美。
这让我想起更小的时候,有一次和她去看粤剧,演的是《窦娥冤》,那个凄苦的女子被拖出去斩首,血溅在白练上面,天空忽然飘起雪,悠悠的,落得好慢,好慢。
未若柳絮因风起。时值六月,我尚不解一出戏的内涵,但分明,雪落纷纷那一瞬间,整个戏棚子都静了。他们说,那出戏演得好真。然而,六月的天怎么会下雪呢?我不明白,即便六月飘雪,那么热的天,雪也会融化,最后变成雨落下来。我想告诉她,夏日里的野蔷薇,是不会化的雪。
那个低眉洗衣的女子,专注而认真。她用手背拭去额上的水滴,捞起一件白衬衣,像捞起一段轻柔的月光,温雅,娴静。隔着光阴回看,她那时多么年轻,头发又黑又长,编了辫子,扎上红头绳,日日布衣素颜,那种美,不精致,也不隆重,但是朴实、素真,让我念念到如今。
后来我写在文中的烟火女子,身上多少有点她的影子,洗衣,做饭,种菜,煮汤,织围巾……安于平凡,又乐于平凡。她不知何谓“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但与他相亲爱,安于南方以南,一粥一饭一盏茶,亦有寻常喜乐。只是,当我开始懂得她的时候,日子老了,她也老了。
河岸边的野蔷薇散落在那年夏天,慢慢拓上苍然的底色,慢慢薄凉如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