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奇作文(精选19篇)
努力才幸福
2024-05-31 05:36:31
小学
其它

传奇作文(1)

秋天到了,枯叶也该落了。可是,枯叶“金金”可不想落到地上,它想呆在树上。为什么呢?因为它很舍不得树妈妈,不想离开她。可是它也没办法,因为北风爷爷不领情,一个劲地吹呀吹呀,只见一片接着一片的枯叶纷纷落了下来。

突然,枯叶“金金”感到自己的身体在悠悠地飘动,但它还在树妈妈的枝条上呀?又过了一段时间,它感到自己正随风飞扬,原来它早就离开树妈妈了呢。“好冷呀!”寒冷的风(虽然没到冬天)吹在枯叶“金金”身上,使它感觉快要冻死了。

它“飞”过一棵又一棵的大树,来到了青岛嘉峪关学校里,看见了许多孩子,他们低着头,好像正在寻找什么。突然,一个小男孩说:“太好了!这片叶子颜色那么好看,“斑点”也少,正好可以来做美术材料。”枯叶“金金”听了吓了一大跳,心想:美术材料?什么东西?如果我是材料他会把我怎么办?……你要知道它是一片树叶呀!对这些“东西”一无所知。正当它担心时,身上又感到有什么凉丝丝的东西,它回头一看,只见小男孩正在用水彩笔在它身上涂色呢!

紧接着小男孩“啪”地一声将它按到了纸上,枯叶“金金”吓得用手捂住了眼睛。过了一会儿,小男孩将枯叶从纸上拿了下来,“咦?”纸上怎么多了一个彩色的树叶?可是不一会儿它就反应过来了,原来是它自己呀!

它都不敢相信这是它自己,是多么美丽、漂亮。那天晚上,它做了一个美丽的梦,梦见自己穿着五颜六色的裙子,坐在宝座上……它当上了树叶王后。

第二天早上它被贴在“为此画而贡献的叶子”的板报上。从此,它成为了板报上的一片枯叶,它每天都能看到来来往往的孩子们和他们的笑脸,所以它十分开心。

这就是我写的“枯叶传奇”。


传奇作文(2)

秋天到了,叶子都变黄了。他们即将离开大树妈妈,开启全新的旅程。临走之前,大树妈妈嘱咐他们:“你们要心怀感恩和善良,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去帮助那些有困难的人。”

枯叶小弟飘到小河旁,看到一群小蚂蚁要过河。可是这里既没有船,也没有桥。枯叶小弟灵机一动,在家族微信群中发起了位置共享。他召唤弟兄们来帮小蚂蚁们。五分钟后,枯叶兄弟们利用高德地图的导航功能准确到达。于是他们齐心协力,架起了一座小桥。小蚂蚁们顺利的过河了。

他们走呀走,突然天空中下起了倾盆大雨。这时他们看见了几只七星瓢虫,正在灌木丛中躲雨。七星瓢虫们没带伞,所以枯叶兄弟们一片叠着一片搭成了一个长廊,护送着七星瓢虫们回家了。

过了一会儿,雨停了,他们看到几只小蝴蝶在大树上瑟瑟发抖。于是他们一起组成了床和棉被,让小蝴蝶在温暖的被子里甜甜的睡上一觉。

天黑了,枯叶兄弟们的旅程也结束了,他们有些疲倦的回到了家。这一天他们觉得很充实,帮助别人的感觉真的很快乐。他们回到大树妈妈的根,明年春天再回到大树妈妈的树枝上,茂盛的`开放。


传奇作文(3)

蜗牛懒散地躺在一片叶子上。太阳晒着它坚硬的壳,风风散散地落在它身上。

蜜蜂飞来了:“听说对面山上有很多漂亮的花儿哦!”

蜗牛心动了,在它脑海里,都是洁白无瑕的百合、高贵的红玫瑰、紫色的郁金香、可爱的风信子和一片片绿油油的草地······它决定试试去登山。

蜗牛把它的想法告诉了伙伴们。一个伙伴说:“什么?登山?你做白日梦啦?会死的耶!”“登山有什么啊,简单,我照样也可以!”一个伙伴大声讥笑起来。“这里过得那么舒服,干嘛要搬家呀,烦死了。”还有一个伙伴也凑热闹。“痴人说梦!”“痴心妄想吧你!”伙伴们都不相信它。

蜗牛只好自己去登山,它出发了。它勇敢的往前爬,什么也不能阻碍它。碰到大石头,它就绕路走;遇到小河,它就爬上树叶,顺水漂走。当然,有时候河水会逆向——向回家的那条路奔流,蜗牛也无能为力。它只能一步一步往前爬。在草坪上、石子路上、马路上、树干上,到处都是它的脚印。

在它心里,只想着那座五彩缤纷、生机勃勃的小山。

一路上,蜘蛛向它招手,蚂蚁劝它回家,蝴蝶笑它无能。

雨,哗啦啦地下;闪电,把天空分为两半;雷声,轰轰地吼叫着。

闪电划过天空,昆虫们都惊叫着躲了起来。只有蜗牛毫不畏缩,继续前进。“轰隆——”雷电打在一棵树上,树连根拔起,倒在蜗牛面前。蜗牛雷打不动,坚定地往前走。任由雨点噼里啪啦地打在它身上。

雨停了,蜗牛终于到了小山!可是,他一看——啊!哪有小花儿呀?只有一层雪白的霜花。像一件洁白的棉袄。这时,雪花落了下来,似乎在称赞蜗牛的“壮举”。

“哦哦!”蜗牛叫起来,“原来我爬到了冬天!”

蜗牛很高兴,它留在了小山,度过了春夏秋冬的美好时光。有时,它还站在山头上,俯视山下,看着它经过的山山水水,看着它那曾经留下的脚印。

蜗牛的伙伴们听说了,争先恐后地登山去,却没有一个能坚持到最后,只能回去,呆在老家了。

看着蜗牛们的脚印,你会发现:有十几道脚印,但只有一道是没有间断,通往小山的。沿着它走,你会看见一只蜗牛正躺在山坡上,享受着它的“回报”;沿着别的,只会通往原处,看见一群失落的蜗牛·····

小山上的蜗牛的后代,仍住在小山上。直到有一天,一只西瓜虫告诉一只小蜗牛“老家”很美······在岁月流逝中,总有一只蜗牛在不停地爬。而往往,只有这只蜗牛才是最快乐的。

蜗牛的神奇之旅,也是一个传奇。


传奇作文(4)

我是一只笨鸟,在父母的庇护下倒也安静的成长。

启程我拼着自己小命往前飞,记得父母说过:“你笨,但你可以比别人付出更多的努力来得到相同的结果。”于是,我在太阳还在睡觉的时候便出发了。飞翔在蓝蓝的天空,我相信,我不只可以做到相同,我还能做的更好。

迷途可能是想的太多了,也可能是因为自己真的是太笨了,傻乎乎的我竟然迷路了!四周是灯红酒绿,一片奢华,没有一丝原始大自然的气息。更可怜的是我被人抓了起来,放到了笼子里。我想:“不飞了,我也累了,这样也好,反正到哪里都一样。”

觉悟每天,我都在和人一般的奢华中老去,有吃有喝,我却发现,我是那么的想要回到那蓝蓝的天。笼子终不是我的家园。

逃生我在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里逃了出来,这时,我才发现我对天空是那么的眷恋。我又想起了老爸老妈,以及他们对我的期望,我想我会认清方向,我不会再让任何人失望。

结局我认准了方向,我朝着那太阳升起的地方又飞啊飞,我相信我能行,不管最后能否成功,也不管是否还会遇到坎坷,我都认准了那个方向。于是,我接着飞啊飞……

 


传奇作文(5)

话说中午又跟朋友去吃地摊。

一直喜欢坐街边吃饭那感觉,看行色匆匆的路人从身边走过,觉得特有食欲。

西环路口有个‘三锅演义’火锅城,从我们坐下开始就一直响着夸张的音乐。

终于传来一段优雅的声音,一听这歌儿有点熟悉,好像春节晚会上王菲唱过。

过后想起来叫《传奇》,不知道为啥我总感觉有点儿别扭。

也可能是意境太不协调了, 跟眼前这车水马龙有点不搭配。

记得王菲唱这歌时现场静得跟坟墓似的`,人们连魂魄都被勾走了,一曲歌罢掌声雷动。

还有更不搭配的,迎面走过来一精瘦的小老头儿,长得跟葛优他爹似的。

我掐指一算,至少有六张多了吧!

关键他经过我面前竟然摇头晃脑的 ,嘴里还大声哼着歌儿:

想你时你在天边,想你时你在眼前······

我晕!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潮人吧?

我这正喝汤呢,酸得我差点儿没吐了。

你说这现代化的小老头儿,发花痴呢大街上的?

大白天的说梦话,丫头发都快掉光了,还没停止发育啊!

也可能是触景生情了,顺便想起了哪个小老太太吧。

弄得我胃里一阵翻腾,幸好他走远了,再听他唱两句估计我非哭不可。

多煽情的一首歌啊,就这样被人糟蹋了!

我发誓从此再也不听王菲的歌了,一听肯定要想起这老头儿来,然后我还得反胃。

胃里一翻滕感觉是真饿了,冲里面大声喊了一嗓子,老板,刚那两小碗面改大碗了!

我撑死算了我!

吃着饭我还在想这茬儿:

假如我是那老头儿,我猜我一定不会唱这么煽情的歌,最起码也不能在大街上唱吧。

我觉得我要有他那般沧桑,我就唱个比较销魂的,比如《春天里》。

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请把我埋在,在这春天里······


传奇作文(6)

今天,我们班上体育课,老师让我们自由玩一节课,我们兴高采烈的说:“OH,YE!可以玩了,可以玩了!”男生一起说:“玩球,玩球!GO!GO!GO!”

我们队先发球,发了一个高球,李帅一脚给顶了回来,我乃以炼成大力神脚第五层一脚踢向他们队的`球门;吴明程已炼成神盾,一下就防住我的球了,吴明程一发球,球就不知道那去了,嘭的一声,球已经飞到我们队了;张金辉已经炼成蜻蜓点水功,嗖---嗖—嗖!抢到了球,一脚踢过去,周悦来了,快速躲过马金号的进攻,但不料一时失误,一下传到李季脚上,李季一踢,传到了韩嵩,韩嵩的脚功厉害,使了一招肉球踢,把球传给了韩明宗,好险啊,差点进了球,球员们倒吸了口凉气,屏住呼吸。

铃铃铃,下课铃响了,我们以零比零打平。队员们没有分出胜负,有些遗憾,韩嵩说,下次我们再来,队员们异口同声的说:“谁怕谁呀,来来来!”大家相互打闹起来,嘻嘻哈哈的进教室了。

我们的足球是不是踢的很有传奇色彩,在足球场上,个个都想英雄侠士!我喜欢我们的足球队!

北京通州区马驹桥五年级:赵宸翰


传奇作文(7)

巧克力们被召回了巧克力星球。

真可惜,国王派去的200亿个巧克力,如今只剩2亿个了。

一年一度的测试开始了。回来的.巧克力们必须在这里接受国王和大臣们的测试。这场测试比奥林匹克运动会还要盛大,比高考的气氛还紧张。

“下面有请一号选手比比亚上场!”

一个果仁巧克力走上了舞台。

它给国王和大臣们鞠了一圈躬。接下来,这个巧克力表演了在地球学的武功。它表演了“逃跑术”。只见它以风一般的速度从舞台上跑到了国王身边。在地球他就用这招躲避人。

大臣们鼓起掌来:“这位选手不错,可以为我们通风报信。”国王却摇摇头,说:“这将来可是要上战场的,怎么能只会逃跑呢?淘汰。”一号选手被淘汰了。

一个又一个巧克力走上了舞台,大多数又灰溜溜的下去了。

经过几轮的淘汰赛,巧克力只剩10000个了。其中,国王挑选了6个巧克力。他们分别是:马宝鱼,胡德临,胡甫才,各镇林,宋学毅,德芙,秋津。它们是“混血儿”,并且在测试中表现了非凡的才能。它们七个被费列罗称为“七狮狐将”。德芙不但貌美如花,而且具有和国王一样的血统。国王对她一见钟情。

不久后,费列罗与德芙喜结连理。全国上下举国欢庆。

五年级:丛以森


传奇作文(8)

传奇六周年

热血传奇好象已经到了六周年,而我的传奇从六年级到了高一.

传奇刚出来那会儿,很火,经常是服务器爆满,在荒野之地跑着也能看见到处都是人,真难想象人们是如何地疯狂.  我选了一个女法师,名字是个很臭很长的乱写的至今还没记下来的名字,我每天都要抽一个小时左右来练级.选女的练级有个好处就是:只要一喊,一定会有人带.原来在游戏里面,美色也是很重要的.这也是我以后玩游戏都会选女的`原因.  我很快就到了22级,穿上了魔法长袍,拿一把偃月,很威风的样子.到了这个时候,升级在我眼里变得很难,我甚至都不想再升了.级数再高,也只是能杀杀人而已.

于是我决定不再升级,转而杀人去了.

有一天我遇到了一个穿布衣拿木剑的男法师,用小火球在那儿打怪,于是我跑过去说:"喂,小子,交钱不杀."

"啊?大姐,行行好,我没钱啊,你放过我吧?"

"不行,没钱就P你了."说着我准备动手.这时这个男法师突然换了一把武器,很细很长的--血饮!

我说:"大哥,其实刚才我和你开玩笑的,我哪能抢你呢?你看,我还是走吧?"

"想走啊?那钱留下吧!我可不管你是不是女的."

哎,第一次打劫就被反噬了2000金币,真是失败.

小学那次失败的打劫经历很快过去了,到了初中,学校管得比较严,没有机会玩游戏,从此我几乎2年没玩传奇.到了初三放寒假的时候,总算是又见到了它.

那时候我每天在网吧待一下午,又是聊天又是游戏,很是忙.我新申请了一个帐号,再进去,发现人少了很多,大多数人又是在那儿挂号的,显得死气沉沉的.我急忙退了出来,从此很少玩.曾经的辉煌终究已经过去,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传奇的销声匿迹.

中考结束,玩通宵的时候,玩私服小学作文 ,虽然升级飞快,但是并没有了曾经的乐趣.也许传奇是一个传奇,无法替代.纵然消逝了辉煌,可是沙漏记得,我们曾经的时光.

我的传奇六周年.


传奇作文(9)

书包传奇

从我第一次背起书包上学算起,我已经换了三个书包了。每个书包都是因为不堪重负而败下阵来,我总盼着妈妈给我买个超级无敌大书包 ,那样我就再也不用一次次地换书包了。

一天晚上,妈妈又拿来一个新书包,她一边往里面装书,一边对我说:“这书包可厉害了……”说着又往里面塞了几本书。

第2天一早,我背起新书包出门了。书包很重,压得我的肩膀又酸又痛。我将肩膀耸了耸,顿时觉得书包变轻了许多,好像书被拿走了几本似的。我继续朝学校走去,时不时地耸耸肩,书包就变得越来越轻,我肩膀上的重量似乎消失了。

到了教室,我把书包打开,大吃一惊,不论是课本还是习题册都不见了踪影。我翻遍了整个书包,只找到一袋减肥药。“咦?难道书包吃了减肥药?”我疑惑不解,打开减肥药,发现里面有一张小卡片。拿出来一看,只见上面写满了书名:《语文》,《英语》……这些不都是今天上课所需要的.书吗?我犯傻了,手一松,卡片掉进了书包。一眨眼的功夫,那张卡片变成了一本本书,书包都快要“爆炸”了。忽然书包的盖变成滑梯伸向课桌的桌肚,紧接着那些书一本接一本地滑了进去,并自动地排齐了。

同学们看了赞不绝口,纷纷问我这书包是哪里买的。我正得意时,上课铃响了……

丁零零……铃声怎么停不下来呀?我揉了揉眼,醒了过来,啊,原来是闹钟的声音!刚才的梦实在是太奇妙了!我从床上坐起来,叹了口气,多希望梦想成真啊!


传奇作文(10)

李传奇在一分钟前还是李二狗。

一分钟前,他路过一家商场。商场里在搞促销,是啥满三千送一千之类的活动,他对于这些自然没兴趣,但是目光突然瞥到,商场前的大银幕上,有个女人在唱歌。

那嗓音,啧啧,他顿时就入了迷,心想,这娘们,唉哟,唱得比隔壁家那阿花闺女还好听啊,蛮好蛮好,不错不错。

李二狗一直站在银幕前,直到女人把歌唱完,满意地鼓起掌。跟他听隔壁阿花唱完莲花落一样鼓掌。

他突然想到自己自己进城的目的来,为了办那件听起来挺赚钱的事。这办事可得有个好名字啊,他看到那首歌的歌名,觉得那俩字蛮好蛮好,不错不错,就改成这个名吧。( )

一分钟后,李二狗变成了自我感觉不错的李传奇。

李传奇挺了挺胸,大踏步往前走去,嘴里哼起来“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啊……”。

在李传奇还是李二狗的时候,有几个人找到乡里来,是城里人。李传奇虽然是个乡下人,好歹也识货,看出他们穿的衣服料子就不一般。

“哥们打扮得都挺洋气啊,人模狗样的。”李传奇说着就要用手去摸衣服。那几个人听了这话,灵巧地侧了侧身躲开,尴尬地笑笑,脸色不大好。这一笑,李传奇的心给就融化了。

家里那婆娘自从九个月前怀孕后就经常给自己脸色看,他已经很久没看过好脸色了。李传奇赶紧迎上去,搓着手问:“几位有啥事小的可以帮帮忙吗?”。

其中看起来最富态的一位说:“城里有个差事,钱多,只要站在那里,使劲哭就行,你——”李传奇“咯噔”一下,这感情好啊,赚钱的机会白掉到自家门口。他使劲点头,“愿意愿意愿意。”

李传奇到了那几个城里人给自己说的.地方,那地方门口摆着大朵大朵的白花。李传奇正想进去,有人拦住他“哎——,等等,登记个姓名再进去。”

“我叫李传奇。”

“噗——”,门卫一听这名字就笑了,“你这名字怎么和里面躺着的人一模一样呢,哎,严肃点啊同志。”

李传奇好奇了,城里人还没跟他讲过这是啥差事呢。门卫看他那接不上话的样子,顿时明白了:“哎,你也是乡下来的吧。我说呢,这官贪的也够没良心了,咋还有那么多人来送他。”门卫觉得自己知道了一件了不起的秘事,压低了声音,手指指里面:“看到没,里面那么多人,都是人家儿子请来的演员,哭起来一套一套的,有钱使鬼推磨啊。”

李传奇似乎听懂了,装模作样地点点头,一脚踏进去了。

临了又回过头,朝门卫喊了声:“我真是叫李传奇。”

门卫又开始笑:“哎,好好,传奇,我们都是传奇。”

殡仪馆里已经哭得不可开交了。

李传奇问过那城里人,哭不出来怎么办。城里人白他一眼:“钱不想要了?使劲哭!”李传奇剩下的话就那眼神白进肚里了。还是隔壁阿花体谅人,教他想想那最伤心的事。李传奇没心没肺长这么大,还没碰到过伤心的事。阿花又开始循循善诱,那就想想对你最重要的事,这事如果不成了怎么办。

对李传奇来说,现在最重要的事就是老婆怀孕了,有经验的产婆说肚子里是个男娃哩。如果那个男娃没了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我可是要靠着男娃传宗接代啊,李传奇想着想着,开始嚎啕大哭。

旁边的演员看到,想“这人真敬业,我也不能输了。”

于是哭得更大声。李传奇掀起了殡仪馆里第二波高潮。

李传奇出色完成任务,拿着城里人给自己厚厚的一沓红钞票心满意足地回了家。

远远的,看到自家门口围了一堆人,李传奇突然不好意思起来,长这么大,自家还没这么受过关注呢,莫非是听说自己赚了一笔的消息,跑来巴结自己的?唉哟,何必呢,李传奇越想越开心,拨开人群,冲进里屋。

里屋内,媳妇躺在床上,地面上一滩血。

媳妇看到李传奇回来了,张开嘴,声音嘶哑大喊——

“——李二狗,孩子没了!”

后面的故事不问也罢!

“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依依呀呀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故事——不问也罢!”作者:刘雯奕


传奇作文(11)

在夜深人静之时,一道刀光闪过,一名强者倒地无气。“见血封喉!小心刀上有毒!”司马华大声的喊着。两个人影突然出现,紧接着一道接着一道的刀光与剑光如同冰雹一般接踵而至。司马华被称为“天下第一人”,又是那么简单的?一股火焰冲天而起,司马家族秘笈:火焰系列之火焰冲天束!司马华属于遗传火系,火焰系列乃是他的天生之计。

“轰”,血光与血腥味布撒全场。“铿当”,“屠龙轩辕”坚持不住了,手中的屠龙刀与轩辕剑也掉到了地上。司马华紧接着又使出了火焰系列之爆浆火龙弹!一个巨大的火球向“屠龙轩辕”那里冲了过去。“轰”,血腥之气与烧焦之气弥漫全场,再无一点生命之气。没错“屠龙轩辕”死了。

司马华长舒口气。“屠龙轩辕”死了意味着赏钱加倍。那时,武林中人全都是为钱卖命,没有几个是锄强扶弱的,就连“天下第一人司马华”也是如此。司马华看了看“屠龙轩辕”,将他们的面具摘了下来。“这!”司马华大叫一声,“不可能,死人还能复活?”没错,倒在地上的正是已经死了的王彦与王尧!

短暂的吃惊了一会后,司马华又拿起了屠龙刀与轩辕剑,没想到刚一拿起它就被弹了出去。司马华又下了一跳:“通灵性的武器:神器!”神器被称为神仙用的.武器,乃是有思想的,除了它认可的主人,其他人都用不了它。司马华想到:这两把神器我也用不了,那就不能留给别人。司马华俯下身子沾了一滴王彦的血印在屠龙刀与轩辕剑上,“封印!”司马华大喊一声。现场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气势,一到红光闪过,屠龙刀与轩辕剑早已不知去向。

在一个离这里稍远的地方,一声啼哭撕破了宁静“哇、哇、哇”


传奇作文(12)

前阵子,我们全家去科博馆欣赏期待已久的木乃伊展览。

到了展览会场,发现门口大排长龙。等了一段时间,终于顺利进入会场。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埃及著名的法老王塑像,它的高度大概有三公尺高,全身呈现金黄色,看起来非常庄严,充满神秘的感觉。

接着,我们随着解说员往前走,看到了黄金面具,知道脖子上面有戴项链的是女性,反之则是男性。当时,黄金面具是放在木乃伊脸上,上面有不同纹路,可用来辨认主人。此外,它还能保佑亡灵重回他的身体。在一旁听得津津有味的我,觉得这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也佩服埃及人祖先的智慧。

会场中展示了好几具木乃伊,有王子、八岁小女孩的木乃伊,还有猫狗、鳄鱼等木乃伊,真奇特。解说员说从棺木上的文字可以知道棺木内木乃伊的身份与性别,但是有些棺木与木乃伊不相符,这是因为以前的.考古人员为求快速,用炸药炸开棺木,而将木乃伊随意放置棺木中,以致于出现棺木上的文字记载是女性,而棺内的木乃伊却是男性的情况。

埃及人相信亡灵会重返身体,所以他们制作木乃伊来使身体不会腐坏。木乃伊的制作过程十分繁琐,先将尸体清洗干净后,再将肝、肺、胃、肠四种脏器分别放置在不同造型的罐子里,身体会裹上层层浸有防腐剂的亚麻布,最后将木乃伊放入棺木中,等待重生。从棺木外观可知其身份地位,皇室贵族的棺木较为华丽精致;平民百姓的则较为简陋朴实。

看了这次展览之后,我对于木乃伊的缘由与故事有初步的认识与了解,让我想阅读相关书籍,更进一步探索古埃及文明。


传奇作文(13)

每个人都在演绎自己的人生。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独特的色彩。每个人的一生,或发出微弱的星光,或大放流光溢彩,而其中流泻下的人生感受足以让人用一生去体味。

绝美之黑

一直青睐于张爱玲的文章,读她的文字,仿佛可以感受她所感受的美丽。她优美的文字,将她所描绘的美全部展现在世人眼前。不用任何华丽辞藻的`修辞,也依然能震撼心灵。张爱玲苦涩的人生在文学历史的画卷上添上了绝美的一笔。她的童年是缺乏爱的黑暗,但并没有因为生命的缺憾让世人对她有所诋毁,张爱玲依旧是张爱玲,不能掩盖住她特立独行的才华,绝美的黑色,不正是为张爱玲而大放光华的溢彩?

苦涩之红

说之“苦涩”,也许措词不当,不过在震心灵的震撼之后,我的内心涌上了一股苦涩。那是别人所不能带给我的独特的感受。三毛,是近代文坛的一个传奇。她在撒哈拉沙漠所经历的事足以见她那热情奔放的性格,如那鲜艳的红色热情沉淀到心里却很苦涩,昭示着生命的凄美,上帝在授予美貌的同时,也授予苦果。三毛一生的璀璨,却在苦涩中渐渐消逝,留给世人的是她卓越的文字,尽管如此,她依然是我最欣赏的——苦涩之红

唯美之白

我很少被花感动,但蒲公英是例外。秋日的黄昏,小小的蒲公英在空中飞舞的身影,那样洒脱,宁静的画面定格在我眼中。我不禁想起了毕淑敏的散文。她的文章是真性情的自然流露!给我以心灵的慰藉,毕淑敏散文的唯美,就像水晶折射出的光泽那样纯净、纯粹。那一笔唯美的白色,谁能不为之震撼,不为之感叹!

无论是绝美的张爱玲,苦涩的三毛,还是唯美的毕淑敏,都能让我们为之震撼,为之叹息,因为她们都创造了自己的传奇。


传奇作文(14)

有这样一个女子,娴静犹如花照水,行动似若风扶柳,美好和纯净堪比潇湘馆中的一丛湘妃竹。她就是林黛玉——我心中那块永恒的璞玉。

父母双亡,离乡痛苦,一人辗转来到人生地不熟的南京。大观园里的人情世故、阿谀奉承,对她来说是那样陌生;家宴上众人假意的嘘寒问暖,处处谨慎的生活环境,也让她头痛。唯独一句“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令她倍感温暖。然而他们却早已忘记,前生,灵河畔上那如甘霖般的浇灌。

论老练,比不上宝钗;论能言,比不上凤姐;论稳重,比不上李纨;论机敏,比不上湘云……只有每每下笔时令四座皆惊的才气,只有细腻如清水般的内心,只有孤傲而自我的敏感……她是叛逆的,是不拘的,是大观园里小小的异类,可是她的别样,又有谁能懂?

“花谢花飞花漫天,魂消香断有谁怜”。捧起落花的碎片,盛入小小的香囊,莲步轻移,可怜她娇柔的身体,微笑的力量,那般艰难地为落花刨除一方花冢。“你这样侍弄它们,也不觉麻烦?”恍惚中宝玉的身影出现,说完便握住一丛花瓣,将它们投入流水,“这样岂不干净?”宝玉回过头来顾笑道。她没有说话,默默拾起被水打湿的花瓣,重新埋进土里,待将落花收尽,才缓缓抬头回答:“质本洁来还洁去嘛!”

可惜这样的女子,终究敌不过传统而又本分的宝钗,得不到大观园众姐妹和长辈的青睐。“有道是佳人薄命”,然我又非佳人,为何命运如此波折?终于在宝玉的洞房花烛夜,大观园上下老少欢腾一堂时,她孤傲地、冷寂地在凄凉的潇湘馆中含恨魂归天了。果真如自己所说,“质本洁来还洁去”;果真如《葬花吟》中所写,“花落人亡两不知”。可想而知,宝玉掀起盖头,该有怎样惊愕的表情。殊不知她来人间走一遭,只是为报前生浇灌之恩,还他一滴眼泪。

纵然有再多的悔恨,却也无法挽回她的离去;纵然弥补得再多,却也填充不了失去逝者的心怀。林黛玉,就这样美好而纯净地走了,带着她的满腔愁绪;带着她的满腹经纶;带着她的别离愁恨;也带着她对人世深切的缅怀和眷恋。

她本身就是一个传奇!


传奇作文(15)

我的心愿如茫茫黑夜中的繁星,数也数不清。从小到大,我曾许过许多愿望,但有些经过岁月漂染,已支离破碎。我最大的心愿是能制造新一代的传奇——测谎仪。那是为什么?还是从以前说起吧!

随着科技水平蒸蒸日上,犯人们的犯罪越来越高级,让警察们捉摸不透,多少家庭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我看到后痛心疾首,便下定决心发明一个新时代的测谎仪,让犯人没有逃脱的借口,让人们过上幸福安全的生活。

我以十分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工程学顶尖学府“同济大学”的工程学与电子软件学专业。后在大学中奋发图强,考取博士后。

接下来,就是和我的IT团队攻破大脑生理难题。我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实验室里研究。后来,我发现微电流可以激活大脑,让大脑开发道50%,使大脑不受人控制,如实回答,这样谜底就浮出水面了。

我和同事们捧着它,如视珍宝。我们先去附近的派出所做试验。

走近派出所,所长见我们来,笑吟吟地走上前:“犯人在里面,里边请!”

我们走进了讯问室,了解了情况:原来是一位小偷头套丝袜,光天化日之下偷走一位小姐姐的钱包,当时他溜得太快,没人看得清他的脸,后来有一路人揭发了他,小偷却死活不肯承认,警察们只好领着他走进讯问室进一步调查。

我明白后,对同事说了一句:“上!”他们把测谎仪放在桌上,拿两根电线,一端贴在他大脑左边,一端贴在右边(电线线头有个导电的圆形贴纸,这样分散了电流,不会太伤害大脑)。

我看准备好了,信心满满地按了一下红按钮。那人头很快地晃动起来,眼珠突然向上翻。几秒钟后,电流渐渐变弱,他面部发白,眼珠依旧向上翻着,给人一种冰凉的感觉。

我见起效果了,走到他身旁轻轻地问了一句:“小偷是你吗?”他冷冷地回了一句:“是。”“哪小姐姐的钱包呢?”我趁热打铁。“在-小区-栋X单元X室。”他又一次毫无感情地回答我。我见案子有希望了,继续追问道:“钥匙在哪儿呢?”他伸出些许发白的右手:“给。”我接过钥匙,冰凉的触感让我的手不禁一缩。办案民警疑惑地问:“他不会有事吧?”我见他胆小的样子一笑:“十分钟后电流就消失了,他会恢复到以前的状态,并且他现在的言行不会出现在他的记忆之中。”办案民警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后来,民警们在他家中搜到了小姐姐的钱包,并归还给了她。

我也成为本次破案的头号功臣。在后来的日子里,我们的团队连续攻破三次世界级迷案,从此我们的新型测谎仪大名远扬!

虽然它只是个幻想,但我应该更加努力地学习,把它变成现实,演好这场“人生之戏”,才能使新一代的传奇离我们越来越近。


传奇作文(16)

从前,有一只战斗“鸡”,它的经历,真是一个传奇。

有一位酷爱斗鸡的苏家大少爷,立志要成为全国最厉害斗鸡的主人。终于,那一天,他买到了一只做梦都想得到的雄壮大公鸡。接着,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请来全国最有名的驯鸡师,以一万两黄金作为酬劳,聘请驯鸡师为他驯化那只大公鸡。

十天后,苏家大少爷备下一桌宴席,请驯鸡师饱尝大鱼大肉和珍贵的美酒。看到驯鸡师正吃得高兴,苏家大少爷小心地问:“大师,我的鸡可以上斗鸡场了吗?”驯鸡师夹起一块肉,在嘴巴里细嚼慢咽许久,最后白了苏家大少爷一眼,说:“还不行!你这只鸡每天还在‘喔喔喔’地司晨呢!”

二十天过去了,苏家大少爷再次备下一桌宴席,请驯鸡师饱尝山珍海味和稀罕的美酒。看到驯鸡师正吃得高兴,苏家大少爷弯下身子,更加小心地问:“大师,我的鸡可以上斗鸡场了吗?”驯鸡师端起一杯美酒,在嘴巴里细细地呷了三口,看也不看苏家大少爷一眼,对着屋顶说:“还不行!你这只鸡啊,经不起诱惑,给一把谷子,就屁颠屁颠地跑过去啄食!”

三十天过去了,苏家大少爷再次备下一桌宴席,据说那些酒菜只有皇宫才有。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没等苏家大少爷开口,驯鸡师先说话了。他端起一杯酒,向苏家大少爷敬酒:“恭喜大少爷,您的鸡驯化成了。不如您把上次获得冠军的斗鸡请来,比试比试,如何?”苏家大少爷颤抖着说:“好,好。”驯鸡师说:“莫急,我都已经安排好了。”

苏家大少年大喜过望,他匆匆吃罢饭,连忙和驯鸡师一起去斗鸡场。

斗鸡场的舞台上,裁判一声令下,冠军鸡拍打着翅膀,“咯咯咯”地冲向了苏家大少爷的那只雄壮大公鸡。奇怪的是,那只雄壮大公鸡高昂着头颅,一动不动,眼里根本就没有那只张牙舞爪的冠军鸡。冠军鸡冲到雄壮大公鸡面前,突然来了个急刹车,它一下子蒙了,被对手的不惊不动彻底唬住了。接着,冠军鸡转过头来,跑了。

原来,不惊不动才有一种强大的力量。


传奇作文(17)

每个人都在演绎自己的人生。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独特的色彩。每个人的一生,或发出微弱的星光,或大放流光溢彩,而其中流泻下的人生感受足以让人用一生去体味。

绝美之黑

一直青睐于张爱玲的文章,读她的文字,仿佛可以感受她所感受的美丽。她优美的文字,将她所描绘的美全部展现在世人眼前。不用任何华丽辞藻的修辞,也依然能震撼心灵。张爱玲苦涩的人生在文学历史的画卷上添上了绝美的一笔。她的童年是缺乏爱的黑暗,但并没有因为生命的缺憾让世人对她有所诋毁,张爱玲依旧是张爱玲,不能掩盖住她特立独行的才华,绝美的黑色,不正是为张爱玲而大放光华的溢彩?

苦涩之红

说之“苦涩”,也许措词不当,不过在震心灵的震撼之后,我的内心涌上了一股苦涩。那是别人所不能带给我的独特的感受。三毛,是近代文坛的一个传奇。她在撒哈拉沙漠所经历的事足以见她那热情奔放的性格,如那鲜艳的红色热情沉淀到心里却很苦涩,昭示着生命的凄美,上帝在授予美貌的同时,也授予苦果。三毛一生的璀璨,却在苦涩中渐渐消逝,留给世人的是她卓越的文字,尽管如此,她依然是我最欣赏的——苦涩之红

唯美之白

我很少被花感动,但蒲公英是例外。秋日的黄昏,小小的蒲公英在空中飞舞的身影,那样洒脱,宁静的画面定格在我眼中。我不禁想起了毕淑敏的散文。她的文章是真性情的自然流露!给我以心灵的慰藉,毕淑敏散文的唯美,就像水晶折射出的光泽那样纯净、纯粹。那一笔唯美的白色,谁能不为之震撼,不为之感叹!

无论是绝美的张爱玲,苦涩的三毛,还是唯美的毕淑敏,都能让我们为之震撼,为之叹息,因为她们都创造了自己的传奇。


传奇作文(18)

农人把这只蛐蛐带回家后,家人都很惊奇于这只蛐蛐的神奇本领。农人的孩子说:我只听说过动物中鹦鹉能讲些人言,可从未听说过蛐蛐能讲话的。我看既然这蛐蛐这么神奇,我们不如把它装在笼子里,然后请人们来参观,凡来参观的人,收取一点钱财,咱们岂不是可以大赚一把了。农人以及农人的妻子商量了一番,觉得这个办法不错,决定就这么办。果然,自从他们开始把这只能说话的蛐蛐用于供人们赏玩以后,他们家每天都门庭若市,来看蛐蛐的人络绎不绝。没用多久,农人家就发了一大笔财。

农人家附近有一个财主,财主听说这只神奇的蛐蛐能赚很多钱,便想要把这只蛐蛐买下来。财主来农人家买蛐蛐,但是农人一家和这只蛐蛐已经有了感情,不肯卖,财主只得空手而归。但是财主并没有死心,他决定派家里的一个佣人把这只蛐蛐偷来。佣人受了财主的派遣,晚上来到农人家,他使了个小技法把门插棍弄开了,踮手踮脚地走到蛐蛐笼旁,不想,蛐蛐大叫:有人来了!有人来了!农人一家被这声音叫醒了。佣人见势不妙,慌忙溜走了。

财主派人偷蛐蛐不成,很是生气,于是干脆找了一些会拳脚功夫的人把蛐蛐硬抢了来。农人一家虽然舍不得蛐蛐被夺走,但是打不过这伙人,想要告官又深知官府里的官员是财主的亲信,怕打不赢官司反惹官司上身,只得忍气吞声。

这个财主得了蛐蛐,大喜,他请人用一种不伤蛐蛐的颜料把蛐蛐涂上了别的颜色,然后也请许多人来参观,只说自己家也得了一只会说话的蛐蛐,与农人家的那只蛐蛐是不同颜色的。人们正兴致勃勃地参观蛐蛐,想听它讲话,不料它却说道:我就是阿伯家的蛐蛐,我被涂上了别的颜色,我讨厌财主这个家伙!财主听了,勃然大怒,要把这只蛐蛐从笼子里拿出来踩死。他把蛐蛐笼弄出一个开口,刚要去捉蛐蛐,不想蛐蛐从笼子里跳了出来,跳到了财主的身上,仆人们赶紧帮忙来捉蛐蛐,不料蛐蛐三蹦两蹦跳出了屋子,钻进草丛,不见了,气得财主直跺脚。

这只蛐蛐逃离了财主家,径直跳回了农人家,农人一家见蛐蛐自己跳回来了,又惊又喜,忙把蛐蛐装入笼中,藏了起来。


传奇作文(19)

她“奸笑”着走了过来,从背后拿出来一根我最喜欢的棒棒糖。“啥事?”我直接了当的说。“你听说过吗?睫毛剪剪是会长起来的。可是,你一直到这种小道消息都有一定的虚假性。”“So?”我问。“如果你让我剪你的眼睫毛,我就把这根棒棒糖给你。”最终,我受不了这甜蜜诱惑,接受了她这无厘头的要求。结果,“睫毛怎么一只长,一只短呀?”等我再看到她时,她早就“逃跑”了。

“明天早上七点叫我噢!”“哦。”“刷牙洗脸了!起床了!”“五分钟,五分钟。”我刷完牙了,她还纹丝不动。“妈妈做早饭了,起来吧!”“嗯。”饭煮好了,她依旧赖在床上。饭煮好了,她总该起来吃了吧!不料她撂下一句“别吵我”,翻了个身,继续享受着与周公的约会。终于把她拉起来了,可一转身,她又躺下了。太阳爬到了高处,她伸了个懒腰,爬起来了。“不是叫你七点钟叫我的吗?”我气不打一处来。而她呢?则在一旁打着呵欠,享受着初醒的阳光。

没错,她就是我那“传奇”的老姐。听人说前世回眸五百次才得今生的一次见面,那要经过上百次乃至上千次的回眸才能换来今世这我与她的亲情。所以,请珍惜这些“来之不易”的亲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