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半命题作文(热门17篇)
永远的蔷薇
2024-08-08 05:21:32
其它
其它

我喜欢半命题作文(1)

我的童年与其他小朋友不同,他们在家看动画片,到外玩捉迷藏而我,则在家里看篮球赛,到院子里拍几下篮球。篮球不仅给我带来了欢乐,还让我学会了坚强。

记得07——08赛季的NBA总决赛上,由一帮“老人”们组成的凯尔特人队用经验和毅力打败了强大的对手时,凯尔特人的队员们泪撒赛场,加内特更是跪在球场上亲吻凯尔特人队的队标。人们欢呼,球员们更是疯狂了。

可有谁会去想,这帮“老人”们会如此坚强,他们会用尽全力,在漫长的常规赛场高歌猛进,在季后赛战胜一个个强大的对手,最终成为赢家。

这些人这些事,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坚强,让我懂得了锲而不舍的伟大精神。

这件事以后,我从此就更加热爱篮球,从篮球中领悟新的感受。

进入七年级,我进了校队,我知道我的身体条件不是特别突出,我只有努力训练才能赶上别人。 每天早晨,我都比其他队员来得早,为了就是想慢慢地赶上他们。

每天努力的奔跑,投篮,每次都让我累得满头大汗,每次我都想放弃校队,然后回到教室,坐在凳子上看着书,可每次想要放弃我都会回想起凯尔特人队,想起他们的坚强,锲而不舍的骨气,我就会从内心里谴责自己,不应该有放弃的想法,要记住,“既然选择了,就不能放弃,而且要尽全力做好每一次”这就是我人生的座右铭。

篮球,使我成长为一个坚强不屈的人,让我学会了锲而不舍,永不言败。

篮球,你就是我的最爱。


我喜欢半命题作文(2)

今天的世界上有很多博物馆。每天,很多人去博物馆看艺术、科技、文化和历史。我也是这样,很喜欢去艺术博物馆和音乐博物馆。

我最喜欢的博物馆是一个德国柏林乐器博物馆。今年夏天,我和爸爸、妈妈、哥哥去德国柏林住了一个月。柏林有很多博物馆,可能有一百多座。我爸爸、妈妈最喜欢去博物馆,所以我们每天要去好几个博物馆。刚开始的时候,我很喜欢看博物馆,但是看了七座艺术博物馆后,我觉得累死了。有一天,我们看了三个博物馆后,爸爸提出来我们去看一个乐器博物馆。我和哥哥已经很累,真的不想去。但是妈妈也想去,我和哥哥没办法,只好跟着去。

我一进博物馆,就被博物馆里展出的东西吸引住了。这是一个古代音乐乐器博物馆。博物馆里有很多各种各样的乐器,从古代钢琴到奇形怪状的小提琴,可能有一百多件。今天的乐器跟古时候的乐器比起来显得要简单很多。我看到一把大提琴一共有十七根琴弦!有的琴弦是用猫的肠子做的!在乐器旁边有录音可以让你听听这把琴的声音是什么样的。我最喜欢的是那些小提琴。有的形状很奇怪,还有的跟喇叭连在一起。

我觉得这个博物馆很有意思。你可以学到乐器的发展历史,还可以听到古代的乐声。各种各样的乐器造型也很好看。我觉得从小孩到大人都会喜欢这个博物馆。

我不知道怎样能让这个博物馆变得更有意思,但是我回德国时一定会再去这个博物馆。我也希望奥斯汀将来会有类似的博物馆。


我喜欢半命题作文(3)

我喜欢在春风中奔跑,在草原上呐喊。春风亲吻着我,云儿向我招手,山坡上碧绿的草流入白云中。一切是那么自然和谐,富有生机。

我喜欢夏日的晨与夜,清晨,柔和的风向我吹来,而月亮似乎在劝说它们。早晨的太阳是那么温柔,那几颗贪玩的星星也跟着月亮依依不舍地离去。热闹的一天结束了,到了夜晚一切有是那么宁静,安逸,手握着冰糕一阵柔和的晚风向我诉说着夏日的故事。天空天空中繁星在歌唱,在舞蹈,而月亮则在温柔的笑着笑着……

我喜欢秋天的月亮。夜晚,弯弯的月亮向大地撒出银色的'丝绸',使宁静的夜晚变的更加美丽。秋天的星星'隐形'了。没有星星相伴的月亮是孤独的,那一轮月亮下显得格外凄凉,美而孤独。

我喜欢冬天的雪和阳光。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它是为人指引道路的使者,又为我们送来温暖的仙子,宁金静而淡远。雪是那么洁白,像是天使撒下的花瓣。

我喜欢小溪,它是一名优秀的音乐家,每天都在演奏大自然的歌曲。

我喜欢花不管哪一种。可爱的野花,国色天香的牡丹,醉人心脾的茉莉,清香飘逸的兰花,高洁素雅的菊花……

我喜欢生活,为自己心里有那么多的喜欢而欢喜。


我喜欢半命题作文(4)

如果有人问我:“你最喜欢的运动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他:“我最喜欢的运动是足球!”下面让我来说说我的足球经历吧。

“叮铃铃……”星期三下午第一节课下课了,我兴致勃勃地来到了大操场参加足球活动。教练已经在等我们了,他是一位有着一双迷人的眼睛的男教师,长得高高的、壮壮的,我们都很喜欢他。我们像往常那样先练习垫球、带球、射门。

最令人兴奋的时候到了,教练把我们分成两队来足球比赛。先是我们先发球,我把球传给队友,队友带球向前冲。突然,一个人跑了过来,来了一个凶狠的倒地铲球,把球抢走了。我冲了上去,学着他又把球抢了过来。虽然有人想把我的球抢走,但是被我灵活的闪开了,将球推进到对方的球门前。抓住了极好的机会,晃过面前的一个防守员,抬起右脚,一踢,球在空中飞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准确飞进了对方的球门。“球进了!”队友们响起了热烈欢呼声。就这样,你来我往,你争我夺,比赛进行得既紧张又激烈,直到下课。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运动——足球。我喜欢他,不仅是因为他能让我强身健体,还因为它丰富我的课余生活,为我带来无穷的欢乐。


我喜欢半命题作文(5)

我最喜欢一年四季。

春天是一个万物更新的季节。

春天的迎春花像第一个小孩子进入春天妈妈的怀抱。它有一片片指甲大的叶子像鞭炮似的分散长在绿条两旁。有的花苞裂开了,鹅黄色的花瓣从里面露出来,有的花朵像小喇叭似的,正鼓着劲吹呢。在这万物更新的季节里还有许多的风景呢!美丽的山川,桃树梨树李树

在春雨得滋润下,发射出粉色,黄色,白色来装扮大地。

夏天是一个炎热的季节。

夏天小孩子都觉得天气太热了,都争先恐后去买游泳票,有的小孩子在水中游来游去,有的在玩水仗,还有一些大人坐在板凳上吃冰淇淋。

秋天是一个收获的季节。

秋天老老少少都回自己老家割粮食去了。沉甸甸的稻谷一片金黄。柿子像一个个小灯笼挂在树枝上,番茄像一个红彤彤的太阳上戴着一个绿色的小帽子。

冬天是一个寒冷的季节。

冬天寒风袭来,一夜之间大地结了厚厚一层雪,小朋友在打雪仗,堆雪人,个个满脸通红,玩得可高兴啊!

一年四季可真让人喜欢。


我喜欢半命题作文(6)

说起我最喜欢的一种颜色,我一定会骄傲而自豪地说:“我喜欢明朗的蓝!”

我从小就喜欢蓝色,我认为它是明朗、高贵的颜色。蓝色是我生活中的主色调,大到桌子、书柜,小到铅笔、牙刷,都是蓝色的。

记得4岁时,爸爸妈妈带我去三亚玩,到了那儿,我觉得那里简直就是世外桃源,天空和海水都是那样的蓝,向远方眺望,简直就如仙境一般,从那儿回来以后,我就深深地爱着蓝,它成了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颜色。

在神舟7号发射的当天晚上,我非常激动,我们中国的航天科技终于得到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圆了全中国人民的一个梦,而正是蓝天赋予了这一切,自从这件事后,我对象征着科技的蓝更是喜爱倍增。

蓝天就像一个你的知音,你每天都可以对着她絮絮低语、倾诉衷肠,而她也会满怀深情地听你倾诉。

啊!蓝色,你明朗、高贵,你象征着科技、恬静,充满了希望。你是我生命的色彩,激励我勇往直前,你永远象征着明朗。无论今天、明天,还是后天,我心中永存的是一抹明朗的蓝。


我喜欢半命题作文(7)

我喜欢的电视节目有很多。比如:《少年包青天》、《艺术人生》、《家有外星人》、《仙剑奇侠传》等等,数也数不清。但是我最喜欢看的电视节日还是《少年大钦差》。里面的人物即聪明又很喜欢思考问题,让我情不自禁的羡慕他(她)们。里面的破案关系都是和其他电视剧差不多的,他们每次都帮老百姓们解决所有困难,每天晚上都在想:这案子要怎样解决掉,要怎样才能让老百姓们过上舒服的日子。大钦差是一个聪明伶俐、活泼开朗的10岁小孩子。

他被皇上奖赏为“七品官大钦差”,他的老爹被奖赏为“六品官”。因为10岁小孩子在破案时,观察得又仔细又认真,看不到的也被他看见了。所以他是“七品官大钦差”。而他的老爹在破案的时候观察得不够仔细,不够认真,所以他是“六品官”。在10岁小孩子的身边常常都有:公主、老爹、小和尚、小和尚的师父、专门保护他们的人……他们在一起有说有笑的,很开心,没有悲伤过一次,没有一个问题能难住他们。所以我喜欢看这部电视节目。

我喜欢看的电视节目就是它——《少年大钦差》!


我喜欢半命题作文(8)

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曾令多少豪杰嗜之如命又令多少诗人爱不释手。读书,是品读生命的沧桑与美丽,是感受自然的博大与宽广,是聆听古人的哲理与情操。读书的心境,如禅室品茗,如抚琴而歌,如登高望远。

我爱读书,因为书,让我明白了人生的真谛。钢铁般的保尔,让我知道了为了信仰可付出一切;巨人般的贝多芬,让我领悟了人生中的困难并不可怕;斗牛般的海明威,让我了解了不断挑战,不断探索的奥妙。一次次与伟人对话,一次次与圣贤交心,我心中生命的火花次第绽放。而面对那生命的奇迹,我惊讶,我震撼,我感慨万千。正是书,让我读懂了生命。

我爱读书,因为书,使我领略了大自然的雄伟壮阔。火山的喷薄让我触摸了大地的脉搏;风云的变幻让我感受了天空的呼吸;万物的萌发让我了解了地球的生机。无论是书中的撒哈拉的砾石还是亚马孙的雨林,都令我心潮澎湃;无论是书中的青藏高原上的雪莲还是南极冰川上的企鹅,都让我思绪万千。正是书,让我感受道了自然的气息。

我爱读书,因为书,令我感受到了砾石的宽广与璀璨。读《三国演义》让我深受仁与义,钢与火的渲染;读《中国通史》让我深受历史与未来的熏陶;读《增广贤文》,让我深受明智与淡薄的教诲。孔子的谆谆教

导让我明白了古人的'哲学,周髀的精细讲述,使我发现了古人的智慧,司马迁的锲而不舍,让我知道了古人的刚毅。正是书,让我遨游了历史的海洋。

啊!书!你是文明的珍珠链,历史的脊梁骨!你给予知识却不求回报,你教我做人却不思索取。你是我的良师益友。正因如此,我爱书,爱生命。啊,读书,我的生命!读书,我的财富!读书,我的最爱!


我喜欢半命题作文(9)

每个人都应该珍惜时间,时间是不能重来的,时间给勤勉的人带来智慧和力量,给懒散的人只能留下悔恨。时间一分一秒地从你身边悄悄溜走,就看你怎样对待。“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格言使我懂得了时间的珍贵,浪费了时间是什么也换不回来的。

以前,我总是不珍惜时间,整天只顾着玩,无所事事。因为我觉得时间是很长很长的,过了今天还有明天,过了明天还有后天,我总是玩不够的。有时,姐姐提醒我赶快去读书。我说:“赛车好好玩呀,明天再读书也不迟。”因此,我的学习成绩一直不好,落后别人一大截。有一天,我看到一篇文章《时间老人的礼物》,里面的主人公明明整天只顾着玩,到老的时候只落得两手空空,一事无成。这时他才明白小时候老师说的格言:“一寸光阴一寸金。

寸金难买寸光阴。”的真正含义,但是已经晚了,丢失的时间再也找不回来了。我看了受益匪浅,要是再这样不努力学习,到老的时候也会像文中的明明一样后悔莫及。

现在我也看到有很多的人,在社会上无所事事,找不到自己合适的职业,一次次考试,一次次竞聘,都失败了,原因是什么呢听妈妈说是因为他们在小时候爱贪玩,不学习,浪费时间造成的。

从那以后,我努力学习,上课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抓紧时间读书写字,今日事今日毕,从不拖延。因此,我的学习进步了,现在我的成绩在班上慢慢上升。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格言改变了我从小贪玩的习惯,它激励着我不断前进我铭记在心。


我喜欢半命题作文(10)

说起名言,我知道的很多,比如“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等等。但是,这些名言就像长相普普通通的人,见过就忘记了,只有这句话还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那就是——“学习的敌人是自己的满足,要认真学习一点东西,必须从不自满开始”。

记得是一次数学单元检测。那天上午,妈妈叮嘱我说:“今天考试,一定要认真对待哦!”我不耐烦地拍拍胸,说:“呀,你放心好了,数学单元检测嘛,小意思,我一定拿个100分。”

考试的题目正如我所料,简单死了。在我看来,就是一加一、二加二之类的水平。我很快做完了。我满意地靠在椅子背上,心想:“老师真没水平,出些这么烂的题目。我这样高水平的人,100分没问题。”

下午,试卷发了下来,我一下子傻了眼:93分!两个鲜红的大叉叉,硬梆梆地躺在试卷上,正向我狞笑着。我再仔细一看,原来是题目抄错了。真是的,这么小儿科的错误竟然让我碰上了,倒霉!

我提心吊胆地回家,把考试结果告诉了爸爸妈妈。妈妈大怒道:“你怎么可以这样不认真!”

爸爸语重心长地说:“学习的敌人就是不认真啊。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

是呀,我不禁回想起我在考试时的情景:别人家都在埋头苦干,而我东张西望,口中念念有词:“上帝保佑!我采天地之灵气,吸日月之精华,嗯——气沉丹田,分数进来!”这样真不应该,不但自己没考好,还影响别人。我前面那个虞超伟,他做完了,还在认真检查呢。他原来成绩比我差,这次却比我考得好,考了99。5分!这说明,只要不自满,讲认真,就能取得好成绩。

唉,我真后悔我的自满、不认真!

我流着泪,把爸爸的这句话牢牢刻在脑海中。从此,我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认认真真,决不马虎粗心,因而成绩稳步提高,得到了老师的赞扬。


我喜欢半命题作文(11)

校园里的每个班级都是一个集体。自然每个班都有很多小团体。大家要和睦相处,一起为团体争光。在我们分群加人之前,我很担心会没有默契。毕竟有团建之类的群体活动。分裂之后,我们举行了摸着石头过河组队游戏。

操场上风声呼啸,绿地里还有很多小冰块。我很担心:以前没合作过,儿子还是那么坏。结束了。这时,吴老师下来了,要求改革。我们赶紧跑去改革。我和陈墨商量了一下,换了猪蹄和小梁的位置,开始向梁京觉讲解战术。我一边说,一边带着陈墨向他展示,梁潇说:好吧,我明白了。我和陈墨停下来,我想我现在几乎脱水了。这时,当我拿到板子时,我们组的每个人都有点紧张。陈墨的手在出汗,我的心跳有点快,小梁不停地搓着手。

一切都准备好了,就等吴老师下命令吧。

吴老师叫开始,我愣了一下,拍了拍我。我一觉醒来,发现面前的小梁已经跳到了木板上。我很快跟上了我的脚步,一只手抓着陈墨,另一只手拿着黑板,非常有秩序。路不长,很快就接近尽头了。突然听到有人喊:陈佳田的脚落地了。我急忙冲着陈佳田:小提姆,别动,站在板上。时间在流逝,我们的体力也在流逝。陈墨一边拿着它一边说:我累了。

我听着听着,好像呼吸都变得急促了。很快,击球手徒劳地到达了终点线,我前面的每个人都跑得很快。不知怎么的,陈墨把我向前推了推,我连忙说道:你不想关了板子吗?陈墨也是后知后觉的跑了回来,幸好K组也没收了,正要收。陈墨的手不能马上放下,所以我很快对她说:这样扔。不久,陈墨回来了,我们组赢了。每个人的脸都红了,像喝了一点酒。每个人看到自己的成绩都很高兴,去当裁判了。

这个团队让我感到惊讶,两位新成员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个团建让我们更加团结,更加体谅别人。校园里有我可爱的团队,让我记忆犹新。


我喜欢半命题作文(12)

黑夜从地平线无声无息地蔓延开来,吞噬着皎洁的月光,黑化了白云,令人窒息的压力。阴暗潮湿的地牢里,破旧的桌子上均匀地铺着一卷卷轴,桌边昏暗的烛光出现,在地下印出长长的影子。我拖着脚链,从窗口走回干草地。床。沉闷的撞击声在这个不到2㎡的牢房里回荡。夜晚的风裹着寒气,钻进我破旧的袍子里,让人不寒而栗。

这是我的命运。日出之前,我必须做出选择,去死?用热血控诉国王冷酷无情,用高贵的头颅证明自己的清白?还活着被人留下奴役的痕迹,活在人间屈辱?答案似乎就在眼前。心里的怨恨让我喘不过气来。

过去几天的情景历历在目。当汉武帝向上怒吼,当满清武文战战兢兢,当李林因为被反派陷害而突然从英雄变成汉奸的时候,我失去了理智。可能是记载史实的职业吧。我站了起来。事实证明,冲动是致命的,皇帝的美貌是碰不得的。我被关在这个狭小而充满攻击性的牢房里。

窗外是我看不透的黑暗,寒意涌上心头。墙上挂着一道圣旨,一条猩红色的,金色的字,像魔鬼一样对着我狞笑。我想到了死亡和屈原,白衣投河的画面一直展现在我眼前。心中有一个声音,诱惑着我抛弃这个世界,抛弃这个肮脏丑陋的世界,带着高贵、端庄、矫健的努力来到天堂,证明自己的清白

没有!我突然惊醒。父亲生前参考的未完成的《史记》,明明是重疾,却不肯倒下。充满希望和恳求的眼睛似乎浮现在我眼前。我明白父亲的意思。我们的王朝没有自己的史书。

我在床边坐下,闭上眼睛,沉默了很久。胸口剧烈波动,手指不停颤抖黎明时分,地牢外面传来一声喊叫:司马迁,你想过没有?想想吧,我决定用惩罚。两行清泪划过我的脸庞,但我的眼神一如既往的坚定。

也许在后人眼里,我就是那么傻。也许我本可以用旺盛的热血和高贵的头颅证明自己的清白,宁死不屈。然而,我从未后悔过我的选择为后代创造一个真实的过去。


我喜欢半命题作文(13)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是《绿屋的安妮》这本书中里的小主人公?——安妮。

安妮是一个孤儿,一个11岁左右的女孩,一头红发从帽檐下伸展出来,在后脑挽成两条小辫子,分别垂在两肩后。安妮长得不算漂亮,脸颊上布满雀斑,只有一双大而明亮的眼睛,洋溢着一股调皮的神气。是被爱德华王子岛上一对老兄妹从孤儿院收养来当帮手的。

这个名叫安妮的小主人公,有着丰富的想象力以及有着夸张的言辞,一切平凡的事物在安妮的眼中都妙趣横生。安妮活泼、好动、善言,不拘小节,并因此干出了许多出人意料而又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

安妮把开满樱花的树枝想象成新娘子、天使;把破旧的衣服想象成戴着灯笼袖的裙子;把“林荫道”称为“花朵隧道” ;把“巴利家的池塘”称为“闪亮湖水” ……然而,安妮的那头红发使她怎么也想象不成别的颜色。

安妮上学了,活泼、聪慧、善言、学习又好的她,一直受到老师同学们的喜爱。

十年过去了,最让安妮讨厌的红发,变成了美丽的棕发,她长成了一个成熟的漂亮的少女。学习一直优异的她以优秀的成绩获得了艾普林奖学金。原来打算上雷多梦大学的安妮为了不让体弱多病的玛利亚与马修(收养安妮的一对兄妹)多操劳,为她担心,便留在了爱德华王子岛是当老师,这样就可以经常见到玛利亚与马修,可以多帮帮他们的忙了,因为安妮是爱他们的。

安妮这一个天真、活泼、聪明、顽皮、善言、倔强的可爱形象深深吸引了我,这就是我最喜爱、最喜爱的书中人物——安妮!


我喜欢半命题作文(14)

我喜欢秋季,秋高气爽。秋天没有春天的缠绵,夏天的狂热,冬天的冷漠,秋天空气中飘荡着桂花的香味,简直就是神清气爽。秋天也是新的开始,同学们迎来了新的学期,为新的学期做好准备,新入学的学生佩戴了鲜艳的红领巾,穿上了新的校服。他们对学校的一切充满好奇。小动物们也开始储存食物准备过寒冷而漫长的冬天,松鼠忙着埋松果,仓鼠忙着把食物搬到它们的家里,大熊存储蜂蜜等……我喜欢秋季,秋天是收获的季节。农民伯伯辛勤的劳作,换来了硕果累累的果实。

看:金穗穗的稻谷在田野里荡漾着,果树上挂满着晶莹剔透的葡萄、金灿灿的橘子、红彤彤的苹果,还有长得像灯笼的柿子。当我散步来到田野,闻到泥土的芬芳,闻到稻谷的香味。空气中弥漫着丰收的气息。我喜欢秋季,喜欢秋天的红叶。西岭国家森林公园红叶令人向往,远观红叶丛生,若野火焚闪,烈焰映空;近看树树红艳,若夕阳晚照,那里的山想被火燃烧一样,一片一片红叶像一张张手欢迎来往的游客。我陶醉在这红叶满山的美景中,想去爬山,享受一路景色,想和小溪赛跑,看看谁跑的更快。想爬上最高的顶峰,享受征服高山的喜悦。站在高高的山顶,放眼望去,一片火的“海洋”。我喜欢秋季,我喜欢金色秋天,喜欢秋天的一切,喜欢秋天带给我们的喜悦。


我喜欢半命题作文(15)

每年的春天,春姑娘首先给柳树穿上了一身绿装,当我看到婀娜多姿的柳树舒展着腰身在舞蹈时,总感到很亲切,究其原因,还得从几年前的一件小事说起。

那年春天,我上小学一年级,我家门口有一个小坑,小坑旁边有一片空地,妈妈经常念叨这块地空着怪可惜的。一天,爸爸突然对我说:“我从别的地方找来两根柳枝,就种在这片空地吧”听后,我们姐弟几个都很高兴,挖坑、栽树、浇水,没过一个月,它们便长出了嫩芽。我们几个有时给它浇水,有时给它捉虫子,不知不觉过了几年,它居然长成了枝繁叶茂的大柳树。

去年夏天,一天下午吃过晚饭,我们一家人团坐在大柳树下乘凉,爸爸说:“我出个问题考考你们好不好?”

我们异口同声地说:“好!”

“谁能把柳树的好处说出来?”

哥哥说:“柳树可以供人们做家具。”

姐姐说:“柳树可以让人们在它下面乘凉。”

我说:“柳树容易活,载到哪里都可以生长,这,就是它的好处。”

爸爸说:“柳树的好处很多,有一样最为可贵:你们没有看见柳树总是向下垂吗?它总是低着头,可以看出它很谦虚,它不像其他的植物那样总是争着往上长,争着接受阳光,柳树总是往大地上看,也说明它没有忘记生养自己的土地……”

我们都点了点头,爸爸接着说下去:“今后你们几个也要向柳树学习呀!”我急忙接上说:“长大了,无论走到哪,都不要忘记生养自己的父母,不要忘记自己的家乡。”爸爸说:“你说的对!这就是我对你们的希望。”

这时,夜已经深了,但我并不觉的瞌睡,爸爸的话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上,现在想起来,我感到爸爸的话还在我的耳边回响。


我喜欢半命题作文(16)

我喜爱的画有很多,可是让我最喜欢的还是那幅纯手绘的图片,虽然它只是一幅动漫图,可是却十分出神入化。

这幅画的名字叫《月光下的魔术师》。画中所画的人是世界上屈指可数的魔术师——黑羽盗一的儿子,黑羽快斗。也是一名十分厉害的魔术师。

这时,我走到他面前欣赏起来。他正戴着一顶礼帽、一个披风,身着一身白色的西装,还带着一副单片眼镜。虽然他此刻背对月光,并且他的脸在单片眼镜的逆光下看得不太清楚,却异常年轻。隐约能看清他的眼神。他的眼神,仿佛看透了一切,他的脸上露出了无所畏惧的微笑……

我在他的面前站了一会儿,他仿佛突然消失了,我眨了眨眼。天哪!他竟缓缓从天而降。就这样降临在这撒满月光的大地上。又过了几秒钟,他缓缓向我走来,一边带着无所畏惧的微笑,一边带着那仿佛看透一切的眼神。他还笑着对我说:“小弟弟,要不要给我变个魔术呢”突然,他又瞬间消失了,留下了一朵艳丽的玫瑰。

这位魔术师摆出的气场与样貌,使他显得神秘,奇幻。他身后那皎洁的月光仿佛变得越来越虚幻神秘。难道是黑羽快斗表演的大自然的魔术吗不是的,这个只是因为他那神秘奇幻的气场使他周围的景物改变了。

他的手和脚,显得那么灵活有力,使他不仅仅高大,并且不失灵活。在仔细看,那双手仿佛在向你轻轻地挥动,向你打招呼。

这样神奇的作品到底是诞生于谁的笔下呢它诞生于日本的画家——青山先生的笔下。青山先生让这位魔术师几分钟就悄然消失的科幻形象,成为了永远奇妙,神秘的象征。

虽然在大多数人眼里,这幅《月光下的魔术师》是远远不及达芬奇笔下的《蒙娜丽莎》,也不及梵高创作的《向日葵》。可是在我的眼里,这幅画是在这三幅画中神秘,奇幻的氛围是最顶尖的。

《月光下的魔术师》虽然称不上世界上的传奇之作,可是,每一个看到他的人,都不由的赞叹。并且,他已经把永远不能磨灭的记忆植入到了我的灵魂里。


我喜欢半命题作文(17)

我喜欢呆在家里,两天不吃饭,饿着肚子在家里走,那样天昏地转的感觉真的很爽,让我觉得整个人都飘飘忽忽的,生命好象就此了解。

我想说,如果可以,我宁愿一辈子都不要清醒,都不要去面对现实。我喜欢独自一个人逛书店,在书店里,我搂着厚厚的书,悠闲的走着,不用怕是否有人在等你,不用怕是否有人在催促你,不用怕自己是否成为别人的负担。喜欢看就看,不喜欢看就走,喜欢买就买,不喜欢就不买,不用再迎合别人的口味,经过他的`允许,一切都变的这么透明,一切都如此简单。

我想说如果可以,我宁原一生都这样,让自己的心变的恬静,让自己变的轻松。我喜欢在上课的时候对着窗外发呆,我喜欢看蓝蓝的天,也喜欢看阴阴的天,我喜欢万里无云,也喜欢乌云密布。因为它让我觉得生活不是总有阳光,人生也许是公平的,或许有所得就有所失,或许失去的可能我们一生都难以找回,因为那根本不是我们所应得到的。

我想说如果可以,我宁愿一生都这样,看着天空,想着生活。或许哲人之所以成为哲人,是因为他会看到一个事物想到更多的事物。虽然我不是哲人,但我有脑子,还有思想,这让我欣慰,让我觉得我还会思考,我还是个人。

我喜欢给别人让座,倒不是因为我有很好的品德,多高的教养,我只是觉得这样做表示我还年轻。我喜欢给别人让座后的心情,很快乐,我喜欢看到大家的目光,很幸福,虽然这是个很平常的事,但我觉得至少我和别人不同,至少我这样做了,而别人没有,至少在车上坐着的很多人都没有做到。不要说我虚荣,不要说让座是为别人,不是为自己。不要找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说我,因为没有必要。我们在做很多事的同时难道不是为了自己么?活着首先是为了自己,我一直都这样认为,不关心自己的人,怎么会关心别人?首先都不把自己当人看,怎么会以更高的水平看别人。虐待自己,可不是明知的做法。不要和我讲什么舍生取义,我只是在说生活,在说最最普通的生活,不包括意外。

当然你可以说,因为这只是我的想法,只是我的喜好。我想说如果可以,我宁愿无时无刻都这样。至少这证明,我还年轻。

如果生命能象自己想的那样生活,那真的很完美。但,不能。我们有太多的无可奈何,太多的身不由己。我只想说,不要忘记自己喜欢的就可以了。因为想那么多,有的时候也很痛苦。毕竟我们不是万能的。

就象那句话,其实神也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