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作文成(1)
“小时候我以为你很美丽,领着一群小鸟飞来飞去。小时侯我以为你很神奇,说上一句话也惊天动地……”每当听到这首宋祖英的《长大后我就成了你》,我都情不自禁地想起您——马老师。
马老师是所有教过?我老师当中给我印象最深的老师,每每想起他,心里就有一种敬佩感激之情,同时还有一种超越师生关系的情感,那种情感现在回想起来还有种酸酸的,甜甜的,暖暖的感觉。这种感觉是其他老师所不能给的。
那是一个金秋时节,田里的庄稼都硕果累累,颗粒饱满,是个大丰收年。同时也是孩子们学业有成的季节。有的同学满载而归,考上一个理想的重点高中,而我名落孙山。看到榜上无名时,我心里很难受,想死的心都有。已经是第二次复习了,考不上怎么向家人交代,他们把希望都寄托在我身上。他们知道后该是多么伤心啊。
在看了分数回来的路上我有气无力地低着头往家走,一不小心撞到了爸爸,爸爸在路口等着我好久了。其实爸爸早就知道我没考上,只是没给我说罢了。“这一次没考好不要紧,别灰心,还有机会,好好学习,争取下次再考。”爸爸担心我想不开,安慰我说。“爸爸,对不起!我已经复读一次了,怎么还复读啊!”我看着爸爸不解地问,几乎要哭出声来。“那有什么?你平时成绩那么好,属于怯场,如果就这样半途而废,岂不太可惜了?打起精神,我给你转学!”看到爸爸那坚定地眼神,不容争辩。我只好点头。
转眼间,暑假过去了。到了新生报道的时间了。爸爸怕我自尊心受到伤害,就把我转到别的学校复读。这使我面子上好受点。爸爸真是善解人意。于是,爸爸带着我来到一所新的学校,找到了马老师。第一次见到马老师,他给我印象是和蔼可亲,三十多岁的男士。爸爸把我交给他就走了。我很难受,第一次离开家,第一次到一个新环境真有点不适应。感觉一切都那么陌生,心里感到很孤独,又加上想家,整天以泪洗面,也无心学习。上其他的课我都是在下面偷偷地哭,只有上马老师的课我才感觉有种温暖亲切之感。可每天只有上一节语文课。我好渴望天天上马老师的课。最起码心里有种安慰感。
有一天,我正上夜自习,突然很想家,我就趴在桌子上无声地哭起来,真不巧,马老师进来了,他以为我在睡觉,就轻轻地敲着我的桌子示意让好好学习。我怕他看见我流泪了,不敢抬头。这时,他发现了不对劲,就把我喊了出去,问我怎么回事,我说想家了。他说;“你现在是毕业班学生,应该把精力放在学习上。转移注意力你就不那么想了。如果你还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就找我说说话。你就把我当做你的亲人。是缺什么就给我说。”听老师这么一说,我心情好多了。从此以后我就把精力用在学习上,有什么困难就找马老师解决。他成了我精神寄托的对象了。
好景不长,由于马老师教学成绩突出,被调到中心校了,我的情绪又恢复到以前。直到毕业了,我也没见过马老师。从此,我再也忘不了马老师对我情,对我的爱。
我发誓等我长大后,我就成了你——可敬的马老师。他的一言一行时刻指引着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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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作文成(2)
“长大后,我就成了你,才知道那间教室,放飞的是希望,守巢的总是你……”这首歌唱遍了祖国的大江南北,唱进了每一个人的心。
有人说,老师的职业是平凡的。三尺讲台是她人生的舞台,二尺教鞭是她的指挥棒,一支支粉笔满载着她无限的希望。
往事在现实中虽已遥不可及,但记忆却将那一幕幕在我脑海里雕刻了下来。记得有一次,还是一年级的时候,懵懂无知的我那时刚刚步入校园。开学没几天,就迎来了一个假日—教师节。当时我兴奋不已,原来读书没有我想象中的那样恐怖,还有节假放的呀!然而,由于过度兴奋,我竞把老师说的下午放假听成了上午放假。那天上午,我戴着墨镜,穿着碎花裙,竞随同母亲上起了街。过路的行人纷纷向我投来了诧异的目光。我当时并没有觉察到不对劲,反而以为别人都被我这一身的“时尚”所吸引了,我更加趾高气扬了,身上的每个细胞都散发着得意。然而,刚过一会儿,老师给妈妈的一个电话让我觉察到了事情的不对头,妈妈接到电话后,不由分说地把我送进了学校。
我走在通往教室的路上,脚像灌了铅一样沉重,瑟瑟发抖,生怕挨老师的批。我发颤地挪到了教室旁边,没想到,杨老师却笑吟吟地从教室里迎了出来,她用温和的目光望着我,蹲下来轻轻地抚摸着我的小脑袋,刹那间,我对她的隔阂感彻底打消了。她和蔼可亲地说:“宝贝,怎么今天忘记来上课啦?”全班同学的目光齐刷刷地移在了我身上。我低头不语,只觉得无地自容。老师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她把一只手放在我肩上:“是不是小脑瓜记错时间啦?”我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杨老师微笑着说:“没关系,走,咱们去上课。”我慢慢抬起头来,注视着老师的双眸,一对充满慈爱的瞳仁骨碌碌地转,像露珠在绿荷上晃,又像晶莹的珍珠在玉盘里溜。那一刻,顿觉一股暖流在身上缓缓流淌,倾注了我的心田。
老师,是多么神圣的职业!她那光明磊落的一生,感化着求知的莘莘学子们;她今朝的辛勤工作,成就着祖国美好的明天;她的教学在课堂,成就却在祖国的四面八方!
还记得有一次,那是一个不平凡的夜晚,夜空中繁星点点,正陷入解题困境中的我抬头望了望钟表—已经是深夜11点多钟了,可我还有一道题百思不得其解,怎么办呢?是空着明天给老师打一个大大的问号,还是寻求帮助呢?可是现在已经这么晚了,老师该不会早已入睡了吧?到底该怎么办呢?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角逐,最终还是求知的欲望占了上风。我怀着忐忑的心情拨打了老师的电话,没过几秒钟,电话里便传来了李老师亲切的声音:“喂,思雅,这么晚了找老师有什么事吗?”“哦。”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李老师,夜深了,您还没有休息吗?”“还没呢,我正在批改你们今天的考试试卷,呆会还得备明天的课……”听着听着,一种掺杂着感动的液体渐渐模糊了我的双眼。老师啊,您是多么的伟大!您为了我们能有一堂生动有趣的数学课,不知有多少个这样的.夜晚伏在办公桌前废寝忘食的备教案。您辛勤地用科学文化的雨露浇灌着祖国的幼苗,让我们茁壮成长!
李老师足足为我讲解了半个多小时,直到我把那道题彻底弄懂为止,当我挂掉电话时,已经将近午夜12点了,窗外的一切都是漆黑的,大地都酣睡了。不远处的池塘偶尔传来几声蛙鸣……那晚我趟在床上思绪万千,也不知在那个夜晚,您是否休息得安逸。
李老师,您知道吗?您在那块黑板上写下的是真理,擦去的是功劳。您在黑板上写的阿拉伯数字就像一串串音符,让所有的难题变成了乐趣!是您的学识渊博,是您对我们的爱心,温暖着我们每一个学生的心怀,伴随着我们的健康成长,而您,却慢慢变老……毕业时,我默默地站在校园中,环视着熟悉的人和景,总在搜索着一个人的身影,我透过校门,看到伏在车窗上的您默默地望着操场上的同学,望着209班发呆,我明白,那是您对我们的那份依恋与不舍!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老师的这种无私奉献精神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也坚定了我当老师的梦想!我要扬起理想的风帆,去乘风破浪!有志者事竞成!有志就有理想,有理想就有奋斗,有奋斗就一定会成功!而我,长大后一定会成为祖国的有用之材—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
优秀作文成(3)
我梦想成为一个勇敢的人,用自己的肩膀为他人撑起一片天;
我梦想成为一个勤奋的人,用自己的汗水给人以温暖;
我梦想成为一个有才华的人,用自己的才华服务于社会。
你,用你的勇敢、担当留得了“将相和”的千古佳话,你就是历史长廊中熠熠闪光的赵国大将——廉颇。蔺相如因为“完璧归赵”而被封为上卿,官职大于武将廉颇你,你便不服气了,扬言要当面羞辱他,蔺相如得知后,尽量回避、退让,不与你发生冲突,他说秦国之所以不敢侵略赵国,就是因为有他蔺相如和廉颇你,所以才避免发生冲突。这话被廉颇你听到,你感到十分惭愧,立马向蔺相如“负荆请罪”,于是,也就有了“将相和”的动人故事流芳百世。如果不是你的敢担当,那么也不会有秦王对你的顾忌了,这就是所谓的“勇者无敌”。你是一个勇敢豁达的人,我要成为像你一样勇敢的人。
你,用你勤奋的笔写出了一篇篇直戳敌人心脏的杂文,你就是文学长河中屹立不倒的文坛巨星——鲁迅。你从小勤奋学习,为了能在寒冷的夜晚读书,你买了红辣椒,每次一冷,你就嚼辣椒,直辣得额头冒汗。你就用这种方法驱寒读书。有一次上学,你迟到了,素以品行方正、教书认真著称的寿镜吾老先生严厉地提醒你以后要早到,年幼的你回到座位后就在座位上刻了一个“早”字,自此就再也没有迟到过。之后,最终选择了从事文学工作后的你依旧勤勤恳恳,毫不懈怠。你之所以能写出那么多直指敌人心脏的文章,是因为你手中一直握着勤奋的笔!你是一个勤奋认真的文人,我要成为像你一样勤奋的人。
你,用你的音乐才华赢得了无数的粉丝,你就是我的超级偶像——周杰伦。你从小就会各种乐器,这也奠定你音乐方面的超人才华。在21岁时就演唱自己创作的中国风歌曲,用你超凡的才华和无与伦比的歌喉向世人证明了你在音乐上的成就。你仅用了三年的时间,就横扫了华语乐坛,冲出亚洲,你的歌让我懂得家是唯一的城堡,是幸福的港湾;让我懂得了遇事要学会承提;让我领略到了中华古诗词之优美。你是一个才华横溢的男生,音乐在你手中被运用得出神入化,长大后,我就要成为像你一样具有才华的人。
你们的勇敢、担当、勤奋、卓越才华,深深地吸引了我,长大后,我就要成为一个勇敢的人,一个勤奋的人,一个有才华的人。
优秀作文成(4)
我喜欢白色,白的一切我都喜欢。
看,晶莹雪白的蚕丝从白胖胖的蚕的嘴里吐出来。蚕宝宝尽量把自我包起来,包起来裹成白白的茧子。可有人却说,这是“作茧自缚”。不,我说,这是它最神圣完美的时刻。
蚕,自从从蚕卵里出来,就在桑叶上爬,默默无闻但又坚定不移地履行着大自然赋予它的使命。尽管它那么瘦小,无力,尽管它那么丑陋,笨拙。它不像翩翩起舞色彩斑斓的蝴蝶那样惹人喜爱,但是,它朴实、善良、坚忍不拔而又自强不息。它不在乎自我外表的美丑,而把生命的精华凝结成对未来的奉献上。
蚕用丝包住自我,尽量的,尽量的让人们见识自我的全部精力所结。可当我们回过头来看这巧夺天工的“艺术品”时,创造者们却无声地、悄然地逝去了……
我曾好奇地把玩这洁白致密的“艺术品”,为着它的神奇而赞叹。最后,我留意翼翼地剪开了它,才发现“艺术品”最神秘的宝藏,这令我惊讶无比,那是蚕的新生命——蛹。原先蚕并未逝去,它在进行神圣的转化,这是生命的孕育与新生。
此刻,我最后明白“消失并不代表毁灭”。由此,不由使人想起那流泪的白烛和雪白的粉笔。
白烛,在为人们照明时,落下滴滴眼泪,是在为自我短暂的生命而悲哀哭泣吗?不,它是在为能给人类带来光明而流的幸福的眼泪。
粉笔,它像一位无私的知识者,它不断消磨着自我的身躯,传诵着无尽的礼貌开化。
看到蚕、白烛和粉笔,怎能不使我们想起老师,老师们把自我全身心血全留给我们。随着岁月的流逝,粉笔染白了老师的头发,老师却无怨无悔,培养出教授、科学家、工程师……
我喜欢白色,这白色正如老师一般神圣不可侵犯。所以,在我幼小的心灵里就播下了一颗种子——长大后,我将为成为您,老师。
优秀作文成(5)
昨傍晚,无意打开老麦的博客,读到一篇文章,内容是他和他的学生们的一节普通的高中语文期终考前课堂。字里行间平实中带着浓烈的关切,照片里的学生们青涩中带着睿智。蓝校服、蓝桌布、一垒书、一堆本,不禁想起高中时代的懵懂的我们自己。老师通篇所表达的思想,不是学习如何如何抓紧、不是成绩如何如何提高、不是考试如何如何重大,他的教学理念里,人格健全、素质综合,始终是最为迫切的。读老麦的文字,总有一腔博爱情怀、总携一份诗意情趣、也总持一种青春情结,他的那些平静深邃的话语源自高远的眼界和刻骨的心力;对人生充满期许、对生活充满热忱、对生命充满敬畏,故而,自称老夫的他,也对身边的莘莘学子们充满无限关爱。这,体现在他的肺腑之言中,“孩子们:最想告诉你们——珍惜美好的青春年华”;读到这里,回想起,三年前的自己站在讲台上,面对着学生们一张张稚嫩的笑脸,激情飞扬,唱起歌曲珍惜;是啊,正值花季雨季的学生们,在你们还未识得青春、懂得珍惜之前,有老麦这样一位感性认知鲜明的老师,为大家直述做人做事之忠言,成为他的学生,该是何等的幸福。
六时许,前往新二中问当年的班主任老师借书,恰逢学生排练团体操,节奏欢快、振奋人心;相亲相爱的轻盈舞曲里,侧映着新时代中学生的新面容,大概是才读过老麦文章的缘故,花期已过、花谢未了,这个不知怎么去描绘的年纪的自己,如此这般极其地渴望踏入圣洁的校园;学高为师、德高为范、遨游学海、教书育人,虽未直接从事教育工作,但喜欢凭借着知识就是力量的撑托,路过某个书声琅琅的学区,便会不由自主地心系互助乃至青海的师生;诚恳地说,愿与老麦一道,追求并践行青海本土阳光下美丽的教育教学之梦之路!班主任老师下课了,他微笑着点头致意,将手里的书递给我,望着他,我很想说句话,一句非常暖他心的话;终究,这句话我没有说出口,只留存在心间。
优秀作文成(6)
小时候,我看着你站在那里神气地指挥别人,那时候,我多佩服你;看着你坐在窗前不停挥动手中的笔,那时候我多么敬重你;看着你坐在那里开心地收着礼物,那时候我多么羡慕你。
你的职业是“教”。可是我觉得,你的职业是“玩”,带着小朋友在蓝天下自由自在地飞翔,带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畅游。
那时候,我很佩服你,因为你就像是随身带着百宝箱,我们想要的,你总是可以在一秒内惊喜地给我们;我以为,你的大脑里有一个什么都知道的细胞,因为不管我们的小脑袋瓜子想出了什么好笑的问题来考你,你都能迎刃而解。
于是,我也想成为和你一样的人,我也想有一个“百宝箱”和“什么都知道细胞”。可是我不知道秘诀,我天真地跑去问你,你笑而不答,只留下了一个温柔的微笑和一个梦想的种子在我的心里。
我小心翼翼地在心底埋下这颗种子,让它发芽。可是岁月的流逝和时间的变迁让我懂得这——没有捷径可走。我更加加倍呵护好这颗种子,终于,它开花了!它开的花告诉我梦想需要坚持。逐渐的,我明白了它的含义……
老师,感谢一路有你,您的微笑使我坚信:长大后我就成了你!
优秀作文成(7)
每一人都有梦想。梦想,多么神圣的词汇。有人想当警察,为人民除暴安良;有人想当音乐家,用自己的双手演奏出最美的乐章;有人想当歌唱家,用自己的嗓子唱出如百灵鸟叫声的歌曲,让世界为之动容。而我的梦想是当一名医生,为世界人民解除身体上的痛苦。
长大后我就成了你。我的家庭是一个医药世家。爷爷是一个德高望重的老中医,爸爸是一个中医,每天都开药方、抓药给病人;哥哥是一个西医,现在在湘雅医院当医生。我觉得当医生是一个有趣又严肃的事情,医生穿着白大褂,每天都在救死扶伤。当看到病人家属对你说谢谢的时候,你会笑着对他们说不客气。严肃又是因为什么呢?因为当你走出手术室看到在焦急等待的家属,当你说出一句:‘’对不起,我们已经尽力了。‘’说完后,你会听到一阵哭泣声,那哭声是那么的悲伤、那么的绝望、那么的凄凉,无论你是多么无情的人,都会情不自禁的流下眼泪。
长大后我就成了你。我的哥哥是一个勤奋好学的医生,我之所以想当医生就是受他的潜移默化。他曾告诉我,当医生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每天还要值班,有时候还要晚上不睡觉,怕晚上有紧急手术或事件发生,做一次手术最少要两个小时并且旁边有四到五个助手帮忙,有时候有大型手术,一站就是十多个小时。当时听到他说的这些事情,我也有一点点的小惊讶。但我并没有被吓倒,是啊,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有一首歌是这样唱的:‘’没有追求和付出哪来的成功……‘’
长大后我就成了你。我从小的梦想就是当一名医生,对于医生这个职业,或许是从小受父亲的影响;或许是受哥哥的潜移默化;或许是我喜欢穿上哥哥的白大褂的感觉,就像是白衣天使,那么的神圣,每天拯救被病痛所折磨的患者;或许是我对医生的向往,向往那充满消毒水味的医院,向往那洁白而神圣的白大褂,向往那病人对我说的谢谢或者一个灿烂的微笑吧。
有人说,医院是一个让所有人伤痛的地方,因为那里齐集了哭声;有人说,医院是一个救死扶伤的地方,因为每天都会迎接新的生命;有人说,一进医院没好事,因为高昂的医药费。而我认为那是一个神圣的地方,一个让我充满幻想的地方,一个让我憧憬的地方,因为我的梦想在那里。
长大后我就成了你,医生!
优秀作文成(8)
那日清晨,冷风拂过,密雨袭来,天空不愿一展笑颜,阴着。窗外那一树红梅,却开得正艳,在枝头绽开瓣瓣嫣红。
我揉着肿着的双眼醒来,突然想起了那件事,争分夺秒地踢开被子跳下来,连衣服也忘了披上,你只留下当初的红梅干花和一旁那一纸令我无法理解,亦无法接受的告别:
妹妹:
姐姐先走了,日后,相信你会明白。
姐姐:
你的字体娟秀依旧,却字字刺痛我的心。这,是为什么!我,不明白。
犹记你我第一次相遇便是在那树红梅下,那日也是红梅盛放之时。你身着一件大红的棉袄,踱步在梅树下,寻你中意的一抹在哪个枝梢。
后来,我得知你是我们家的远亲。你大学刚毕业,要在我们家住一段时日。进门时,你携缕缕梅香,将一捧梅花夹进书中,日日翻看。
我问你为什么,你说,你钟爱红梅,你敬佩其气节。我又问你是怎样的气节,你只是笑而不答。
短短一年,那不曾消散的梅香一直伴你走过每个日日夜夜。你平日外出参加志愿者活动,去做兼职,顺便找找工作。渐渐地,我发现自己因耳濡目染,也开始跟你一同做义工,去感受小学那句“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真谛。
一年过去,可你为什么选择要在这个红梅即将缀满枝头的时刻离去,选择去那个什么都没有的山沟沟里当支教。那时,我在想,你定是一时想不开,定会后悔这个选择。
为此,我又哭又闹,一把鼻涕一把泪。我终是没能留住你,你若四月和煦的春风走过那程程山水,至那个不知名的地方。
春秋更替,云水潇湘,没错,正如你所说,我如今已明白你昔日之心。我知道你这是一种大爱,是要将红梅间涌动的那股暗香赶进行囊,带去偏僻之地。我自知自己当初的无知。
受你熏陶,我定期去做那些你曾做过的事。我也许无法做到像你一样,去山里种梅,但我必像你一样拥有一如红梅般的“气节”。
长大后,我就成了你,要成为一抹散发着徐徐幽香的火红,在深冬,燃满整片雪地。我要将你在我人生中铺下的那张宣纸,缀成一幅意蕴幽远的画卷。
优秀作文成(9)
“小时候我以为你很美丽,领着一群小鸟飞来飞去。小时侯我以为你很神奇,说上一句话也惊天动地……”每当听到这首宋祖英的《长大后我就成了你》,我都情不自禁地想起您——马老师。
马老师是所有教过?我老师当中给我印象最深的老师,每每想起他,心里就有一种敬佩感激之情,同时还有一种超越师生关系的情感,那种情感现在回想起来还有种酸酸的,甜甜的,暖暖的感觉。这种感觉是其他老师所不能给的。
那是一个金秋时节,田里的庄稼都硕果累累,颗粒饱满,是个大丰收年。同时也是孩子们学业有成的季节。有的同学满载而归,考上一个理想的重点高中,而我名落孙山。看到榜上无名时,我心里很难受,想死的心都有。已经是第二次复习了,考不上怎么向家人交代,他们把希望都寄托在我身上。他们知道后该是多么伤心啊。
在看了分数回来的路上我有气无力地低着头往家走,一不小心撞到了爸爸,爸爸在路口等着我好久了。其实爸爸早就知道我没考上,只是没给我说罢了。“这一次没考好不要紧,别灰心,还有机会,好好学习,争取下次再考。”爸爸担心我想不开,安慰我说。“爸爸,对不起!我已经复读一次了,怎么还复读啊!”我看着爸爸不解地问,几乎要哭出声来。“那有什么?你平时成绩那么好,属于怯场,如果就这样半途而废,岂不太可惜了?打起精神,我给你转学!”看到爸爸那坚定地眼神,不容争辩。我只好点头。
转眼间,暑假过去了。到了新生报道的时间了。爸爸怕我自尊心受到伤害,就把我转到别的学校复读。这使我面子上好受点。爸爸真是善解人意。于是,爸爸带着我来到一所新的学校,找到了马老师。第一次见到马老师,他给我印象是和蔼可亲,三十多岁的男士。爸爸把我交给他就走了。我很难受,第一次离开家,第一次到一个新环境真有点不适应。感觉一切都那么陌生,心里感到很孤独,又加上想家,整天以泪洗面,也无心学习。上其他的课我都是在下面偷偷地哭,只有上马老师的课我才感觉有种温暖亲切之感。可每天只有上一节语文课。我好渴望天天上马老师的课。最起码心里有种安慰感。
有一天,我正上夜自习,突然很想家,我就趴在桌子上无声地哭起来,真不巧,马老师进来了,他以为我在睡觉,就轻轻地敲着我的桌子示意让好好学习。我怕他看见我流泪了,不敢抬头。这时,他发现了不对劲,就把我喊了出去,问我怎么回事,我说想家了。他说;“你现在是毕业班学生,应该把精力放在学习上。转移注意力你就不那么想了。如果你还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就找我说说话。你就把我当做你的亲人。是缺什么就给我说。”听老师这么一说,我心情好多了。从此以后我就把精力用在学习上,有什么困难就找马老师解决。他成了我精神寄托的对象了。
好景不长,由于马老师教学成绩突出,被调到中心校了,我的情绪又恢复到以前。直到毕业了,我也没见过马老师。从此,我再也忘不了马老师对我情,对我的爱。
我发誓等我长大后,我就成了你——可敬的马老师。他的一言一行时刻指引着我前进。
优秀作文成(10)
如果,我们一辈子都是孩子,这份纯真就可以永远保持下去。如果,在世界的另一边没有长大的影子,那么就没有孤独。如果,在生命的尽头,还可以以儿时的笑容面对,那么就没有仇恨。可如果就是如果,不可能的如果。
长大的忧困,只有长大的人才知道,无论怎样说给没长大的人,他还是不可能会懂。
小时候,一心想长大。长大后,一心回忆童年,两个永远都不可能在一个节拍上的人,做着不同的梦,做着纯真与忧愁的梦。
我还没长大,可是我正慢慢学着长大,学着去面对长大的烦恼。好似看了一部穿越剧,穿越剧的开始,还在睡觉。最后做了各自想成为的人我们越长大就越孤独。人生,就像走一段有许多分叉路口的路。每个分叉路口都会失去一个朋友,走到这条路的`尽头,就没有了朋友,有的只是那双饱经风霜的眼睛。
长大这个词真的很令人痛苦,痛苦的不是没钱、没车、没房。痛苦的是自己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远离了自己,我不知道,自己长大后会成为谁,会是富有的还是贫穷的,会是有名的还是无闻的,世事难测,风云变幻,包袱的沉重只有自己知道,心灵的包袱更是不可说,能力越大所要承担的责任也就越大,笑颜越多背后所承受的痛苦也就越多。长大后也许就是这个样子吧!
长大后,我可能会在讲台上辛勤的讲课,也许会做着辛苦的搬运工,可能会遨游在天空,也许我长大以后就成了你一切的幻想,都还只是幻想
绿叶在一片片落下,我们正一天天长大。
优秀作文成(11)
记忆就像是一串珍珠项链,而往事就是那一颗颗的珍珠。在这些珍珠中,相信总有一颗最耀眼的珍珠,那便是成了美好的记忆。
每个人经历的往事可能各不相同,但每一串珍珠都有最耀眼的一颗。其它的珍珠因时间的推移而已不存在。但这颗珍珠会永远保存着。
思絮又回到了暑假。当时我在家无事可做便去了文化馆报了个书画班。开学的'第一天我到达教室立即被满墙的书画作品吸引住了,各幅作品真是千姿百态、各不相同。正当我欣赏着美丽画卷的时候,忽听见教师叫我的名字,我三步并作两步走的来到老师的面前,原来是领书法工具。打开一看我的书画袋里有:一个大大的毛毡和一枝精美的毛笔。随后我们又发了一个小墨盒和一瓶墨水。手法在书法中也是很重要的,练好了手法才能写好字。毛笔字看起来不难写,但一个横就有七笔!一个字就更不要说了。第一次老师让我写一张“横”,回家后我就展开纸来写,还真不容易!写得手都抬不起来了,才写了半张。
日子一天天的下去了,快到最终结业的时候了,那天我们全体人员都是写了一首诗,结果我一粗心多写了一个“寒”字,拿给老师看,老师很不满意让我再写一张。后面因为心急写的第二张也不是很好,望着手中的结业证书我觉得真是有所愧对于老师,回到家我大哭泣了一场。爸妈安慰我说我知道你能写好,不用自责了。
这就是我的那颗最耀眼的珍珠,虽然有一点小的失误,但我在上书法班中学到了许多。不仅是书法,还有与朋友之间的团结合作,和对朋友的关爱。也让我拓宽了眼界,使我的这个暑假没有白白浪费。
朋友,相信你一定也有一件往事去值得回味,从中品味那些你想得到却不曾得到的东西。说不定,你会对某件事有了新的认识,好好珍惜每一件往事,好好的回味你的往事吧。
优秀作文成(12)
今天,我和家人一起回了老家。有一位叫洪华的男孩,经常到这玩。他14岁,长得又矮又瘦,连普通话也讲不好,看上去呆头呆脑的,因此,我很看不起他,不喜欢和他玩。
今天,外公到田里干活,我也想去,奶奶就叫洪华陪我。没想到,他一到田里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大人能干的活,他也能。抓鱼,挖藕,放牛等等,本领可大啦。
他放的那头牛,眼睛大大的,毛油光光的,我很想摸它,可一走近它,它就抬起头向我叫,吓得我差点掉近河里。洪华拍拍牛脖子,和它说了几句话,奇怪,它就向听懂了似的`,乖乖地低下头让我摸。洪华还教我牵着牛绳往前走,最后,洪华还让我骑到牛背上,我高兴极了!
“太阳快落山了。”洪华告诉我,还以为洪华要带我回家呢,原来,他是要带我去看日落。
我们爬上一座小山,坐在软软的草地上。因为是第一次看日落,所以,觉得好美。
天黑了,老家很少有路灯,流浪狗又很多,所以,洪华答应送我回家。出忽我意料的,也是很自然的是和洪华成了好朋友!
优秀作文成(13)
周围都是笔与纸相划的嘎嘎声,像干冰一样把一切班级里应有的喧闹吸收得一干二净,每个人都是一脸的冷,把静静的空气凝华成了裹着疲倦的厚障蔽,连同桌都隔离了。特有的氛围。
小时侯的冬天嘛,总是早早的起了,卷起小风衣,面红红的一群人涌向小学的门口,挤挤攘攘的,融化了一切的冰冷。吵吵闹闹的的环境总能让人兴奋,而我就是喜欢像夕阳一样暖暖的'感觉。但现在,打开抽屉,雪崩般的试卷大有不压倒你不罢休的气势,就像卖身契对奴俾一样对我说:“你是我的!”
老师都说,做卷子到了拿到就从头做到尾的境界,那就算达标了。但是,到那时的学生就不是优等生,而是一个作卷子的机器,充其量就成了状元,高中后继续做卷子,最后自己成了卷子。老师又来了,带着一股子的书卷气,连起立都不喊,就开始氢氧化钾了。听得厌了,什么都不知所云,只是盯着那张嘴枯燥的一张一合。但那声音像小椴塑造的魔瞳所铸成的丁香戒灵一样,不断的侵略耳膜,刚刚被那张嘴带入幻境,又被拉回现实。
天气真的冷了,窗户上都有水蒸气凝华成的霜,上面书写着类似“我的”“杀”“嚷”之类的叛逆语言。大家都只敢在明天就消失的介质上书写反抗了吧!那颗心呢?早成了卷子和唠叨。仅一下吧,窗户上的字就又被气愤的班干部给擦去了一些,于是在一片白蒙蒙中间,就有了一片清澈。我趴在桌子上,郁闷的向外看。为什么是在南方呢,如果在北方鹅毛大雪时,从窗外摄影,一定能捉拍下我在雪花迷朦的窗中向外看的一瞬吧,多有情致。也许啊,还能在照片下加上一行字――迷茫的初三。
好死板的冷,把我的思想。话语。心凝华成了冰,连同雪崩般的卷子和絮絮的氢氧化钾一起压向我,我无法挣扎,便也一起凝华成了冰。
优秀作文成(14)
“成大事者”即取得大成就的成功者,他们在各自的领域叱咤风云,功成名就,“各领风骚数百年”。古往今来,纵观古今中外此类人的成长过程及其成功之后的种种修为,他们都有一个共性:不拘小节。
人若想成大事,必得将精力集中于他的领域,正所谓心无旁骛。著名学者金岳霖,平日里不修边幅,蓬头垢面,生活一团糟,竟然会连自己的名字都忘记。但金老的学问,上知天文,下晓地理,贯中西,通古今,全世界又有几人能及。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假若金老今天花几小时在着装上,明天花几小时在打扮上,他还有多少精力致力于对学问的追求。而金老的不修边幅丝毫没有影响大家对他的肯定,我们看重的是他的才,而非他的貌。都说“一美遮百丑”,更何况这美是大美,此等形象不够好之小“丑”在这大美之前,是不足挂齿的。科学研究表明,成大事者占整个人群比例的3%,普通人占了余下的绝大多数。如果非得让极少数的精英拘于社会公平,勒令他们腾出精力去干诸如扫大街之类的小事(我说这话,绝没有不尊重环卫工人的意思),这不仅是对优秀人才的摧残,更是社会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
有人根据“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得出“成大事者也拘小节”的结论,太荒谬了!“扫一屋”与“小节”在概念上存在本质区别,“扫一屋”属于细节,细节决定成败,自然影响人们成就大业,但小节不是细节。拘于小节只会浪费时间精力,必然对成大事产生阻碍作用。
不拘小节是一种生活态度,更是成大事者必备的一种精神素质。智者在思考问题时,会适当放弃较小利益,然后选择较大利益,取舍之间,“舍”与“得”拎得很清,因此,无论何时,成功者都能全身而进,亦能全身而退。在热带丛林中存在一条生存法则:被毒蛇咬伤四肢的人,只有5-10分钟的时间救治,倘若在这极短的时间内得不到救命血清,被咬的人就只有一个选择——砍断被咬伤的肢体。壮士断腕,这里面更深的,其实是一种理智,因为,稍存侥幸的人都死在蛇毒之下。不拘于自己的一条腿或胳膊,保住自己的'命,以期今后取得更大成就,正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这就是成大事者的优秀素质。
成大事者,必要有一颗宽广的心,若对生活小事斤斤计较,是断难成大事的。韩信忍气吞声,承受耻辱,从小混混的胯下钻过,只因为他知道大丈夫能伸能屈,不拘小节。也正因为他留得了“青山”,才名传青史,光耀千秋啊。马加爵就不同了,他拘泥于同学对他的冷漠,致他人的生命不顾,致自己的生命不顾,因小失大,终致身败名裂,为社会所唾弃。我在那里想:韩信胯下之辱不比马加爵受的耻辱小吧,人家韩信怎么就没有趁月高夜深时用一把榔头砸死那些敢当众侮辱他的小混混呢?保全了小节,失却了身家之大性命,又何来成大事的机会呀!
“文似看山,不喜平”,很小的时候老师就教我们,写的文章如果存在很多琐屑的事,再丰富的内容也就不美了,好的文章在于抓住最有意义的部分。再说句题外的话——好的文章如此,好的生活又何尝不是如此。
“当断不断,反为其乱”。所以,成大事者,必不拘小节。
优秀作文成(15)
我有了记忆,是从那次“裙子与裤衩”事件开始的。
小时候我不喜欢去幼儿园。我只喜欢举着蜻蜓套在大野地里瞎跑,但是爸妈把我送到幼儿园后,不顾我的苦瓜脸,咬牙切齿毅然决然地走了。我不哭不闹,但是找准机会当着全班小朋友的面把老师的花裙子拽了下来,一拽成功,天啊!老师竟然穿那么大的一个红裤衩,家里还真是很富有呢。
老师没有批评我,她只是笑着拍拍我的头说:“小家伙,你是在提醒我这裙子的松紧带坏掉了吗?那下次我要穿条好一点的。”
那天慌慌张张的'爸妈把我接回家,第二天放到大野地里,不让我再上幼儿园,可是我却想上幼儿园,这不仅是因为我干了坏事,老师没有骂我,而是我心想“下次你穿好一点的,我一定还可以不费吹灰之力,一拽成功的”。
上小学一年级,我才豁然发现自己和所有同学说话都不一样。他们说一句话不需停顿,我说一句话,却要停顿好几次,我越使劲想快点把一句话说完,停顿的次数就越多,语文学得好的同学给我起外号叫“小结巴”。
从此在学校,我再也不敢抬头,总是缩在角落不愿说话。
老师却让我当班长。当了班长就要上台讲话,那是我第一次在全班同学面前讲话,话没讲出来,紧张得尿了裤子,但是老师微笑着带领全班同学为我鼓掌。
我不明白为什么鼓掌。老师说:“因为你走上了讲台,你就是勇敢的孩子。”
当了几年班长后,我发现自己依然和所有同学说话都不一样,但是这次的不一样,是我比他们说话都要快好多。
上了初中,次次考试数学、物理、化学三科成绩加起来,我都考不到60分,即便拼了命的学习。我自卑、我恐惧,终于,在一次期中考试时,数学卷子发下来,我紧张得连笔都拿不住了,心里空荡荡地觉得天要塌了,自己要死了。
但是出于自保的本性,我耍小聪明跟监考老师说肚子疼,没想到老师不但没有骂我关键时刻肚子疼,还找了一片药让我吃下去,然后亲自送我回家,一路上给我讲一些小笑话,还说期中考试其实一点都不重要……
多少年后,当我长大成人,才明白老师其实早就看出了一个孩子心理瞬间的崩溃,她无比耐心地拯救着我的心灵,让我觉得天塌下来也不可怕,因为天空就像绵绵的糖。
重新有了自信心的我,即便蒙着答那三科,加起来也总是能超过60分,这就是进步。
如今我已经参加工作几年了,前天照镜子时竟也发现鬓角处有了一根白发,瞬间心生无限感慨。夜深人静,下意识地推开窗户,微风一浮面,无数往事乘着回忆的小船有序地涌入脑海,其中最先回忆的就是上面几件往事。
感谢那些如维纳斯断臂般并不圆满的美好往事,感谢往事中的那些人,感谢我们自己,因为我们还可以回忆。问问自己:当回忆起往事时,你在回忆着什么?
优秀作文成(16)
翻开那陈旧的往事录,每一页都有着自己的灵魂,灵魂是不可破灭的,因为他是我唯一的永恒,仔细品读着那里的每一句,每一字,将是我一生中最美妙的回忆。
岁月如梭,父亲那原有的浓密的黑发中,隐隐约约有几根银白色的细丝在游荡,此时,我的心中思潮起伏。
父亲是名医生,经历过无数次手术,当然他对血是毫无畏惧的,但他只怕一个人留血,那就是我,他的宝贝儿子。那时我患了急性扁桃体炎,必须马上切除,我和父亲一同进入的手术室,他的手一直攥着我的手,只是感觉不是那常有温热,而是冰凉。当我躺在手术台上时,我望了父亲一眼,我们的.目光在空中相互对接,我看见他的目光里有太多的心痛与怜爱,他慢慢地蹲下,大手不停地抚摸着我头发,把嘴凑到了我的耳旁,轻轻地说:“别怕,有爹在”之后还用手拍拍我的脸,缓缓的站了起来。不久,手术开始了,每一刀伸入我口中时,我可以看见父亲脸上的肌肉会不由得抽动一下,有时,还有一些鲜血被吸出,这时父亲的表情极为痛苦,面容上有着不常有的憔悴。有时他都会把身子狠狠地转了过去,但不久又转了回来,这短短的几分钟,对于父亲来说甚至比自己的一生还要漫长,我的身体承受着煎熬,而父亲却是承受着心里的煎熬。
每当往事录翻到这一页时,我便会束缚不住自己的泪水,只有那纯洁的父爱,是记忆的永恒,当初我身体上的痛苦,已悄悄地逝去沉淀下来是真正的甜蜜,因为这甜蜜是父亲的心哪!
优秀作文成(17)
每一个人都有爱好,我也不例外。我的爱好广泛:喜欢唱歌、喜欢剪纸、喜欢画画、喜欢打羽毛球、喜欢看书。
我天生就爱唱歌,生就一副清凉甜润的好嗓子。在我耳里,音符似乎变成了轻纱般飘动的云朵,带我飞向音乐的高空。我的歌声清甜干脆,如一条山间的溪流,带着泥土特有的芬芳,欢快地流淌。心情好时,我就经常哼着歌儿扫地,哼着歌儿上学,哼着歌儿做手工。
我的画别具一格,画到天空时,不像别人总画一个太阳,再画几朵白云,而我却突发奇想,画一个下雨的天空,画一个夜晚的天空。我特意用10张大白纸订成一个画档,现在已经有2本人物画档,1本风景画档,2本记事画档,3本幻想画档了。
我还十分热爱看书。我喜欢看书到什么程度了呢?走路看,洗脚看。我把书看成了生命中的一部分,读起书来如饥似渴,就像高尔基所说:“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我经常被故事中的情节吸引地无法自拔,时而哈哈大笑,时而沉默不语,时而甚至流下了眼泪。大家都送我一个可爱的雅号“小书迷”。
这就是我那多姿多彩的业余爱好。
优秀作文成(18)
有的人喜欢画画,有的人喜欢跳舞,有的人喜欢收集邮票……而我却喜欢打篮球,如果想知道我和篮球的缘分从何而来,那就请听我慢慢道来吧。
我之所以会酷爱打篮球是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去年有一天,周彤来喊我一起打篮球,虽然我不会打,但是我带着好奇心还是爽快地和她一起来到了小区的篮球场,我发现她投篮的动作非常潇洒,而且投球的命中率也很高,让我羡慕不已,于是让她教我。不一会儿,在她的帮助下,我终于投进了人生中的第一个球,从此,我就喜欢上了打篮球。
篮球给我带来了许多的快乐时光。昨天下午,我和周彤等四人玩了一场篮球赛。比赛开始了,我用最快的速度跑向篮球,可是周彤跑得比我快,抢在我的前面去了,正当他要投篮的时候我的同伴立即拽住了她的右手,这时篮球就掉到了地上,说是时那时快,我三步并作两步跑上前去捡起篮球,然后抱着篮球箭一般地冲向篮筐,虽然对方对我是穷追不舍,但我还是把握了投篮时机,我纵身一跃,把球往篮筐一抛,嘿,好运气,球进了!我和我的同伴不约而同地欢呼起来……那个下午我们玩得非常开心。
不仅如此,打篮球还可以锻炼身体,让自己快快长高。
我爱篮球,它给我带来了无限的乐趣!
优秀作文成(19)
那年,我们呱呱叫的落地了。
一年后,我们会走路了,会说话了。
四年后,我们调皮了,整天弄得脏兮兮了,我们还不懂事,但我们那时好无忧无虑,好自由,好纯真。
七年后,我们上了小学一年级,老师们整天被我们折凳的头疼,总是说,什么时候长大,那时的我们只是哈哈一笑还早哩。
十年后,我们上了三年级,朦胧的懂了学习的重要性,有了自己鲜明的个性,也有了那么一点点的叛逆,我们开始褪去了童真,渐渐披上了虚伪的外套,学会了用察言观色来保护自己,渐渐的封闭起来。
十二年后,耶,上小学五年级了唉,那时的我们是全学校最大的学生,渐渐的有了那么一点自豪感,看,我们比你们大,我们开始追星了,还是周杰伦好,还是林俊杰好,还是魏晨好……有些吵,但却吵得津津乐道,很快乐的,快毕业了,我们变得惆怅了,不知不觉我们想哭,自己一个人安安静静的哭,哭的好唯美,好伤心……我们找了毕业照,却依旧微笑,其实,我们那是是忍住了泪水的,想想要分离还是好难过啊,怎么办,不想走啊,我们一起度过了五年的美好时光,还有母校,那些像家人一样关照我们的老师们,我爱你们,我会记住你们的,会回来看你们的,还没有时间说一说那些离别时的悄悄话,就散伙了,我们去了不同的中学,唉,别了!
我们上初一了,新的同学,新的环境,新的老师,新的学校……我们依旧想着他们,想着那些事,那些息息相关的人们,到了教师节了,我们一起去看了那些老师们,说了一些新学校的悄悄话。时间真快,初二了,我们昔日的所谓的好朋友,早已不那么依依不舍了,有些已经像不相识一般,现在的同学都好不单纯啊,老同学也都变了,变得不认识了,真的。
今天,碰到了楼下的小弟弟在楼下玩,我问他,几年级了,哦,三年级了耶,是啊,时间真快,当我上五年级时,他才上一年级,远了我们已经大了。
突然间,我们已成了大孩子,是啊,大孩子,但都想念小时的那些个小美好,是值得回忆的,纪念或许只能在某时某刻,想起,怀念……
博山区第一中学初二:刘欣莹
点评: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人就是在不知不觉中从孩童成了大人。看到你这篇文章,放佛看到了自己的一个蜕变。感同身受。文章中小作者把自己渐渐长大的过程写的很详细,那种从纯真到懵懂再到近乎成熟的感受很到位,层次分明,但是不足之处是中心不够明确,到底是怀念小时候的美好,还是单单只是感慨时间之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