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 我最喜欢的(1)
水仙花是白色的,有一根又细又长的绿色杆子,你想更加了解水仙吗?下面就让我带领你走进水仙,了解水仙。
水仙有5片花瓣,颜色也不单单只有白色,还有黄色的羊水仙……。我最喜欢的是那花瓣是白色的,中间是一个像竹笋,但又比竹笋软弱的花蕊。好像一群白色的小精灵,围着一个黄色的大精灵,听她讲故事。水仙花在雨中时,更加显得楚楚动人,雨点儿轻轻吻着她的脸蛋,一滴一滴,轻柔极了。让人感觉安谧和舒适。此时此刻,它每一片花瓣都富有光泽,像珍珠一样。她十分美丽,仿佛在炫耀美丽的自己,她不会知道,即使她不炫耀自己,也会有人喜欢她。
水仙可以在土里养,也可以水里养。我喜欢在水里养的水仙,因为在雨后的阳光下,雨滴留在水仙花的花瓣上,伴着阳光和七彩的虹霞,犹如一颗颗七色的宝珠,使“芙蓉出水”的美景在现。水仙花仙子扭动着腰肢,像亭亭玉立的少女一般。
看着美丽迷人的水仙花,常常会觉得自己是一朵水仙花,穿着雪白的公主裙,站着和蔼的阳光下,看着辛勤的蜜蜂从身边飞过,看着穿上花衣的蝴蝶炫耀自己的美貌,看着天天开心的孩子背着书包,一蹦一跳的从身边走过……,使人流连忘返,希望时间不要过得太快太快……。
我喜欢水仙花,这不仅仅是因为她的美貌,还因为她是我的幸运花,你喜欢吗?
作文 我最喜欢的(2)
上课了,老师对我们说:“今天我们来玩一个游戏,叫“抓尾巴”。我们议论纷纷,有的奇怪地问:“尾巴在哪?”有的摸了摸屁股,看有没有长了尾巴。还有的问:“我屁股长尾巴了吗?”
老师说了说游戏规则,是:先用一条长纸巾用橡皮筋绑在自己衣服后面,然后双方面对面站着,最后谁抓到另一的人的尾巴,就胜利。
比赛开始了,文舒程和李尚骏比赛,文舒程下马为强,扑到李尚骏那里,文舒程摔在地上,屁股对着李尚骏,李尚骏一拔,拔到了文舒程的尾巴,结果李尚骏赢了。
第二次游戏人人参与,我和李尚骏比赛。老师叫:“开始!”我一直抓李尚骏的尾巴,他一直躲,我骗他说:“你后面蚂蚁,李尚骏没有上当!我又和他比力气,李尚骏他快就顶不住了,他就跑了。我一直追,我们跑了一圈又一圈,结果这时候,我上当了,李尚骏一抓!抓到我的尾巴,一半尾巴还在衣服上呢!我生气的对李尚骏说:”算你狠!有机会,我会和你再比一次!”
这时,只我们的教室乱成一锅粥!有的在比力气,有的在地上打滚,还有的尾巴一半在自己手上,一半在别人手里。这一次的游戏真有趣,下一次我还想玩呢!
作文 我最喜欢的(3)
在花的海洋中,我最爱菊花。
我喜欢菊花的清幽淡雅,喜欢菊花的不畏严寒,甚至还喜欢菊花的孤芳自赏。
菊花是所有花中颜色最多的一种。黄的,白的,绿的,黑的,粉的,红的……然而,在这众多颜色的菊花中,我更喜欢白色的。白色的菊花永远都看不腻。那么清淡,幽静,美丽。
有人说,冬天是最冷的,我认为,秋天的寒风也很冷。可是,菊花在我们都躲在被窝里睡大觉是踏着深秋的冷风来了。那么悄无声息,若不是她那阵阵扑鼻的香味熏醒了人们,难道人们会知道菊花已经开了吗?我想,在菊花的世界里,不存在着炫耀一词。他们只是凭借着自己的努力去开花,去散布花香。有一天,菊花开了,但是他们不会顾及旁观者的惊叹和赞美,他们一定会在心里说:我们开花,只是为了证明我们不是一株野草。对于那些人的赞叹,我们只能置之不理,别骄傲,我们的目标在下一朵花上!
在我的心中,菊花有那么一点孤芳自赏。深秋时,有谁能陪菊花度过?可以说,菊花的生存时间并不长,可能只有一两个月,但他们不顾别人的想法,只顾自己把花开的美丽,开的大方。
记得但丁曾说过:“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可能有的人对此话只是淡淡一笑,但这句话不就象征了菊花“孤芳自赏”的性格吗?
作文 我最喜欢的(4)
你看了这个题目,你一定想问我一句:我喜欢的动物是什么?我为什么喜欢它?喜欢它什么?
我告诉你吧!我喜欢的动物是可爱的小兔子,因为它小巧`玲珑,我才喜欢它,我喜欢它的可爱。
你知道我是怎么样喜欢上它的吗?我是这样才喜欢上它的,有一次,有人送我一只可爱的小兔子,它的毛浑身都是褐色的,四肢极短,只有三四厘米长,它很小巧,只有一个收音机的二分之一般大小,你想知道它是怎么来的吗?想知道的话,就让我来告诉你吧。
这只兔子是我爸爸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那是我和爸爸妈妈走在好乐多门前的一个小摊贩那里买来的,他有好多兔子,有褐色的,有白色的,还有黑色的,爸爸妈妈看见了便说:“儿子,今天是你的生日,我们送你一只小兔子吧!你挑选一只小兔子。”我便挑了一只褐色的小兔子,我一路把它抱回家。
有一天,那个笼子破了,我给它换了一个比较大的笼子,它轻松的一跳便跳了出来,还好及时发现了,我连忙一个箭步,冲上去把门给关上,小兔子好像脑袋后面长了双眼似的,发现后面还有一扇门开着,就像急刹车一样停住了,连忙转了个身,向后面的那扇门冲过去,还好爷爷在门边,我忙喊了一声:“爷爷,门关掉!”还好我喊的及时,否则,就被它逃出去了,虽然已经全部关闭,可是它还没回到笼子,它还在东跑跑西跑跑,而我却在东碰西撞的翻东西,就这样,我过好
长一段时间才把它给抓住。它真能飞檐走壁呀!而我要东翻翻西翻翻的。你看出了它的机灵了吧!
渐渐的,我跟它熟识起来,他也对我更友好了,每当把它放出来,它便玩了起来,完累了它就会靠在我的脚上,好像在睡觉似的。 你觉得兔子令人喜爱吗?
作文 我最喜欢的(5)
我有一辆遥控车,它是我爸爸送给我的,我非常的喜欢它。
遥控车的车身是银白色的,配上黑色的轮胎,更是惹人喜爱。它的车顶跟别的遥控车不同,上面没有天线,因为它是无线接收信息的。它的底部有一个小指针,这个指针是用来控制车子转弯的大小的。这辆遥控车的遥控器是黑色的,它的前端有一根笔直的天线,这样就可以控制遥控车了。遥控器上有一个开关,还有两根操纵杆,左边那根是用来控制前后的,右边那根是用来控制左右的。上面有一个显示车子行驶速度的表,表的右下方有一个按钮,那是打开前灯的按钮,表的右上方有一个红点,只要它亮起来,就代表遥控器开了。
这辆遥控车不但外观漂亮,而且也非常好玩。玩的时候,只要在遥控车的底部放三节五号电池,在遥控器里放一节一号电池就可以了。我把左边的操纵杆向前推,车子就会向前开,向后拉的话,车子就会向后倒;把右边的操纵杆向左推,并把左边的操纵杆向前推,车子就会向左开,可有趣了。我只要一有空就会把遥控车拿出来玩,技术越来越好,仿佛自己就是一名真正的赛车手呢!
我非常喜欢我的遥控车,它是我最心爱的玩具。
作文 我最喜欢的(6)
本人从小喜欢看书,只要一读书,就像着了魔一样,把什么事都抛到九霄云外。
稀饭变饭
一天中午,妈妈煮着稀饭,叫我看一下电饭煲里煮着的稀饭,因为妈妈有事要出去。我随口说道:“OK”。就看起《查理九世》来,正当看到墨多多们遇到危险时,一陈开门声音进入我耳里,我这才想起妈妈给我的任务,便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进厨房,一看傻眼了,稀饭变成饭了。妈妈无可奈何地摇摇头说:“你这个小书虫,让我说你什么好呢?”
写作文看书
一次双休日,我在写作文时,突然发现放在旁边的《赛尔号之精灵传说》,便放下笔,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正当看得入迷,妈妈走进来了,看我作文写到哪儿了,我手忙脚乱地把书放好,写起作文,妈妈看了,回到自己的房间。我写这次作文,足足写了一个小时多。
看书勿锁妈妈
又一次,妈妈出去,没带钥匙。我在家里正在看书,妈妈回来了,叫我开门,我还在书的世界中,没有听见,过了许久,妈妈火了,用脚踢门了,我这才回到现实,陪着笑脸给妈妈开门,妈妈哭笑不得。
我喜欢看书惹出来的事不是两三件了,但我还是这样。
作文 我最喜欢的(7)
我喜欢的玩具有很多,如:小猴、汉堡包、布娃娃、喜羊羊毛绒公仔、芭比娃娃……但我最喜欢的玩具是小星星黄黄。
黄黄全身都是黄色的,水灵灵的大眼睛像两条贪吃的小金鱼,椭圆形的红鼻子下面有一张正在笑的嘴巴,你看它笑得多开心啊!我仿佛听到黄黄甜美的笑声。黄黄抱起来很柔软,我每天都抱它上床睡觉,它好像很快乐,我也开心地睡着了。每当我做作业、玩游戏时,它总在旁边静静地看着。有时候我去朋友家玩或到楼下散步时,也时不时地带上它几回。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玩具小黄星,你喜欢它吗?
作文 我最喜欢的(8)
狗可能是很多人最喜欢的动物。而我最喜欢的动物却是兔子。
兔子的性格温和,全身覆盖着柔软的毛。有的兔子的毛是白色的,像一团雪球,有些兔子的毛是灰色的,还有的兔子的毛是黑白相间的。兔子有红红的眼睛,像红宝石一样很漂亮,竖着二只长长的耳朵,尾巴却是短短的。有句歇后语是这样说的:兔子的尾巴—长不了。
兔子的前肢短。后肢长,而且很强壮,它跑的时候用强壮的后退往地上一蹬,向前跳出很远,所以它跑得很快。记得有一次我们去野生动物园时。我去捉兔子,结果兔子跑得太快了,捉都捉不到。于是我和妈妈合作,来个“前后夹击”。好不容易才把它捉住了,果然是名不虚传的“跑步健将”啊!
兔子喜欢吃的食物是青草、萝卜、菜叶等。虽然它们吃得不怎么样,可是它们的全身都是宝:肉可以吃,毛可以纺织,毛皮可以制成皮衣。
兔子真是一种可爱的小动物。
作文 我最喜欢的(9)
在我眼里,上赛季NBA联盟的MVP科比,是一个永不褪色的经典人物,速度,弹跳,力量;精湛的技术,敏锐的意识,临危不乱的冷静,挑战困难的勇气,舍我其谁的非凡自信,震撼联盟的霸气……科比。布莱恩特不仅是个伟大的球员,而且是整个NBA联盟的标志。
看科比的比赛,心中不免有些激动,我喜欢科比,喜欢科比华丽的球风,喜欢科比使用高效的投篮,更喜欢科比不怕困难挑战困难永远知道自己该干什么的气质;他是一个职业球员,爱岗敬业同样被球迷赞赏。
在少年时,科比就有一个梦,他想以后在NBA打球,他的同学都说这不可能,但他就是在众人怀疑的目光下不断努力,1996年时,年仅18岁的他以高中生的身份被洛杉矶湖人选中,选秀当天,科比说:“球场是我梦开始的地方。’’科比的篮球之旅就从这里——洛杉矶开始了。
96黄金一代是NBA选秀质量最高的一年,在这个强手如林的联盟中,刚出道的科比并没有被飞人乔丹,滑翔机德雷。克斯勒的光芒所埋没。他把年轻当做资本,把所有燃烧成激情,后仰跳投,大力灌篮,出手绝杀,那个湖人24号新秀注定要与神相媲美。
他的MVP奖杯,他的得分王头衔他的连续五场50+,他的单场81分,他的奥布莱恩奖杯……他忘记了挫折的痛苦,伤病的失落,绯闻的忧郁。他用一次次高难度得分抚平伤口,用冠军回应质疑,“三连冠”的光环一直笼罩着他,他没有停止进步的理想,而是迎着困难,一次次挑战极限。那也变为历史,变为球迷的回忆渐渐淡去……科比完成了由心浮气躁的明星球员到超级巨星的完美蜕变,走过了一切质疑的目光,走过了所有失意的迷茫,向前的脚步迈得更加坚强。他不想以前那样独来独往上篮,跳投一条龙,而是将球无私的分给了队友,由独自一人变成了团队作战。他的目标只有一个:重现湖人王朝。
从2002年看NBA,就喜欢上了科比,他使我在球场上更加英姿飒爽,他让我在学习中充满动力,他把我从一个无知的少年变成了坚强不屈的青年。从那里,我欣赏到了什么叫球场上的艺术,了解到了许多球场规则,也明白了篮球的真谛。这一切,正是从NBA联盟得到的,更是从科比。布莱恩特身上得到的。
作文 我最喜欢的(10)
我心不甘情不愿地陪她来到了商场,朋友就像脱了疆的野马,开始在整个店里飞奔起来。而我却呆呆地站在那里,满面愁容地看着朋友,“哇,吴克群好帅啊!”“金莎真漂亮!”“周杰伦又出新专辑了,太棒了!”“终于找到你了,蔡依林的唯舞独尊!”真好,终于朋友买完了,我一看差点晕了过去,她带的一百元钱全部英勇就义。什么周杰伦的《黄金甲》、《十一月的肖邦》。吴克群的《将军令》、《大顽家》等等。朋友还买了好多明星的海报。
回家的路上,朋友不断给我讲。《天国的嫁衣》中的陆子昊和陶艾青。《浪漫满屋》中的韩智恩和李英宰等等许许多多的韩国连续剧,最后她到家了,我终于说了一句话,“对不起,一句没听懂。”便回家了。
回到家,我终于明白了,也认识到了追明星的不好之处,不仅浪费钱财,也影响自己的学习,而且韩剧中有许多不适合小孩子看的内容,什么爱不爱的,而且韩剧很长,一看就会上瘾,所以父母不让我看这些。我宁愿承认自己落伍,也不去追明星。
作文 我最喜欢的(11)
动物的世界真是奇妙,每个动物都有自己的优点。以前,我曾跟舅舅、表哥和妹妹一起去动物园玩,那让我发现原来世界上有许多那么有趣的动物,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马。
我喜欢马的原因是它看上去体力很好,听说它还是中国古代的交通工具呢!不过说起来马也真是可怜,军人没粮食了,就得杀战马来吃,马儿就这样受苦受难的过了一生,真是辛苦啊!他们平时真是勇敢,就算是上了战场也不会害怕,都是为人类不停的向前,继续的拼下去,真令人佩服。
我爱马还有一个原因。有些动物园会提供给大家骑马的机会,虽然里面很臭,但是我还可以忍受,记得放寒假时,我也跟着培训班去过一个地方,那边有迷你马,我好像玩了一两回吧!坐在马上真是威风啊!马还有其他的优点,例如它跑得很快,如果换我跟它比赛的话,我可能就没希望啰!想赢过马真是一件难事。
我家有一个饰品,上面有马的模样,右上角还写着马到成功四个字,而且上面的马和字都亮晶晶的好美丽喔!如果世界上有纯金的马,那该有多好啊!如果被我发现的话,那我不就发了吗。果真如此,我也会分给穷人!另外,我更想把马封为世界国宝,要大家好好的爱护它,它必须好好的存活下来,好让大家欣赏它漂亮的身体,学习它坚强的精神。
真希望我可以再度进入动物园,坐上马背,威风的骑着马,那种感觉是如此美好啊!也希望可以去看看它们自由自在的奔跑在草原的模样,他们就像动物世界的绅士啊!
作文 我最喜欢的(12)
猫,在大多数人的眼中,是一种常见的、普通的动物,但我却不这样想,我觉得它是富有情感的'一种动物。
记得有一次,我和一个同学在路边玩耍,突然听到了几声“喵喵喵”的叫唤,我们转头一看,原来是邻居家的小猫。它好像是一位贵族的大小姐,微微仰头,用一种不屑的表情看着我们,我甚至还没来得及看它的外貌,就被它的气势给镇住了。
可猫始终是一种温顺的动物。我从家中拿出了一个毛线球,果然它脸上那不屑的表情消失了,露出了欢乐的笑容,我终于看清了它的真面目。一身黑白相间的绒毛,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张小小的嘴巴,看上去十分可爱。
我跟这只小猫玩得越来越欢,可是天色逐渐暗了下来,爸爸已经开始催我回家吃饭了,我依依不舍地望着小猫。正准备走时,它追了上来,蹭了蹭我的腿。我弯下腰,对它说:“乖,我该走了,不过我明天还会来的。”在皎洁的月光下,小猫却仍在原地,一动不动。
第二天,我一大早就跑了出去,发现小猫依然在昨天我们分别的地方,好像在等我回来。我很感动,我们又像昨天一样开心地玩耍。
这件事以后,我陷入了沉思。我明白了一件事,其实动物并非只是我们玩耍的工具,它们是有感情的,只要我们真心对待它们。
作文 我最喜欢的(13)
不管是谁,都会有自己最喜欢的小动物,大部分的人都比较喜欢性格温顺、忠实、好训练的,而我,却非常的与众不同,我挺喜欢凶猛、冷酷无情的、但很忠实。
我从小就喜欢狗,我想养一条非常凶猛的狗,但是,我每次养的`狗都是非常温顺,这应该和天性有关吧,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了有一种狗,它就是——藏獒。
藏獒产自于青藏高原,六千年前被人类驯化和人类相伴至今。藏獒独有的神武的外形,开阔的前胸,硕大的头颅,十足的凶猛,出色的表现,高贵的王者气质,是举世公认的最古老、最稀有大型犬种,被誉为“东方神犬”。像狮非狮,似虎非虎,凶猛异常。
在西藏农奴主社会里,只有那些国王和寺庙主持才有权利有资格饲养,被藏民视为神犬、天狗、活佛的坐骑,藏獒被毛黑色、棕色和蓝灰色,可以有或者没有铁锈色斑块,还可以有各种金黄色的渐变色。
我还听说过藏族地区关于藏獒渡魂的习俗。在藏族的传说里,藏獒是天上的一位战神,因为嗜杀成性触犯天条而被贬到人间来的,所以藏獒性情暴戾残忍,身上有一股浓重杀气,必须在其出生满七七四十九天时,将其与一只正在吃奶的小羊羔同栏圈养;
羊是温柔娴静平和顺从的动物,四十九天大的藏獒正是生理和心理发育成熟时段,让这个时期藏獒与羊羔共同生活,目的就是要冶炼性情,这就是所谓的藏獒渡魂。渡魂成功的藏獒可以买到五千元,没渡成功的,也卖不出价,随便给几十元,主人就会让你牵走。
不管藏獒渡魂成没成功,我都喜欢它那身上刚毅不屈、非常凶猛的个性,这个个性是别的狗身上都没有的。
初一:殷恩策
作文 我最喜欢的(14)
我最喜欢的文具是我的小文具盒。它是我第一个文具盒,它小巧玲龙,惹人喜爱。
我的文具盒是椭圆形的,亮丽鲜艳的粉红色覆盖在它的全身,就像穿了一件粉红色的长裙。它的表面花纹很美丽,上面有一只小象有着弯弯的长鼻子,眯着小眼睛,它身后有一片树林,树林里的颜色丰富多彩,有火红的,金灿灿的,碧绿的,美丽极了。
它的用途还挺多呢,我每天都带着它去上学,它装着我每天上学必须用的文具,它的大肚子里有一个大家庭,住了很多成员呢,有铅笔、橡皮、尺子、钢笔、胶带.......等等。
我的小文具盒有很多层,它们还会分家呢,细长细长的铅笔住在长长的`房子里,和钢笔在一起,胖胖的胶带先生住在宽敞的房子里,橡皮爷爷睡在哪里呢?哦,它和尺子奶奶一起睡在扁扁的房子里。
我喜欢我的小文具盒,它是我最好的伙伴,它一直陪着我度过这个快乐的童年!
作文 我最喜欢的(15)
啪、啪、啪……这是什么声音?原来有人在鼓掌。为什么会有人鼓掌呢?是因为我们学校在1月1日晚,安排了“元旦联欢晚会”,当观众们看到精彩的节目时,会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高声欢呼。
元旦联欢晚会每年都会有,今年也不会例外。联欢晚会非常热闹!同学们有的在舞台上跳舞有的演小品还有的唱歌,不光有同学们参加,辛辛苦苦地老师也参加了,老师们有的演小品有的唱歌,这些节目都非常的引人注目!
其中我最喜欢的元旦节目,非《怡香春景》莫属了!我可不是因为这个舞蹈有本班的女同学参加,才喜欢的,而是因为这个舞蹈的的确确、真真实实不错哦!
当这个舞蹈开场时,就博得了观众的高声欢呼与热烈掌声!开场不久后,同学们形成了一朵花的形状,将扇子展开更加漂亮更加像一朵美丽的花朵了。到高潮部分后,简直太出乎意料了,演员们站成一横排,根据音乐的变化,扇子也有规律的扇动着,而且还形成了一个波浪,波浪高低起伏,十分整齐十分有规律,观众们的的掌声更加欢呼雀跃了!
这个舞蹈不仅好看,而且还体现出了演员们的辛苦排练与团结一致的心,就是因为这样,这个舞蹈才能如此婀娜多姿!
作文 我最喜欢的(16)
秋天是一个五风十雨的季节。
我,最喜欢秋天了!秋天,总是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傍晚时,太阳就要下山,日落风生,天气逐渐变得凉爽;每逢春祈秋报时,庙前庙后的人潮总是络绎不绝,俎豆馨香早已办妥,不管是要来拜拜的,还是要来争先恐后的观看迎神大会,大家都玩的非常尽兴......秋天的景色也仿佛如诗如画,和风拂拂吹来,好凉快呀!你说,这么好的季节,我当然喜欢呀!
但是,秋天也有它的坏处喔!秋天好比是春天的梅雨季节,有时天不作美,淅沥淅沥的,就下起斜风细雨啦!秋天的天气也乍寒乍热,让人难以捉模。白天,秋老虎发威,好像要把大地烤干似的,让我热的快要中暑。太阳下山后,黑夜带来的冷风一股脑儿的直奔我温暖的房间,却让我冷的直打哆嗦。不过,我到觉得秋天的景色是很恬静的呢!
总之,带日下雨、反复无常就是秋天的最佳写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