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想的作文(1)
每年圣诞节的平安夜都是我最开心,最疯狂的日子。因为我可以借和同学一起过圣诞节的理由,溜出家门,地上喷雾雪花,抄上充气“狼牙棒”,在广场上“敲遍广场无敌手”。可这次圣诞节,却异常平淡。
这次平安夜,我成为了一只笼中的小鸟,想飞也飞不高。趴在课桌上看书,只觉得书本上的自己越来越大,越来越模糊,渐渐地,我便慢慢地进入了自己的境界。可谓是“神游其中,怡然自得”。
此时,我在想我们家没有烟冲,圣诞老人怎么爬进来,怎么在我床头挂上的几只臭袜子里塞进我最心爱的礼物呢?我在想,也许圣诞老人可以从空调的排风孔爬进来,可他这么胖,怎么能难为人家呢?要不,给他留扇窗吧!我在想重庆今天这么冷,会不会破天荒地下一场大雪呢?在这样我就不用拿喷雾雪花到处制造气氛了。我在想明早起来,楼下的树木会不会全变成圣诞树,会不会还挂满了许多装饰物和各种精美的卡片呢?我在想楼下的餐馆会不会摆上美味的烤鹅,在想在某个角落是否会有一个小女孩檫完第三根火柴就安详地死掉了呢……
于是,我把这种种的联想兴高采烈地告诉了正在看电视的妈妈,谁知她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视对我说:“瞎想啥呢!洗脸睡觉去!”哎——没情调的老妈。
可是,老妈的话并不能打击我对圣诞节,及对圣诞老人的期待,我仍固执地认为圣诞老人会从空调排风孔爬进来,将我挂的'臭袜子塞得满满的。可是如果他又长胖了……于是,为了以防万一,我将靠床边的窗户开得大大的。
第二天,我便“顺利”地感冒了。正当我头痛欲绝,痛苦呻吟之时,我猛然发现床头有一个礼品盒。我尖叫着冲过去,既小心又兴奋地拆开印着小碎花的包装纸,随即迫不及待地打开了礼品盒,结果,我再次尖叫,因为掉出来的是语、数、外三本厚得足以砸死人的《尖子生题库》。
呜呼唉哉,现实与想象的差别太大了!
杂想的作文(2)
昨晚,查看了《读<草房子>》的评论。推荐我读《草房子》的朋友很高兴,继而又推荐我去读《青铜葵花》。其实,我最近正在读《青铜葵花》,前面还读了《根鸟》的选本,这我以后会谈。
昨晚之前,我已经读到《纸灯笼》一章了。
我想,昨晚真是一个痛苦的“经历”,因为我“亲眼”目睹了奶奶和老牛的死去。整个心都很沉重,以至于我一度失眠,不能进入梦乡。终于,我被一种莫名的力量抓住,去了大麦地……
《青铜葵花》,紊乱的、纯净的,就像一个纯美至极的童话。整本书里满满的都是爱,大大小小的,深深浅浅的,连成串的,接成片的爱。我心头一阵阵发热,这热一直蔓延到心海深处,出动了那根深藏的心弦。那些小小的细节一次又一次冲开情感的阀门,于是眼窝也便跟着热了,常含泪水,然而终究没能哭出来,好像也不怎么会哭了……
很佩服青铜与葵花“面对苦难时处变不惊的优雅风度”。面对突如其来的大水,面对天光地净的蝗灾,他们每个人,始终都像勇敢的水手,坚定的迎向永恒的风雨。漫无边际的清贫,如同一根凌厉的鞭子,悬挂在青铜一家头上,可他们却平心静气地忙碌着,不慌不忙地等待春暖花开的时节。
青铜对葵花的关怀可谓无微不至。没有灯火,青铜把夏夜里的萤火虫放进南瓜花,做成大麦地最美、最亮的灯,葵花就能安心做作业了;没有银项链,青铜用冬天的冰凌,吹成晶莹的串珠,给予舞台上的葵花一串无与伦比的、美丽的“冰项链”,它闪着纯洁而清澈的光。
关于“冰项链”这一章,我最为感动。我看到这个题目,竟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而读到具体情节时,仿佛曾经读过。我忽然想起在朋友博客读过的一篇文章,是一篇考场作文。我对那篇作文的题目印象很深,但文章没有读。我便猜想,朋友那篇文章的灵感是否就来源于此。不知怎的,我非常确信。
昨晚,到朋友博客翻出那篇作文,果然是选取了这个构思。我想,朋友一定太喜欢这本书了,不,应该是全部的'曹文轩纯美小说。
下面就援引朋友的一段话,作为今天这点杂侃的结尾:
“谢谢你听从了我的建议,谢谢你读了这一本书,谢谢你让我有同感的读后感。油麻地金色的草房子早已在我的心中扎根;它像是一个栖息之所,当我感到无助的时候,想到书中的那些人和事,就让我看到了阳光。你再看看《青铜葵花》吧,那是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青铜的冰凌,青铜给葵花的鸭子;葵花的清新,与青铜在一起的欢欣,那是世间最纯净的情感。”
现在,《青铜葵花》我也看完了,我推荐给更多的人——大人与小孩。
匆此。
杂想的作文(3)
春天的到来,下雨成了平常事,几乎是整日整日不肯歇停地下着。放眼望去是白茫茫的雾霭,青山被犹如牛奶丝一样的雾气慢慢缠绕进,涂抹得不着痕迹。很难喜欢上这样的天气,阴沉沉的,倨傲凌乱的天气。
不可否定,天是明堂的亮,但这样调和着灰的颜色,反而透着暗白。依旧偏执地认为天应该是蓝色的,而不该是这样糅进杂质。
宛如四周都蒙着一块庞大的油布,微弱的光线生出畏缩与胆怯,在这样的包裹下,一切都显得微不足道的不真实。
搬家那年因为自己的房间朝阳,所以特地在窗帘背后多加了一块遮阳布,在晴天用得其所,雨天倒显得太过多缀。甚至在今天的天气下,使原本就阴暗的房间更加漆黑森然。仿佛上帝一不小心倒错了时差,拨着时针调回了夜里,孤寂,黯淡。
翻了个身,床单还有某块地方还未被体温占领,一不小心触碰到了,一片无力抵抗的冰冷。我望着天花板,四周很静,一直延伸到房间里,窗外只剩下车辆驶过的划开水洼的窸窣声。
醒来的时候觉得头异常地沉重,脑神经急促剧烈地收紧了一下。起来给自己倒了杯水,从冰箱里拿了个苹果。
方正的厨房,窄小的水槽,缓慢的水流,笨拙的手指。
我怅然若失的望着窗外,雨还在下,越来越大,毫无章法。好似突然间自己一无所有,所有的一切,都如这大雨一并冲刷,流走。
从早上一直在整理旧物,书柜的最上格放着小时候喜欢的读物,小学时候的奖状,未寄出的信和明信片,一叠小时候画的稚嫩的画。我拿着看了好久好久,回忆一涌而至,那些年的快乐悲伤,历历在目。从一个小纸盒找出了去年圣诞节同学送的两只龙猫,放在了窗台上。
突然想到,我们变成现在这个模样,是自己给的还是,别人馈赠的。
就像,走路的姿势,小时候摔倒留下的`一处触目惊心的疤痕,习惯的手势,习惯的穿衣方式。
喜欢着怎么样的人,为他做过的一切,说爱他时的口吻,拥抱时的姿势。
喜欢着哪一个歌手,哪一个艺人,喜欢用什么手段,有着什么逻辑思维,处事方式。
什么时候喜欢大笑,什么时候喜欢大哭。
伤心时眉头皱的幅度,开心时嘴角扬起的弧度。
性格爽朗活泼爱说笑,或者是优柔寡断举棋不定。
喜欢吃的东西,喜欢听的音乐,喜欢看的书。
这些,都是我们自己或别人多多少少馈赠给自己的。有一些是好习惯,有一些是你自己不喜欢但却潜移默化而拥有的。走走停停,希望一如既往地勿忘初心。
我想起一个作家说过的,大概是:“现在执着追求的事,将来未必有一天会变成重要的,你死后,带走的不过是记忆。”
所以,尽管如此,我还是想改变身上的坏毛病,少丢三落四,脾气变得好一点。努力变得优秀,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爱自己喜欢的人。一如既往的执着,不得目的不罢休。人生只有一次,要懂得拼搏,懂得活在当下,享受生活。普通地快乐,普通地悲伤,地球还是会继续它的公转与自转,海水还是会潮起潮落,太阳还是会每天升起。
但我仍然固执地认为,心底的自己,就像海边拾着贝壳的孩子,灵魂被海水一层一层地,洗净。
愿心底的那个她好。
想到这,连脖颈上毛孔血管的起伏,都显得,无比无比地,清晰。
杂想的作文(4)
只是心态平静得如杯中的水,看着镜中不再光洁的面容,眉梢眼角已有了岁月的纹路。
时光的流逝带走了青春的年华,也洗去了青涩的懵懂与羞涩,眉宇之间,是一种淡淡的自信与宁静。
是的,岁月让女人失却的美丽的容颜,收获的是从容淡定的心态。
世事变幻,人情冷暖,经历了人生的风雨,品味了生活的酸甜,红尘之间的恩怨已成旧事,也厌倦了人与人之间的攀比与争斗,但却更加明白,生活在这个世界一天,你就无法逃避那些纷繁世事。快乐是要靠自己去找寻的,只有拥有一颗平常心,才可以解开束缚你的枷锁,放下你该放下的东西,放飞你自己。
曾经为了一个答案冥思苦想,曾经为了一个结果殚精竭虑,结果往往错过了生命中擦肩而过的幸福,错过了本该倍加珍惜的真情。
岁月让人顿悟,人生苦短,快乐就是靠你每天发现并去挖掘,看似不起眼,串起来的,就是幸福!而你发现并挖掘的过程,会丰富你的人生,愉悦你的心情,让自己活在希望与享受之中。
幸福是一种心境,有时和丰裕的物质无关。
苦闷与烦恼往往是因为欲望太多,就像一个守财奴,拥有再多的钱财他也不会快乐,因为他总梦想得到那没有到手的财富,而他自己失去的却是无价的亲情、爱情与友情。
所以,只有丢掉无休止的欲望,珍视自己的拥有,才可以体会到做一个快乐的人的乐趣。
做一个善待自己的女人吧,从今天开始,为自己减压,宠爱自己,把握现在,享受生活!
很喜欢舒婷的这句话:
“无论在她养尊处优的豆蔻年华抑或是艰难困苦的抗战时期,她都绽放着最淳朴最率真的笑容,一览无余地袒露洁白无垢的心地,恬淡内敛的聪慧,以及宠辱不惊的阅世方寸”。
杂想的作文(5)
太聪明,以为世界在手中,却不知年华悄悄已在指尖划落;太无奈,不想希望在梦里,竟未觉现实慢慢正在怀中破碎。
————引子
霸王项羽豪迈一生
是仙界掉落凡间的天神?是魔域挣入尘世的煞星?他是霸王!西楚的霸王!芸芸众生在他脚下俯首。风云为他翻涌,江河为他泛红。看苍天四方云动,他傲视天下,谁是英雄!而在那乌江之畔,战神之冢,霸王的怒吼终究没有掩过乌驹的长嘶,宝剑的破空之声在这一刻仿佛定格了整个世界。他去了,而在天上,他依旧是战神,依旧是霸王!在那血色的斜阳下,他愈加显得雄壮,愈加震撼人心。他虽然败了,而我想他却并没有后悔。他这一生干干脆脆,豪情万丈,轰轰烈烈,气冲云霄!他豪迈一生,足矣!乌驹长嘶,精魂永存!
后主李煜消极半世
是廿八星宿冠首的文曲?是误入帝室无知的仙人?他是悲哀!后唐的悲哀!不爱江山爱美人。国家在他眼中如同草芥,他要的只是美酒,佳人。然而噩梦终究还是来了。一封封边境的告急文书风一般地飞向皇宫内院,他熟视无睹,依旧整日欢歌莺舞。终于,他的国家被抹去,不留一丝痕迹。而他,也从帝王沦为阶下囚。在萧深的皇宫后院,留下了一地的荼香。亡国,亡国却成就了词宗。他有的只是悔,“剪不断,理还乱”,触目之间便愁断了肠。他悔他“几曾识干戈”,唯有“垂泪对宫娥”。终于,一曲《虞美人》将他的悔意散发得惊天动地,史无二人,也了结了这位千古词宗。他的魂,便也散着那不堪回首月明中缕缕的悔了。
悔啊!当韩国人说端午节是他们的国家节日;当日本人说茶道是他们的国粹;当我们失传了的瓷器在大英博物馆中展出;当青城的变脸艺术在美国百老汇中被拿来戏耍,也许我们便应当悔了。这不是为我们自己后悔,而是为了中国,为了中华的脊梁,为了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被流失而后悔。失落的文化所流下的泪滴啊!是历史所无法抹去的。北京街头的吆喝;逢年过节的窗花;最感真情的家书;儿时最暖的炕头……而今已渐渐地逝去,留下的,唯有书中的几滴墨水,心里的几点怀念。继而又有些人不知从哪扯出了“失之东隅,收之桑榆”这样一条谬论来。高喊着要全面吸收新文化,摒弃旧传统。这不禁使我们很怵然,仿佛背上了芒刺一般,忽而有厌恶了起来,心想若鲁迅老先生还健在的话,非叫他们哑口不言才好!
诚然,在我们前头那许许多多的人们成功或失败,生存或死亡,我们又能懂得多少?春花秋月中,我们能做的,唯有将这一件件、一幕幕,谱成了曲、哼成了调、唱成了歌、演成了戏……而又有几人知道他们的心呢?霸王,霸王他后悔过么?我想他大抵是没有的,正如前文所述,他豪迈一生,早便知足了,为何要悔?悔,我们便要悔之有道。道,道是什么?道是一种境界。李煜便是如此,他是阶下囚,一位有着极高待遇的阶下囚。他不同于刘禅,因为刘禅的那不是知足,那是软弱!李煜他不愿被别人施舍,他怀念以前的地位,也想回到以前的地位,而他却无能为力,只能一点相思一点愁地磨损了年华。但是他有笔,他可以用此来恢复自己被扭曲的灵魂和尊严。他悔,却悔得光华四溢。此时,他的悔便是一种境界了。“人生长恨水长东”,他恨得通彻心扉,血泪长流,若说他的诗词是一个极美的花瓶,则他的恨与悔便是那一瓶的枯蕾了。他的悔,在那华贵的宋室深宫,折射着他整个魂灵!他的悔,在那漫天星斗的夜空中,泛红了半边天空……朦胧中,我不禁记起了一位程姓作家写过的诗:
悔有道,五洲河山小,乾坤掌中游,人未老。一曲豪歌白发少,任他去,四海逍遥!
杂想的作文(6)
又是一年清明。
独自坐在教室,我与一个冷冽的中午相偎相依。这种时候照例是有雨的,细细的,轻轻地敲在薄薄的玻璃窗上,雨的形体被铿锵地挡住了,但那份灵气和清气却猛地透了过来,像是传说中的灵魂与躯体的脱离。雨也是有灵魂的,要不然它就不是我们数千年来所吟咏的那种气息了。
“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一个“奇”字,苏东坡先生!我拍案叫绝。
我从来就喜欢雨,喜欢雨同时带来的那份朦朦的意境,因为雨的到来同时也与雾同行。雾的笼罩昭示我们生存的这个世界,同样的迷蒙,雾迷在表象,生活迷在内层。这样两重的结合会使人彻底地放弃思想,只剩下了视觉,嗅觉和触觉,人类自以为高深的思想再无用武之地。这也便是“奇”的所在了,奇在它的绝美,奇在它的无法参透。人对于神秘的事物总是充满了向往,而这种向往便造就了美的存在。就像一曲神秘的《红楼梦》,也许正因为后半部稿子的遗失,才掀起了一派的红学去探究美的存在。人一开始就是一个谜,猜不透自身的谜底,面对这苍穹奈若何?我们只消静静被它包容,渗透。
我喜欢雨,所以我并不拒绝雨。就像我对雨伞没什么特殊的感情。如果没有街上没有行人和疑惑注意的眼光,我会骑着我的自行车尽情地徜徉于雨的情意之中。用雨的温柔湿润我的头发,让雨亲昵地溜进我的衬衫,细细地拍打我的脸颊激起阵阵的凉意。衣服湿了又何妨?头发湿了又何妨?人原本便从自然而来,其他只是身外之物。
这样一来似乎有些“飘飘然如遗世独立,羽化而登仙”了。
雨是如此的诗情画意,置身雨中,蒙蒙的雨丝点滴消融,周围的喧哗开始荡漾朦胧,慢慢地便浮现了唐宋的西湖,湖边的樱桃绿柳飘扬而立。雨与雾的交融能拉短年代的距离感。因为现代的高度文明被浅化,整个世界似乎都被幻化成一片空白,等着我们的带着情愫的记忆去弥补。记忆可以经过遥远的遗传。我们可以从远古牵起西子的纤手,使其荡舟于眼前的河上。从五千年的积淀中请出伟大的诗人,在此高歌一曲。随你的意,只要你愿意,你尽管飘起一湖的青花瓷,撒起漫天的杨花,趁着我们什么都没看清,趁着我们难得的糊涂。
“春水碧于天,画船听雨眠”的意境令我心驰神往。这种扁舟一叶的典雅与古朴自非飘扬过海的大轮船所能比拟。是梦中之雨乎?抑或雨中之梦?轻轻的雨丝拍打着甜甜的梦境,荡起微微的涟漪。仿若遥远年代里的慈母,轻轻拍打着浅浅欲睡的幼婴,从暖暖的气息中缓缓驰入童话的古堡。梦中有位女子向你回眸一笑,那笑容像是冬日之阳,西湖边的桃花,或者是浓浓的雨雾,没有年代,没有目的,只剩下美。你醒来,却没有遇见,只剩下满舱沙沙的春雨。舱外,明月当空。于是你将她归结为今夜的雨,在落满浮萍的湖上邂逅。
雨有点忧郁。难怪有雾。
雨开始在玻璃窗上弥漫起了白气。哦,要上课了。我不由得想起了爱尔兰的咖啡还有它背后那个凄美的故事。威士忌加咖啡,交融了眼泪与思念的味道,可这爱情终究凋谢。像一句farewell,以及杯上两条平行的金线。或许雨也是呢!为了一个故事,她开始了一场持续千年万年的哭泣。
杂想的作文(7)
为写出这篇“流水之作”,只好从电视入手,也好发表我的观点。为使文章主题更近“国庆节”,只得待观《新闻联播》的盛况了:最为隆重的当然是北京了,国家中药领导人都在那里举行国庆节。天安门广场上,升国旗,奏国歌,为烈士默哀,伪烈士敬献花圈然而做这些事的不光是“皇宫贵族”,广场上成千上万的“平民百姓”都为其庄重,肃静,只因为他们是中国人,只因为他们有一颗火红的爱国心!不止北京,远在天涯之外的大多数华人华侨都是如此。而在我居住的这个小城市里,很少有人在意死去的先烈,没有人为他们哀悼,我们所顾得只是菜市场上的鲜珍海味罢,只是借国庆之名尽情娱乐罢。
中华五千年,使经过多少硝烟和战火的洗涤,是经过多少伟人的付出,是经过多少革命烈士的付出,才换来今天的幸福生活,俗话说:“吃水不忘挖井人”,我们是不是应该做一些对得起天地良心的事呢?如果连这点事都不肯做,我们有配不配称之为“炎黄子孙”呢?
我并非说,人人都需要去痛苦哀悼,以凭吊先烈的“在天之灵”,一年中有一天记起他们也就可以了。但就现在临泽的状况而言,我觉得我们对国庆节的过法,还需改良一些。
杂想的作文(8)
太聪明,以为世界在手中,却不知年华悄悄已在指尖划落;太无奈,不想希望在梦里,竟未觉现实慢慢正在怀中破碎。
————引子
霸王项羽豪迈一生
是仙界掉落凡间的天神?是魔域挣入尘世的煞星?他是霸王!西楚的霸王!芸芸众生在他脚下俯首。风云为他翻涌,江河为他泛红。看苍天四方云动,他傲视天下,谁是英雄!而在那乌江之畔,战神之冢,霸王的怒吼终究没有掩过乌驹的长嘶,宝剑的破空之声在这一刻仿佛定格了整个世界。他去了,而在天上,他依旧是战神,依旧是霸王!在那血色的斜阳下,他愈加显得雄壮,愈加震撼人心。他虽然败了,而我想他却并没有后悔。他这一生干干脆脆,豪情万丈,轰轰烈烈,气冲云霄!他豪迈一生,足矣!乌驹长嘶,精魂永存!
后主李煜消极半世
是廿八星宿冠首的文曲?是误入帝室无知的仙人?他是悲哀!后唐的悲哀!不爱江山爱美人。国家在他眼中如同草芥,他要的只是美酒,佳人。然而噩梦终究还是来了。一封封边境的告急文书风一般地飞向皇宫内院,他熟视无睹,依旧整日欢歌莺舞。终于,他的国家被抹去,不留一丝痕迹。而他,也从帝王沦为阶下囚。在萧深的皇宫后院,留下了一地的荼香。亡国,亡国却成就了词宗。他有的只是悔,“剪不断,理还乱”,触目之间便愁断了肠。他悔他“几曾识干戈”,唯有“垂泪对宫娥”。终于,一曲《虞美人》将他的悔意散发得惊天动地,史无二人,也了结了这位千古词宗。他的魂,便也散着那不堪回首月明中缕缕的悔了。
悔啊!当韩国人说端午节是他们的国家节日;当日本人说茶道是他们的国粹;当我们失传了的瓷器在大英博物馆中展出;当青城的变脸艺术在美国百老汇中被拿来戏耍,也许我们便应当悔了。这不是为我们自己后悔,而是为了中国,为了中华的脊梁,为了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被流失而后悔。失落的文化所流下的泪滴啊!是历史所无法抹去的。北京街头的吆喝;逢年过节的窗花;最感真情的家书;儿时最暖的炕头??而今已渐渐地逝去,留下的,唯有书中的几滴墨水,心里的几点怀念。继而又有些人不知从哪扯出了“失之东隅,收之桑榆”这样一条谬论来。高喊着要全面吸收新文化,摒弃旧传统。这不禁使我们很怵然,仿佛背上了芒刺一般,忽而有厌恶了起来,心想若鲁迅老先生还健在的话,非叫他们哑口不言才好!
诚然,在我们前头那许许多多的人们成功或失败,生存或死亡,我们又能懂得多少?春花秋月中,我们能做的,唯有将这一件件、一幕幕,谱成了曲、哼成了调、唱成了歌、演成了戏??而又有几人知道他们的心呢?霸王,霸王他后悔过么?我想他大抵是没有的,正如前文所述,他豪迈一生,早便知足了,为何要悔?悔,我们便要悔之有道。道,道是什么?道是一种境界。李煜便是如此,他是阶下囚,一位有着极高待遇的阶下囚。他不同于刘禅,因为刘禅的那不是知足,那是软弱!李煜他不愿被别人施舍,他怀念以前的地位,也想回到以前的地位,而他却无能为力,只能一点相思一点愁地磨损了年华。但是他有笔,他可以用此来恢复自己被扭曲的灵魂和尊严。他悔,却悔得光华四溢。此时,他的悔便是一种境界了。“人生长恨水长东”,他恨得通彻心扉,血泪长流,若说他的诗词是一个极美的花瓶,则他的恨与悔便是那一瓶的枯蕾了。他的悔,在那华贵的宋室深宫,折射着他整个魂灵!他的悔,在那漫天星斗的夜空中,泛红了半边天空??朦胧中,我不禁记起了一位程姓作家写过的诗:
悔有道,五洲河山小,乾坤掌中游,人未老。一曲豪歌白发少,任他去,四海逍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