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了作文(集锦17篇)
一顿小皮锤
2024-06-02 05:48:06
高三
其它

高三了作文(1)

最近看了一部名叫《麦积山的呼唤》的电影,感触实在太深。影片中的主人公大学毕业后毅然放弃优越的都市生活,扎根于偏远而平穷的家乡,一心投身于农村教育。看到她为了替学校争取一名支教老师而前去“要人”,看到她为了孩子们付出的一切,曾经答应男友在他远行的日子里不要落泪的我,再也忍不住了。

曾经看过很多关于西部教育的短片,每看一次,都会触动心灵。偏远的山区,环境恶劣,生活贫穷,人口少且分布散,留不住人才,因而师资匮乏。这些是很多偏远山区学校所面临的现状。每次看到这样的短片,我就会想起自己的童年。我的家乡并没有影片中的天水山区贫穷,但当年的条件也并不优越。那时,与我一起读书的孩子都不曾上过学前班,六岁直接读一年级,而当年的学校就是村委的一间房子,五岁、六岁的孩子挤在同一个房间学着同样的课文,而学生十二人而已。老师则是我的母亲,一个仅小学毕业的农村妇女。我的母亲能成为包括我在内的十二个孩子的启蒙老师,原因却很简单,一方面没有哪个老师去我们村教书,另一方面,当年家里贫穷,农业税是不小的数字,母亲便自愿去当我们的老师,以便用微博的工资去填补农业税的洞口。一年后,我们大了一岁,手脚有力了,于是就到离家很远的村子开始我们二年级的生活。学校离家很远,又没有宿舍,每天早上,母亲五点就起床为我和妹妹做早餐,然后打着火把送我们姐们俩一程,待天渐亮,母亲才转身踏上回家的路。我和妹妹唱着歌来壮胆,一步石子一步泥,年幼的我们在泥泞的山路奔走一个多小时终于到校。晚上,我们重复着早晨的足迹,山路一个弯又一个弯的绕着,我们一年又一年地走着,终于到了小学毕业。

初中了,依然在这个村子里读书,学校离小学不远。那是一所怎样的学校呢?学校建于何时,我不清楚。全校最多的时候八个班,每班四十来人,教师十几名。学校前有大门,后无围墙,长满草的操场后面便是一片片农田和一条条小道,进者无阻,出者无碍。宿舍是两排砖瓦房,房间不足十间,每个房间放十张床,住二十人。房顶下拉扯着一张蓝色的油布,用于挡房顶掉下的灰尘,每晚躺在床上,都会听到老鼠在油布上来回窜动的声音。记得有一年晚上刮狂风,下暴雨,宿舍严重积水,窗也被刮破了几个,屋顶的瓦飞了一片,就连学校大门两旁的围墙都被风雨掀垮了。那一晚,我们所有住宿生在老师的带领下把被子抱进了教室,在老师手中微弱的手电筒的光亮下,我们把课桌椅一张张拼好,男女学生分别挤在一间教室嚷了一晚,哭了一晚。时隔多年,那情景至今令我记忆犹新。

虽然我的家乡比较偏远,当年比较落后,但那里是我的根源。尽管我的小学和初中学校条件艰苦,但它们是我的摇篮。当我翻越一座又一座大山,走进高中,走进大学,我依然眷恋着。一晃已过去好多年了,我曾今就读的初中校园早已在我升入高中的第二年废弃了,从那时,那一大片山村的小学毕业生便要远去镇上读初中。那所小学,如今已是人少楼空,曾经我读五六年级时,每个年级三个班,每班四十余人,如今全校只有六个班,每班二十来人。当年在香港影视大亨邵逸夫的捐款下拔地而起的教学楼——逸夫楼,早已失去了往日的喧哗。当我再次回味《麦积山的呼唤》的时候,我又情不自禁地想起了往日的点点滴滴,想起了余晖下那渐渐空去的逸夫楼。虽然家乡早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宽广的水泥路直逼乡村的山山脚脚,乡亲们的日子越来越红火,然而每次回家看见那座逸夫楼,我的心便开始颤栗。乡间的这座逸夫楼,我似乎可以预见它的命运。如今在它的怀抱中,学生仅一百来人,教师更是屈指可数,而体音美均没有专职教师。看着那些孩子,我似乎看到了当年的自己。心再一次触动。

又一次想起《麦积山的呼唤》,我再次有了些许冲动——去支教。这冲动来得并非莫名其妙,毫无缘由。然而冲动过后便是良久的无言与沉思,正如影片中的男主角所说,一切需要经济做支持。是啊,在这个越来越现实,世俗观念越来越强烈的社会,我们的理想也随之越来越遥不可及,高飞的翅膀越来越脆弱无力。泪再一次不经意地敲打在键盘上,这是因谁而流?为何而落?


高三了作文(2)

挟硖者为侠,这是对于侠最最早的定义,而司马迁《史记》中的《游侠列传》更是中国武侠文化的源点。侠文化作为独立于封建文化的一中独特的文化体系,又不可分割的成为封建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封建文化的多元化,往往铸就了不同时期不同的武侠文化。

总的来说武侠文化更接近道家思想,但追其根源又有着本质的区别。道家讲究“无为而治”有一中顺应天命的味道。而武侠文化中更多的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劫富济贫,替天行道,更多一分逆天改命的趋势。这也许是广大的劳动人民对于现实不满,以及对生活的美好祝愿。

传统的武侠形象往往是白衣仗剑,单骑江湖的游士形象。正是这些所谓的游侠义士组成了偌大的江湖。记得曾经有人说过: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江湖。显然江湖的定义已被逐步的扩大。对于那些行走于江湖的人来说,气节的地位已渐渐的得到提升。更多的侠士则注重自身的修养,这与儒家修身的观点不径相同。不同的是儒家修的是赋比兴风雅颂,骑御射术,而侠士们更专注于琴棋书画。

当封建文化为新时期文化所冲击之时,这个为封建专制所不容的武侠文化似乎也要走到尽头。直到查良镛先生的武侠小说的出现,才又一次的将我们对于武侠的记忆唤醒。

坦率的说我并不钟爱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尽管他的小说充满了历史气息和民族意识,相比它的华丽与炫烂,我更喜欢凉羽生小说的苍凉与黯淡。当然我不反对古龙笔下主角的风流与传奇,但我反对的是纯个人主义。

生于江湖,葬于江湖这是每个侠士的宿愿,又有多少人能有:倚楼听风雨,淡看江湖路的那般洒脱。最后送上李太白的那句来劝慰深处于“江湖”的人们,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高三了作文(3)

都是因为背得太多,流星才会坠得那样重。

有一个人想智者诉苦:“我活得好累啊!”智者微笑地拿出一个箩筐让他背上,说:“沿着那条路,沿途捡你所喜爱的石头,直达山顶。”人很疑惑但背着箩筐上路了。路上听见的都是他的赞美声:“红色,代表热烈,我喜欢”;“黑色,沉稳,我也喜欢”;“白色,单纯而简单,我最喜欢的”;“蓝色,天真;粉色,浪漫……”还没到半山腰,箩筐已被塞满了,他趴在地上喊:“我好累啊,我到不了山顶了!”智者却笑盈盈地背着只有几枚石头的箩筐飞快走过,“为什么不放弃一些呢?”人听了,恍然大悟,只留下几枚最喜欢的飞也似的往山顶赶。智者悠闲地观赏风景,人在后面气喘吁吁,俯视大地,左顾有山外青山,右盼有绿野阡陌,人顿时觉得心旷神怡,一切都释然了……

放弃也是一种美丽。火山放弃了活跃,选择了缄默,只为那次憾人心魄的喷发;种子放弃了鸟语花香,选择了黑暗潮湿的土壤,只为那次破土而出的希望;流星放弃了永恒的闪烁,选择了划过天际,只为那次璀璨——美得摄人心魄的瞬间燃烧;昙花放弃了阳光底下灿烂的绽放,选择了霎时一现,只为了让黑夜也感受到花的温存;贝壳放弃了悠然自在的自由,选择了饱受折磨,只为了晶莹圆润的珍珠……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放弃了,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庄子放弃了功名利禄,悠闲自得,被后人称之为“独守心灵月亮的寂寞之树”,鲲鹏展翅,自由自在,该是庄子不变的淡泊;

陶潜放弃了官场爵位,种豆南山下,带月荷锄归,意外地享受到了田园宁静、恬淡、自在的轻逸生活,“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陶潜放弃对了;昭君放弃了家乡,放弃了故土,任滑落的泪破碎在塞上的狂风中,任轻挑琵琶的手颤动得不能自主,任思念毫无头绪地缠结着。她义无返顾地走进了帐篷中,汉匈得到了和平,百姓安居乐业,歌唱着那个美丽的故事。

放弃也是一种美丽,学会放弃,背着几枚石子上路。


高三了作文(4)

爱哭本是女孩子的天性,但流泪的感觉却一言难尽……

我不喜欢动不动就流眼泪,因为我是双眼皮,一流泪就会肿起来,一旦肿了,就得好几天才能退下来。因为我不喜欢掉眼泪,好多人都说我不像个女孩子。然而,在我初中时代的一节课上,我哭了,哭得非常厉害。

记得那是一节数学课,学习的内容是“小数的基本性质”。说实话,那节课刚刚开始的时候,我听得特起劲,但不知为什么,听着听着我的脑子就渐渐地模糊起来了。“余亚如,请你说说小数的基本性质是什么?”我心里一惊,立即站了起来,心“咚咚”地跳个不停。“小数的基本性质是……是……”老师和同学们都等得不耐烦了,老师满脸涨红,生气地说:“你给我站直!” 这时,一位同学说出了完整的答案。“周兰同学平时成绩不好,可人家却把这个问题回答得特别好,你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老师骂骂咧咧地斥责我,边说边举起教鞭,让我伸出手来,细细的竹竿打在我的手上,特疼,当时我就流下了眼泪,泪水不由自主地划过脸颊,滴落在衣服上。那教鞭打在我的手上,特响,再加上我的哭声,那真是惊天动地。我从来没有被人打过,就是我的爸爸妈妈也没有打过我呀!

现在,我已经长大了,但每当想到那天的事,心里总感到不是滋味……


高三了作文(5)

《王婆卖瓜》是我国很久前的一个典故,讲得是一个名叫王玻的男人,他在当时并没有什么突出的特点,但有一个能力让当时的人望尘莫及,那就是吹牛。

相传有一次王坡上街上卖瓜但因为没有人卖瓜,他就想到了自己夸自己的瓜,如何的甜,别人的瓜跟自己的瓜相比没有自己的好吃等等。

但是在当人们第一次卖了瓜之后,就不会有第二次卖,因为他们已经知道他在骗人,所以并不会去卖他的瓜。

但是还有一种说法,相传王婆是西夏人,他什么本领,但因为他祖辈都会种瓜,他也得到了这个技术的传承。但当因为在当时战乱频繁,所以他从西夏迁移到了宋朝的内部,蛤自己因为只会种瓜,所以将自己所种的瓜拿出来卖,但因为宁国的人看见这不是西瓜,所以不愿意卖,王婆问了路人:“兄弟你们为什么不卖我的瓜。”路人说:“我不知道这是什么瓜,而且这种长相不堪入目,我们怎么会吃。”王婆就说:“兄弟,因为我是西夏人,我的这个瓜叫胡瓜(现在的哈密瓜)。在中原并没有许多人认识,你免费试吃一下,然后将你亲身体会一下的感觉说出来,让他人知道我的瓜好不好吃,随便宣传一下。”这位好心的路人按照他的话做了,并且对他人说这种瓜是怎样的好吃,在有几人吃了也受到好评,这样一传十,十传百都说王婆的瓜如何的好吃,而且王婆的生意也就这样理所当然的红火起来。

在第二天,那位好心的路人看见王婆一边卖,一边夸自己的瓜如何好吃。好心的人感到困惑,于是去问他为什么这么做,王婆他说:“中原如此的地大物搏,怎么可能所有人都知道自己的瓜好吃呢。也不能让所有人都试吃吧?”这位好心的路人随即大笑起来说:“好一个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呀。”突然有一个人在路旁大叫道:“您不是我大宋朝的皇帝吗?”

于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的故事一直流传至今。

但是我们应该学习后面的这个王婆,而并非前面的那个王婆,在我们国家有一句话叫:“死要面子。”如果我们当前应该要学习下面的王婆遇到问题,不会请教他人,自己也要学会自己处理问题,你说呢?


高三了作文(6)

深秋时节,赴崇明岛开会,热情好客的主人安排我们外出游览。在北滩一个叫前卫生态村的地方,我们尽情领略了芦苇的风采。

沿着木板架设的弯弯曲曲的小路往前走,不一会儿,我们便被密密匝匝的芦苇所包围。淡淡的阳光下,苇叶毫不吝啬地挥洒着即将褪去的绿色,似乎努力烘托那泛白的芦花。芦苇丛中湿润的泥土上,布满了核桃般大小的洞眼,偶有蟛蜞悠然地爬行。见到蟛蜞,我的眼前浮现出这样一幅画面:夏日的夜晚,不光是蟛蜞倾巢出动匆匆觅食,还有青蛇盘踞在芦杆上伺机捕捉蚊虫,金蛉子与青蛙比赛歌喉而胜负难分,萤火虫忽闪忽闪着跟满天星斗较劲……哦,芦苇,原来有如此神奇的集聚效应。它不单单涵养水土,又是特定条件下的植物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怪不得这里被命名为生态村。

一只小鸟从头顶掠过,飞向远方,无意间牵引了我们的视角:蓝天、白云,一直拓展到芦苇的尽头。呈现出的,是广袤而又无比纯净。我忽然想起孟浩然的“野旷天低树,江清月近人”,个中意蕴,与此颇有异曲同工之妙。

微风轻拂,摇曳芦花无数,此起彼伏的“沙沙”声,把我们带入了另一种情境。公路处编史办副主任田虎南叹道:“真好听啊!”我戏称:“这就是天籁之音,人间乐曲的鼻祖。”

在一条小溪的岸边,我们登上了此处唯一的建筑——圆锥形的五层木塔。

据深秋之高而仰望苍穹,踏芦苇之空而环顾无垠,不由飘飘然生出几分“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豪迈。噫,人生有此瞬间,也不失为一大快事。

夕阳的余晖给茫茫芦花镀上了诱人的金色,连绵不绝,延伸至天际。渐渐地,风势转强,掀起阵阵波涛,“沙沙”声变成了“哗哗”声。我们犹如置身于大海里的礁石上,彻底摒弃了困扰都市人的喧嚣与紧张、污染与拥挤,无遮无挡地感受着实实在在的返朴归真。我觉得,这原始的粗犷丝毫不逊于西部地区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但其骨子里的清新洒脱,则是后者无法企及的。

深秋的芦苇魅力无穷。不过,为之黯然神伤的也不乏其人。最早有《诗经》中思念心上人的“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后来演绎成哀叹个人身世的不幸,如白居易的“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再后来,所有的深秋景物都被蒙上了灰暗的色彩,李清照的“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便是一例。有极端颓废者,干脆直言“自古逢秋悲寂寥”,把整个秋季渲染得肃杀凝重,了无生机。

久而久之,芦苇竟沦为嘲讽和挖苦的对象。那句“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简直把它贬得分文不值。殊不知,芦苇的好处太多太多,它可以入药、盖房、扎扫帚、编帘子等等,必要时还能生火做饭,算得上无私奉献自己的一切。最难得的,是它默默无闻地于荒芜之处捍卫人类家园的忠诚和不畏严酷的非同寻常的生命力。这,不正是我们所尊崇与讴歌的吗?

事实上,喜欢、眷念深秋乃至芦苇的更是大有人在,原因恐怕不仅仅在于丰收的季节、单纯的野趣。远的不说,就看刚才发生的:参观完生态村,我们上了车子,领队清点人数,少了田副主任等几个人,左等右等还是不见他们的踪影。回头去找,终于在半路上发现他们。田副主任笑着解释,他们迷路了。这怎么可能呢?大家一块行动,谁也不会拉下。答案只有一个,是深秋的芦苇让他们流连忘返、乐不思蜀而走失的,可谓“我言秋日胜春朝”啊。

北滩渐去渐远,芦花还在不停地招手,仿佛齐齐呼喊着:热爱秋天的人,必将热爱生活的全部!


高三了作文(7)

流星,不单单是夜的眼泪,划过天际,更是痛彻心扉的觉悟!

孩子独自一人行走着,与他为伴的还有黑夜。孩子的泪水一滴滴地掉落在胸前的玉观音上,又顺着往下流,流到孩子的胸膛,流进了他的心里……

孩子总在向一个问题:自己或许是一个被收养的孤儿,没有亲生父母,没有兄弟姐妹。可孩子不愿那么想,他爱爸爸看报时的样子,他也爱妈妈做饭时的身影,他更爱哥哥、姐姐和他做游戏。

一阵风吹过,孩子打了一个冷颤。他下意识的裹紧了衣服,脚步却依旧时那么轻盈,却又那么不坚定。孩子想起了家中的火炉、餐桌,想起了卖火柴的小姑娘。孩子想回家去,却不想回家。

孩子想起了父亲那威严的眼神,宽厚的手掌,这手让他害怕。他有想起了母亲纤细的手指和那尖利的指甲。一想到这些,孩子脑中便浮现出一幅画,画中父亲在接过他的成绩单后勃然大怒,撕掉单子,然后在他脸上留下几道鲜艳的红;母亲夜停止了活计,用指甲掐着他的耳朵,大声数落。这一晚,他没有吃晚饭,趁着父母不注意,偷偷地跑了出来。

孩子很先想大声哭,却只能哽咽这。抬头看着天空,可是什么也没有,只剩漆黑一片。

孩子多么想再回到父母身边,陪他们说说话,和他们一起吃饭,可是,父亲总让他闭嘴,母亲总叫他好好吃饭。

孩子的心中其实也有许多委屈,他总会被老师批评,总会被其他的孩子欺负、嘲笑。孩子没有一个朋友,孩子只能和黑夜作伴。

夜,更深了,深到孩子的心里。

这是,雨下了。

孩子的心也跟着碎了,碎了。

孩子擦干眼泪,走到最高处。他想说什么,却又什么都不想说。或许,他早就被剥夺了说的权利了。

孩子想,我要是变成一棵树该多好啊!

孩子走了,伴随这父母悔恨的泪水,不再回来。

他或许就是一棵树,只是这树还小。

父母也应该是一棵树,一棵大树,但却从未把根与小树相连!

觉悟之后,应该懂得,心与心之间要像树根一样连在一起,毕竟,大树还小……


高三了作文(8)

夜,深了,不知道有多少人舍不得放下他们的手机。是啊!自从进入了二十一世纪后,手机几乎成了每个人手里的必备品。当初记得我们的目的只是打电话罢了。但是后来信息交流,出现了互联网,电脑qq。手机qq也当然不甘示弱,登上了网络界的舞台,这个时候的大家都在做什么?请容我回忆一下。

就从我家的手机开始吧!记得爸爸的第一个手机是花了八百多,一个黑色的手机,头上还有个天线。这个手机的功能就是可以打电话,好像还能发信息。但是记得爸爸那个时候把这个手机当做自己的宝贝。第二个手机是妈妈的,一个红红的,不知道怎么,那个时候手机好像越小越值钱,妈妈的手机感觉就可以用手把它可以包起来 依稀记得是红色的,说实话,那个手机长的还真的是别致。外面用水钻弄了一圈做成了钟表。花了妈妈的一千四,记得那个时候一千四是多么值钱啊,妈妈这次真的比爸爸的手机还宝贝。专门做了个手绢给它的小手机盖上,一到晚上,她的手机会闪光。

真的好看。妈妈的手机不仅仅可以打电话,而且还能拍照,虽然和现在的手机拍照比起来,模糊有小。但是那个时候感觉这个手机真的可神奇和贵重了。当然那个时候,大家还没有对手机是如此狂热像现在一样。到了初中的时候 看到班里的学生都拿着手机开始看电子书,当然那个时候爸爸也换手机了,手机上的确可以有电子书这个功能。看到他们头都不抬的沉迷于手机,但只是小说,他们上网是需要去网吧的。那个时候还没有手游这个说法。然而到了高中,手机的速度极快。我的手机也变成了三星。可以拍好看的自拍照,也可以去登录qq,刷空间。每天发心灵鸡汤就是我的习惯。总之手机已经达到了电脑的几乎所有功能。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微信走进了人们的视野。导致一系列问题出现在我的眼前。

现在无论是大人还是孩子,他们出门不带手机总是感觉自己丢失了什么。浑身的不自在,不舒服。他们走在路上,看着手机,坐在地铁上,看着手机。无论什么时候,甚至在与人交谈中也看着手机,是啊,手机的变化速度是快。但是我从来没有想到过,会有这么大的魔力。在这里,我只是想说,大家看手机是正确的,手机当然也离不开我们。但是请大家出去,还有和别人交谈的时候,放下手机,关掉数据,可以吗?


高三了作文(9)

今天,我们怀着高兴的心情来到阅览室静听金老师的报告。

阅览室里,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用绿粉笔写在黑板上的“人与环境”四个大字。胡老师主持活动,会议开始,她说:“今天我们在这里开一次‘人与环境’研讨会,我们请来了金老师!现在请金老师演讲。”

只见一米八个子的金老师面带微笑走上了讲台,经过他的自我介绍我们得知,他是本市环境保护部门的一位领导。他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中开始精彩的演讲。

金老师声动地讲了两个例子,一个是苏联事件,另一个美国的核污染的情况,它们均导致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环境的破坏是由人对自然环境的坏作用所致,反过来,被破坏了的环境又严重地影响了地球生命的延繁和人类正常生活质量。演讲的中心议题是:保护环境、保护我们的家园刻不容缓。

在苏联的东部,80年代中期,因核电站里二号机组爆炸升空,导致了10万平方米土地不能居住居民,儿童死亡率上升为0.6%,比其它地地方高出了几倍。那里的人很容易得癌病、心脏病,死亡达25万人。到了90年代,美国科学小组去观察经过核污染后的生态情况,看到了很多不认识的动物,例如老鼠,就在他们研究的时候,发现不知从那儿穿出一大群老鼠,竟把汽车轮胎咬破了,从而导致他们无法返回研究基地,最后,只有一个人活了下来。

金老师还谈到科学家去亚马逊看到红蛙居然会攻击游客,日本的水乳冰等环境知识以及现状……,这一切的一切,让我们听得目不转睛,心惊肉跳。

这次讲演让我们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懂得了爱护环境和,保护大自然的重要性。活生生的例子告诉我们,如果人们仍然置若罔闻、继续破坏自然环境,那么人类社会必将受到大自然的惩罚,我们的家园将毁于一旦。只有充分吸取教训,进一步利用和保护好美丽的自然环境,人们才能享受大自然给予我们人类的美好东西。

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保护自然,尊重生命,保护环境、保护我们的家园刻不容缓。


高三了作文(10)

语文,又叫国文。中华千万年的历史汇聚成了中华不朽的文化。

文化,民族之魂也。一个失去了文化的民族必定会一落千丈。

八年抗战时期,日本军国主义咋全面侵华的同时在各地的学校中安排了日文老师,他们禁止中国的孩子们学习本民族的文化,企图摧残华夏的精神支柱。结果如何呢?在中国先辈的努力下,中华文化得以延续,才有了如今灿烂的中华文化。

那么文化是如何体现呢?它体现于方方面面,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语文素养的提升。

语文素养,大家一定不陌生。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的看法绝不会相同。

我之所见,素养并非天生来之,而是利用后天的培养逐渐提升的。我认为要想提升语文素养,不能仅仅局限于书本,要广思集义。扩大自己的信息量,是非常有必要的。生活当中处处有语文,语文是一个很大的概念,它贯穿于我们生命的始终。

生命不仅仅是一串数字,它有我们对于周围事物的感触,它并非是冷冰冰的记忆而是带着酸甜苦辣的回忆。

提升语文素养当然不能离开课堂,课堂是我们的第二人生。我们绝不可否认课堂的作用。课堂中老师的讲述会使我们对文化的认识更加深透,我们应求识若渴,对知识的渴望应高于一切。

当然,提升语文素养也可以另辟奇境,如游历古迹名城,既可增加阅历又可丰富知识,何乐而不为呢?

生活,不会是一帆风顺,坎坎坷坷是少不了的,然而正是因为这些挫折才使生命的光华绽放的更美丽。

光华的背后是无数的辛酸,没有这繁杂的辛酸,就没有生活的美好。生活的美好正是因为辛酸的经历才更使人愉悦。

天地悠悠道法自然,当我们可以悠悠天地之时,那我即天天即我,天我皆静。

素养包含千千万万,提升之路也是万万千千,无论何时,我们都要平心宁神安气,方是大自在境界。


高三了作文(11)

青春是一条路,一条我们每个人都要旅途经过的路。这条路上,我们欢笑,我们落泪,我们奋不顾身的追梦未来。

上了高三,每天都有上不完的课,做不完的题,学习的重力把我们压得像沙子一样渺小。也许是经历了成长,在这条人生跑道上,我们并没有像小草一样被无情的(“的”改为“地”)践踏或是压倒,而是有着拼不完的力气,向前冲。课程依然排满了日程,我们却好像从中怡然自乐。上课时,教室里安静得仿佛掉根针都能听见,几十双眼睛紧紧盯住老师,偶尔有些声响也是同桌间在探讨问题,叽叽喳喳地,像小鸟一般清脆悦耳。(删掉“叽叽喳喳地,像小鸟一般清脆悦耳”,教室安静,又何来“叽叽喳喳”?)就连平日里调皮的男上也都凝思做题,每个人都在为着明日的梦想而奋斗,不知疲倦的(“的”改为“地”)奋斗。下了课,讲台上立刻被同学们挤满了问问题。即使每个人的脸上都残留着前夜奋斗题海的痕迹,却洋溢着今日收获的乐趣。我们的收获是什么?是每早(“每早”改为“每天”)天还没亮我们就揉着惺送的眼睛早早赶学?是没完(应该是“每晚”)台灯开到半夜我们打着哈欠奋斗?是大日子前(删掉“大日子前”)我们一起拼搏奋斗的过程,是大家一起牵手向前的信心,是青春火车呜呜开过的痕迹。

学习上的魔鬼式训练逐渐被我们所习惯,殊不知,学校在体育方面更是“狠抓狠打”。每天几十圈的运动量,速度更是不敢恭维。(删掉“速度更是不敢恭维”,猜想作者想表达的意思是学生跑步速度快吧?“不敢恭维”用得不妥)操场上,清脆的号子节奏性地喊起,步伐经过不断地调整终于统一,汗水挥洒在操场上,平日里几个爱说的同学也自觉的(“的”改为“地”)闭了嘴,努力跟着拍子。经过两个星期的奋斗,女生们许多都开始腿疼,却还是一直坚持,我们每天顶着压力这座大山,却还不得不提起精神训练,终于在第三个星期一的清晨,我们班成为年纪(应该是“年级”)带队班。即使疲倦到极点,我们的脸上却全都洋溢着胜利的喜悦。我们的收获,是不断超越自我,凝聚集体的力量去追逐,是青春书册里的扉页。

我们的收获,只是大家一起手牵手,大步向前拼搏:只是知难而进,勇敢追梦,共享成功的美好:只是青春这个名词里的每一个笔画。这个夏末岁月如歌,收获也无穷无尽如河流般载着绚丽的年华流向未来。


高三了作文(12)

高一,高二,高三。从长发飞扬到碎发谦虚,是肆无忌惮到迷茫。

以前的小西服和今天的棉袄,高三,应该是希望和绝望的共存,应该是痛苦和快乐的共存,两年了,也许,我甚至忘记了高三的样子。我的高三,多么恍惚。

就像,没有留下美丽的影像。

在盲目的记忆中,我最不喜欢的是我的高年级,没有荣耀和艰难。或者这是太多不满意的时间,逐渐隐藏这种记忆。谁能想到,在那个无聊的日子里,生活充满了间歇期,老戴的突然生病似乎成了我们当时缓解疲劳的唯一手段,就像秋景是一顿晚饭后闲人之间的谈话。那一天,除了天上的云,还有沉闷的桌子和黑色的面板。

我的高中在三年的兴奋中迷失了方向,在被关注的时候幻想着。

高三,在我看来,我不能像三年级那么简单。在三年级的时候,我想说我必须被县上最好的高中录取,这样我就可以忽略一切,不管怎样都要继续前进。当我在高三的时候,我想不出别的了。我的脑子里充满了期望和幻想。有时我想得太多,经常给自己带来麻烦。我会想起我的缪斯女神和崇高的搜狗。事实上,这只是道路的一部分。在催眠太多和思考太多之后,我们会知道现实的荣耀只是利益给予穷人的可怜的食物。在过去,一切都将淹没在现实的洪流中。浴缸里的波浪终究不会像海里的小波浪那么大。长江后面的波浪将推动波浪前进。蓝色的池塘将会稳定,海洋将永远不会停止生长。

激情的力量变成了一把失望的锥子,一口送到最深处。

曾经自信,现在迷失了。一切,一切,都只是那些来到这里的人给孩子们的一个小把戏。我们足够聪明,可以在这些游戏中玩得开心。

或者,我热爱我的生活。


高三了作文(13)

时光的背影如此悠悠,往日的岁月又上心头。

如果小溪里的水又漫过了溪岸,如果岸边的杨柳枝叶还是那么繁密,如果还是那个夏天,如果还是那间教室,这一次,我一定会正襟危坐,决不让自己再错过些什么。

时光潇洒的一个转身,绿了芭蕉,红了樱桃,然后留下一地酸酸甜甜的过往,任你快乐或是忧伤。记忆中的那个夏天,像云雾般弥漫在心头散不开来,像烟花般绚烂着整个星空不曾消失,因为不忍心更舍不得。那里埋藏着许多的第一次,第一次悸动,第一次吵架,第一次掉牙……那里播洒着希望,那里收获着喜悦。如今,一切是否安然无恙?

转眼,岁月又添了白发。当微风带着播种的味道吹过我的脸庞,每次想起那轻柔的话语,回回都打湿了我的眼眶。

油菜花开得正旺时,人不免无精打采。安静的自习,只听见蜜蜂嗡嗡作响,让人心烦气躁,您踩着不紧不慢的步伐,手拿一把直尺走进教室,简直比风油精还灵,同学们见状,立马打起十二分精神。因为大家都怕,那尺子让人“闻风丧胆”,它在我们面前可是“小有名气”,是老师的左膀右臂——收拾人的工具,谁不听话保准结结实实挨一顿,叫你“回味无穷”。于是大家开始装象模式,一个个把书翻的哗哗作响。只见老师淡然走到墙角,扎着马步姿势,还故作神秘回过头看我们几眼,大家赶紧低头往书上看,而老师却把我们的好奇尽收眼底后微微摇头,笑而不语,让人越发好奇。禁不住诱惑别过头瞄几眼,记忆犹新的是老师把尺子搭在墙上手拿着支笔在墙壁上画着什么。由于是水泥墙壁画一遍根本看不清,老师便接着画了好几遍,直到清晰他才转身,用袖角拭了拭额头对我们说他在墙上画了尺子,没事的时候可以站那看看长高了没有。那时我分明看到他额头析出的微汗和通红的脸色,给人以吃力的感觉。

单纯的我们那时以为长高就是长大的意思,一个个争先恐后往那拥,时间有限,谁不想第一个去站那先量。老师又不在教室,大家推推搡搡难免磕磕绊绊,一个不留神,我被后面同学掀倒摔在地上,生疼生疼的,惹周边人大笑,那同学赶紧道歉。气不过,愣是起来鼓起劲故意推那同学一把,那同学不注意狠狠摔地上。砰的一声,“扯平了”,我趾高气扬地说,丝毫没有悔过之意。那同学坐地上不起来,直到上课老师进教室,老师问发生了啥,同学们一一道来,老师让我道歉,我拗在那,就不道歉。老师警告了几遍后,见我还没反应,就当全班同学面给了我几下,打那以后见老师都是低头绕道走,上课也不听了,成绩一退再退,学末,我成了出名的问题学生。老师把家长和我叫到宿舍,说了好多,那时,眼泪不听话的刷刷落下。记得,老师说自己都会犯错,为什么不能容忍他人犯个小小错误,何况人家已经认识到自己错误,换下身份,如果你是那同学,你觉得委屈吗?犯错并不可怕,是人总会犯错,没有十全十美的人,重要的是要改。还有学习是自己的事,可以讨厌老师,但不能因此就抵触老师所带的这门课,不然自己会得不偿失。错就是错了,没有什么丢不丢人之说。

好在自己基础还能将就,加上家父母的辅导,一个假期把落下的知识全补了个差不多。这时,那些小心思早已释怀,发现其实老师还蛮好,的确是自己不对。那同学也挺委屈的,小孩就是这样,前一秒还挂着泪滴,下一秒就破涕为笑,也许这就是所谓的欢喜冤家吧。

后来老师退休,我们转学,大家再很少见过面,谁也不懂,那一句淡淡的再见包含着多少不舍。就像李荣浩在老街里唱到:忘不掉的是什么我也不知道,想不起当年模样。回头望一眼,已经很多年的时间,透过手指间看着天,我又回到那老街,靠在你们身边渐行渐远。

我想,是迷途中最亮的星,照亮了未来和曾经,支撑着每一段路前行,生命中所有拥抱和相遇,下个路口就算有风也不怕,那才是勇敢者的真性情。虽然,相遇总是为别离埋下伏笔,但那话语常在心田,温暖旧时光。

长大,意味着告别,然而,这段时光使我无法告别,也无处安放的。在那里我还是个小孩,无法满足所有人的期待,也没变得更好,却变得更像自己。最后,我把它打上五彩的封面放在记忆的扉页,因为,那里是经常去的地方。

成长是一扇树叶的门,童年有一群亲爱的人。那些心事,一件一件说给自己听,同时伴随的还有留恋、怀念。那些遗憾,任性地交给时间处理。那些年,别来无恙。


高三了作文(14)

大树看似一种很平常的植物,生长过程无非就是吸收养分,得日月之精华,成自己之高大。守住心中的大树,就如人一步步的成长。

我定能守住心中的大树,犹人一样,由零开始最后以高分闪耀,心中的大树不忘,成就美好人生。

看准机会,抓住机遇,发展自己。不要总担心自己做不好,而放弃眼前的机会,而是要把他恶狠狠的抓住,不尝试,又怎能企图早下结论,我不行呢?然后发展自己,向成功迈步。机会是为你而来,机遇是为你之造,相信自己定能成为大树,去发展自己。

日积月累,奋发努力,成就自己。有句俗话说道:“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这样是被淘汰掉的,优胜劣汰,只能每天努力,不松懈,才是成功的另一可能,绷紧神经,奋发努力,去成就自己,我相信水滴石穿、铁锈磨成针绝不是空穴来风。只要你去努力,时间久了,便成就自己。“世上无难事,只怕肯攀登”想必也是这个意思吧。

弱者仰慕,强者惧怕,绽放自己。成为一颗大树,小草会仰慕你,而同居大树之位的人会惧怕你,害怕有一天你将不处于平行,而是超越,这时你的价值就会绽放光彩。如大树一样,人们愿意为之停留,愿意依偎为你身边,只因你足够高大,内心足够充实,你的光芒足够闪耀。“成者为王,败者为寇”。只有你身居高位,才能有资格去向世界宣布你的高傲;你现在或许是不起眼的,但当你“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时候,你已经成功,山脚下的人仰视你,山顶的空气他们欣赏不来,这就是人生路上的败者。

心中的大树,是一种信仰,更是一种目标,是一种人生追求;要想成功,就必须抓住一切的机遇,发展自己;日积月累地去奋斗,成就自己;最后定能成为一种人上人,一种弱者败者只能仰视看你,强者惧怕你高他一等,这时的你,一定光芒四射,绽放自己。

守住心中的大树,自己的人生也定要向大树一样,不放弃自己的信仰,去守住看的牢牢的,不允许糟袙去侵犯,去玷污。心中的大树犹在,永远扎根。


高三了作文(15)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每当听到杨洪基那雄浑的歌声,我的心湖会泛起美妙的涟漪,思想便穿越时空隧道,去追溯那段令人荡气回肠的历史。

全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当数曹操、孙权、刘备。

罗贯中在书中给曹操的评价着实不高,他不是“英雄”是“奸雄”;不但是“贼”,而且是“国贼”;诸如此类。在我看来,并非如此这般。

回首当年曹操与刘备“青梅煮酒论英雄”时,他说袁术是“冢中枯骨”,袁绍是“色厉胆薄、好谋无断;干大事而惜身、见小利而忘命”,说刘璋“虽系宗室、乃守户之犬耳”,说张绣、张鲁、韩遂等人为“碌碌小人”。我原本以为,这只是一种蔑视、一种霸气,但读到后面,这些话全部应验,由此可见,曹操看人的眼光实在很准。他手下的武将“李典、乐进、典韦、于禁、许褚”等个个是猛将,全都死心塌地地跟着他出生入死,为曹操打了无数的胜仗,成为曹军中的中流砥柱。他的文臣“荀彧、荀攸、程昱、郭嘉、刘晔、满宠、吕虔”等人则几乎全是北方最优秀的文臣、军师,这些人中许多是从曹操的敌人那里过来的,由此可见曹操求贤若渴的心情无人能及,单从这方面说,他比刘备更占据“人和”。

小时候听别人说曹操占尽了“天时”,看过书之后才懂,因为曹操在消灭袁绍的时候实际上已经占据了北方(其他军阀往往自相残杀、两败俱伤),这样他就有机会休养生息、恢复经济,而且北方人口众多,所以曹操的军队也得以迅速扩充至五十多万,真是占尽了天时。

再说孙权,孙权相比于曹操、刘备,优势在于他拥有父亲、哥哥留给他的富饶的江南大地和众多的贤臣良将。这使得他成为一个“继承者”而非“创业者”,但继承者绝不可无能,孙权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他独具慧眼,提拔了“吕蒙、陆逊”等一大批智勇双全的将军,不但夺回了荆州、还让蜀国元气大伤,成功坐稳了第二把交椅。我觉得孙权长人之处还在于他的韬光隐晦,他主动受魏文帝册封为“吴王”,避免了与魏的再次战争,得以壮大实力。孙权占据地利又认真经营,使得吴国稳稳地成为三国之中最长寿的国家。

最后说说刘备,刘备起初就不断遭遇战争,没有建立起稳固的根据地,兵将都少得可怜,占领益州后又丢了荆州,总之非常艰难,但刘备打着汉代宗室的旗号,依仗着诸葛亮、五虎上将等的鞠躬尽瘁,在纷乱的东汉也为自己谋得的一席之地。创立了蜀国,建国之后,蜀魏还是打个不停,他们拼的是消耗,但刘备忘了蜀国的经济、军事力量跟魏国差得太远了,拼消耗怎能抵得过魏国?这就导致诸葛亮、姜维为此奋斗一生、无所进展。再加上个不争气的儿子刘禅,蜀国就这么完了!成为三国中最短命的皇帝。其实刘备可以让关羽先撤出荆州修养生息、积累实力,巩固孙刘联盟,那样历史也许就要重写了。

《三国演义》里蕴涵的东西太多了,这只是我这个十二岁男孩对这三个人物的一些粗浅的看法。一个个鲜活的面容,怎凭我三言两语能说清。如今,硝烟散去,英雄不在。黯淡了刀光剑影,远去了鼓角铮鸣。

总而言之《三国演义》不但在中国家喻户晓,而且被世界上很多国家作为军事教材,它就像一盏明亮而永不熄灭的灯,照亮我们的人生之路,启迪我们孜孜不倦地反复翻阅汲取它的营养价值,以此来祭奠三国古战场里的英魂。


高三了作文(16)

或许我们仍在坚持,但却忘记了出发时的目的。

“我们再也不会为你而玩了!”听听这稚嫩的声音,这幼稚的措辞,这决绝的语气。什么时候玩耍的目的变为了取悦老人?什么时候嬉闹的`目的变为了获取报酬?什么时候快乐的味道中掺杂了铜臭?什么时候孩子们开始为老人而玩?

在这个寓言里老人的方法固然巧妙,但却并不复杂。他只不过是将孩子们原本“为自己快乐而玩”的内部动机通过给予钱转化为外部动机——为得到报酬而玩。而他恰恰操控着报酬这个外部因素,操控了孩子们的行为甚至是喜悲。

如果按照内部动机,遵循内心的渴望去行动,我们就是自己的主人。但如果是外部动机驱使我们前进,我们就会被外部因素所左右,成为它的奴隶。所以,更重要的不是我们努力之后取得了怎样的成就,站在了怎样的高度,而是保持本心,坚守自己最初的目的,做自己的主人。

孩子们的学习正如同寓言中的玩耍一样经受着外界因素的干扰、牵制、操控。其主要原因更大程度上是父母喜欢操控孩子,而不去理会孩子内心的渴望。久而久之,单纯的孩子便忘记了自己最初学习的目的,过于在乎外界给予自己言行的评价。他忘记了最初学习知识的快乐以及好奇心得以满足的喜悦,由为自己学习转变为为父母学习,为奖励学习。父母的评价和奖惩成了他最大的快乐和痛苦的源头。

20xx 年莫言的名字家喻户晓,一切与莫言有关的东西身价飙升,莫言成了最炙手可热的金字招牌。面对如此声势浩大的热潮,莫言却始终只是淡淡地强调“我只是个作家”。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写文章不图名利,只因热爱。保持本心,坚守心灵的本真,才能使自己的文章清晰地映射人间百态,振聋发聩。莫言用自己的行动告诉人们莫失莫忘。

在人生的旅途中,或许我们仍在前进,但却忘记了出发时的目的。请为自己而玩,坚守本心,做自己的主人。


高三了作文(17)

我记得当我在大二的时候,当我看到高中的时候,我不能忘记问一个问题:高中三年级是什么样的?我累了。在那之后,眉毛紧紧地锁住了,幻想着他们进入初中的尴尬。真正进入初中的最大感觉是你必须学会自娱自乐,否则你会感到沮丧。我们生来就不是抑郁的女孩,所以即使我进入初中,我也不会忘记努力工作。班长在学校开始的时候说了一句残酷的话:初中的你是哑巴,敢把教室当作华国山。我会忽略你的。

啊,我还在水幕洞里。我们的团队是一个假的火星人。嘿,嘿。他总是说我们90年代后的火星文本不如他好。谁能比较你?你是双星文学家。那天我们刚刚完成郑和的工作,当我们准备好斜视一段时间的时候,我们超越了大姐和太监。突然,他闪过一副大眼睛,戴着800度的眼镜,对他的血说:“这首歌是什么样的太监?”我头晕了。在我张嘴之前,无敌的大姐用他的声音说:“你不是太监吗?”我不知道。别告诉我你和班上的星球。他吓坏了昏昏欲睡的虫子,周公主生气了,来到火星人玩猴子。你给我看他在火星上的样子。遗憾的是,遗憾的是,遗憾的是,这位字典老人被大姐使用了。教室里没有水。第一排和最后一排之间的距离很大。至少有喜鹊。我们不能踩到头。

有时我在想,当我在高考后面遇到我的同学时,我会说,嘿,你叫什么名字?我真想自己见到你。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是你的同学。上面提到的是超过姐姐对我的歌大喊大叫。这不是吹嘘。我在学校唱歌。我不敢先打电话。下课后,每个人都在战斗,总是听到大自然的声音。这时,显示器的脸非常愤怒,以至于你是一首歌。你唱歌是致命的。我想保持我的生命来照顾我的父母。请。这个打击已经够大了。我想要我的口味。我在初中时就下定决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