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本好书征文(通用8篇)
沉默的熊
2023-03-15 00:59:36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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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好书征文(1)

今天,我读了《培养男子汉的故事》这本书,其中,最吸引我的是《宽容崇高的品质》一文。

里面讲胡佛是一位着名的试飞员,一天,他在圣地亚哥航空展览中完成了表演任务后,在返回地面时飞机发生了意外,在三百米高度时,两个引擎熄火了,但胡佛凭着高超的技术安全着陆,未发生人员伤亡。而事后调查发现导致事故发生的是保养师给飞机装错燃料,于是他去找保养机械师。机械师认为胡佛肯定会狠狠地骂自己一顿。然而恰恰相反,胡佛不但没有批评机械师,而且还亲切地提醒他以后要注意。

这使我知道了一个道理:别人犯了错误,我自己来承担后果,这原本是会让我很生气的事情。可这时我能原谅别人那将是一种最崇高的品质。看完这个故事之后,我感到很惭愧,记得有一次,班里的张家硕刚从我旁边走过来,平白无故地骂了我一句话。我感到特别生气,于是就顺口也骂了一句。跟胡佛相比我真是无地自容。而读了本文后我也知道了以后做人要宽容、大方。机械师把飞机的燃料装错了,竟然差点把3个人的生命送上了西天,可胡佛还原谅机械师,而我为了一点小事就这样生气,还差点失去了一位好朋友。真是使人感到了万分惭愧呀!从今以后,我一定做一个宽容的人。

【篇二】

对于坎坷曲折的人生道路而言,读书便是最佳的润滑剂。面对苦难,我们苦闷、彷徨、悲伤、绝望,甚至我们低下了曾经高贵骄傲的头。然而我们可否想到过书籍可以给予我们希望和勇气,将慰藉缓缓注入我们干枯的心田,使黑暗的天空再现光芒?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见,古人对读书的情有独钟。其实,对于任何人而言,读书最大的好处在于:它让求知的人从中获知,让无知的人变得有知。“开卷有益,读书好处多”这是自古以来人们的共识。每一个人要想在知识的山峰上,登得越高,眼前展现的景色越壮阔,就要拥有渊博的知识。知识是人类通向进步、文明和发展的唯一途径。书是前人劳动与智慧的结晶,它是我们获取知识的源泉。我们要想让自己变得聪明起来,就必须多读书,读好书。在暑假里,为了丰富自己课外阅读的知识量和对素质的提升,我特地买了本《论语》,学习孔子的崇高品质,感受中华文学的辉煌。

《论语》是一份珍贵的遗产,是儒家学派的经典着作,由孔子的弟子及其再传弟子编写而成。它以语录和对话文体,记录了孔子和他的弟子言行,集中反应了孔子的政治主张、伦理思想、道德观念及教育原则。孔子提出的“仁政”、“德治”、“道义”、“礼敬”、“信实”、“忠孝”、“友善”、“勤俭”、“廉耻”、“慎独”、“中庸”、“勇敢”、“自强”等传统美德的内涵深深直根于华夏沃土之中,已经成为中华儿女为人处事和安身立命的标准。


读一本好书征文(2)

在假期里,我觉得我读的最好的书,就是《世上最冷的地方》。这本书说得是1910年夏天,新西兰人虽已登上南极大陆,但并未来到世界上最冷的地方——南极的终端极点。今天,挪威船长阿蒙森、英国船长斯特和他们的船队将要进行一场比赛:看谁先把旗帜插上南极极点。

两国人各有准备:斯特科配备了小马和机动雪橇,而阿蒙森则配备了狗与滑雪板。一路上,来自不同国家的两艘船经过了大风大浪等多种气象条件,终于来到了南极,但这只是个开始。为了做好撤退准备,他们打造储藏室。期间,英国人犯了大忌:把一大堆食物积攒在了一起。

虽然比赛早已经开始,但由于暴风雪过猛,两国船长都决定等明年夏天再行动。来年,阿蒙森抢先出动,大造贮藏屋直逼终点。斯特科虽然有机动雪橇,但因小马死伤,形势恶化,始终未追上阿蒙森,竟然连贮藏屋都没有造。结果众所周知,挪威人先登上了南极极点,英国人不但落后,而且因天气原因、运气不好,还有几十人死于南极,其中也包括船长斯特科。

虽然是挪威人胜出,但我们也要给予英国人一样的尊敬,正是这种不懈努力、敢于向大自然挑战和科学的精神,人类才能够使得整个世界不断向前迈进!

【读一本好书征文2】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就像我们的精神食粮,就像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知识锦囊,就像与我们形影不离的挚友一样,是那么重要,有那么默默。

这周星期五,我们班会课正在评选“读书之星”呢!殊不知,这评选另我们班的焦躁气氛立即安静了下来。这次评选,好似一场委婉的竞赛,参赛的选手没有推让,更没有争执,可能是因为他们更希望把好书推荐给在座的每一位同学吧!这场竞赛,观众们聚精会神地看着。虽不似刀光剑影般惊心动魄,也不似流苏飞溅般引人注目,更没有落英飘洒般令人心醉。是同学对书的渴望,酝酿出了这么一个好氛围。

只见演讲的同学个个满口余香,教室也是余音绕梁,我们似乎回到了以前的私塾,外面的麦田、丘陵是那么恬静,那么纯朴。回头一看,原来朱老师正在拍照哪!这些照片,或许会在不久的将来,作为我们美好的回忆吧!这个照相机,总是让美好的事物定格,也让精神定格。

我觉得,这次班会课,不仅仅是介绍了好书,更让同学们对书的认识又加深了几分。要知道,“读书破万卷,小臂如有神”呀!梅花,刚柔并济,不也是我们对它的理解吗?一本好书,就像我们身边的一位良师益友,那些细心的劝导,不正是我们所需要的吗?“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吗!在你无助时,在你彷徨时,在你失落时,在你感怀时,一本书,说不定就可以揭开你心头的结呢!

书,还是一把打开知识大门的钥匙,而这大门,连接着无知与博学。知识,不仅让人类文明了起来,更让人类有了互相沟通的桥梁。想象远古的时候,我们的人类还在饥一餐,饱一餐的时候,还在吃生食的时候,不只是谁,保留了火种,从此人类的生活水平有了提高。后来,又不只是谁,搭建起了第一座草房子,让我们的祖先不用再为生命担心,也不用再风餐露宿了。商周时期,亭台楼阁屹立起来,玉器的加工也到了如火如荼的地步。这些,不都源于知识吗?现在的人,已经离不开知识了,文明的社会让我们安居乐业。

大自然中每一片树叶之间的呢喃,每一只昆虫之间的寒暄都在给我们启示。这次班会课,让我们更喜欢书了。

书,可以用来欣赏,用来学习,用来钻研。书,就是人类从大自然中聆听来的知识,还有许多许多值得我们去探寻的地方……


读一本好书征文(3)

【暑假读一本好书_1】

对于坎坷曲折的人生道路而言,读书便是最佳的润滑剂。面对苦难,我们苦闷、彷徨、悲伤、绝望,甚至我们低下了曾经高贵骄傲的头。然而我们可否想到过书籍可以给予我们希望和勇气,将慰藉缓缓注入我们干枯的心田,使黑暗的天空再现光芒?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见,古人对读书的情有独钟。其实,对于任何人而言,读书最大的好处在于:它让求知的人从中获知,让无知的人变得有知。“开卷有益,读书好处多”这是自古以来人们的共识。每一个人要想在知识的山峰上,登得越高,眼前展现的景色越壮阔,就要拥有渊博的知识。知识是人类通向进步、文明和发展的唯一途径。书是前人劳动与智慧的结晶,它是我们获取知识的源泉。我们要想让自己变得聪明起来,就必须多读书,读好书。在暑假里,为了丰富自己课外阅读的知识量和对素质的提升,我特地买了本《论语》,学习孔子的崇高品质,感受中华文学的辉煌。

《论语》是一份珍贵的遗产, 是儒家学派的经典著作,由孔子的弟子及其再传弟子编写而成。它以语录和对话文体,记录了孔子和他的弟子言行,集中反应了孔子的政治主张、伦理思想、道德观念及教育原则。孔子提出的“仁政”、“德治”、“道义”、“礼敬”、“信实”、“忠孝”、“友善”、“勤俭”、“廉耻”、“慎独”、“中庸”、“勇敢”、“自强”等传统美德的内涵深深直根于华夏沃土之中,已经成为中华儿女为人处事和安身立命的标准。《论语》讲了人生的三大道理:一.做人的道德修养,要多“自省”,讲恕道。 二.人要有追求,有抱负,对富贵要取之有道,要重实践,能成人之美。 三.人要有艺术修养,要亲近自然,锻炼身体。

虽然《论语》我还没看完,但我已经觉得,历史上宋太宗时赵普说过“半部《论语》治天下”这句话实在是太对了,我看实际也用不上半部,能做到几句话就能治天下了。如出自《论语·颜渊篇》中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指:自己不想要的东西,切勿强加给别人。这就是将心比心,推己及人。孔子所强调的是,人应该宽恕待人,应提倡“恕”道,唯有如此才是仁的表现。世间最大的美德就是饶恕。

【暑假读一本好书_2】

今年暑假,我读到了一本好书――《鲁滨逊漂流记》,深深地被主人公鲁滨逊面对危险展现出的勇敢和智慧所打动。

这本书主要写了鲁滨逊很喜欢航海和冒险,由于风浪很大,船上的伙伴都失去了生命,只有鲁滨逊被漂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他面对自己的境遇悲痛欲绝,后来鲁滨逊找到了一个有水源、可以防野兽的地方搭建了一个帐篷,在这个岛上艰难地生活下来。他遇到了许多困难甚至疾病,可是他都一一克服了。

他在岛上一住就是28年,时时刻刻都防备着难以想象的危险。他没有朋友,没有足够的食物,生活几乎没有希望。但鲁滨逊创造了一个伟大的奇迹,他活了下来,并且在荒岛上开辟了他的天地。应该说遇难的鲁滨逊是凭借着坚强的意志和无比的智慧挺了过来。

鲁滨逊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这时我才知道了遇到挫折和失败,只有不灰心,只有不放弃,才会成功。是啊,人的一生会面对很多的挫折,面对挫折时你只有两条路:一条是继续前进,另一条是后退。我也要像鲁滨逊那样选择前进,做一个勇敢的人。

【暑假读一本好书_3】

暑假期间爸爸给我买来啦我梦寐以求的,我没几天就把看完啦。《水浒传》主要讲述了太尉高俅原本是个无赖,因为会踢球,得到了皇帝的赏识,从此青云直上,无恶不作。

他的独生子高衙内横行霸道,为了霸占八十万禁军总教头林冲的漂亮妻子,他诬蔑林冲带刀进八军机重地白虎堂图谋不轨,把林冲发配充军,还想在野猪林半路把他杀死,幸亏花和尚鲁智深仗义相救。又有打虎英雄武松、宋江等众多好汉,共108人,最终都因为种种不同原因而被逼在梁山落草为寇,揭杆起义。他们举起义旗,打着替天行道,劫富济贪的口号,杀遍大江南北,沉重地打击了反动统治者的嚣张气焰,张扬了人民群众的神勇斗志,干出了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其中的李逵给我的印象最深,他是一团火,一团抗争的烈火。在他身上,永远体现着性格的彻底自由与无拘无束。他不是神化的孙悟空,他只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是现实中桀骜不驯的人。

一切的封建束缚他都不放在眼里。他要用他那两把板斧砍尽天下不平事。施耐庵将自己对于社会、制度、正义不得伸张的不满淋漓尽致地挥洒在李逵身上,同时又寄托了作者对反抗和自由的热切向往。我想,李逵未免是激进的。但在社会文明的今天,人们是否被处处是规条条是律的社会磨光了个人主体思想的棱角,在其中个性不也是被磨平了吗?我对李逵的赞扬,并非赞颂他处处违规犯律,而是欣赏他在严酷的社会中依然保存着人心最底处的激进思想,他没有成为时代的奴隶,没有套上社会的枷锁,他要反抗时代的不平,这正是他的可贵之处。可现在的人们,精神与思想的无拘无束似乎被条条框框束缚了,被时代的进步与社会的发展所消磨。社会的文明,人的精神与思想理应进入更为人性化的深层境界。人的社会不能没有规定、条例,人们理应遵守,但人们本应在叱咤千里无拘无束的思想境界中开拓更广阔的空间,让精神理想超越古人,却没想到反让古人当了自己的模范。李逵反抗与自由的思想精神永远都昭示着人的行为可以有所依托、管制,但人的精神与思想决不可消沉、低迷与戴上世俗的枷锁。


读一本好书征文(4)

【暑假读一本好书_范文1】

暑假期间,我到阿姨家玩,我有幸看到了一本很有意思的书,它叫《家有儿女》。看过连续剧版本《家有儿女》的人,都会深刻的记得那个最爱操心的妈妈,最有思想的爸爸,最具才气的姐姐、最会装嫩的弟弟,当然还有那个最能捣蛋的刘星。

喜欢刘星这个人物是因为刘星是一个让我觉得很真实的人物,他有缺点有不足,夏雪太优秀,夏雨太幼稚。刘星最大的缺点就是“皮”,在学校他是人尽皆知的孩子王,什么鬼点子都是他出,什么坏事情都是他干,就连他做的所有好事的背后都是他惹出来的祸:他独自一人留下来做值日是因为他将教室弄成了垃圾站,他送同学去医务室是因为他将同学的鼻子打出了血,他积极修理椅子是因为他下掉了椅子的螺丝钉……刘星还有一个缺点,那就是“差”,指的就是学习成绩不理想,经常是考不及格,甚至只有几分而已。

一般来说,调皮的孩子都是聪明的,刘星也不例外。在他那个小脑袋里装着的不只是胡思乱想,还有奇思妙想!当妈妈想方设法剃去刘星那一头他自认为帅帅而妈妈极其反感的发型后,刘星却给了妈妈和全家另一个惊叹:一个更张扬、更具个性的发型横空出世。刘星其实挺男子汉,一方面他说话算话。曾经有一位家教老师辅导刘星学习,由于一次考试只考了59分,无奈求救家教老师代为签字,那位家教老师便提出一个意见:借一分换十分!没想到刘星欣然接受,并且在随后的考试中居然真的还给了老师十分,而且还破例为自己挣回了3分。另一方面他乐于助人。对于“鼠标”林宁来说,刘星真可谓患难之交,每次林宁不小心犯错时,害怕被爸爸妈妈责罚的林宁总是得到刘星的大力支持,甚至刘星还不惜替林宁背黑锅。

这就是刘星的个性,这就是个性刘星!总是说别人不曾、不敢说的话;做别人不曾、不敢做的事。

或许在老师眼里,我算的上一个好学生,其实我知道自己身上还是有着许多的小毛病,在这里,我给自己定了一个榜样,那就是像刘星一样做一个对自己充满自信、坚持自己独立思维的人。

【暑假读一本好书_范文2】

暑假里我好好的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人类的故事》,这本书讲述了人类的发展演变历程,同时还向我们展示了人类的生活习性、衣着服饰、饮食文化、风俗特色、生存繁衍等等方面的内容。

这本书因为实在太厚,许多的内容我都有些记忆模糊,不过还是有一些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细节片段。

首先是关于木乃伊的形成:木乃伊原来的意思是沥青,指一种干枯不腐烂的尸体。以在埃及发现的木乃伊的数量最多,时间最早,技术也最复杂。埃及人在制造木乃伊时,首先从死尸的鼻孔中用铁钩掏出一部分的脑髓并把一些药料注到脑子里去进行清洗。然后,用锋利的石刀,在侧腹上切一个口子,把内脏完全取出来,把腹部弄干净,用椰子酒和捣碎的香料填到里面去,再照原来的样子缝好。这一步做完了之后,便把这个尸体在泡碱粉里放置40天,再把尸体洗干净,从头到脚用细麻布做绷带把它包裹起来,外面再涂上通常在埃及代替普通胶水使用的树胶,然后把尸体送给亲属,亲属将它放到特制的人形木盒里,保管在墓室中,靠墙直放着。

其次是关于毛利人的说辞:毛利人约于一千年前由太平洋中部,从传说中的哈瓦基乘木筏迁徙至此,并从此定居。今天,生活于城市的毛利人,依然继承了毛利的传统文化。他们对族人聚首的时刻,如葬礼尤为重视,分散各地的家人都珍惜会面的难得时刻,总趁机回乡。说毛利人一旦离开人世,便会与祖先会合,并凭着他们赐给的力量,赋予子孙精神力量与指引。毛利人极重视他们的传家宝物,如权杖、绿玉项链等,深信它们蕴藏着祖先的灵气。他们会将这些家传之宝传给世代子孙。

人类神奇的故事历程还没有结束,人类秘密的探寻工作也还在进行,我愿意做一名考究人类发展史实的学者而努力,发现更多有趣有益的现象。

【暑假读一本好书_范文3】

暑假里,我向邻居借了一本名为《会飞的教室》的书。刚借来,我就兴致勃勃地读完了此书。这本书是长篇小说,是德国著名作家艾利克?卡斯特纳的得意之作。小说围绕一班中学生排练的话剧《会飞的教室》而展开,用细腻的手法将人物形象描写的淋漓尽致:才华横溢的戴马亭?多愁善感的姚尼?怯懦的邬理……他们真是一群天真、善良的少年呢!

书中既有让人捧腹的地方,更有让人掉泪的情节,让大家感受到了同学们之间深厚的友情和老师对学生的关爱。主人公们在听写簿和葛洛迪被职校生强行掠阵后,“禁烟老师”带领大家团结一心救出了他们。我不禁想起我们班的同学们了!大家不是三天吵一架,就是五天打一架呢!我们虽然不像主人公们的性别一样,但也要像主人公们学习,变得团结!

故事的情节更是一波三折,牵动读者的心:戴马亭因家境不好,无法回家过圣诞节,我暗暗伤心;但是最后在佩克老师的帮助下,他又可以回家了……最后,在平安夜的歌声和戴马亭的祝福声中故事落下了帷幕!

其实我们都应该团结地去帮助每一位需要帮助的同学。书中的两位老师就像是大家的老师一样,关爱我们!

现代著名儿童作家曹文轩说得好:“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灿烂千阳,照耀帷幕成长。”我赞成!因为《会飞的教室》就是本好书!如果你有兴趣,就去读读吧,会感触很深的!


读一本好书征文(5)

所有的诗集中,我最爱的便是泰戈尔的诗了。读他的诗的时候,心里是有一株幼苗的吧,在他的诗中慢慢的滋长的着。

有人说,泰戈尔的诗是一泓清泉,也有人说是春潮泻地。但在我的心里,他的诗像是清晨,是一整个美好的清晨,有雨露,初阳,清新的空气,很干净,自然,带着俏皮,朝气与生机。

读《飞鸟集》的时候是某天的清晨,不得不说,这个时间真的很好。手指一页一页的翻动这书页,很巧,有清风,也有几只不知名的鸟儿,楼下茉莉花的馨香在清晨的微风中,渐渐的飘散到楼上,淡淡的。天空清澈的像是淡蓝色的宝玉,几朵云静静的飘着,慢慢的滑向远方的地平线,干净优雅。清晨的阳光是宁静淡雅的,没有那种喧闹气息,让人感到心平气和、心旷神怡,我感受着这种意境。又轻轻的呼吸,鼻翼间尽是空气的味道,甜甜的,却也不腻人。

突然,就这么爱上了这种雅致的原木生活,坐在窗台上,清灵的鸟鸣,新鲜的空气,徐徐的晨风,淡淡的花香,还有朝露,晨光,蓝天,樟树......就像是处在了一个秘密花园里,永远也不想出来。

不得不说,我是幸运的,在这个喧嚣且繁杂的城市里,觅得如此清晨,捧得这如神祗般的圣书。

“今天早晨,我坐在窗前,世界如同一个路人,停留了一会,像一个路人,向我点点头又走过去了。”想是那天清晨,我爱极了这世界静止的感觉。“上帝的清晨,在他自己看来也是新奇的。”这是多美妙且神奇的清晨。如一个初生的婴儿,你永远不知道他会带给你怎样的惊喜,每一个清晨,都如新盛的花朵那样新鲜。

我是这样的感谢,感谢这自然,给予我美丽的清晨;感谢家人,让我如此安然的享受这清晨;感谢泰戈尔,是他让我学会了感谢这样美好的一切。

“‘我相信你的爱’,就让这作为我最后的话语吧”。

我想,《飞鸟集》带给我的不仅仅是享受这样的清晨,还有的是作者的爱,他清新且自然的文笔,透露出的是对生活的热爱,对爱的思索,而这正是他的本意,而我恰好学会了这份爱。

泰戈尔的灵感来源于生活,又高于了生活。他的“灵感来源”是自然给予他的,而“高于”的那份则是他回报于自然的爱,他用《飞鸟集》展现了一个真实而清新靓丽的的梦,这梦,是他回给自然最好的爱,赠与世人最妙的礼。

而我是如此幸运的拆开了这份礼物,在这极美的清晨。

享清晨,享爱,享泰戈尔和他的《飞鸟集》.....

【读一本好书的感想征文2】

一位少女未到花季便在集中营悄然死去,一本在黑暗中写成的日记却永远传下来。她的希望、她的勇气和她的温柔的悲伤永远地打动着全世界青少年和父母的心,这就是《安妮日记》。

安妮.弗兰克1929年6月12日生于一个富裕的犹太家族,她自幼备受父母的宠爱,过着幸福的童年时光,但在1933年希特勒上台执政以后,弗兰克一家就离开了德国,流亡到荷兰,在阿姆斯特丹住了下来。但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了,德国占领了荷兰。安妮一家四口在一个小阁楼里藏了25个月,日子过的提心吊胆的。弗兰克先生的公司职员汪丹先生一家三口以及一名牙医杜瑟来和他们一起住。在密室里,安妮所能结识的人是那么的有限,像这样一个正在成长期的少女,这样一个正处在豆蔻年华的女孩,正是爱结交,好动,对世界,对生活充满了憧憬的年龄,我们仿佛能看见她那双渴求知识的眼睛而她几乎是没有同龄人相伴,也享受不到同龄人的乐趣。她所活动的空间也是如次的狭小,几乎见不到阳光,见不到小鸟和绿叶,仿佛是与世隔绝。在这样的环境中,同时还要受到战争的威胁,时时处在一种恐惧之中。

日记中,安妮多次描写到阿姆斯特丹被轰炸的情形,她躲避的那栋大楼也差点受到袭击。他们躲避的每个人也是每天在胆战心惊中度过。在那么恶劣的环境中,他们还要面临来自食物的威胁,这是法西斯,战争给人类带来痛苦和灾难的最有力的证据。

面对着战争,面对着种族歧视,面对着如此特定的环境,她比同龄人要显得早熟。在本该无忧无虑的快乐年代,她却开始了更深沉的思索。她有着丰富的内心世界和智慧,在很长的时间里安妮都在思索着关于青少年的问题,并写到对父母,密室成员的看法,个人意识的逐步增强以及成长中的种种问题,并勇敢的自我批评,这种做法值得我们学习。

安妮最后在集中营悄然死去。她是那个时代的受害者,每个读过安妮日记的人,都会对安妮的遭遇感到同情和惋惜。如果安妮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年代,那么谁能说她长大后,她就会成为一个出色的作家?战争就这样扼杀了一个含苞欲放的花蕾。这残酷的战争!

安妮生前写道:“我希望在我死后,仍能继续活着。”她的愿望终能得偿。我相信《安妮日记》会一直流传下去,控诉战争与丑恶,宣扬和平与友善,用她真挚的文笔,感动和启迪一代又一代人!


读一本好书征文(6)

曾经有多少回,我听着这样的故事睡去,在梦里,烛光摇曳,就是在这样的小屋,有一位老奶奶,她用她深沉,饱经沧桑的声音讲着远古的故事,屋外有一片森林,哪里长满了雏菊,遍野的玫瑰,有高大葱茏的树木,有蜿蜒其间的小石径,穿过这片森林,那是一片海,夕阳下如开满矢车菊的大海上泛着白色的泡沫,那里埋藏着一片动人的故事······

每当含泪梦醒时分,我都在晶莹的泪光中回想着这样的国度,就像萤火之光星星点点撒入我的梦境,然后被照明,那些温暖被点燃。

《安徒生童话》就是这样的梦,就是这样一个国度,它像一首不朽的诗篇,又像一幅斑斓的画卷,更如一支歌,一直不眠不休的歌,回荡在充满奇异幻想的童话森林,流溢在充满诗意和幽默的新世界。

我确信那里是那么的美丽,那么的善良,那么的纯净,一篇篇动人的故事,都埋藏着泪水和欢笑。我看见小意达的花儿和雏菊、铃兰花跳着舞,我在夜里凝视着拇指姑娘美美地睡在粉嫩的花瓣上,我又看见了荷马墓上的一朵玫瑰,然后静静躺在《伊利亚特》的诗篇中,我也听见也应那优美婉转的歌喉,夜夜夜夜,纵情歌唱······

“如果你是一只天鹅蛋的种子,那么即时出生在养鸭场也无所谓”纵使沙漠埋没了你,烈焰烧灼着你,是金子总会发光,就像丑小鸭,最终他终将变成美丽的天鹅,长出一身粉红的羽毛,张开自己优雅的双翼,昂起她细长的脖颈,听着孩子们的欢呼和鼓掌;也有愚蠢的皇帝,虚伪的城民,狡猾的两个骗子,一切都当做了虚荣伪装的笑话,赤裸裸地走在大街上游行的皇帝却偏偏每个人夸奖着皇帝的新衣真好看,然而所有的伪装却在一个天真稚嫩的孩童面前显得丑态百出,愚蠢又虚荣;又怎么能忘记在那片宁静的海底,有一座奢华的宫殿,小人鱼曾在那里无忧无虑的生活,可恋上大海上面的世界,他爱上了王国里的一位王子,他想拥有一个不息的灵魂,她想要一段不灭的爱情,她放弃了大海,忍痛追求着她的梦,又只能无奈,却只换得第一缕阳光化成了泡沫;我又听见了新年前夜的钟声,可怜的小女孩握着燃烧的火柴,含泪呼喊着外婆,却在第二天笑着死去,她依偎在墙角,在冰雪上幸福地笑了,她的衣裙上散落了一把把燃尽的火柴,谁也不知道,前一夜,她是怎样的幸福着······

玻璃球里的世界永远那么空灵,那么唯美,那么纯洁,《安徒生童话》便是水晶球里的世界,它把你带到另一个温暖的国度,没有忧伤,没有愁苦,没有复杂的思想,只有单纯的感动和那些被世世代代人传诵的经典记忆。

读完《安徒生童话》每个女孩都缅怀着变为公主的梦,缅怀着拥有一片玫瑰园的梦,缅怀着有一位王子的梦,也许,是每个人都缅怀了一个可以忘记忧伤,飞去一个温暖国度的梦,安徒生已不仅仅只是孩子们的安徒生,他似乎已经成为全世界的安徒生。

因为,我们都想飞去一个温暖的国度,萤火之光点亮的国度.

【读一本好书征文2】

我们每个人都曾拥有这样一段时光:懵懂无知,天真无邪,脑子里充满了天马行空的想象。我们相信有各种奇妙的事情发生——人们可以飞上天空,蝴蝶会像小鸟一样歌唱,树木能在土地上行走。而玛丽阿姨,她就像一位使者,带我们重温童年那些美丽的幻想。

玛丽阿姨是一个有着无边的神力的超人,她有许多魔力,比如,她的手提袋是空的,但却可以取出肥皂、牙刷、香水、折椅等无数东西,她那个写着“睡前一茶匙”的瓶子,能倒出来草莓汁儿、橙汁、牛奶、糖酒。 在一个秋天的傍晚,玛丽阿姨乘着东风而来,受聘成为班克斯家的保姆,负责照顾四个孩子:简和迈克姐弟,还有一对双胞胎婴儿。从此班克斯一家的孩子碰到了一系列神奇的事情:喝茶时浮上了房顶;用指南针在几分钟内环游世界;偷看保姆把金色的纸星星贴在天空上;还有跳舞的牛,月圆之夜动物园的狂欢……其中最让孩子着迷的还是玛丽阿姨本人。她外表严厉,甚至有些傲慢,看上去总是在对孩子们呼来喝去,但凡是她所接触的人和事物,无不带上神秘的光环,她似乎对孩子的一切都了如指掌,她甚至能与婴儿和动物交谈!日常的一切变得神奇无比。与玛丽阿姨在一起时,一切都合乎孩子的想象,一切又超乎孩子的想象。

本书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第九章,约翰与芭芭拉的故事。这对双胞胎在不满一岁时,曾有过这样一种神奇的能力——他们能听见阳光穿过房屋的声音,还能与动物交谈。然而在一个温暖的午后,他们从玛丽阿姨与琼鸟那里了解到,每个人在一岁以前都有这样的能力,但因为人们渐渐长大,遗失了这种能力。双胞胎听了后很伤心,希望自己能成为像玛丽阿姨一样唯一的例外。然而在一岁生日之后,他们还是丢失了这种能力,忘记了曾经认识的琼鸟。看到这里我不禁有些伤感,我们也是在成长的过程中慢慢丢失了曾经的童真与幻想。但是在本章的最后,琼鸟在窗上梳理好羽毛,说:“快乐起来吧!”然后张开翅膀飞走了。是啊,生活依旧美好!飞翔的琼鸟似乎带走了我的伤感,我也“快乐起来”了。

随风而来的玛丽阿姨,她唤起了我们童年的记忆,令我们重拾童年的幻想。让我们跟随玛丽阿姨,乘着幻想的风,做一次心灵的快乐之旅。


读一本好书征文(7)

全国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征文篇一

在放暑假的期间,我在家读了一本一生必读经典《童年》。

童年是一幅美丽的画卷,画卷上画着美好的世界,童年充满着梦想,洋溢着快乐。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幸福的;是没有烦恼和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我们每个人的童年都没有高尔基那么贫苦,甚至不及他的百万分之一,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认真学习,不孝顺父母呢?

我读了《童年》这一本书之后,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才深知,我们这一代的孩子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从小被父母宠着,惯着,千依百顺,唯我独尊,没有受一点委屈和痛苦,还整天怨天尤人,做一点事情就叫苦叫累。无论父母如何用心良苦,我们都不知道,不懂得尊重父母,理解父母。

《童年》是马克西姆。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从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四岁的主人公阿廖沙因为父亲去世,和母亲回到外祖父家,后来随母亲改嫁,和继父一起生活。在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非常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两个舅舅为了分家不顾一切,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

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外祖母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人。每次在外祖父打阿廖沙的时候,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

阿廖沙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好事情"等等。后来,阿廖沙不堪外祖父对母亲的打骂,离家出走了。不久,母亲就去世了,但是,阿廖沙没有屈服,他在这些困难中懂得,活下去就是希望,只有斗争才能生存。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架,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己坚强、不屈服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直支撑着。

让我们向高尔基看齐,一起做一个坚强的人;刻苦学习的人;学会生存的人;不管身处怎样的环境,面对怎样的挫折,都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要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一起努力吧!

全国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征文篇二

《草房子》是一本儿童读物,描写的是一个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小说通过陆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个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写,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即使学生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伤害,但是孩子的心底还是纯真的。

“陆鹤”是一个秃顶的孩子。随着日子的流逝,六年级的“陆鹤”感觉到了自己的秃顶使学生“戏弄”的对象。自尊心受到了伤害,陆鹤为此做出了反常之举。他用不上学了逃避同学异样的眼光,用生姜擦头希望在七七四十九天后长出头发来,用戴帽子企图遮掩自己的秃头。当这些都使自己陷入更“糟糕的境地”时,他索性在“广播操”比赛这样的重大日子里,把自己头上的帽子甩向了天空,导致全校的广播操失控,而错失了“第一”的荣誉,“就这样,陆鹤用他特有的方式,报复了他人对他的轻慢与侮辱。”即使陆鹤用这样严重的错误来报复别人对他的侮辱,但是,孩子还是纯真的。他希望通过这样的举动来得到大家的认可,得到大家的尊重。

可喜的是,他还是有着强烈地集体荣誉感,当他们学校的文艺演出缺少一个秃头的演员时,他毅然站出来,承担起了这个重要的角色,而且把这个角色演得一丝不苟,活灵活现。陆鹤在演出中感悟到了,只有为集体做好事才能得到大家的认可,得到大家的尊重 每一个孩子的心都是纯真的,他们的“忍不住的笑”“厌恶的眼神”也并不含真正的“恶意”,从孩子的世界中体验到了什么是真,什么是纯,一个是身有残疾的“陆鹤”,另一个是美得让人忍不住有保护欲望的“纸月”,纸月正如她的名字,是一个易碎品,纸月的一手好字,纸月的掉眼泪,纸月的笑声,纸月的温柔,纸月的沉默,纸月的倔强……都给桑桑带来了莫名的感觉,不由间有了自卑的情绪和对抗的情绪。这一切在作者的笔下描写的是如此的真实,又如此的唯美。虽然纸月是个私生子,但是在孩子们的眼中,并不影响纸月的善与美。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眼中体验到了什么是美,什么是善。

而细马是一个领养来的孩子,在一个陌生的世界里,感觉到了被别人排挤,无法适应新的生活。在新的生活面前,他选择了逃避。他拒绝和同学交谈,选择了与养为伍,开始了自己的放养生活。但是孩子的内心深处还是希望与同伴交流的。当他能听懂当地的方言时,他用笨拙的“骂人和打架”,希望得到别人的“招惹”,以泄他对在教室里读书孩子们的嫉妒。虽然他本能的抵触他的养父母,计划着有一天逃离这个地方。当养父母家的房子被水淹没后,养父病逝后,养母受不了一连串的打击疯了后,细马毅然地挑起了这个家,承担起了照顾养母的责任。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行动中体验到了什么是忧伤,什么是勇气。

杜小康的生活更有戏剧性的变化,从原来的全村首富,一夜间变为负债累累,小小的孩子确实承受的太多太多。一个整天穿着干干净净的孩子,过着无忧无滤,有求必应的生活。他的生活受到孩子的羡慕,优异的学习成绩,口袋里有各种各样的零食,能够骑着罕见的自行车穿梭于孩子们游乐常这样的孩子,肯定是孩子们的“孩子王”,享受着至尊无上的地位,即使做游戏也往往是“将军”“司令”的领袖人物。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优裕的生活竟在一夜间毁了,因为父亲生意的失败,致使这个孩子的优越感全失。孩子不适应是肯定的,但是,还是勇敢的承受了。陪这父亲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放鸭失败后。父亲垮了,但是孩子却勇敢地站了起来,继承父业,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行动中,体验到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力量。

全国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征文篇三

漫长的暑假如同一条小河一样,于我而言,河里面的鹅卵石就是我所读的课外书。在暑假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要数法布尔先生写的《昆虫记》了。这本昆虫记虽然比语文书还要厚。但我想这一定是法布尔先生的心血之作。里面写的昆虫有很多很多,比如:毛茸茸的狼蛛,可恨的 菜青虫,美丽的蝴蝶,好帮手七星瓢虫等等。

在这儿,我先给大家讲讲那可恨的的菜青虫吧!菜青虫大家可能会在蔬菜上见到过几次,但对于农村的孩子来说却是十分熟悉,在他们眼里菜青虫是厌恶至极的大坏蛋。农民伯伯通常嘴里嚷嚷着:“看那,这个卷心菜的叶子被菜青虫啃得七零八落,好恶心啊!这个时候,菜青虫往往就躺在那片菠菜叶上饱餐一顿呢!他爱啃食所有蔬菜,是蔬菜的克星。菜青虫妈妈一般都会把卵产在那些新鲜,完整的大青叶上面。

他们不会像辛勤的麻雀妈妈,离开巢穴去给自己的子女们找吃的。他们一产下卵 就一走了之。那片新鲜菜叶便是充足的营养。农民总是把菜青虫一一除掉。 但擒贼先擒王。大王没有抓住,就会繁殖更多的下一代。但是,高尔基先 生听说农民们有一种祖先留下来的消灭菜青虫的有效办法。先在阳光最猛 烈的地方设一个木制的十字架,在头顶上摆上羊头骨或者牛头骨。距他们 的祖先说:“菜青虫最喜欢呆在有光亮的地方,羊头骨或者牛头骨可以通 过阳光放射光线。它们爬上了骨头上面。那里晒,热,干,最关键的是没 食物。一,二个小时就能晒死一条菜青虫。农民只是说偶尔在头骨上见到 过几条菜青虫被晒死。祖传下来的办法只能消灭少部分的,大部分都呆在 自已那一片大菜叶上睡觉。现在烂菜叶少了,价值更加高了。

你看《昆虫记》给我们讲了多少昆虫。比如我们上初中时要上生物课 可能会用到的。最重要的是它让我们又增长了一些知识。比如我外公种菜 时也会遇到菜青虫啃食蔬菜的时刻。但他们不知道怎么预防,用农药呢, 卖出的收获少了。自已吃怕对身体有害。自从我看了《昆虫记》,知道了高 尔基先生那里的农民祖先有种消灭菜青虫的有效方法。我外公使用了一下。 还真有效。看多书好啊!我外公常赞叹道。

我爱看《昆虫记》,更加爱看课外书。


读一本好书征文(8)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征文(一):

童年是一幅美丽的画卷,画卷上画着美好的世界,童年充满着梦想,洋溢着快乐。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幸福的;是没有烦恼和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我们每个人的童年都没有高尔基那么贫苦,甚至不及他的百万分之一,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认真学习,不孝顺父母呢?

我读了《童年》这一本书之后,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才深知,我们这一代的孩子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从小被父母宠着,惯着,千依百顺,唯我独尊,没有受一点委屈和痛苦,还整天怨天尤人,做一点事情就叫苦叫累。无论父母如何用心良苦,我们都不知道,不懂得尊重父母,理解父母。

《童年》是马克西姆.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从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四岁的主人公阿廖沙因为父亲去世,和母亲回到外祖父家,后来随母亲改嫁,和继父一起生活。在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非常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两个舅舅为了分家不顾一切,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外祖母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人。每次在外祖父打阿廖沙的时候,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阿廖沙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好事情"等等。后来,阿廖沙不堪外祖父对母亲的打骂,离家出走了。不久,母亲就去世了,但是,阿廖沙没有屈服,他在这些困难中懂得,活下去就是希望,只有斗争才能生存。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架,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己坚强、不屈服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直支撑着。

让我们向高尔基看齐,一起做一个坚强的人;刻苦学习的人;学会生存的人;不管身处怎样的环境,面对怎样的挫折,都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要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一起努力吧!

上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征文(二):

读完《乡党第十》,《论语》就读出一半了,觉得应该写点什么,尽管还有些朦胧,古语云“半部《论语》治天下”,虽说“潜龙勿用”,我无治天下之位、之责,也无需用心地想如何“用”,何况我也许也无治天下之才、之志,但却深觉这话有理。呵呵!《论语》,字虽不多,但其蕴涵的道理却多得很难说得清。

为师之道。言传,一部《论语》、一句句“子曰”,就是鲜活的例子。身教,夫子是讲自己所做的,因此才有颜渊的那句“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这一句“评语”,看似文采斐然,实则为“白描”。启发式教学,“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也正因此,弟子们疑其有所隐,夫子才发出那句“二三子以我为隐乎?吾无隐乎尔。吾无行不与二三子者,是丘也。”与学生交朋友,一句“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师生间“打趣”的情景活灵活现。

为生之道。谦逊,“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明辨,“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善思,“告诸往而知来者。”诚实,“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负责,“不迁怒,不贰过。”努力,需知学习贵在坚持,“譬如为山,未成一篑。”笃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如颜回般,做个“语之而不惰者。”兼“学如不及,犹恐失之”,一定要孜孜以求,力求知之、好之,乐之。对“道,要有份敬畏和渴慕,“朝闻道,夕死可矣,明白“道”、悟得“道”,即使一切在那一刻停息,也心满意足!

游学之道。全面理解了“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为人父母者还会以“养儿防老”为由,不顾及儿女的志向和感受,固执地把儿女圈在自己身边吗?孩子有志向、有能力,想飞得高远些,就让他飞吧。人这一生,经历过,才会无悔。梦,是悔的根源。虽然梦碎,也会疼。

沟通之道。桓魋来找麻烦,众弟子人心惶惶,夫子一句“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提气提神,起到了稳定人心的作用。看似“知命”,顺应天意,实则自信。把一切假于天,易被理解和接受,足见其表达技巧,深谙沟通之道。

敬神之道。“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夫子还说,“非其鬼而祭之,谄也。”夫子对神是个内心有份虔敬的人,但他的敬只体现在“祭”的那一刻,夫子是个典型的实践主义者,决不把自己的得失寄托于鬼神。反观现实,有多少人沉迷于卜神问鬼,而不是沉下心来,扎扎实实地做事呀!

休闲之道。“子之燕居,申申如也,夭夭如也。”多么令人神往!内心有着宁静和满足,眼中的神采也必然是淡定、欣然的,举手投足间气定神闲。

娱乐之道。投入,“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知足,“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留有余地,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

以及做事之道,“放于利而行,多怨。”识人之道,“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自省之道,“法语之言,能无从乎?改之为贵。巽与之言,能无说乎?绎之为贵。说而不绎,从而不改,吾末如之何也已矣。”更有为官之道,为政之道……等等。

用心体会,《论语》中蕴涵的道理,不胜枚举。关键在于“信”,我们只有相信他,才能用心体会他的话,才能领会其中的深意,才会乐于用他的理论、他的思想指导我们的实践并从中受益。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征文(三):

在暑假里,我阅读了《海底两万里》这本书,这本书写得生动有趣,其中也不乏惊险和悲伤,《海底两万里》写于1870年,这本名著是凡尔纳叙述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在海洋旅行真实的所见所闻!

1866年,上海的人们发现了一只怪物,阿龙纳斯参加了捕捉行动,但在捕捉行动中阿龙纳斯和一些人都不幸落水,于是,他意外到了这个怪物身上,后来才发现这不是怪物,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艇,从此这个构造奇妙的潜水艇带着他过着海底的生活,带他环游海底两万里。

我看了这本书之后,我才发现海底的生活是多么的有趣啊!他们每天都吃鱼,当他们的食物不够时他们还到海底“打猎”。他们环游了南极、大西洋。潜水艇里非常漂亮、繁华。如果我要是能有这样的潜水艇我也要环游世界各地,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啦。

他们环游世界各地过着童话般的海底生活当然是不可能事事顺利的。有一次,诺第留斯号受到了冲撞,机器上的一根杠杆被弄断了打中了一个人。当时副船长在那个人得旁边,他奋不顾身冲上去挡在那个人的前面经受杠杆撞击,结果那个船员后来还是得病了。尼摩船长要阿龙纳斯先生为他治病。但结果却是让人很伤心,那个船员只能活两个小时了。最后,其他人为他准备了海底葬礼。还有一次他们游览到南极。一天,潜艇突然被急速增多的冰层给压在了海底下。压着船身的冰层一共有十米厚,而船内的空气只够用48小时了。他们每天顾不着吃饭,从早到晚拿着铲子去铲冰。可他们每天只能铲掉一米厚的冰。到了晚上,寒气增多了,早晨被他们挖掉的一米厚的冰又增高起来。就这样,两天过去了,尼摩船长不得不放出了仓库内储存的氧气来维持生命,见挖冰的方法不行,于是他们采取用热水去冲冰的方法。一天下来,冰层还剩4米了。最后一天,当冰层还剩1米时,船内的氧气几乎所剩无几了,阿龙纳斯昏了过去。突然,他感到了一股清新的空气,那是他朋友将他们储存的空气给了他。于是,他们又信心大增,努力冲了出去!

它告诉了我各个我不懂的美丽的岛屿,它告诉了我康塞尔是何等的忠诚,还告诉了我许多我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作者在海底遨游,能看见许多珍贵的鱼儿,又能经历这么多希奇古怪的事,我是多么的羡慕。

而且难得可贵的是,能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重视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

这些至今仍然热门的环保话题,早已在两百年前就有先知者呼吁,可见留下有关人类正义更深层次的思考,才是这本书让读者感受丰富多采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后,启发我们以心灵更大的收获。

非常佩服他们都不自私自利。

佩服龙纳斯教授的乐观向上精神;佩服教授的仆人康塞尔对主子的忠心耿耿与无私精神;佩服尼摩船长的勇气,和他那见到朋友有危险的时候就会奋不顾身的去营救的精神,是多么值得我们学习……

这本书还写了冰山封路、章鱼袭击……许多险情。这些故事情节都是非常曲折紧张,扑朔迷离瞬息万变的人物命运,丰富详尽的科学知识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融于一炉。整部小说悬念迭出,环环相扣。

不得不说,这本书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征文(四):

《草房子》是一本儿童读物,描写的是一个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小说通过陆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个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写,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即使学生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伤害,但是孩子的心底还是纯真的。

“陆鹤”是一个秃顶的孩子。随着日子的流逝,六年级的“陆鹤”感觉到了自己的秃顶使学生“戏弄”的对象。自尊心受到了伤害,陆鹤为此做出了反常之举。他用不上学了逃避同学异样的眼光,用生姜擦头希望在七七四十九天后长出头发来,用戴帽子企图遮掩自己的秃头。当这些都使自己陷入更“糟糕的境地”时,他索性在“广播操”比赛这样的重大日子里,把自己头上的帽子甩向了天空,导致全校的广播操失控,而错失了“第一”的荣誉,“就这样,陆鹤用他特有的方式,报复了他人对他的轻慢与侮辱。”即使陆鹤用这样严重的错误来报复别人对他的侮辱,但是,孩子还是纯真的。他希望通过这样的举动来得到大家的认可,得到大家的尊重。可喜的是,他还是有着强烈地集体荣誉感,当他们学校的文艺演出缺少一个秃头的演员时,他毅然站出来,承担起了这个重要的角色,而且把这个角色演得一丝不苟,活灵活现。陆鹤在演出中感悟到了,只有为集体做好事才能得到大家的认可,得到大家的尊重 每一个孩子的心都是纯真的,他们的“忍不住的笑”“厌恶的眼神”也并不含真正的“恶意”,从孩子的世界中体验到了什么是真,什么是纯,一个是身有残疾的“陆鹤”,另一个是美得让人忍不住有保护欲望的“纸月”,纸月正如她的名字,是一个易碎品,纸月的一手好字,纸月的掉眼泪,纸月的笑声,纸月的温柔,纸月的沉默,纸月的倔强……都给桑桑带来了莫名的感觉,不由间有了自卑的情绪和对抗的情绪。这一切在作者的笔下描写的是如此的真实,又如此的唯美。虽然纸月是个私生子,但是在孩子们的眼中,并不影响纸月的善与美。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眼中体验到了什么是美,什么是善。

而细马是一个领养来的孩子,在一个陌生的世界里,感觉到了被别人排挤,无法适应新的生活。在新的生活面前,他选择了逃避。他拒绝和同学交谈,选择了与养为伍,开始了自己的放养生活。但是孩子的内心深处还是希望与同伴交流的。当他能听懂当地的方言时,他用笨拙的“骂人和打架”,希望得到别人的“招惹”,以泄他对在教室里读书孩子们的嫉妒。虽然他本能的抵触他的养父母,计划着有一天逃离这个地方。当养父母家的房子被水淹没后,养父病逝后,养母受不了一连串的打击疯了后,细马毅然地挑起了这个家,承担起了照顾养母的责任。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行动中体验到了什么是忧伤,什么是勇气。

杜小康的生活更有戏剧性的变化,从原来的全村首富,一夜间变为负债累累,小小的孩子确实承受的太多太多。一个整天穿着干干净净的孩子,过着无忧无滤,有求必应的生活。他的生活受到孩子的羡慕,优异的学习成绩,口袋里有各种各样的零食,能够骑着罕见的自行车穿梭于孩子们游乐常这样的孩子,肯定是孩子们的“孩子王”,享受着至尊无上的地位,即使做游戏也往往是“将军”“司令”的领袖人物。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优裕的生活竟在一夜间毁了,因为父亲生意的失败,致使这个孩子的优越感全失。孩子不适应是肯定的,但是,还是勇敢的承受了。陪这父亲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放鸭失败后。父亲垮了,但是孩子却勇敢地站了起来,继承父业,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行动中,体验到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