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600字(合集15篇)
年少轻狂
2022-12-05 01:43:05
初中
其它

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600字(1)

“莎士比亚说,诗人和疯子,都不属于红尘十丈的人间。诗人隐居在疯子的隔壁,疯子却闯进诗人的花园。”我非常喜欢余光中先生的这段话,因为我也非常喜欢诗。

在我的书架上有一本《一页诗歌》,这是我的掌上宝。在我心情烦躁之时,沏一杯花茶,品着这本书,便成为人生中最惬意的时光。在我熟睡前,读一首小诗,然后心满意足进入梦中,黄粱美梦也不过是一纸荒凉。

当你陷入迷茫的时候,读一首“食指”的《相信未来》,什么绝望,无非是人生中的一丛荆棘;当你辗转难眠时,读一首林徽因的《深笑》,愁云惨淡的人生旅途也会瞬间阳光普照……这本书里的每首诗都有不同的意境,随着读者年龄的增长与心智的成熟,每首诗便会读出不同的韵味。我酷爱这本书,每次读完便觉得对眼前所发生的一切有了新的解读。

我觉得诗人是幸福的,在雨中、在伤心时、在开心时,写一首诗,把自己的情感融合进诗中,让世人与自己共鸣,这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啊!我觉得读者是幸运的,在自己悲戚彷徨、孤独无助的时候,读一首诗,蓦然发现原来世上原来还有自己的知音,这又是多么惊喜的一件事。

《一页诗歌》给了我最好的阅读体验,它就像我的知己,我的影子,在我孤独的时候抱紧我。郭敬明说过:“这个世界,有人长大,有人成熟,有人永远是少年”。读完这本书,你会觉得就像完整地走过了一生,体会到了人生不同时期的不同味道。

“一部书籍将人迷,魅力并非是标题。欲想评价高于低,唯有看过知所值。”


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600字(2)

俗话说得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不,我今天就带来一本书与大家分享,它的名字叫《查理九世——黑贝街的亡灵》。

这本书里有严肃的班长尧婷婷,有身强力壮的虎鲨,有胆小的扶幽,还有“问题学生”墨多多。

有一天,墨多多发现自己的抽屉里多了一本《亡灵日记》。从此,墨多多和他的同伴们开始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冒险之旅。

墨多多凭借着聪明的小脑瓜,找到了书中蕴藏的线索。根据书中的线索,他们来到了黑贝街的一所鬼宅。墨多多为什么有聪明的小脑瓜呢?因为他善于思考并发现细节。再想想我,平时爸爸妈妈交代的很小的事情都做不好,也不善于动脑思考,又怎么会拥有墨多多那样聪明的脑瓜呢?所以,我以后要向他学习,做一个善于观察,又善于动脑思考的人。

书中还讲到,墨多多在鬼宅历险中遇到了一个手拿大斧的鬼影。墨多多在险境中都可以保持冷静的头脑,真是让人敬佩。再看看我,平时在球场上踢足球,总不能保持冷静的头脑,又怎么可能成为一名优秀的足球队员呢?

墨多多在克服困难又遇到艰难险阻的时候,还是坚持不懈,最后终于找到了鬼宅中的秘密。原来,鬼宅中的人抓了很多狐狸,把它们关到鬼宅里,为了不让别人进来,所以这些人就放出消息说鬼宅里面有鬼,这么多年的秘密,终于在墨多多的不懈努力下被揭穿了。想想我自己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这样将来怎么可能实现自己远大而美好的理想呢?我以后一定要向墨多多学习,改正自己的坏毛病!

这本书给了我许多启发。我想,如果你读了一定会和我一样受益匪浅。


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600字(3)

我看过许多书,有《小故事大道理》、《窗边的小豆豆》、《淘气包马小跳》、《笑猫日记》……

我最喜欢的是黄蓓佳写的《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一位叫金铃的六年级学生,因为从小学开始,金铃的数学成绩就一直不太好,所以妈妈赵卉紫就像刺猬一样,把尖尖的刺扎向金铃那些不太可爱的分数上。在小学毕业前,还有许多千奇百怪的事情发生在主人公金铃身上,给金铃的学习时期增添了许多乐趣。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获奖专业户》。这篇文章写的是:每一次开学前,卉紫都要为金铃买一个书包,在一次买书包时,一位售货员推荐金铃去参观作文比赛,没想到金铃写的作文寄出了半个月后,竟然收到了长江公司的回信,说金铃得奖了。卉紫高兴地对金铃说:“上次你写的《我的爸爸》在区里和市里得了奖,这次又在长江公司举办的作文比赛得了奖,你怎么一不小心就成了获奖专业户了呢?”金铃回答道:“这叫做‘牛刀小试’。”

那里的奖品有很多:386电脑一台、“卡西欧”电子琴二台、“小霸王”电脑游戏机三台其余的就是一些鼓励奖。金铃得了三等奖:“卡西欧”电子琴一台。在领奖时,还有电视台的记者采访。金铃第二天来到学校,一下子就成了明星,一大群人围着金铃问这问那。金铃心里甜滋滋的,就连一向严肃的邢老师也大夸了金铃一番。

这本书的主人公金铃被作者描绘得有血有肉,活泼可爱。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时而热泪盈眶,时而开怀大笑。不管看过多少遍,我依然觉得回味无穷。


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600字(4)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读书可以帮助我们增长见识,开阔眼界,提高写作能力。在众多的书籍中,中国四大名著可是中外闻名。平时喜欢读书的我无意间捧起一本四大名著中的《水浒传》。没想到这本书使我越看越爱看。

《水浒传》共有一百零四回,书中写了一百零八位好汉陆续被逼上梁山,宋江领导农民起义的故事。这本书写于元末明初,作者是我国著名作家施耐庵,它形象的反映了封建社会的现实。书中对人物的描写栩栩如生,着力刻画了广纳贤士的及时雨宋江;足智多谋的智多星吴用;勇武刚烈的山东好汉武松;见义勇为的花和尚鲁智深;鲁莽可爱的黑旋风李逵等等鲜活生动的英雄形象十分吸引人,书中的故事个个也使我印象深刻。

最精彩的要算武松打虎了。那天武松和宋江、柴进告别后,走到景阳冈上喝了十八碗酒,听说山岗上有一只恶虎,已经害了三四十人,武松便想帮百姓除掉老虎。他趁着酒力,踉踉跄跄的穿过树林,躺在一块光溜溜的大石头休息。就在这时,老虎猛的扑过来,武松一跃而起手拿哨棒拼命打向老虎,老虎一跳,棒子打在松枝上断成了两截。老虎发怒了,连续几次扑向武松,都被武松巧妙的闪开了。说时迟,那时快。武松瞅准时机翻身跳到老虎的背上,双手揪住老虎后颈,一阵拳打脚踢,不一会儿老虎就断了气。从武松打虎这件事中,我不仅被他的豪爽和勇猛所震撼,还被他为民除害的精神所感动

《水浒传》这本书里的每个故事都会让人回味无穷,也会被其中人物的勇敢、坚忍、友爱、自强等品质所感染。并从中受到教育,这正是我喜欢《水浒传》的原因,也正是这部名著的魅力所在。


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600字(5)

我们虽然在一起打打闹闹,总是吵架。即使在古代社会,人口少,资源相对丰厚,但因人们创造财富的能力有限,这一矛盾仍然存在!我找个没人的空地,把钓竿放入水中,等着龙虾上钩。"我就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靠在桌子上。

在《淘气包马小跳》之《暑假奇遇》中我最喜欢的是《要命的塑料袋》,那就让我为大家讲述一下这个故事吧!

这个故事讲的是:大黄狗在森林里发现了一只奄奄一息的母鹿,就去找在和“小非洲”玩得正欢的马小跳,马小跳和小非洲跟大黄狗来到森林里看到了母鹿,就把母鹿送到兽医的家里,母鹿送到了兽医家里,但母鹿却救不活了只留下了一只小鹿,第二天马小跳和小非洲来到兽医家里时,兽医告诉马小跳和小非洲母鹿的死因是:活活被饿死的。马小跳和小非洲一愣然后异口同声的说:“怎么会被饿死呢?”兽医从手术室提出一个垃圾桶让他们看桶里的东西:桶里装着一堆沾满血污的塑料袋。......马小跳和小非洲明白了母鹿是怎样死得了,非常难过,因为是人类的不爱护环境所以把母鹿给害死了。

这一种情况现在在我们的身边可以说是“家常便饭”了,在我们走路时就会看到有人把食品的塑料袋乱扔,即使路边有垃圾桶也不会多走几步去把垃圾扔到里面,还有就是在我们参观旅游时有人会刻意乱画乱刻一些名胜古迹......这种情况在我们身边已经普遍了,所以我在这里呼吁大家:请不要乱扔垃圾,也请不要随地吐痰,也不要做危害我们家园的事情。请大家保护我们唯一的家园,保护我们自己的身体,请不要让垃圾在地球上无处不在,因为只有这样我们的家园才会更加美好,更加繁荣昌盛,动物才会有他们美好的家园,它们也会快快乐乐的生活!

请大家记住一句话:如果地球会灭亡,最大的凶手不是别人,而是我们人类自己造成的结果。如果大家不想让这句话成为现实,也不想自己变成“千古罪人”,就请大家从现在开始爱护地球、保护地球吧,我相信经过大家的努力地球肯定会更加美好的!


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600字(6)

寒假我看了这本《淘气包马小跳之孔雀屎咖啡》,既有趣,又冒险。这本书还写的是善事。

马小跳,四年级的小男生,一个完好地保持着孩子天性的人,一个理直气壮的孩子。他有情有义,敢作敢为,对朋友赤胆忠心,却经常遭到朋友背叛。

我喜欢马小跳,虽然他的成绩不好,经常被秦老师叫去办公室,还成为了办公室的常客,但是他天真、活泼、真诚、善良、诚实,所以丁克舅舅、安琪儿、安琪儿爸爸都很相信他,我也应向马小跳学习。 当然,我还有不喜欢的人,就是自以为是的丁文涛,和骄傲的丁爸爸。丁文涛,我想问你,你就是因为想当有品位的人而做出这样的事吗?丁叔叔,你虽然职业优秀,但是内心黑糊糊的,睁着眼睛说瞎话,所以你的儿子也会跟你一样。 写到这儿,我又想起了自己,我有时也像丁文涛一样,不承认错误,睁着眼睛说瞎话,但是大多数我的心还是和马小跳一样,有一个干净,纯洁的内心。 在书中所讲的这个故事中,让我映像最深刻的故事是这样的:孔雀在咖啡店里非常可怜,整天吃咖啡豆,都开始拉肚子了。小妍姐姐、马小跳、安琪儿、夏林果、毛超、唐飞都不忍心看到这一画面,但凶狠的马尾巴老板强迫小妍:白天,要不停地给蓝孔雀灌咖啡豆,不停地让蓝孔雀拉出咖啡豆;晚上,要和蓝孔雀一起到咖啡店的小舞台上表演。就这样,张达、毛超等一些人就开始有了帮助小妍和蓝孔雀逃脱的办法,在丁克舅舅以及马小跳他们千辛万苦的努力下,终于逃脱了!后来,这家咖啡店就被举报,曾经的“孔雀屎咖啡”店,已经成为了这个城市的一个笑话。

从这本书中,我就想起了一个童话故事《皇帝的新装》,而马小跳就是那个说真话的孩子。


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600字(7)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能通过课外书,学到许多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而我最喜欢《淘气包马小跳》这套书,因为它文字不深奥,内容又很有趣。

我喜欢这套书喜欢到了极点。这套书共有20本,我已经看了15本。我跟许多读者一样,打开一本书,看上几页,就知道这是杨红樱阿姨的书。

其中,我最喜欢《开甲壳虫车的女校长》中的欧阳校长,因为她了解孩子的内心,对人温柔,从不以一个孩子的成绩来决定一个人的好坏。我也很喜欢马小跳,因为他无论什么时候都很快乐;他也很诚实,犯了错误主动承认;他很善良,见一个人车没油了,主动帮她推去加油站……

马小跳有三个哥们,整天形影不离,可秦老师要把他们分开,他们去跟欧阳校长说,欧阳校长也不同意他们分开,因为她觉得现在的孩子太孤单了,而他们难得有好朋友,现在要分开,太残忍了。她绝不会这么做,所以他们又在一起了。

而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欧阳校长要捍卫孩子们的童年,这让我不得不想起前段日子教育厅公布的《小学生减负十项规定》,其中一条是“小学生不留书面回家作业”。这对我们学生而言是天大的喜事,因为现在的孩子压力太大了,而家长们却不同意,因为他们觉得孩子不能输在起跑线上,现在开心了,以后怎么办?所以他们十分反对这条规定。而欧阳老师提出的“捍卫童年”跟这一样,她觉得快乐比学习重要,应该留给孩子一个美好的童年。即使家长不支持,她也要给孩子留下一个美好的童年。

这套书让我收获了很多。我应该像马小跳一样善良、诚实、乐观,我还应该体恤别人,理解别人,我更应该感谢杨红樱阿姨,我们阅读了她的书,就为童年时光增添了色彩!


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600字(8)

想必同学们一定看过杨红樱阿姨写的《淘气宝马小跳》吧﹗反正我是一本不露地通通“扫”光。包括去老家,在天津的图书大厦里看到看到正宁所没有的“马小跳”系列,更是让我为之振动。告诉你们一个惊人的消息吧:我看:“马小跳”时,从早上8点钟“啃”到了下午6点钟。我和妹妹找了一个没人的地方,精巧地“啃”食。啊!真是“香飘飘”,我真的好快活!

奶奶总说“马小跳”是本没用的书,但我觉得这是一本蕴藏着智慧与快乐的书。毛超、张达、马小跳、唐飞这四个“捣蛋鬼”的形象,被杨阿姨塑造的淋漓尽致,连我都被深深折服了。

特别是看了那一篇《四个调皮蛋》中的两段话,仅看了一遍就被我“钉”在了脑子里。他们分别是“你帅,你摔,头顶一我白菜,身披一条麻袋,腰缠一根海带,你当你是东方不败,其实你是西方妖怪。”还有一段便是:“你酷,你酷,你喝水在水库,睡觉在古墓,嘴里流瀑布,你当你是貂蝉吕布,其实你是南极土著。”这两短话是让我捧腹了几次的惊爆疯语。唉!我怎么想不出这样的“狂”话呢?

《淘气宝马小跳》是为我们青少年儿童量身打造的一本书。他描写了学校和社会中许多不满和有趣的事,可以称为“演绎儿童的一部电影”。喜、怒、哀、乐无不引人入胜,能读到这样好的书,也算师我人生中的幸事吧!

你听说过“轰轰隆隆老师、丁克舅舅的故事吗?”来,耳朵伸过来,我告诉你:“因为白校长的发型是中间秃,四周密,马小跳便起名为“地方支援中央”。怎么样,这算是一个合适的“诠释”吧!

朋友们,去阅读这部书吧!它不仅让你“捧腹”而且让你快乐、让你终生受益。


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600字(9)

“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一有空我就喜欢在书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就是法布尔的《昆虫记》。

法布尔是有名的昆虫学家,他要把昆虫放到自己的家中,用好奇的双眼来仔细观看昆虫怎么生活、觅食、筑巢、吃东西等等。他还研究过很多比蚂蚁还小的昆虫。

大自然原本就是一本最好的百科全书,它总是带给我们无尽的美好。法布尔的《昆虫记》带我在昆虫王国中畅游,那里有会唱歌的蝉;有能干的水泥匠舍腰蜂;有卖力滚着粪球的蜣螂;有美丽绚丽的大孔雀蛾;有不停织网的圆网蛛等等。我现在就带你去法布尔的昆虫王国中看一种叫蜣螂的清洁工。

蜣螂在六七千年以前,被农民在浇灌农田时发现,它每次都要滚着一个大圆球似的东西,被认为是地球的模型,因此被人误认为它非常神圣不可侵犯,所以就称它为“神圣的甲虫”。那个圆球只不是是在路上的垃圾而已,被人说是昆虫王国的清洁工。

我因为不相信昆虫有如此的本能,我就研究了一下。我在外面找了很长时间,终于找到了一只大蜘蛛,我把它养在一棵树上。几个星期后,它在树上织了一张网,来捕食昆虫。我把一只死掉的黑昆虫放在网上,可是蜘蛛没有来吃掉食物,就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我动了一下网,蜘蛛立刻跑了过来把黑色昆虫吃掉了。我以为是昆虫太小了,我就又把一只死掉的大孔雀蛾放在上面,还是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我又动了一下网,蜘蛛立马又爬了过来,我这时知道蜘蛛是用网来听有没有食物的。昆虫世界真是奇妙呀!

“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开了一扇窗户。”《昆虫记》打开了昆虫王国的窗户,让我看见了昆虫世界的奇妙多姿。


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600字(10)

要说起来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要从谢谢老师开始。

因为学校为了让我们学到更多的知识,开放了图书馆,让我们可以借书读。我读了图书馆的书之后,就喜欢上了,就让妈妈给我买书,说来也奇怪,你只要看一本书,厂家就会再给你推荐一些,妈妈买完书,厂家就推荐了一本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如果历史是一群喵》。

你们可能觉得这个名字非常好笑,历史是喵?怎么表达?但从我开启书的那一刻开始,我就知道,并没有那么简单。知道我翻开书我才知道,这本书是用了漫画的形式来创作这本书的。以前什么《三国演义》、《水浒传》什么的,里面的人物长得也分不清,而它呢,却是用了猫咪来当人物,乱指一个就知道叫什么名字。猫咪让死板无聊的历史充满了乐趣,主编用了可爱又流行的动作、表情、语言,让我不得不对主编五体投地。

别以为这点东西就没有了,他还有一个别的书里没有的东西—魅力无限。像《狼王梦》、《混血豺王》等一些书看完就不想看了,因为读过一遍就知道在讲什么,没有什么必要再看,最多看看精彩句段就行了。但是那本书不一样,它讲的历史看一遍可能会理解知道一些的,而不知道的就一扫而过,但是看完之后还会在想看,难免就想多读几遍。

别以为这本书就是几句话,几副图片,就没有了,NO,NO,NO,其实这还是从原古文那里解释出来的意思改编的,故事有趣、新颖,有的还把古文都给附在一边了。

《如果历史是一群喵》的主编,我猜您一定是位博学多才、聪明伶俐的人,不然,怎么可能把死板无聊的历史编的这么有趣、好玩儿呢!


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600字(11)

真好!我有一本英国笛福与崔钟雷编写的《鲁滨逊漂流记》,它在我不计其数的书籍中,最受钟爱的。

初读完《鲁滨逊漂流记》让我知道了书的大概内容,本文讲述一个英国人,从小有着航海梦。长大后遇到了机会,多次出海没有一次没遇到风暴,其中一次风暴把他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就在这个岛上生存了下来,他盖了“房子”,养了牲畜,有了佣人……他就这样在这里住了二十八余年,背井离乡三十五余年,最终返回故乡的故事。

为什么我那么喜欢《鲁滨逊漂流记》呢?因为鲁滨逊在无人岛上生活了近三十年,三十年啊!足以挫败一个人求生的意志,而鲁滨逊却生存了下来,而且在岛上拥有了无尽的“财富”,他的这种精神不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吗?

为什么我对鲁滨逊那么敬佩呢?因为读到了“谁的脚印”这一章节时,鲁滨逊不畏强敌,救下了一个白人,给他起名“星期五”,他那勇敢、有爱心和极强的正义感,难道不值得我对他敬佩吗?

为什么我那么赞扬他的精神呢?因为他很坚强。如果他在求生的过程中,没有半途而废、轻言放弃,否则,他还会得到求生的机会吗?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去赞扬吗?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和启迪也是极大的。

读书前,我的意志极其薄弱,会轻易放弃,会轻易说“不”。读书后,我的意志变得开始坚定,别人与我争论时,我会坚持自己的见解观点,遇到困难不会轻易放弃。只要有一丝希望,我都会紧紧抓住。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正是吗?一本好书可以使一个人受益终生。“书”让我懂得了太多深刻道理。


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600字(12)

一本好书会带给我们丰富的知识和无尽的快乐。我喜欢读书,更喜欢读好书。

放寒假前,老师发给我们一本由意大利著名的教育家——亚米契斯编写的著作《爱的教育》。直到现在,我还清楚的记得这本书的扉页上写的那段话:“一本好书,可以改变无数人的命运。一滴墨水,可以引发无数人的思考。”就是这句话,驱使我用心读完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写的是安利柯成长的故事。作者以一个小学生的口吻叙述了主人公一年的所历、所闻、所见、所感,抒发了乡国之感,师生之谊,亲子之爱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友爱之情。通过一个个平常而又满蕴人情味的生活小事,把爱和美注入读者的心田。作者用日记的形式来写作,带每月又有一篇较长的,结构完整的“每月故事”。这些故事记录了他在学校、家庭、社会的所见所闻,反映了社会各个阶层的状况,并以高尚的爱心情感联系在一起,组成了一幅幅生动的画卷,带给我们爱与美的享受。

我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也认识了几个新朋友,“小博士”代洛西、“小英雄”洛贝谛、爱帮助人的长隆、可怜的奈利、衣着华丽的瓦梯尼……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没有任何虚伪的说教,也没有任何豪言壮语,通过朴素的描写和精彩的语言,使我知道爱是无私的也是无价的,爱是用任何东西都换不回来的,爱是人间不可缺少的必需品,爱是我们每个人的情感需求。

如果你看见这本书,一定要用心的、认真的品味,要牢记那句话:“世界充满爱!”


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600字(13)

初读完《鲁滨逊漂流记》让我知道了书的大概内容,本文讲述一个英国人,从小有着航海梦。长大后遇到了机会,多次出海没有一次没遇到风暴,其中一次风暴把他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就在这个岛上生存了下来,他盖了“房子”,养了牲畜,有了佣人……他就这样在这里住了二十八余年,背井离乡三十五余年,最终返回故乡的故事。

为什么我那么喜欢《鲁滨逊漂流记》呢?因为鲁滨逊在无人岛上生活了近三十年,三十年啊!足以挫败一个人求生的意志,而鲁滨逊却生存了下来,而且在岛上拥有了无尽的“财富”,他的这种精神不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吗?

为什么我对鲁滨逊那么敬佩呢?因为读到了“谁的脚印”这一章节时,鲁滨逊不畏强敌,救下了一个白人,给他起名“星期五”,他那勇敢、有爱心和极强的正义感,难道不值得我对他敬佩吗?

为什么我那么赞扬他的精神呢?因为他很坚强。如果他在求生的过程中,没有半途而废、轻言放弃,否则,他还会得到求生的机会吗?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去赞扬吗?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和启迪也是极大的。

读书前,我的意志极其薄弱,会轻易放弃,会轻易说“不”。读书后,我的意志变得开始坚定,别人与我争论时,我会坚持自己的见解观点,遇到困难不会轻易放弃。只要有一丝希望,我都会紧紧抓住。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正是吗?一本好书可以使一个人受益终生。“书”让我懂得了太多深刻道理。


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600字(14)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写的,首先我觉得她的句子很美,比如“总是会有山风吹过,那山风带有林中的一切气息”这句话让我好像也从山风中感受到了那林中的生机,好像我也像她那样闭着眼睛站在山上感受到那山风拂面。

让我感到最精彩的是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因为她写出了珍惜时光。她说:她的第一天先要看家人朋友和生命一切深爱的人,要仁爱和温柔陪伴我一生的人,比如我的父母姐妹。我要看安妮·莎莉文·梅西夫人,她的盲文老师,很细心很有爱的一个个盲文不厌其烦的教给她,改变了她的一生。

她说她的第二天要在巴黎起身,去看黑夜变成白昼的动人奇迹。她要去仰望太阳用光明唤醒沉睡的地球。我想,正常的我好像从来没有注意过这个世界的美!突然感觉自己很幸福,这个世界什么都可以看到,而她却只有相信中三天的光明,而且只有三天……。

在她的第三天,她还会迎接黎明并渴望发现新的喜悦,因为眼睛看得见的人,每天的黎明都是一个永远重复的美景。她还给我们讲了一个小小的故事:她有一个朋友去林子里玩,等她回来了海伦凯勒就问她树林里有什么?可是朋友说没有什么好看的,海伦凯勒很奇怪,你出去一个多小时也没发现什么吗?一个人仅仅有双眼没有心灵的“眼睛”依然感受不到世界的美好,而一个即使没有光明的眼睛有了心却感受到更多的美好。

我觉得海伦凯勒这一本书写的太好了,好在优美的语言,好在内心情感的丰富细腻,好在她虽然是一个却让我感动和震撼,送给我们一个美好的世界。


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600字(15)

“地心游记”,顾名思义就是去地心探险。这几乎是一件闻所未闻的事情:脾气暴躁、对科学痴迷的黎登布洛克教授带了热爱科学、循规蹈矩的侄子阿克赛和沉静、稳健而又充满热情的向导汉斯,按照前人的指引,从一个火山口下降,历经缺水、迷路、暴风雨等艰难险阻,最终受火山熔岩的冲击,又从另一个火山口回到了地面。

环环相扣的紧凑情节、种种奇观让爱科学爱探险的我跟着主人公同喜同悲。合拢书,那些情景还在我脑海里像电影般一幕幕上映

一颗永不泯灭的好奇心加上寻求未知世界的信心,会让你看见一些你从未看到过的情景,发现一些你从未找到过的真理,创造一些你身边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东西。我被凡尔纳虚构的这个世界深深吸引了。我想:若我处处留心身边的事物,在书本中汲取知识,敢于探索,那么,我是否也会有像他们一样有趣、神秘、新奇的经历呢?我是不是可以在一条河流中追溯远古的影子,在司空见惯的东西中找到未来的能源?

一本书就是一个导师,它把我带到一个我向往的世界,它引领我规划着自己的人生路。书在我心中,路在我脚下。

《地心游记》,这样精彩的情节,这样鲜明的人物难道不足以吸引你吗?读者们,赶快看起来吧,它会带你们飞到你们从未到过的地方,带给你不一样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