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爱的一本书(精选18篇)
中年若秋
2022-12-05 06:25:37
小学
话题

我喜爱的一本书(1)

前几天,老师给我们讲了一篇课文《大禹治水》。这是个故事出自于《上下五千年》,我顿时对历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很想读一读这本书。一回到家,就让妈妈给我买了一套《上下五千年》。写完作业后,我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从上古时代一直讲到清朝末年,我对上古时代的故事特别感兴趣,比如盘古开天地、女娲造人补天、钻木取火。下面我就来给你们讲讲钻木取火吧!

通过钻木取火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火是怎么发明出来的。最早的原始人,还不知道利用火,东西都是生吃的。那时,火山爆发、打雷闪电的时候,树林里会起火。偶尔他们会捡到被火烧死的野兽,拿来一尝,味道还挺香。于是他们就想办法造火,经过多次试验,他们发现把坚硬而尖锐的木头,在另外一块硬木头上使劲地钻,钻出火星来;也有的人把碎石敲敲打打,也可以敲出火来。有了取火的办法,他们就可以吃烧熟的东西了。我想,有了他们的这个发明,才会有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我会更加珍惜现在所拥有的。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籍是我成长路上的好伙伴!


我喜爱的一本书(2)

我有一个好朋友,每天都陪伴在我身边,它给我带来了许多知识和乐趣,教会我许多做人的道理,它就是我喜爱的一本书——《安徒生童话》。

《安徒生童话》是丹麦著名的童话大师安徒生所写,书中有许多我们大家熟悉的童话故事,比如《海的女儿》、《卖火柴的小女孩》等,这些故事都深深地吸引着我,让我爱不释手!

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故事是《海的女儿》,它讲述了一位美人鱼公主救了掉在海里的王子,为了能见到王子,美人鱼让巫婆割下了自己的舌头,变成了哑巴,尾巴变成了人腿,她走路时就像在刀尖上走一样,仿佛血都要流出来。可是,王子并没有和她结婚,在王子新婚第一天早晨,美人鱼公主变成了泡沫。美人鱼公主那么勇敢,那么善良,为了所爱的人能幸福地生活,宁愿牺牲自己,让我非常感动……我们现在的生活多么幸福,有爸爸、妈妈的百般呵护,有老师的辛勤培育,有同学朋友们的关心爱护,我们更应该珍惜这一切,好好学习!

《安徒生童话》——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爱你!


我喜爱的一本书(3)

有人说,书是一对翅膀,有人说,书是一杯美酒,有人说,书是一位老师。我认为,书是一本让你成长的宝典。

啪。响亮的耳光打在他脸上,火辣辣的,原来是同伴打了他。只见他拿起树枝在沙子上写着:今天我被同伴打了。一阵风吹来沙字就无隐无踪。

漫天风沙,他掏出水袋,一滴水也没有了,同伴递给他自己的水。他拿出刀子在石头是刻上:伙伴给我水。同伴问他为什么,他说朋友好要记着,朋友的坏要忘掉

是啊,我就是这样认为的,可是我太小肚鸡肠了,朋友的坏,朋友的不好,我都记得清清楚楚,当我读了它以后我和小雅相处得十分融洽(在之前,我们几乎天天吵架,而且每次哭的都是我)现在想起以前就惭愧。

大家成为同学都是缘分,我们这六年要好好珍惜,时光如水,为什么我们不能让这水清澈一点,纯净一点,甘甜一点呢?

我们离婚!

离婚,又是离婚,为什么大人一吵架就要说离婚,这让我想到自己的父母,他们吵架的样子还历历在目,就像两个食物链顶端的猛兽在争吵,我却是被抢夺的食物。

伴随着书页的沙沙声,我不禁泪如雨下。

这本书让我哭,让我在哭中成长,它就是《影响孩子一生的101个成长故事》


我喜爱的一本书(4)

【第1篇】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向导,帮你找到正确的人生道路。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件衣服,在你寒冷的时候为你保暖。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三国》,这本书讲述的是在刘邦建立汉朝不久,朝庭发生了许多腐败现象,接着引发了蜀、吴、魏三个国家的战争。最后,司马炎统治了中国,把国家改成了“晋朝”。《三国》是我们中国智慧的结晶,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罗贯中。《三国》是对我们儿童有益的读物。

我在读《三国》时,就被深深吸引住了。我读到后半部分,敬佩诸葛亮的才华,赞叹张飞的勇猛,更佩服的就是刘备的宽宏大量,《三国》里也有许多千古名句,比如:“既生瑜,何生亮?”这是周瑜被诸葛亮气死时发出的悲叹。当然,《三国》里的情节也十分夺人眼球,我在看董卓进京时,就十分忧心地想:董卓进了京,那人们不就完了吗?仿佛我也是老百姓的一份子。在读三英战吕布时,激动地想:“刘备,关羽,张飞加油,一定要把吕布打得落花流水!仿佛我也是将士。在读关羽走麦城被杀时,我甚至气愤地要叫起来了:“孙权你个大坏蛋,连关羽都敢杀!”我就这样在快乐的时光中把《三国》读完了。可我觉得只学到了皮毛,根本没有学到底,所以又读了好几遍。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在生活中,我们要学习刘备的仁德和大度,诸葛亮的聪明和好学,还有关羽的义气,才能成为大家都喜欢的人。

喜爱一本书,就是喜爱生活。

【第2篇】

小鸟最喜欢的是蔚蓝的天空,因为它可以伴着白云快活地翱翔;鱼儿最喜欢的是碧波荡漾的大海,因为它可以自由自在地遨游,而我最喜欢的是书,因为书可以丰富我的知识,开阔我的视野。 莎士比亚不是就曾经说过“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像生活中没有阳光;智慧中没有书籍,就好象鸟儿没有翅膀”这句话吗?

妈妈常给我买书,什么格林童话,鲁滨逊漂流记,作文大全,世界奇观……但我最喜欢的是《中国青少年儿童百科全书》。

《 百科全书》分为人体、军事、动植物、历史、地球、科学、艺术、宇宙八大类。其间分别向我们介绍了人体的结构、呼吸与血液循环、从古到今战争兵器和震惊全国或世界的战役、地球上的气候、地形、生物及宇宙间的万物……

有一次在语文课堂上,老师忽然提了一个:“眼泪为什么是咸的?”这个问题。同学们个个面面相视,抓耳挠腮,怎么也想不出来。我由于在《百科全书》的人体里看过,所以胸有成竹地站起来回答:“因为在人体眼球外上方有一个泪腺,泪腺是用血做原料,经过加工制造出眼泪。而我们人体的血液里含有盐分,所以……”我头头是道的回答得到了老师的称赞和同学的钦佩。

这本书让我受益非浅,使我爱不释手, 歌德也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我相信,书不仅仅是现在陪我长大,还将永远伴随着我,使我受益终身。

【第3篇】

“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我的那对“漂亮的翅膀”组合里自然少不了它——《露出衬衫角的蚂蚁》。

这本书的作者是意大利的万巴。他自幼酷爱文学,少年时代就在 学校主编了一份名为《蜗牛.》的小报。这令我佩服不已。

书中介绍了三个不爱学习的孩子,其中一个叫基基诺,因羡慕蚂蚁那无忧无虑道德生活,结果真的变成了一只小蚂蚁,受到很大的折磨,最终翻然悔悟,成为了一个爱学习的好孩子。

细细品读着那有趣的精美的文字,我不仅感慨万千:我们的生活不也这样吗?它正加大马力不断地日新月异地前进着,正所谓“学无止境”、“活到老学到老”,只有认真地学习,一生学习,我们才不至于被社会所淘汰。

回想起自己的学习生活,竟然与基基诺差不了多少。每每看到基基诺,我仿佛看见了自己的影子,不由地心生愧疚之情。但我相信,“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只要我彻底改变自己的学习现状,奋力直追,总有一天,我也会变成一个博学的、人见人爱的好孩子的!现在,我常用“书读百遍,奇迹自现”来时刻警醒自己,鞭策自己不断努力,踏实进取。

《露出衬衫角的蚂蚁》,我一定好好珍藏你,你也将永远是我的最爱!

【第4篇】

正如冰心奶奶所说:“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今天,我就给大家介绍一本书吧,书的名字叫《笑猫日记——孩子们的秘密乐园》。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她是小朋友最喜欢的儿童文学作家。这本书的内容非常有趣。故事是这样的:春天里的一天,一个马戏团来到了翠湖公园,这个沉寂的冬天终于热闹了起来!可是,马戏团里没有动物明星,没有空中飞人,亲爱的西瓜小丑也不能登台表演,所有的节目都让小朋友好失望。在“我”和万年龟的帮助下,西瓜小丑在楠木林里组建了一个酷极了的马戏班。从此,楠木林变成了一座藏满了故事的神秘森林,变成了一个永远只属于孩子们的秘密乐园┅┅

哦,我差一点忘记介绍主人公了,他就是“笑猫”,故事人物还有万年龟、西瓜小丑、绿鹦鹉、黑旋风、小白和菲娜┅┅我最喜欢西瓜小丑,因为他会表演马戏,给孩子们带来了快乐。

我喜欢这个故事,因为它告诉我们,大人有大人的世界,孩子有孩子的世界,大人要保护孩子们的童真,我们才能有一个快乐的童年。

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你们喜欢这本书吗?

【第5篇】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籍使人成长,使人进步。我从小就喜欢读书,我的家里也有许多的书,但是,有一本书我最喜欢,那就是《海的女儿》这本书。

《海的女儿》主要讲的是许多有趣而优美的故事。比如说《睡美人》这个故事主要是讲的一个王子救了一个国家的故事;《小克劳斯和大克劳斯》主要是讲的是聪明的小克劳斯为了让这个吝啬鬼大克劳斯的阴谋不能得逞,小克劳斯就用许多办法来对付大克劳斯,最后大克劳斯跳进河里再也没有起来过。

这些故事中,我最喜欢的还是《玫瑰花精》这篇故事。这篇故事主要讲了一对恋人当中那个男的被姑娘那个阴险毒辣的哥哥杀了。姑娘知道了这件事后不幸在梦中死了,她的灵魂飞到了她恋人的灵魂边,他们两人又在一起了。姑娘的哥哥看见妹妹死了,以为妹妹的东西全归他了。于是,哥哥就把“素馨花”搬到他自己的屋子里。但是,他不知道每一个“素馨花”后都有一个准备复仇的灵魂。玫瑰花精实在看不惯她哥哥所作的一切,就去告诉了蜂王。蜂王命令蜜蜂去蜇死那个可恶的哥哥。但是,当蜜蜂来到哥哥的屋子里后,才发现哥哥已被“素馨花”的毒剑杀死了。

读了这本书后,我受到了一个启发,就是坏人的阴谋不会得逞的,总会被揭穿的,会受到报应的。这本书还告诉我们很多做人的道理,比如要多做好事,不能干坏事等。


我喜爱的一本书(5)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歌德曾经也说过:“读一本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的名字叫作《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又盲又聋海伦.凯勒坎坷的一生以及他的心路历程。一个生活在盲聋哑世界里的人,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处处奔走,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写成了震撼世界的文学作品。一个面对黑暗却又给人们播撒光明的女性,给我们带来了生命的奇迹,被美国《时代周刊》评选为20世纪十大英雄偶像。

书中的主人公凯勒虽然是盲聋哑,但却从来没有放弃过生活的希望,依然坚持不懈的学习,最后成为伟人的事迹让我明白了,无论你是残疾人还是正常人,只要去努力,就一定会成功!

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使我懂得了学生要正确地对待困难,学会珍惜生命,懂得自强不息,并拥有战胜困难的决心和毅力。


我喜爱的一本书(6)

高尔基曾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想说,书是我们生命中不可或缺的老师。对于迷失方向的人来说,书就是希望的灯塔;对于穿越沙漠的人来说,书就是一眼甘甜的清泉;而对爱书如命的我来说,书就是我人生的航标。

每当我遇到喜欢的书,我就会百看不厌。记得去年盛夏,妈妈为我买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为了拥有这本心仪已久的书,我可是央求了妈妈许多次。书买到后,那精美的插图、幽默的语言和生动的故事,就深深地吸引了我。于是,我便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一天之内就把整本书读完了。

我最喜欢书中的夏洛克·福尔摩斯,他是一个性格冷傲且生活毫无规律的人,同时也是一位闻名遐迩的大侦探。他断案如神,思维缜密且头脑灵活,就连著名的警长在他面前都会黯然失色。

《五个橘核》案件中,主人公奥彭肖一家三人被三K党追杀。随后伯父和父亲死于非命,奥彭肖不得不找福尔摩斯求救,然而奥彭肖也被谋杀。于是,难过的福尔摩斯想方设法寻找证据,最终惩治了三K党,告慰了亡魂的在天之灵。读完这个故事,我对奥彭肖一家的不幸深表同情。我虽然虽然厌恶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但是福尔摩斯独特的断案手法却深深吸引了我。

书中还有一个主人公就是华生医生,他是福尔摩斯的得力助手。华生帮助福尔摩斯破获了无数大案奇案。由此我就想,真正的朋友不就是华生和福尔摩斯这样吗?他们人格互相独立,但工作和生活却又相依相偎,共同成就了各自的事业。

这本书教会了我只有通过细致入微的观察,不遗余力调查取证,反复的推敲才会得出正确的结论。如果我要成为福尔摩斯般的大侦探,我不但需要具备洞察秋毫的能力,还要具备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不放过任何细节的处事风格。这就是我读这本书最大的收获。


我喜爱的一本书(7)

“绚丽多彩的神魔世界,神怪小说的巅峰之作。”你知道这说的是哪本书吗?没错!正是名列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

《西游记》有一百回的文字,把正义勇敢的孙悟空,一心取经的唐僧,好吃懒做的猪八戒,任劳任怨的沙僧刻画地惟妙惟肖,但这并不是我喜爱它的理由,书里的人物的性格带给我的启示才是我喜爱这本书的真正原因。

第一个让我为之动容的是孙悟空。它的追求自由的反叛精神着实令我惊讶:因为求长生,大闹地府,将一切同类的生死薄划去,大闹天宫时即使是佛祖来到,它也敢说出“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这样的话,将它的叛逆精神表现的淋漓尽致。而且它也不只是一个闹事的主,在花果山时,神仙来宣布它的“罪状”时,它没有逃避,而是赔笑着说“这几桩事,实有实有”难道它不能逃避然后借此打上天宫吗?不!它可以!但它的敢作敢当的性格没有让它这样做。而到了护送唐僧西去时,它也是尽心尽力:听到师父被抓了时的心急如焚,救师父的英勇。即使是唐僧把它赶走,它也一定要拜一拜唐僧,这不是一种重情重义的精神吗?这个富有浪漫主义神话色彩的人物,让我学会了敢作敢当,重情重义。

相比于这个近似完美的英雄来说,唐僧给我的印象更像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老好人”。

唐僧小时候就勤敏好学,在众多僧人中脱颖而出,受命去西天取经,而从另一种方面来看,他更像是为了让这个佛法缺少的地方兴旺起佛法来。在取经路上,他从来没有动摇过自己的信念,在妖魔丛生的地方,他也没有产生过后退的心理,如果我们把自己当成唐僧,要走一条随时可能被吃的路而不动摇,可想而知有多么的难了。唐僧,让我对未来的成长道路更坚定了。

而猪八戒,它看起来缺点很多:好吃懒做,自私自利,喜欢拨弄是非。但它不是没有优点,它很聪明:在孙悟空被赶走,师父被抓时,第一个着急的是它,请孙悟空时,它很聪明地选择了用激将法激出孙悟空,这不是它聪明的表现吗?它对师父的忠诚也是不容质疑的,在黄风岭妖怪抓唐僧时它第一个出手,守护师父屡败屡战。而且它肯做孙悟空不屑于做的脏活累活。猪八戒就像是一面明镜,在它身上我能看到我的不足,它让我“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至于沙僧嘛,它虽然故事较于悟空八戒略少,但仍是不可或缺的人物,它任劳任怨,从来没有抱怨过,一柄降妖宝杖,锄奸治恶。在沙僧身上,我们能学到它忠厚诚恳,任劳任怨,正直无私的高尚精神。

《西游记》这本书带给我的教导太多了,它不仅是我现在最喜爱的一本书,而且将来,它也会是我在人生这一条道路上的教导书!这本我最喜爱的书将会让我受用终身!


我喜爱的一本书(8)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如《世界之最》、《窗边的小豆豆》、《城南旧事》等等。但是我最爱看的是稀奇复稀奇,古怪又古怪的《稀奇古怪》这本书。因为这本书里的每一篇文章的题目都很有趣,会让我有一种好奇心,能一直往下看。

记得有一次,我们在吃中饭,我就问外婆:“这些面是从哪里来的?”外婆想都没想就说:“树上。”我心想:“树上怎么会长面呢?这也太荒唐了吧!”吃完饭后我百思不得其解的翻开了《稀奇古怪》发现的确有面条长在树上面。而且,这些面跟方便面一样。把“面条”放在锅子里加热水煮软,加上料,一碗鲜美的面就做成了!大自然为人们的生活提供的帮助真是无微不至啊!

是谁让我了解了更多植物奇趣—《稀奇古怪》,是谁让我知道了许多树木的名字—《稀奇古怪》,是您,我最最喜爱的一本书—《稀奇古怪》。


我喜爱的一本书(9)

书,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吧!书,可以成为我们的朋友,而我的“朋友”就是这本书——《能闻出孩子味儿的乌龟》。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因为书里的每一句话,都说到了我的心坎上。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

一听书的名字就让我们知道了,这是一本童话系列的书。这本书的内容是一只能闻出孩子味的绿毛乌龟,只要能有孩子味儿,它就永远也不会老。同学们一定会问:“这‘孩子味儿’是什么呢?”就让我来慢慢讲解吧!

这故事里面有四个调皮的男孩子,其中一个叫——马小跳。他是一个非常有童心的孩子,现在同学们知道了吧!这个“孩子味”就是指非常有童心的意思。

现在同学们的问题解决了,我们现在就开始讲一讲书的含义吧!现在,大人们都自作主张,不给孩子们一个自己的空间,让孩子去补习班,让孩子去学习那些五花八门的东西……一点也不去了解一下孩子自己的“心声”,就连写祝福语的时候,都是写一些学习进步……而不是每天快乐、幸福。

说到快乐,现在的孩子已经离这个词很远很远,却距离学习这个词,被逼得很近很近。这两个词,都可以被誉为“反义词”了。也就是说,那只绿色乌龟,已经很难寻找到……不!是搜索到有“孩子味儿”的儿童。

所以,为什么前面我说这本书里每一句都说到了我的心坎儿上的原因。大人们呀!给孩子一个自己的空间,不要让他们与“学习”这两个字紧紧地绑在一起,给我们一点空间吧!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喜欢的书有很多,如《格林童话》、《西游记》……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伊索寓言》。

《伊索寓言》是由许多个小故事组成的。每一个小故事都蕴含一个很深刻的道理。其中我最喜欢的小故事是《龟兔赛跑》。因为其中的乌龟坚持不懈,虽然很累,但还是勇往直前,获得了比赛的胜利。因为乌龟这样的品质,让很多学习不好的同学懂得了只要坚持不懈,就能像小乌龟一样,获得胜利。

我喜欢《伊索寓言》的理由还因为它的这些故事帮助了很多人。比如说《狐狸和葡萄》告诉了我们自己办不到的事也不能去欺骗自己;《断了尾巴的狐狸》告诉了我们“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对自己不好的事,也不要强加于别人;《爱吹牛的运动员》告诉了我们,自己做不到的事不能吹牛,如果别人让你实施,你不会,那别人就不会再相信你了。

说了那么多篇故事,我懂得了我们不能像那只狐狸那样半途而废,我们要学习小乌龟坚持不懈的精神。比如,有一次我们班级里正在上体育课,体育老师让我们练习仰卧起坐。我才做了十几个就不想做了。可是,当我脑海里浮现出小乌龟满头大汗的和兔子比赛的情景时,我就想:我竟然连只小乌龟都不如,对!我不能半途而废。于是我继续做着,终于,我得到了女生组仰卧起坐的第一名。

虽然《伊索寓言》这本书没有什么华丽的语句,但是,它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学者刘向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书就好像一副良药,经常读书可以医治人的愚昧无知。我们青少年都读过不计其数的书,如《三国演义》、《西游记》、《海底两万里》、《汤姆索亚历险记》、《安徒生童话》……在这些书里面,我最喜欢的是《法布尔昆虫记》。

《法布尔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法布尔,在这本书里法布尔写了非常多的昆虫,比如狼蛛、胡蜂、隧蜂等。在每篇文章里面都会写昆虫的外形、捕捉食物的能力、昆虫的洞穴,时不时地让我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在法布尔观察昆虫的时候,都是非常得认真和仔细,都会把每一篇的文章写得如此细致优美。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要像法布尔一样做任何事情都要很仔细认真。比如:我们青少年在学习、写文章、复习、预习都可以像法布尔一样认真仔细,我相信只要我们一点也不会马虎,就可以把每一件事做得很好。

比如说我,在我考试的时候,我总是粗心大意,在一道非常简单的基础题目而丢失了很多的分数,从我读了这本书,每次考试的时候,我都会像法布尔一样,一直仔细认真地读题和审题,再也不因为自己遇到非常简单的题目而粗心大意,因此丢失了珍贵的分数了。从这时候,我的成绩直线上升,我也变得开朗了很多。

我读过这一本书之后,我做每一件事都像法布尔一样,以前因为我马虎,总是被妈妈骂,从我认真之后,妈妈再也没有骂过我,我十分高兴。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做事要仔细、认真。这本书就像我的一面镜子,我从里面找到了自己。所以你们一定要看看,它会给予你帮助和鼓励,我真的很喜欢它!


我喜爱的一本书(10)

我喜爱的书不是别的,正是四大名著中的《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有很多的版本,而我喜欢的是钱儿爸改编的《少年读三国》。是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三国里有数百位个性鲜明的文官武将;数十场规模宏大的重要战役;涉及了数百个好词、成语和俗语。这本书还帮助我了解了三国时期的历史,带我探索当时的人情世故,让我领略人生百态,走进东汉末年这个群雄并起的世界。本书除了描写生活故事外,还通过一个个鲜明的事例让我对中华传统美德——忠、孝、仁、义有了更深的理解。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有胆有谋的赵云赵子龙。他性情温和、遇事冷静、武艺高强,是三国里难得的一位将领。接下来我来讲一个三国中有名的赵云单骑救主的桥段。话说刘备三顾茅庐请得诸葛亮出山,因为诸葛亮火烧博望坡,曹军大败,引来曹操大军再次来攻打刘备,刘备大败,带着百姓仓皇而逃。刘备见大家连日奔逃,兵困民乏,让赵云护送自己的家小。赵云先救出甘夫人,将她交给张飞后,又快马返回,沿路厮杀。经历重重困难,终于找到了糜夫人和阿斗,可是,糜夫人怕拖累赵云,自投枯井而死。赵云此时非常难过和自责,就发誓一定要安全地护送阿斗。他单枪匹马纵横于千军万马之中,竟如入无人之境。幸好曹操见其勇猛,认为他是是不可多得的人才,因此想生擒活捉,纳为己用。这才有了赵云在几十万曹军中七进七出,杀出了一条血路,救回阿斗。获得如此丰功伟绩,他却没有邀功,反而自责没能救下糜夫人。可见赵云为人谦逊,淡泊名利,有情有义!。但刘备也没有责怪赵云,而是把阿斗摔在地上,心疼赵云。赵云很感动,誓要报答主公的知遇之恩。通读《三国演义》,赵云用他的一生实现了自己的诺言,用他的所作所为表达了自己知恩图报的美好品质。赵云让我知道做人要遵守诺言,无论面对什么样的困难,都要勇于承担责任。

三国里除了有精彩的故事,还有许多可以借鉴的为人之道。比如刘备用“哭”表示自己,哭的便是那天下苍生受苦受难、没有安稳的日子,让所有人觉得刘备很仁义;挥泪送徐庶,让人觉得刘备是个爱才之人;还有对鲁肃哭,让鲁肃觉得刘备很难,刘备便借哭赖着荆州不还。与刘备相反的是曹操,他以“笑”来表示自己,无论是被吕布还是马超追杀,狼狈不堪的脱逃后,他都会大笑,让人觉得他很乐观;曹操对敌方来投的人,比如像许褚,也是笑着接纳,让人觉得他凡事都不会计较,特别爱才;曹操败时会笑,可以稳定军心,胜时也会笑,可以鼓励士兵。以前我认为哭与笑是用来发泄情绪的,读了三国后才知道,哭和笑也可以用来收服人心。

这就是我喜爱的一本书,它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如文臣武将对主公的忠心,徐庶对母亲的孝顺,刘备对百姓的仁厚,关羽对刘备的侠义……三国里还有很多的故事人物,每个都引人入胜,让我获益良多。《少年读三国》是一本值得反复读的书,除了精彩的故事情节,还隐藏着许多知识道理,让我了解猜不透的人性,世事的变化无常,留下让我们值得深思智慧。


我喜爱的一本书(11)

《草房子》是著名作家曹文轩的作品,我非常喜欢,书中的那些草房子,总时不时地映现在我的脑海里……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男孩桑桑小学六年的生活。六年中,他经历了许多看似寻常却又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事情。桑桑在这六年里感悟到友谊、亲情和触摸死亡的体验,这一切,都将成为他生命中难以抹掉的回忆。

桑桑很是顽皮,经常给人制造“风景”如在大热天里穿棉衣棉裤;将秃鹤的帽子挂在旗杆上;用蚊帐打鱼……但,就是这个调皮的孩子,对待困难却是无比的坚强和勇敢。

当发现有人欺负纸月时,桑桑立即站出来替她抱打不平;帮蒋一轮老师送信,虽然早就想放弃;陪秦大奶奶度过生命的最后时刻……而最让我佩服的是桑桑面对死亡的那种平静及对生活充满希望和信心的精神。

桑桑在六年级上学期时生了重病,父亲带着他到处看病,几天就踏破一双鞋底,大家都对桑桑表示关心,但那掩饰不住同情与悲悯。桑桑拒绝了再次看病,那么多天苦药快让桑桑失去信心,不过温幼菊的“别怕”和那首无词的歌却给了桑桑力量……经过几番周折,桑桑的病终于好了,他对死亡有了自己的认识……

桑桑一家要搬走了,离开油麻地,离开草房子。

再见了,再见……

合上书本,我闭目沉思,一幢幢草房子里面学生的欢声笑语,为平凡的油麻地增添了色彩。纯洁的友谊,生活的变故,大人们之间的情感纠葛,这些既感动着我,又使我感到迷茫。是的,人与人之间的事情太多,有些孩子们能懂,有些则不懂……


我喜爱的一本书(12)

爸爸告诉我,伟大领袖毛主席曾经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因此,上一年级时,我就在老师和家长的指导下开始读课外书了。其中,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世界名人故事》。

这本书是一年级暑假里我和妈妈一起逛书店时买的。那一次,我和妈妈走进新华书店,只见里面的书架前挨挨挤挤都是人,有家长,有小孩,有年轻的叔叔、阿姨、大哥哥、大姐姐,也有白发苍苍的老爷爷、老奶奶。他们有的眼睛盯着书架上在仔细地挑选着,有的已经沉醉在知识的海洋中,聚精会神地低头阅读着……我被这情形感染了,也立即忘记了一切,陶醉在这海洋里了。很快地,我一下就被书架上的《世界名人故事》吸引住了,高兴得喊起来:“妈妈,我就要这本!”妈妈走过来一看,马上爽快地答应了。来不及等妈妈付钱,我翻开书,蹲在那,借着刚学的拼音认真地阅读起来……从此,《世界名人故事》成了我每日必不可少的一顿“美味大餐”。从中我认识了达尔文、马克思、牛顿、居里夫人……其中,我最崇拜的是发明大王——爱迪生。爱迪生八岁退学,十二岁右耳失聪了,可他并没有被困难吓倒,而是更加努力地学习,创造了世界发明史上无数个第一。他的这种身残志坚的精神常常鼓舞着我克服了学习、生活中的一个又一个困难,让我从一个不懂事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勇敢、勤奋好学的学生。

我爱读《世界名人故事》,我更要学习爱迪生、居里夫人他们的那种多观察、勤动手、爱思考、会创造的好习惯。我要向他们学习、学习、再学习,以更高的目标要求自己,将来长大了争做一个对社会、对人类有用的人!


我喜爱的一本书(13)

书,是一把金钥匙,带领我打开蕴藏了无穷力量的智慧宝库;书,也是我的好朋友,伴随着我成长。如今,我的生活已离不开书,更离不开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儿童文学》。

《儿童文学》创刊于1963年。至今已发行329期(1963年至2005年9月)。《儿童文学》是一部经典之作。虽然每月一期,但是我仍然觉得看不够。我每个月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去书店领书。

《儿童文学》里栏目众多,各有各的特点。每期的头一篇文章都是较长的佳作,在文章后还有一篇针对前篇文章的简析。举办“小说擂台赛”的时候,每期都会有4篇参赛的小说供你阅读、投票。在“文学大观园”里,一般每期都会有一篇优秀散文与两篇较为有趣的童话。这些童话,有的带有讽刺意义;有的发人深省;有的让人读了,禁不住“扑哧”一笑;有的让人读了,像是走进了童话般的世界,陶醉在充满梦幻的画面里,舍不得走出来。“诗路花雨·魅力诗歌”这个栏目中,都是选登一些不同类别的诗歌让读者欣赏。还有,“文学新苗“栏目里均是中小学生的作品,使我感受到和我同龄,甚至比我小的'孩子们的心声。

在《儿童文学》的众多栏目中,我最关注的要数“报告文学”。在“报告文学”里,讲述了许许多多的儿童,学习、成长的艰辛道路。这些催人泪下的文章经常让我感动得落泪,使我觉得,在爸爸妈妈时时刻刻照顾着你的环境中生活,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啊!又想想,今天的幸福生活是来之不易的!是多少革命先辈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这一切的美好,绝对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

假如,你让我去评价《儿童文学》这本书,我无话可说!因为我再也想不到任何可以形容《儿童文学》这本好书的词语了。在《儿童文学》里,不论是散文、诗歌、小说还是童话,都能使读者受益匪浅,这是其一;其二,《儿童文学》连每页的最底下,也不缺乏“文学味道”,这是《儿童文学》独一无二的地方。通常都是“圣哲名言、笔友飞鸿、编读往来”等特色小栏目。所以,我真的无法评价《儿童文学》。

人们常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认为,《儿童文学》就是我进步的阶梯。因为,是《儿童文学》让我体会了人间百态;是《儿童文学》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是《儿童文学》让我学会了至理名言,让我广交好友,让我成为一个博学多才的人。所以,《儿童文学》——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在我的书桌架上,放着许多书。让我百读不厌的是鞠萍姐姐主编的<<名人故事卷>>这本书,书中讲述许许多多的名人和英雄小时候的故事。他们的感人故事一直激励着我。

书中有一段讲的是,求学上进的陈寿的故事。他是<<三国志>>的作者。陈寿天资聪明,勤学好问,十几岁就把家中的藏书全部读完,他告别父母,经过十多天辛苦跋涉,独自来西充县城去求学,但先生考虑他年龄太小不想留他,可陈寿坚持留下来学习。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他独坐灯光下刻苦功读,天刚蒙蒙亮,他又爬到山坡上读书,从此先生更加细心指导陈寿。苦读五年后,他已经成为一个才华横溢,学识渊博的青年,最后完成了伟大的历史着作《三国志》为中华民族光辉灿烂的文明,增添了新的一页。

书中还有许多扣人心弦,闪烁着智慧和真理的故事,比如:包公扔砚台、张良甘为老人拾鞋、鲁班学艺……使我从中懂得了许多道理,如,人应当为什么而活着;人要有志气和骨气;人不必为一点过失背上包袱,也不必为一点挫折垂头丧气。

人生道路漫长,认识自己,磨炼自己,鞭策自己,这样才能使自己成为一个有用的人。“路漫漫其修远兮,我将上下而求索。”这本书将是我人生求索的起点。


我喜爱的一本书(14)

她是一位普通的韩国母亲。只不过,七十多岁时通过自学学会了写字认字,开始每天记录家庭日记。她在所剩无多的人生中,带着一种对世事和生活的淡然和眷念,写家中的琐事、自己的子女、父母兄弟、日常劳作,以日记的方式记录下对家人的爱,她,就是洪荣女妈妈。

她七十岁的女儿黄安娜某一天偶然发现了她母亲的日记本。被母亲心底的秘密震撼了。

她曾经忏悔道:“妈妈这一辈子,一直就依靠着‘还会来的’这句话,等待着自己的孩子们。妈妈曾经说:‘从你来的前一天开始,我就看着表想,后天的这个时候,你就该离开了。’孩子们到来之前,妈妈就想到了几天后的离别,为此独自伤心着、难过着。我这个做女儿的,怎么就做的这么不合格呢!”

洪荣女妈妈住在小山村里,他很孤独,也很寂寞。常常一个人跟着小动物们说话。早上起床后,给蔬菜们浇水,给动物们喂食,就像当初哺育她的孩子们一样。

她喜欢打电话。自从她的大女儿黄安娜为她买了台电话,她每天都打电话,不然心里不踏实。洪荣女妈妈是多么的思念着儿女啊!

“妈妈,我还会再来的。”这一句是全书的引言。九十六岁的洪荣女妈妈高龄离世,她的大女儿黄安娜在她的坟墓前说的一句话。夹杂着思念。她想象着妈妈笑着在那边说:“你那么忙,还来看我做什么?”这是对妈妈的一种想念,想象着妈妈还活着,牵着她的手,陪着妈妈慢慢地走……

我们生活在妈妈的呵护下,妈妈无论付出给孩子多少,还是觉得付出的不够。可我们,要学会孝敬妈妈:妈妈上班回来,倒一杯水;吃完饭,帮妈妈洗洗碗;早上,为妈妈洗洗衣服……这就是对妈妈最好的孝敬。

生活中,也有很多为妈妈做的事情让我难以忘怀。我为妈妈做过的一件事,至今我还记忆犹新:

一天傍晚,天空突然下起了大雨。妈妈带着我,骑着摩托,正在赶回家的路上。

回到大门,妈妈叫我先下了摩托,自己冒着大雨到柴房放车。我打开大门,突然,我停住了,心里想:这么大的雨,妈妈肯定没带伞,我上楼拿伞给妈妈吧……

我急急忙忙跑回家,拿了伞,有急急忙忙下了楼,自己撑着伞,向柴房走去。突然,妈妈撑着伞从我的视线中走来。妈妈看到我,似乎有些诧异。我很高兴,高兴妈妈并没有被雨淋到,但却有些失望。

妈妈笑着向我走来,说:“我的女儿长大了!”

那一天,我是在快乐中度过的。

小时候,妈妈牵着我们,在大街上愉快的走;如果有一天,妈妈老了,请你们也要像小时候妈妈牵着我们一样,在街上,愉快的走……


我喜爱的一本书(15)

爸爸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有漫画书、作文书、童话书、古诗集、十万个为什么等等,装满了我的书架,但是我最喜欢的是>. 

我三年级时,老师叫我们讲一个成语故事.看着同学们都束手无策,我心中沾沾自喜.我大胆的举了手,便开始讲一个>的故事,讲得娓娓动听.老师听了,欣喜万分,表扬了我.

还有一次,老师叫我们写一篇作文.我用上了狗急跳墙、五颜六色等等的成语.老师不但大加表扬我,还把我的作文在班上朗读了,夸我视野广阔……

是啊,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书是人类前进的罗盘,书是知识的宝库,书是人生的老师.读书能给我们带来丰富的知识,能开启我们的脑筋,能陪量出祖国的国家栋梁,能给我们带来无穷的乐趣.所以,读书是非常重要的.同学们来加入读书的行列吧!让我们这些小树苗不停地吸收知识的营养,长成一棵参天大树,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我喜爱的一本书(16)

《鲁滨逊漂流记》讲的是:在一次航海中,鲁宾逊所乘的船触礁了,船上的其他乘客全都被淹死了,只剩下鲁滨逊一个人幸运的活了下来。在一个荒岛上,他凭着自己顽强的毅力,和大自然展开了强烈的斗争。没有房子自己搭;没有食物自己捕猎;种谷养羊;晒葡萄干;自己做桌椅、陶器。在这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荒岛上过起了艰苦的荒岛生活,孤身一人,克服许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试着想想,如果面对船在暴风雨中失事时,让我们一个人置于孤岛时,我们会像鲁宾逊那样勇敢自信吗?不会的,因为我们从小依赖父母亲人,从没吃过苦,遇到过风浪,面对厄运和挫折,我们束手无策,《鲁滨逊漂流记》告诉我们要学会去迎接各种挑战,点燃希望之灯。《鲁滨逊漂流记》中还记叙了鲁滨逊救下的食人族俘虏——“星期五”,从此以后“星期五”就成为了他的最忠诚的伙伴和仆人。鲁滨逊还教会了他说英语,和他一起生活,共同劳动。终于有一天,一艘英国船来到了荒岛,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在感激之下,船长决定和鲁滨逊一起返回英国,这可把鲁滨逊乐坏了,因为他实现了回国的梦想!他在荒岛生活的时间竟然长达二十八年啊!在这二十八年中他忍受着病痛、孤独、艰难。我们和鲁滨逊比起来,我们可差得远了。

看完这本书以后,使我深受感动。一个身陷绝境的人,竟有如此的信心、勇敢的面对困难,创造生活,这是多么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啊!这个故事让我认识到: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一定不能被困难吓倒,要勇敢的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和挑战困难。《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非常喜爱。


我喜爱的一本书(17)

这本书里讲了一个天真、可爱的小主人公——金铃。详细资料是“金铃,女,刚过11周岁生日,在本市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身高1.55米,体重50公斤,标准的重量级选手。”哈哈,读到这里,我我就会禁不住哈哈大笑,同时还觉得,这个金铃根本就是我的原型,数学成绩提高不上去,身材胖,也刚过11周岁生日。我俩真是太有缘了

当我读到第五部分,我就很疑惑,为什么家长就觉得去哪个学校上学很重要,难道是还怕丢了面子吗?还是怕影响孩子的前途?我认为呀!还不如让孩子自己选择合适的学校,不能强迫他们。我有读到第六部分时,又想为什么数学这么难做呢?想到这里,我便想起了我们老师说过的话,只要有信心,什么事都能完成的!

这本书,让我尝到到了知识的甜味。也是这本书,让我真正体会到了生活是多么美好啊!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多读书,多做数学题,争取在六年级的学习生涯中争取更大的进步,收获更多的知识


我喜爱的一本书(18)

《鲁滨逊漂流记》已经伴随我度过了许多个春夏秋冬,在夏天,它就像隐形的风扇为我消除炎热,而在冬天它又好比是一轮太阳,给我带来温暖,或许它的衣服脏了,但它永远都是我的朋友。

《鲁滨逊漂流记》我已经看过很多遍,但是每一遍都会给我新的感受,我羡慕鲁滨逊的机智,勇敢,敢于探索,同时又为他的悲惨经历而感到伤心,鲁滨逊在孤岛上曾呆了27年,尝尽了各种各样的苦难,为了生存他历经磨难,练就了一身卓绝的生存本领。这本书曾多次提到鲁滨逊思念家乡,想与亲人团聚,我不由得想起自己以前的好朋友,我从幼儿园开始就有个无话不说的朋友,他因为转学离开了我,很长时间,我都沉浸在伤心之中。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明白了鲁滨逊在孤岛,到处是一片荒凉,但他利用自己的智慧开荒垦地,面对逆境,不气馁,不放弃,为了生存,用顽强的毅力与大自然作斗争,最终战胜各种艰难险阻,为自己开出一片天地。看看鲁滨逊,再想想自己,与其沉浸在伤心中,不如学会好好的生活。于是,从那时起,我不再终日沉浸在思念中,每天都开开心心,这一切的一切,都要归功于那真实直白的字眼。其实,要感谢它的地方还有很多,是它,让我学会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人要学会接受现实,慢慢体验人生的酸甜苦;是它,让我学会了凡事只要勇敢面对,困难就会迎刃而解,凡事就一定会成功。是它,让我学会了很多很多……

它将永远伴随我,陪伴我长大,在用米饭满足我的物质需求后,它将永远成为我的精神食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