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笔记作文(通用15篇)
南枝向暖北枝寒
2024-07-08 09:45:42
六年级
话题

盗墓笔记作文(1)

五十年前,一张由长沙土夫子——当时的盗墓贼的统称“土夫子”挖出的战国帛书,在五十年后的今天,又重见天日了……看到这我便熟睡了过去。在梦里我又会经历一个怎样的故事呢?我们拭目以待。

我,吴邪,是这篇故事的主人公,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在我家的阁楼里发现了一张战国帛书和一本记载着爷爷盗墓历史的笔记,笔记中美丽而又神奇的盗墓世界将我深深吸引了,我称这本笔记为——盗墓笔记!

我非常向往笔记中的盗墓世界便跟着一群富有经验盗墓贼一起去寻找一个名“七星鲁王宫”的大墓。我们队伍里五个人,分别有我、潘子、三叔、七哥还有……闷油瓶。

进入墓穴后,那一片漆黑把我吓了一大跳,不过这种黑漆漆的四围很快就适应,可能是因为我眼睛看不太清东西,所以此时不知为何我的耳朵和鼻子都异常灵敏,感觉到一股恶臭便扑鼻而来……

深入墓穴后映入眼帘的居然不是一件件的陪葬品,而是一口口摆成了北斗七星形的玉龙棺,据说如果开错了棺,开棺的那个人便会长眠于这口棺中,突然“咔嚓”一声,一口棺被打开了……就在又惊又险中,一阵阵的手机铃声响了,我被吵醒了……才知道原来这只是个梦啊。


盗墓笔记作文(2)

当我看到第九本时,已经是《盗墓笔记》的完结篇了。心中有万分的不舍。在看这部小说,真的让我由衷的敬佩南派三叔的写作风格,写作的很简洁明了,看起来非常的舒服。包括里面的搞笑语言。

三叔花费五年,写出了这九本书。五年的拉力赛,在这其中有过许多对三叔的喝彩。激起了三叔的写作得到了许多的慰藉。写这本书,三叔最初是快乐的,和钱一点关系也没有。他将人物写得淋漓尽致,从写作者成为一个旁观者。

吴邪,是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位普通人,经历了这一切,才让人那么的佩服,刚开始会因他的软弱而讨厌他,故事的不断推进你会越来越喜欢他,他很单纯,有一些小聪明,他懦弱,珍惜自己生命,他铭感,害怕伤害身边的人。

闷油瓶是一个给人安全感的男人,只要有他在的地方就能让人安心,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会悲痛,尽管如此他关心着你,也给你许多的安全感。这样神一般的男人似乎与这世界没有任何的关联,孤立的存在这个世界中。

胖子看似是一个鲁莽的人,其实我认为他是最细腻的人,他给人印象嘻嘻哈哈,总是闯祸,也有自己的臭毛病,但是他总是能在气氛沉闷时站出来调节气氛,对于这样的人,他的爱是简单的,喜欢就是喜欢,没那么多的理由,不需要那么多相处。

吴邪,闷油瓶。胖子这三人的铁三角的关系,最让人羡慕,他们经历了那么多的危急时刻,但都联手走了出来,铁三角的关系最坚固。


盗墓笔记作文(3)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在盗墓过程总所发生的光怪陆离故事。

故事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一步步地逼近,古墓背后的秘密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

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

《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带给我的那些感动,譬如潘子对三叔的忠诚,天真、小哥和胖子之间的铁三角关系,还有天真和小哥之间深深浅浅的羁绊······我相信,这是任何一部小说都比不上的。


盗墓笔记作文(4)

世界小说中有无数名篇,有长篇的,有短篇的。但我最爱的是南派三叔笔下的《盗墓笔记》。

我爱《盗墓笔记》,是因为它的故事情节。它描绘了主人公吴邪的盗墓经历和各路势力间一系列复杂的斗争。南派三叔的描写虽不精致,但十分生动。当我阅读到七星王宫,我仿佛能看到青眼狐尸;而当我读到了阴山古楼,我眼前又好像是一座发散着青光的水下的千年瑶寨。书中的情节引人入胜,而且越向后阅读,越给人一种读下去的欲望。它有无数谜团,让我们去猜测。这是我爱《盗墓笔记》的一个理由。

我爱《盗墓笔记》,是因为它描绘的各种人物。它主要描绘了三个人:吴邪、胖子、张起灵。当然,也有很多配角和各路牛鬼蛇神。吴邪是一个希望所有人都好的人,他可以用自己的命换其他人的命。胖子是一个化解痛苦的人,有他的地方,便会有轻松和幽默。张起灵是一个淡视一切的人,他强大如神佛,给人带来无可比拟的安全感。而各路配角,有忠心耿耿的老伙计,热心的同路人,也有奸诈的小人。有的可以仗义疏财,有的却见利忘义。文中所有的人物都写活了。这也是我爱《盗墓笔记》的一个理由。

我爱《盗墓笔记》,是因为书中的那些精神、感情和品质。有铁三角间那种超越朋友的感情和团结,也有上一代人对下一代人的保护与关爱;有潘子等人的忠实,也有王八邱的不轨。每一个人物的内心都有自己的打算,有的对主人公有利,有的则对他不利。这种种感情和品质,织成了这一系列书中的爱恨。“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也是我爱《盗墓笔记》的理由。

我爱《盗墓笔记》这本小说,但我不爱那部翻拍的电视剧。因为在我心中,吴邪不姓李,小哥不姓杨。我希望大家是因为原著去看电视,而不是因为电视而看原著。“我们只是听书人,奈何入戏太深”。其实“稻米”也好,明星的粉丝也好,他们都没错,只是立场不同。“稻米”们不希望原著被演坏,粉丝不想自己偶像的努力白费。“稻米”的这份爱与坚持,也是我爱《盗墓笔记》的理由。

我爱《盗墓笔记》,爱书中的每一个情节,爱书中的一切爱恨。


盗墓笔记作文(5)

刚到家,既然无睡意那就做点什么吧。开启音乐这已经是个习惯。

近期把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都给回顾了下,把一直没看的第八册结局也看了,说是结局其实又不能说是结局,因为接下来他们还是有自己的生活,闷油瓶去了他认为该去的地方,胖子留在了山村里过着不想忘记的日子,而吴邪回到了现实中,收拾留下来的惨剧,等着下一个十年。

吴邪、闷油瓶、胖子三人算是《盗墓笔记》的灵魂人物,三个人有不同的性格,吴邪是个再也普通不过的人,但是命运偏偏要他去做不普通的事,由此显示了他的伟大。故事的开始,吴邪以单纯、小聪明、懦弱、敏感、逃避的形象出现。这样的人其实最不适合经历危险,但是作者让其进入可怕的旅程,而且一发不可收拾,一路中的纠结与烦恼让吴邪变成了在所以人可以逃避和退缩的时候,他却不能逃避和退缩的人。他能撑到最后可以说是奇迹也可以说是必然,他的良知让他在面临最大的抉择的时候,他永远希望所以人都好好的。他说过:“我希望这一路走来,所有人都好好地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地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吴邪是队伍中的“白搭”。铁三角中最废料的领袖,最开始他最需要保护和帮助,最后他为了救闷油瓶和胖子担起了重任,超越了自身的能力,为了“活着”,为了生命的珍贵和兄弟之情,他愿意赌一把。

闷油瓶是个犹如神佛一般的人,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会悲伤,像个瓷娃娃,默默的就在那里淡然的看着一切。然而你知道他是关心你的,永远没有人可以像他那样给你带来安全感。闷油瓶给人带来的感觉是一股深深的忧伤,他背负着自己的命运,最让人心痛的是,他只是淡淡的背负着,好像一切理所当然,当别人看着都难受的时候,他还是淡淡的告诉你“没关系”。他的苦他的痛是常人的百倍千倍,但是他选择的是承受且没有任何表达。闷油瓶的一切好像都是空的,他永远走在追求记忆的路上。就如他自己说的,他是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世界只是个名词而已,没有任何价值可言。

胖子是个粗中有细的人,总体上他是细心的人,也是三人中最活跃的人,做人豁达,虽然有点小毛病,不过他是三人中最正常的一个人。如果说吴邪是那种逃避痛苦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么他就是化解痛苦的人。在这些人中,他是个承受过最多痛苦的人,他体会到痛苦给自己带来的伤害,不像闷油瓶在痛苦穿过自己身体的时候还是点头致意。一个能理解痛苦而又能承受且一一化解,真正发自内心开心快乐的人,我们称其为佛,胖子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拍着吴邪的肩叫他“天真吴邪”,说明他把吴邪看的通透无比,在危难时他能默契的跟闷油瓶点头包抄,说明他也完全理解小哥的内心。在最后胖子因为云彩的死而选择了痛苦,并且不愿意化解,他不想这段痛苦和他以前的那些痛苦一样,最后变成了那一片空灵。

书看完了,心情却没有因为有了结局而轻松。是啊人生是个未知数,我们永远不要说不可能或做不到,因为下个吴邪也许就是你。也不要说自己没心没肺,因为下个胖子也许就是你。也不要永远纠结在痛苦中,因为有时候你要学着做闷油瓶。他们三者就是我们生活中需要变换的人,人生没有一帆风顺的事,我们能做的就是改变自己的生活角色,不要太为难自己,也不要太放纵自己,鞭策需在心中。从小到大我都希望别人都能好好的,因为快乐不是一个人的事。希望大家都快乐,晚安。


盗墓笔记作文(6)

我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护航。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吗?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15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盗墓笔记》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经足够了。


盗墓笔记作文(7)

张起灵与吴邪定下十年之约,替代吴邪进了青铜古门。他不过是为了保护吴邪,宁愿自己去也不让吴邪受伤,他在新日饭店的混战中这样说道:你们谁敢伤害我的朋友,我将会把他害死,不管他跑到哪里,我都能把他找到,反正我有的是时间。可见,他虽然有冷酷的外表,内心却关注着这个铁三角。

我看到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桌子,忍着骨裂的痛,愤怒地对人们说着,这是我的朋友,你们谁敢对他们无礼,我将对你不客气,犹如此案!,心里很感动;我看到胖子说道:现在只有两个人能拉胖爷我出去,一是你天真,二是小哥,胖爷我今天就是死在这儿也值了,咱们来世还做朋友。我仍然很感动,因为这就是友谊啊!真正的友谊不就是不让对方受伤害,宁可自己受害吗?这是最可贵的。我又想到了小哥在长白山告诉吴邪,他代替吴邪进了青铜古门,然后没等他反应过来就把吴邪掐晕,扬长而去。这样的举动看似很奇怪,却是在保护吴邪。

这套小说语言简单朴素,却情感真实。虽然只是本故事书,内容浅显,但里面包含了许多令人深思的东西,字里行间都饱含哲理。南派三叔把自己所认为好的或有价值的东西都写进了书里,例如:书中写道:变化的不是我本身,而是别人看我的眼光。还有:如果你摘下了十个苹果,有九个坏了,你就不应该为那九个伤心,而是为那一个完好的高兴。或是:世界上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这些的例子很多,这里就不能一一枚举。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人们常说网络小说不好,最好不读,可我认为网络小说也并非都不好。想要做到真正有文化的人,就应该博览群书,抱着一种开放的心态去读书,并从里面找出作者真正想传达的精华或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包容它、接纳它,这才是对待文化的正确态度。


盗墓笔记作文(8)

盗8就这么结束了,老九门的大秘密一把火烧了,三叔不是卫斯理,组织和‘它’也不能写得更多了。张起灵要做的事和吴邪想知道的秘密无关,但经历了这么多吴邪关心的只是闷油瓶本身了。

张家的确是个超然的族群,带领正当壮年的霍仙姑他们去进行史上最大考古活动和与吴三省文锦他们进行西沙考古的是吴邪认识的瓶子本人,而几十年后他依旧年轻如初。

张家人拥有长生不老,但不等于‘不死’。他们可以活到200岁左右,其实也接近于人类生命极限的理论值,然后死时依然有年轻的容貌。只能说张家的血统非常优异,千年的族内通婚将他们的基因中的优势和劣势都发展到极为纯粹,每代族长张起灵尤甚。他们的身体机能超出常人,青春常驻血液百毒不侵,不过他们最后还是会死的,尤其容易因遗传病‘失忆’而死。

所以这样的长生秘密其实不值得组织去追寻,一方面不可能将张家的基因复制到那个人身上,而且就算得到了也没用,多活个几十年也不是永远,至于驻颜之术那个人又不是爱美的女人更不会在意。老九门2、3代人的精力、生命算是白折腾了。不过那个疯狂可笑的计划最后总算烧了个干净。

闷油瓶是最后的张起灵,其实他不该去守那青铜门,或者说把自己困死在青铜门里。那里面的虚无终极最多是个象征意义的地方,要守住张家血统秘密的最现实做法应该是找个能力最强的张家女子和她生一堆孩子。不过闷油瓶肯定没想过这个,他的性格太特殊了,不管是什么造成的,他这样的淡然出世最终会让张家的神奇基因永远断绝消失。想要最保险的守住一个秘密,让其消失的确是个一劳永逸的好办法。

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对瓶子那一边的事一无所知的吴邪绝不可能简单的用鬼玺打开青铜门的,十年是给他用来遗忘的,即使吴邪守住10年之约,但到那时他有了自己稳定的生活,对瓶子的离去也不会那么看不开了。

要是没有那个10年后去换班的念想,吴邪可能一时冲动会死守在雪山洞穴深处陪伴闷油瓶,枉送一条天真无邪的善良生命。

吴三省和解连环终于完成了他们的使命,也许他们可以一起隐居安然终老。但他们负了文锦、负了潘子、负了哑姐。他们抛下一切,将家族早早交给下一代去承担,轰轰烈烈的前半生和不想负责的后半生是矛盾,也是看开。

霍家强大的女人们为权利地位奋斗一生,但她们无法得到自己喜欢的男人。霍仙姑不会是吴狗爷的最终选择,霍玲得不到张起灵的关注,霍秀秀与吴邪无缘也很难和青梅竹马的解雨臣在一起。


盗墓笔记作文(9)

每一年的暑假我都会找到一件有趣的事,去年是《盗墓笔记》。

说实话,以前在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内心都不以为然,以为一本小说而已,能火成什么样,估计是有人从中作梗。可真正看了,我才发现,这本书在构思方面的确是本好书。我不会分析,却也分辨得出来。

吴邪,香港大家族的小三爷,为了解开种种谜团甘愿和人下墓。书中的他,有过目不忘的头脑,只不过有些“单纯”。他重情义,为同伴们侠肝义胆,却也常常有些迷糊,真是应了“无邪”这名字。

张起灵,最后甘愿被封印,只为了拯救吴邪。抛开一切讲,张起灵有着极为过人的本事,却甘愿保护什么都不懂的吴邪。他性格冷酷,却被小吴邪感动,默默保护着吴邪。

胖子。虽然胖子贪财又好色,本是个自私的倒斗胖子,也被吴邪重情重义所感动,他们结成了好兄弟。

潘子是吴三爷的好兄弟,对于没什么感情的小三爷吴邪尽心尽责,遇到危险,哪怕是危及自己的生命也甘愿救吴邪。

……

盗墓笔记,吴邪,胖子,闷油瓶……


盗墓笔记作文(10)

昨天晚上,我和我的好朋友们一起看了一部奇幻类的电影,这部电影的名字叫作《盗墓笔记》。

这部电影主要讲述的是一个盗墓家族。这个盗墓家族是个很大庞的家族,这个家族里的人都要盗墓。但这个家族有个规矩,盗墓家族只有就代,分上三代,中间三代和后三代,知直到下一代也就是第十代,就不再盗墓了。因此得名:九门。

终于,新生命又诞生了,大家纷纷说:“多么干净的一个孩子呀!”于是,就取名叫无邪。意思是说:这个孩子纯洁,没有任何邪恶。

无邪长大后,他的三叔多次告诫他不要去盗墓,甚至不要到坟墓里去。可是越是这样说,他越是控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越想去探索,哪怕只是看一看。

在那一次无邪进了一个坟墓里时,他偶然发现了另一个墓的钥匙,和一个只剩下八天倒计时的秒表。他们在一本盗墓笔记里找到了一些相关记录,便出发到另一个墓里去盗墓。他们在那里受尽了苦头。因为,那个墓很大很大,而且还机关重重。但是,他们因为金钱的诱惑,他们想尽一切办法去克服困难。而且,在那个墓地里还有在那里待了几千年的活人(准确点应该是怪物)那些人个个都很强大,无邪他们根本不是那些人的对手。看得我们都毛骨悚然!

这部电影虽然很多处都让人心惊胆战,但是,它告诉了我们,不要被金钱所诱惑,不要贪图不属于自己的财物,更不要贪小便宜,因为很多时候都先是天小便宜而进去的,甚至有人为贪便宜搭上了性命。贪小便宜吃大亏吗!


盗墓笔记作文(11)

合上书,眩晕了良久,轻轻揉了揉太阳穴,试图从《盗墓笔记》的世界中走出,试图从吴邪的视角中走出。该动笔了,我拿起笔,却发现笔尖在微微颤抖,在纸上划出了一些波浪纹。我轻叹,不知是有何种魔力让我心中涌起惊涛骇浪无法平静,让我深陷其中思绪万千。

无论是老九门,张家,还是铁三角,我相信它们都是真实存在的,相信西泠印社的存在。也许,这是一种对信仰的执着。在我心中,它早已不仅仅是一本书,更是一个精神象征,一个世界。它如同浩淼汪洋,波光粼粼闪烁着精神的光芒,我乘着小船在这里摇曳,目睹波澜壮阔,享受天水一色,发现它没有尽头。

这是盗笔的世界,我从开始的好奇转变为现在的敬畏。即使是已经翻阅过数遍,内容节也可以做出大概的描述,但我对它的理解浅之又浅,这是萤火看到圆月的崇敬。我想这就是盗笔的魅力,每一次阅读,我都能有新的体会;每一次阅读,我都能有更深的感悟;每一次阅读,我会发现从中学习永无止境。这就是《盗墓笔记》!

我们会惊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古代能人巧匠的巧夺天工,同时我也会感到震惊——秦岭神树篇——潜意识与超自然的完美融合。完美的第一视角,我就是吴邪。

在经历了哲罗鲑、间歇性热泉、火龙阵一系列九死一生之后,终于见到了厍国神树——青铜神树——相传只要奉满鲜血,它将会满足你的一切愿望。我仰望着这棵古代人民的“杰作”,在经过了多次生与死的抉择之后,我想我明白了,我们所要求的如此简单,到最后,也不过是被自己蒙蔽了双眼,所以,我们要正视我们的内心,不要陷入迷途。

当所有事都已经结束了,小哥找到了吴邪,“我向你道别的,这一切都完结了,我想了想我和这个世界的关系,似乎现在能找到的,只有你了。”小哥,自诩一个没有过去和未的人,和这个世界没有联系,但经历了这么多之后,他终究有了一丝牵挂。

胖子临走前说了一句套话:“青不改绿水长存,咱们后会有期。”

潘子为小三爷最后的保驾护航:“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啊,往前走,莫回头。”

长白是小哥最后的归宿,而吴邪,属于杭州。勿忘,“长白雪人莫忘,杭州西湖有故人。”


盗墓笔记作文(12)

它呢,不是世界名着,不是有关爱恨情仇,不是有关国家的。可是呢,这么一本平凡的书,却让我近乎痴迷的爱上了它,爱上了书里的人物。我好后悔,后悔为什么不早一点接触它,就算只是季播剧刚刚播出的时候,可是我呢,是在十年之约将至的时候才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它。那一年是2015年,那一年的8月17日,我无数次幻想着自己登上长白山,眺望远方山巅,和许许多多为了同样一个目标的人们一起,去接那个人,那个强大如神邸的人,和吴邪一起带他回家。可是我终究还是没有实现这个对我来说十分美好的念想。

我是痴了,醉了,陷在那个世界里。我听到我的同学朋友质疑我:“盗墓笔记有那么好看吗?”我看着我的亲人问我:“你看什么不好偏要看盗墓小说?”我始终如一的沉默,我想与他们争论,可是我开不了口。我想告诉那些说他们是不存在的人,说他们是虚构的人,他们是存在的,他们存在我们心里,他们在书里,他们在我们心里我们眼里是真实的。

当我放着红高粱轻哼出声,我看到我的一个朋友用鄙夷的眼神看着我,我知道他是在疑惑,他是在嘲笑,他对我说:“这首歌太难听了,好土,我换一首BIGBANG的歌,绝对好听。”我拒绝了,不管他怎么说,我都没有答应,我也没有反驳,没有说任何解释,因为我知道,即使我说了,他也不懂,他也不知道,也是依旧鄙夷,所以我封住了嘴,只是一昧的拒绝。

2016年,我开学了,发现我班上的许多同学都看起了盗墓笔记,但是也都是像看老师推荐的名着一样,看看,也就过了,没往心里去,能记着,也是因为我的关系。我最好的一个朋友看得比较深入,懂得也相对多一些,但还有很多她不知道的。只是,我已经不贪心了,我学会了满足,看到有人懂我说的那么一两句,在别人看来非常莫名其妙的话,我也知足了。至少有人能陪我聊聊里面的故事,不是我一个人把所有想说的话都往肚里吞,都把它写出来给自己看,虐的段子只虐自己,甜的段子也只甜自己,怎么说都能分享给别人看看。

我本听书人,奈何入戏太深。是啊!我本听书人,与故事中的他们毫无瓜葛,奈何入戏太深,他们的喜怒哀乐,一颦一笑都能感染到我。戏中的他们演着悲欢离合,戏外的我动了真。可是我并后悔啊,入此戏,我心甘情愿。

2025年8月17日,那时的我已经独立,我拥有自己的财富,在那一天,我会登上长白山巅,赴第二个十年。


盗墓笔记作文(13)

这天,足球、乒乓球、篮球准备去历险,他们准备好的吃的,喝的,便出发了,他们走啊走,累了的时候,他们就滚了起来。忽然他们三个掉进了一个黑黑的洞,原来他们掉进了慈禧太后的墓里。这时足球从背包拿出了一本关于盗墓的小说,书上说:“慈禧太后的墓就是在一个黑黑的洞,一直向前走去,就会发现慈禧太后的墓,墓里有慈禧太后上百年前埋下的宝物,足球、乒乓球、篮球他们听了都无比的高兴,于是他们打开手电,继续向前走去。

他们走着走着,突然发现了一条蜈蚣,它的身子足足有五米多长,可惜它已经死了,忽然乒乓球大声说:“前面都是死人堆,他们三个球向前面看去,果然,前面都是一大片一大片的死人”,忽然乒乓球、足球看到篮球被一个黑影给抓走了,这时,足球看到了一个圆圆东西,他们跑过去一看,原来是一个大大的鸡蛋,不是篮球,他们垂头丧气的走了。这时,乒乓球又发现一个圆圆的东西,他们跑过去一看,果然是篮球,他们赶快把篮球叫醒,这时候他们大声的问:“是谁,是谁?”忽然站在篮球后面的那个死人飞快的进了一个黑黑的洞里,他们想:“一定是那个死人害怕了。”

就这样,他们三个成功的找到了慈禧太后的金银珠宝。


盗墓笔记作文(14)

橘黄色的灯光寂寞地将长街照亮,蒙布于车身烤漆上的尘埃沙土昭示着它在白日里的奔驰来往。而现在,它们已与城里的万家灯火一起沉寂,轻薄皎洁的月光以孩童般无辜无邪的姿态拥吻着梦乡深沉的,人与物。

可是,就在这座寂静的城里,在某条不起眼的街道旁,一个小小的房间亮起长久而微渺的灯火。那里,曾经有人秉烛夜读,曾经有人伏案写作,曾经有人为惊悚紧张的情节而提心吊胆惊心动魄,曾经有人为字里行间的感情而心生感慨落笔成文。而我,现在便坐在那个被一盏台灯照亮的房间里,在做过“曾经有人”做过的所有事情之后,在这个人们习惯回望旧时光的`岁末,开始轻轻叩响现实与虚构的任意门,以文字为时光机,来到那个名叫“盗墓笔记”的平行世界。

南派三叔他真的很会写故事,人们常对自己的故事滔滔不绝,对于他人的故事欲言又止,但三叔则不然。他写吴邪、张起灵、胖子、潘子、小花、黑眼镜……他创造了这所有的人物,后来,他便不再是叙述上的侵略者,而成了一个旁观者,看着拥有着鲜明灵魂的人物在那个叫盗墓笔记的空间里自生自灭。也如在后记中所说:“在后来极长的写作过程中,我从一个作者,变成了一个旁观者。我在上帝的角度,观察每一个人的举动,慢慢地,我甚至能看到他们很多轻微情绪和行为的来历,是他们童年的某一次经历。”

我一直都认为,三叔笔下的那些密密麻麻的文字是世人与那个时空联通的密道,在那个真实而熟悉的世界里,每一个人物都是一个鲜活的存在,每个人都在走向他们的征途、宿命和未来,一切绚烂至极后又归于平静。无数人为其痴迷,然后沉醉不知归路。

吴邪:“打败我的不是天真,是吴邪。”

他生活在十里荷花风帘翠幕的西湖,明月秋夜淡烟疏雨润泽了他的天性良善胸无城府。

他是一家名为“西泠印社”的小古董店的老板,是老九门平三门吴家的长孙,岁月给予他的惟有温柔和安途。

他知道战国帛书是爷爷的心头宝,却不知道那残破的丝帛之后隐没的是足以颠覆日月的血光阴谋与人心叵测;

他知道自己的祖上曾是盗墓世家,却不知道这个渐渐衰亡的家族里的历代人遭受过怎样庞大隐秘的操纵,那些他以为的宿命因果不过是他人的一招棋步。

他是所有队伍中最不适合经历危险的人。论功夫,他不及张起灵;论乐天,他不及胖子;论心计,他不及吴三省;论血性,他不及潘子。但无论如何,他就这么以一无所知天真无邪的姿态猝不及防地堕入了一个他在二十六岁之


盗墓笔记作文(15)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梦中的盗墓笔记作文5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五十年前,一张由长沙土夫子——当时的盗墓贼的统称“土夫子”挖出的战国帛书,在五十年后的今天,又重见天日了……看到这我便熟睡了过去。在梦里我又会经历一个怎样的故事呢?我们拭目以待。

我,吴邪,是这篇故事的主人公,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在我家的阁楼里发现了一张战国帛书和一本记载着爷爷盗墓历史的笔记,笔记中美丽而又神奇的'盗墓世界将我深深吸引了,我称这本笔记为——盗墓笔记!

我非常向往笔记中的盗墓世界便跟着一群富有经验盗墓贼一起去寻找一个名“七星鲁王宫”的大墓。我们队伍里五个人,分别有我、潘子、三叔、七哥还有……闷油瓶。

进入墓穴后,那一片漆黑把我吓了一大跳,不过这种黑漆漆的四围很快就适应,可能是因为我眼睛看不太清东西,所以此时不知为何我的耳朵和鼻子都异常灵敏,感觉到一股恶臭便扑鼻而来……

深入墓穴后映入眼帘的居然不是一件件的陪葬品,而是一口口摆成了北斗七星形的玉龙棺,据说如果开错了棺,开棺的那个人便会长眠于这口棺中,突然“咔嚓”一声,一口棺被打开了……就在又惊又险中,一阵阵的手机铃声响了,我被吵醒了……才知道原来这只是个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