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都的秋》读后感
只想当个好男人
2023-11-29 22:05:11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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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清”“静”“悲凉”到底应该怎样理解呢?文章的情感主旨到底是什么呢?

“清”字当为“纯净透明,没有混杂的东西”之意。“来得清”,即是指这秋来得纯正,来得彻底。你看,且不说“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玉泉的夜月”,也不说“西山的虫唱”“潭柘寺的钟声”,就说故都的任何一所院落,任何一处“破壁腰中”,不全都是“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吗?正因此,这故都之秋,才会被称为具有“十分的秋意”而令人“想饱尝一尝”。

“静”字当为“没有声音”之意。“来得静”即是指这秋来得悄无声息,既不像春天的到来有“春雷”作“鸣”(明)证,也不像夏天的到来有“瓢泼的大雨”相伴随,更没有冬天到来时吼叫的北风、整夜的风雪。秋的到来是无声的,你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从槐树叶底”“漏下来的日光”不再刺眼了,也不知道哪天早晨那种“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会铺得满地……总之,这故都的秋,就在你不知不觉间来到了你的身边,使你听得见,摸得着,嗅得到。

“悲凉”的确是人的一种感觉。“来得悲凉”是说这秋的到来能够使人产生悲凉之感。请注意,只是“能够”使人产生悲凉之感,而不是人们一定都会产生悲凉之感。因为草木本无情,喜怒哀乐,皆源于人之多情。

因此,郁达夫在这篇文章中所表现的并不是“悲凉”之感,而是一种对故都之秋的眷恋,一种对闲适生活的向往。

开篇第一句“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便奠定了全文的感情基调,而对五幅秋景图的描绘,无不充斥着对故都之秋的眷恋和对闲适生活的向往之情。你看,即使住着“一椽破屋”,却有心情在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去看那“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去听那“青天下训鸽的飞声”,去细数那“从槐树叶底”“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这不是一种闲适吗?如果说作者描绘的“清晨静观”“落蕊轻扫”“秋蝉残鸣”“都市闲人”四幅图还能勉强和“悲凉”搭上界,那么第五幅图画“胜日秋果”却是无论如何也找不到“悲凉”的影子了。在这里我们只能看到一种秋日的美好,生活的美好。且看作者对枣树的描述:“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它都会一株株的长大起来……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西北风就要起来了。”生活在这样的庭院中,面对着触手可及的秋果,享受着秋日的清爽,怎能不赞美这秋天的美好,怎能不说这是一种令人向往的闲适生活呢?所以,作者在文末真挚地赞叹道:“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意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由此看来,作者要留住的是这北国的秋天,更是与这北国的秋天紧密相连的闲适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