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 600字(合集17篇)
迷途的爱
2024-01-17 03:59:43
小学
其它

我喜欢的一本书 600字(1)

书就像指明灯,照耀前行的路;书就像一扇门,带领我们通往成功的道路。我喜欢阅读,它让我的心灵得以净化,它让我的思想得以升华。在我看过的许多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斑羚飞渡》,因为我比较喜欢小动物,而这本书对动物的描写非常的细致,看完它我有诸多感想。

动物大王沈石溪

看完这本书,我由衷的佩服他,怎么会把动物情感描写的这么细腻呢,怎么会把动物的动作描写的这么细致呢,怎么会对动物的习性如此了解呢。他是怎么做到的呢,通过了解我发现为了写好文章,他与动物都相处过,与他们一块生活过。他到过动物园给马鹿喂食,他与驼峰一起生活,他甚至把蜥蜴和蟒蛇当做宠物。由此我想到平常写作文时,也要注意多观察,多了解,这样才能把文章写好。

他说:“生命苦短,一个人的精力和能力是有限的,一生中能做好一两件事就算不错了。”是呀,我在想我是不是也应该把自己的事情做好,认真学习,多阅读,做好作为一名小学生该做的事。

丰富多彩的动物世界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羊的懦弱,狼的勇敢,鹿的团结,马的忠诚,其中印象最深的就是斑羚飞渡。在面对死亡时,它们会想到牺牲一半来保全另一半;选择牺牲年老的来保全年幼的。我在想牺牲也许意味着发展,如果在困难面前,每个都想着逃命,可能无一生还。从动物身上我也学到了很多优秀的品质,作为我自己在平常的生活和学习中,我要努力学习,多帮助别人,多做好事,做一个老师和同学都喜欢的人。

读完《斑羚飞渡》,我为动物们的精神所赞叹,它使我懂得要多为别人着想,学会付出。同时我也希望人类不要捕杀动物,与动物和谐相处,做动物的朋友。


我喜欢的一本书 600字(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笑猫日记》,里面的主人公是一只猫。这只猫很多心情是用笑来表达的,它会微笑、狂笑、冷笑、狞笑、大笑,还会皮笑肉不笑。它的名字叫笑猫。笑猫是一只有思想的猫,相信性格决定命运。它喜欢观察人,也能听懂人说的话。

书中还有一只超凡脱俗、心中有信念的猫,它叫——虎皮猫,在塔顶上高贵地坐着,引起了笑猫的注意,后来慢慢爱上了它。它的恋爱很辛苦。它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在一座钟楼里找到了它。然而,它已经成了一只敲钟的猫,每到黄昏,它都会为人们敲响祈福的晚钟,最后被钟声震聋了。笑猫很伤心,每天都陪着虎皮猫。它想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决定去问问老鼠。一只年长的老鼠告诉它,在遥远的群山之中,藏着一座晶莹得如同蓝宝石般的蓝山。生长在蓝山上的`蓝色的兔耳朵草能治好虎皮猫的耳朵。通往山上的路危机四伏,那巨大的山蜘蛛、凶残的母老虎以及残暴的公花豹,还有力大无比的湖怪,随时都可以伤害它。

笑猫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为了心爱的虎皮猫,它义无反顾地踏上生命旅途。可是,它历经千辛万苦采来的兔耳朵草,竟被几只兔子偷吃了。笑猫很伤心,可绿乌龟告诉它,只要心中有爱,奇迹就会出现。

后来,虎皮猫在笑猫的照料下耳朵终于能听见了。后来,它俩举行了婚礼。这场爱情是多么轰轰烈烈,相信它们的故事传播到任何地方,都能让那里的人们为之感动。

我真喜欢《笑猫日记》这本书,它不但故事情节生动有趣,而且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爱可以感动天地。


我喜欢的一本书 600字(3)

“莎士比亚说,诗人和疯子,都不属于红尘十丈的人间。诗人隐居在疯子的隔壁,疯子却闯进诗人的花园。”我非常喜欢余光中先生的这段话,因为我也非常喜欢诗。

在我的书架上有一本《一页诗歌》,这是我的掌上宝。在我心情烦躁之时,沏一杯花茶,品着这本书,便成为人生中最惬意的时光。在我熟睡前,读一首小诗,然后心满意足进入梦中,黄粱美梦也不过是一纸荒凉。

当你陷入迷茫的时候,读一首“食指”的《相信未来》,什么绝望,无非是人生中的一丛荆棘;当你辗转难眠时,读一首林徽因的《深笑》,愁云惨淡的人生旅途也会瞬间阳光普照……这本书里的每首诗都有不同的意境,随着读者年龄的增长与心智的成熟,每首诗便会读出不同的韵味。我酷爱这本书,每次读完便觉得对眼前所发生的一切有了新的解读。

我觉得诗人是幸福的,在雨中、在伤心时、在开心时,写一首诗,把自己的情感融合进诗中,让世人与自己共鸣,这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啊!我觉得读者是幸运的,在自己悲戚彷徨、孤独无助的时候,读一首诗,蓦然发现原来世上原来还有自己的知音,这又是多么惊喜的一件事。

《一页诗歌》给了我最好的阅读体验,它就像我的知己,我的影子,在我孤独的时候抱紧我。郭敬明说过:“这个世界,有人长大,有人成熟,有人永远是少年”。读完这本书,你会觉得就像完整地走过了一生,体会到了人生不同时期的不同味道。

“一部书籍将人迷,魅力并非是标题。欲想评价高于低,唯有看过知所值。”


我喜欢的一本书 600字(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是一本影响共和三代人的辉煌巨著,是一本世界各国青年的人生指导教科书。

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真是百看不厌,因为书中的保尔〃安德列耶维奇〃柯察金,也可以说是作者奥斯特洛夫斯基那顽强的生命力和精神把我深深震撼了。柯察金在故乡、在工厂、在边境、在机关、在大小城市的成长过程中经历了这么多的磨难,在与众多不同阶级,不同职务的人的矛盾

纠葛、亲疏恩怨这样一系列冷与热甚至整个身体都背叛了他的这种磨炼下,终于成为了真正的钢铁,一块拖不垮打不烂的钢铁。

血肉丰满的具备独特的生活历程、独特的思想境界和性格魅力的英雄,他的生活是多么艰难。想想自己,我们这些身在福中不知福的孩子们是多么的快乐。我们身体健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父母视我们为掌上明珠,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再想想自己是多么的软弱无能,一遇上一点儿不顺心的事,就又哭又闹,耍脾气。人本来就应该坚强些,即使达不到保尔那样无坚不摧的坚强意志,也要向他靠近一步,去奋斗、拼搏,来向生命挑战。合成一句话就是:学会坚强!我喜欢这本书就是这个原因。说这本书是人生的教科书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总之,让我们记住奥斯特洛夫斯基,也是保尔说的一段话吧——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首望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临终时能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我喜欢的一本书 600字(5)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其中有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故事讲了:在一个新年的夜里,天上下着鹅毛般的大雪,街上行人已经很少了,大家都围着火炉吃东西……。可卖火柴的小女孩还要光着脚,穿着单薄的衣服在寒冷的大街上卖她还没卖完的火柴,因为她不卖完就不准回家。这时她又冷又饿只好在一个墙角靠擦火柴取暖。看着别人家围着火炉热闹的样子,不由地想起自己的妈妈和老祖母,于是她划过第一根火柴,透过火柴的火焰她看了火炉和食物……因为她现在最需要了。她划过第二根火柴她看见慈爱的妈妈,妈妈用温暖的手抚摸着她的头。“她就这样划了一根又一根……。划到最后一根火柴她看见了自己的老祖母,慈祥的老祖母疼爱把小女孩抱在怀里,最后老祖母带着小女孩飞到了一个没有饥饿没有忧愁的地方……。”读到在我的眼眶湿润了,如果她在我身边我定会把她带回家里给她一些吃的或一件新衣服什么的,看着她,再看看我们,生活在一个温暖的家庭里,吃着爸爸妈妈做得香喷喷的饭菜,看着好看的电视,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而这些快乐和幸福对她来说都是那么遥不可及,而我们却常常埋怨爸爸妈妈这样或那样,你觉得这样应该吗?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的同时要好好学习,以后做一个有用的人才。同时也要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我相信人人献出一点爱,人间永远是春天。

四年级:1786675446


我喜欢的一本书 600字(6)

沈石溪,著名动物小说大王。他写的《狼王梦》彻底改变了许多人的看法。当然也包括我。

这是一个可歌可泣的关于母爱和梦想的狼故事。故事中狼群殊死搏斗的绘声绘色的场面淋漓尽致,让人提心吊胆,而一次又一次的坚持梦想又让人泪流满面。狼,只是为了填饱肚子罢了,人类只是看不惯血腥而已,对它们存有偏见。其实狼只是在服从生存之道,母狼紫岚就是这样,它不是一只十恶不赦的大坏狼,这只狼坚持梦想的毅力让我吃惊,但更让我感动!

合上最后一页纸,微风吹过我的脸颊,同样在我的脑海里拂过了一页纸,记忆飞扬回那一刻。

我也有一个小小的梦想,就是长大做一名作家。我七岁时撒下梦想的种子,八岁,萌发了,九岁,长叶了,十岁,梦想的灵感在心头绽放出一朵绚丽的花朵。我开始试图接近它,想写书的欲望越来越强烈,像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在老师的鼓励下,终于有一天,我拿起了笔……

历经一个多月的奋斗,我精心写出的《童话故事集》完成了,我把所有的灵感与精力都献给了它。可是,随着阅历的增长,我却意外地发现,这本书有很大的缺陷,可以说是枯燥无味,一点也不精彩!我沮丧又懊恼,好几天都闷闷不乐,像个泄了气的皮球。此时,是《狼王梦》让我重拾信心,重新拿起了笔,坚持下去!两个月以后,我又写出了一部叫做《我们的校园生活》的小说……

一年以后,也就是现在,随着经验的丰富,又写出了一部《梦之翼——星空守望者》。小说之路越走越长,目标不远了,它一定会告诉我:“学习紫岚的精神!坚持梦想!努力梦想!


我喜欢的一本书 600字(7)

我们虽然在一起打打闹闹,总是吵架。即使在古代社会,人口少,资源相对丰厚,但因人们创造财富的能力有限,这一矛盾仍然存在!我找个没人的空地,把钓竿放入水中,等着龙虾上钩。"我就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靠在桌子上。

在《淘气包马小跳》之《暑假奇遇》中我最喜欢的是《要命的塑料袋》,那就让我为大家讲述一下这个故事吧!

这个故事讲的是:大黄狗在森林里发现了一只奄奄一息的母鹿,就去找在和“小非洲”玩得正欢的马小跳,马小跳和小非洲跟大黄狗来到森林里看到了母鹿,就把母鹿送到兽医的家里,母鹿送到了兽医家里,但母鹿却救不活了只留下了一只小鹿,第二天马小跳和小非洲来到兽医家里时,兽医告诉马小跳和小非洲母鹿的死因是:活活被饿死的。马小跳和小非洲一愣然后异口同声的说:“怎么会被饿死呢?”兽医从手术室提出一个垃圾桶让他们看桶里的东西:桶里装着一堆沾满血污的塑料袋。......马小跳和小非洲明白了母鹿是怎样死得了,非常难过,因为是人类的不爱护环境所以把母鹿给害死了。

这一种情况现在在我们的身边可以说是“家常便饭”了,在我们走路时就会看到有人把食品的塑料袋乱扔,即使路边有垃圾桶也不会多走几步去把垃圾扔到里面,还有就是在我们参观旅游时有人会刻意乱画乱刻一些名胜古迹......这种情况在我们身边已经普遍了,所以我在这里呼吁大家:请不要乱扔垃圾,也请不要随地吐痰,也不要做危害我们家园的事情。请大家保护我们唯一的家园,保护我们自己的身体,请不要让垃圾在地球上无处不在,因为只有这样我们的家园才会更加美好,更加繁荣昌盛,动物才会有他们美好的家园,它们也会快快乐乐的生活!

请大家记住一句话:如果地球会灭亡,最大的凶手不是别人,而是我们人类自己造成的结果。如果大家不想让这句话成为现实,也不想自己变成“千古罪人”,就请大家从现在开始爱护地球、保护地球吧,我相信经过大家的努力地球肯定会更加美好的!


我喜欢的一本书 600字(8)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格林童话》,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小红帽的故事,这个故事讲的是,从前,在法国的一个乡村里,有个美丽的小姑娘,她叫小红帽。

有一天,小红帽的奶奶病了,妈妈做了一些蛋糕叫她去看望奶奶。小红帽提着小篮子,带上蛋糕和黄油就去去奶奶家了。突然,半路上跳出了一只大灰狼,它已经饿了几天了,很想吃掉水灵灵的小红帽。大灰狼假装和善地问小红帽要到哪去,小红帽说:“我的奶奶病了,我去看望她。”大灰狼说:“你采一点花去吧,你奶奶一定会很高兴的。”小红帽想:奶奶最喜欢花了,我采一点拿给奶奶,奶奶一定非常高兴的。小红帽就说:”那好,就采一点给奶奶吧。”说完小红帽就采花去了。

大灰狼跑到小红帽的奶奶家,敲了敲门,小红帽的奶奶就问:“谁呀?”大灰狼装成小红帽的声音说:“奶奶,是我小红帽呀。”奶奶说:“是小红帽呀,进来吧。”大灰狼进来后就马上把小红帽的奶奶吃掉了,吃完它还说:这个老太婆。一点都不好吃。”说完大灰狼就穿上她的衣服,躺在床上,假扮小红帽的奶奶,等着小红帽来了。

小红帽采完了花就向奶奶家跑去,到了奶奶家,小红帽进门后疑惑不解地问:“奶奶,你的手上怎么有爪子啊?”大灰狼装腔作势地说:“可能是我上次手被门夹了。”小红帽又问:“奶奶,你的皮肤怎么这么黑啊?”大灰狼说:“可能是上次颜料洒到我身上,所以变黑了。”小红帽再问:“奶奶,你的嘴为什么这么大啊?”大灰狼回答:“那是为了更好的吃掉你啊。”说着大灰狼就跳下床把小红帽吃掉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告诉不能随便相信陌生人。


我喜欢的一本书 600字(9)

在我的书房里所有的一切都会把我引入书的世界、知识的海洋。在这些书籍当中,我最喜欢的书是《感动童心的八十八个人物》。这本书是崔钟雷、王丽萍、杨晓妮三人编着、吉林摄影出版社出版的。这本书非常好,是一本小学生新课标优秀读物。

它向我们介绍了八十八个感动童心的人物,讲述了:在岁月的长河中,总有一些人因为格外瞩目而让人难以忘怀。他们用自己耀眼的光芒,为后人导航,指引着历史前进的方向。他们坚强、勇敢、勤奋、执着,用生命之火,温暖了我们的心灵。这本书共有三个板块,分别是:“岁月留香”、“点滴感动”和“诗意人生”。“岁月留香”这个板块记叙了:历史的长河滚滚流逝,冲刷了时间,淘尽了往事,留下了一个个耳熟能详的名字,像是夜光杯中醇厚绵长的酒香,飘荡在记忆深处,让人回味无穷。他们是历史雕刻的永垂不朽的丰碑。“点滴感动”这个板块记叙了:人生路漫漫,有崎岖,有平坦,有荆棘,有鲜花。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磨砺着我们的意志,锤炼着我们的心灵。只要怀着一个永不服输的信念,所有的崎岖都会变通途,所有的荆棘都会开放出缤纷的花朵。那一刻,我们将无比自豪与感动。“诗意人生”记叙了:“打雷要下雨,下雨要打伞……”童年的歌谣唱出了最简单的智慧真谛。认真去思考我们眼前所看见的疑问,细心去体会生活赋予我们美好的一切。让生命的花朵绽放,让智慧的天空晴朗,你将拥有最充满诗意的人生。自从妈妈给我买了这本书,我就爱不释手,整天抱着书看个不停。

这本书里有丰富多彩的内容,把我带进一个轻松愉快、知识丰富的世界,是取之不尽的知识宝库,让我百看不厌。《感动童心的八十八个人物》真是一本好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 600字(10)

   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脑子里就油然而生的想到了《简·爱》。为什么呢?因为《简·爱》这本书让我感悟良多。

   主人公简爱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待地想要一口气读完它。

   文章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可怜的简爱从小父母双亡,受尽了人们的欺负。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但那个院长也很坏,让简爱干这个干那个的,还总是打简爱,但是海伦和简爱做了朋友,他们两个很开心。可是不幸的是,可是海伦患了绝症离开了简爱,这下简爱又没朋友了。

   就这样,可怜的简爱在不幸中成长,可她凭着一颗坚强的心灵当上了一位家庭教师,幸运的是,这家人对简爱很好,家中的男人很快和简爱相爱了。可正在时候,简爱发现那个男人还有妻子,于是她离开了男人。男人得知消息后,在庄园里放了一场大火,把他的妻子烧死了,但是,那个男人也因此失明了。就在男人需要帮助时,简爱回到了他的身边,两人从此幸福的在一起了。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这句话用来描述简爱的经历再合适不过了。她用自己的劳动向上帝换来的一切,上帝为她关上了一扇门,同时也为她打开了一扇窗。不幸的简爱挺过了生活的种.种磨难,最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读完了这个故事,使我认识到:我们现在的生活多么的美好呀!与简爱所遭受的苦难相比,我们的生活中可以说是一帆风顺。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热爱生活呢?即使遇到挫折,我们每个人都应和简爱一样拥有一颗坚强的心,勇敢面对!


我喜欢的一本书 600字(11)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著名学者高尔基所说的话。是啊!没有书的知识,人类就无法进步,但我认为把书叫“营养品”更为贴切。

我每天都会吃这个“营养品”,它不仅可以让我开拓眼界,而且还可以让我积累字词、提升我写作的水平,可算是再好不过了。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三字经》、《百家道》、《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但要说最喜欢,就一定非世界著名生物学家——法布尔所著的《昆虫记》莫属了。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穷人家的孩子在放羊时对生物感兴趣,然后开始慢慢研究昆虫的故事。这一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课本上根本没有的知识。如:螳螂的生活习性、蜜蜂修巢的科学性、蚂蚁的王室制……这可比背那些资料有趣多了,看这本书仿佛就可以亲身体验与大自然贴近。看着那本书上的文学,它们仿佛在跳动着向我问好。于是,我深深看上了这本书。

在这当中我最喜欢的情节就是蝉了。蝉的生命很短暂,它们的一生要经历三次蜕皮。成蝉繁殖后就会将卵排入地下,然后等待着死亡。卵孵出小蝉,小蝉就会吃植物的根来保持自己的能量,不久后小蝉就会经历第一次蜕皮。然后小蝉就会向上一些,以保证自己第二次可以成功的蜕皮。在第二次蜕皮后蝉是绿的,身上也有了翅膀,可是这时蝉却无法使用翅膀。在快第三次蜕皮时,蝉会变成褐色,并且在离地面五六厘米处。到了小暑时,蝉就会在傍晚和晚上爬到树上进行第三次蜕皮,若蜕皮完成蝉就可以在空中飞翔了。可每到这时,人们都会趁着晚上开始捉蝉,蝉可以捉回家后用清水反复清洗后放入锅中用油炸,炸出后可食用。所以蝉一上树就会奋力向上爬,完成它最后的蜕变。成为蝉后,蝉就会在树上咬一个口来吸食树中的水分,并且开始用叫声来吸引异性。看了这些,你是不是再也不嫌蝉吵了,毕竟它们生命短暂,而喊叫是唯一让其它成蝉和人们注意到它的方法。

书是一个好东西,它传承了老祖先和名人们的知识,所以我也希望大家可以每天都吃这个“营养品”。


我喜欢的一本书 600字(12)

在我的书架上有一本《一页诗歌》,这是我的掌上宝。在我心情烦躁之时,沏一杯花茶,品着这本书,便成为人生中最惬意的时光。在我熟睡前,读一首小诗,然后心满意足进入梦中,黄粱美梦也不过是一纸荒凉。

当你陷入迷茫的时候,读一首“食指”的《相信未来》,什么绝望,无非是人生中的一丛荆棘;当你辗转难眠时,读一首林徽因的《深笑》,愁云惨淡的人生旅途也会瞬间阳光普照……这本书里的每首诗都有不同的意境,随着读者年龄的增长与心智的成熟,每首诗便会读出不同的韵味。我酷爱这本书,每次读完便觉得对眼前所发生的一切有了新的解读。

我觉得诗人是幸福的,在雨中、在伤心时、在开心时,写一首诗,把自己的情感融合进诗中,让世人与自己共鸣,这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啊!我觉得读者是幸运的,在自己悲戚彷徨、孤独无助的时候,读一首诗,蓦然发现原来世上原来还有自己的知音,这又是多么惊喜的一件事。

《一页诗歌》给了我最好的阅读体验,它就像我的知己,我的影子,在我孤独的时候抱紧我。郭敬明说过:“这个世界,有人长大,有人成熟,有人永远是少年”。读完这本书,你会觉得就像完整地走过了一生,体会到了人生不同时期的不同味道。

“一部书籍将人迷,魅力并非是标题。欲想评价高于低,唯有看过知所值。”


我喜欢的一本书 600字(13)

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是杨歌和他拇指一样的爸爸。杨歌的爸爸为什么会变成一个拇指大的人?你一定会感到奇怪,其实,杨歌的爸爸原来和别人的爸爸一样,是个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大高个儿,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杨歌的妈妈老是骂他,每骂他一次,他就缩小一厘米,再骂一次又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杨歌的爸爸就变成了一个拇指小人儿。爸爸变成拇指小人儿后,整天待在杨歌的口袋里,当杨歌的“教育部长”,随时随地监视杨歌的一举一动。在这本书里,杨歌的爸爸是个发明家,他发明的每一样东西都非常有趣,比如,一个普普通通的机器可以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一个小小的飞碟可以载人回到过去,去到未来……每一个奇妙的故事都能吸引我,每当我读这本书时,总能慢慢的忘掉一些不愉快的事。因此,我就慢慢的喜欢上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杨歌的爸爸又有了新的发明,那就是身体调换机,杨歌可以随便和别人调换身体,比如,和吴奶奶家的小猪调换身体,和数学老师调换身体,和尖子生陈雪虎调换身体。……这些,都让我感到惊讶,心里总想:这么厉害的发明,如果把它借给我多好啊!我首先要和妹妹调换身体,再享受一下婴儿时期的美好,整天除了吃,就是睡,要不就是哭哭闹闹,让大人们整天围绕着我,想方设法哄我……因为有了身体调换机,杨歌还保住了准备大战的A国和B国,你说有趣不?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有着丰富动人的内容;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知道了许多有趣好玩的发明;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带给了我许多快乐。


我喜欢的一本书 600字(14)

《水浒传》讲述的是梁山108好汉从聚义到招安最后走向灭亡的故事,讲述了一个肮脏的金钱社会。其中有些人物让我印象深刻:腹有韬略、眼光深远的及时雨——宋江,有勇有谋的小李广花荣,英雄形象的花和尚鲁智深,还有武功高强的豹子头林冲……这些人都描写得栩栩如生,读完也使我更加敬佩梁山好汉。

《水浒传》中多次提到官人用钱收买工人来陷害好汉们,更加体现当时“官迫民反”用金钱来买良心的肮脏社会。最后许多好汉不得不上梁山落脚,为了生存也“打家劫舍”,但与平常的土匪有很大差异,他们个个武艺超群,劫富济贫,让山寨名声大振。好汉们聚义之后“替天行道”,直到宋江主张招安之后,就走向了灭亡。

我们今天的社会,没有人敢欺压百姓,人们安居乐业,但是在那时被官员们逼得无路才有了今天我们口中说的梁山好汉。就拿林冲来说吧,林冲原来是八十万禁军教头,因被高俅欺骗误入白虎堂,被判死罪,在其它人帮助下减轻了罪,可是又差点被三个人陷害,林冲一口气杀了那三个人,因为杀了人,官府出三千贯钱捉拿林冲,因此林冲走投无路只好去梁山泊入伙。

这本“官迫民反”的长篇小说《水浒传》讲了在黑暗社会中,被逼无奈才沦为草寇的这么有气概的好汉们的故事,我很敬佩他们,因此《水浒传》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 600字(15)

初读完《鲁滨逊漂流记》让我知道了书的大概内容,本文讲述一个英国人,从小有着航海梦。长大后遇到了机会,多次出海没有一次没遇到风暴,其中一次风暴把他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就在这个岛上生存了下来,他盖了“房子”,养了牲畜,有了佣人……他就这样在这里住了二十八余年,背井离乡三十五余年,最终返回故乡的故事。

为什么我那么喜欢《鲁滨逊漂流记》呢?因为鲁滨逊在无人岛上生活了近三十年,三十年啊!足以挫败一个人求生的意志,而鲁滨逊却生存了下来,而且在岛上拥有了无尽的“财富”,他的这种精神不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吗?

为什么我对鲁滨逊那么敬佩呢?因为读到了“谁的脚印”这一章节时,鲁滨逊不畏强敌,救下了一个白人,给他起名“星期五”,他那勇敢、有爱心和极强的正义感,难道不值得我对他敬佩吗?

为什么我那么赞扬他的精神呢?因为他很坚强。如果他在求生的过程中,没有半途而废、轻言放弃,否则,他还会得到求生的机会吗?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去赞扬吗?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和启迪也是极大的。

读书前,我的意志极其薄弱,会轻易放弃,会轻易说“不”。读书后,我的意志变得开始坚定,别人与我争论时,我会坚持自己的见解观点,遇到困难不会轻易放弃。只要有一丝希望,我都会紧紧抓住。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正是吗?一本好书可以使一个人受益终生。“书”让我懂得了太多深刻道理。


我喜欢的一本书 600字(16)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写的,首先我觉得她的句子很美,比如“总是会有山风吹过,那山风带有林中的一切气息”这句话让我好像也从山风中感受到了那林中的生机,好像我也像她那样闭着眼睛站在山上感受到那山风拂面。

让我感到最精彩的是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因为她写出了珍惜时光。她说:她的第一天先要看家人朋友和生命一切深爱的人,要仁爱和温柔陪伴我一生的人,比如我的父母姐妹。我要看安妮·莎莉文·梅西夫人,她的盲文老师,很细心很有爱的一个个盲文不厌其烦的教给她,改变了她的一生。

她说她的第二天要在巴黎起身,去看黑夜变成白昼的动人奇迹。她要去仰望太阳用光明唤醒沉睡的地球。我想,正常的我好像从来没有注意过这个世界的美!突然感觉自己很幸福,这个世界什么都可以看到,而她却只有相信中三天的光明,而且只有三天……。

在她的第三天,她还会迎接黎明并渴望发现新的喜悦,因为眼睛看得见的人,每天的黎明都是一个永远重复的美景。她还给我们讲了一个小小的故事:她有一个朋友去林子里玩,等她回来了海伦凯勒就问她树林里有什么?可是朋友说没有什么好看的,海伦凯勒很奇怪,你出去一个多小时也没发现什么吗?一个人仅仅有双眼没有心灵的“眼睛”依然感受不到世界的美好,而一个即使没有光明的眼睛有了心却感受到更多的美好。

我觉得海伦凯勒这一本书写的太好了,好在优美的语言,好在内心情感的丰富细腻,好在她虽然是一个却让我感动和震撼,送给我们一个美好的世界。


我喜欢的一本书 600字(17)

“地心游记”,顾名思义就是去地心探险。这几乎是一件闻所未闻的事情:脾气暴躁、对科学痴迷的黎登布洛克教授带了热爱科学、循规蹈矩的侄子阿克赛和沉静、稳健而又充满热情的向导汉斯,按照前人的指引,从一个火山口下降,历经缺水、迷路、暴风雨等艰难险阻,最终受火山熔岩的冲击,又从另一个火山口回到了地面。

环环相扣的紧凑情节、种种奇观让爱科学爱探险的我跟着主人公同喜同悲。合拢书,那些情景还在我脑海里像电影般一幕幕上映

一颗永不泯灭的好奇心加上寻求未知世界的信心,会让你看见一些你从未看到过的情景,发现一些你从未找到过的真理,创造一些你身边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东西。我被凡尔纳虚构的这个世界深深吸引了。我想:若我处处留心身边的事物,在书本中汲取知识,敢于探索,那么,我是否也会有像他们一样有趣、神秘、新奇的经历呢?我是不是可以在一条河流中追溯远古的影子,在司空见惯的东西中找到未来的能源?

一本书就是一个导师,它把我带到一个我向往的世界,它引领我规划着自己的人生路。书在我心中,路在我脚下。

《地心游记》,这样精彩的情节,这样鲜明的人物难道不足以吸引你吗?读者们,赶快看起来吧,它会带你们飞到你们从未到过的地方,带给你不一样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