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牙读后感范文
命由己造
2023-07-01 12:02:12
其它
其它

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书籍,但,每一本书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一本书都有它存在的价值,每一本书都有喜欢它的人……

对我而言,书里有能够打动我的故事,才是我喜欢的书,如: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白牙》,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但是,我最喜欢读的书也只有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白牙》。这本书包含着两个故事,《荒野的呼唤》和《白牙》,最能打动我的故事则是前者,这是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

《荒野的呼唤》以动物为主角,讲述了一只名叫布克的大狗从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被贩卖到美国阿拉斯加地区做苦工,最终成为狼群首领的故事。在寒冷的阿拉斯加地区,生存条件艰险,工作繁重,但布克很快适应了新环境,活了下来。它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本领(布克的祖先与狼群生活在同一个森林里,逐渐的,它祖先身体里混合着狼的血液),最终听到荒野的呼唤,回到荒野之中,成为生存斗争中的强者。

我读完这个故事后,便喜欢上了那只名叫布克的“大狗”。我喜欢布克第一次和一只野狼在森林里奔跑的情节,喜欢布克在桑顿被杀死后每年都发出噑叫声以寄托思念之情的段落,更喜欢布克成为一只真正的野狼时的情节。例如:“不知道跑了多久,也不知道跑了多远,太阳渐渐升高,天气一点点暖和起来。布克心里欣喜万分,他知道自己已经和神秘的召唤之声联系起来了,还与来自森林的兄弟并肩奔跑向的发源地。平日出现在脑海中的幻影似乎成了现实,它真实地体验到了那个虚幻的世界”,这一段让我看出了布克体内的野性正被唤醒;“然而,印第安人并不知道,每年夏天这个山谷中都会出现一个神秘的来访者。它体格高大,皮毛光泽而绚丽,仿佛是一条狼,又与狼有许多不同之处。它穿过森林,走到一处树木环绕的空地上,在一个深潭边上蹲坐下来久久地沉思,发出一声悠久而有悲伤的嗥叫声之后依然依依不舍地悄然离去”,这一段让我体会到了布克有多么的悲伤;“随后,狼群的首领发出一声长噑,率领狼群向森林中跑去。布克也在队伍之中,和它的充满野性的兄弟们并肩奔跑着,嗥叫着”,读到这里时,我为布克感到骄傲,在经历了许许多多的波折,它终于成为了一只野狼,终于返回大自然。

小说包含着四种哲学思想: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学说,达尔文的进化论,斯宾塞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尼采的“超人”哲学。但小说突出体现了达尔文“适者生存”的斗争理论。同时,作者也借此揭示,在险恶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只有勇于向命运抗争的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

热望本已在,蓬勃脱尘埃;沉沉长眠后,野性重归来。

这,就是能够打动我的故事;这,就是我喜欢的惊心动魄的历险故事;这,就是我喜欢读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