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我着迷(精品15篇)
杯中白浊酒
2024-02-15 05:23:32
其它
其它

为我着迷(1)

我喜欢大自然,因为接近大自然可以让我更健康、更有活力。

我喜欢欣赏大自然,眼睛所见到的都让我“赏心悦目”:山岗、小溪、原野、老树……让我心情愉快。我也用耳朵聆赏:风声、雨声、虫声、鸟声、水声……这些声音往往能平静我的心灵。

如果你曾认真的“感觉”,你将会发现在大自然里,也有各种不同的气味:不但野花飘散出特有的芬芳,连树木、野草也都各有特殊的气味,我能辨别出樟树、肉桂、松木、橘树、香椿、艾草、薄荷、香茅……这些自然散发的香气让我活力十足、神清气爽。

当我们全家走入大自然,无论是爬山、郊游还是散心,都令我又欢喜又敬畏,我爱她的无奇不有;爱她的包容广大;爱她的景色秀丽;爱她的变幻无穷。我也敬她的深不可测;畏她的难以捉模。啊!奇妙的大自然,你有多少奥秘?你有多少魔力?我已深深的为你着迷!


为我着迷(2)

《我为诗词痴迷》

沈逸轩

窗边,一张古木桌上点着一盏悠悠的香,浸染了整个书房,铺开一本带内墨香的诗词,沉漫在风雅婉约之中,细品一杯清茶苦涩被诗中甜意化开,不知飘香醉在何底.窗外绵绵细雨滴答在一片清荷之上,化为珍珠,流入我的心房,“接天连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特红"青碧色的荷叶,肉粉色的荷花,悠幽静寂的环境,我与诗词便醉在其中了,思绪飘啊飘,一直飘到了无边的尽头.....

金弋铁马,战古雷,鼓声四边起,战马长啼,威武雄壮,气势豪迈的土兵向敌军冲去,应声起,“冲啊"这一刻古代战场上的撕杀,就现在我的眼前,狼烟起,峰火染红了半边天,士兵们为了保卫自己身后的千万人民,毫不后退,准备与敌军决一死战,一滴滴鲜血染红了洁净的白纱,化为了亲人的一滴相思血泪。我站在城墙上,望着这场恶战,身后传来了一道声音,“他们是为了自己而战”我回头望去,发现那人早已不见踪影,我看着自己的手一点一点化为透明,我知道.我该去下一个地方了。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凄妻古典美人李清照半卧在胡床上,望着花瓶后的窗外,半卷纱帘被风吹开,若隐若现的曼妙身势,比那花瓶中的红梅也要美上几分,深沉忧美的古典美人克如此好看,教人不禁看上几眼,果然,美的诗词出自于美人总不算乱说,星星点点的忧伤一点一点的漫上我的心尖我不禁为李清照的忧伤感叹万分,毕竟是一代美人怎落得如此忧伤。

“云想衣裳花想容” 这正走着狗娜步姿向宴会走去的竟是杨玉环,她身着一身大红孺裙,头上把着几支云珠根点缀的让人离不开眼,瞧,那李白即是醉了酒也瞧杨贵妃难的眼直了,见他提笔大作云想衣裳花想容,本不愿写诗的他,这一刻,怕也是动了心,这美颜盛世能瞧上一眼便是求也求不得的福气,见她微微一笑,步踩轻云来到宴会正中央,说着大方婉约的谢词,这真是不枉来一趟我正陶醉在杨贵妃的盛世美颜中,思绪便将我拉回了现实。

我用手俯着头,望着手中的诗词大全,微微一笑,诗词的短短几十个字,描绘了别人的一生,如果一生的总结能被写为诗词,流芳百世,就算倾尽所有的荣誉和幸运又有何事?这诗词终是我的最爱。

风也声寂寞,水远山高,谁在唱歌谣,一曲声未了,秋叶落晚照。昏黄的灯火和渐渐落下的秋叶和形单影只的我,走在去往未来诗词创作的路上,路上将行人纷纷,而我终始如一,在这文学之路上,越走越远。

我为诗词痴迷,我为诗词疯狂,我愿望在诗中,身在持中徜徉、不管风浪,无论苍茫,在心中的小舟上,扬帆远航.无论身后多少黑暗,无论身上多少负担,我都会向上心中的方向为诗词奋斗,而献出我毕生血汗,矢志不渝,走在光明的别道上。

诗词,我为你痴狂。


为我着迷(3)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事。我,为阅读而着迷。

那一天,我正在专心致志地看书,享受着阅读给我带来的快乐。这时,在厨房烧饭的妈妈对我说:“儿子,快去给妈妈拿点盐。”“哦,知道了。”我漫不经心地回答,一边继续拿着书看,一边顺手抓了一包糖递给她,然后又继续安稳地看书。结果,妈妈一看,便冲出来对我吼道:“我要的是盐!盐!”这时,我才从书中缓过神来,急忙拿了一包盐。

开饭了,我依然一边端着书看,一边吃饭。这时,妈妈不耐烦地说道:“别看了,先吃饭!”可我就是不听。我看书越看越入迷,结果竟然用筷子“舀”汤,用勺子“夹”菜,把旁边眉头紧锁的妈妈逗得哈哈大笑。

不知不觉,已经快9点了,该睡觉了,虽然我还想继续看书,但我却像一只小绵羊一样被爸爸赶回了“羊圈”,不过,没关系,我还有我的“深夜食堂。”

到了床上,我赶紧从枕头下拿出了书和手电筒,并快速缩回到被窝里。我打开手电筒,把书打开了,我看了一页又一页,像一匹恶狼,贪婪地吸收着阅读给我带来的快乐。我看得是那样入迷,竟没有发觉爸爸已经来到了我床前。

我被一只有力的大手从被窝里拽了出来。只见爸爸脸气得通红,怒目圆睁地瞪着我,从鼻孔里呼呼地“喷”出怒气,把我“臭骂”了一通。

这就是为阅读而着迷的我。


为我着迷(4)

在2012年的一场晚会上第一次见到了你,你是那样美丽,流线的外形、木质的纹路、优雅的琴声,都让我惊叹不已。自此我朝思暮想渴望得到你,终于在我的生日当天妈妈把你作为礼物相送,我终于可以与你形影不离。

我每天与你相伴,琴声从未间断。拨着吉他的弦,奏出弯曲的平行线。所有的形容词都不够描述心中的感觉,吉他的声音是有颜色的,有形状的,有动作的,有时如流水,有时如冰凌,有时圆如雨滴,有时刺麻如荆棘,有时来自天堂,有时来自地狱。我深深陶醉其中,编写着生命的歌曲。

秋天的雨季,我为了升入初中而加倍努力。妈妈说,你耽误了我的学习。我与妈妈冷战,最后还是不得已离开了你。我是那样的难过,那样的生气,甚至躲在被子里哭泣。我知道,我的世界不能没有你。

我感到无能为力,只能默默叹息。妈妈给了我选择的权利,只有证明自己,才能和吉他重聚。自此我更加努力,手中时刻握着笔。考试成绩出来,我考了大榜第一!终于妈妈把你还给了我,我兴奋不已,从此更加珍惜。

吉他,你让我无法自拔,如此着迷。但我发现无论用什么方法,都演奏不出心中的歌曲。我陷入了懊恼,一度想要放弃。妈妈出乎意料地为我请了专业的老师,通过学习和指导,我进一步认识了你。经过研究和努力,终于弹奏出了完美的歌曲。

吉他,我真的为你着迷,你让我开心,让我哭泣,让我明白了热爱会成为不竭的动力。我会合理地处理功课与学琴的关系,享受音乐带给我的乐趣,与你不离不弃。


为我着迷(5)

俗话说的好:“民以食为天。”对我来说美食就是我的天!虽然我瘦瘦的,但是吃起来可不比胖子差。

不管是马卡龙、爆浆珍珠、熔岩蛋糕,还是红豆QQ奶茶,我都“来者不拒”。我可不是普通的吃货,而是终极吃货。

那废话不多说,接下来就言归正传吧!那个暑假,我同学生日,说要带我去一起“哈皮”,他们准备在万达的一家自助餐厅里吃。交了订金,我话没多说,开始细细品味起来。我先夹起一支金华火腿。啊!这火腿真香,外面一层皮被油裹上了一层,在灯光下油亮油亮的,开始烤了,这金黄的油在烤盘上跳着舞,“哔哔”地响着,过了一会儿,火腿烤熟了,这可真所谓是香飘十里,不说十里,百里都有了。我准备夹的时候,一双筷子突然“飞”了过来。哼,想和我这第一吃货抢东西吃,这辈子都不可能的。我筷子轻轻一转,把火腿踢到一边,再来个声东击西,一下子把火腿塞进嘴巴,我顾不得烫口就直接吞了下去。看到对方失望的样子,我得意地看了一眼,心想:哼,怎么样,我就知道一定会落入我口的,还想跟我抢……

下午,我们还去了万达金街里的甜品店买了点八宝饭。这枫晶八宝饭果然比想象中的好吃很多。细腻的糯米,口感良好的果肉,冰凉甜蜜的冰淇淋,香醇浓厚的甜牛奶组成了一个不可分离的整体,再加上一块甜丝丝的、充满水分的香草果冻,这简直是皇帝才能吃到的东西。

这八宝饭再加上提拉米苏蛋糕和抹茶瀑布的清香,我相信天神吃了也会称赞,犹如玉露琼浆般的好味道了。

啊!这作文写出来时,我自己也要流口水了,谁让我是一个“终极吃货”。


为我着迷(6)

打篮球为我着迷450(一)

打篮球真让我着迷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打羽毛球、读书、游泳……,我也不例外,我喜欢的是大家一致好评的打篮球!真难理解,一个不大不小,富有弹性的圆球,竟有如此魔力,能使我深深着迷。

球场上,不时会见到有人在打篮球,那矫健的体魄,精湛的球技,强劲的弹跳,美妙的灌篮,无一不使你大开眼界,拍手叫好。为此,我在五年级时就开始接触篮球,直到现在打篮球还是令我着迷。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们二小队参加了一场激烈的球赛。 开球,红队与白队的争霸战即将开始,我们白队的主攻前锋,我先发制人,一夺到球,马上快攻,希望给红队一个下马威,可红队也并非浪得虚名,察觉到敌情,马上回防,两名敌将挡在我面前,他们身材高大,动作相当灵活,几番突围不成,我意识到此外难以突破,随即趁右方的空隙把球传给队友。队友一接球,马上快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上篮,敌方反应过来时,球已稳稳当当落在篮框里了。好!同学们在大喊着。红队越战越勇,连追两球,眼看要发动第三轮进攻了。我们知道形势不妙,马上加以拦截。但红队毕竟是老手,敏捷如兔,以巧妙的传球与精湛的运球能力连过我方二人,眼看已跑到篮底,但我方后卫也不是等闲之辈,稳稳地守着,这使红方进退两难,突然,他双手抱球,高高跳起,以神射手的三分球定了胜局。 我们输了。 赛后,双方球手们聚在一起,互相握手,气氛融洽,在场上敌对的态度已无影无踪,其乐无穷。一场激烈的球赛,更添一段真挚的友情,篮球就具有如此魔力,就是这种魔力使我深深地迷上了篮球,迷上了这种男男女女都喜爱的运动!

打篮球为我着迷450(二)

我学会了打篮球

我曾经有个篮球梦,梦想能得到教练的指点,有朝一日成为篮球高手,现在这个愿望终于实现了。

今年的暑假,爸爸决定送我到蓝球班,说要增强我的体质,当时我听了,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来到篮球班,教练带我去露天运动场后,爸爸才放心走了。教练拿来一个篮球,说让我先练习投篮,说完,他给我做了一个示范:两手拿着篮球,然后用力一推,球在半空中了了一个360度的旋转,球进了。教练让我试试,于是,我模仿教练的动作,一推,唉,力气不够,球在半空中掉了下来,连篮球板也沾不到边。教练见了,告诉我投篮的技巧:要保持重心,眼睛要看准,左手托着球,右手用力向前一推。我照着教练的方法去做,只见球擦着球板边过了,一连试了几次,球都没进篮,我沮丧极了,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这时教练走过来对我说:“孩子,你是我见过的孩子之中最棒的一个,我相信你一定会成功的。”我听了,心里暗暗下定决定:坚持就是胜利。我不知投了多少次篮,流了多少汗,经过我的努力,球终于进了,我兴奋得手舞足蹈。经过多次的训练,我的球技有了很大的提高。

通过这次的学习,我明白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的道理。

打篮球为我着迷450(三)

我学会了打篮球

在一个周末,我到了表哥家,我们便想起到外面打篮球,不一会我们就到了体育场。

真是不知道表哥竟然如此厉害,我和他就是天地之差。我和表哥比赛投篮,规则是这样的,一人有3次机会,进球最多为胜,比赛开始了,表哥先投球。啊!真是百发百中,竟然都进了。我居然一颗未进,我佩服他佩服五体投地。我真想也有表哥那样的球技。

于是,我开始练投篮,我的投球动作经过表哥的改正以后变的更正确了,我的劲太小了,都打不住篮球架。不知怎么回事,篮球在表哥手是总是那么神气。在我的手里总是达不到标准。我也只有苦练了。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啊!我每次也可以吧球打住篮球架了,可是我的准头还不行。又让表哥教了我几招能打准的办法,我照着表哥的方法去做了,果然厉害!我现在也可以说是投篮高手了。真是名师出高徒啊!我还让表哥教了我一些球技,我的本事越来也高了。我和表哥对打,真是没想到我能赢了表哥。

我高兴极了,都不知道如何表达,我此时此刻的心情。表哥只是笑了笑,说:“你果然有进步”,竟然能赢了我。我现在打篮球已经是一名无人能敌的高手了。

希望大家遇到困难不要退缩,我克服它,让困难变成优点。更希望大家能热爱篮球。

我学会了打篮球

“太好了!妈妈给我买篮球了!“知道这个消息后,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我为什么这么高兴呢?因为我到6岁的时候,就想有个篮球了,可是,当时我妈妈说什么都不给我买篮球。直到我9岁的时候,妈妈才答应给我买篮球。得到篮球后,我就叫哥哥带我去篮球场教我打篮球,到了篮球场上,我一看,啊,篮筐这么高,我投篮能投进去吗?哥哥对我说:”不要灰心丧气,不试试看怎么知道行不行呢?“哥哥说完,就给我讲了一些篮球的动作要领,我想:哥哥说得没有错,打篮球本来就是很简单的。这么想着,我就对哥哥说:”别说得那么复杂了,让我来试一试吧。“说完,我就拿着篮球准备投篮了,可是我的动作做错了,连篮筐都没沾到。哥哥对我说:”嘻嘻,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投篮的时候手要用力。“哥哥说完,给我示范了一下。我照着哥哥说的去做,果然投进了。之后,我和哥哥打了一场比赛,虽然我输了,但是,我出投进了很多个球。

通过这件事,我知道了不管看进来是多么容易的事,都要努力,才能完成。

我学会了跳绳

看到别的小朋友跳绳的时候,我很羡慕。我想,如果自己也会跳绳就好了。

一个星期天,我缠着妈妈带我到楼下学跳绳。我按照妈妈教我的方法去跳,一开始,我只能跳一个,我问妈妈:“为什么我一下只能跳一个呀?”妈妈说:“干什么事情都要有毅力和恒心,就像梅兰芳学戏、怀素学写字一样,坚持不懈地练下去肯定会成功的。”听了妈妈的话,以后的每天,我都抽出时间练习跳绳。“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终于有一天,我可以一下跳几十个了。

学会了跳绳,我心里甭提有多高兴了!通过这件事情,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什么事情都要用心去做,而且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打篮球为我着迷450(四)

篮球让我着迷

它是一个风靡全球已一个多世纪的群众体育运动,它是综合了多项基础运动的游戏,它是充满了无限趣味的小球儿。我爱它——篮球。 四年级那会儿,正临近北京奥运会举行,在我们班兴起一股运动热潮,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体育爱好,而我就被篮球这样一个有趣的小东西迷上了。

那时的我还只是个“菜鸟”。连最基本的运球都不能叫人满意。恰巧,那个学年的寒假,技术不错的堂哥来我们家拜年,且要玩上几天,我便让他教我。于是,在大冷的天气中,篮球场上多了一高一矮的两个孩子。他先教我运球:对着一个点拍球,必须每次把球拍到点上。万事开头难,我也一样。一开始这球就是不听使唤,总拍不到点上,我很是气恼。在哥哥的鼓励和指点下,我开始缓和心态,耐心地练起来,好长工夫,终于能把球拍到点上了,心中的感受可想而知——成功的喜悦溢满了整个心房。

接着是练投篮、上篮以及突破等,此后我和哥哥每天练球,有时从晚上7点开始练到9点,虽然比较累,但投篮时,球离开手在空中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然后“刷”地空心入网,那时心中便生出了一种莫名的喜悦与舒畅,而这小小的球能进到那小小的筐里,还发出悦耳的声音,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与趣味无穷。

除去打篮球,我还喜欢看篮球比赛,因为无论是从身体、技术还是精神方面看,我甚至是周边的人都是远不及那些专业运动员的,更何况他们每每都能打出精彩、激情的比赛——飘逸的上篮、火爆的灌

篮、悦目的跳投,还有巧妙的传球、扣人心弦的绝杀„„有时看到精彩之处,情绪不能自已,兴奋地大喊出来,甚至是手舞足蹈。

我爱篮球。不仅仅是因为它的有趣,还有它所蕴含的“更高、更快、更强”的奥运品格。

七(5)班 卢毅

打篮球为我着迷450(五)

我喜欢打篮球

我爱好体育运动,比如说:踢足球、打羽毛球、打乒乓球、打篮球等。而我最喜欢的体育运动是打篮球,但我的球技不高。

放暑假了,我经常去文体广场打篮球。好多大哥哥或叔叔们也经常在这里打篮球,我从他们身上学到了许多打球的技术,比如说传球、运球、搞假动作骗人、在三分线投球等等。我感觉自己的水平有了飞快的进步。

我还在电视上经常观看篮球比赛,认识了许多球星,比如中国队的姚明、火箭队的麦迪、湖人队的科比、热火队的韦德等,他们个个球技高超,看得我心情振奋。

今天,我又去打球,在篮球场上遇到了许多同学,我们就分队打比赛,虽然我们的技术和水平不高,常常会犯一些低级的错误,或是做出一些令人可笑的动作。但我们在场上拼抢、争夺,每投进一个球都非常开心。

我喜爱打篮球,因为打篮球不仅能锻炼身体,磨炼人坚强的意志,而且更让我明白团队中每个人之间相互合作的重要性,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无限的乐趣!

打篮球为我着迷450(六)

打篮球给我的启示

你们知道你们知道打篮球给了我什么启示吗?就让我给你讲一讲吧。 我每次吃完中午饭,我就和梁宇鹏拿着篮球往篮球场跑,我就说小梁我们一挑一怎么样,梁宇鹏说小刘来吧,我还会怕了你?

她还骄傲的说,看你这样子我还是让你发球吧,垃圾。我回他的话,你才垃圾,都没打你就这么快判断。

我们开始打了,我想起他那句话我就想发火,我运这球道了三分界一投,穿心,梁宇鹏惊呆了说,不可能呀!后来我又穿了一个心,他谦虚的说我发威了,他一个两步半球进了,后来我们的分数是八比八。

最后一球了,对方不让对发进球就行了,我们打得满头大汗,累得半死,他慢慢运过来,他一投,我说,千万不要进呀!他高兴的一叫说球进了,他说,打球要有耐心,千万不能分心。

从这件事我明白了做每件事都要有耐心。

常平镇土塘小学五年级:刘谊

打篮球为我着迷450(七)

打篮球带给我们的收获篮球,作为时下最为流行的运动方式之一。


为我着迷(7)

今天下午,我在家边玩耍时,发现了几只蚂蚁,看见他们正在搬食物。突然,一个问题从我脑中闪过:蚂蚁为什么不会迷路?难道他们的记忆力超常?眼睛特别敏锐?……带着一连串的问题,我去查找书籍。可是,不巧,我的《十万个为什么》刚被朋友借走。这可怎么办?

正当我苦恼时,我扫视了一下四周,突然,我眼前一亮,三步化作两步,向电脑前走去。我启动电脑,在网上用“百度”查找。经过几分钟的查找,我终于找到了蚂蚁不会迷路的原因。果然不出我所料:蚂蚁的视力和记忆力非常好,它不仅能根据陆地上的景物认路,还能利用太阳在蓝天上射下的日光认路和他的位置认路。

蚂蚁不但能依靠视力和记忆力来认路,而且能根据气味认路!

有些蚂蚁会在爬过的路上留下一种特殊的气味,它们能根据这种气味找到回家的路,所以它们不会迷路。但是,如果这种气味被其他气味掩盖了,那蚂蚁就会迷路了。

我知道了蚂蚁的秘密,受到了启发,想发明一种鞋子,这种鞋子主要帮一些年龄大了的老人找到回家的路,因为有些老人年龄大了会迷路。

穿上这种鞋子的人,在走过的路上会留下一种特殊的气味,人类辨别不出这种气味,但是鞋子里安装的辨认器能辨认出。它的语音系统会告诉你向哪里走。但是这种气味不会被 ~扰。所以穿上这种鞋子,就不会担心迷路了。

世间还有许多奇妙的东西,等着我们去发现呢!

浙江台州黄岩区院桥镇中心小学五年级:陈悦


为我着迷(8)

蜘蛛吐丝在他的生命中除了捕猎以外还有一个重大的意义,那就是生命的延续。

非洲有一种红蜘蛛用粘粘的蛛丝严严实实的裹成一个卵包。母蜘蛛整日守护着卵包,等待着小蜘蛛的诞生。大约一个月后,卵包裂开了一个小口子,小蜘蛛一只只爬出来。这些小蜘蛛一出生就要吃东西。母蜘蛛产下十几粒食物团,足够小蜘蛛吃三天。三天后,小蜘蛛长大了许多,就开始第一次脱皮。这时母蜘蛛用她的蛛线把小蜘蛛聚拢在一起,然后趴在小蜘蛛上面。饥饿的小蜘蛛骚动着争先恐后的爬到母蜘蛛的身上,开始有点犹豫,可不知哪只小蜘蛛先咬下一口,母亲的皮被咬破了,其他的兄弟姐妹闻到血腥味,纷纷咬象母亲。一会儿,母亲的身体就被儿女爬满,每个儿女都有一根尖锐的吸管上百根吸管刺穿母亲的表皮,捅入母亲的身体。母亲一动不动,任凭一百余个儿女吮吸着自己体内的液体,一次又一次把他们喂饱。母蜘蛛的身体,足够让小蜘蛛吃上四天。四天后,小蜘蛛长大又长大了一些,而母蜘蛛已经被吃光了。母蜘蛛不但喂饱了自己的儿女而且他用自己的汁液唤醒了儿女的捕猎天性。母蜘蛛心甘情愿的充当了儿女的第一个猎物。儿女在吃母亲的过程中学会了捕猎只有这样,小蜘蛛才能在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下来。

人们知道母蜘蛛吃掉雄性蜘蛛,也说她是黑寡妇。但人们不知道母蜘蛛吃雄性蜘蛛不仅是为了给自身补充营养而且是为了即将要出生的小蜘蛛。我想雄性蜘蛛和母蜘蛛都知道这一点,他们是为了儿女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当母蜘蛛吃掉雄性蜘蛛时又是何尝的痛苦。

蜘蛛与蜘蛛之间有着动物界罕见的伟大的爱。


为我着迷(9)

不久前,我家来了一位很可爱的成员——一只可爱的小狗。

它是我爸妈晚上出去散步时见到的一只流浪狗,我爸妈见他可怜,便把它带了回家,之后便在我家住了下来。之后我们帮他起了个名字——皮皮。

它的毛色很好看,背部的毛大部分是棕黑色的,只有小部分是白色的;腹部的毛全部是白色的;两只耳朵极像猪八戒耳朵;他的舌头很长,能够舔到它那又黑又小的鼻子;它的尾巴像一朵盛开的菊花,走起路来总是一摇一摆的。他的脚很短,走起路来蹦蹦跳跳。

它来了我家也快三个多月了,我也熟悉了这只可爱的小狗,它很调皮、但很会讨好主人;他对陌生人很凶、但对熟悉的人很乖。

我们准备出去的时候,它总是很兴奋,总是想跟着我们出去,又是跳舞又是吠,比我们还高兴,让我们看着又好笑又无奈;但是如果我们是出去工作或上学我们向它摇摇手说声拜拜,它就会很乖地在门口坐着,目送我们下楼梯;等到我们下班或放学回来,刚上楼梯,它就明白是谁回来了,就立刻跑到楼梯口迎接我们。

到晚上我们总会带它出去散步,一般我们都不用拉着它,我们在前面慢慢地走,它就会在后面跟着。但是他很调皮,有些商店开着空调,他就趁我们不注意,一下子钻了进去,懒懒地趴在地上,动也不动,在那享受着空调,我伸手想抱它出去,它就直向着我吠,还扯松我的鞋带,不让我走,旁边的那些营业员看着直笑,让我都不好意思了。但是因为它长得很可爱,所以不少人很喜欢它。

它高兴的时候总喜欢跑来跑去;不高兴的时候总是跑到沙发底下躺着;它有时让人又好气又好笑,有时让人又恨又怜;他给我们带来了欢声笑语,带来了无限的快乐。

这就是我家的狗狗——皮皮。


为我着迷(10)

俗话说的好:“民以食为天。”对我来说美食就是我的天!虽然我瘦瘦的,但是吃起来可不比胖子差。

不管是马卡龙、爆浆珍珠、熔岩蛋糕,还是红豆QQ奶茶,我都“来者不拒”。我可不是普通的吃货,而是终极吃货。

那废话不多说,接下来就言归正传吧!那个暑假,我同学生日,说要带我去一起“哈皮”,他们准备在万达的一家自助餐厅里吃。交了订金,我话没多说,开始细细品味起来。我先夹起一支金华火腿。啊!这火腿真香,外面一层皮被油裹上了一层,在灯光下油亮油亮的,开始烤了,这金黄的油在烤盘上跳着舞,“哔哔”地响着,过了一会儿,火腿烤熟了,这可真所谓是香飘十里,不说十里,百里都有了。我准备夹的时候,一双筷子突然“飞”了过来。哼,想和我这第一吃货抢东西吃,这辈子都不可能的。我筷子轻轻一转,把火腿踢到一边,再来个声东击西,一下子把火腿塞进嘴巴,我顾不得烫口就直接吞了下去。看到对方失望的样子,我得意地看了一眼,心想:哼,怎么样,我就知道一定会落入我口的,还想跟我抢……

下午,我们还去了万达金街里的甜品店买了点八宝饭。这枫晶八宝饭果然比想象中的好吃很多。细腻的糯米,口感良好的果肉,冰凉甜蜜的冰淇淋,香醇浓厚的甜牛奶组成了一个不可分离的整体,再加上一块甜丝丝的、充满水分的香草果冻,这简直是皇帝才能吃到的东西。

这八宝饭再加上提拉米苏蛋糕和抹茶瀑布的清香,我相信天神吃了也会称赞,犹如玉露琼浆般的好味道了。

啊!这作文写出来时,我自己也要流口水了,谁让我是一个“终极吃货”。


为我着迷(11)

绕来绕去,我最终又回到了这里。

这似乎是一个咒。我无比的想逃离这里,可最后还是要回来。我难道离不开你吗?我开始不甘。因为我不懂,你对我有多重要。面对你,我学会了沉默,学会了不耐,甚至学会了伪装。叛逆就像是一条广阔无比的大河,隔开了我和你的心,让我们成为最熟悉的陌生人。我曾无数次的对自己说,离开你。可我的心里似乎还是舍不得你。

我从未想过,你对我是那么的重要。

那天很晚,天空中微透着深蓝,我放学后被老师留下辅导作业。同学们一个个欢快的奔向校门口,只有我,埋头苦写着题。我不觉辛苦,竟生出一种自由的解脱感,终于不用再见到你了。我边写边听老师的分析与批评,看着窗外天渐渐被黑色代替,我忽然就想起了你,忽然发现我很想你。想起以前晚上和你共进晚餐,我总会向你讲述一天的感受,或疲惫或感动,你总仔细聆听,给予我温暖的微笑;想起以前晚上我学习很晚时,总有一杯热热的牛奶被悄无声息的放在我的书桌上,你总在我最疲倦的时候,给予我舒适的温度。我越是回忆就越想回到你身边,那种急迫感是我从没有过的,亦是我没有想到的。

被老师批评完,我写完作业已经十分的晚了,我拖着沉重的步伐走着,又回到了这里。我以为你不会等我,抬头,却愕然发现你依旧在等我,周身被温暖的灯光所笼罩。我这才发现,我心里的墙,已轰然倒塌,似乎围绕在我心中的浓雾在逐渐散去,露出了真实而清晰的你,被我长大之后忽视的你。

当我被挫折,被困难打倒的时候,是你用温柔的目光告诉我不要放弃;当我十分劳累,被烦恼折磨的时候,是你毫无保留的敞开你的胸怀让我休息;当我感到迷茫,失去了方向的时候,是你用平和的感觉抚慰我焦躁不安的心。你一直在我身后,从未改变。

你让我着迷,虽然我曾幼稚的认为我可以离开你生存;你让我着迷,你告诉了我什么才是最真挚的感情,什么叫做不离不弃;你让我着迷,你让我学会了成长,让我可以幸福快乐的长大;你让我着迷,让我最终回到你怀里,让我离不开你。

致我的港湾,我生活了十五年的家。


为我着迷(12)

每一个人都会有一件让自己着迷的东西,而我,不得不说读书真让我着迷!

从小,我就十分喜欢读书,在别人看来是毫无情趣的方块字,但我却认为那是一个个机灵淘气的小娃娃,排成长队为我们表演一场场好看的话剧。

小时候,我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拿着一本《伊索寓言》走到妈妈面前,让妈妈给我讲故事听。那简洁短小的一个个故事使我着迷,最后一句画龙点睛的深刻道理更是让幼小的我回味无穷,那时幼小的我虽然不能正确的明白其中蕴含的道理,但我会浮想联翩,给我幼小的心灵播撒下了一粒粒文学的种子。

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阅读面越来越广的我更加专注于读书了。

在我小学毕业的那个暑假,我经常到新华书店借书。有一次,爸爸妈妈把我送到新华书店,让我在那儿看书,等到五点钟时到马路边等他来接我回家。我高兴的点了点头,然后一溜烟地跑到了新华书店。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我被《三国演义》里的故事情节所深深的吸引住了,脑子里装满了曹操.诸葛亮.刘备.关羽.张飞爸爸说的话早已挤出脑外。直到夜幕降临,书店里的灯忽然亮起来时,我才猛然回过神来,急忙放下书冲出了书店,等候我多时的爸爸早已在车中睡着了。

书本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带我穿越回古代,穿梭到未来,带我到广袤的宇宙和亿万年前的远古时代。我在书中学到了许多,学会了宽容,学会了乐观,学会了坚强,学会了独立,在书中我学会了鼓励,学会了赞赏,学会了鼓掌。读书时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忧伤,忘记了所有的不愉快。我乘一叶小舟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我在书的世界里采野花,摘瓜果,我了解了人生的哲理,我懂得了人生的酸甜苦辣。

读书真让我着迷!


为我着迷(13)

美妙的人生,五彩的生活,伴随风风雨雨藏在我的心里,让我沉醉、让我着迷。

生活是一幅画卷,让我着迷,它本是一张平凡的白纸,我便似名家大师在上面随意涂沫,或是五彩缤纷,或是阴沉忧郁。生活不像徐悲鸿画的马一样奔放,不像齐白石画的虾一样细致。它是奔放而又不失细致的杰作,是那样令人着迷。

啊!生活,你的多姿多彩怎能不让我着迷?

生活是一首诗歌让我着迷,它本是一段思绪,我便似古今诗圣为它填词,时而如大江东去,时而又如小河流水,是多么的动听,多么的令人陶醉,也不像杜甫的哀叹那样悲伤。生活是那样的和谐,以它独特的曲调令我着迷。

啊!生活,你的宛转动听怎能不让我着迷。

生活是一条哲语,让我着迷,它本是一个未知的真理,让我去为它证明。它是深沉又不失情趣,是美与恶的对比。

啊!我生活的真理,你是壮丽而神奇。你让我经历风雨,让我获得成功。磨练了我的意志,也让我感受世间的新奇。

啊!生活,你的一切令我着迷。如果我是作家,我会为你写下创世著作,如果我是诗人,我会为你写下千古名诗,如果我是……而这一切我都不是,我只是我自己,只能为自己走出光辉的一生。

我为此不禁诗性大发,今日用我填诗首。生为何生?为吾之所愿。乐为何乐?乐吾之所生。生之其理亦为生活,乐之其意亦为生活。吾乐一生吾为生活。

生活让我快乐,生活让我着迷,我愿为生活而沉醉。


为我着迷(14)

在灯下奋笔疾书的我,在桌上下着跳棋的我,在书房里埋头苦读的我,一想到肥牛米线,准是嘴里立时生一种麻辣可口的感觉。把提前泡好的软软的米线和放在冰箱里的新鲜肥牛用麻辣汤汁泡一泡,入了味儿,那股香味便立刻在空气中爆发了。

今天的我,喜得快要发疯了。一个人进了厨房,看到那一碗泡得舒舒服服的糯糯的米线,就猜想明天准要吃米线。在冰箱里躺着睡懒觉的、明天要鼓足了气吸收汤汁的肥牛,也肯定了我的猜想:明天可以吃妈妈做的肥牛米线啦!“妈,妈!明天吃肥牛米线呀!”“嗯,期待吧?瞧你那高兴的样儿!”妈妈笑着走进了厨房。

好不容易盼到第二天。临近中午,听见妈妈在厨房里忙活,我的心,就已经闻到了,闻到了四溢的芳香。望眼欲穿的我,已经迫不及待想要大吃一顿。待我走至餐桌前,却没有在桌上的八珍玉食中看到肥牛米线。“不是说今天吃肥牛米线吗?”我的失望从软软的语气中透出。妈妈端着米线说:“对啊,今天晚上吃米线呀!哦,对了,还有惊喜哦!”妈妈说着瞪圆了眼睛,头往旁边一侧,故作神秘。

于是,接下来的漫长的下午时光就都是我漫长的猜测了:今晚的肥牛米线一定一人一大碗吧?惊喜难道是在米线里加了更好吃的辣酱?还是多放了几大片肥牛?也可能是香味四溢的香菇?亦或是鸡翅?……

终于到了晚上。我迫不及待冲进餐厅,与一股浓郁的香中带辣的香味撞了个满怀,那是肥牛和米线用汤汁交织而成的馥郁浓香。“哇!”我惊异地叫了起来,碗中的一切已进了我眼中:

根根米线溶进汤中,白白的顺滑的身体上被辣汤“染”了些红,脱去了白大衣,穿上红外褂,薄薄的肥牛趴在软软的白“垫子”上,任凭调皮的热气将它的“衣服”撕出一个个小洞。对,还有妈妈的惊喜——我最爱的金针菇!现在正一大捆一大捆地或耷在米线之上,或舒舒服服地浸泡在辣汤之中……

晚饭桌边,斜靠在椅背上的我,不住地打着嗝,桌上的那双筷子散漫地搁在那儿,嗯,人间美味!


为我着迷(15)

我的家乡白柳镇是一个美丽的乡镇,这里有许多独特的美食。新年来临之际,农家手工制作的炒米糖对于家乡的人来说不仅是一种美食,也是一种亲切的怀念。

这里我就简单地介绍一下炒米糖的制作过程。炒米糖,当然离不了主要成分——炒米,这得用上等的糯米来做。挑选颗粒饱满的糯米洗净后,放入木甑里蒸。蒸好倒入簸箕里摊开冷却一夜之后,用手掌将糯米饭揉搓成颗粒状,拿到太阳下晾晒一个礼拜,这样做的冻米才会颗颗晶莹。待到年味渐浓时,事先将冻米在柴锅里炒出金黄色备用。

熬制山芋糖稀,要用家乡的土特产山芋,首先要将山芋洗净烀熟,再剥去皮,用锅铲子压碎成渣,放入一个布袋里挤压,将渗出来的汁水放进大柴锅里,加入麦芽,用板柴火慢慢熬,由山芋完美蜕变成糖稀,那得大约需要一天时间的熬制,熬好的山芋糖稀色泽金黄透亮,味道香甜,有点像蜂蜜,用筷子一沾,还能牵出丝。

俗话说:“过了腊八就是年”。随着年味的渐浓,准备制作炒米糖的人家总会邀请有经验的“糖师傅”来制作。师傅吩咐将柴锅加热后,把盛放在大脸盆里早已凝固的糖稀倒进锅里,等糖稀熔化后,加入炒米,也可根据自己的喜好,加入一些花生芝麻生姜丝,用锅铲充分翻炒,这时候把握火候要恰到好处,锅洞里的火不能太大,否则糖就焦了。翻炒均匀后,再盛到一个四四方方的模具里,用力地压平整,冷却一会儿,把一整块大炒米糖翻到出来,铺放在大桌上,切成长条状,等热气散尽后,再切成一片片的薄片,好吃的炒米糖就这样诞生了。

保存炒米糖时要把它放在干燥的地方,以免受潮;也不能放到温度高的地方,否则这样会融化。只有保存好之后,吃起来才会嘎嘣嘎嘣脆。

家乡的美食数不胜数,我所知道的这些,都是听妈妈给我描述的,真想亲自参与一回制作炒米糖,好好体验一下祖宗留下的“非遗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