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了他(精品15篇)
岁月如歌
2024-01-16 05:22:11
四年级
写人

想起了他(1)

三年前的那天,我由于搬家的缘故,告别了相处九年的城南的挚友,跨进了城北的那所并不出色的中学。当我犹豫了半天,终于低着头迈进教室时,一种强烈的生疏感向我袭来。宽敞明亮、粉刷一新的教室里,许多陌生的面孔正一伙伙地围在一起议论着什么。看来他们都是旧识,是小学同学或是邻居?我闷闷地想着。

“咦?怎么不进去?快,找个座位!”一个老师模样的女中音走过来,拍 了拍我的肩,然后走上讲台,清了清嗓子说:“大家静一静,我就是你们的班主任……”啊,她就是班导啊?我吐了吐舌头,偷偷又瞟了一眼。这不瞟倒还好,一瞟就出问题了。女中音正瞪大了眼睛盯着我,再四下一瞄,那些同学不知什么时候都静下来了,齐刷刷地讲视线调向我。我这才发现自己竟然就驻在讲台旁。

我尴尬地朝老师一笑,转身飞快得直冲教室后面的垃圾桶--垃圾桶旁边恰好有个靠窗的空位。突然,手腕处传来一股钻心的痛,接着我整个人都被往后一带……一阵天旋地转以后,我看见自己正坐在三排的一个座位上,旁边坐的是一个正对着我微笑的男孩子。“喂,是你对不对?你干吗?”我怒火冲天,指着他的鼻子跳起来大喊。“嘘,老师正在往这边看呢!”他一本正经地对我说。

“这位同学是不是对我刚才说的话有什么意见?”女中音开了口。“没……”我涨红了脸,缓缓坐下。“刚刚不好意思啊,我只是看你那么激动……”他忽地压低声的话音飘过来。我一愣,扭头看他--刚才没看仔细,这男孩长得还真是漂亮呢!特别是那双眼睛,居然是蓝色的,那么纯净的蓝!

“喂,看呆了?”他伸出食指在我面前晃了晃,“虽然我不想承认我是帅哥,但--这样吧,给你签个名留念吧,看在同学的份上,算你9。9折,好吧?”“好你个头!”我回过神来,愤愤地朝他大喊。“这位同学,是不是又有什么问题?”女中音那特大嗓门冷不丁地冒了出来。我连连摇头摆手外加跺脚,恨恨地听着旁边那位忍得很辛苦的窃笑声。签名?还当自己是明星啊?

没想到,这家伙他居然真的是个明星,虽然身为他同桌的我(后来老师就按这个座位排了)常常嘲讽他:“那些导演八成是眼睛打八折、耳朵打五折的!”但我不得不承认他确实很耀眼,而且是非常非常受女孩子的欢迎,每节课下课都有女孩围在他的身边,吃午饭从来就不用自己掏腰包,看得连我都眼红啊!他却说:“这叫魅力!”就这样相安无事一年多,他仍是女孩们瞩目的焦点,而我也依旧是他的同桌,虽然会不时地斗斗嘴,有时我气急了也会大叫着要和他“划清界线”,直到有一天——

那天下午他刚踢完球,一进教室就直冲座位,打开电扇,猛灌开水。这时教室里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只剩我还在帮好友打扫卫生。电扇一开,立刻就把我们辛苦了半天扫起来的纸片吹得漫天飞舞。我一下子火大了,冲着他喊:“今天也是你值日,你去踢球把她一个人丢在这里倒也罢了,现在却把我们的劳动毁了,快过来扫干净!”他听若未闻,自顾自喝着水。我正要冲上去,一旁的好友拉了拉我的衣服,悄悄对我说:“算了,他今天心情不好,刚才听小彬说他输球了,还是别去惹他吧?”我一听,火更大了:“难道还要怕他?输球怎么了?输球就不用打扫卫生了?

正说着,忽见他“啪”地推倒课桌站起来,没等我反应过来,一不明飞行物(后来知道是教师用尺)就朝这边飞来,然后就感到头好痛好痛。在好友的惊叫声中,眼泪也不知不觉掉了下来……打那以后,我再也没和他说过话,虽然他曾好几次向我解释当时他不是故意的。后来老师把我们调开了,再后来分班了,我进了快班,而他没有。

我有了一个新同桌,是个文静的女孩,从不粗着嗓子讲话的女孩。一切都是那么风平浪静却又苍白乏味。沉寂啊沉寂,快要令我窒息。日子就这么一天天溜走了,离中考越来越近了,我开始埋头于参考书之中,反复反复……

一天在走廊上遇见他,我想也没想地便要大步越过,突然整个人被往后一带,“你干吗?”我忍不住脱口而出,话一出口我们都笑了。我们坐在乒乓球桌上聊了起来,然后他说最近播的那电视剧《南方有嘉木》中的二少爷就是他。我笑着调侃他:“哟,不愧是我们的大明星嘛!”

现在,我已是一所重点高中的学生,而他却进了一所职业高中。当我打开暑假作业那长长的书单,一眼看到《南方有嘉木》时,我又想起了他--我的明星同桌。


想起了他(2)

人的一生中会遇见无数个陌生人,他们有的在你的记忆中转瞬即逝,有的却会给你带来别样的温暖,使人永生难忘。我就曾遇见这样一个人,虽不知他的姓名,但却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使人感到十分温暖。

六年级毕业的那个暑假,我和爸爸妈妈再一次来到青岛,想让我放松放松。

我们一家人上了一条打渔的大轮船,准备在赏景的同时顺便买几条鲜鱼。不料那天风浪特别大,船摇来摇去,我顿时感到十分恶心。又一个大浪打来,船再一次倾斜,我终于忍不住,“哇”地一声吐了出来。

周围的人立刻离我三尺远,佯装无事地走向船的另一侧,我已经难受地捂着肚子跪到了地上。偏偏这时候爸爸妈妈恰巧不在,瞬间,我感到仿佛天塌了下来似的,眼前一片昏暗,脸霎时变得惨白。

“你,还好吗?”这时突然传来一句不太流利的中文。我抬头一看,是一位大约二十来岁的外国哥哥。他也许是被我惨白的脸色吓到了吧,拉着我的手把我背起来,走到了大厅里。他也不知和船主说了什么,船主同意他把我带到自己的房间去。于是我便躺在了船主的休息室里休息,但还是十分难受,吐了几次以后便开始昏昏欲睡,过了一会便睡着了。

等我再次醒来时,那个大哥哥已经不见了,父母一脸担忧地坐在我旁边,看我醒来如释重负般长吁了一口气,抱住了我。

我却一直在纠结那个哥哥去了哪里,突然在兜里摸到一张字条,上面用英文写着“你父母来了,我先走了。希望你没事!”后面还有一个大大的笑脸。我笑了,随后立刻把字条收好,夹在一本书里,直到现在,那张字条还被我保存着,像一颗宝石一样十分珍视。

在我最无助的时候是他帮助了我,他那湛蓝的眸子里满是担忧,临走时还不忘给我留一张字条。虽然我现在还不知道他姓名,可他那颗心却吸引着我,使我无法忘记他,那张字条也深深刻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无时无刻使我感到温暖与快乐。谢谢你,带给我的温暖,大哥哥。


想起了他(3)

光线偏弱,那扇老虎窗正是背对着阳光,少许光线只能从四周几扇的落地窗中折射进来。我打开关闭已久的门,风顺势吹了进来,灰尘被激得四处逃散。大大小小的箱子,用手一抹,才发现这惊人的厚度!

过来,本是想把刚刚学完的课本放进箱子里。小心翼翼地把箱子打开,却还是不幸灰尘黏衣。

箱子里放着各类科目的书,不经意间发现一本封面画满了的语文书。呃……是谁这么的无耻。我语文书啊!简直人神共愤!惨绝人寰!要知道,我的书一直都是干净不会有折页的。然而这本语文书却在这个箱子里尽显绝美“风采”。

我翻开那语文书,那字……不忍目睹,原来这几年也有长进啊。一页一页地翻,熟悉的字,熟悉的课文,熟悉的内容。诶?还有这个熟悉的名字,响当当地签在“3。《奇怪的大石头》”旁。

我便在那发愣,久久凝视着那字眼,显得很木讷。他的名字什么时候签上去的?干嘛签上去啊?也怪,我就是这样的神经大条。之前在一本厚厚的作文书里发现很多的树叶,以为是秋天赠我的礼物,之后才想起来是小学美术课时留下来的。

无庸置疑,这回肯定又得想半天了,本是想思考答案,却不小心陷进去,忆流年矣……

眼前似乎出现了墨守成规的电动门,和两端许多的樟树,高大而茂密,形成一片如同天然拱廊般的浓荫,有的是满地的种子和落叶,一种唯美的视觉观。在深入,停留在三年级四班的门前,教室门推开,呈现的是整齐的座位。

想起了曾经的经历,每当我的成绩下降时。第一个便是老师抓,接着再是家长,第三个便是他了。我们也曾互相激励对方,只是激励对方的方法有些与众不同。要么他奚落我,要么我奚落他。非常有默契的是,每当被对方奚落后,自己的成绩总会提高上去,甚至超过对方。因此显得并不怎么合拍过。

现在成长了,家长便不再管我。我也少了在我学习下降时,给我“激励”,骂我无上进心的“坏”同桌了。但是,似乎自己还未适应,成绩也下降了少许。便自怨自艾。现在才察觉,那不能成为成绩不下降的依赖,现在只成为回忆了,至少曾经还有过互相揶揄嘲笑,互相进步的经历。学习下降,只会一味地找借口什么的,实在是太幼稚了。

我合上书,是心态镇定下来,不再心猿意马。恍然间,记起了一切,那是在小学一次临近毕业考,华老师让我们重新背课文到同桌那里去。那本语文书也是一次和同桌吵架所造成的。

其实有些事情,在不经意间就会记起。这个名字让我想起了他。即使经常嗔怪他,但他也曾激励过我,不让我一蹶不振。

不是吗?


想起了他(4)

看看今天星期几,是周一,我把它称为:“黑色星期一”。唉!又要上学了,如果不上学该多好啊,那我就可以……嘿嘿!

“小朋友,要搭车吗?”一个粗犷的声音传来,打断了我的思绪。“哦,不用了,我坐公交车。”我知道是出租车司机来揽客了,可是我要坐公交车,不用坐出租车,于是我礼貌的拒绝了他,出租车开走了。但是我的脑海总觉得刚才司机对我说的话有些耳熟,什么时候听到的呢?哦,那是上个学期的事了!

那是一个漫天飞雪的日子。天上下着鹅毛般的大雪,整个城市像披上了雪白的盛装,而我现在却无暇欣赏,因为今天要期末考试,而我等了半个小时公交车却还没有来离开,离开考时间只有十五分钟了。“完了!要赶不上了。”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这时公交车来了,我就像看到了大救星一样,可是当我刚挤进公交车时,司机对我说:“超载了!快下去。”我只好下了公交车,我的心如死灰,真的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这时,一辆出租车出现在我眼中,我的心又燃起了一丝希望的火花,心想:“还有十分钟,应该是能赶上的”。于是我掏了掏口袋,“完了,我的钱不见了,这下真的是赶不上了!”出租车开了过来,司机探出头来说:“小朋友要搭车吗?”“可是我的钱丢了。”我小声的说。“没事上来吧,你是那个xx学校的吗?今天要期末考试了,快上来吧,别迟到了。”司机师傅说。“太好了,谢谢。”我万分感谢钻进了车里,一路上风驰电掣,终于来到了学校。

到了学校我一看时间还有四分钟,我心中的一块石头总算落了地,我下了车,投给了司机师傅一个感激的目光,司机师傅朝我笑了一下,然后就上车,开走了。我朝着出租车开走的方向望了一会儿,然后又向考场狂奔而去。

感谢今天周一看到的那辆出租车,它让我想起了一份温暖的回忆,而这份回忆我将永远被我深深的烙在我的心中。


想起了他(5)

“汪汪……汪汪……”今天天气很好,坐在院子里做作业,只要一有人或车子经过,被关在角落里的大狼狗就会叫个不停。抬头望向它,旁边的樱桃树似乎有什么在心头显现。

似乎自从我记事以来,我们家有好多狗了。有些狗老的死了,爸爸又会从外面带回来一条狗;有母狗生了好多小狗,过一段时间,妈妈会把它们送人……就是这样,陆陆续续会有狗走,有新的狗来。因此在我们家,这个人类的好朋友一直守护在我们身边,尽心尽力。

脑海中突然浮现一个清晰的图案。是一只小狗,灰黑色的毛很听话的贴在身上,一对大而有神的眼睛一眨一眨,很是无辜,让人不由自主的就对它心生好感。它的名字叫做左左。是姐姐给他取得名字。他刚到我家的时候,还是个小不点,还有一个双胞胎兄弟,是一只更娇小的小狗,毛发的颜色浅一些。他们被爸爸和邻一起居叔叔买来,爸爸让我选一只,我一眼就看中了它,而它的小狗弟弟就由邻居叔叔养了。

那时候,我才上幼儿园,不知道要怎么照顾小左左。姐姐在放学之后,便会和我一起喂养左左。我把我小时候吃饭的小盘子拿来当它的碗,姐姐教我把香肠切得小小的一段一段的,每天我喝牛奶的时候也给它一点。每天起床第一件事就是去看他,放学回来也是最先去逗它玩。渐渐地,它就长大了。我还是每天和他黏在。它就是我的好朋友。但后来妈妈每天把它掉在门外面,说它已经是男子汉了,要保护我们。但是我怕左左太冷,总不肯妈妈把它放在门外,直到有一天,左左在半夜不停地叫,不同于平时的叫声,爸爸下楼去,发现家里进小偷了。但是由于左左的出色表现,家里没少什么东西,小偷只把门撬开了,还没来的及进来偷东西。就这样,左左成了我们家的英雄。我对它的喜爱日益增加。

但那天我刚睡醒,妈妈对我说:”左左被毒死了,就在昨天晚上。”我怎么也不敢相信这个事实即使我看到左左口吐白沫毫无生机的躺在家门口。妈妈说:“是小偷,昨天晚上把它毒死的。”可恶的小偷!我呆呆的看着左左,我的左左就这样死了。

因为左左是我们家的英雄,妈妈买了一株樱桃树,在草坪上给它埋了,在它上面种了樱桃树。妈妈说,这也是对它的一种尊重。

“汪汪,汪汪……”叫声一直在。


想起了他(6)

他,穿着一件灰色的秋衣,就如他的工作一样那么不起眼。但一想起他,我就感动!

天气渐渐转凉,可他身上那单薄的秋衣还未脱去。像往日一样,我们随着涌动的人潮下楼做操。很远就看到一个与环境格格不入的男人——送水工。虽说天气还没有特别地寒冷,但他身上那件单薄的秋衣,真让人有些担忧……

为了让我们能及时喝到新鲜的纯净水,他一天要跑好几次。只见,他直了直腰,双手抓住水桶,半蹲下身子,猛地一用力,扛上了肩膀,向楼梯上走去。他吃力地一步一步往上爬,每跨上一级楼梯都显得如此艰难,汗珠顺着脸颊滑到了衣领上,不一会儿,背上的衣服也湿透了,但他也顾不得擦一擦,脚步依然迈得很坚定!

因为每天都是在课间送水,同学间的打打闹闹是难免的,他们在楼梯上来回飞窜,丝毫没有注意到正在往上艰难运水的男人。而送水工听到了从楼上传来的吵闹声,抬起头,往边上靠了靠,生怕这些笨重的家伙伤了这些调皮的孩子,孩子们成群结队地顺着楼梯扶手滑了下来,嘴里还嚷着:“哪里来的,快让路,快让路!”送水工措手不及,赶紧停下了脚步,还不忘再叮嘱句:“慢点,慢点,别摔着了!”他面带微笑,可能他家也有这样调皮的孩子吧!

他终于登上了四楼,将水桶轻轻放在地上,靠在了墙边。大口地喘着粗气。这时,他才有空擦了擦额前的汗珠,看着水桶,他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心中一定盘算着这送水的钱是不是能为家人添一副手套,又或是一双温暖的袜子……

看到这一幕,我不由得一阵心酸,任凭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送水工可能是生活中最不起眼的职业了,但他的毅力和执着像肩上的纯净水一样沉甸甸的。一想起他,我就感动!


想起了他(7)

每当我看见五彩笔时,就想起了陈佳明。记得上幼儿园中班的时候,我和陈佳明闹矛盾了,他正认真地用我的五彩笔画画,那支笔是我阿姨送给我的,它可以写出五种颜色,红的,黄的,绿的,黑的和蓝的,写出来的颜色可鲜艳了。我想:“如果陈佳明用坏我的笔,回到家,妈妈一定会骂我的!”我一把抢过五彩笔,生气地说:“你没经过我的同意,休想用我的五彩笔!”陈佳明笑笑说:“这支笔是我昨天买的,你误会我了!”我叉着腰,瞪着眼生气地说:“你耳聋啊,明知道这支笔是我的,你硬要说这东西是你的,我告诉李老师听。”李老师走到陈佳明跟前,批评了他一顿。陈佳明非常难过,趴在桌子上号啕大哭。就这样,我们两的距离渐渐疏远了,他不理我,我不理他。上大班的时候,陈佳明转学了。

后来我打开箱子时,又找到了一支五彩笔。我明白了,陈佳明真的受委屈了,那支五彩笔的确是他的。每当我见到五彩笔,心想:“如果当初我不告诉李老师,或者早一点看见这支笔,他就不会转学。如果时间可以倒流,回到以前,向他道歉,把五彩笔还给他,重新做一对好朋友。可是已经太晚了!”


想起了他(8)

在我的心里,常常想起一位老爷爷。那是在一次上学的路上。

那一天,我走在上学路上,不料自己的钱包掉了,我并不知道,一直向前走着。这里,一个老爷爷追上来,上气不接下气,断断续续地说:“小朋友……你的钱包是不是掉了……”我一摸裤兜儿,看了看那位老爷爷瘦瘦的手上的钱包,对老爷爷说:“是!这是我的钱包!”

老爷爷笑了笑,说:“小朋友,给你。”我从他的手中接过钱包,向他道谢。老爷爷多瘦啊,他的脸瘦削瘦削的,全身瘦得很,显得很高。他头发几乎全白,高颧骨。他的面貌让我忘不了。

老爷爷笑了笑,就又开始晨练了,他慢慢地跑了起来,他的背影消失在我的眼中,他让我永远难忘。

这个老爷爷让我真正知道了“拾金不昧”的含意,自从经历过那件事,我便常常想起那位老爷爷,我也学会了要拾金不昧,他还教了我许许多多……

这位老爷爷让我难忘,我常常会想起他。


想起了他(9)

昨天在网上逛淘宝,想买一顶帽子,送给他。听说他最近在学车,怕他晒黑了,再见面就丑了。

在街头溜达着玩的时候,抱着手机,看到几个小小的孩子蹦来蹦去,可爱极了。

可惜我不熟悉他们。

现在的我,正如古代衣锦还乡的秀才,那句诗怎么背来着,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我想,再过几年我就成这里边的主角了。

求学,外出求学收留易吗。好不收留易回家一趟,却待不了几天,除非不上学,在家早早地结婚生子,这样虽然好,却不是我想要的糊口。

世界这么大,我想出去看看,这句话不无道理。我觉得,我的糊口不在此处,在别处,我总要出去看看的,这也是我这么多年努力的意义所在。

我曾经望着他,傻傻的笑,问他,假如考不上大学,你要去干什么?

他抬起头来,一直看着我,眼神恍若蜜意,却又在眼神交织的那一刻忽然转移视线,他说,没有假如,志在必得的事情。

我想,这样的自信,也只有他吧。或许,这也是我喜欢他的原因之一。


想起了他(10)

我真的很想他作文(一)

《我真的很想》我真的很想一六三二年,我生在约克市一个上流社会的家庭。我们不是本地人。父亲是德国不来梅市人。他移居英国后,先住在赫尔市,经商发家后就收了生意,最后搬到约克市定居,并在那儿娶了我母亲。母亲娘家姓鲁滨孙,是当地的一家名门望族,因而给我取名叫鲁滨孙·克罗伊茨内。由于英国人一读"克罗伊茨内"这个德国姓,发音就走样,结果大家就叫我们"克罗索",以致连我们自己也这么叫,这么写了。所以,我的朋友们都叫我克罗索。  我有两个哥哥。大哥是驻佛兰德的英国步兵团中校。著名的洛克哈特上校曾带领过这支部队。大哥是在敦刻尔克附近与西班牙人作战时阵亡的。至于二哥的下落,我至今一无所知,就像我父母对我后来的境况也全然不知一样。  我是家里的小儿子,父母亲没让我学谋生的手艺,因此从小只是喜欢胡思乱想,一心想出洋远游。当时,我父亲年事已高,但他还是让我受了相当不错的教育。他曾送我去寄宿学校就读,还让我上免费学校接受乡村义务教育,一心一意想要我将来学法律。但我对一切都没有兴趣,只是想航海。  我完全不顾父愿,甚至违抗父命,也全然不听母亲的恳求和朋友们的劝阻。我的这种天性,似乎注定了我未来不幸的命运。  我父亲头脑聪明,为人慎重。他预见到我的意图必然会给我带来不幸,就时常严肃地开导我,并给了我不少有益的忠告。一天早晨,他把我叫进他的卧室;因为,那时他正好痛风病发作,行动不便。他十分恳切地对我规劝了一番。他问我,除了为满足我自己漫游四海的癖好外,究竟有什么理由要离弃父母,背井离乡呢?在家乡,我可以经人引荐,在社会上立身。如果我自己勤奋努力,将来完全可以发家致富,过上安逸快活的日子。他对我说,一般出洋冒险的人,不是穷得身无分文,就是妄想暴富;他们野心勃勃,想以非凡的事业扬名于世。但对我来说,这样做既不值得,也无必要。就我的社会地位而言,正好介于两者之间,即一般所说的中间地位。从他长期的经验判断,这是世界上最好的阶层,这种中间地位也最能使人幸福。他们既不必像下层大众从事艰苦的体力劳动而生活依旧无着;也不会像那些上层人物因骄奢淫逸、野心勃勃和相互倾轧而弄得心力交瘁。他说,我自己可以从下面的事实中认识到,中间地位的生活确实幸福无比;这就是,人人羡慕这种地位,许多帝王都感叹其高贵的出身给他们带来的不幸后果,恨不得自己出生于贫贱与高贵之间的中间阶层。明智的人也证明,中间阶层的人能获得真正的幸

福。《圣经》中的智者也曾祈祷:"使我既不贫穷,也不富裕。"他提醒我,只要用心观察,就会发现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的人都多灾多难,唯中间阶层灾祸最少。中间阶层的生活,不会像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的人那样盛衰荣辱,瞬息万变。而且,中间地位不会像阔佬那样因挥霍无度、腐化堕落而弄得身心俱病;也不会像穷人那样因终日操劳、缺吃少穿而搞得憔悴不堪。唯有中间地位的人可享尽人间的幸福和安乐。中等人常年过着安定富足的生活。适可而止,中庸克己,健康安宁,交友娱乐,以及生活中的种种乐趣,都是中等人的福份。这种生活方式,使人平静安乐,怡然自得地过完一辈子,不受劳心劳力之苦。他们既不必为每日生计劳作,或为窘境所迫,以至伤身烦神;也不会因妒火攻心,或利欲薰心而狂躁不安。中间阶层的人可以平静地度过一生,尽情地体味人生的甜美,没有任何艰难困苦;他们感到幸福,并随着时日的过去,越来越深刻地体会到这种幸福。  接着,他态度诚挚、充满慈爱地劝我不要耍孩子气,不要急于自讨苦吃;因为,不论从人之常情来说,还是从我的家庭出身而言,都不会让我吃苦。他说,我不必为每日生计去操劳,他会为我作好一切安排,并将尽力让我过上前面所说的中间阶层的生活。如果我不能在世上过上安逸幸福的生活,那完全是我的命运或我自己的过错所致,而他已尽了自己的责任。因为他看到我将要采取的行动必然会给我自己带来苦难,因此向我提出了忠告。总而言之,他答应,如果我听他的话,安心留在家里,他一定尽力为我作出安排。他从不同意我离家远游。如果我将来遭遇到什么不幸,那就不要怪他。谈话结束时,他又说,我应以大哥为前车之鉴。他也曾经同样恳切地规劝过大哥不要去佛兰德打仗,但大哥没听从他的劝告。当时他年轻气盛,血气方刚,决意去部队服役,结果在战场上丧了命。他还对我说,他当然会永远为我祈祷,但我如果执意采取这种愚蠢的行动,那么,他敢说,上帝一定不会保佑我。当我将来呼援无门时,我会后悔自己没有听从他的忠告。  事后想起来,我父亲最后这几句话,成了我后来遭遇的预言;当然我相信我父亲自己当时未必意识到有这种先见之明。我注意到,当我父亲说这些话的时候,老泪纵横,尤其是他讲到我大哥陈尸战场,讲到我将来呼援无门而后悔时,更是悲不自胜,不得不中断了他的谈话。最后,他对我说,他忧心如焚,话也说不下去了。  我为这次谈话深受感动。真的,谁听了这样的话会无动于衷呢?我决心不再想出洋的事了,而

是听从父亲的意愿,安心留在家里。可是,天哪!只过了几天,我就把自己的决心丢到九霄云外去了。简单地说,为了不让我父亲再纠缠我,在那次谈话后的好几个星期里,我一直远远躲开他。但是,我并不仓促行事,不像以前那样头脑发热时想干就干,而是等我母亲心情较好的时候去找了她。我对她说,我一心想到外面去见见世面,除此之外我什么事也不想干。父亲最好答应我,免得逼我私自出走。我说,我已经十八岁了,无论去当学徒,或是去做律师的助手都太晚了。而且,我绝对相信,即使自己去当学徒或做助手,也必定不等满师就会从师傅那儿逃出来去航海了。如果她能去父亲那儿为我说情,让他答应我乘船出洋一次,如果我回家后觉得自己并不喜欢航海,那我就会加倍努力弥补我所浪费的时间。  我母亲听了我的话就大发脾气。她对我说,她知道去对父亲说这种事毫无用处。父亲非常清楚这事对我的利害关系,决不会答应我去做任何伤害自己的事情。她还说,父亲和我的谈话那样语重心长、谆谆善诱,而我竟然还想离家远游,这实在使她难以理解。她说,总而言之,如果我执意自寻绝路,那谁也不会来帮助我。她要我相信,无论是母亲,还是父亲,都不会同意我出洋远航,所以我如果自取灭亡,与她也无关,免得我以后说,当时我父亲是不同意的,但我母亲却同意了。  尽管我母亲当面拒绝了我的请求,表示不愿意向父亲达我的话,但事后我听说,她还是把我们的谈话原原本本地告诉了父亲。父亲听了深为忧虑。他对母亲叹息说,这孩子要是能留在家里,也许会很幸福的;但如果他要到海外去,就会成为世界上最不幸的人,因此,说什么他也不能同意我出去。  事过了一年光景,我终于离家出走了,而在这一年里,尽管家里人多次建议我去干点正事,但我就是顽固不化,一概不听,反而老是与父母亲纠缠,要他们不要那样反对自己孩子的心愿。有一天,我偶然来到赫尔市。当时,我还没有私自出走的念头。但在那里,我碰到了一个朋友。他说他将乘他父亲的船去伦敦,并怂恿我与他们一起去。他用水手们常用的诱人航海的办法对我说,我不必付船费。这时,我既不同父母商量,也不给他们捎个话,我想我走了以后他们迟早会听到消息的。同时,我既不向上帝祈祷,也没有要父亲为我祝福,甚至都不考虑当时的情况和将来的后果,就登上了一艘开往伦敦的船。时间是一六五一年九月一日。谁知道这是一个恶时辰啊!我相信,没有一个外出冒险的年轻人会像我这样一出门就倒霉,一倒霉就这么久久难以摆脱

我们的船一驶出恒比尔河就刮起了大风,风助浪势,煞是吓人。因为我第一次出海,人感到难过得要命,心里又怕得要死。这时,我开始对我的所作所为感到后悔了。我这个不孝之子,背弃父母,不尽天职,老天就这么快惩罚我了,真是天公地道。  这时,我父母的忠告,父亲的眼泪和母亲的祈求,都涌进了我的脑海。我良心终究尚未丧尽,不禁谴责起自己来:我不应该不听别人的忠告,背弃对上帝和父亲的天职。  这时风暴越刮越猛,海面汹涌澎湃,波浪滔天。我以前从未见过这种情景。但比起我后来多次见到过的咆哮的大海,那真是小巫见大巫了;就是与我过几天后见到的情景,也不能相比。可是,在当时,对我这个初次航海的年轻人来说,足已令我胆颤心惊了,因为我对航海的事一无所知。我感到,海恒比尔河,又作亨伯河,发源于英格兰中部,流入北海。  浪随时会将我们吞没。每次我们的船跌入浪涡时,我想我们会随时倾覆沉入海底再也浮不起来,了。在这种惶恐不安的心情下,我一次又一次地发誓,下了无数次决心,说如果上帝在这次航行中留我一命,只要让我双脚一踏上陆地,我就马上回到我父亲身边,今生今世再也不乘船出海了。我将听从父亲的劝告,再也不自寻烦恼了。同时,我也醒悟到,我父亲关于中间阶层生活的看法,确实句句在理。就拿我父亲来说吧,他一生平安舒适,既没有遇到过海上的狂风恶浪,也没有遭到过陆上的艰难困苦。我决心,我要像一个真正回头的浪子,回到家里,回到我父亲的身边。  这些明智而清醒的思想,在暴风雨肆虐期间,乃至停止后的短时间内,一直在我脑子里盘旋。到了第二天,暴风雨过去了,海面平静多了,我对海上生活开始有点习惯了。但我整天仍是愁眉苦脸的;再加上有些晕船,更是打不起精神来。到了傍晚,天气完全晴了,风也完全停了,继之而来的是一个美丽可爱的黄金昏。当晚和第二天清晨天气晴朗,落日和日出显得异常清丽。此时,阳光照在风平浪静的海面上,令人心旷神怡。那是我以前从未见过的美景。  那天晚上我睡得很香,所以第二天也不再晕船了,精神也为之一爽。望着前天还奔腾咆哮的大海,一下子竟这么平静柔和,真是令人感到不可思议。那位引诱我上船的朋友唯恐我真的下定决心不再航海,就过来看我。"喂,鲍勃,"他拍拍我的肩膀说,"你现在觉得怎样?我说,那天晚上吹起一点微风,一定把你吓坏了吧?""你说那是一点微风?"我说,"那是一场可怕的风暴啊!""风暴?你这傻瓜,"他回答说,"你把那也叫风暴?那算

得了什么!只要船稳固,海面宽阔,像这样的一点风我们根本不放在眼里。当然,你初次出海,也难怪你,鲍勃。来吧,我们弄碗甜酒喝喝,把那些事统统忘掉吧!你看,天气多好啊!"我不想详细叙述这段伤心事。 简单一句话,我们因循一般水手的生活方式,调制了甜酒,我被灌得酩酊大醉。那天晚上,我尽情喝酒胡闹,把对自己过去行为的忏悔与反省,以及对未来下的决心,统统丢到九霄云外去了。简而言之,风暴一过,大海又平静如镜,我头脑里纷乱的思绪也随之一扫而光,怕被大海吞没的恐惧也消失殆尽,我热衷航海的愿望又重新涌上心头。我把自己在危难中下的决心和发的誓言一概丢之脑后。有时,我也发现,那些忏悔和决心也不时地会回到脑海里来。但我却竭力摆脱它们,并使自己振作起来,就好像自己要从某种坏情绪中振作起来似的。因此,我就和水手们一起照旧喝酒胡闹。不久,我就控制了自己的冲动,不让那些正经的念头死灰复燃。不到五六天,我就像那些想摆脱良心谴责的年轻人那样,完全战胜了良心。为此,我必定会遭受新的灾难。上帝见我不思悔改,就决定毫不宽恕地惩罚我,并且,这完全是我自作自受,无可推诿。既然我自己没有把平安渡过第一次灾难看作是上帝对我的拯救,下一次大祸临头就会变本加厉;那时,就连船上那些最凶残阴险、最胆大包天的水手,也都要害怕,都要求饶。 出海第六天,我们到达雅茅斯锚地①。在大风暴之后,我们的船没有走多少路,因为尽管天气晴朗,但却一直刮着逆风,因此,我们不得不在这海中停泊处抛锚。逆风吹了七八天,风是从西南方向吹来的。在此期间,许多从纽卡斯尔来的船只也都到这一开放锚地停泊,因为这儿是海上来往必经的港口,船只都在这儿等候顺风,驶入耶尔河。 我们本来不该在此停泊太久,而是应该趁着潮水驶入河口。无奈风刮得太紧,而停了四五天之后,风势更猛。但这块锚地素来被认为是个良港,加上我们的锚十分牢固,船上的锚索、辘轳、缆篷等一应设备均十分结实,因此水手们对大风都满不在乎,而且一点也不害怕,照旧按他们


想起了他(11)

每当我看见五彩笔时,就想起了陈佳明。记得上幼儿园中班的时候,我和陈佳明闹矛盾了,他正认真地用我的五彩笔画画,那支笔是我阿姨送给我的,它可以写出五种颜色,红的,黄的,绿的,黑的和蓝的,写出来的颜色可鲜艳了。我想:“如果陈佳明用坏我的笔,回到家,妈妈一定会骂我的!”我一把抢过五彩笔,生气地说:“你没经过我的同意,休想用我的五彩笔!”陈佳明笑笑说:“这支笔是我昨天买的,你误会我了!”我叉着腰,瞪着眼生气地说:“你耳聋啊,明知道这支笔是我的',你硬要说这东西是你的,我告诉李老师听。”李老师走到陈佳明跟前,批评了他一顿。陈佳明非常难过,趴在桌子上号啕大哭。就这样,我们两的距离渐渐疏远了,他不理我,我不理他。上大班的时候,陈佳明转学了。后来我打开箱子时,又找到了一支五彩笔。我明白了,陈佳明真的受委屈了,那支五彩笔的确是他的。每当我见到五彩笔,心想:“如果当初我不告诉李老师,或者早一点看见这支笔,他就不会转学。如果时间可以倒流,回到以前,向他道歉,把五彩笔还给他,重新做一对好朋友。可是已经太晚了!” 光彩小学四(3)班 许跃3月23日


想起了他(12)

我常常想起他

我常常想起他

在我的收藏中,有一颗小巧玲珑的人造琥珀。我特别珍爱它,不仅因为它十分精巧,更因为每当看到它,就会是我想起那个穿着红背心、以诚相待的小男孩。

去年夏天,爸爸带我去海边看日出。天刚蒙蒙亮,卖各种海产品的小摊早排在公园两侧,“迎候”我们这些客人。

在众多的小摊中,我被一个卖人造琥珀的小摊吸引住了。摊位后面有一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他个子不高,穿着一件红色的短袖背心圆脸黑黝黝的,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一看就知道是一个渔家子弟。

“小姐姐,买琥珀吧!”小男孩主动搭话了。

爸爸给了我医院钱,说:“自己去挑一个吧;我在里面等你。“说完走了。

我挑了一个镶嵌着小螃蟹的椭圆形琥珀,把那一元钱递给了他。

“只要八毛钱,你有零钱吗?“小男孩扬着可爱的小脸说。

“我只有这一元钱。”我回答。

小男孩想了一会,说:“等你看完日出,回来再找给你吧,行吗?”

我犹豫一会儿,心想:就算他骗了我溜了,两毛钱买根雪糕都不够。再说,这么漂亮的东西一元也值。我心里虽这么想,嘴上却不示弱的说:“你可要等我回来,不许骗人。”

“俺们渔家人说话可算数了。”他回答。

我一边美滋滋地欣赏琥珀,一边去追爸爸,并说是用一元钱买的。

看完日出,我只顾拉着爸爸,又是吃东西,又是照相,早就把那两毛钱的事儿跑到九霄云外去了。直到中午,我们才一起走出来。

这时门口的买东西的摊儿已经收了,只有几个卖冷饮的摊贩在炎炎烈日下吆喝着。忽然,那个穿背心的小男孩急急忙忙地跑过来,跑到我跟前,我才看清他那小脸被无情的烈日晒得通红,豆大的汗珠从额头顺着鼻尖滑落。

“小姐姐,找你的钱。”说着气喘吁吁地把那两毛钱递给我。

我不知所措的向后退了几步,连连摆手,羞愧交加的说:“不要了,不要了。”

小男孩重复着说:“真诚是做人的美德,我不能多要你的钱。”说着硬是把钱塞给我,转身跑了。

猛然间,我想了到早上的日出。那无垠的大海和火红的太阳不正是小男孩广阔的胸怀和真诚火热的心的真实写照吗?

随着时间的流逝,许多记忆都渐渐淡漠了,但我常常想起那个穿着红背心的小男孩,他那朴实的面貌,那真诚的品质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记忆里。

我常常想起他

《作文:我常常想起他》

他张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高高的鼻子又小又红的嘴巴粉嘟嘟的脸蛋。

因为我比他大几个月,所以他叫我表姐,他好淘气,像小猴子一样机灵又可爱。我和他在同一个班上一年级,那时候,我的成绩比较好,我们下课在一起学习,我把我的好书都拿给他看,在我的影响下,他的成绩又提高了,那时候他高兴极了!对我说:“谢谢你,表姐。”我说:“你是我的表弟嘛,应该的。”

美好的时间总是短暂的。他要回老家了,临走前,他送我了一条项链,我送他了一张碟。拥抱了以后,我只说了一句话:“一路顺风,常回来看看。”他说了一个字:“恩。”

我们分手了以后,我还是很想念他的。

我常常想起他,我可爱的表弟黄河川。《我常常想起他》

我常常想起他

因为我比他大几个月,所以他叫我表姐,他好淘气,像小猴子一样机灵又可爱。我和他在同一个班上一年级,那时候,我的成绩比较好,我们下课在一起学习,我把我的好书都拿给他看,在我的影响下,他的成绩又提高了,那时候他高兴极了!对我说:“谢谢你,表姐。”我说:“你是我的表弟嘛,应该的。”

美好的时间总是短暂的。他要回老家了,临走前,他送我了一条项链,我送他了一张碟。拥抱了以后,我只说了一句话:“一路顺风,常回来看看。”他说了一个字:“恩。”

我们分手了以后,我还是很想念他的。

我常常想起他,我可爱的'表弟黄河川。

我常想起他

在我的心里,常常想起一位老爷爷。那是在一次上学的路上。

那一天,我走在上学路上,不料自己的钱包掉了,我并不知道,一直向前走着。这里,一个老爷爷追上来,上气不接下气,断断续续地说:“小朋友……你的钱包是不是掉了……”我一摸裤兜儿,看了看那位老爷爷瘦瘦的手上的钱包,对老爷爷说:“是!这是我的钱包!”

老爷爷笑了笑,说:“小朋友,给你。”我从他的手中接过钱包,向他道谢。老爷爷多瘦啊,他的脸瘦削瘦削的,全身瘦得很,显得很高。他头发几乎全白,高颧骨。他的面貌让我忘不了。

老爷爷笑了笑,就又开始晨练了,他慢慢地跑了起来,他的背影消失在我的眼中,他让我永远难忘。

这个老爷爷让我真正知道了“拾金不昧”的含意,自从经历过那件事,我便常常想起那位老爷爷,我也学会了要拾金不昧,他还教了我许许多多……

这位老爷爷让我难忘,我常常会想起他。

我常常想起他

关键字:常常想起一个人,我虽然每天都能看到他,但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我常常想起他……记得那是一次羽毛球比赛……李义生对吴广杰。双方选手一上场,我就吓了一跳,可以明显的看出,李义生个子矮小,吴广杰个子高大,然而比赛还是进行了下去。第一局,李义生迈着矫健的步伐,自信的走上场地。刚开始发球,场地外的女生们一个个紧张的站了起来,攥紧了拳头。前几个球,李义生没打好,可后来他都漂亮地接住了吴广杰的球,女生们欢呼雀跃,不约而同的大声叫喊着:“李义生,加油!李义生,加油!”吴广杰看情况不妙,便使出了绝招,可李义生还是巧妙地接住并打了过去。轻飘飘的羽毛球在羽毛球网中间飞来飞去,好像一只洁白无瑕的和平鸽在空中飞舞。吴广杰真是偷鸡不成,倒失把米。第二局、第三局,吴广杰鼓足了劲,几次发的球李义生都没接到。每当李义生赢了一个球的时候,我们班的同学都连蹦带跳的;可每当李义生输球的时候,同学们都异口同声地唉声叹气。李义生在这关键时刻非常着急,又接连赢了几个球。可到了最后,李义生还是败下阵来。老师回来并没有责怪李义生,反而说李义生是虽败犹荣,因为它已经尽力了。后来,李义生并没有灰心,在体育课上继续练习打球,努力在下次羽毛球比赛时赢了五一班。他那种不服输的劲头深深的教育了我。是啊!我们在人生这条道路上难免会遇到困难,难免奎摔倒,但重要的是能够勇敢的站起来,能够勇于面对种种困难。不要因为一点儿小困难而灰心丧气。有一句歌词说得好: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没有一个人能随随便便成功。这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吗?我也遇到过种种困难,可每当我想放弃的时候,我都会想起他,那种永不服输的劲头。

一张旧照片的故事

关键字:故事一张旧照片翻开我的相册,里面有一张外公抱着我的照片。是97年7月31日拍的,那时我才有八个多月大,而外公才67岁,可是我在也见不到他了。看到这张照片,我常常想起外公,想起他做的饭菜,色香,味美,可口,令我垂涎三尺。外公去世三年了,可怕的癌症夺去了他的生命。外公生病期间非常坚强,非常勇敢。放射治疗时,整夜不能躺着睡觉,只能在轮椅上迷糊,可每当我去看他或亲戚朋友看他时,他总是打起精神和我们说话,开玩笑。妈妈说:“外公是不想把大家都弄的心情沉重。”外公是一个乐观善良的老人,我永远怀念他。我喜欢照张照片。翻开我的相册,里面有一张外公抱着我的照片。是97年7月31日拍的,那时我才有八个多月大,而外公才67岁,可是我在也见不到他了。看到这张照片,我常常想起外公,想起他做的饭菜,色香,味美,可口,令我垂涎三尺。外公去世三年了,可怕的癌症夺去了他的生命。外公生病期间非常坚强,非常勇敢。放射治疗时,整夜不能躺着睡觉,只能在轮椅上迷糊,可每当我去看他或亲戚朋友看他时,他总是打起精神和我们说话,开玩笑。妈妈说:“外公是不想把大家都弄的心情沉重。”外公是一个乐观善良的老人,我永远怀念他。我喜欢照张照片。

我的同学

自从转到武汉上学之后,我就特别想念我的故乡荆州。我常常想起在荆州北三小度过的两年时光。而我只要一想起这些,我就会想起我二年级的一个同学,陈健辉。

其实他并没有什么独特的特点,长相很一般,也没有什么才艺,学习成绩也只能算是一般般。他也不善于表达,在我们之间,宛如轻烟,根本不受大家的重视。但是,他却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

我注意到他还是因为那一次。学校新办了一个小花园,大家都把自己的花种到那里。一次,我的好朋友小倩正要把自己的粉色百合花种到小花园里去的时候,却看见陈健辉正挖着种了小花的土。小倩惊讶地喊了一声,花又不小心掉到了地上。“砰”的一声,地上留下了一堆泥巴,和一些瓦块,还有一朵已经脏兮兮的百合花。

小倩“哇哇”地哭了起来,作为班长的我狠狠地批评了陈健辉,并把这件事情告诉了老师,他受到了连续两个星期打扫卫生的惩罚。受到惩罚的他一声不吭,只是拿着扫把,擦着汗水,劳动着……

这件事的发生使他在班上没有任何地位。所有的人都不理他,一些在班上的“老大”们常常欺负他,常常把它刚扫完的地方故意又给弄脏。我虽然有时候批评了一下那些“老大”,但是,我也没有理过陈健辉。

一天放学后,老师要我帮她做点事,于是很晚才回家。办完事后,我突然想去欣赏一下小花园里的花,便走了过去。走到门口,惊奇地发现陈健辉又在那里蹲着捣鼓那些土,我正准备上前阻止,可走进去一看,发现他正在种一个粉色百合花。我觉得眼熟,仔细想了想。呀!这跟小倩准备种的粉色百合花是一模一样的!我顿时明白了……

陈健辉小心翼翼地种好了花,擦了一把汗,站起来,回过头看见了我。他一惊,但并没有说话。“你当时为什么不解释……”我嘴里吐出这样几个字。他还是一言不发,背起书包,就这样走了……

二年级下学期他就转走了,转到了天津上学。现在,我们都已经是六年级的学生了,已经分别了三年多。可每当我想念家乡的时候,总会想起他,想起小花园里面被他重新盖土修饰过的每一朵花……

别了,我亲爱的母校

我即将小学毕业了,我和母校还有几个月的时间就要分别了,我对母校的依恋之情一天比一天强烈。

我想起了和母校度过的日子。我对母校是那么亲切,那么熟悉。我留恋那里的草,那里的花,那里的树,那里的每一个人。母校是我童年生活中最美的天堂,我对她亲切,他对我关怀。

我想起了教育我成长的老师。老师和蔼可亲地给我们讲解课文,给我们分析难题,他交给我们一把把开启智慧大门的钥匙,让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她常常耐心地批改作业到深夜,眼睛熬得通红还说不要紧;她常常耐心地教我们怎样做人,促我们上进;她常常不管刮风下雨,到同学家里补课……

我想起了我们自己亲手栽种的垂柳,他见证了我们成长的足迹。我一次次凝望她们,有苦恼和快乐时我都向他们倾诉,我和她们有种特殊的感情,她们仿佛能听懂我的话。微风一吹,她们修长的头发微微摆动,好像对我说:“小主人,小主人,让我们一起成长吧!”

我想起了……我的感受还有很多很多。我眷恋我的垂柳,我眷恋我的同学,我眷恋我的老师,我眷恋我的母校。我真希望永远也不离开我的母校,但,别了,我亲爱的母校。因为我要从你的肩膀上,去攀登更高处,去实现我种在您怀抱中的理想!


想起了他(13)

在我的脑海中,有许多人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有个人却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每次想起他,我都会会不禁泪流满面。

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我、爸爸和一个在外参军的哥哥一起去上街。突然,一个小偷把目标锁定在了一个阿姨身上,把手悄悄地伸进了她的口袋里。那个阿姨似乎发现了什么,于是便大叫:“救命啊,抓小偷了,来人呀......”一瞬间,哥哥便早已跑到了小偷的旁边,一把抓住了他的胳膊。说时迟,那时快。那小偷趁人之危,挣脱了哥哥的手,拼了命似的'往其他地方跑,哥哥一回神,就赶紧追......

追着,追着,到了一条马路上,由于哥哥追得太入神,连车辆的来来往往也没顾得上看。突然,一辆大卡车飞奔了过来,几声警鸣声后,“嘣”,就是一个惨不忍睹的事故。顿时我泪流满面,大叫一声:“哥哥!哥哥......”救护车来了,医生们赶紧把哥哥抬上了救护车,我和爸爸也跟着上了救护车。

到了医院,医生对哥哥进行了紧急抢救......我和爸爸在手术室外焦急地等候,一个小时,两个小时,三个小时......随后,家人也赶来了。伯娘看到此状,差点没晕过去,趴在椅子上哭得死去活来:“小时候,他就富有正义感,什么事都争着做,现在好了,见义勇为,却被车撞了,唉......”

直到第6个小时的时候,医生走了出来,顿时,家人们一窝蜂地涌了上去。医生说:“我们已经尽力了,病人最多可以活24个小时了,你们去见他最后一面吧。”医生的话音未落,我们犹如晴天霹雳一般,没有了最后一丝希望。

第二天中午,我来见哥哥最后一面。这时的哥哥,就像没有了活力一样,没有精神,脸色苍白苍白的,不过,哥哥已经苏醒了。“哥哥,我来看你了。”“嗯......婷婷,答应哥哥......,以后要好好学习,勇往直前......,以后做个有出息的人......好好报效祖国”“我会的,哥哥”“哥哥,走了”

哥哥已经去世了,那年,他18岁,就被死神无情地夺走了青春的生命。虽然哥哥已经走了,但哥哥的精神还在,一直激励着我,在人生的道路上勇往直前。


想起了他(14)

他,是学校中唯一一位家中在农村的老师。

他,是学校中打扮最土的老师。

他,是学校中家里的事最多的老师。

他,就是我们初三的班主任老师,我们深爱着的老师。我的学校,不是什么好学校,但是人也不少,老师却不多。他今年五十三岁,已经快到退休的年纪了,却还一个人教着好几个班的历史课。如果只是教课还不算累,不是还有我们班的一群小鬼吗!

他,家里常年种着地,每天骑着一辆破破烂烂的自行车穿梭于学校和家之间。学校晚上如果出了事情,一定会先找他,因为他家离学校近嘛,经验也多嘛。

他,处处为我们着想,他温柔的时候让人受不了,凶悍的的时候更吓人。但是我们班的孩子们不怕他,因为总是会把他当成父亲一样。每天会和他开开玩笑,当他不严肃的时候,总是特别的幽默,和我们开起玩笑来,会让你产生他不是你老师的错觉。然而,如果,你犯了他觉得不可原谅的错误,他又会变得很严肃,让你恨不得快躲开。

他,放着家里早就应该割得麦子,陪着我们一起参加中考。当我们肚子痛、头痛的时候,他比我们更紧张,到处给我们买药。

他,对我们的期待就像父母一样。中考那天,他把我们送进了考场。走进考场的时候,我分明看见了他中的期待,他期待我们都可以有个很好的未来。

他,就是我们的班主任,朴实善良的班主任。

崔老师,感谢你这一年来对我们的照顾,谢谢你中考前对我的鼓励。我们不会忘记你的,等待着我们以后会回来看你的。


想起了他(15)

记得四岁的一个春天,爸爸带我去爷爷家。远远的就看见爷爷在等候我们。他穿着一条水洗牛仔裤,黑色棉外套,向我们招手。我便冲过去拉着爷爷的手漫步在院子里。还没过多久,我便走累了,蹲在地上仰起头看着爷爷:“爷爷,背。”爷爷笑了笑,便蹲下身。我轻轻一跳,趴在爷爷的后背上。那是温暖、宽阔的后背呀!让我生出无限的安全感。斜阳。微风。嫩芽。春天的早晨,我和爷爷在院子里散步。

八岁的夏天,我穿好衣服和爷爷在北海公园享受午后惬意时光。走着走着,我又累了,像往常一样蹲在地上,指着爷爷的后背,他了然的笑了笑,蹲下身,我又是轻轻一跃,那身躯轻轻颤抖了一下,爷爷缓缓起身,勉强站稳身子,我趴在爷爷的后背上,那依旧是温暖、宽阔的后背啊!但那浓密黑发中的一角,却隐隐露出斑白的鬓发。不久,爷爷的衣服被汗水浸湿,我便跳下来拉着爷爷的手漫步。斜阳。暖风。青草。夏日的午后,我和爷爷在北海散步。

时间的指针飞速的奔跑着,几年春夏,来到了十三岁的冬天。爷爷突患癌症,需要马上手术。我们匆匆来到医院,只看到爷爷安稳的睡着和奶奶泛红的眼圈。我的心像是被什么狠狠攥着,涩涩发疼。手术后我们匆匆来到医院。看见爷爷的背影,宽大的病号服掩不住那日渐消瘦的身子,那后背佝偻着,再也不是记忆中的温暖、宽阔了啊!走上前,爷爷的眼角挤出一丝笑意,我轻拍着他的后背,竟单薄的只剩骨头架子。它告诉我:我再也背不动你了,我再也不是你记忆中的温暖、宽阔了啊!我眼角泛起点点湿意,我忙吸吸鼻子,爷爷觉察出我的异样,关切的问我,我摆摆手。

推着轮椅,漫步在医院的花园里,爷爷的后背始终佝偻着,再也找不到原来的宽阔。寒风呼啸着,拂乱了他的灰发。我真怕这刺骨的寒风会吹弯他的腰,会把他的皱纹割的越来越深,会让他的眼角陷的越来越深......

后来爷爷康复了,我笑着对他说:“爷爷,长大了,我来背您。”爷爷笑了,笑得像个小孩子般,眼角的皱纹肆意的绽放着。

看着来往人们的后背,我不禁又一次想起了他——我的爷爷。时光啊,求你把他温暖宽阔的后背还给他吧!求你把他的瘦弱和衰老都带走吧!求你让他永远健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