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小说(必备10篇)
飘雪无垠
2024-04-09 02:06:03
其它
小说

喜欢小说(1)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人都离不开书,我也一样。有一回,我到图书大厦读一本名叫《冒险小虎队超级成长版之沉默的证人》的书。

起初,我坐在那儿静静地读。可是,没过多久,我就进入了故事情节,我把自己也当成了小虎队的一员。当读到化险为夷的片段时,我会松一口气,好像刚刚是我落入了险情;当读到恐怖的片段时,我的身体会不时地颤抖,好像我的面前站着一个彪形大汉;当读到惊险的片段时,我会向四周看一看,好像真的有人在跟踪着我!

还有一次,在深夜里我睡不着,就想起了我最爱的《冒险小虎队》,我想爬起来看书,但是又想时间太晚了,妈妈肯定不同意。于是,我就偷偷摸摸地下了床,眼疾手快地从自己的书柜里抽出一本《冒险小虎队》的书,蹑手蹑脚地爬上床。我一手儿抓起床头的手电筒,悄悄地打开,认真地读起来。忽然,我听见门外有脚步声,我急忙关上手电筒,轻而快地将它放回原位,再把书里的卡片夹在我看的那一页,然后合上书,把自己摆成睡觉的姿势。这时,门开了,原来是妈妈来看一看我,帮我盖了一下被子,然后就走了。见妈妈没有发现我在偷偷看书,我才松了一口气,又继续拿出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我就是这样一个喜欢读破案小说的男孩!每当我看到主人们破解了一个个离奇的迷团时,都会为他们感到由衷的自豪!


喜欢小说(2)

I like reading novels, because in the novels, I can imagine the world that the author creates, I treat myself as part of the novels, it feels like that I witness all the incidents. I especially like to read short novels, because I don’t have so much to read the long novels, I am studying in the high school, I have many subjects to learn. I have little time only on the weekends. Short novels only costs me about one day to finish reading, while the long novels will take me more than a week to finish, if I hang on reading part of it, I will think about it all the time and can’t focus my mind on studying. What’s more, I like to read novels more than twice, so it is easy to do for me to read short novels. I gain so much for read these short novels.
我喜欢看小说,因为在小说中,我可以想象得到作者创造的世界,我把自己当成这个小说的一部分,就犹如我能目睹所有的事件。我特别喜欢看短篇小说,因为我没有很多的时间看长篇小说,我现在在读高中,我有很多的科目要去学习。我只有在周末的时候才有点时间。短篇小说只花费我大约一天的时间来读完,然而读长篇小说会要我花超过一周的时间来完成,如果我读了一半停下来,我会整天想着小说,无法集中精力学习。而且,我喜欢看小说超过两遍以上,对于我来说,读短篇小说比较容易办到。我从这些小说中收获了很多。

喜欢小说(3)

前几天,我读完冰心奶奶写的《超人》这本书。不禁想起了程姥姥、何彬……五四战火。冰心奶奶写作的风格,像冰那样透彻,充分渗透真善美。

冰心奶奶的超人其中有这么一句话:“人和人,和宇宙万物聚合,都不过如同演戏一般:上了台是父子母子亲密不得了;下了台,摘了假面具,便各自散了。哭也是这么一回事,笑也是这么一回事”。让我们知道五四战火接连不断。这就是冰心奶奶的爱国表现!

哦,对了!有的人还不知道冰心奶奶是谁?冰心原名谢婉莹原浙江人,冰心奶奶写的都是能让所有人都能看都懂。

大家一定说我为什么喜欢冰心奶奶吧!因为他写的都是关于抗日的、爱国的,因为在抗日时间很多人做汉奸而她却坚决抗日这就是我喜欢的原因。

冰心是我最喜欢作家之一!


喜欢小说(4)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从小我就喜欢读书,家里的书柜里放满了课外书,有令我欢笑的,有令我悲伤的,每读一本书都使我受益匪浅,但在这么多的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狼王梦》。

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沙走石的大暴雨中,失去了伴侣的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的产下了四只小狼崽,但是这个不同寻常的遭遇只是故事的开端。为了“狼王”梦想的实现,也为了有价值的生存和追寻,紫岚与她的狼崽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紫岚的四只小狼崽都非常可爱,公狼黑仔有着超出常人的天生本领,蓝魂儿是一只体格强健的公狼,双毛是个从小就有自卑心理的公狼,母狼媚媚是狼崽中唯一的一只母狼。所有的“人物”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小狼崽蓝魂儿。他脊背上的毛色有点偏蓝,因此取名叫蓝魂儿。我喜欢蓝魂儿不仅仅是因为他长得可爱,更重要的是他由原来的软弱变成了有着一股爱打抱不平的勇敢的劲头。一次,狼群捕捉到了猎物,面对肥美的食物却只有老狼王洛嘎可以吃最上好的肉,而其他的狼却只能吃他吃剩下的肉,为此蓝魂儿与洛嘎拼了个你死我活,最终吃到了肥美的食物,令我对以前总被别人欺负的蓝魂儿刮目相看。

读了这本书,我有着许多感想,在作者的笔下,动物就像人类一样有着丰富的感情,动物世界与人类一样,也是一个有血有泪的世界,使我进一步加深了解了动物与动物的思想感情。动物之间也会为了权力和生存而互相拼杀,也会为了地位而搏斗,这也证明了动物之间强者为王。同时,这本书也体现了母爱的伟大,母狼紫岚为了自己的下一代不被欺负,牺牲了自己的婚姻,甚至是自己的生命,这样的母亲不伟大吗?

在这本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书中,作者以高超的手法构建了一个荡气回肠、震撼天地的狼的精神世界,这本书里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含义深刻,不仅让我了解了动物之间丰富的感情,也让我品味到了许多以前从不没品味过的许多优美语句。

我很喜欢这本书!


喜欢小说(5)

《三国演义》这本书太有意思了。我特别喜欢里边的人物,比如:智谋惊人的诸葛亮;勇武过人的赵云;奸诈阴险的曹操等等。 看过后,我把家里的称呼也全变了:“父帅,儿臣要看电视,母后不准”“尔等如若不应,吾将尔等拉出去斩首”“也罢,今日暂且饶尔等一命”妈妈更是配合“谢大帅恩,绕臣不死”哈哈哈~~~~~~


喜欢小说(6)

《狼图腾》——我最喜欢的一部小说提起狼,人们或许只会想起它的残忍、凶恶。词典里,形容狼的也都是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在中国人的心目中,狼就是邪恶的代表,是魔鬼的化身。但实际上,如果你读过《狼图腾》,你就会知道,狼不仅仅是大自然的精灵,更是一个传奇,一个神话,是不折不扣的草原守护神。《狼图腾》是作家姜戎的大作,这部小说现在已经被译成三十多种语言。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北京的几个下放知青在蒙古草原上的游牧生活,他们如何学会与狼斗智斗勇,如何抓、养小狼崽,狼又如何围捕黄羊、牲畜群等。

在书中,它推翻了人们对狼的一贯偏见和敌视,从全新的角度,阐述了狼在草原上举足轻重的地位:马、牛、羊等牲畜都以吃草为生,而草原鼠却专门打洞、啃草根。而狼则是鼠的天敌,虽然狼在饥饿的时候偶尔也会袭击牲畜。但幸亏有了狼,草原才很少闹过大面积鼠灾,牲畜才得以生存、繁衍。正因为如此,蒙古人从不将狼赶尽杀绝。更何况,没有对狼的追捕,就逼不出好马;没有与狼的斗智斗勇,就更不会有成吉思汗的骁勇善战。所以蒙古草原上的人们以狼为图腾,甚至死后也将遗体给狼吃,把自己回归大自然。可是,又有多少人懂得这个道理呢?连好多蒙古人都不懂的道理,外地人又何曾知道?战士们开着吉普车,拿着枪,在蒙古人带领下到处猎杀狼群,狼死的死、逃的逃。狼患没了,鼠患却成灾。没过几年,茂盛的草原变得光秃秃的,继而又变成了沙漠。

每到大风天气,黄沙漫天,尘土飞扬。可是,人们仍然无视大自然的惩罚,依旧向大自然进行无穷无尽的索取,无节制地乱采乱伐,污水横流。“君不见,囱之高,何处无污染;又不见,漫天烟,浓浓复黑黑”。变本加厉带来的后果是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旱涝成灾、地震、泥石流频发。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已经岌岌可危了。《狼图腾》这部小说深刻地揭示了大自然生态平衡之重要,人,也是生态平衡的一个重要环节。人类应该尊重大自然的规律,珍惜和爱护大自然,让我们的家园变得更加美好。


喜欢小说(7)

凡是到达了的地方,都属于昨天。哪怕那山再青,那水再秀,那风再温柔。带深的流连便成了一种羁绊,绊住的不仅是双脚,还有未来。怎麽能不喜欢出发呢?没见过大山的巍峨,真是遗憾;见了大山的巍峨没见过大海的浩翰,仍然是遗憾;见了大海的浩翰没见过大漠的广袤,依旧遗憾;见了大漠的广袤没见过森林的神秘,还是遗憾。世界上有不绝的风景,我有不老的心情。我自然知道,大山有坎坷,大海有浪涛,大漠有风沙,森林有猛兽。即便这样,我依然喜欢。打破生活的平静便是另一番景致,一种属于年轻的景致。真庆幸我还没有老。即便真老了又怎麽样,不是有句话叫老当益壮吗?于是我想从大山那里学习深刻,我还想从大海哪里学习勇敢,我还想从大漠那里学习沉着,我还想从森林那里学习机敏。我还想学着品味一种缤纷的人生。人能走多远?这话不是要问两脚而是要问志向;人能攀多高?这事不是要问双手而是要问意志。于是,我想用热血给自己树起一个高远的目标。不仅是为了争取一种光荣,更是为了追求一种境界。目标实现了,是光荣;目标实现不了,人生也会因这一路风雨跋涉变得丰富而充实;再我看来,这就是不虚此生。是的,我喜欢出发,愿你也喜欢。


喜欢小说(8)

书是世界的营养品,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可以带我们遨游知识的海洋;书,可以作为你的终生伴侣。每当我打开《草房子》这本我喜爱的书时,我就再也忍不住了,一看就几个小时,不能自拔。

这是一部将就品位的少年长篇小说。

这本书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秃鹤心中痛苦的伤痕,令他怜爱;纸月的悲惨身世,令他难忘六年中的一切一切,他都铭记于心。然而在1962年8月的一天中,他们一家因某种原因,就要告别这朝夕相伴的这片金色的草房子。这件突如其来的事,在他心中被埋伏的依依不舍立刻油然而生

书中没有华丽的语句,也没有夸张的词语,更没有自作多情的文段,书中只有纯美的词句和刻骨铭心的感情。特别是当我看了药寮这篇文段时,桑桑的坚强、父亲的关爱、温幼菊老师的默默鼓励,都让我感动得流下了两行热泪。而想到了自己,我感到我与桑桑比起来,我是那么渺小,连区区一次打针都大哭一场,这是应该做的吗?我为自己的胆小而羞愧,我为桑桑的坚强而鼓掌。看着这些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使我感受到世界是多么美丽,多么可爱。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大事,都是我们要去铭记的事情;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是我们要去珍惜的人!

书,让我懂得了许多人情世故;书,令我学到了许多知识。《草房子》这本书是我的至爱,因为,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喜欢小说(9)

我为何会喜欢修仙小说?我不知道。可能是看的过瘾?可能是喜欢武术?可能是有修仙梦?这些我一概没有回答。因为本来就不知道。

修仙,顾名思义,便是修炼成仙,看过的修仙小说故事。但最喜欢看的就是《封天》,他为何如此吸引我呢?我还真不知道。可能是因为人物刻画好,有点真实性。这只是些猜测罢了。 我认为可能是我喜欢他那里边的修为,我喜欢他那里边的打斗,我希望它那里边的技能,我还喜欢他那里边的武器。反正一般我来拿《封天》说事,在有些公会里,我幻想着封天的技能。我幻想着我也能修练成仙。我甚至幻想着我修炼成仙之后统治宇宙。“我命由我,随可逆天。”这句话非常著名吗!在很多修仙小说里都有这句话!逆天,顾名思义就是逆天行事。我也曾幻想着我拥有着《封天》里边的技能。我想着他有多么的强大。可能是因为那句话“我若在,天不可无。我若无,天不可有”,我一直喜欢着那里边的主人公,孟浩!是他之后让他的家乡重生了,让山海界重生了。用他那苍茫宇宙统治者的天威。创造了许多东西,也给后人留下了封天决!真是霸气的无敌,已经无法让我用正常人的话来评价了。

而且我一直想写修仙小说,可是因为一直不敢,也因为这文章和分数都不行。哎——,真是伤脑的啊!说实在的我已经把内容都想好了。可不能写,真是急的不行了。但那也没关系,我可以整天看着修仙小说,你可以去查一下别的小说。总之不用我自己动手,也是不错的。但我还是很想写修仙小说,我想写封天的续集,罗天重回王位。与孟浩大战700回合,最后双方两败俱伤。但,罗天更虚弱一些。轮回三世,在第三世时,将孟浩给打败了,重回了王位。多么好的想法啊,但到最后也没有成功!我再等着,再等着,我何时能写修仙小说?可能得几星期后,或者几个月后,甚至有可能几年后,最后还有可能这一世是无法完成。虽然我很同性科学。但也不免我喜欢虚幻。虽然我与别人交谈时总带着一定要真实,这几个字,但我心里想的却是成仙或者成为与孟浩一样伟大的人。一样逆天成功的人。看完《封天》这本小说,我便立志了,我要成仙,我要发明法术!最重要的还是写小说,开头早想好了就是“混沌攻击苍茫宇宙时,与孟浩打起来,可在一处大陆上有一颗明星出世,出世时神鬼妖魔都在嘶吼,仙在盼望,新希望降生”

偶尔看看小说可以,但是大家千万不要沉迷,沉迷的话会使成绩下降,给自己安排好看的时间,不要违反。最后祝大家成绩提高,考上自己心目中所想的学校。


喜欢小说(10)

2008年奥运会的吉祥物迎迎是我最喜欢的一个毛绒玩具,我和她相伴已有五年之久。我无数次地幻想过迎迎会站起来和我说话,与我游戏玩耍。我发现,童话故事里的人物都生活的很幸福很幸福,没有忧愁,只有快乐。我看着依偎在我怀里的迎迎,下定决心,也要为迎迎创造一个如此甜蜜,如此美丽的童话世界,让她自由自在的生活。这一切只有在我写的小说里才能实现。

我有的时候把迎迎写成美丽的公主,有时候把她写成洁白的雪莲花;有的时候把迎迎写成自由翱翔的小鸟,有的时候把迎迎写成纤尘不染的山泉……在幻想的世界里,我们一同嬉戏,在幸福的童话里,我们齐声歌唱;在精彩的故事里,我们湖上泛舟,在和谐的乐声里,我们一起跳舞。

写小说不仅给我带来了快乐,还提高了我的写作能力。我相信,只要我坚持不懈的写下去,总有一天迎迎会重新被全世界所接受,所喜爱。

迎迎让我爱上了写小说,她是我继续写下去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