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的约定(汇总18篇)
了结
2024-04-01 06:33:25
六年级
抒情

我和的约定(1)

春天是我的一位老朋友,我和它约定每年都一定要准时来约会。

我和春天有个约定,每当它来时,我们都要好好庆祝一番——过春节。家家户户大扫除、办年货、买年花……把家里打扮的喜气洋洋的,等待你的到来。孩子们听说你要来就更开心了,我们换上了,我们换上了新衣、烧着烟花爆竹迎接你的到来。

我和春天有个约定,让这个季节美妙起来吧!自从你来了,那位冰冷的冬凶就不好意思再待下去了。你尽情的释放温暖,万物开始复苏了,一切都从冬眠中苏醒过来。

春天,你按时来约会了。你还为我们带来了见面礼——春雨,春雨唤醒了大地万物,让它们喝口水,冲个凉,漂漂亮亮的。我们手拉手到处走,到处看,你所到之处,干枯的草地冒出了新绿;最特别的是光秃秃的树干上长出了新芽。在我们广东有些大树上,去年的叶子还留在树上,但是你一定要它们脱下来,换上你带来的新衣裳。它们在短短的几天内把树叶变黄落下来,就好像为换新衣服而洗澡一样。

春天记得我们有个约定,年年你都要准时来哦。


我和的约定(2)

列夫托尔斯泰曾经说过:“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我小时候非常喜欢看书就算是不识字也要把书本抱在怀里,因为我非常享受这种被知识的海洋包围的感觉。

在我七岁的时候,看了一本童话书,而那书中的世界是多么的有吸引力,就想是杯茶,拥有淡淡的清甜,却也带来了淡淡的苦涩。书中的每一个人物,个性鲜明,有着令人一直感慨的内心独白,童话中的王子与公主在经历了一些磨难后,终于幸福地在一起。而我们生活中又何尝不是一样呢?只有经历了风雨磨练的,又怎能会见到彩虹的美丽呢?

在我大一点的时候,可以看不用拼音注释的书籍了,书中不仅有历史的沧桑,有作者家与家人相聚时的喜悦心情,还有作者在回忆童年时与小伙伴玩耍的依依惜别之情,我被作者的内心独白所感染,仿佛只要嗅着墨香,望着舞动的字眼,我的心便有一种莫名的安稳平静。

我和书有个约定,我在书中看见了人间百态,也看见了人们人与人之间无法言语的情谊。

从小到大,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淘气包马小跳》,因为马小跳的活泼使我消极的心情总会一下子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则是甜甜的笑容,它总能带给我无限的乐趣。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了翅膀。书是一位良师,也是一个可以谈心的朋友,古人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和书有个约定,约定着相见,更约定着永远。


我和的约定(3)

我是赛尔,名叫leimi。雷米。拥有一只满体的雷伊,它叫雷灵,是我的掌上明珠,无论什么要求,我必定会答应她,而它,丝毫没有娇生惯养的性格。

那一天,正是雷灵的生日。在这之前,它说:“在我生日那天,主人带我去赫尔卡星打罗奇,就是最好的礼物啦~”为了它小小的心愿,我带着它,在赫尔卡星刷罗奇。

在刷满的最后一刻,我们的身后发出一阵垮塌的声音。我自然地转过头,脸上的表情立刻恐慌起来。“雷灵!快逃啊!”我大喊。“盖亚!盖亚呢?”艾利孙奸笑着,找着盖亚。我用身体挡住雷灵,不让艾利孙看到。“哟,盖亚不在,倒是有位帅哥哦~”艾利孙想我靠近。“去你的!”我包里的巴鲁斯跳出来,给了艾利孙一尾巴。“哎呦!”艾利孙爬起来,满眼仇恨地望着我。“哼,小东西,你是活腻了,找本大人就地解决的吧?”“别过来!”巴鲁斯站在我前面。“布林克克!上!”布林克克一招把巴鲁斯打倒。“嘿嘿……”艾利孙得意地笑。“咦?你有极品精灵?”艾利孙突然说道。“哪··哪有”我摇摇头。“后面!”艾利孙命令我。“不要!”我尽力把雷灵全身遮住。“滚!”我被激光射倒在地,雷灵一个瞬雷天闪射向艾利孙。艾利孙逮住雷灵,迅速地飞走。远处,传来雷灵的叫喊:“主人!我一定会再回来的,你等我,就在这里!约定啊!……”“约定,约定……”我不停地念着。

信阳2小六年级:刘梦阳


我和的约定(4)

秋天带着淡淡的,旋转的光轮来了,在金黄的土地上播下了无限爱的种子。

秋天的落叶,像那样金黄的颜色。被风儿轻轻地一吹,就飘飘悠悠地落在了地上。为秋天铺上一条金灿灿的地毯,渲染出了秋天独有的宁静、忧伤的气氛。

红枫点燃了秋天,秋天到了,山上山下,无不是红枫在表达自己心中的喜悦。你瞧,它们的小脸蛋都涨得彤彤红,仿佛在盼望,盼望着自己被摘下。它们在幻想,幻想自己被爱动手的小孩子带回家,精心制成一枚火红的枫叶书签,让自己的魅力永远留在这秋日。

秋风吹过,带来一阵阵花草的清香;秋风吹过,送来怡人的甜蜜的果香。秋风扫过,溦储存松果的小松鼠带去阵阵清凉;秋风抚摸着小兔子,减少它第一次离开母兔的慌张。

秋雨潇潇,在屋檐下光上一串水晶做的珠帘。雨花轻快地拍打着地面,漾起层层涟漪。秋天干净而温暖的雨珠带给我一种心灵的震撼,那是一种美,美得透明,美得纯洁,秋天给我的一种无声的美,静谧的美。

诗人刘禹锡曾在《秋日》一诗中写道:自古逢秋悲寂廖,我言秋日胜春朝。这种悲、寂、廖、又何尝不是一种美呢?

在干净而温暖的秋季,我与秋天有个约会,就在向日葵盛开的金色土地上。


我和的约定(5)

我和春天有个约定:明年和明年的明年的春天也要这样美丽哦。

春天来了,我和小朋友们出去玩耍,发现了变化,我们看见了春冰在融化了,化成凸凹不平的形状,趴在地上上面看,有的像群山,有的像森林。树上的雪掉落下来。眨眼变成的水。

太阳晒得我们身上好暖和,我们把棉袄都脱下来了,挂到树上,各种颜色的棉袄,从远处看,很美丽,给初春的旷野增添了一分生机!

春天里风吹得暖暖的,不像冬天里的风,那样凛冽刺骨,她温柔的抚摸着我们的脸,像安慰似的,有情有义的。春天的风是温暖的,却不像夏天那样的火热。我喜欢这温暖的感觉,从脸上到身上,一直暖到心里。这些都是夏天的风没有的感觉。

我也喜欢春天的小溪,可欢快了,雪水融化汇入小溪,“丁丁咚咚”的蹦蹦跳跳流着。小鸟也在头上“叽叽喳喳”的叫着,追着小溪飞过,留下悦耳的歌声。

这是春天里的歌,偶尔还有一阵风拂过,感觉非常凉爽。

我喜欢春天,她像一位漂浮在天空的画,有时打开有时合上,我和春天约定,你的明年和明年的明年一定要更美丽呦!


我和的约定(6)

小时候,妈妈经常在我睡觉之前给我讲一两个小故事,比如说灰姑娘、白雪公主和丑小鸭等等这些童话故事。我时常听着它们入睡。

长大了,和父母读书的时间便越来越少了。虽然如此,但我和母亲有个约定,每周六的晚上我们会相约一起阅读。

前几天,便是星期六,我和爸爸妈妈一起读了《笑猫日记》全册。这是一本充满了童趣的故事,里面的内容使人百看不厌。我和母亲拿着书,各自看了起来。看完后,妈妈给我讲了她那本书的主要内容:故事讲的是马小跳的表妹杜真子和她的妈妈都喜欢在阳台种植物。她的妈妈爱种兰草,兰草种在那种名贵的花盆里。杜真子确喜欢种土豆,土豆种在朴素的瓦钵里。周末的早上,杜真子没起床。她的妈妈把那盆土头土脑的长势旺盛的土豆扔进了楼下的垃圾筒。笑猫和地包天看见后下了楼,找到土豆把它捡回家。我现在知道杜真子为什么种土豆了,她种的是希望,而这个希望是埋在泥土下面的!

这令我深受同感,不过我并不是特别喜欢妈妈看的这本书,我最喜欢的还是我看的这本《笑猫日记之保姆狗的阴谋》。我也同妈妈说了《笑猫日记之保姆狗的阴谋》主要内容:保姆狗老头儿要杀从小有他养大的牧羊犬帅仔,可是他的阴谋总是被笑猫和地包天给破解了。在一次他精心策划的车祸中,他原以为车从他那矮巧的身上压过去没事,可是意外发生了,保姆狗受伤了,当他还有一口气的时候,保姆狗说出了他所有的阴谋,说完以后保姆狗就死了。

我说完后便抬头看了一眼妈妈,妈妈的脸上洋溢着泪水。我看着妈妈,担忧的问道:“妈妈,怎么了?你别哭啊!”妈妈边看边说:“没什么,我就是被这个故事感动到了!”过了许久,妈妈的抽噎声越来越小,直至没有。我看妈妈不哭了,便对妈妈说:“妈妈,你是不是因为这本书而想起了溜溜?”“是啊,溜溜它还那么小,就生病死了!”妈妈激动地说。我安抚着妈妈的心情:“没事的,妈妈,溜溜在天堂看着我们呢,它一定不希望我们因为它而哭泣。”“嗯。”妈妈重重地点了点头。“妈妈,要不我们以后的每个星期六都多看一些关于小动物的书吧。”我静静地说道。“嗯,就这么说定了哦,谁都不许赖账。”妈妈小孩子地说。“嗯!”我回答道。……

黄昏的灯光下,书就这样不紧不慢地倾诉着他们的情感。他就好似一个故人,就好似一张泛黄的老照片,将时光定格,将思念传达,将幸福留存……这就是我和母亲的约定,一个爱的约定!


我和的约定(7)

秋天,是丰收的季节。春耕秋收,春华秋实,硕果累累……所有与秋天有关的词语大多与收获有关,给了人喜悦和希望。

2019年的秋天,我含泪告别小学,满怀憧憬地跨进中学校园,从此我有了一个新名字——中学生!

我和秋天有个约定,约定在四年后的秋天,相约在濮阳市第一高级中学相会。

言必行,行必果。为了这个约定,我改变了,我努力改变了自己。

早晨,6点10分,以前的这个点我还在梦乡里,如今的这个点,我已经穿衣下床,绝不磨叽。一边吃早饭一边听英语。吃完饭,还有10分钟左右的时间,我早读英语。听啊,我把英语读的那么流畅,可你们却不知道我课下付出了多少努力,把嗓子读到哑是常有的事。看啊,我在数学课上回答问题那么积极,作业本上的错号越来越少!甚至有时还给同学们充当小老师,同学们竟也能听得津津有味……

为了这个约定,我变了,我真的变了。

不管多累,我都要抽出时间阅读;不管多累,我都要每天练一会写字;所有的作业我都会认真完成;晚上我及时做到了预习和复习;睡觉前,我都会进行这一天的独立思考……

我变了,我真的变了。

半年之中,我从钢琴入门学到了三级,古筝课上我能做到把当堂的内容练熟……

我还有许多不足。我要向学习委员王佳蕊同学学习,学习她认认真真、一丝不苟的学习态度,学习她的细致,把每一件事情都尽量做到完美。

我和秋天有个约定,我做的每一件事情都见证着我的努力……


我和的约定(8)

在400万年的进化史中,人类的手逐渐演变成了大自然所能创造出的最完美的工具。这双手,蕴含着改天换地的力量,多少精妙绝伦,传世佳作,都出自于它。

我慢慢张开手,它从不沾阳春水,细碎的掌纹流露出一袭软弱。在家中,爸爸妈妈用手撑起这个家,连奶奶苍白干枯的手,也能贡献几份力量;生活里面对困难,我用手死死抵御,却是不堪一击。心下无限羞愧,这双手,做过什呢。

我要有力量。暗暗想着,于是我和手许下了这个约定:我不会浪费这上帝所给予的珍品,我会利用它,认真做好每一件事,慢慢进步……

第一份力量就是爱。用这双手帮助更多的人,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这“香气”是能让我热爱生活,乐观向上的力量。积极做义工,帮助他人,让我将这份爱由心头从指尖流出,传递一份正能量。

第二份力量就是宽容。动手脚固然解气,受罪的是你的手和对方的感情,气极时的动手换做微笑着的摆手,再见吧我的冲动。

第三份力量就是认真踏实。敷衍,半途而废我是有做过,最终也是苦尝后果。认真对待每一件事,不能事事完美也求心安。不要以“没时间”为借口了,手累了就甩甩手,它不会呢对你一直工作有怨言,一直勤勤恳恳地替你做事,你又有何理由来的心累呢。

在闲暇之余做一些喜欢做的事,写写字,吃美食,逛逛街,拍拍照,快活又充实,手可不喜欢一直握着手机啊。

可是一切都需要坚持。想放弃时紧握拳头想想吧,这份约定,驷马难追,咬咬牙撑过去吧。在你完成这个约定之后,手会伸出一个大拇指,赞美你的不放弃,庆祝你得到了力量。

加油吧。用这双手做有意义的事。


我和的约定(9)

从小我就喜欢读书,一拿起书来,我就舍不得放下。每天,我都要读上几个小时。如果能去书店逛一逛,那我就“乐不思蜀”了,因为我喜欢书,所以我和书之间有很多很多的小故事。现在,我就和你一起分享一个吧!

有一次,我和妈妈去散步,走着走着,我们不知不觉地来到了一家书店。看到书店,我马上就冲了进去,去选择自己喜欢的书,在经过一番精挑细选后,我选中了一本《探险故事》。我随着书中的文字渐渐进入探险的世界,里面有神秘的玛雅;有“死亡之海”称号的罗布泊;吸血怪物——吸血蝙蝠和恐怖的食人花……我越看越上瘾,惭惭地,天黑了,我却还在看书,妈妈着急了,让我快点放下书回家,我不舍得书,便对妈妈说:“妈妈,你能买下这本书吗?”妈妈说:“可我身上一分钱也没带呀!”唉,我只好走了。走之前,我悄悄地对书说:“亲爱的书,我要回家了,今天没带钱,不能把你带回家,你要在这里待着,不许乱跑,明天我一定带你回家!”

第二天,我又去了书店,直奔到我昨天看书的地方,我找到了那本《探险故事》,拿起来,高兴地说:“亲爱的书,你遵守了约定,你真有信用!”说着,妈妈付了钱,书是我的了。

这就是我和书之间的约定,你有吗?


我和的约定(10)

“弟子规,圣人训……”洪亮、整齐的诵读声久久回荡在校园中。这是我校为了传承源远流长的国学经典而推出的“经典诵读”新举措。

“凡出言,信为先,诈与妄,奚可焉”。这句话是我在诵读《弟子规》时,感触最深的一句话。讲的是,开口说话,诚信为先,欺骗和花言巧语决不能使用。他让我明白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做人的根本;一个人可以放弃才华,可以失去美貌,唯一不可以丢失的就是诚信。我要做个诚实守信的人,我一定要和诚信一路同行。

相信大家一定读过《狼来了》,这是一个家喻户晓的故事:一个牧童把村民对他的信任当成游戏,三番五次地欺骗村民“ 狼来了”。当狼真的来时,牧童再次呼叫,山下的村民却再也没上来,他们早就失去对牧童的信任,结果羊全部被狼咬死了。这个寓言让我懂得:失去诚信的人将失去一切,变得一无所有。试问,我们能丢弃“诚信”这个行囊吗?不行,带着诚信上路,才能踏出一路风光!

写到这,我想起一篇课文《手捧空花盆的孩子》,故事讲的一位国王把种子煮熟,发给每个孩子,并宣布:谁能用这些种子培养出最美的花,谁就是他的继承人。结果当众多孩子手捧鲜花站在国王面前时,一个叫雄日的孩子却因手捧空花盆被国王选中。因为诚实,雄日得到了国王的信任,成为了国王的继承人,拥有了一切。这再一次让我明白:生命不可以从谎言中开出灿烂的鲜花。这真是至理名言呀!今后,无论风雨,我都要和诚信如约前行!

经典诵读,使我和诚信有个约定,并且要终生守约!


我和的约定(11)

7月23日天气晴

本来定好的一个约定:“每个周日下午去游泳”。为什么是只有周日呢——因为我和老妹周一到周六都要上课。但之前都去了,唯独——

今天是个正式和游泳的好日子,没有乌云,也不会下雨,还热的要死!我蹦蹦跳跳的去找爸爸,高兴的说:“爸爸,今天都快热死了,带我们去游泳哈!像以前一样!”爸爸温柔的回答道;“好好,你说什么我都答应啊!”我得到答复便开心回房去了。

这七月的骄阳似火!都快把我烤成了烧鸡!太热啦太热啦!小知了唱歌道:“今天真热,像是烤炉,可我不是食物,我只是动物!”

终于挨热挨到了下午,我兴奋地跑去拉爸爸,叫爸爸起床,可爸爸一直在抗拒。我大吼了一声:“老爸起床!”爸爸震了一下,便挥挥手。我生气的离开他的房间,跟妹妹说了一下情况,妹妹生气地走到他的房间,大声说:“爸爸!你说好的,怎么能违约呢!再说,好不容易今天我们都不用上课,你也——”爸爸依旧不作回答。我们生气地拿出钱买东西吃去,开电脑看电视剧,边吃边看,把声音放到最大声,吵死爸爸去!

爸爸醒来后,还训了我们一顿。我们反驳他违约,可他总归是大人,说什么都有理由!


我和的约定(12)

今夜偏知春气暖,虫声新透绿窗纱。

刘方平之《月夜》妙哉!我仿佛想起了在几年前,在这样的月亮中,我与邻居小伙伴玩耍的情形……

月光如水,自天空中倾泻而下,缓慢而有规律地平铺在小操场上,给地面披上了轻柔的纱。一切都变得宁静而神秘,像夜公主的宫殿一般。

不知是哪位伙伴从他家里拿来了一条红领巾,给那位“飞毛腿“蒙上,玩捉人游戏,被他摸到的人就出局。一开始,我自作聪明,就站在一个地方不动,想耍耍他,玩次“遛狗”。我便站在一边,假装自己不存在。突然,“飞毛腿”疾步向我赶来!我正暗暗叫好,先向左一闪,再各右跑去。没想到那家伙还很“老奸巨猾”的,从红领巾的缝隙里偷看,也向右跑。这下我可慌了手脚,初于“本能”地快跑,却不留神脚下的枯枝,被绊倒了。这样一来,自然也被抓住了。我一脸无奈地出了局,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第二局,伙伴们都面面相觑,小心谨慎,生怕又被飞毛腿“坑”了。咦,他在干什么?只见飞毛腿仰面看天。我们在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之时仍然心有余悸。啊!红领巾与他鼻尖有空隙!我刚想喊“大家当心”,可飞毛腿已冲向了一个人——果不其然,他也被捉住了。

远处传来母亲的声音:“快回家!”我们还想玩,可是必须回去了。只好约定下个月夜再来。

又是一个月夜。我躺在床上,想念着童年的月夜,想念着与月夜的再次约定……


我和的约定(13)

在指针划过契约的怀表的滴答声中,在日月星辰的轮转中,时间溜走了。面对时光的流逝,我不免有一种伤感,但我会化伤感为力量,去拼搏,去奋斗,去和时间签下一个约定。

那天,当我领到语文测试的卷子,看到鲜红的79分镶嵌在卷子上,那红色的笔墨也烙印在我的心中。我领悟到,学习是多么得难,它甚至让我产生了一种厌学的心态。慢慢的,我的成绩从山顶坠落到了深渊。

我渐渐变得自卑起来,直到语文课本里的那句话,彻底改变了我的心性。

“少年易老学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当它从我身边拂过时,我又从挫折中站起来了,开始追赶时间。为了更快地追上时间,我开始用一些零碎时间来学习。回家后,我也会将一分一秒珍惜起来学习,只有将学习提上去,才能有追上时间的机会。每次的考试,我都会将错题记录下来,日积月累,有针对性地复习。如此以往,我的各科成绩都进步了许多,于是我又和时间回到了同一起跑线上。一个念头从我心中产出来——超越时间。

想要超越时间,必须得比以前更努力。我想,这个过程一定让我更加疲惫,但只要回想起昔日的约定,我就怀着一颗坚定的心去奋斗。

每当我回想起那个春天,我和时间的约定,嘴角不禁会上扬,露出甜甜的笑, 高喊“我即将胜利”。现在的我已经上高年级了,还有一年就要面对小升初了,但我还会牢记这个约定,向明亮的远方前进!


我和的约定(14)

时间不等人,一转眼,他就走了。我却无论如何都追不上他。于是,我就和明天约定——追上时间,追上一个全新的自己。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感叹光阴似箭,何不现在努力呢?每在前一天晚上,就对自己说:“做一个全新的自己!”第二天,我就要早早起身,开始一天的工作。假如每天都说:“今天休息一下吧,还有很多时间呢!”那么每个明天就失去了意义,与明天也就“失约”了。

我与明天约定,也同样是与时间的约定。“明天”“时间”和“未来”分不开联系。若与“明天”失约,那么就是与“未来”和“时间”失约。其实“明天”也是未来。做好今天的事,才能完成明天的约定。如果未做好今天的事,那么就会拖到明天。当明天到了,又要做前一天的事……如此累积,我就不但前些日子的事情没做完,还有许许多多个“明天”的事等我完成……

一天有二十四个小时,今天又二十四小时,明天同样有。把握好了“今天”就等于把握好了上一个“明天”而只有把握好了一个个“今天”才能把握人的一生,明天的约定才能如期到来,我才能如期赴约。

以前学习了一篇著名散文家朱自清的《匆匆》。有一段话我至今仍记忆犹新:“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日子总在不知不觉中流逝,稍不留神,便无影无踪。

当明天清晨的太阳缓缓升起,我要充满希望面对新的一天;当傍晚的夕阳西下时,我会用微笑回复一天的收获;当夜空中洒满了星星点点时,我将带着明天的约定进入梦乡,为新的一天打造新的希望!

把握今天,就是把握每一个明天。


我和的约定(15)

难忘的第一次人生中,有许多第一次,有时是新奇,有时是突破,有时是兴趣,有时是……每个人的第一次,都充满着不一样的好奇和挑战,不一样的艰辛和努力,在我的印象中,最让我难忘的是第一次走进实验室,观察洋葱表皮细胞实验。

记得那天我们要完成的是制作并观察洋葱鳞片叶表皮细胞临时装片,听起来有点复杂,但是我非常有信心!听完了老师的讲解,便迫不及待地开始制作装片啦!

我小心翼翼地把载玻片放在实验台上,滴加了一滴清水,放置一边。拿起小木板上面的一小片洋葱,用锋利的刀片切掉指甲大小的一块。一股刺鼻的辣味冲上来,直呛鼻孔,眼睛睁不开,眼泪流下来。我拿起洋葱块,对着阳光观察了好一会儿,终于判断清楚了哪一面是“内表皮”。我拿着镊子,夹起一角的薄膜,用力一扯,但结果往往不如人意,不但没有将内表皮扯下来,反而掐烂了这块洋葱。第二次,我用同样的方法,只不过力度轻了一点,就把一层近乎透明的内表皮揭了下来。哈,第一步成功了!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

接下来,我把那片洋葱内表皮轻轻放在载玻片上,浸在清水里。然后轻轻夹起盖玻片,盖了上去。做完这一步,就进入最重要的环节——染色了。我在盖玻片的左侧,滴入一滴稀碘液。橘红色的液体迅速的渗透,浸湿了盖玻片下的洋葱内表皮。可是又遇到了麻烦。当我拿出吸水纸,在右侧准备吸稀碘液的时候,发现稀碘液只是浸湿了中央,并没有洇到右边。想了想,我决定端起载玻片,使其倾斜,让稀碘液流到右边。我轻轻抬起载玻片,果然,稀碘液很快流到了右侧,我拿起吸水纸,很快就吸了出来。哈哈,制作工作完成,接下来,就要开始观察啦!

头一回看到显微镜,真的挺新鲜的。它笔挺地立在实验台上,给人一种神秘和庄重的感觉。我迫不及待的调好物镜和和镜筒的位置,就开始了对光工作。对光是一件看似简单但又非常需要耐心的一件事情。这需要用手扳动反光镜,使它三百六十度旋转。在这同时,眼睛要注视的目镜,当看到眼前一片白色的光时,对光就算完成了。我按照老师教的做,不一会儿就对好了光,眼前一片光明。然后,我将镜筒降至最低,把事先做好的装片标本放在载物台上,就要开始观察啦!

我的心砰砰的跳着,物像会是什么样子?如果看不到物像怎么办?我轻轻地转动粗准焦,目不转睛地盯着目镜,生怕错过什么珍贵的画面。慢慢地,一点点,一点点清晰,哦!我看到了!一点点黄绿色的线条出现在我的视野里,我好兴奋啊!接着转动,那物像由模糊变得逐渐清晰,最后连一条条线、一个个微小的细胞都尽收眼底。多么奇妙的感觉啊!显微镜下的洋葱细胞就像一个巨大的蚂蚁洞穴,一个个细胞膜紧密的连接着。在每个细胞膜里面,都有一粒小小的圆点,这就是细胞。这是我第一次真真切切地观察到洋葱的内表皮细胞,这感觉太爽了!仿佛看到了月球上的环形山一样令人兴奋。

由制作到观察,这一系列的实验过程,都是那么有趣,令我着迷。哇,做实验真的太有意思啦!第一次做实验虽然经过了一些小小的挫折,但是最终品尝到了成功的喜悦。这次走进实验室使我感到趣意盎然,点燃了我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理想之火,让我懂得了:生活是五彩缤纷的,它带给我们无穷的乐趣,只要勇敢的尝试,大胆的探索,就会走向理想的彼岸。我和科学有个约定,让青春闪耀在科学的云颠!


我和的约定(16)

这天,是我和爸爸”嗨皮“的一天,因为开学时,爸爸跟我约定,期中考试考得好就陪我玩一整天,要知道爸爸可是很少陪我的呢!

一大早爸爸早早就起床把车擦干净,吃过早餐我们就准备出发了。可就在我高兴的时候,爸爸的手机突然响了。爸爸接听后看着我为难地说:”唉!公司又要我临时去上班,怎么办呢?“这时候,爸爸灵光一闪,立刻打电话给公司,说他晚上吃完饭再去加班,爸爸说公司同意了。

说着,我和爸爸便开车到了步行街,爸爸陪我看了我最喜欢看的电影”名侦探柯南“,看完后又陪我吃了我最喜欢吃的肯德基,然后还在汴河街欣赏了洞庭湖的美景。时间不早了,我们便开车回家了。在回家的路上,我见到爸爸已经很疲倦了。到家了,爸爸也和我一起上了楼,但是爸爸回家后并没有休息一分一秒,而是换了一身厂服,急急忙忙去厂里加班了。

啊!这还能让我说些什么呢!爸爸为了遵守我和他的约定,不辞辛苦地陪伴我吃喝玩乐了一整天,然后回家换身衣服就去上班,饭都没顾得上吃一口。我为爱岗敬业的爸爸感到骄傲,更为有一个爱我的爸爸而感到幸福。这时,我的泪水流了下来。长大后,我一定要好好孝敬我的爸爸!


我和的约定(17)

我和落叶有个约定

把这秋的使者夹进书中

让这浓浓的墨香

伴着百转千回的光辉

将金秋的美定格为永恒

我和雪花有个约定

让这高贵的天使融化在手心

随着寒风激昂的韵律

化为一滴冰凉的雪水

将冬的清纯刻进我心中

我和风筝有个约定

把它放飞在华夏大地

牵着我的双眼

牵着我的童心

飞向如歌的生命

飞向呼唤我的青春之旅

我和我月亮有个约定

借我一笔清丽的光辉

洒向寂寞的心田

点燃一盏明灯点燃一盏明灯照亮我今后前进的路我和自己有个约定用一支普普通通的笔书写出艺术的灵魂艺术的美丽


我和的约定(18)

只要是书,我都爱读,并且我还是一条“啃”书虫,只要拿到一本书,我非ー口气“啃”完不可我想这就是我和书的约定吧,一气呵成地从“相遇”到“相知”。

每当谈到读书,我就打开了话匣子,像只喜鹄。记得去年,我过生日时,妈妈送给了我一份很有意义的礼物,一本名叫《小王子》的童话书。我很好奇小王子是谁?小王子住在哪里?于是我赶紧抱起书,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里边讲了小王子住在很小的星球上,并且他养了一株玫瑰花。后来,他离开了星球,来到了地球..还殳等我看完故事书,已经到了晚上十点多了,妈妈走过来说:“明天还要上学呢!快点关灯睡觉吧。你要看到几点呀?”我看了ー下闹钟,确实有点晚了,没想到时间过得这么快,简直是一眨眼的功夫。

我只好在妈妈的催促下依依不舍地放下书吧上了床。可是妈妈刚走,我躺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我好想知道:小王子在地球上会遇到谁呢?他最后会不会回到他的星球呢?我辗转反侧,满脑子都是小丸子那可爱的形象,还有接下来会是怎样的故事情节的大向号。我悄悄地爬下床,打开了台灯,拿起书继续看了起来。直到把书给看完了,没想到一看时间,已经是12点多了我赶紧爬上床,这时候才安心地睡了下来,梦中还是小王子回到他的星球,遇到了可爱的玫瑰。

虽然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顶着两个黑眼圈去上学,但也感到心满意足。妈妈说:“你这小书虫,昨晚肯定是偷偷地爬起来,一鼓作气地看完故事书了!”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都怪故事书的内容太精彩了,都怪我早已经跟书约好了,就是要一气呵成地读完。

无独有偶。有一次,我从书店里边买回了几本书。回到家里,我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过了一会儿,我想上厕所,又舍不得放下书,于是就把《男生贾里》带进了顶所。当我正看得起劲的时候,妈妈敲响了厕所门,喊道:“你是掉进马桶里了吗?怎么等你这么久了,还不出来?”我这才反应过来,原来我在阿所里不知呆了多久了呀!我赶紧出来,没想到脚麻了,不得不在客厅里跳了大概十来分钟才缓解了脚的酸麻感。妈妈在旁边哈哈大笑,说道:“这就是小书虫要吃的苦头呀!”虽然脚酸麻了,不好受,但是想起刚才看的精彩故事,心里还是乐滋滋的。

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每每想起,自己都会捧腹大笑。都怪我自己跟书在潜移默化中达成了这么一个“一气成”啃完书的约定,但我也乐此不疲,初心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