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喜欢的书600字(推荐19篇)
星月相随
2023-08-26 09:04:04
初一
其它

我和我喜欢的书600字(1)

一本好书,正似一位挚友,你可以与它进行心灵的对话;正似一名良师,引你步入理想的殿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初一写我喜欢的书的600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爱看的书很多,有《爱的》、《智慧公主马小岚》、《淘气包马小跳》……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是杨歌和他拇指一样的爸爸。杨歌的爸爸为什么会变成一个拇指大的人?你一定会感到奇怪,其实,杨歌的爸爸原来和别人的爸爸一样,是个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大高个儿,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杨歌的妈妈老是骂他,每骂他一次,他就缩小一厘米,再骂一次又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杨歌的爸爸就变成了一个拇指小人儿。爸爸变成拇指小人儿后,整天待在杨歌的口袋里,当杨歌的“教育部长”,随时随地监视杨歌的一举一动。在这本书里,杨歌的爸爸是个发明家,他发明的每一样东西都非常有趣,比如,一个普普通通的机器可以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一个小小的飞碟可以载人回到过去,去到未来……每一个奇妙的都能吸引我,每当我读这本书时,总能慢慢的忘掉一些不愉快的事。因此,我就慢慢的喜欢上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杨歌的爸爸又有了新的发明,那就是身体调换机,杨歌可以随便和别人调换身体,比如,和吴奶奶家的小猪调换身体,和数学老师调换身体,和尖子生陈雪虎调换身体。……这些,都让我感到惊讶,心里总想:这么厉害的发明,如果把它借给我多好啊!我首先要和妹妹调换身体,再享受一下婴儿时期的美好,整天除了吃,就是睡,要不就是哭哭闹闹,让大人们整天围绕着我,想方设法哄我……因为有了身体调换机,杨歌还保住了准备大战的A国和B国,你说有趣不?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有着丰富动人的内容;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知道了许多有趣好玩的发明;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带给了我许多快乐。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书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西游记》莫属了。

《西游记》这个名字我5岁就知道了,但是我不知道《西游记》是什么,甚至天真地以为它是一种玩具。爸爸妈妈为了让我知道《西游记》是什么,就在我6岁生日那天给我买了32本关于《西游记》的小人书,也就是它带我走入了名著的殿堂。于是,我就天天看着上面的漫画看,我看得爱不择手,一拿起来就舍不得放下。只可惜上面好多字我不认识,直到小学一年级,我借助拼音才能自己读懂里面的字。也就是我第一次看《西游记》。

第一次看《西游记》,我的收获只有把《西游记》里所有人物的名字背了个滚瓜烂熟。第二次品味它则是在四年级,通过那次细细品味,我发现它比小人书精彩多了。它把孙悟空的勇猛,猪八戒的呆懒描写的淋漓尽致,他们的飒爽英姿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第三次看《西游记》就是现在了,书里有些部分是文言文,原著的《西游记》更精彩了,你看这一段:两个在半空中一场好杀,咦?:齐天大圣,混世泼牛王。只为芭蕉扇……,书中的人物都活生生地展现在我的面前,战斗场面也非常详细,腾云驾雾,刀光剑影都十分精彩,给我的气氛不像是在看书,而是在看一部惊心动魄的电影。这本书我太喜欢了,经常看得不肯放下,连妈妈叫我吃饭都不知道。为此,我经常受妈妈批评,但我还是忍不住要去看。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比看电视精彩多了,我喜欢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

居于英国萨里郡小惠金区女贞路4号楼梯下的储物间的男孩哈利。波特,他自幼父母双亡,他和他的姨夫德思礼一家,还有表哥达力。德思礼一起生活。他过着暗无天日的日子,他经常被达力欺负,没有人和他做朋友。

某天,他收到一封信,却被姨夫百般阻拦看信,姨夫也使出了浑身解数阻拦,却不能阻拦哈利波特看信。他从信中得知,他被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录取了。不仅如此,学校还派人来接他,他从派来接他的巨人海格那里知道,他的父母被黑魔王“伏地魔”所杀,而他自己却大难不死。

哈利还从海格那里知道了许多魔法世界的事情:对角巷、古灵阁、破釜酒吧、魁地奇球……

哈利波特于九月一日登上了去霍格沃茨的列车,在学校里,他交了两位很好的朋友: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还成为了学院魁地奇对的找球手呢。

一次,哈利偶然知道了“魔法石”;还知道了伏地魔想偷走它。哈利、罗恩和赫敏偷偷穿过藏魔法石的活板门,成功阻止了伏地魔得到魔法石。哈利还从校长邓布利多的言语中得知自己有一个不可思议的命运……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就像一幅栩栩如生的画卷,描绘了一个生动、真实的魔法世界;而且本书的细节处理的十分到位,不会前言不接后语;再者,这本书的情节跌宕起伏,令人不忍释卷,读完后大呼痛快。

本书续集,如《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都十分有趣、好看,在此我也推荐给大家阅读。

这几天我又在读一本书,这本书让我悟出了许多的道理,同时又觉得很意想不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风阡阡,风阡阡当不上班长,又参加不上鼓乐队,所以欣然接受神秘之约进了狐狸小学当插班生。当她进去的时候,发现这的一切课程都十分地有趣,同时,她又有了许多的好朋友,后又成了“水片大王”,这让所有的小狐狸都羡慕,都佩服。不过,风阡阡后又私自地把花阿姨的魔幻强带走,让人类侯得驾趁机溜了进来,把九大恶猎放了出来,瞬间造反,这一次可闯了大祸!她们也知道了,原来这九大恶猎曾经想把狐狸给杀害了,这一次出来了,肯定要逃跑,回来再复仇。不过幸亏有狐人的帮助,九大恶猎也没能逃得出去,风阡阡因为受了伤,躺在了病房里。而侯得驾不听劝,跳进了具有极其强大的激活能力的湖中,在湖中戏耍了一阵,上来时他就像疯了似的乱扭乱动,过一个小时后,他躺了下去,能量耗尽了,再也不能动了。对于这件事的处理,狐长老们听取了风阡阡的意见,放了候得驾,并让他活了过来,让他好好做人。候得驾放出来以后再也不敢乱动了。最后,风阡阡三个月的插班生也该结束啦,风阡阡也失去了所谓的魔法,变回普通的人了,再也没有来自狐界的消息了。

这一本书不光讲了风阡阡转学后的故事,也让我知道了,人类因为残忍地杀害动物,是动物们都害怕人类,所以,我们也要像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去爱护动物,去保护它们。这样,我们就会是美好的一个大家庭,没有杀害,没有坏人。

狐狸精说,她们不是狐狸,就像人类是由猴子演化而来的,她们是由狐狸演化而来的。她们跟我们一样,拥有一个完整的世界,她们不亚于我们,她们的地位是跟我们同等的。

要问我喜欢的书是什么,那可还真多,但若问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答案就只有一个,那就是《狼王梦》。这本书是沈石溪出了名的作品。那么是什么故事能够让我深受喜爱呢?就让我们一起去阅读下面的故事吧。

在我读三年级的时候,我不喜看书,因为我觉得看书一件很无聊的事,但在下课时,我总是能听到我们班的同学在说:“沈石溪写的《狼王梦》实在是太好看了!”“不就是一本书嘛,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在心理默默地说。

有一次,我实在是太无聊了,就只好去听同学们讲故事,听着听着,我就入迷了,我忍不住问讲故事的同学:“这本书的书名是什么呢?怎么这么好听。”她们异口同声地说:“就是《狼王梦》呀!”我惊呆了,说:“《狼王梦》真会有这么好看吗?”她们又说:“你又没看,你怎么知道。”

我回到家中,叫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狼王梦》,我翻来翻去只能看见一大堆字和几张黑白的图片而己,并没有我想象中的好看,妈妈对我说:“买回来了,就要看!你不要只看图片,要看里面的内容,特别是里面精彩的内容更多看看、多读读,慢慢地,你就能体会到看书的乐趣了。”我只好安安静静地继续看书了,刚开始看的时候,我仍旧感到很无聊,但看了几个章节后,我发现开始有点喜欢这本书了,在文中,作者把动物写得栩栩如生,让你感到像是走进了故事中。

随着我看书的本数逐渐增多,我的课外知识也丰富了很多,学习成绩也慢慢提高了!这让我明白了读书的意义:一个人看再多的书,也可能比不过你仔细地看一本书得到意义深刻。你,明白了吗?


我和我喜欢的书600字(2)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吴承恩,讲述是师徒四人历经千辛万苦往西天求取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里描写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唐僧,坚韧不拔,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和诱惑她都毫不动摇,一心只想着往西天求取真经。

唐僧的大徒弟孙悟空,有七十二般变化,在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里练出了火眼金睛,一个筋头就是十万八千里!

猪八戒是唐僧的第二个徒弟,长着长长的鼻子,大大的耳朵,一副猪的摸样。他很贪吃,非常懒惰,他也有三十六般变化。

沙和尚,原来是天庭的卷帘大将,因犯错误被贬下界,成为唐僧的第三个徒弟。他言语不多,但挑担子、看马匹。所有的杂事都由他来做。

还有那匹白龙马,神骏无比,脚力很好,有一颗嫉恶如仇的心,他还曾帮助孙悟空降妖除魔呢!

这些人物里我喜欢的就是大师兄孙悟空,在去西天取经的过程中,他忠心耿耿,明辨善恶,降妖除魔。在途经火焰山那一章里,孙悟空三次用计借调芭蕉扇:第一次直接上门借扇,被铁扇公主给扇出了五万四千里;第二次,他变成了小虫钻进铁扇公主的肚子里,威逼之下,铁扇公主拿了一把假扇子给了他,结果悟空差点被火烧伤;第三次,他扮成牛魔王的摸样骗过铁扇公主,终于拿到了真扇子,可当悟空骄傲地扛着扇子往回走时,又被赶回来的牛魔王把真扇子给骗回去了。这一章里的孙悟空不仅懂的先礼后兵,而且善于动脑筋,坚持不懈。悟空的借扇经历也让我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不能因为一时的成功就骄傲自满,要防止乐极生悲。

读了《西游记》后,我感触很多,我要学习唐僧的执着和坚持;学习孙悟空明辨是非、不怕困难、勇往直前的精神;学习沙和尚踏实、勤劳的工作态度。每次读这本书,我都能获得更深一层的领悟,我想,大家听了我的介绍一定能喜欢这本书,一定会去看这本书,去享受读书的欢乐!


我和我喜欢的书600字(3)

我是一名五年级的小学生了,我非常喜欢看童话类的书籍。原因是童话里的故节非常感人,那一幕幕扣人心弦的故节把我带入童话的世界中。

它让我懂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它了要有恒心,办的事;它还了我不要做贪心……人生的哲理时时刻刻指引。在读书的,经常困扰:别人读书,作文突飞猛进的增长,而我每天也在家地读书,但作文却一点儿也长进呢?学习了《走遍天下书为侣》这篇课文后,我了怎样读书进步。读书只读一遍,看一看囫囵吞枣就了。读书要细细地品味,把文章的内容,甚解。作文进步。

提作文,使我了另事。有,老师让写一篇记事文,正好我背过一篇名为《捕野兔》的`文章,和老师的写作内容很接近。我把文章中的内容稍加修改,写在了作文本上,后来,这篇文章优加,还了老师的表扬。而我那文章,评价我很惭愧,那的亲身体验所感而写的。

这件事使我明白了:读书是积累文学素养,写的、情感,才有感。我想书,应该说对所人都要。我希望无书。古人曾:“无书,百事荒芜。”

书,在我时,你是一面墙,把我撞醒;在我遭人误解时,你是海,教我宽容;在我骄傲自满时,你是一座钟,敲醒我得谦虚……


我和我喜欢的书600字(4)

我喜欢书,一看到书那熟悉的面容我便喜悦;一闻到书那清淡的香气,我便陶醉;一摸到书那美妙的质感,我便欣喜。一本书,一本好书,我就是看千百遍也看不足,想知道哪本书什么书让我哭着看下去?是杨红樱写的《笑猫日记之会唱歌的猫》。

一次,我偶然在书店看到这本书,它给我的第一感就不一样,淡雅的青色背景,一位貌美如花的女子,她身在病床上,让我吃惊不小的是二丫趴在病床上,他竟然在唱歌?

我怀着好奇的心情打开了这本书,这是一本讲述二丫成长的故事,二丫有一个梦想,就是帮助聋哑老人卖报,为了实现她的梦想,她拜鹩哥为师,跟他学吆喝,说人话,二丫没日没夜的练习,就是为了帮助一个她素不相识的老人,他是多么的善良啊,后来他把嗓子都练冒烟了,出血了,在医院输了几天的营养液才好起来,我被他的坚持和善心所感动。

在一个圣诞夜,二丫做了一个梦,梦见圣诞老人带她走进一个陌生的病房。之后,他醒来,来到医院果真有一位美丽女子,她眉如柳梢,眼如秋水,似月儿般美丽,可是在一场车祸中成了植物人,她为了帮助女孩唱歌,使“睡美人”醒过来,又不辞劳苦的学《鲁冰花》这首歌,或许是上天被她的善心感动,睡美人终于在百合花绽放时,苏醒过来,清淡的百合香萦绕在病房内……

读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千,二丫的毅力和乐于助人的精神感动了我,像我,平时我爱做些工艺品,常常半途而废,扔的到处都是,而二丫说到做到,绝不半途而废。做人也是如此,当你帮助别人后,收到了别人最唯美的微笑,这就是最大的回报。

书合上了,我的耳边似乎萦绕着二丫那天使般的歌声,那歌声是那么的纯洁,美妙……


我和我喜欢的书600字(5)

臧克家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我是一个喜欢看书的小女孩,为此,我结交了很多的益友。

记得3、4岁的时候,妈妈就给我买了很多书,例如《幼儿画报》、《巧虎识字王国》等。巧虎,是我和书中人物交上的第一个好朋友。

上了小学,我掌握了汉语拼音,学会了查字典,认识了更多的字,看起了更多的书。我遨游在书的海洋里,结交无数的益友,体会不同的人生。从低年级的《米小圈上学记》《小马宝莉》《小海蒂》,到中年级时,爱上了《王蓓佳全传》《中国童话》……随着我读的书逐渐的增多,我的知识面也逐渐的扩大。一般的书已无法满足我的未知欲,我开始读《史记》《中华上下五千年》《读者》等等……我的书架时常更新,一批批旧书被替换,一本本新书被翻阅,我的世界被更多的书丰富起来。

我能读完这么多书,与我读书时专注的状态是分不开的。一次妈妈买来了我最喜欢的《西游记》,放学回家,我一开门就看见这本书躺地桌子上,马上踢掉鞋子,扔了书包,捧起书坐在椅子上,专心致志地看起来。我的眼睛盯在了书上,全然忘记了郁闷,忘记了作业,甚至连妈妈的呼唤声都听不见。我完全沉浸在故事中,一步步跟随着唐僧取经的步伐,体会着唐僧师徒四人历经的磨难艰辛,时而被猪八戒的傻气逗乐,也傻傻地笑出了声……

如今,年级越升越高,功课越来越多,我对书的喜欢却是只增不减。书里的文字,如音乐一般,余音绕梁;像花儿一样,尽情绽放;似森林那般,生机勃勃。在我郁闷时,传递着轻松;在我悲伤时,指引我快乐;在我骄傲时,警醒我谨慎……形形色色的故事,带给我力量。

啊!书,是你给了我成长的力量,是你给了我丰富的人生,我怎么能够不喜欢你呢?


我和我喜欢的书600字(6)

高尔基曾经说过一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析阶梯。我看过很多书,有《小红帽》、《长袜子皮皮》、《昆虫记》……但我最喜欢的是《昆虫记》。

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布尔。法布尔非常喜欢观察昆虫,他把自己观察到的昆虫都真实地记录了下来。法布尔也很仔细,用不同的方式来找昆虫的特点,他写的昆虫记大多有二十几本呢!

有一次,我到图书馆里准备借一本有关蜜蜂的书,忽然,那本《昆虫记》映入了我的眼帘,被我深深地吸引住了。我知道这书里面的内容跟蜜蜂有很密切的关系,于是我找了很久的蜜蜂来仔细观察。

我借了《昆虫记》回到了家以后,就把书放到阳台上看。突然,有一只蜜蜂飞过来,书上的和这一模一样,哦!原来这是节腹泥蜂呀!《昆虫记》还说了节腹泥蜂是个厉害的捕捉能手,可以捉住全部的象鼻虫,不管再好、再强、再厉害的象鼻虫都可以被随时捉住的。啊!原来捕捉能手——节腹泥蜂这么厉害啊!有着无敌的能力啊!

第二个艺术专家那就是——砂泥蜂,砂泥蜂的外形十分有趣,起先是一个矮矮胖胖的幼虫,慢慢地就变成了高高瘦瘦的砂泥蜂,大概有一根面条和铅笔这么高,看起来非常苗条。砂泥蜂有很多种类,比如银色的砂泥蜂……

我看完关于砂泥蜂和节腹泥蜂的内容,它们的确都是很厉害的昆虫。法布尔的《昆虫记》,都是他认真、仔细观察的结果,才写出了各式各样个性鲜明的昆虫。以后,我要博览群书,像法布尔一样仔细观察生活中的事物,做一个热爱大自然的有心人!

同学们,你们喜欢看书吗?那就看看《昆虫记》吧!


我和我喜欢的书600字(7)

书是个神奇的东西,往往就如一瓶神奇的药水。有人喝下它,就会变得坚强勇敢;有人喝下它,会开怀大笑;有人喝下它,会发愤图强。今天,我要为大家介绍一本科学斗智的书——《大侦探福尔摩斯》。

这本书的作者是日本政法大学文学学士历河。我非常佩服书中的人物福尔摩斯,因为他文武双全,而且我还认识了为人善良、乐于助人的华生,头脑愚钝的猪格林。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故事就是——“空中悬头”。这个故事讲的是:老人屡次看见儿子的灵魂分身,更目睹了“空中悬头”的可怕景象,传说中的分身降临到底是不祥之兆,还是另有隐情?于是,老人去找福尔求助,福尔摩斯觉得这很离奇,它查阅了很多资料。华生觉得这简直是无稽之谈,因为从来没有人见过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如果一个人看到了自己的分身,就应该是魂魄离体。这时,一个颤巍巍地老人,弓着背,拄着拐棍出现了。老人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讲给了福尔摩斯,福尔摩斯让老人回家时把门栓打开,第二天晚上10点左右,华生和福尔摩斯进了花园,院子里昏昏暗暗的,很难看清一个人。这时,突然有动静了,一个头颅缓缓地漂浮出来,华生大吃一惊。只见福尔摩斯迅速捡起一块石头,朝头颅投掷过去,“乒乒乓乓”一些镜子的碎片落到了地上。同时,一个男人奇迹般地显现出来了。当然,无巧不成书,他竟朝着福尔摩斯和华生两人的藏身之处跑来,福尔摩斯用脚轻轻一绊,那个人摔了个四脚朝天。

在福尔摩斯的质问下,他们俩人都坦白招认了。原来,他们不务正业,要抢父亲的财产。他们俩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这本书不仅故事内容丰富多彩,而且还有漂亮的彩图,所以我推荐给大家。


我和我喜欢的书600字(8)

自古以来,书被人们称之为挚友、老师,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全人类的营养品。一本好书会带给我们丰富的知识和无尽的快乐。我喜欢读书,更喜欢读好书。

放寒假前,老师发给我们一本由意大利著名的教育家——亚米契斯编写的著作《爱的教育》。直到现在,我还清楚的记得这本书的扉页上写的那段话:“一本好书,可以改变无数人的命运。一滴墨水,可以引发无数人的思考。”就是这句话,驱使我用心读完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写的是安利柯成长的故事。作者以一个小学生的口吻叙述了主人公一年的所历、所闻、所见、所感,抒发了乡国之感,师生之谊,亲子之爱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友爱之情。通过一个个平常而又满蕴人情味的生活小事,把爱和美注入读者的心田。作者用日记的形式来写作,带每月又有一篇较长的,结构完整的“每月故事”。这些故事记录了他在学校、家庭、社会的所见所闻,反映了社会各个阶层的状况,并以高尚的爱心情感联系在一起,组成了一幅幅生动的画卷,带给我们爱与美的享受。

我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也认识了几个新朋友,“小博士”代洛西、“小英雄”洛贝谛、爱帮助人的长隆、可怜的奈利、衣着华丽的瓦梯尼……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没有任何虚伪的说教,也没有任何豪言壮语,通过朴素的描写和精彩的语言,使我知道爱是无私的也是无价的,爱是用任何东西都换不回来的,爱是人间不可缺少的必需品,爱是我们每个人的情感需求。

如果你看见这本书,一定要用心的、认真的品味,要牢记那句话:“世界充满爱!”


我和我喜欢的书600字(9)

我最想读的一本书就是这本《拉·封丹寓言》。这本书很好看,它是世界经典寓言文库。

这本书里有许多寓言故事,里面有伊索寓言,还有许多故事,比如《两个谋熊皮的伙伴》、《龟兔赛跑》、《小老鼠、小公鸡和猫》、《狮子的朝廷》。这些故事是我比较喜欢的。

《小老鼠、小公鸡和猫》讲的是一只小老鼠在外面玩耍的时候,看见公鸡迅速向他跑来,而猫装得很温和。回家后和妈妈说了,老鼠妈妈说:“公鸡凶而不吃我们,猫温柔而凶猛,所以说孩子你不要被外表迷恋。”

《狐狸和病狮》讲的是狮子捕不到食物,号召大家去看狮子,谁去看狮子,他就不吃谁。大家一听这件事都去了,只有狐狸没有去,最后狮子下旨问罪问:“你怎么不去看我呀?”狐狸说:“我是想去的,但一看人们都进去了,我等了半天,也没有动物出来。”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要善于观察,认真思考以后再去做。

《两个谋熊皮的伙伴》讲的是两个人缺钱花想去捉熊,然后把熊皮卖给商人邻居。这两个人看见熊向他们走来,吓得如雷击一般,往回跑,结果这桩买卖泡了汤,合同也就作废了。庆幸的是商人没有提走钱。这时一个人爬上树梢。另一个人早就吓得冰凉。熊看了看,就走了。树上的人下来说:“千万不要为了图谋熊皮,去卖一头没有打死的熊。”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能为了一些不现实的事情,把放弃。另一方面也告诉我们做事要动脑筋。

其实每个故事都在告诉我们怎样做人怎样做事的道理。因此,我最喜欢这本书。我能从书中学到好多有用的东西。


我和我喜欢的书600字(10)

我读过许多书,如《狼王梦》、《昆虫记》、《班级宠物一家亲》……但是要说最好看的书还是《昆虫记》。

《昆虫记》这本书带我走入了有趣的昆虫世界。

我知道了红蚂蚁身上有一根“磁针”,有感应作用,可以顺利找到家,金步甲会残忍地杀害同类,但他们也吃害虫吃食物还很有讲究。蟋蟀总是慎重选址,辛辛苦苦地建造家园;狼蜘蛛的毒性很大,但它是一位慈爱的母亲,细心的照顾孩子;蜘蛛选用蛛丝来联系,也是蜘蛛获取信号的工具……

法布尔进行了长达三十年的时间来观察千奇百怪的昆虫,收获非同小可。虽然我们被称为高级动物,可是我们不知道没有这些可爱的小生命,我们的世界将会变成什么样子?

本书介绍了昆虫的生活习性和捕捉猎物的方法。文中我最喜欢的是蝴蝶类的描写。具体写了大孔雀蝶和小条纹碟。大孔雀蝶的翅膀是红棕色的,上面还有许多褐色和灰色的斑点,翅膀边缘还是灰白色的,闪闪发光还是人喜欢。我看得出作者观察是多么仔细,小条纹蝶的茧是浅黄色的,呈钝圆型,看上去很坚固。它的翅膀是浅红色的,上面有横向的条纹,前面的两片翅膀上还长了两个小白点,像人的眼睛一样一眨一眨的。从描写蝴蝶的部分,我对两种蝴蝶有了详细的了解,更加喜欢蝴蝶,也从中知道了生活中要留意每一个角落,每一种事物,仔细观察,才会有发现。

我要提醒大家,动物也是有生命的,我们如果站在它们的角度上想,它们是非常痛苦的。这本书让我们知道要尊重生命,我们不能破坏它们的家园,我们更应该团结友爱,一起创造美好的家园!

这本书很好看,大家有时间可以看一下这本书。


我和我喜欢的书600字(11)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正如高尔基所说的那样,人类社会要进步,书是必不可少的。而我喜欢书,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书中的内容是多么生动有趣;书蕴含的道理又是那么富有哲理;写书的作家又是多么的独具匠心。

我最喜欢的一套书——《查理九世》,它总的告诉我们:遇到害怕的事一定要鼓起勇气面对,正如墨多多所想:好奇心战胜一切,我应勇敢面对,战胜它,打败它。别让它成为我成长道路上的障碍物。

我还喜欢书中的人物:墨多多、查理九世、虎鲨、扶幽、亚瑟……他们的优秀品质正值得我学习:查理当领袖,大公无私;墨多多勇敢面对困难;虎鲨乐于助人;扶优细心观察……我最喜欢查理,因为查理DODO是冒险队中的领导者。我曾想当领导,但又不勇敢,而且我当起官来,就会毫无头绪。以前我只想做个平凡的人,过平平淡淡的生活。如今,我有了新的理想,新的奋斗目标,那就是当一个好领导,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一个好士兵。是查理鼓励了我,给了我战胜困难的勇气。

书中的内容也很有趣。有一次我正看在看第18册《侏罗纪公园》的结尾时,我仿佛就是他们其中的一员,和他们情同手足,和他们同呼吸,共命运。他呐喊,我呐喊;他举手,我举手;他伸腿,我伸腿……我心中还燃起熊熊烈焰,举起手咬紧牙关,呐喊到:“加油啊!一定要把恐龙救出来呀!”直到看完后,我那颗忐忑不安的心终于放下来了。

《查理九世》这套书就是我的宝贝,我希望雷欧幻象继续写下去。我爱它,我爱它内容生动有趣;我爱它,我爱它给我讲的许多道理;我爱它,我爱它教给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


我和我喜欢的书600字(12)

最近,我迷上了《恐龙历险记》这本书。

一个凉爽的夜晚,风儿轻轻吹着,我坐在窗前端详着我心爱的《恐龙历险记》。

只见蓝蓝的天空上,翼龙在那儿飞翔;在茂密的树林里,慈母龙在那儿产蛋;在广阔的草坪上,小暴龙躺在大暴龙的怀里;在清澈的湖水里,鱼龙在那儿嬉戏。

我惊呆了,难道我来到恐龙时代了吗?

突然,传来沉重的脚步声,我感觉大地都在震动。我愣住了,只见一只霸王龙正一步步向我逼近,两条后腿像粗壮的柱子,前爪像锋利的钩子,又粗又长的尾巴就像一条钢鞭,“呜,呜……”它甩动着脖子,张开大嘴吼叫,露出两排尖锐的牙齿。我吓得闭上眼睛,大气不敢出,等着成为这只霸王龙的美餐。

好像过了一个世纪,我慢慢睁开眼睛,只见霸王龙把头伸到我跟前,小小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我,好像在问我从哪里来,一点也不像我想的那么恐怖,我伸出手摸了摸它皱巴巴的皮肤,凉凉的。霸王龙用长长的舌头舔着我的脸蛋,鼻子哼哼地吹着气,好像在给我挠痒痒。

我们很快成了好朋友。

呵,真爽!我一会儿坐在肆意飞奔的霸王龙背上,一会儿骑在腾空飞翔的翼龙身上,一会儿和可爱的小腕龙捉迷藏……

不好,我走进一片茂密的丛林,出不去了,我急得团团转,我累坏了,也害怕极了,就当我要崩溃的时候,一只翼龙飞来了,我爬上它轻轻扇动的翅膀,一眨眼,我们就冲出了丛林。哇,好高啊!我好像可以碰到漂浮的白云,底下碧绿的草地,清澈的湖水,茂密的树林,数不清的恐龙在奔跑、嬉戏……

我越飞越高,越飞越起劲。

“你又在和恐龙历险吗!”妈妈的话把我惊醒,我揉了揉眼睛,看了看手中的《恐龙历险记》,忍不住笑了起来。


我和我喜欢的书600字(13)

我爱看的书很多,有《爱的教育》、《智慧公主马小岚》、《淘气包马小跳》……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是杨歌和他拇指一样的爸爸。杨歌的爸爸为什么会变成一个拇指大的人?你一定会感到奇怪,其实,杨歌的爸爸原来和别人的爸爸一样,是个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大高个儿,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杨歌的妈妈老是骂他,每骂他一次,他就缩小一厘米,再骂一次又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杨歌的爸爸就变成了一个拇指小人儿。爸爸变成拇指小人儿后,整天待在杨歌的口袋里,当杨歌的“教育部长”,随时随地监视杨歌的一举一动。在这本书里,杨歌的爸爸是个发明家,他发明的每一样东西都非常有趣,比如,一个普普通通的机器可以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一个小小的飞碟可以载人回到过去,去到未来……每一个奇妙的故事都能吸引我,每当我读这本书时,总能慢慢的忘掉一些不愉快的事。因此,我就慢慢的喜欢上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杨歌的爸爸又有了新的发明,那就是身体调换机,杨歌可以随便和别人调换身体,比如,和吴奶奶家的小猪调换身体,和数学老师调换身体,和尖子生陈雪虎调换身体。……这些,都让我感到惊讶,心里总想:这么厉害的发明,如果把它借给我多好啊!我首先要和妹妹调换身体,再享受一下婴儿时期的美好,整天除了吃,就是睡,要不就是哭哭闹闹,让大人们整天围绕着我,想方设法哄我……因为有了身体调换机,杨歌还保住了准备大战的A国和B国,你说有趣不?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有着丰富动人的内容;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知道了许多有趣好玩的发明;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带给了我许多快乐。


我和我喜欢的书600字(14)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书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西游记》莫属了。

《西游记》这个名字我5岁就知道了,但是我不知道《西游记》是什么,甚至天真地以为它是一种玩具。爸爸妈妈为了让我知道《西游记》是什么,就在我6岁生日那天给我买了32本关于《西游记》的小人书,也就是它带我走入了名著的殿堂。于是,我就天天看着上面的漫画看,我看得爱不择手,一拿起来就舍不得放下。只可惜上面好多字我不认识,直到小学一年级,我借助拼音才能自己读懂里面的字。也就是我第一次看《西游记》。

第一次看《西游记》,我的收获只有把《西游记》里所有人物的名字背了个滚瓜烂熟。第二次品味它则是在四年级,通过那次细细品味,我发现它比小人书精彩多了。它把孙悟空的勇猛,猪八戒的呆懒描写的淋漓尽致,他们的飒爽英姿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第三次看《西游记》就是现在了,书里有些部分是文言文,原著的《西游记》更精彩了,你看这一段:两个在半空中一场好杀,咦?:齐天大圣,混世泼牛王。只为芭蕉扇……,书中的人物都活生生地展现在我的面前,战斗场面也非常详细,腾云驾雾,刀光剑影都十分精彩,给我的气氛不像是在看书,而是在看一部惊心动魄的电影。这本书我太喜欢了,经常看得不肯放下,连妈妈叫我吃饭都不知道。为此,我经常受妈妈批评,但我还是忍不住要去看。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比看电视精彩多了,我喜欢这本书。


我和我喜欢的书600字(1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

居于英国萨里郡小惠金区女贞路4号楼梯下的储物间的男孩哈利。波特,他自幼父母双亡,他和他的姨夫德思礼一家,还有表哥达力。德思礼一起生活。他过着暗无天日的日子,他经常被达力欺负,没有人和他做朋友。

某天,他收到一封信,却被姨夫百般阻拦看信,姨夫也使出了浑身解数阻拦,却不能阻拦哈利波特看信。他从信中得知,他被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录取了。不仅如此,学校还派人来接他,他从派来接他的巨人海格那里知道,他的父母被黑魔王“伏地魔”所杀,而他自己却大难不死。

哈利还从海格那里知道了许多魔法世界的事情:对角巷、古灵阁、破釜酒吧、魁地奇球……

哈利波特于九月一日登上了去霍格沃茨的列车,在学校里,他交了两位很好的朋友: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还成为了学院魁地奇对的找球手呢。

一次,哈利偶然知道了“魔法石”;还知道了伏地魔想偷走它。哈利、罗恩和赫敏偷偷穿过藏魔法石的活板门,成功阻止了伏地魔得到魔法石。哈利还从校长邓布利多的言语中得知自己有一个不可思议的命运……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就像一幅栩栩如生的画卷,描绘了一个生动、真实的魔法世界;而且本书的细节处理的十分到位,不会前言不接后语;再者,这本书的情节跌宕起伏,令人不忍释卷,读完后大呼痛快。

本书续集,如《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都十分有趣、好看,在此我也推荐给大家阅读。


我和我喜欢的书600字(16)

要问我喜欢的书是什么,那可还真多,但若问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答案就只有一个,那就是《狼王梦》。这本书是沈石溪出了名的作品。那么是什么故事能够让我深受喜爱呢?就让我们一起去阅读下面的故事吧。

在我读三年级的时候,我不喜看书,因为我觉得看书一件很无聊的事,但在下课时,我总是能听到我们班的同学在说:“沈石溪写的《狼王梦》实在是太好看了!”“不就是一本书嘛,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在心理默默地说。

有一次,我实在是太无聊了,就只好去听同学们讲故事,听着听着,我就入迷了,我忍不住问讲故事的同学:“这本书的书名是什么呢?怎么这么好听。”她们异口同声地说:“就是《狼王梦》呀!”我惊呆了,说:“《狼王梦》真会有这么好看吗?”她们又说:“你又没看,你怎么知道。”

我回到家中,叫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狼王梦》,我翻来翻去只能看见一大堆字和几张黑白的图片而己,并没有我想象中的好看,妈妈对我说:“买回来了,就要看!你不要只看图片,要看里面的内容,特别是里面精彩的内容更多看看、多读读,慢慢地,你就能体会到看书的乐趣了。”我只好安安静静地继续看书了,刚开始看的时候,我仍旧感到很无聊,但看了几个章节后,我发现开始有点喜欢这本书了,在文中,作者把动物写得栩栩如生,让你感到像是走进了故事中。

随着我看书的本数逐渐增多,我的课外知识也丰富了很多,学习成绩也慢慢提高了!这让我明白了读书的意义:一个人看再多的书,也可能比不过你仔细地看一本书得到意义深刻。你,明白了吗?


我和我喜欢的书600字(17)

在我看过的众多书籍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便是《笑猫日记一能闻出孩子味儿的乌龟》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的杨红樱阿姨。主要要人物是:马小跳、杜真子、安琪儿、笑猫、老老鼠,其中还有一只活了不知有多少万年的乌龟,它有一个神奇的本领---能闻出孩子味。在这个百年一遇的盛夏里,一只背上刻满了甲骨文的鸟龟,闯入了笑猫的秘密山洞。乌龟大师说:“只要生活在有孩子味的地方,心就永远不会变老。”可这个年代,有孩子味的孩子越来越少,因为像杜真子妈妈那样很爱自己的孩子,却偏偏不让自己的孩子快乐的大人实在太多了。书具有不朽的力量,所以书要常读常新,那样每次读书都能学到新东西。

有一次,我在厕所里看书,被书中的内容吸引住了。心情也随着笑猫而起伏不定。我突然发现家里很寂静,急忙拿起手机,打给妈妈,妈妈接通了电话,着急地问我:“你在哪?”我奇怪地说:“在家啊,不然还能去哪。”妈妈松了一口气说:”呼,我还以为你跑哪去了。”我顿时哈哈大笑。看完这本书以后,我希望孩子在成年之前,都要像孩子一样。如要大人们打乱了这个次序,就会造成一些果子早然,这些早熟的果子既不丰满,也不甜美,而且很快就会腐烂。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是莎士比亚眼中的书。而书对我来说,却是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因为你总能从一本书中发现新的东西,不管你看过多少遍!


我和我喜欢的书600字(18)

我也不例外,如果缺少了书这样的工具,那我会觉得,世界变得寂寞、无趣、枯燥无味,就像一望无际的大沙漠,什么也没有。

读书的时候,我最喜欢挑选写事件的文章,因为这种文章能我的心情变得忽冷忽热的,读完后便会觉得读不都,舍不得一下子读完,就像反复多读几次,这样一来,这篇文章就能大略的背下来。有时候就会产生幻想!就拿一本童话书来说,去年暑假时曾买了一本深受小朋友欢迎的《淘气包马小跳》。第一时间就是冲出图书馆,赶紧回家阅读,到底哪有这么好玩。不知不觉,“就像吸毒一样,吸一口便迷上了”。其实,里面的确是有写事情精彩的内容。书中的主人公马小跳,天性活泼,善良、可爱,和父亲就像兄弟一样。暑假时,他的爸爸便把他送到了乡下的爷爷家去度过。有马小跳的地方总会有很多好玩的事情。在哪里,马小跳的爷爷奶奶养了一群动物,而且别的有趣。看门的不是大黄母狗,而是老鸭子。而大黄狗晚上去抓耗子。猫天天呆在了别人家的树上,等待另一只白猫。鹩哥用来招待客人。外加一头黑猪,名叫黑旋风,因为他跑的跟风一样很快。每天早晨它就跑出家门,向山上跑去,在跑下山,傍晚才能到家。

刚开始读起,觉得非常有意思。竟然还有这么好玩的新鲜动物。也不是没见过,我有个老师家住一楼,他家也养着小动物。猫狗大战是常有的事。可老师家的就非常和好,猫被野猫欺负,狗就冲上去帮忙!

我不只读此书,书非常广,多,多得数不清。书,不仅仅是生活的快乐,它不只是僵硬的书,而是活跃的“小伙子”,更是对人类和社会的教导。


我和我喜欢的书600字(19)

让我印象最深的一个人还是属力大无比的好汉绑排名第一的李元霸了,他的父亲李渊,三个哥哥分别是李元吉、李世民、李建成。这个人可就是一生辉煌但是死得惨啊!先说说这好汉帮上的英雄吧,好汉绑排名第二的宇文成都都被他给杀了,再加上一个好汉绑排名第五的伍天锡,你说他厉不厉害,好汉绑排名第三的裴元庆也就是除宇文成都外唯一一个能和李元霸过三个回合的人。

不过李元霸死的那是一个惨啊 ,他刚刚杀完宇文成都,这时候打雷了,他有风雷证啊,他就朝天大喊一声,怒骂雷公,之后就有把锤子往天上一扔,锤子被雷一劈,下来正准砸到了李元霸的脑门上,李元霸就这么惨死了,哎~

我还喜欢的一员名将啊,就是五猛里面的罗士信了,他可厉害呀!可以说李元霸也未必能打过他,可是为什么他没有进好汉绑呢?我也一直在为这和问题疑问,但是,罗士信也死的很惨,大家撞一个城门,半天没撞开,可是,罗士信已过去,们一下子就被撞开了,没想到里面有埋伏,就惨死了。

还有一员猛将很值得人们佩服,他就是罗成,罗成可是隋唐演义里面的美男子啊!又长得帅,武艺又高强,过五关斩六将,可是最终还是在淤泥河,被万箭穿心,丧失了性命。

我还非常欣赏隋唐演义里面在后半部分出现的一员猛将,他就是尉迟恭,他用一铁鞭多次立下大功,虽说他长得黑不溜秋,还是个打铁的,不过他的武功真的非常的厉害。

好了,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下次如果大家有好书的话,大家一起分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