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本书(热门18篇)
丝雨如愁
2024-04-16 02:59:07
五年级
状物

喜欢一本书(1)

今天我读了一本,我儿子喜欢的书,他叫《装在口袋里爸爸(瞬移少年)》大家肯定会问我:“爸爸怎么能装在口袋里呢?他的爸爸莫非像青菜虫一样小?”既然大家真么想知道,那我就大发慈悲告诉你们吧!

这里的小主人公是个男孩儿,叫杨歌,他的爸爸之所以小,是因为他的妈妈骂他的爸爸一百十八次,他就成了指拇小人了。有一天,他的爸爸发明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发明——瞬间转移机。杨歌他利用瞬移机做了很多好事。

有一次,杨歌在新闻上看到加勒比海盗劫持了一辆客轮。杨歌马上把自己转移到船上。他一到地儿,马上就把人质给解开。不一会儿,几个海盗冲进来发现只剩杨歌和陈静两人。(幸好他提前把所有人转到各自的家了。)突然,出现了几名特种兵,他们把加勒比海盗全部制服了。

还有一次杨歌的死对头“猴子”抓了全国总统,说要用所有的原子弹消灭人类。最后,杨哥把十万特种兵转移到“猴子”的基地,把他一网打尽,并关进了海上监狱。

输的最后杨歌在。城市上的大屏幕看到了,有一个巨大的陨石飞向地球,他见状,马上把所有的原子弹。飞向那个巨大陨石,那个陨石像炸弹一样,在宇宙中爆炸。杨歌解除了这场危机。

看完这本书后,我以事为线,觉得作者有让我们学习杨歌乐于助人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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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本好书,书的名字叫《格林童话》,这本书是我最好的朋友。

书里面有《白雪公主》、《青蛙王子》等许多故事,但我最喜欢的是《莴苣姑娘》。

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一对夫妇俩很想有一个孩子,他们种了一片莴苣地,其中有一个莴苣变成了一个小女孩,因此人们都叫她莴苣姑娘。莴苣姑娘的头发特别长,走起路来都拖地了。有一天,她被一个女妖捉走了,最后,为了搭救王子,女妖把她长长的头发剪成了短短的小日本头。

我读完这个故事,才知道,莴苣姑娘很了不起,她为了放走王子,宁愿自己承受痛苦。

我喜欢莴苣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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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吧,那本书一定让你爱不释手吧,我这次就向大家介绍我自己最喜欢的书。

有一天,我看到我的朋友有一本《城南旧事》,见到新颖的东西,我就想看一看,我就向同学借了那本书,看了里面的一篇故事,我竟然喜欢上那本书。我急匆匆地回家,跟妈妈说:“我要买那一本书。”妈妈对我爱搭不理的,我就用上我的绝招“缠住不放。”真是老天有眼,没有辜负我的努力,妈妈终于受不了,答应我买那本《城南旧事》。

妈妈网购的《城南旧事》终于到了。我激动地打开了包装袋,看了看封面,瞧了瞧底页,小心翼翼地用小刀慢慢打开了薄薄的纸,我终于知道了《城南旧事》的作者是林海音。

这本书就像一块磁铁一样深深地吸引着我,经常让我忘了吃饭,忘了睡觉,它和我形影不离,让我爱不释手,我一口气读完了这一本《城南旧事》。

让我难以忘怀的是它的序言《冬阳·童年·骆驼队》,文中写了小英子看到骆驼咀嚼的样子,自己竟然不知不觉牙齿也动了起来,多么天真、活泼、可爱的小英子。其实,我们也做过很多像小英子这样的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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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书海中,要挑出一本喜欢的,印象深的实在不容易,如果硬要说一本我中意的书,那就非要属《辛亥年的血》。

“辛亥革命”这个词我早就知道了,可并不懂具体是什么意思,所以他在我的脑中是个谜。直到我三年级的时候,我在新华书店偶然看到了这本书,我缠着爸爸把书给买了下来。到了家,我急忙把书打开读,读到了一场场战役革命军胜利,清军大败的消息,我暗自为革命军高兴;当我看到革命军被无能的清军惨无人道虐待的时候,我不禁热泪盈眶;当看见革命军宁死不屈,不屈不挠的时候,我心里为革命军感到自豪;当我看到革命军吃草根啃树皮的时候,我真想把我的好吃的全部给他们。但最后值得庆幸的是,革命军胜利了,辛亥革命成功了,清政府垮台了,孙中山当上了民国大总统,我欢呼雀跃。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要珍惜生活,回顾历史,以史为鉴。

五年级:袁嘉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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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最喜欢的一本书,那非得《淘气包马小跳》莫属了。

这本书可是著名的儿童文学家杨红樱阿姨的佳作。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马小跳一系列的校园故事,分别写了班级上“四大天王”的故事。

马小跳:爱做自己,在别人的眼里是个“调皮蛋”在班主任眼里永远都是NO。1调皮鬼。最喜欢夏林里,最仇恨璐曼曼。

毛超:大嘴巴。说起话来滔滔不绝,十句话有九句话是废话。喜欢和马小跳玩,很是渴望像马小跳的爸爸、妈妈那样和蔼。

唐飞:幸运的与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夏林同桌,但又被张达给抢去宝座。小胖墩是个有钱公子,他爸爸是公司老板,不知钱有多少,爱好:右手拿可乐,左手拿汉堡。

张达:高个子,是长跑冠军,从不说谎,和夏林同桌。

璐曼曼:最痛恨马小跳但恰恰是同桌,同桌冤家……喜欢追打马小跳。

我很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马小跳,尽管他是那样的调皮,尽管他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眼里是一个多么不可救药的,但他聪明,是一个敢作敢当的人,是一个善良的人。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给了我无限的快乐,总让我着迷,整个人好像钻进书里去了,连做梦都梦见故事中的情节。

这本书教我认识了一个男孩,一个班级,一个学校。也教会我懂得了:书籍是人类最好的最忠实的朋友,有了她就不会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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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书,让我印象最深,最喜欢的书就是《天蓝色的彼岸》了。这本书是从逝者的角度来阐述死亡。有的时候,只有你不在了,才会发现你对于某些人非常重要,有的时候,你认为会为你的死而非常悲痛的人却一点也不在乎。但是,不管怎么样,终究要放下所有的执念,踏上新的旅途。

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是因为和姐姐发生了冲突,就出去骑单车消气,而意外死亡的事。那如果我也意外死亡了,我的妹妹会不会像主人公的姐姐一样伤心、悲痛呢?

主人公去世后,他的灵魂留在世间。他来到他的家,用尽所有的力气写下:我爱你们。如果我的灵魂也留在世间,我一定也会写下,我永远爱你们。”

我们都是时间旅行者,离别是为了更好的相遇。人的生命和蝴蝶一样脆弱一样短,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因为我们不知道,下一辈子还会不会遇到,我现在的妈妈,爸爸,外婆,妹妹……

或许有些人会觉得死亡就是人生的终点,人死后人间的事都与自己无关了,而这本书的主人公就不一样,他死后先去了人间看了看自己的爸爸,妈妈,和姐姐,和他们用特殊的方式道别后,就去了自己的学校,和学校道别后,最终才踏上了自己的新旅途。

在我的身边就有一位朋友去世了,当时我很害怕,害怕我身边的亲人也会一个个离开我,但读了这本书后我就不在害怕了,因为他们踏上了新的旅途离别是为了更好的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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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和人类最好的老师。要在茫茫海洋中找到一本你最喜欢的书实在是不容易,要我说,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一千零一夜》。其中,我最喜欢里面的《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的故事让我印象最深刻。

阿里巴巴利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敢战胜了四十个大盗!阿里巴巴不仅维护了人间的美好,也教导了我门在生活中要充满正义感,要做个勇敢的人和善良的人!所以我对书里的情节依然非常清晰。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是人类的营养品。在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虽然我读了很多遍《一千零一夜》但是,只要我一有空我就会找出《一千零一夜》翻开来看看。《一千零一夜》不仅内容丰富容易懂,而且告诉我很多的道理,对好人应该善良、正义、诚实、宽容。都是我们身上最宝贵的东西。对坏人就不一样了,我们要用智慧的武器去战胜他!这就是我为什么喜欢《一千零一夜》理由、它给了我最宝贵的财富!

五年级:黄正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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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名人成长故事》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里面的人物有:鲁班,孟子,韩信,孟轲,李白,张衡,岳飞。等人物。

我最喜欢的角色要数岳飞。因为岳飞报效祖国,还勤学苦练。岳飞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在他出生只有几天的时侯,家乡发了大水,洪水吞没了整个村庄,全村人随水一起飘走,岳飞妈妈急中生智,抱着岳飞跳进一个水缸里。就这样,水缸随水不停的漂。不知过了多少时间,岳飞母子飘到了麒麟村。这个村里一个王明的员外救了岳飞母子。就因为他家这样艰苦,上不起学,从小立志,投师学武艺,后来他长大报效祖国,成为民族英雄。戈也想喝岳飞—样报效祖国。

读了这本书是我感到了做什么事都不是随便就能成功,我们应该也要经过勤学苦练,才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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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的我最爱看的是关于动物的故事。四年级时,我迷恋上了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在五年级时,我接触到了《哈利·詹姆·波特》。说来话长,那是一个夏天的故事。

我的老家,是在河南一个偏僻的紧靠一座大山的小河湾旁,全村大大小小四户人家,每家有一个大院子,都种满了各种蔬菜,除了旁边一家养满了鸡的大伯。

每家每户都在山脚下有一大片田,四户人家轮流用一头水牛。那个暑假,妈妈和姥姥去灵山玩几天,便只留下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陪伴我。我那时多么渴望一本沈石溪的小说啊,农村家里顶多一台电视机,姥爷下田干活,回来要喂猪,喂鸡鸭鹅。我只能坐在田埂上看着我的哈利了。

我看上了一页,便再也停不下来了,我喜欢哈利,更喜欢罗恩与赫敏。我爱大大咧咧善良的海格。

《哈利·波特》故事情节一波三折,我的心也随之沉下浮上,从德思礼一家的“魔爪”脱逃下,一直到买了一只猫头鹰(海德薇)与他的凤凰魔杖起,我紧张的心就没停过,一直到姥爷焦急的声音在田野回响起来,他在找我回去吃午饭。

下午,一个人当然是不敢呆在家里的,我又跟着姥爷下田,夏日的烈阳毒烤着我,姥爷让我在一颗红果冬青树下搬个板凳坐下,我便又沉浸到书中去了,连几只百灵鸟在我旁边兴奋地啄食红果也没有注意到,正给哈利分院呢!我非常希望他进英格兰芬多(学院名),而当分院帽要将他分入斯莱特林时,我简直要哭了,急得直跺脚。几只百灵鸟从树下直冲云霄,这时的我应该好好欣赏一下的,我硬是看着我的哈利,连百灵鸟对我来说都没多大吸引力。

我心里正模拟暴打哈利的死对头德拉科·马尔福呢,妈妈与姥姥回来了,妈妈手里多了几本哈利·波特,说是这个暑假就让我去上海读书,这些书是给我路上看的……我合上书便跟去了,只把一朵小小的蒲公英夹在了未看完的书页里……

到了人头攒动的火车站,我拎着沉甸甸的《哈利·波特》在火车上准备看书,我摸出的却是一朵谢了的蒲公英……

如今的我已经是一名六年级的学生了,我已有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了,可我依然想念那远在家乡的另一本,或许它以蒲公英的形式陪着我,也许是一个隐形的哈利·波特!


喜欢一本书(10)

我看过许多书。有《三国演义》、《西游记》、《自然 .环境》、《艺术 . 文化》……不过,我最爱读的书还是《水浒传》。

这本书是妈妈送给我作生日礼物的。书的封面画着一只凶猛的老虎,武松压在老虎的背上,挥拳打老虎。这本书是金盾出版社出版的,插图也印得栩栩如生。

《水浒传》是一部描写北宋农民起义的长篇小说,也是我国文学史上第一部反映农民起义的长篇小说。《水浒传》塑造了一百零八位英雄,其中突出刻划了宋江、林冲等二十几位典型形象,这些人物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水浒传”这三个大字和里面的一个个惊心动魄的故事已经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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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也曾因为一本书沉迷过,思索过,那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我被这个透彻又不透彻的书名被吸引了,书中的主角海伦·凯勒是一个失明的人。海伦因一场大病失去了视觉和听觉。一开始的海伦,情绪暴躁,行为冲动。其实我很能理解,我很怕黑,在黑暗的夜里,我常常也因为什么也看不清楚而恐惧,躁动。

海伦说,想获得三天的光明,仅仅三天,她希望她能看得见,而且,她很规律地安排了这三天她要看的东西。

她说,第一天,她想看到那些好心的、温和的、友好的、使我的生活变得有价值的人们,想把那些人存进记忆里,尤其是她的老师——莎莉文小姐;她还要看一个婴儿的脸,因为婴儿给她带来蓬勃的生气;还有她忠诚乖巧的宠物狗的脸,因为那样使她温暖。还有美丽的森林,广阔的农田,墙壁上的图画……她都要仔细的看过。

第二天,她要看日出,她认为这是黑夜变成白天的奇观,虽然海伦的世界里从未有过光明,也分不出昼夜,她还是对万物的变化如此好奇。她甚至想把整个世界看一遍!把整个地球的历史读一遍!

最后一天,她依旧要迎接旭日,接着去游览这个城市,游览她一直居住的地方,一直到午夜,到她失去了眼前的光明,再次迎来黑暗——她却依旧说,他的心中充满甜蜜的回忆。

多好的孩子!她渴望着,渴望着拥有光明,哪怕只有三天,她也不懊悔,仿佛她的生命里,已经充满了光明,她又一次接触了世界,用自己的双眼,把世界又看了一遍,这时间虽短暂,却在海伦心中添了一份美丽的梦。

可我更看到了,海伦在书中不断提到“有视力的人”,这让我心中又是一震。她多番提醒,我们都是看得见,她三天里看到的事物,我们都能看见,而且不论何时,我们都有看见那些事物的权利,因为我们看得见。

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我们可以看见春天万物复苏,夏日艳阳高照,秋天硕果累累,冬日大雪纷飞……这些对于失明者来说,都是遥不可及的幸福啊!对于他们来说,就好像生命中缺少了什么一样,他们对我们,必定是羡慕,又嫉妒啊。我们何曾想过,自己,竟是被这样羡慕着的。

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珍惜我们所拥有的。这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我感受到的,感谢有这样一本好书,让我更懂得珍惜。


喜欢一本书(12)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句名言,既是刘向对书的看法,也是我对书的看法。

我爱书,它能弥补人身上的许多不足。《西游记》、《三国演义》、《封神演义》、《聊斋志异》……这些都是我所热爱的书籍。但是,千万本书也胜不过我最钟爱的这一本——《猫武士》。

《猫武士》是一套引人入胜的动物小说,作者艾琳·亨特用感人的故事、精美的词藻描绘出了一只只威风凛凛、英勇善战的猫武士,一幅幅动人心弦的画面,一次次艰难困苦的迁移,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族群之战?让人读了仿佛身临其境,为一只只族猫的战死而心如刀绞,为了猫群一次次化险为夷而庆幸万分,为一只只恶猫的背叛而咬牙切齿……

我第一次听到《猫武士》这个书名时是在四年级时。当时,我正和同学们在讨论各自喜爱看的书,无意间听到有人说“我建议大家去看看《猫武士》,这本书好看极了!我翻开来就再也不想放下了!”过了几天,又有更多人在夸赞《猫武士》好看,于是,我便好奇心大起,决定也要翻开《猫武士》,一探究竟。

当妈妈给我买来《猫武士》时,我就迫不及待地翻开了它,津津有味地埋头“苦读”。以后,我便“一发不可收拾”,“如饥似渴”地阅读整套《猫武士》,每本不翻上三四遍是绝不肯罢休。

有许多人心中总是觉得动物的感情世界是一片空白的,认为它们没有像人类那么丰富的感情,也不懂得怎样去体会别人的感情。但我可以肯定的说,那些人是大错特错。去看看《猫武士》,它会带领人们走入动物的世界,人们心中的这层隔膜将会由此打开。

读了《猫武士》,我体会到了动物之间的友谊和亲情,同时明白了一个道理:动物是有感情的,它们会去体会感情,去珍惜感情。这一点,动物甚至更胜人一筹。所以,我们也要向动物学习,学会体会感情,学会珍惜感情。

我爱这本书——《猫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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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笑猫日记》了,因为《笑猫日记》写的很精彩。它写的是一只猫有很多心情,他会微笑、狂笑、冷笑、狞笑、大笑、还会皮笑肉不笑……每当他的朋友有困难时,他都会帮助他们。

记得有一次天气很冷还下着雨,我和妈妈到沃美莱商场里看《笑猫日记》,当时商场里暖气还没开,而我却前前后后看了一个多小时。在这段时间里妈妈多次好心好意的劝我:今天很冷,咱们回家吧。但是我都毫不犹豫的拒绝了,因为我忍不住《笑猫日记》对我的*。妈妈最后又劝我了一次:我们走吧,今天太冷了。这时我才感觉到浑身发抖,只好把书放进书架,跟着妈妈走了。

我离开后回望着《笑猫日记》,心里有一股很不情愿的感觉,这是连肚子也唱起空城计了,最后只好恋恋不舍的回家了。


喜欢一本书(14)

常言道:书上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对于我来说是我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但唯有一本书让我过目不忘,我脱口而出:《百科全书》。

这所以《百科全书》我喜欢你,是因为当我遇难题的时候,我第一反映,就是翻开这本“百事通”查找资料,解决问题。还因为当我有不理解的地方时,我总会翻开《百科全书》直到搞懂为止。《百科全书》——你就像一位知识渊博的老师,教导我,传教我知识。

上一年的清早,由于我的不小心,而把自己心爱的白裙子给弄脏了,是什么秘密武器呢?把我的裙子给弄脏了呢?它就是——黑墨汁。怎么办?怎么办?妈妈看到后肯定会大发雷霆,于是,我的脑海中顿时出现了《百科全书》,我便翻开它,哇!我终于恍然大悟,原来,只需要用煮熟的米水洒在上面,用水洗一洗,揉一揉,就OK了!果然,白裙子变和完好无损了!

《百科全书》我爱你,你让我增长了知识,开拓了视野,解开了许多心中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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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寒假里读了很多书,如《魔法师的帽子》,《笨狼的故事》,《乌丢丢奇遇》等。而我最喜欢的是《天蓝色的彼岸》。

《天蓝色的彼岸》是一部感人至深的小书,里面讲了小男孩哈里因车祸去了另一个世界。但他还挂念着爸爸妈妈,姐姐,老师和同学,却不知道如何传达心声。直到碰上了一个叫阿瑟的幽灵。阿瑟带着哈里溜回人间,来向亲人、朋友告别,并向他们表示歉意和爱。

这本书让我懂得正直,1.善良和诚实是美德。请去珍爱身边的每一个人,多说“谢谢”和“请”。2.走好人生的每一步,交新朋友,别冷淡了老朋友。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你们喜欢哪些书呢?


喜欢一本书(16)

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著。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的果实。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喜欢一本书(17)

书,清朴淡雅,和毛笔一起可以说是古代文人的代表,曾经高尔基说过一句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就是平平常常的书包改变了古都的贫穷,而让古都金碧辉煌,人口众多。

如果你问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我一定会用坚定的口气说道“《绝境狼王》”这四个大字。

《绝境狼王》系列是由一名著名的美国女作家凯瑟琳。拉丝基的著作,故事讲了一头小狼,在绝境中成长为一代狼王的故事。

书有千百万种可是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呢?那是因为它从狼的生存到狼的等级,又从狼的情感到狼的战争,从狼的习性到狼的生活。所有都展现得淋漓尽致,深沉的母爱,坚定的信念,温暖的友情,还有超常的智慧。

福狼与伙伴们不屈不饶的冒险经历都被描写得细腻真切。

书有百千万种,最喜欢的书不一定是最好的,但如果你对每本书都细细品味的话,就是是烂的书本也可以看出最好的真理。


喜欢一本书(18)

在一个人的一生中,一定会遇到许多“良师益友”它会教你许多道理,它就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

我与书的缘份,是在三年级时开始的。那时,托管班举办读书活动,只要坚持读书100天就可以得到一件精美玩具。我最初只是想得到玩具,结果“无心插柳柳成荫”我便爱上了读书。从那以后,我的生命中,书籍是必不可少的,正所谓“一日不读憋得慌”

在生活中,书会给予你许多做人的道理和解决困难的方法;在学习中遇到困难想退缩就会想起《老人与海》中的老人,他那永不退缩,坚贞不屈的精神,在自己受到批评想堕落时,就会想起《名人传记》中的霍金,他全身萎缩,但仍然顽强地活着,与命运做斗争;在捐书活动中,我就会想起《水浒传》中的宋江,学习他那扶危济困的品质;在……

在我的心中,书是在黑暗中的火把;书是寒冷中的一碗热汤;书更是一个人的“良师益友”学无止境,继续前进,“叔叔(书书)”我一定会努力的!我相信,我们之间的缘份永远不会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