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高一600(集合8篇)
梅兰竹菊
2023-10-26 04:09:34
其它
叙事

读后感高一600(1)

高一暑假读后感600:森林报读后感

先请大家猜个来自《森林报》的谜语----春天叫人愉快,夏天教人凉快,秋天叫人吃个痛快,冬天叫人暖和过来,是什么呢?对了,是森林。《森林报》是一部比故事书更有趣的科普读物,它的作者维·比安基,生于1894年,逝于1959年,是俄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他像一个老练而又风趣的报纸总编辑,更像一个充满童心童趣的导游,通过《森林报》中春、夏、秋、冬四列火车,以12月份为序,向我们真实生动地展示了动植物的生长繁衍和爱恨情仇。

阅读这本书,你会发现森林是纷繁多彩、引人入胜的,森林里到处都有惊喜和感动。所有的动植物都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他们担负着繁衍后代的神圣使命,他们处在自然之中,又是自然的一部分,无时无刻不在为生存而训练、逃避和猎杀。动物们要学习生活必备的本领,还要学会合作。“鹤和琴鸡都有一块真正的训练场,供自己的孩子们学习。” “谁先发现了敌人,就得尖叫一声,警告大家,让大家赶紧四散飞逃。要是有一只鸟遇到祸事,大家就一起飞起来,大吵大叫,把敌人吓退。”

所有的动植物在与自然的搏斗之中成长或者消亡,他们既能面对残酷的现实,又不忘享受生命的快乐。“两只小熊上了岸,看来倒是洗完澡挺痛快似的:火盆似的天气,他们穿着毛茸茸的厚皮大衣,正热得要命呢!在冷水里浸了那么一下,他们凉快多了。”尽情地享受这份开心和惬意吧,生活之中或许充满了磨难和竞争,但也充满了惊喜和快乐。

读《森林报》,也让我们体会到作者对于生命的尊重。“那只熊娃娃是个又可笑、又可爱的小家伙……后来熊娃娃十分亲热地依恋着这个小个子猎人。”恩格斯说过: “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界之中的。”正因为如此,森林里的人们在夏日里想方设法捕捉野禽,又在冬日里给苦于觅食的禽鸟准备粮食;在秋日里捕捉肥美的鱼儿,又在冬日里结着厚厚冰层的河面上敲上几个冰窟窿,防止鱼儿会集体憋死。


读后感高一600(2)

暑假不知不觉都过去一个月多了,很快就要投入到新的学习和生活中.不知怎么搞的又想起了写日记,我想这大多数原于舅舅送我的"礼物"------<<长腿叔叔>>.这是一本很有教育意义的书.还有我特别喜欢里面的茱蒂(原名乔若沙.艾伯特).

茱蒂是一个孤儿院的一个17岁的女孩儿,也是孤儿院里最大的孩子,是罗比太太也就是院长破例收下的,就在茱蒂感觉自己不会有出去的机会,上完高中后就在孤儿院度过自己的一生这就是最后的结果。可是“长腿叔叔”的出现给茱蒂带来了新的希望。(长腿叔叔是一位好心帮助孤儿院的理事,也是故事情节中第二个关键人物。)长腿叔叔决定送茱蒂去上大学,这让对外面世界充满好奇的茱蒂兴奋不已。她很想知道这位“长腿叔叔”是谁?可是罗比太太也不知道,因为长腿叔叔这个人很怪,做好事从不留名。还有长罗比太太告诉茱蒂这位先生要的回抱知是每月一封信(关于学习和生活的)还有每月给她25美元。茱蒂答应了,并且隔三差五就把她的一些新鲜事儿告诉他。可长腿叔叔不给她回信,也不会告诉她他的姓名。为此茱蒂也和他有过争论,不过4年时间很快过去了,茱蒂发表了她的一篇小说得到了1000美元,给了长腿叔叔,并且要见他,因为她很感激他,这种恩一辈子也还不完,而她的长腿叔叔竟是她的杰威少爷。她喜欢杰威少爷,最后是一个完美的结局。

我很认真的读完了这本书,茱蒂这个人物我很喜欢,不仅是她的幸运还有她的开朗。还有长腿叔叔他让我学会了关爱获得了一种品质。

愿所有的可怜人都能获得幸福,像主人公茱蒂一样快乐!


读后感高一600(3)

作者欧.亨利是20世纪初期美国著名短篇小说家,一生困顿,而他平时所接触的又多属社会底层的小人物.不言而知,他的笔调,关于小人物生活的便会浓墨重采,故事情节也是以引人入胜,扣人心弦的路子起笔走调.然而其本人又有崇高的民主主义思想.故然,在一个爱好作品的读者来说,必须先了解作者本人的生活经历年代.从其本人之处有感而发,回味历史经典,瞻望未来世界,在欣赏中去感想,有想法就写随笔.一切都不拘泥,流露出真情实感既可.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爱情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这句话有些人认为它是正确的,有些人认为它是现实中不存在的.因为当今时代,真正的爱情渐渐淡去了,大多数爱情都与金钱利益挂钩.利益蒙蔽了许多人的眼睛,使许多人在爱情方面丢失了平秤,本来纯洁的感情被各方面的因素制约着.有时,因利益而产生的“爱情”也控制着个人的自由。

然而本文《麦琪的礼物》主要讲一对年轻的夫妇生活拮据,为了互送圣诞礼物以表爱心,妻子卖掉引以自豪的一头长发,为丈夫买了一条表链,不料丈夫却卖掉了祖传的金表,买来一套精美的梳子来打扮妻子那已不复存在的美发。两个人的礼物都没有派上用场,而这对贫贱夫妻的恩爱却弥足珍贵。虽然生活在社会的底层,他们却拥有着对生活的热情和对对方的挚爱,在这些温暖的感情面前,贫困变的微不足道,他们用自己美丽的心灵赠给对方一件无价之宝。而这件无价之宝,却是世间任何聪明或富有的人永远不会也不能给予的礼物。一件平常如旧的小事,却给人出乎意料的结果,意念之外,情理之中.对于他们的遭遇,我只能深表惋惜,同情与理解,至于今天,我是觉得某些衣冠楚楚的人应该蹲在某个不为人知的地方深思.小故事,大道理,故事无所谓真假,现实常与我们擦肩而过,静思作者对周围环境的细致刻画及其家庭状况的详细描述,由感而发.仿佛这样的事情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很多时候,我都以为自己不自觉中就充当了其人物雏形.

故事处处闪烁着人性的光辉,温暖亲情,至爱忠贞.那对年轻夫妇恰好生存在社会变更,发展帝国主义,资产阶级狂乱的年代.在如此艰难困苦之环境下小夫妻能够相亲相爱,用自己最珍惜的东西去换取对方所心爱的礼物,悲剧性的结局让真情浮出水面,建筑光辉的浮雕,患难时刻见真情.纵然金钱万能而在小夫妻面前也是无能的痴呆儿,而在今天物欲横流,纸醉金迷的世界上,20世纪与21世纪,美国与中国有距离,可能大相径庭,但是我断定,感情不会迥然有异,在某些时刻定会如出以后一辙.虽然他们很穷,生活拮据但在他们心中,金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对方的真情,只要拥有它,他们依旧感到比有钱的富翁幸福百倍.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完全以利益为重.道德,亲情,爱情被金钱冲散的支离破碎.这种现象确是随处可见,为了利益与金钱同夫妻分道扬镳,兄弟反目,朋友相互猜疑,仿佛只有功利才是第一位的,俨然有一种树倒猢狲散的意味.对于当今社会上的人,以金钱论英雄,用金钱买兄弟的事例,无不让人嗤之以鼻,恨不能写给某些人看.某些人也是情有可原,其实罪不容诛是他们拜倒在金钱的脚下,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荒淫无度,寡廉鲜耻,寄人篱下,仰人鼻息,怂恿他人,作奸犯科,类行尸走肉,纵斩草除根也会难解,社会上的败类,异像,给社会营造一个和谐,给家庭一个温馨的氛围,让人难解其中味呀!有些人认为钱是万能的,有钱就拥有了一切,但我一直坚信真挚的感情是无价的!

本文主写小人物的生活,详略得当,针针见血,淋漓尽致的写小人物怎么过生活,相反大人物不着一笔,却是独有辟解,启迪我们自由联想,写文章本不是给读者灌输某种思想,而是让我们在其中神经腾云驾雾,思想翩翩起舞,另有见地,读懂生活,反省社会,去努力推进一个新的社会,适合更多的人居家安户,舒享快乐幸福。在那个年代,美国社会,挂着“民主”的大旗,作为幌子,迎风招展,招摇过世,扛着大枪,开着贼船,横狂世界,专累及自己国家的巨大资本财富,充满各个大人物的腰包,发展工业,资本输出,对于小人物他们是不闻不问,置之一旁。所谓的大人物,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而我呢,以为那不过是得意之徒的丑陋行经,更为重要的是向读者暗示“文明社会”的黑暗与滑稽,其不强加于人,然其人自然游思千里,当然了,本文却让我明白写作应有此种功效,放能成文。

圣诞节馈赠礼物的风格是西方人所独有的,他们认为圣诞礼物是最可珍贵的。因而希望自己圣诞时获得爱的礼物是最有价值的。殊不知,既然彼此相爱,感情至深,相敬相宾,何必为了一个礼物而失去彼此的最爱,换取无用的东西,徒劳无益,如果现实是为了通过此种手段让彼此知道自己是有多么的珍爱感情,爱情无价,奉若神灵,只是委屈了他们,两无用处,这是令人啼笑皆非的结局。风俗仅是人为而定的,用来表达一种情意,在现实中,完全可以变通的,不是吗?每当詹姆士-迪林厄姆-扬先生回家来到楼上的房间,黛拉一边喊着吉姆一边紧紧的搂住他,一切又都很美好。每次都是这样,岂不美好,不足以值得珍惜,虽然贫穷,只要每天平淡而安逸就好。闲愁少有亦是难得,圣诞节的社会也应当依据生活的现实去量身定做。生活拮据,倒不可怕,可怕的是在艰难中依然过着“大人物”的生活,那是绝对不可取的,顾此失彼,焉不祸哉.

另外,我们从中可发现两主人公缺少朋友,为什么呢,可能是作者巧意安排。但是在现实中我们得学会处理人际关系,精于交流,建立宽广的人际局面,才能生活的游刃有余,困难时获得帮助。俗话说的好,朋友多了路好走,为什么呢,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啊!多个朋友总是多份力量。要想成为一个成功的人,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不可缺少的!因此,每个人不管是现在处于什么样的地位都应当学会交际处世,把握人情世俗,通用人力资源,为自己的成功之路做好准备。

男女主人公对爱情的忠贞令人感动,然而,爱情只能作为精神支柱,无法度过现实生活。做为穷人,该当怎样,有野心,有志气,安守本分,做自己,过自己的生活?穷人不要瞎折腾,更不要寻找那种虚无的浪漫,因为对你来说,填饱肚子是最重要的,追求精神层次的享受必须建立在良好的物资基础上。将赖以生存的钱换取两件无用的礼物,可谓本末倒置。

男主人公太固守残缺了,作为一个贫穷的小职员,在不能满足生活之余,何必妄想上流社会的浪漫与精神生活,应该把金表作为创业资金,未尝不是一种明智之美。女主人公也仁慈温柔过敏,完全可以帮助激励丈夫创业,摆渡那一头秀发,并不一定要换为圣诞礼物,将它作为生活费或者是丈夫的创业资金,才是穷人应该过的生活,才能有机会实现自己的梦想,不枉人生。

读罢全文,我知道现实与理想始终有差距,理想再美也应尊重现实。生活就是一种现实,必须深刻理解现实,才能好好生活。


读后感高一600(4)

首先向伟大的作者狄更斯致敬,我之前一直都没有看过他的著作,也许是生活太匆忙,人总是不经意间错过很多,有幸在这个寒假拜读了这样一位旷世奇才的作品,让人叹服。狄更斯以前在我心里一直都仅仅是个很有分量的名字而已,没有接触过也从来谈不上感受。直到今天读完了《匹克威克外传》,才深深的为他的才情所折服。他不再仅仅是我头脑中一个空洞的符号,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理想主义者,一个不算革命者但一定是改革者的英雄。在他心里爱憎分明,充满着对于这个世界的怜爱和慈悲之心。他大胆的宣扬善良终归战胜邪恶的道德理念,看不到抽象的说教,他的道德理念渗透到天才的多姿多彩的艺术世界,使作品的思想性和艺术性达到高度的统一。他才是真正真理的探寻者。

匹克威克先生,胖胖的身子,小巧的眼镜,那笑容可掬的面孔,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他的实在、直心肠、有时显得傻傻的,但这丝毫也不影响他的品格,他依然是那么善良、那么和气。《匹克威克外传》是狄更斯创作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也是他的杰出代表作之一。它有力地讽刺了法庭、监狱、等法律机构,利益核心的腐败思想,法官律师的可恶举动,都被狄更斯的批判所压倒了。经过狄更斯天才的幽默和深刻的修饰将一些列严肃的社会现实生动的做了展示或者说剖析变得不再单调,不再那么让人觉得尖锐难堪。你几乎无论从哪一页翻阅起,总会不由自主地被吸引住,不自觉地看了下去,而时间就悄悄地溜过去了。

《匹克威克外传》引领我们真正的感受到了文学的力量,也留下了太多的问题给我们思考。但最重要的是他留给我们诚实,留给我们善良,留给我们忠诚,还留给我们做人的基本道德标准。

18世纪——19世纪前期,在英国活跃着一位有名的作家,他就是狄更斯。他写的作品《匹克威克外传》使我印象深刻。

《匹克威克外传》讲的是英国在资本主义时期,关于绅士、小人、太太、仆人等等的一些生活中难免会遇到的和荒唐至极的事情。它有力地讽刺了法庭、监狱、等法律机构,利益核心的腐败思想,法官律师的可恶举动,都被狄更斯的批判所压倒了。

这个大人物的故事,发生在19世纪世界最繁华的地方——伦敦。在一个小街道内,一个房间里正在举行一个重要的会议,这个会议是关于刺鱼学说的讨论会,大大小小的绅士都来参加了,塞缪尔·匹克威克先生对科学社有着巨大的贡献,所以匹克威克先生摇身一变,变成了匹克威克社的社长。

起初匹克威克先生十分专心地执行工作,可在后来的一天,发生了一件可怕的事情。这一天,匹克威克先生和同伴们,正在摇摇摆摆地在街上散步,看见什么他记什么,听见什么他也记,几个车夫看见了,以为匹克威克先生是密探,大声叫着:“车夫们,抓住这个密探!”便打了起来。

这几个车夫把匹克威克先生和他的朋友打了一顿后,另一个重要人物出现了,他就是内心狭隘又卑鄙的小人——金格尔。但是,在几个车夫殴打匹克威克先生时,要不是他当和事佬,匹克威克先生和他的朋友,也许就会命归西天了。然后匹克威克先生就开始了他那奇妙而有趣的旅程。

后来,匹克威克先生有了一位绝对忠诚的仆人——萨姆·维勒。这位先生,可真是忠心耿耿呀!他帮助匹克威克先生渡过难关,在我的回忆中,他在法庭上的精彩发言,实在是令人赞叹。他在匹克威克先生不高兴时安慰他、鼓励他,还有许多故事出现在他身上,正因如此,才让我们看到了他那智慧、友善的一面。

当然,对于《匹克威克外传》我也想到了很多、很多……。

西方的文明也是非常先进的,丝毫不亚于东方文明。对于书中提及英国文明的地方,我十分好奇。经过本书的阅读,我慢慢懂得了,也接受了,这让我十分高兴。因为,在一本有名的小说中,竟然还包含着那么多知识,这也是我一直以来最想知道,最想得到的了。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定就是匹克威克先生了,他那胖胖的身子,一副小巧的眼镜,以及他那笑容可掬的面孔,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他实在、直心肠、有时显得傻呵呵的,但这并不影响他的品格,他依然是那么善良、那么和气。

《匹克威克外传》领我进入了文学的后花园,给我留下了太多太多让我思考的问题。它留给我诚实,留给我善良,留给我忠诚,还留给我做人的基本道德标准。


读后感高一600(5)

这个暑假我读了《三个火枪手》这本小说。我完全被故事情节所深深吸引。文章作者大仲马以他独特的构思所打动了我。故事曲折离奇非常扣人心弦。让读者和主人公一起喜怒哀乐,和主人公一起进入这美丽的故事中去。

这个故事描写的17世纪的法国,政治者争权夺利,矛盾重重。主人工是一个法国小子达达利昂,他善良淳朴聪明,一次又一次把自己的朋友从危险中拯救出来,一次又一次打破红衣主教的阴谋。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到达达利昂的三个朋友――三个火枪手:阿多斯,波尔多斯,和阿拉米斯。阿多斯,波尔多斯,阿拉米斯是三位非常好的朋友,他们正直,勇敢为了朋友可以不惜一切代价,还有着绅士风度,说到怎么认识主人公达达利昂,那可真是一段奇遇,真可谓是不打不相识。达达利昂无意间分别冒犯了这三位火枪手,他们为了荣誉要和达达利昂决斗,达达利昂只好硬着头皮接受了。本来达达利昂准备去送死,谁知道来了红衣主教的卫士,他们人多势众,要和三个火枪手决斗,达达利昂则加入了火枪手这一边,就这样大家同仇敌忔。一起战斗敌人。结果他们以胜利而告终,也正以为这次战斗化解了大家彼此的误会,成为了非常要好的朋友。达达利昂经过努力也加入了火枪队,这样三个火枪手认识了好友,达达利昂,四个人从此形影不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大家从此接受了反抗红衣主教的人物………

故事也就此展开。作者生动的描写的以后的战斗,一起高超的写作水平烘托出了达达利昂,阿多斯,波尔多斯,和阿拉米斯,这四个个性迥然不同的四个人。看了这个小说我也受益匪浅,以个好汉三个帮,谁都需要帮助,朋友能给自己帮助,就像这四个朋友互相帮助,共渡难关,也正是这样他门才能从一个又一个危险与困难中走出来。而且,人要证明自己就要以实际行动来证明。达达利昂也正以为如此最终才变成了火枪队的队长。


读后感高一600(6)

纳撒尼尔·霍桑是美国19世纪影响最大的浪漫主义小说家和心理小说家。182017年7月4日出生于马萨诸塞州塞勒姆镇一个没落的世家。他的祖辈之中有人曾参与清教徒迫害异端的事件,为著名的1692年“塞勒姆驱巫案”的3 名法官之一。这段历史对霍桑的思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霍桑的父亲是一名船长,在他4岁时去世。1821年霍桑在亲戚资助下进入博多因学院,同学中有诗人朗费罗与后来当选为总统的皮尔斯等。1825年大学毕业,回到塞勒姆镇,从事写作。他曾匿名发表长篇小说《范肖》(1828)和几十个短篇作品,陆续出版短篇小说集《古宅青苔》(1843)、《雪影》(1851)等,逐渐得到重视和好评。

1836年和1846年霍桑曾两度在海关任职,1841年曾参加超验主义者创办的布鲁克农场。他于1842年结婚,在康科德村居住,结识了作家爱默生、梭罗等人。1848年由于政见与当局不同,失去海关的职务,便致力于创作活动,写出了他最重要的长篇小说《红字》(1850)。这部作品以殖民地时期新英格兰生活为背景,描写一个受不合理的婚姻束缚的少妇犯了为加尔文教派所严禁的通奸罪而被示众,暴露了当时政教合一体制统治下殖民地社会中的某些黑暗。作者细致地描写了经过长期赎罪而在精神上自新的少妇海斯特·白兰,长期受到信仰和良心的责备而终于坦白承认了罪过的狄姆斯台尔牧师,以及满怀复仇心理以至完全丧失人性的白兰的丈夫罗杰,层层深入地探究有关罪恶和人性的各种道德、哲理问题。小说以监狱和玫瑰花开场,以墓地结束,充满丰富的象征意义。

作为霍桑的代表作,《红字》最典型的体现了霍桑对待清教有着矛盾性这一特征。在这部作品中,他塑造了一个坚定而具有神奇般个性的女性——海斯特·白兰,由于和牧师丁梅斯代尔通奸,受到清教教会的谴责。她胸前被佩以红字“a”做为惩罚并当众受到辱骂和羞辱。红字“a”针针扎进了海斯特·白兰的心里,即使“把那个记号遮起来”,红字“a”是罪与罚的证明,是一个女人恶的体现。为了获得新生,海斯特·白兰公开承认了自己的罪行,携带女儿在郊外的一间孤僻的茅屋里开始了“殉道”般漫长的救赎之路。在霍桑看来,海斯特·白兰是有罪的,她犯了当时社会所不能容忍的通奸罪,但更关键的是她的欺骗罪,她和齐灵沃斯达成了一种交换,即齐灵沃斯不再问孩子的父亲是谁,她也不向牧师暴露齐灵沃斯的真实身份。这样的手段是值得怀疑的,尽管是为了爱。海斯特·白兰的初衷是为了保护牧师丁梅斯代尔,但也给他带来了更大的痛苦。而她努力用自己的善行弥补自己的过失,以至于许多妇女向她倾诉自己内心的秘密,寻求安慰和忠告。“清教主义者认为,人拥有一种趋向于德性的自然倾向,不过,只有通过了某种‘训练’,人们才能可能达到德性的完美。”海斯特·白兰正是通过这种“训练”努力用自己的善行弥补所犯下的罪,“最终净化了她的灵魂”, “并造就出一个比她失去的更纯洁,更神圣的灵魂”。红字也不再是受辱和犯罪的耻辱火印,而是激励精神复活的标志和象征。

霍桑将海斯特追求自然人利益的思想表现得淋漓尽致。在海斯特看来,追求爱情这是个人的事,与社会、道德、宗教无关。所以她形式上虽然接受了惩罚胸前佩带红色a字,而在思想上却“没有接受惩罚她的那些社会道德规范”。而且这一罪之罚的形式标志a字也被她绣得光彩夺目,并成为“她进入别的女人不敢涉足的领域的通行证”。

《红字》中丁梅斯代尔是一个极其复杂的人物。作为牧师,却于海斯兰·白兰有了私情,这对于上帝的道德观是一种背叛,更重要的是他没有承认罪行的勇气,当海斯特·白兰独自站在刑台上被人羞辱责骂,他却高高站在露天看台,笼罩在所有人的信任与崇拜下。为了保住地位和名声,他成了隐秘的罪人。他在欺骗了所有人以至于上帝之后,竟然继续从事牧师的工作,不能不说是对公众的不负责和对上帝的亵渎。在这种情况下,他选择了自我惩戒:用血淋淋的鞭子抽打自己,绝食反省悔悟,私下在自己的胸口烙上火红的红字“a”,“声音里已经含有一种忧郁预示着颓废的趋势了”,再加上齐灵沃斯把一个丈夫忌妒时的愤怒全部发泄在丁梅斯代尔身上,丁梅斯代尔的精神和肉体都濒于崩溃的边缘,并终于走向刑台,在荣誉的顶峰,彻底坦白了自己,用最后一口气展示了胸口上的红字,倒在海斯特·白兰的怀抱里,从此也就从那个解不开的结中解脱了出来。霍桑让丁梅斯代而受到了长达七年的灵与肉的折磨,这比公开受罚更为残忍。从这一点来看,丁梅斯德已成为清教教义的工具。 霍桑想要表明为实现生命的意义的不朽是要做出相应的努力的,从而才能使无依的灵魂和有罪之身获得精神上的安定和肉体上的愉悦。


读后感高一600(7)

令人高兴的是,爱玛最后和奈特利先生在一起了,爱玛 读后感。不知道为什么,我在想起奈特利先生的时候,总是想起《傲慢与偏见》里的达西,《飘》里的白瑞德。所以,从故事的前面,我就衷心盼望着爱玛可以和奈特利先生这样的优秀男人在一起,当然,这里不排除作者刻意把我们的男主人公刻画得格外有魅力的原因。   爱玛里,我看到了一个智慧,有主见,乐于助人,总是为他人考虑,却又有时候傲慢的富于幻想的女子。   总体来说,我还是很喜欢爱玛的,这是一个自尊,有智慧,有思想的女人,读后感《爱玛 读后感》。   她说的一句话很打动我:   女人只要有财富,到了晚年,即使仍旧独身,也没有人会瞧不起她,仍然可以生活得很快乐。   女人如果不能得到理想的爱人的话,事业就变得很重要了。当然,家庭其实才是一个女人的归属和幸福,但是有些情况下,女人也是应该做好自己的事业的。


读后感高一600(8)

这篇小说最初的构思是在我去游玩巴厘岛的时候,把自己之前编的一个故事整合成了一个小说的构思。在巴厘岛的时候,我没有电脑,也没有时间去手写,对写作的欲望愈发强烈,却苦于无法动笔。所以只好在构思上逐渐完善,我一般写小说只是有一个大体的构思和对开头结尾的设想,具体怎么样写全是在写文章的过程中决定的。但是这一次我却细细的想好了每一个章节的设置。但是等从巴厘岛回到家以后,我那种不顾一切想要创作的欲望突然蒸发殆尽了,我面对电脑屏幕产生了一种无所适从的感觉,我逼迫自己写出了一个开头,但是文笔差的让我无法接受。所以我才知道强硬逼迫下是写不出好作品的,我只好暂且搁置。

在几天之后的一个夜晚,两点,凌晨,我突然从梦中惊醒。梦里的情景让我分不清是真实的回忆还是我虚假的伪造,于是我突然开始对自己的记忆产生了疑问,我的记忆,难道真的是我真实的过去吗?我开始追寻我最早的记忆,在幼儿园的时候,有几件事我依旧记得,但是我现在回忆起那时的时候,却仿佛不是面对自己的记忆,因为我虽然记得那件事情,却完全忘却了我当时的想法。一个人面对一件事,心里会产生无限的想法,但是当岁月的年轮碾过,我们却早已经忘却了我们以前的思维和想象。我现在心里或许想了很多很多东西,但是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今天所做所想或许就会被渐渐遗忘,而我们从来都不曾拥有过一个完整的记忆,即便是事件也是残存的碎片,因为我们回忆的时候,只是粗略的记得有这样一件事情,至于这件事情具体何时发生,它的前后又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们却早已经忘记。我们仿佛觉得自己度过十几年的岁月,但事实上,之前你所经历的每一天,都已经在岁月中迷失了。

于是在那个凌晨,我开始怀着对回忆的疑问和惧怕动笔写下了那篇小说的开头。

所以才有了这样一个题目,找不到的每一个自己。其实在岁月迷失的并非过去的时光,而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1岁的我,2岁的我,3岁的我,10岁的我,12岁的我,这些“我”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虽然人们想当然觉得这是一个人成长的过程,但这个过程无疑是残忍的,新的我取缔了旧的我,旧的我所怀揣的所有的理想,对未来的憧憬,慢慢的被新的我遗忘,新的我开始为他的生活着想算计,于是旧的我就这样慢慢的消失了,无影无踪。这难道不是一个悲剧吗?可是人们却从未发现这样一个悲剧,反而还有很多的所谓的大人,长者笑着对自己的晚辈说道“呵,我小时候也跟你一样。”但是他们自己却从不知觉,他们的童年,儿时的他们,早已经被他们的记忆所渐渐的磨平,而他们即便再去回忆以前的时光,也只不过是以一个长者看晚辈的心态去回忆,所以他们才能心不惊肉不跳的说出那样一句话,“我小时候真傻”。

因此我才想写这样一篇小说。儿时的另小维和长大了的一样吗?完全不一样,他们就是完完全全的两个人。很多人都是这样,然而最可悲的是,每个人的童年都依旧对未来充满着幻想,但却丝毫没有想到,岁月的年轮终究会把你变成另外一个人。而如今的你在未来的你的眼中,也不过是一只被踩死的螳螂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