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书 作文 600字(推荐20篇)
青春依旧
2023-09-16 04:13:32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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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书 作文 600字(1)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它是我们的良师益友,但在浩如烟海的书里,你一定有最喜欢的一本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老人与海》。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令人震撼的故事:一个老渔夫,因好多天抓不到鱼,濒临破产。就在他第八十五天捞鱼时,发现了一条巨大的青枪鱼,他非常兴奋,拼命地捕杀这条鱼,经过一场争斗,终于,这条巨大的鱼被老人的毅力折服了。老人正往家赶,一群鲨鱼又跑了上来。老人实在太累了,无力抵挡,鲨鱼把鱼尸吃掉大半,老人只拖了个鱼头回家。

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书,从心底佩服老人那种勇敢、毅力与不屈不挠、乐观向上的精神。当他的船被青枪鱼拖着走时,他从未想过“我完了”这样消极的话语;当他身心疲倦又遇上大批鲨鱼时,他不慌不忙,尽自己的努力保护自己的生命……这些都是老人身上多么可贵的品质啊!

看了这本书,我不禁想起我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作业多一些,上学累一些,周末兴趣班多一些……但这些小小困难,与老人遇到的困难相比,只能说是九牛一毛,但我并没有像老人那样乐观的面对困难,一遇到一点儿困难就怨天尤人,抱怨这不好,抱怨那不对。想到这里,我就有点脸红心跳羞愧不已。从此以后,我遇到了困难,再也不会等待妈妈来帮我,而是迎难而上,独自解决难题,尝到了成功的甘甜,这还真要感谢老人啊!

我除了喜欢老人身上那种品质,还喜欢海明威粗犷热情的语言,他用他那神奇的笔,描述出了一个明朗的“硬汉”形象。我非常喜爱这本书,如今,已看了三五遍,满书都是我标注的痕迹。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书是智慧的源泉,让我们徜徉在书的海洋里,用心体味文字的魅力!


一本书 作文 600字(2)

我看过许多书,有《小故事大道理》、《窗边的小豆豆》、《淘气包马小跳》、《笑猫日记》……

我最喜欢的是黄蓓佳写的《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一位叫金铃的六年级学生,因为从小学开始,金铃的数学成绩就一直不太好,所以妈妈赵卉紫就像刺猬一样,把尖尖的刺扎向金铃那些不太可爱的分数上。在小学毕业前,还有许多千奇百怪的事情发生在主人公金铃身上,给金铃的学习时期增添了许多乐趣。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获奖专业户》。这篇文章写的是:每一次开学前,卉紫都要为金铃买一个书包,在一次买书包时,一位售货员推荐金铃去参观作文比赛,没想到金铃写的作文寄出了半个月后,竟然收到了长江公司的回信,说金铃得奖了。卉紫高兴地对金铃说:“上次你写的《我的爸爸》在区里和市里得了奖,这次又在长江公司举办的作文比赛得了奖,你怎么一不小心就成了获奖专业户了呢?”金铃回答道:“这叫做‘牛刀小试’。”

那里的奖品有很多:386电脑一台、“卡西欧”电子琴二台、“小霸王”电脑游戏机三台其余的就是一些鼓励奖。金铃得了三等奖:“卡西欧”电子琴一台。在领奖时,还有电视台的记者采访。金铃第二天来到学校,一下子就成了明星,一大群人围着金铃问这问那。金铃心里甜滋滋的,就连一向严肃的邢老师也大夸了金铃一番。

这本书的主人公金铃被作者描绘得有血有肉,活泼可爱。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时而热泪盈眶,时而开怀大笑。不管看过多少遍,我依然觉得回味无穷。


一本书 作文 600字(3)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读书可以帮助我们增长见识,开阔眼界,提高写作能力。在众多的书籍中,中国四大名著可是中外闻名。平时喜欢读书的我无意间捧起一本四大名著中的《水浒传》。没想到这本书使我越看越爱看。

《水浒传》共有一百零四回,书中写了一百零八位好汉陆续被逼上梁山,宋江领导农民起义的故事。这本书写于元末明初,作者是我国著名作家施耐庵,它形象的反映了封建社会的现实。书中对人物的描写栩栩如生,着力刻画了广纳贤士的及时雨宋江;足智多谋的智多星吴用;勇武刚烈的山东好汉武松;见义勇为的花和尚鲁智深;鲁莽可爱的黑旋风李逵等等鲜活生动的英雄形象十分吸引人,书中的故事个个也使我印象深刻。

最精彩的要算武松打虎了。那天武松和宋江、柴进告别后,走到景阳冈上喝了十八碗酒,听说山岗上有一只恶虎,已经害了三四十人,武松便想帮百姓除掉老虎。他趁着酒力,踉踉跄跄的穿过树林,躺在一块光溜溜的大石头休息。就在这时,老虎猛的扑过来,武松一跃而起手拿哨棒拼命打向老虎,老虎一跳,棒子打在松枝上断成了两截。老虎发怒了,连续几次扑向武松,都被武松巧妙的闪开了。说时迟,那时快。武松瞅准时机翻身跳到老虎的背上,双手揪住老虎后颈,一阵拳打脚踢,不一会儿老虎就断了气。从武松打虎这件事中,我不仅被他的豪爽和勇猛所震撼,还被他为民除害的精神所感动

《水浒传》这本书里的每个故事都会让人回味无穷,也会被其中人物的勇敢、坚忍、友爱、自强等品质所感染。并从中受到教育,这正是我喜欢《水浒传》的原因,也正是这部名著的魅力所在。


一本书 作文 600字(4)

最近,我迷上了《恐龙历险记》这本书。

一个凉爽的夜晚,风儿轻轻吹着,我坐在窗前端详着我心爱的《恐龙历险记》。

只见蓝蓝的天空上,翼龙在那儿飞翔;在茂密的树林里,慈母龙在那儿产蛋;在广阔的草坪上,小暴龙躺在大暴龙的怀里;在清澈的湖水里,鱼龙在那儿嬉戏。

我惊呆了,难道我来到恐龙时代了吗?

突然,传来沉重的脚步声,我感觉大地都在震动。我愣住了,只见一只霸王龙正一步步向我逼近,两条后腿像粗壮的柱子,前爪像锋利的钩子,又粗又长的尾巴就像一条钢鞭,“呜,呜……”它甩动着脖子,张开大嘴吼叫,露出两排尖锐的牙齿。我吓得闭上眼睛,大气不敢出,等着成为这只霸王龙的美餐。

好像过了一个世纪,我慢慢睁开眼睛,只见霸王龙把头伸到我跟前,小小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我,好像在问我从哪里来,一点也不像我想的那么恐怖,我伸出手摸了摸它皱巴巴的皮肤,凉凉的。霸王龙用长长的舌头舔着我的脸蛋,鼻子哼哼地吹着气,好像在给我挠痒痒。

我们很快成了好朋友。

呵,真爽!我一会儿坐在肆意飞奔的霸王龙背上,一会儿骑在腾空飞翔的翼龙身上,一会儿和可爱的小腕龙捉迷藏……

不好,我走进一片茂密的丛林,出不去了,我急得团团转,我累坏了,也害怕极了,就当我要崩溃的时候,一只翼龙飞来了,我爬上它轻轻扇动的翅膀,一眨眼,我们就冲出了丛林。哇,好高啊!我好像可以碰到漂浮的白云,底下碧绿的草地,清澈的湖水,茂密的树林,数不清的恐龙在奔跑、嬉戏……

我越飞越高,越飞越起劲。

“你又在和恐龙历险吗!”妈妈的话把我惊醒,我揉了揉眼睛,看了看手中的《恐龙历险记》,忍不住笑了起来。


一本书 作文 600字(5)

我特别喜欢《百变马丁》这套书。主人公马丁拥有一项特异功能,每天早晨都会变成另外一个人,开启一段奇妙的旅程。马丁每天斩妖除魔,救死扶伤,是我心中的大英雄,我要是能拥有和他一样的本领就太棒了。

早上我穿好衣服出门上学,在公交站牌等了好久,车也不来。突然,我拍了一下脑袋,“哎,我真傻,我不是会变化吗?干嘛在这里等呢。”于是,我把自己变成了一只小鸟飞向学校。飞着飞着,突然迎头出现一只大网,我就被抓了。小小的我被撞的昏迷不醒,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被关在笼子里了。这可难不倒千变万化的我,于是我变成一只蚂蚁轻松地离开了笼子。回头一看,一屋子的国家保护动物,正用哀求的目光望着我,我的英雄血一下子冲向脑门,我立刻变成斗战胜佛——孙悟空,拿出金箍棒,跑到坏蛋面前,想一棒打死这些坏家伙。但一想,不能以暴制暴,还是交给警察叔叔吧!于是,我拔出三根猴毛,轻轻一吹变出好几个我,拿着绳子,三下五去二就把他们捆的结结实实。

回到屋里,我轻轻一吹,所有的小动物都回到了自己的家园。紧接着,我就把几个坏家伙带到了警察局,警察叔叔还表扬了我。

任务完成后,一看手表,呀,快迟到了,我急忙变成小鸟飞到学校,又变成了孙悟空。同学们看到我的样子,一点儿都不惊讶,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只有一年级的小朋友很好奇,老是摸我的长尾巴,但我一点儿也不生气,还给他们表演中国功夫。

但是我一点儿也不遗憾,虽然现实的我没有特异功能,但是我可以靠着自己的双手“千变万化”:变成遵守交通规则的好孩子;变成保护环境的小卫士;变成积极发言的好学生;变成乐于助人的好哥哥;变成爱做家务的好儿子…


一本书 作文 600字(6)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书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西游记》莫属了。

《西游记》这个名字我5岁就知道了,但是我不知道《西游记》是什么,甚至天真地以为它是一种玩具。爸爸妈妈为了让我知道《西游记》是什么,就在我6岁生日那天给我买了32本关于《西游记》的小人书,也就是它带我走入了名著的殿堂。于是,我就天天看着上面的漫画看,我看得爱不择手,一拿起来就舍不得放下。只可惜上面好多字我不认识,直到小学一年级,我借助拼音才能自己读懂里面的字。也就是我第一次看《西游记》。

第一次看《西游记》,我的收获只有把《西游记》里所有人物的名字背了个滚瓜烂熟。第二次品味它则是在四年级,通过那次细细品味,我发现它比小人书精彩多了。它把孙悟空的勇猛,猪八戒的呆懒描写的淋漓尽致,他们的飒爽英姿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第三次看《西游记》就是现在了,书里有些部分是文言文,原著的《西游记》更精彩了,你看这一段:两个在半空中一场好杀,咦?:齐天大圣,混世泼牛王。只为芭蕉扇……,书中的人物都活生生地展现在我的面前,战斗场面也非常详细,腾云驾雾,刀光剑影都十分精彩,给我的气氛不像是在看书,而是在看一部惊心动魄的电影。这本书我太喜欢了,经常看得不肯放下,连妈妈叫我吃饭都不知道。为此,我经常受妈妈批评,但我还是忍不住要去看。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比看电视精彩多了,我喜欢这本书。


一本书 作文 600字(7)

《艰难的归程》是一本动物历险小说,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中跌宕起伏、回肠荡气的故事把我深深吸引。刚刚拿到这本书以为就是一本普通的书,可是刚读了几行,我就爱不释手了。

《艰难的归程》作者牧铃,生活在大山深处,生活得无忧无虑,曾经做过牧童。他用朴实的语言,为我们讲述了一段惊心动魄的故事。

一只出身于宠物厂的杂种狗,名叫阿蓬,因为一点毛色,从一只身价数万的贵族狗堕落成一条流浪的杂种狗。宠物厂的老板把这条“杂种”送给了十三号驯养员,过着天堂般生活的“杂种”每天都有人亲自照料,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就从天堂坠入了地狱。十三号驯养员把它带回了住所,看着杂种那身肥胖的肉,连口水都流了下来,便在门前架起大锅,准备把杂种杀掉吃肉……

锅已经快烧沸了,眼看十三号驯养员拿着锋利的菜刀向阿蓬一步步逼来,杂种依然“沉醉”在天堂般的生活中,突然一把菜刀飞了过来正巧打中了杂种的屁股,正在呼呼大睡的杂种痛得嗷嗷直叫,立刻跳了起来,挣脱了链子,向宠物厂奔去……

以后的每天,杂种只靠从墙角钻到宠物厂来抢其他贵犬的食物,起初都是拼了命才能抢到贵犬的食物。在一天天的磨练中,杂种练就了一身的“肌肉”,用迅捷的速度去对抗那些贵族巨犬,杂种每日专挑凶猛高大的巨犬的食物,把巨犬们当成了自己的玩具。

杂种每日站在坡上遥望着远处的牧场,它十分向往能和母犬们玩耍,在草场上奔驰……

终于有一天,牧场工作者老金发现了杂种,在老金的努力下,杂种放松了对人类的警惕,成为了老金忠实的伙伴。

在一次远牧的过程中,发生了强烈的地震,管理那群羊的管理员不幸身亡,阿蓬只好接受了这个艰巨的任务,依靠自己的智慧带领600多只羊穿过峡谷,翻过高山,游过河流,打败狼群,回到了老金的身边,回到了自己温暖的家……

我被阿蓬的勇敢顽强、不怕危险、不怕困难的精神和它的聪明才智所深深感动。阿蓬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我会永远记住阿蓬,永远记住我最喜欢的《艰难的归程》!


一本书 作文 600字(8)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爱看动画漫画之类的。上了学之后就爱上了科学天文方面的书籍。妈妈给我买了好多这方面的图书和画报,在学校我自己也订了《快乐科学》、《天天爱学习》和《快乐百科》。直到现在上五年级了,我一期都没落下。

其中我最最喜爱的是《快乐科学》这本书。我每天除了上学就是看这些书,放了学回到家顾不上洗手,也不写作业。就是如痴如醉的看书。因为这事我没少挨爸爸妈妈得打骂,可是都没办法阻挡我。每天在爸妈的逼迫下勉强写完作业,就又抱着书看起来,有时连饭都不吃。妈妈说我中邪了。可是没办法,我就是喜欢。因为我从这些书本里学到了好多我不知道的东西。也了解了好多科学中的奥秘。

比如,秋天的叶子为什么会黄?因为大多植物的叶子是绿色的,它里面有好多叶绿素的缘故,但是叶绿素有个弱点,它特别怕冷。到了秋天,天气越来越冷叶片里的叶绿素就会减少,而叶片里的黄色素和胡萝卜素不怕冷它们都是黄色的,也不会消失掉,因此秋天到的时候叶子就变黄了。还有,为什么人饥饿时肚子会叫?那是因为人在饥饿的时候胃是空的,里面只有液体和气体,胃在蠕动时吧气体和液体挤来挤去的,你就会听见咕咕地叫了……还有原子核的危害与用途,风暴的形成……人身体的奥秘,大自然的奥秘……每当爸爸妈妈不叫我看这些书的时候,我就给他们讲我所学到的。他们见我真的学了那么多科学知识也替我高兴。我在这些书中得到了从未有过的乐趣,也学到了好多知识。学科学,爱科学。我爱《快乐科学》。


一本书 作文 600字(9)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了书,如同茫茫大海中没有了指南针;没有了书,如同一幅彩画中失去了色彩,只剩下黑白。

打开我的书橱,里面的书真是琳琅满目,有《十万个为什么》、《世界未解之谜》、《福尔摩斯探案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华上下五千年》等等。总之,我爱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今年刚买的彩图版《伊索寓言》。它的封面是一则寓言的插图——萄的狐狸说葡萄酸。讲的是一只黄色皮毛的狡猾狐狸,它的肚子非常饥饿,路过一葡萄林,绿叶的掩映之中,一串串水灵灵的葡萄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光亮,那么诱人,狐狸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狐狸并不在意葡萄的主人是谁,四周没人,葡萄颇多,于是产生了摘葡萄的念头。它挺直了身子,把前臂使劲伸长,立起来去摘葡萄。可是由于葡萄架太高,狐狸怎么也够不到,急得它恨不得长上翅膀飞上树去!于是它又跳起来摘,还是摘不到,这可急坏了狐狸,它气呼呼地说道:“我干吗非吃那些葡萄呢!那些葡萄颜色青青的,肯定没成熟,一点都不好吃,说不定又酸又涩,即使摘到了,吃进去也得吐出来,真没意思!”这则寓言说明能力小的人,做不成事,就借口时机未成熟,这是喜欢对自己找借口辩解的人的写照。

这本《伊索寓言》总共120则寓言,每一则都有它们的教育意义,有嘲笑、讽刺和赞扬之类的寓言,但嘲笑和讽刺的属更多,如《揠苗助长》、《亡铁》、《自相矛盾》、《买椟还珠》、《叶公好龙》、《攘鸡》等优秀寓言作品。这些寓言作品短小精悍、富有哲理、充满智慧、给人启迪。阅读这些寓言故事,能够让我启迪心灵,增强哲思。

我阅读每一则寓言故事时,脑海中都会浮现这则寓言的插图,书中的内容时而让我们捧腹大笑,时而让我们沉思、幻想……

看完了这本书,让我增长了许多知识,同时也得到了启发,真是受益匪浅。


一本书 作文 600字(10)

哈喽!大家好!没错,又是我——海洋。一周不见,有没有想我呢!这周我给大家推荐的书是《朝花夕拾》,下面,跟我一起走进去吧!

这本书的作者是鲁迅,原名周樟寿后改名为周树人,“鲁迅”是他的笔名,其实鲁迅并非一开始就写文章,他在日本东京留学从医时,在看电影时,发现了中国人的腐败与懦弱,他意识到凭借医学,根本无法医治中国人的灵魂,于是,他毅然回国,弃医从文,要通过文章来医治中国人的灵魂,他写的文章都是白话文,就是通俗易懂的文章,他在当时的影响很大,他是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教育家,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重要参与者,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

《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共有《小引》、《狗?猫?鼠》、《二十四孝图》、《五猖会》《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父亲的病》《范爱农》《后记》等十二部分组成。

让我记忆深刻的是《二十四孝图》,这里是元代郭居敬编,内容是古代所传二十四个孝子的故事。后来的印本都配上图画,通俗读物。书简要阐述了父母刚到百里之外为父母背米,向乙常吃粗劣的食物,对父亲恭敬孝顺,白天先把父亲的枕席扇凉,冬天先用自己的身体的父亲暖床。怀橘遗亲,陆绩六岁时到父亲的朋友家做客,拿了三个橘子藏在怀里,临走时橘子滚落出来,父亲的朋友问他,他跪着说:“我母亲最喜欢吃橘子,我是拿回去送给她吃的。”等故事。

看到这里,大家肯定会认为这些人们真孝顺呀!其实并非这样,你认为这些故事真的可靠吗?真的会有人“卧冰求鲤”、“哭竹生笋”、“郭巨埋儿”吗?这只不过是鲁迅在讽刺当时黑暗的社会背景和人们腐败的封建迷信。

读完之后,我觉得我也要向鲁迅那样,让社会中的腐败风气消失。


一本书 作文 600字(11)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好书,像长者,淳淳教诲;好书,是导师,循循善诱;如朋友,心心相印。”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一把钥匙;书,是带我们去遨游知识海洋的潜水艇;书,是带我们飞向天堂之门的一道彩虹。

你们应该没有看过《嘿,胆小鬼》之铁树开花吧!如果没有看过,那就听我为你们介绍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高龙顺。1985年出生于湖北,土家人,新锐儿童文学作家,致力于原创儿童文学创作。一边旅行一边走作,雉鸡有多篇儿童文学作品散见于报刊。《嘿,胆小鬼》是其第一部长篇小说作品。

主要内容小小是冥界的一个小鬼,他第一次稀里糊涂地来到人间,做了一颗胡萝卜,不想却害死了一只饥饿的兔子——兔子吃了他,他就在兔子的肚子里不停的闹腾,是兔子最终精神崩溃,一头撞在树桩上。从此,人世间多了一个守株待兔的成语和懒鬼,小小也赢得了一个绰号——“胆小鬼”。重回冥界小小在咕噜小镇做了一名信使。他接受了冥王交给的一项差事——给神秘的塔中人送信,而此前每一位信使都成了那个人的早餐。绝望中的小小此时捡到了一颗破碎的心,于是决定拯救他。小小在坏脾气的药王大人那里偷了复活的秘方:一颗老虎的牙,一滴塔中人的眼泪,一朵闪电劈开的花,然后义无反顾地踏上了千辛万苦、九死一生的采药之路了……

最后,小伙伴们《嘿,胆小鬼》故事非常好看,一起和小小、潘恩、小爱神、多诺万、普罗米修斯、宙斯、大嘴怪、土拨鼠一起去采药吧!

读了这个故事呀!我也知道了,做什么事不能稀里糊涂、不专心,应该专心致志,不然会会有大灾难的。


一本书 作文 600字(12)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读了叶圣陶爷爷写的童话《稻草人》。读完文章后,我和妈妈都被文中的稻草人感动了,我陷入了沉思。

这篇童话写的是一个稻草人在河边稻田里的所见所思。农人亲手做的稻草人非常尽职尽责地守着稻田,看见了夜间发生的三桩令人悲哀的惨剧。

一是稻田里的水稻被小蛾毁掉,使失去丈夫和孩子的穷苦农妇悲伤绝望,但稻草人没有办法阻止它的发生;

二是渔妇顾不得生病想喝茶的儿子,在河里捞第二天做粥的鲫鱼,好不容易捞上一条鲫鱼,鲫鱼却又向稻草人求救,而稻草人既可怜渔妇有同情鲫鱼,不知该如何是好;稻草人看到却无力救助。

《稻草人》虽然是童话,却写得很真实。叶圣陶爷爷在旧中国亲眼看到的这些人间悲剧,就通过稻草人的眼睛表现出来了。稻草人是多么善良而富有同情心啊,可它对那么多可怜的人们却无力相助,它只能焦急地摇扇子,只能洒下悲伤的泪水,只能最后绝望地倒在地上。

《稻草人》的语言是那么简洁、朴素,委婉动人,充满诗意。作者写稻草人希望稻子丰收,让那位“脸上满是皱纹像个风干的橘子似的”老太太微笑,在稻草人看来,那比星星和月亮的笑还要更可爱,更可贵。作者还写道:他看到小蛾飞来破坏水稻,他想赶走它们,可是却不能动,“他的身子跟树木一样,定在泥土里,想往前移动半步也做不到”。这些话语写得多么细致、生动啊!

《稻草人》给我带来了无限的阅读享受。我喜欢那简洁、朴素的语言,更被稻草人的善良和同情心深深感动,它们将永远铭刻在我心里。


一本书 作文 600字(13)

如果让我坐船环游世界一圈,如果我说我会带一本书那是假的,我还是最想带上一个笔记本电脑。

我坐船到了一个地方,那里一定是我没去过的地方,你看到这儿一定会想你是要坐在船里玩游戏吗?我可以坚定的告诉你no!

你们想你到了一个美丽但又啥都不知道,脑子里一片茫然,看着眼前这片美丽的景色而你却对它一无所知,你一定会急得跳起来。

嘿!没关系,我们还有个小电脑哩!

快上网查一查,哦,原来这里是香格里拉呀,真漂亮,哦,前面有个峡谷,再查一查……

好神奇哟,赶快打开记事本把所有奇闻趣事写下来,哦,不对不对,这里应该是“应该”而不是“所以”,写完了,不对不对,还得再改改,再加几行?就这样,嗯……还得分分段,太密了。

白纸黑字……对了,还要加点图片,再用电脑拍个照,“咔、咔、咔”,拍完了,再把它“贴”在记事本上,嗯,不错不错,终于完成了。

回家还可以用这些来回忆当地特色,真好。

电脑常被人视为娱乐用品,但它却说,我也可以帮助你们走向成功的终点。


一本书 作文 600字(14)

谈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不说是如何深刻,但也能担当起“最”那个字。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文化苦旅》。

此书由37篇散文组成,是余秋雨教授通过对国内外的文化进行考察与思考,结合自己的人生体验,和对社会历史文化的深刻认识凝成的精华,语言清丽典雅却不失韵味。

初读此书时,便被一股浓厚的墨香清气所吸引,那文字竟像被光阴所浸染。干净漂亮,深入浅出。厚重却又不枯燥,严密又不失洒脱。将文学的灵性与飘逸表现得扬扬洒洒淋漓尽致。

有人说余秋雨先生的文章太复杂,其实不然,书中虽于浮光掠影中蕴藏了深邃沉郁的哲理,但却不晦涩。语言温婉澄明,优美简练,如品茗般优雅淡然,于三言两语中就闪现出智慧与理性的光辉,宁静而致远。

在他轻灵老道的笔锋中,那些被他信手拈来的万千物象栩栩如生的付诸于笔端,那深郁古风和空灵笔法完美地融为一体。历史文物竟起死回生,山水风物也皆具言语。

在阴雨连绵或酷热焦灼的日子里,捧一本《文化苦旅》,煮一壶清茗,与余秋雨虔诚的膜拜与山水之间,让思绪遍地流淌,让灵魂逍遥天边。

我真怕,那些形形色色的图书,熏重了我的口味,所以,我徜徉在《文化苦旅》中,让它在潜移默化中改变我的气质。我知道,它带给我的,不但是知识的积累。就像你说的,你的文字就带给我一种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

我们,都是飞天的后人。


一本书 作文 600字(15)

有一次,爸爸去银行存钱,我和弟弟也跟着去了。存完钱,准备回家的时候,爸爸突然怔住了。我正纳闷爸爸怎么不走了。过了会儿,爸爸说:“要不我带你去书店买几本书吧!”我连忙拒绝了,要知道,我在家里看书的一页是多么的困难。想不到,爸爸竟然来真的了。爸爸把我带到书店,里面的书令我眼花缭乱。我买了两本作文书,两本举一反三的书,还有一摊数学卷子和语文卷子。我拿着书大丰收的回到家里。一回到家,爸爸就撕下一张数学卷子和一张语文卷子,然后就对我大喊:“快到楼上写,写不完,不让下来。”我走到楼梯那里,眼泪情不自禁的流了下来,我想不到,爸爸竟然这么狠心。我终于写完了,这时,爸爸正在准备收摊。回到家里,爸爸又拿出举一反三的书,对我说:“今天晚上写五张,写不完不让吃饭。”于是,我犟了一下嘴:“让我看一会电视,行吗,就一集。”爸爸大怒了一声:“不行,你不去写,就让你把这一本书都写完。”我没办法,只好在屋里写作业。妈妈来到屋里,对我说:“你知道你爸爸为什么这样吗?”我摇摇头。妈妈接着说:“你爸爸就是想望子成龙,让你的成绩上去,好好学习,等你弟弟上学的时候,我们就不用费那么大劲叫你弟弟,只需要你交。”说完,妈妈走了。

那天,我似懂非懂的理解了妈妈说的话,我承认,爸爸做的是对的,我以后会好好学习,不让他失望。


一本书 作文 600字(16)

我看过《笑猫日记》、《会做生意的狐狸》、《山羊不吃天堂草》,而令我记忆犹新的就是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时,表妹送给我的。

当我接过《狼王梦》这本书的时候,首先映放眼帘的是三个苍劲有力的大字“狼王梦”。这时我心里不禁冒出一个个小问号:当狼王多简单,为什么还是梦呢?……这时,我便更想打开这本书探个究竟。在书名的下面是一幅精美的插图:有一匹四肢强壮、全身毛发紫的狼站在危峰兀立的悬崖上,嘴张得大大的,好像在呼叫谁似的。看到这儿,我便迫不及待地打开书,去书的世界游览一番。

这本书主要写的就是一个叫紫岚的母狼。她与大公狼黑桑一直生活在一起。黑桑一直有当狼王的梦想,可惜被野猪撞死了。紫岚为了实现黑桑的梦想,生下了五只狼宝宝,有一只因身体虚弱,所以生下来就死了。还有四只,三公一母,后来三只都相继去世了,就剩下一只母的了。有一天,当她的宝宝女儿在生宝宝的时候,她看见了杀死了她的宝贝儿子的金雕,又想起了黑桑的愿望,所以她下定决心,要和金雕拼个你死我活。

整本书中我最流连忘返的就是紫岚和金雕殊死搏斗的场面,紫岚想把金雕引下来,可是她又一想,金雕没那么笨,肯定不会自投罗网的。突然,紫雕灵机一动,她装成一个奄奄一息的狼,一瘸一拐地走路。这一招还真灵,把金雕引了下来,金雕没想到紫岚会给它一个趁其不备。就这样,一场激烈的战斗就开始了。最后两败俱伤。读到这里时,我的眼睛里流下了晶莹的眼泪,我深深地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与无私。

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是不是也想看《狼王梦》呢?快去读一读吧!


一本书 作文 600字(17)

因为学校为了让我们学到更多的知识,开放了图书馆,让我们可以借书读。我读了图书馆的书之后,就喜欢上了,就让妈妈给我买书,说来也奇怪,你只要看一本书,厂家就会再给你推荐一些,妈妈买完书,厂家就推荐了一本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如果历史是一群喵》。

你们可能觉得这个名字非常好笑,历史是喵?怎么表达?但从我开启书的那一刻开始,我就知道,并没有那么简单。知道我翻开书我才知道,这本书是用了漫画的形式来创作这本书的。以前什么《三国演义》、《水浒传》什么的,里面的人物长得也分不清,而它呢,却是用了猫咪来当人物,乱指一个就知道叫什么名字。猫咪让死板无聊的历史充满了乐趣,主编用了可爱又流行的动作、表情、语言,让我不得不对主编五体投地。

别以为这点东西就没有了,他还有一个别的书里没有的东西—魅力无限。像《狼王梦》、《混血豺王》等一些书看完就不想看了,因为读过一遍就知道在讲什么,没有什么必要再看,最多看看精彩句段就行了。但是那本书不一样,它讲的历史看一遍可能会理解知道一些的,而不知道的就一扫而过,但是看完之后还会在想看,难免就想多读几遍。

别以为这本书就是几句话,几副图片,就没有了,NO,NO,NO,其实这还是从原古文那里解释出来的意思改编的,故事有趣、新颖,有的还把古文都给附在一边了。

《如果历史是一群喵》的主编,我猜您一定是位博学多才、聪明伶俐的人,不然,怎么可能把死板无聊的历史编的这么有趣、好玩儿呢!


一本书 作文 600字(18)

《水浒传》讲述的是梁山108好汉从聚义到招安最后走向灭亡的故事,讲述了一个肮脏的金钱社会。其中有些人物让我印象深刻:腹有韬略、眼光深远的及时雨——宋江,有勇有谋的小李广花荣,英雄形象的花和尚鲁智深,还有武功高强的豹子头林冲……这些人都描写得栩栩如生,读完也使我更加敬佩梁山好汉。

《水浒传》中多次提到官人用钱收买工人来陷害好汉们,更加体现当时“官迫民反”用金钱来买良心的肮脏社会。最后许多好汉不得不上梁山落脚,为了生存也“打家劫舍”,但与平常的土匪有很大差异,他们个个武艺超群,劫富济贫,让山寨名声大振。好汉们聚义之后“替天行道”,直到宋江主张招安之后,就走向了灭亡。

我们今天的社会,没有人敢欺压百姓,人们安居乐业,但是在那时被官员们逼得无路才有了今天我们口中说的梁山好汉。就拿林冲来说吧,林冲原来是八十万禁军教头,因被高俅欺骗误入白虎堂,被判死罪,在其它人帮助下减轻了罪,可是又差点被三个人陷害,林冲一口气杀了那三个人,因为杀了人,官府出三千贯钱捉拿林冲,因此林冲走投无路只好去梁山泊入伙。

这本“官迫民反”的长篇小说《水浒传》讲了在黑暗社会中,被逼无奈才沦为草寇的这么有气概的好汉们的故事,我很敬佩他们,因此《水浒传》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一本书 作文 600字(19)

初读完《鲁滨逊漂流记》让我知道了书的大概内容,本文讲述一个英国人,从小有着航海梦。长大后遇到了机会,多次出海没有一次没遇到风暴,其中一次风暴把他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就在这个岛上生存了下来,他盖了“房子”,养了牲畜,有了佣人……他就这样在这里住了二十八余年,背井离乡三十五余年,最终返回故乡的故事。

为什么我那么喜欢《鲁滨逊漂流记》呢?因为鲁滨逊在无人岛上生活了近三十年,三十年啊!足以挫败一个人求生的意志,而鲁滨逊却生存了下来,而且在岛上拥有了无尽的“财富”,他的这种精神不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吗?

为什么我对鲁滨逊那么敬佩呢?因为读到了“谁的脚印”这一章节时,鲁滨逊不畏强敌,救下了一个白人,给他起名“星期五”,他那勇敢、有爱心和极强的正义感,难道不值得我对他敬佩吗?

为什么我那么赞扬他的精神呢?因为他很坚强。如果他在求生的过程中,没有半途而废、轻言放弃,否则,他还会得到求生的机会吗?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去赞扬吗?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和启迪也是极大的。

读书前,我的意志极其薄弱,会轻易放弃,会轻易说“不”。读书后,我的意志变得开始坚定,别人与我争论时,我会坚持自己的见解观点,遇到困难不会轻易放弃。只要有一丝希望,我都会紧紧抓住。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正是吗?一本好书可以使一个人受益终生。“书”让我懂得了太多深刻道理。


一本书 作文 600字(20)

在近几年里有一本非常喜爱的书要推荐给大家。

那天我去书店里看书走了一圈,没什么想看的书,走着走着突然我看见了一本封面非常有趣的书:

一个长的巨大无比的女孩,她有一头长发,但很奇怪,因为她的头发是大树的叶子,头上有几只小鸟,还有一个小女孩。小女孩抚摸着那个女孩的脸。他的脸红润润的,还有一双乌黑的眼睛,嘴唇小小的,脸圆圆的,但是晶莹剔透。看完之后我有点纳闷,哪里有那么大的人啊?看完书名我才知道原来是一棵“美人树”。这本书的作者叫汤汤,她可是一个很有名的童话作家,一打开书就看见了前言——“奇幻童年故事本

献给所有的孩子

送给所有的童年

过去的

现在的

将来的

永远的童年

——汤汤”

就是一段简洁易懂的话,也是至今为止我读过最短的前言。我打开了目录一共有十七章,排列顺序特别有趣,像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呢。

看完目录之后我又大略的读了一下,看到了很喜欢的一段:

几个月后土豆要求爸爸请木匠师傅把这棵冬青树做成一只小船,运到离村子很远很远的一条大河边,那天正是涨水的时候,水势汹涌,汪汪洋洋,像无数野马齐头并肩,在天地间奔腾。小船一下水就挣脱了土豆的手快速打了几个转后顺流而下,它一颠一颠地蹦跳在水波之上。仿佛揣着无穷无尽的激动和快乐。

才过了不久,这一本精彩有趣的书就读完啦。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具有想象力,故事中冬青树骗了一个人,那个人又骗了另一个人,而另一个人就骗了土豆就这样,故事人的情节就展开来了。

希望我推荐的这本书大家也会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