挚爱(必备15篇)
相思化作红泪雨
2024-02-15 07:01:18
初二
其它

挚爱(1)

我的心遨游在古诗文的天地间,任由我心飞翔。

——题记

窗外的小雨淅淅沥沥。我静坐在前,随手翻开一本《古诗文》,每一篇短短的几十个字,确实风光无限,韵味独特。

古诗文书就像是一张纵横交错的风景图,带你游遍祖国的名山大川。年仅七岁的寇准经过艰难攀登,在华山之巅,用稚嫩的声音吟诵道:“只有天在上,更无山与齐。”江阴名人——徐霞客跋山涉水,一边采集草药,一边吟诗作赋——五岳归来不看山,黄山归来不看岳。黄山的奇松怪石令多少人驻足观赏。浪漫主义诗人李白更是口出一绝: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天地之间,挂起珠帘何等的壮观,何等的磅礴!这足不出户,却饱览无限的风光,这就是古诗文的魅力。

古诗文,它还是一位调节心情的好老师。不信,听我细细道来:

诗中的春,让我心旷神怡。“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春天,万物复苏,小草在春雨的滋润下,健壮的青年,踏着春的旋侓,昂首向前,永不停息。诗中的夏,让我豁然开朗。“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夏天,正是荷花盛开的季节,荷叶碧绿碧绿的,亭亭玉立的荷花像一位婀娜多姿的少女,面对着硕大的明镜,梳妆打扮,风儿一吹,这位 “少女”给炎热的夏天消去了一半的热气。

诗中的秋,让我神清气爽。“霜叶红于二月花”,秋天的枫叶显得格外红,像热情似火的晚霞,映红了整个世界,给秋天的人们带来了意思凉意。诗中的冬,让我宁静致远。“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冬天的鹅毛大雪飘飘悠悠,一个个“小伞兵”降落人间,茫茫一片,洁白一片,给千万棵大树点缀上了一朵朵晶莹剔透的“梨花”,好动的我也站在这白色的世界里享受这一份难得的宁静。 手捧古诗文,就像和一位知己促膝谈心,何乐而不为?

有了这么多的本领,他呀,还不闲着,这不又在给我们讲故事了。

在杜甫的《蜀相》中有这样一句:“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读到这一句,我恍如身临其境:这次北伐,因马稷的过失,蜀军的粮草被烧,三军因迫不得已而退兵,诸葛亮泪流满面地说道:“我没有辅助好刘禅,这一切都是我的过失。”这一历史典故在这14个之中,表现的淋漓尽致。在黄鹤楼之上,李白吟诵道:“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他们之间的情谊何等之深厚,回忆过去,他俩一起喝酒,一起作诗,好一对忘年交。古诗文的魅力,怎能不佩服?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我已经是五年级学生了,学习对我更加重要。读书、读很多有益的古诗文是我最大的爱好。读古诗,增添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生活,教会了我做人的大道理。每当我徜徉在古诗文的海洋中,我总会得到无穷的乐趣和智慧。

诗——我的挚爱!

高尔基曾说过: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好书——“古诗文”伴随着我们共同成长吧!


挚爱(2)

时光前行,过往、现在,在爷爷呵护中,在爷爷的背影下,寸寸凝固。把背影留给时光,让我们看到前面更美丽的风景......

——题记

听说爷爷要来城区家里了,一种莫名的感觉涌上心头。

我是爷爷带着长大的。幼时我生在乡下,爸爸妈妈工作忙,是爷爷教我咿呀学语、扶我蹒跚学步的。曾记得,我总是撵在爷爷背后、踩着背影追赶打闹,或是坐在爷爷肩膀上迎风追蝶,欢笑声在空中久久回荡。那时,天是那么蓝,树是那么绿,爷爷的背影是那么挺拔,臂膀那么宽厚,总是让我感到安全、幸福、骄傲。

从乡下来一趟城里有五十多公里路。我到城里读书后,爷爷就很少来看我了。等待是煎熬的,也是幸福的。我徘徊在窗前,焦急地望着窗外。一夜的大雪给大地裹上一身银装,树枝上挂满了亮晶晶的银条儿,在寒风中呼呼作响、瑟瑟发抖。

依稀间,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我的眼帘。对!是爷爷!只见他弯着腰背着一个蛇皮袋,鼓囊囊的,似乎很沉,时不时还往上提一下,生怕掉在地上。

我飞奔下楼。

“爷爷!”我使劲招着手迎接爷爷的到来。看到我打招呼,爷爷高兴地笑着喊着我的乳名。

半年不见,岁月又在他脸上添上了几道皱纹,头发白了许多。只见他嘴里呼出白气,耳根冻得通红,手也干裂了,丝丝红印尤为明显,让人看着都心疼。

我连忙接过爷爷手中的一个装有鸡蛋的小袋子。“这里菜市场多的是买的,不用费力大老远带来。”

“这是土鸡蛋,听说这个对你治近视有好处,菜市场洋鸡蛋没营养。我在乡里一家一家收的,来的时候坐公汽,我都抱在身上怕打碎了。”爷爷牵着我的手边走边说,“每天记得吃一个,没了我再捎来。”

爷爷还是原来那样,一件事情总是千叮咛、万嘱咐。我怔怔地看着爷爷点头答应,忽然明白了爷爷的啰嗦是他对晚辈爱的一种方式。

进了家里。爷爷反复打量这家中的摆设,似乎显得有些拘谨,担心多走几步会弄脏了地板。爷爷不喜欢穿鞋套我是知道的,他认为那样浪费,这可能是他不常来看我们的原因之一吧。

但是他还是躬下身子,缓缓地叹了一口气穿上了鞋套。此刻,家中略带昏黄的灯光将爷爷的背影拉得老长,似乎显得有些无奈,又是那么沉重。忽然我明白了,鞋套套住了爷爷的脚,但或许禁锢了爷爷的心。

我连忙递上了一杯热茶,爷爷用冻得哆嗦的双手,缓缓接过水杯,水几度差点溢出来。

“为什么不坐的士来呀?这么冷的天。”我埋怨中有些心疼。爷爷是从车站走到家里来的,一行五里多路。

爷爷笑笑说不远,不浪费钱,走走路也暖和。顿时,我鼻子一酸,强忍着没让眼泪掉下来,不禁想起了七岁那年的夏天。

那天雨下得特别大。放学了,同学们一个一个都接回家了。我焦急地等着爷爷接我,差点急哭了。恍然间,我远远看见一个熟悉而又匆匆的身影。只见爷爷身披黑色的大雨衣,豆大的雨珠砸在他的身上,几次差点滑倒在泥泞的路上。但他的身躯却不曾弯下,仿佛他能用他瘦弱的身躯为家人撑出一片天下,天塌下来都有他顶着一样。我亦步亦趋跟着爷爷背后,望着爷爷的背影,想着爷爷如果永远健康、永远能呵护我该多好啊!

关上记忆之门,我稍稍整理了一下情绪。

一番嘘寒问暖过后,天色近晚。我说爸爸妈妈马上就回家了,挽留爷爷吃完饭在家过上一晚再回。可我拗不过爷爷,他执意要回老家去,我知道爷爷是怕给我们添麻烦。我连忙取出一条围脖给爷爷戴上,看到我个头都快和他一般高了,爷爷欣慰而又慈爱地抚摸着我的头,乐呵呵地说我长大懂事了。

送爷爷下楼,爷爷反复叮嘱我外面冷快回家,要好好用功学习。目送着爷爷远去的背影,我久久不愿离去。那个曾经挺拔伟岸的背影,为了儿孙们操碎了心,总是竭尽所有把最好的给了我们,而今经不住岁月磨难变得佝偻弯曲、瘦弱单薄。多想时光慢些吧,不要再让您再变老了,我愿用我的一切换您岁月长留!

多少个不眠的夜里,思念,爷爷的背影会闯进我的眠梦;牵挂,爷爷的叮嘱久久回荡在我的耳旁。守望、陪伴、遥祝、祈福紧紧连着我们爷孙俩的心。

开始懂了,只有背影是世上最华美的照片,唯有挚爱才是世上最珍稀的瑰宝!


挚爱(3)

升上初中,一切便是模糊。乏味的气氛不断漫延,枯燥的光阴不断延续。在这混浊的世界里,你如一缕和煦的清风,却猛如雷电般地刺破了这世界,让阳光的温暖渗透进我的心肺里……

“路漫漫其修远兮”,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上,你是我的良朋,你是我的益友。一路上幸亏有你,风雨中感谢你的陪伴。幸亏有你,我的至爱——书!

你从历史的芬芳中走来,带着深邃的文字,宛若不经意,悄然钻入我的心房,从此根深蒂固。每次与你共览明月,同赏风舞婆娑、影乱零清之时,我也便不禁陶醉其中,不是因为月色的神秘,风声的萧瑟,只影的忧伤;而是在乎你的古奥。跟着你,漫游穿梭在历史的文字中,进入自由遐想的世界里——

飞到陶渊明的篱笆上,便读出了“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惬意;飞到李白的酒杯上,便读出了“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的不羁;飞到苏轼的弓箭上,便读出了“西北望,射天狼。”的豪放;飞到顾城的双眸间,便读出了“黑夜给了我一双黑的眼睛,我去用它来寻找光明”的执着;飞到徐志摩的康桥上,便读出了“轻轻的,我来了;正如我轻轻地走了”的温情;飞到钱钟书的城墙上,便读出了“城里的人一心想走出去,城外的人一心想走进来”的矛盾……

在我枯燥无味的岁月里,幸亏有你。你开了一眼甘泉,滋润了我干涸的心;你采了一缕阳光,温暖了我僵硬的身躯;你捕了一丝清风,驱走了我无谓的烦恼……

幸亏有你,我的生活因而变得更加充实;幸亏有你,我的世界因而变得多彩;幸亏有你,带我进入一个迥乎不同的五彩斑斓的世界。真的十分感谢你,我的至爱——书!


挚爱(4)

昨天下午第七节课分了班,16.6正是解散了。上午我们还说着赶快分班吧!再也不想跟你们在一起啦。下午终于如了我们的愿,我分到了16.2文科班班级里七十多人,可6班人却寥寥无几。只剩下那一小部分。要比刚进六班时更乱,几乎什么人都有,上课乌泱乌泱跟菜市场一样,上课连老师讲什么都分不清,到这我开始想念我们六班了,如果不分班该有多好啊。还是我们六班。一直都不分开。高中三年我想陪你们一起读完,做这个学校最团结最有爱心最齐的班级。

昨天分了班之后今天又上了一天的课,跟我的新同学新班主任们。这个班级我是一百分的不满意,班里的每一个人都好像不愿意分这个班,更不愿意去接触我们这帮陌生的朋友,我越来越想我们六班了,吃完中午饭,我跟马梦涵去了6班专属小操场,食堂大门前小棚东面有个六班转属地,进门后看见还是那几个人,以前每次饭后我们总会来这个小操场打闹,玩耍,看着窗子里的走廊,满满的全是六班的回忆。每次六班大扫除两人负责一块玻璃,每个人都东张西望找刘腾的样子,可笑又失望,6班再也回不来了。一想起来就好心疼,短短25天。我们在此相聚了25天就分开了,却结下了好像三年的友谊,我相信每个人都会不舍得

还有我的同桌啊。以后再也听不到你上课在我耳边喊另类啦。我会一直很想你很想你。再记得在我印象里,你做过最让我感动的一件事。就是有一次你上课说话。被老师罚站到门口时,老师说回去取书在这站着,你向我这边走了两步,然后又回去了。跟老师说我同桌用书。你可能不知道我当时多感动。哈哈 可能在你心里你早就忘了吧。分班前你还信誓旦旦的跟我说,我一定好好学习,考上个好学校,到时候等我有出息了,要回来看你啊。

现在我们分开了,各自追求着自己未来人生的梦。短暂的分开只是为了更好的相遇。对呀。人生路漫漫,且行且珍惜。


挚爱(5)

冰心奶奶说过:“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像我这样的小书迷,面对读书,由衷感叹道:“书啊,我心中,你最重,你是我的挚爱!”

听妈妈说,在我两岁左右的时候,就喜欢拿着书乱翻,也不知道是天生对书充满好奇,还是被那精美的图画深深地吸引。妈妈看我那么喜欢书,就给我定了《幼儿画报》,从此,我的读书之路就敞开了。

读书之路一敞开,我便全力奔跑。二年级时,姑姑给我买了一本《窗边的小豆豆》,我见到有书看了,开心得不得了。一个健步上去,手如鹰爪似的快速一挥,把书拿过来就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埋头读起来。妈妈中午喊我吃饭都不愿意放下。读到巴学园的快乐生活,我不禁笑出声来;读到泰明去世,我异常难过。我深深地陷入小豆豆的世界,无法自拔。直到妈妈强行把书拿走,我才恋恋不舍地走出房间。吃饭的时候还在想小豆豆爬树的情景呢!

书除了让我获得快乐,还可以让我养成好习惯。看到书中优美的句子,总想留住她它,于是我认真地抄写在读书笔记上。几年下来积累了好几本“书中佳品”。随着我买的书越来越多,为了能快速找到想看的书,我学会了整理书架、做书签。班里的图书角也被我打理得井井有条,同学们都叫我“图书馆长”。妈妈说我越来越有文人气息了,这都是读书给我的好习惯。

在学校我也有很多喜欢看书的朋友。我们从《稻草人》聊到《一千零一夜》,从《小王子》聊到《三国演义》,真是热火朝天。一次上课,老师给我们出题:“被称为‘乱世之奸雄’的曹操,‘乱世之奸雄’的上一句是什么?”全班只有我脱口而出:“治世之能臣。”同学们都对我投来了钦佩的目光。下课后,有的同学就和我谈论曹操,我的“书友”越来越多了。

读书还给了我意外收获。一次语文考试,有一题是让分析林黛玉和晴雯的性格相同点。同学们都读过这本书,只知道人物,哪里分析过。我一想曾经看过周思源老师的《论红楼梦》,里边有类似的分析。这道让大家一筹莫展的题被我轻而易举的破解,连老师都对我另眼相看。真没想到,平时广博群书,意外使我考场上过关斩将。

读书给了我知识,给了我智慧,给了我友情,给了我好习惯。书,我一生中永远不可缺少的伙伴。


挚爱(6)

舞台,一个用肢体、声音、乐器展示自己、流露情感的地方。当然,这些情感都是表演给观众看的,是演出的需要而已——我此前一直这么认为。

而今年9月,我在中山音乐堂观看了一场中国爱乐乐团的音乐会,却改变了的我的看法。

当指挥的小银棒再度扬起,最后一支乐曲在大提琴的引领下,从众多的乐器中缓缓流淌而出。大提琴离观众最近,火红色的音板像黑夜中燃烧的一团焰火,格外引人注目。大提琴手将”琴颈“靠近肩膀,”腹板“放在两膝之间,琴身用”站脚“支撑着,以非常标准的持琴姿势专注的演奏着。他似乎比其他演员年龄稍长一些,丝丝缕缕的白发依稀可见,眉头间已经有了明显的川字纹,他侧着头,眼神专注地随着琴弓游走在琴弦上,左手手指用力地轮流按着琴弦。但是,本该行云流水的换指,看上去却不那么流畅,甚至有一点费力,伴随着的是大提琴手偶尔的皱眉。专业演员也会有这种表现?我不禁疑惑。这一曲结束了。

指挥没有像往常那样谢幕离去,而是快步走到大提琴手面前,与大提琴手热情拥抱。面对这前所未有的场面,我的疑惑加深了。指挥面向观众讲述了缘由。这位大提琴手已经从艺三十余年,他钟情艺术,热爱舞台,但是,半年前,他的手指患上了严重的腱鞘炎,今天只能靠止痛药维持才勉强完成演出,这也是他人生的最后一场演出。听到这里,所有的疑惑终于解开,心里只剩下深深的感佩。原来那偶尔紧皱的眉头是他顽强的意志与疼痛抗争的外显,是他对艺术挚爱的不屈守护。

在观众们的热烈掌声中,大提琴手提出要为观众再独奏一曲,作为自己的告别演奏。

现场异常安静,大家似乎生怕自己的呼吸影响到演出的效果,都屏息凝神地静静等待。他坐回自己的位置。目光扫视台下,是那么的柔和,闪耀着熠熠的光辉。他又用左手手指按动琴弦,每一次换指都让人为之心惊;右手持弓,琴声传来,深沉而又热烈。忽而急转直下,忽而柔缓委婉,似乎在诉说他对舞台的留恋,对观众的不舍,又似乎在表达他将继续追求艺术的决心。

音乐归于沉寂,我看到他的眼中闪烁的泪光。观众们不约而同全体起立,报以热烈的掌声。我怔了一下,才从琴声和大提琴手的情感世界中醒来,使劲地拍击着双手……

打动人心的,永远是最真挚的热爱。


挚爱(7)

我的同桌李鑫雨是个名副其实的女汉子,她长着一张比油条还要长的脸,短短的眉毛下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

李鑫雨是在班里鼎鼎有名的人物,谁见了都要恭恭敬敬。就连捣蛋王陈兴毅见了都要敬让三分。陈兴毅平时喜欢欺负女孩子,李鑫雨总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不,陈兴毅又在欺负人了。李鑫宇听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急忙跑到楼下帮忙。“陈我去兴毅,如果你在欺负她,我可就对你不客气了。”李鑫雨霸气的说到。陈兴毅听了之后,连忙向后退了几步,脸色泛白,双手不停的颤抖。“我走,我走,咱们井水不犯河水。”他张口结舌的说到。虽然他嘴上这么说,但他捣蛋王可不是浪得虚名。他走时偷偷地用小石子砸了一下那个女孩,便蹑脚蹑手的溜走,他以为能瞒天过海。可李鑫雨的火眼金睛怎会看不到,她十分生气的走上前去抓住陈兴毅,可陈兴毅想个泥鳅似的溜之大吉,只见李鑫雨像离弦的箭一样冲了出去,随手把他推到在了地上。此时的陈兴毅像一头被激怒的野兽,仿佛能将任何东西撕碎。他伸出拳头像李鑫雨打去,可李鑫雨却镇定自若,摩拳擦掌,像个小兔子似的灵敏地躲像了一旁,同时在陈兴毅扑空后,快速地伸出她的绝招“无影连环腿”,陈兴毅被踢出了一米多远,摔了个狗啃泥。围观的人都捧腹大笑,有的甚至笑倒在了地。趴在的上的上陈兴毅一动不动,我们都以为他晕了过去。李鑫雨赶忙跑过去,一探究竟。谁知陈兴毅在那假装晕倒,在李鑫雨靠近时,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用他尖锐的手指甲爪破了李鑫雨的脸,顿时就流出了一股鲜血。我们都吓得呆若木鸡,手足无措。我心想:李鑫雨一定大哭一场,肯定非常痛。可出人意料的是她并没有顾及她自己的伤口,反到让陈兴毅去对那个女孩子道歉。只见他慢吞吞走到她身边,惭愧的低下了头,从脸都红到了耳根。语无伦次的说道:"对不起,我错了。说完之后就跑走了。经过了这一场大战,陈兴毅再也没欺负过谁,可能是知错悔改了吧。

虽然,李鑫雨是个女汉子,但她也有非常温柔的一面。

有一次,在音乐课上,老师让大家一一唱歌竞争音乐课代表的位置。我们都跃跃欲试,李新宇更是迫不及待。

盼着,盼着,终于由李鑫雨开始唱了,她像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不用担心,你一定会成功。我一本正经的说道李鑫雨点了点头,自信满满得走上台。用天籁般的声音唱起了《外婆的澎湖湾》。起初,歌声委婉连绵,有如山泉从幽谷中蜿蜒而来,缓缓流淌瞧,那一个个优美的小音符正在翩翩起舞呢。她唱的娓娓动听,我仿佛身临其境,也变成了一个快乐的音符,在她的歌声中遨游。随着旋律的升腾跌宕,步步高昂,乐曲进入了个高潮。我们和音乐一起欢腾起来。有的拍手,有的与其唱了起来,还有的跳起舞来,大家都被李新宇吸引了,整各班级一片沸腾。

待到大家唱完,李鑫雨果不其然的当上了音乐课代表,他像一只欢呼跃雀的小鸟。

这就是我的女汉子同桌,爱唱歌的同桌,我挚爱的同桌。


挚爱(8)

足球是巴西的发源地!也是全世界的人最喜欢的运动之一,每年的六月是每个国家较量的足球盛事,我们称之为:“世界杯”!

今天就让我来讲述一下关于世界杯的一些事情给大家分享一下吧!

我生长在广州,我是本地的广州人!足球在我们广州是多么受欢迎的,我们受欢迎的运动不多,有篮球,有兵兵球,还有我们今天要讲的足球!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又来到了六月,四年一度的世界杯终于都开罗开战了!每个入围的国家都在拼命地训练准备。在我们地方广州!也会借着这个四年一度的世界杯盛典,每时每刻都在宣传准备,在街道上到处都可以看到关于世界杯的宣传字眼,就连电视都会播放着世界杯的宣传广告而播放过去的精彩的赛事。我们都会被这种气氛感染,每个人都会疯狂,在历年的世界杯,就在开幕当晚,所有足球迷可以说,是不睡觉了,每个人都三五知己跑到酒吧啊,自己家里啊,都会疯狂倒数,不仅我们中国,就连全世界的人都是这样子的,因为是四年才举行一次,所以都比较珍贵,当然了,我也是一名足球迷,我喜欢的国家队伍当然是巴西队了,每年我都看他们踢足球,他们是多么强大,不愧是国粹运动国家,每个人都是完美的,真期待今年他们能不能把冠军带回国家去?就让我们拭目而待!

世界杯!我的挚爱!我在等着你,大家是不是也跟我一样这么期待呢?


挚爱(9)

EXO,是什么时候你不经允许来到我的心房。从此我的世界有了你们的脚步。

EXO是上天给我最好的礼物,感谢EXO的存在,让我黑暗的世界终于明亮了。你们的出现让我第一次感到什么叫做榜样守护依靠。

我知道2014对于家人们来说是黑暗的,对于我来说更是可怕的。凡凡走了,EXO只有11人了。接着鹿鹿在经历了一场病痛折磨后也参加了最后一次演唱会,EXO只剩10个人了。我们曾为12只骄傲过,也为他们喜怒哀乐过,他们难过,我们也不好受。每天说的weareone,说放手就放手了,但是这没有关系啊,即使大家都累了,可是我们应该更加坚强不是吗?监狱搬的联系生活EXO都挺过来了,难道这到坎就过不去了吗?鹿鹿和凡凡虽然离开了EXO但是至少我们都还唯12不是吗,至少我们的脑袋里装满了他们在一起吃苦的时光啊。这点已经足够了。EXO偶吧们不要太勉强自己了,人不是万能的,总有一天是要休息的。当你们累的时候,请回头看看行星饭们吧,我们都还在陪你们走下去呢。每个行星饭都知道最近的辛酸,但是越是很痛就越是要坚强,不要认为没有希望。你们可以哭,可以埋怨劳累,可以把委屈诉出来,但就是不可以放弃。你们还有更大更闪亮的舞台等着你们去闯,也许下一秒就是家人的尖叫,也许下一分钟就是宣布得奖人是EXO,也许明天还有更多的期望等着你们的到来。

欧巴们,请你们记住,付出就一定会有回报。你们用汗水换来了今天的成就。我真的替你们高兴,我真的觉得认识你们饭上你们好幸福,我快乐的来源属于EXO,没有你们我真的不知道还要在这个黑暗中生活多久。我不求今后你们有超高的人气,也不求你们的的舞蹈跳的有多难,只求你们在2014过后要好好振作来,开心的对待生活,好好的照顾自己不要再为了粉丝牺牲自己了。还记得嘟嘟说的话吗10年100年1000年也要一起走啊,EXO好好相爱吧,上天是有眼的不会让你们受苦了。

EXO,行星饭一直都在你们身后的。

家人们好好爱着这个台上霸气台下可爱的组合吧,他们真的优秀。真的值得人们的爱戴,我们会一直走下去的对吧,不,是和EXO们一起走下去。行星饭和EXO永远相亲相爱吧。以后不管有多累多辛苦也不要放弃啊。


挚爱(10)

在这漫漫岁月中,手机一直与我们相伴,它为信息化世界的出现奠定了基础。众所周知,手机它的功能众多,吸引着人们的注意力。在那一晚,我的手机响了,显得很温暖。

我如同一个“失恋”的人,百般无赖地做着我那小山般高的作业,已是深夜,外面的短促蝉叫,带我来到了另一个地方——饭馆。我已饿了许久,想找点饭吃,可这外面黑灯瞎火的吓死人,但功夫不负有心人,我找到了这所餐馆,点了一个家常土豆片和一份宫保鸡丁,原本吃起来津津有味,可现在,吃起来却冷淡了许多不禁心生悲切,母亲正在开会,父亲也出去了,没人会来搭理我,因为心生烦闷吃起饭来也没有精力,我垂头丧气地走回家,却发现灯已经亮了,我欣喜若狂想妈妈一定是回来了,叫了许久没有回应,这才想起了,是我忘记关灯了,不禁有些失落我只好看起了电视,等他们回家,谁知,到了十二点钟也没回家,我不禁号啕大哭起来,等待着,等待着,只剩下钟表那空灵的滴答声。

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觉,过了一会,我便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这时,不知什么打搅了我做美梦,我眯着眼醒来,发现手机响了,我从床上艰难地爬起来,接通了电话,那边传来了母亲温暖的话语:“喂,你吃饭啦吗?”我听着这熟悉而温暖的话语不禁热泪盈眶,妈妈原来一直关心着我,我郁闷的心情转瞬即逝,她说会开的太久了都没时间给我做饭,我感觉母亲此时十分伤心红着眼,我不忍心令她伤心,便说了句吃了,电话就这样匆匆地挂了,我敢这样说,这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次通话,也是一次意义重大的通话,虽然时间很短暂,但激动许久。

直至现在,妈妈都很忙,我常常埋怨她,为什么不早点回来,可每次回答我的总是日夜不停地工作,不停歇的熬夜,我真的多么希望能像从前那样,您陪在我身边,关心着我,呵护着我,可我知道这都是为了我。

当我如今回味起来,竟在这不觉意中,获得了启示,如果你是一位浪迹天涯的游子,不要担心前途无路,请你相信,一直有一个人,在你的背后,时时刻刻竭尽全力地帮助你,这便是人间挚爱,这便是人间真谛,我时常回想着在那晚,那手机响了……


挚爱(11)

曾经一眼挚爱万年,几度轮回恋恋不灭。千年的沧海桑田只是转瞬之间。

世事变幻,物是人非,人去楼空。

我化身一条鱼,潜入海底,每天都在沙滩上漫游,只因为想多看海芋几眼,原来我已爱上他。我听风告诉我他说海芋要守护樱花。他爱樱花,他曾为她开放了一年的灿烂,他曾为他谢落了一季的青春。

而我只是一条鱼而已,一个不固定的漂流者。

泪水浸湿大海,海变成咸的。

鱼只是每天望着海芋与樱花,而他却不知道。

鱼在生命的最后一刻都想着海芋,想着他的深情,虽然不曾他们说话。

鱼落尽了身上的鳞片,因为她为完成任务―唤醒海芋的记忆,因为他们千年相恋,只要这一世,上帝就可以满足他们,打破规律,而现在。

鱼只能自己难过,缓缓上升,头上出现金黄的光圈,又多了一对翅膀,永远地守护着海芋,守护着自己的爱。

那天,下起了雨。


挚爱(12)

黄昏时刻,天边还是一片如海般的湛蓝,似乎又像被洗过太多次的衣服,隐隐约约地有些发白,那一带青翠的远山,如一条玉带。远山后面较高的山,也是清澈的绿,却又有些模糊不清,给人一种朦胧的美感。两座连绵起伏的山,似乎连在一起,似乎又是独立的个体,绣出层层叠叠、浓浓淡淡的绿浪。再向上,便是无边无际的白云,似乎将蓝色的天全部遮住,又依稀有些淡淡的灰色掺杂在里面,却也别有一番风味。火球般的太阳,此时,却也不散发中午般那强烈的光芒,像一张橘色的米饼,斜斜的挂在天边。一大片云如臃肿的老人一般,柔柔的,慢慢地在天空中行走着,时不时地遮住了太阳,令整片云如镶着金边的棉花糖,熠熠生辉。

过了一会儿,夕阳已经快看不见了。还有一丝微弱的余光没有消失,橘黄色的光将白云映得金光闪闪,此时的白云,被夕阳散发的强烈的光,像金块一般,飘在天边,天空已经不再是蓝的了,而是一片金光灿烂。

太阳已经落山了,可是,还有些光辉,久久的挥之不去。那一片红晕的光,宛如新生婴儿可爱的小脸,不是大红,而是一抹胭脂般淡淡的红,却又有那样大的魔力,将整个天幕都映得发红。在有些发粉的红中,隐隐约约地透着几抹鹅黄的光,散在云间,有种独特的美感。

美丽的晚景中,最爱的便是那绚烂的霞光。你是永远的存在,你是唯美的挚爱。你是散漫的,自由的。虽然,你每次出现的时间不长,但我想,即便你只出现十分钟,也已经将生命演绎到了极致的灿烂与辉煌!


挚爱(13)

我依旧还记得

第一次

没错

在我第一次

碰到《总裁在上我在下》这本小说的时候

那时的我

心里想过的

也曾想要倾诉的

我记得

在我第一次遇到这本书的时候

我的兴趣还算是蛮高的呢

作者大大的名字很简单

姜小牙

说真的

这并不是个怎么惹人注目的笔名

或许还可以这样说吧

简单

简单到幼稚

简单到无聊

在我眼里

这些

却恰恰相反

姜小牙

这个简单又可爱的名字

让我想到了很多东西

譬如说是

我的小学

甚至说是更久一点吧

我的童年

再确切一点吧

没错

在我心里

我的答案一定是--我上幼儿园之前的点滴岁月

为什么会这样

简单的

或许

往往更能蕴含真情实感吧

我记得

有一段日子里

我活的很糟糕

我活的很黑暗

甚至说是这样

在我平常的文里

以及与周围人打交道的过程

我的所言

我的所想

等等等等

这些

都恰到好处的

印证了

那时的我

活的是多么的可笑又可怕啊

那一段时间

至今

我依稀还记得

我的脾气变得很躁

一言不合

直接就打人

要不就是臭骂个不停

我骂过我爸,我妈,我弟弟,以及我的同学,还有我曾讨厌的老师们

那一段时间

真的

我就像个疯子一样

每天只会抑制不住的犯病

抱歉

我又扯远了

刚才提到姜小牙这个名字我甚是喜爱

那然后呢

我想再来谈一谈我对书名的感想

书名

很糟糕

我记得

这本书

是在今年假期的时候读的

也是很巧了

那段时间我过的也很糟

原因很简单

中考结束

身边的人考的都比我高

我还记得

我爸妈

那段时间是怎么评价我的

就和三年前一样

我人生中的第一次失败

那是前所未有的打击

我不得不承认

三年前我没本事

三年后的我还是没本事

甚至再恶心一点

未来的三年

我还是没本事

再惨一点

以后

以后的以后

我田锦华

我还是没本事

而没本事

体现在方方面面

或大或小

数不清的吧

就是这样

因为我学习差等等生活中诸多的打击

那段时间

我几乎吧

每天

都能有幸听到整栋楼因为我家吵个不停而不得安生

更令我想不通的是

我爸我妈天天吵

要离婚

呵呵

我不知道

那一段时间

我活的也很惨

夜深人静的时候

经常会听到我鬼叫一般难听的哭声

就是在那样的情况下

我接触了

姜小牙的《总裁在上我在下》

这本书

在我眼里

它是真的好

好的我也有一种想要写本小说的冲动

我记得初一的时候吧

我也曾想写本小说

虽然呢

我写是写了

但没有坚持

因而也就作废了

我对于小说这种东西

以前

我是坚决不会把它称作是书的

可是再后来

机缘巧合之下

接触到及本杂志

因为呢

我的同桌

她呀

是一个很喜欢读小说的人

桌框里经常会有小说,杂志之类的书籍

偶然的

我读了几本

你知道吗

在我真真正正的

接触了小说,杂志之后

我才发现以前我自己是多么可笑

多么虚伪呢

小牙写的这本小说很长

故事内容很丰富

人物也蛮多的

她写的很长

至今

已经超过一千章了

我到现在还没看完

不过我觉的小牙很棒

或许呢

现在

大家写小说

都喜欢写长篇的吧

超过一千

对于某些作者来说

可能是以前很简单很轻松的事情

我不知道啊

这仅仅只是我的猜测罢了

今天

我突然发现

小牙的书要被拍成网络剧了

这是我第一次

经历一部剧从小说中取材

最最最关键的是

这本小说

我是提前看过的

我比某些人更了解

这真的是一件

啧啧

的事情呢

最后,衷心祝愿这部剧能大火!

因为小牙值得火!

她值得,所以我才会迷恋呢。不是吗?


挚爱(14)

雨珠,世上最美好的象征;

我热爱雨,热爱雨珠,热爱这雨后的风景;

下雨时,我爱使劲地吸着鼻子,感受着雨的芬芳;

朋友们;

雨,是世上最会安慰人的“朋友”;

他虽然无声无息的滴落;

无声无息的润泽土地爷爷、大树爷爷;

我爱这雨;

雨,正在无声无息的润泽我的心灵;

我的梦想,也润泽在这纯净的雨珠中;

在雨博大的胸怀中,我,只是想当一个娇憨的女孩。


挚爱(15)

一个人低沉的时候,一首高亢的音乐就成了最好的导师。只要音乐声以响起,热血便涌上心头,激活一颗受伤失落的心,一股不服输的劲头顿生。虽然眼前是暂时的黑暗,相信有一首高亢激昂的音乐会带我冲出黑暗,奔向黎明;忘记更多的失败,让音乐带着我卷土重来。

一个人伤心落泪的时候,总有一首悲伤的音乐作陪,只有那时的乐声是发自心底的呼唤,只有那时,才能感受到悲伤音乐的真谛,只有那时体会更深。

音乐是心底的呼唤,音乐是最真的想法。我喜欢听音乐,那是每颗心最精华的珍藏,我喜欢听音乐,那是每个人最朴实的心话,我喜欢听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