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狼共舞作文(必备5篇)
沉淀期待未来
2023-10-02 03:48:55
初一
其它

与狼共舞作文(1)

与狼共舞作文

在现实糊口或工作学习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认识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泛起。仍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顿的与狼共舞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与狼共舞作文1

夕阳下,旧道边,一声悲壮的吼叫,划破长空,留下一片凄凉。

幼狼与母亲走过风风雨雨,在一每天长大,今天他开始了孤傲。

母亲在黄土地上安静的躺着,幼狼站在一旁望着母亲。落日的余辉将幼狼的影子拉的老长老长。母亲动了动眼睛,直盯着她的孩子,眸中满是泪水,这是悲痛的泪,在夕阳下像火一样越烧越烈。

生命待尽,母亲想的是孩子以后的路,她长吼一声,叫得凄惨,悲凉。幼狼用鼻子嗅着母亲自上的气息,然后用嘴将母亲自上的毛舔了一遍,向撤退退却了几步,回应似的吼叫了几声。让人肉痛,心碎。旧道上,哀愁与余辉交织。

幼狼牢牢地依偎在母亲自旁,这是来了一个饥饿的狼群,狼群要将幼狼的母亲吃掉,群狼开始了嚎叫,可幼狼没有涓滴要走的意识,他要保护母亲的遗体。

狼群开始了攻击,幼狼拼命的保护母亲不让狼群靠近,可一只狼又怎么能抵得过一群饥饿的狼呢?

幼狼累了,他想睡在地上,永不起来。可他没有,他依然和群狼打斗着。群狼被震撼了,退到一边开始了漫长的等待。

幼狼其实太累了,身上的血染红了旧道,与夕阳融会在一起。

幼狼的生命阔别了地平线,他知道自己要迎来死亡,可他并没有就地睡去,而是伏在母亲自上沉睡去。

狼群开始移动,慢慢靠近幼狼和他的母亲,就在接近时,幼狼昂起头仰天长吼一声。豪迈而悲壮,凄美而惨淡。

狼群吓的退后了几步,幼狼用尽最后的力气发出吼叫后,低下沉重的头,且将永远……

群狼们先吃的是幼狼,由于幼狼伏在他的母亲自上……

芳草有情,夕阳无语。血将旧道染成了红色,吼啼声将西风掩盖,夕阳下满是母爱,空气里都是孝心……

与狼共舞作文2

今天,走在上学的路上,走过泥泞,心里不停的诉苦这该死的鬼天色,放假了还一直阴着。我提着包百无聊赖地继承前行。无意间的一瞥,却让我惊喜万分,是影子,一道浅浅的影子深深的呈现在我的瞳孔里,我随即转过头,仰望天空,阳光终于冲破了乌云的束缚,色泽熠熠,投下一片暖和。

望着这久违的阳光,我整理时笑脸满面,夸姣的一天,从阳光灿烂的这一刻开始!

经由了一上午的学习,伸伸懒腰,收拾书包预备回家了。沐浴在这暖暖的阳光里,紧绷的弦放松在这一刻,整个人好象要飘起来一样,多美的感触感染啊!

和同伴一起走在彩虹桥上,放眼远望远方,蓝天白云,青山绿水,令人心旷神怡,跳动的阳光带来了活跃的主旋律,一片绿意,一片生气希望!有一种让时间就此停留的冲动,一切都沉醉在这片夸姣之中。

午饭过后,同上午一样依旧提着那个包径直走在马路上。手提包是淡淡的蓝色,那是天空的色彩;而我的衣服却被染成了淡淡的黄色,那是阳光的色彩。

嘴角微微上扬,人与阳光相拥,舞步轻轻抬起,毂击肩摩的喧闹声,此刻成为了绝美的伴奏,由进退间的默契到旋转时的舞姿,无时无刻不让人陶醉。

我好想与阳光共舞,永不停息,一直跳舞,尽显生命锦绣色彩,开释青春活力激情,联袂共舞辉煌灿烂的明天!

与狼共舞作文3

狼,一种极其凶猛的动物。在大家心目中,狼是可恶的,是可怕的,连人也要退避三舍,让它几分。但是我读了《狼图腾》之后,觉得狼是那么的智慧,它不但具有很强的团队意识、还非常友好……这些的性格真是令人费解呀!

书中的主人公陈阵来到了内蒙古额仑草原上“研究”狼,在途中抓了一只出生没几个月的小狼。陈阵非常心爱它,呕心沥血地抚养着小狼,知道了许多狼的秘密,他们睡在一起,吃在一起,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可是就在他们沉醉在欢乐的海洋中的时候,小狼受了重创,整个喉咙被项圈卡住,引起了溃烂,直至无法医治。陈阵最后只能忍痛割爱,把小狼杀了,做成了狼皮筒纪念它……作者怀着后悔之情,写下了这本奇书《狼图腾》。

书中,陈阵和小狼相处时的情景非常的温馨感人,让我十分羡慕。只要陈阵一喊:“小-狼-小-狼-开-饭-啦!”小狼就像小狗一样凑着食盆大口大口地吃东西;小狼喜欢让陈阵给它挠肚皮,每当挠肚皮时,它像一个小孩一样在陈阵怀里撒娇,有时候还把陈阵扑倒在地,用舌头舔陈阵的脸;小狼第一次吼出狼嚎时,陈阵就像一个年青的父亲听到自己孩子喊出第一声“爸爸”一样激动、陈阵细心地教小狼抓捕猎物……直到小狼找回它自己的世界。

我现在终于知道,原来动物和人完全是可以友好相处的,即使再凶猛的动物也有温和的一面。但是我们人类却还在残忍地猎杀野生动物,致使一些动物灭绝或者濒临灭绝。我们可以像陈阵一样保护野生动物,和动物结为朋友,与“狼”共舞,还动物世界一片自由跟清静。

与狼共舞作文4

一天汽车王国警铃大作,只见汽车卫兵慌慌张张地跑进来,对汽车国王奥迪说:“讲演国王,我们发现了一个奸细,他把我们王国弄得乱七八糟。”“什么,奸细?”大臣们议论纷纷。汽车国王说:“那好,带我去看看。”

到了汽车赛场,卫士往场上一指,说:“看,就在那中间。”汽车国王定睛一看,只见那辆车全身黝黑,正飞快地疾驰,后面还有卫兵在追赶,但他开得飞快,无论是速度仍是技巧,都把那些卫士耍得晕头转向,汽车国王吩咐手下把那些卫兵叫上来,之后,他纵身一跃,跳到了赛场上,大喝一声,“什么人到我王国来捣乱?”这一喊,那辆车停了下来,器具有英雄气概的目光看着他,大声地说:“我叫春风悦达起亚。”“什么,春风悦达起亚?”四周的汽车大惊失色,就连汽车国王也露出了吃惊的'神色。原来,在汽车王国的传说中,春风悦达起亚是一位本领不凡的勇士,在多次比赛中取得优异的成绩,拿奖拿得手发软。

汽车国王奥迪连忙把春风悦达起亚让进了皇宫,他问春风悦达起亚,“请问您能多次取得优异成绩的原因是什么呢?”春风悦达起亚笑了,说:“那是由于我有优秀的团队呀,有许多受过高等教育的的职员,对我进行当真设计,在工厂里,优秀的工人一丝不苟地出产,还要进行多项试验,才让我有了今天的本领。”汽车国王奥迪听了连连点头,大家都很佩服。

与狼共舞作文5

狼,一种残忍而贪婪的动物,一个深邃而机智的生灵,它用它的血肉乃至生命筑起了最坚固的城墙,一堵尊严的城墙,一堵永不倒下的城墙,谱写着生命华章。有人说狼是残忍的,我想说那是由于它的强盛。狼是强悍的,它那深邃的目光中透露出的不仅是深沉,还有一种让任何生物都为之恐惊的桀。那狼牙,雪白而锋利,仿佛可以撕碎所有东西,任何被他咬住的生命,都无法逃脱,只能乖乖成为它的美餐。这就是狼的强盛,由于它强盛,它才有残忍的资本。优越劣汰是天然界的法则,落后就要挨打是历史血淋淋的教训。

有人说狼是冷血的,我想说那是由于它很冷静。狼是从不会放走得手的猎物的,由于它知道自己要靠猎物来填充自己,知道弱肉强食的道理,知道即使自己不去吃掉它,它也活不了多久。所以他选择了冷血,选择了去享受自己的美餐。人们不会由于你的弱小而怜悯你,只会由于你的强盛而敬畏你。所以你只有像狼一样冷酷﹑冷静,你才能变得更强。

还有人说狼是阴险桀黠的,那是由于它智慧,狼懂得吸取经验,同样的错误它不会犯第二次,统一个地方他不会跌倒两回,这不恰是我们人类所缺少的吗?而且狼从不会推卸责任,都是自己扛着,而我们人却只知道说是别人的错。我们口口声声说是高等动物,可我们在这方面为什么连低等的动物都不如呢?

我与狼共勉,勉励自己变得强盛,变得冷静,变得智慧!


与狼共舞作文(2)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与狼共舞的人初二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最佩服的是一本书的作者姜戎,他写的那本《狼图腾》堪比经典中的经典,只要是看过那本书的人就无法忘怀。我看了那本书后,觉得那本书非常真实,便上网查,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原来那本书中所有的事都是真实的.,是作者在内蒙当知青的时候在草原上发生的真人真事。所以才那么真实。

翻开了那本书,一页一页地往下看去,其中有一段很惊险,作者为了抄近道,误入了狼群中,运用了聪明的才智,用脚下的钢镫击…钢锤砸钢轨的声响,吓走了一群狼,并全身而退地出来了。事后他告诉了阿爸,阿爸说,那群狼多半是为了去羊倌那去吃羊,半路上被他吓回去了。

其中有一次作者写狼入狼群,有一个草原妇人用手把狼拉住,作者本想用手去触碰活狼,可在的他的恐惧心理下最终还没摸到狼,那个妇人与她儿子和一群猎狗将狼杀死了,作者在一旁看下了全过程。作者写道他们因掏了过多的狼崽,被狼群报复而杀死了大片的马和羊,为了复仇,草原上的人也展开了报复,作者仿佛也在其中,但最后也差一点儿被狼杀死。

作者为了写到那本书,深入狼群,几次险丢性命,让我们佩服不已,他的确是个与狼共舞的人。


与狼共舞作文(3)

幼狼与母亲走过风风雨雨,在一天天长大,今天他开始了孤独。

母亲在黄土地上安静的躺着,幼狼站在一旁望着母亲。落日的余辉将幼狼的影子拉的老长老长。母亲动了动眼睛,直盯着她的孩子,眸中满是泪水,这是悲痛的泪,在夕阳下像火一样越烧越烈。

生命待尽,母亲想的是孩子以后的路,她长吼一声,叫得凄惨,悲凉。幼狼用鼻子嗅着母亲身上的气味,然后用嘴将母亲身上的毛舔了一遍,向后退了几步,回应似的吼叫了几声。让人心痛,心碎。古道上,哀愁与余辉交织。

幼狼紧紧地依偎在母亲身旁,这是来了一个饥饿的狼群,狼群要将幼狼的母亲吃掉,群狼开始了嚎叫,可幼狼没有丝毫要走的意识,他要保护母亲的遗体。

狼群开始了攻击,幼狼拼命的保护母亲不让狼群靠近,可一只狼又怎么能抵得过一群饥饿的狼呢?

幼狼累了,他想睡在地上,永不起来。可他没有,他依然和群狼打斗着。群狼被震撼了,退到一边开始了漫长的等待。

幼狼实在太累了,身上的血染红了古道,与夕阳融会在一起。

幼狼的生命远离了地平线,他知道自己要迎来死亡,可他并没有就地睡去,而是伏在母亲身上沉睡去。

狼群开始移动,慢慢靠近幼狼和他的母亲,就在接近时,幼狼昂起头仰天长吼一声。豪迈而悲壮,凄美而惨淡。

狼群吓的退后了几步,幼狼用尽最后的力气发出吼叫后,低下沉重的头,且将永远……

群狼们先吃的是幼狼,因为幼狼伏在他的母亲身上……

芳草有情,夕阳无语。血将古道染成了红色,吼叫声将西风掩盖,夕阳下满是母爱,空气里都是孝心……


与狼共舞作文(4)

有人说狼是冷血的,我想说那是因为它很冷静。狼是从不会放走到手的猎物的,因为它知道自己要靠猎物来填充自己,知道弱肉强食的道理,知道即使自己不去吃掉它,它也活不了多久。所以他选择了冷血,选择了去享受自己的美餐。人们不会因为你的弱小而怜悯你,只会因为你的强大而敬畏你。所以你只有像狼一样冷酷﹑冷静,你才能变得更强。

还有人说狼是阴险狡猾的,那是因为它聪明,狼懂得吸取经验,同样的错误它不会犯第二次,同一个地方他不会跌倒两回,这不正是我们人类所缺少的吗?而且狼从不会推卸责任,都是自己扛着,而我们人却只知道说是别人的错。我们口口声声说是高等动物,可我们在这方面为什么连低等的动物都不如呢?

我与狼共勉,勉励自己变得强大,变得冷静,变得聪明!


与狼共舞作文(5)

这是个悲哀,久存我心。

自然的魅力自然是无穷的,这点大家应该有目共睹。在边塞里我们可以看着湛蓝的天空发呆,没有斥责声;在边塞里,我们可以捧一杯咖啡,骑会儿马,打量会两只短袜,就这样惬意的度过一分一秒,尽管知道大部队可能已经放弃自己了。而邓巴中尉却选择了去到一个危险,纯真的一种让我为之悲哀的氏族——科曼奇人,他们单纯,善良,团结,却因为白人士兵的一次又一次侵犯而走向灭亡,他们与自然和睦相处,他们狩猎,他们为了保卫家园而牺牲,他们抵制外族,他们……。在这里,没有什么邓巴也没有什么中尉,只有与狼共舞。

书的前部写得野外生活很惬意,很阳光,是邓巴在边塞飞驰的一种洒脱,是在尽情展现大自然的风光,两只短袜是在向人类示好,只能叫人不心生向往,这时的踢鸟把发现邓巴的消息带回了部落,科曼奇人却误以为邓巴是神,一直没有伤害他,尽管他是以白人的身份展现的;书的中部,写得是邓巴协助科曼奇人挺过一次又一次的难关,甚至威胁到邓巴的性命,然,邓巴却一次又一次的义无反顾,终,成功,所有的族人至此以后,也并没有把邓巴当做神了,只是把他当做英雄,一个伟大的英雄,他是白人的骄傲,是与众不同的白人,在所有科曼奇人眼中,他善良,他幽默,他有责任感,他冷静,他沉着,他机智,他们之间的交流是由另一个双重身份的握拳而立作为桥梁的,进行沟通,后来,与狼共舞也会很多的科曼奇语了;在书的后部,邓巴与握拳而立结婚生活在一起,他两都具有双重身份,在合适不过,然,当读者们均以为故事会以邓巴与握拳而立幸福的生活在科曼奇营时,迈克尔作者却来了个360大转弯,此时,白人来犯,他们抓住了邓巴,认为他是叛徒,决议上交他,以枪毙为终,所幸,邓巴逃了出来,却受了重伤,西斯科这匹好马陪伴了邓巴出生入死多年的好马,被他们杀了,连老狼,两只短袜也被枪毙了,我愤怒不已,我同邓巴甚至是印第安人一样,对这些自以为是的野蛮人充满了厌倦,充满了排斥。书的结局是在冬天暴风雪来临之际,全族人都要进行迁居,此时,邓巴提出了与握拳而立私奔到天涯,这样就不会连累整个科斯曼族了,因为,白人士兵是不会放过一个叛徒的,最终,以十熊这位智者,这位族长大人的挽留作为结局,就没有了下文,我不知与狼共舞有没有答应,正因如此,才发人深省,过去,我们常以为野人这些人才是野蛮人,却不曾想……

这本书还原了历史的真相,解开了一直一来我们对印第安人的误区,野人其实并不是很野蛮,而所谓的文明人只是表面的文明,野蛮确实他们内心根深蒂固的邪念,也许,只有在这最古老、最年幼的社会的时候,这个社会乃至国家,地球才是真的快乐,真的日趋文明化。---仅是看完迈克尔先生的书有感而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