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作文高一(集合8篇)
稳重熟男
2024-01-09 06:18:50
其它
小说

小说作文高一(1)

A pair of brothers received a letter which gave him a million pounds.

It turned out that the brothers made a bet, bet if a poor, honest man fall from the sky received one million pounds, he will have what results?

Brother that he would starve to death because he could not prove the money was his own, someone else will be suspected, even banks will not allow him to save money.

Brother believes that he will very well, so they brothers will check for one million pounds lent the poor, and abroad spent thirty days.

I did not expect at this time, people who suddenly rich riches rare, hard to actually draw him from the free food, buy clothes, to free accommodation, one by one like a beggar, like to please him, and continue to improve his social position, until the outdoor addition to the king on top of Duke!

Not only that, he got a good wife and thirty thousand pounds of bank interest.Since then lived very, very happy life.

See here, I am so envious of the "lucky" the hero, but I want to: The reason why people please him, not because it was too much focus on money yet?

Worship of money is shameful, something for nothing we should not!

Money is not everything in the world there are many more important things than money.

Article on the "money is everything" "Money is omnipotent," the idea for a satire and expose the ugly face of capitalist society and the rule of darkness.

参考译文:

一对兄弟收到了一封信,给了他一百万英镑。

原来兄弟打赌,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从天空坠落收到一百万英镑,他会有什么结果?

哥哥,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别人会怀疑,甚至银行不会允许他省钱。

哥哥认为他会很好,所以他们兄弟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穷人,和国外花了三十天。

我没有想到在这个时候,突然间丰富的财富的人罕见,很难真正吸引他从免费食物,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喜欢取悦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直到室外除了国王公爵之上!

不仅如此,他有一个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自那以后生活非常幸福的生活。

看到这儿,我很羡慕“幸运”的主人公,但我想:为什么人们请他,不是因为它太注重钱了吗?

敬拜的钱是可耻的,不劳而获我们不应该!

钱不是万能的世界上有许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

文章对“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讽刺和揭露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嘴脸,和黑暗的统治。


小说作文高一(2)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是的,书像一盏明灯,在黑夜里指引我们前行的道路;书像一把火,燃烧我们内心的激情。书也像大自然的一幅幅美景,多姿多彩,陶冶我们的心灵。

从小,我就爱看书,《话说中国》让我知道了中华古国上下五千年的悠久历史;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系列仿佛使我进入了一个奇妙动物世界;《十万个为什么》丰富了我的知识;《探秘宇宙》使我有种想冲破大气层去一探究竟的冲动;冰心的小说清新隽永,语言生动优美,更是让我流连忘返。《寄小读者》表现了老人对大自然的热爱,也有对母爱和童真的歌颂、赞扬。冰心老人十分关爱孩子,她把孩子看做是最神圣的人,她在身体有病时也坚持给小朋友写信,鼓励小朋友、关心小朋友。透过这一篇篇短文,我似乎看到了一位慈祥的老人正娓娓诉说着她的故事:有快乐的、伤心的听着简短却又让人回味深长。在冰心老人的小说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小桔灯》,这篇小说写的是在抗战时期间,一位文静、聪明的少女,她的父亲因参加革命活动而失踪,母亲卧床不起,在生活极其艰难的情况下,她表现冷静、勇敢,同时还十分乐观,对未来的生活充满希望。其中少女用手在面前画一个圆圈的场景更是栩栩如生的印进了我的脑海中。黑暗衬托出小桔灯的光芒,使这桔红色的光显得更加珍贵,这一缕朦胧的桔红的光也代表了当时抗战时期人民心中的希望,就是这点光冲破了黑暗,让我们感受到了温暖和力量,让我们觉得眼前有着无限光明!这盏小桔灯也照亮了我,在我遇到挫折时,指引我、鼓励我,使我有坚持下去的勇气。

虽然冰心老人已经与世长辞,但她那爱的哲学还是影响了一代又一代像我们这样的小读者。那些优美的语言,触动灵魂的文字,在岁月的长河里,如宝石般熠熠生辉,陪伴我们一路远行。


小说作文高一(3)

近段时间来,我发现般里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写起了小说,大家谈论的话题中,小说占的比例也越来越大。而近些年来,社会各界也出现了更多的新作家,在我们眼里,写小说似乎已经成为了一种时尚,不管是在网络上、博客里、书本、杂志、报纸还是日记本里,爱写小说的人越来越多,很多青年也越来越倾注于发表、出书、投稿等活动中。

是啊,写小说,多么美妙的事情!我们可以把自己心中的幻想写下来,平时不敢说的话,无法做到的事,都可以通过小说表达出来。在小说这个虚幻的世界里,爱做梦的我们可以畅所欲言。我们可以把自己写成漂亮的公主,帅气的王子,有钱的富翁,有才的博士,也可以把自己写成法力无边的魔法师,悠然自得的神仙,光彩四溢的明星,甚至是拯救世界的英雄……

在小说这个世界里,无论你如何大谈自己,都不会有人批评你,都不会有人阻止你,也不会有人在暗地里说你“自恋”。反而,人们看了你自己的小说后,会因为自己所喜欢的人物性格而喜欢上你小说中的某一个人物。每当这时,相信每一个写小说的人都会有一个相同的体会——那就是前所未有的满足感,心里总会乐滋滋的。

虽是这么说,写小说好,但这只是存在与青少年之间的观点。而长辈们呢?经调查,有绝大多数的家长对孩子写小说持反对意见,并且个个理由充分。“写小说有什么好?脑子里整天就想着那些疯疯癫癫的事,搞得人也变的疯疯癫癫的。”“心思都放在小说上了,哪来的时间学习?”

双方自然是各有各的理由,而以我的角度看,我是支持青少年的。

首先,我认为,小说是建立在作文的基础上的,写小说等于练笔。写得好小说,写作文的水平也不会很差。所以,写小说可以提高我们的作文水平。其次,我认为,写小说者,必须要有一定的想象里才能写好小说,要不然,写小说就等于写“流水帐”,毫无趣味。所以,写小说可以锻炼和培养我们的思维能力。最后,我认为,写小说,相应的知识是不可少的,比如你要写古代小说,你自然要去查阅大量的相关资料。所以,写小说可以扩大我们的课外知识量,培养我们对探取课外知识的兴趣。

就以上三点,我支持青少年写小说,只要适量把握好尺度,不要让小说干扰到我们的正常生活,我希望小说能走进每个小说爱好者的世界。


小说作文高一(4)

在园子的记忆里,家乡的小镇似乎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地方。在那里,没有仰断脖子的高楼,没有呛鼻的汽油味,也没有整日整日的喧闹声。其实,要说喧闹,这里也是有的,镇上文化广场这片巴掌大的地方,是这里唯一带有闹腾声音的地方,不过相比“喧嚣”,园子更喜欢称它为“热闹”。小镇上几百人每天晚上聚集在那里,跳舞,聊天,游戏,它像是个太阳能,聚集着宁静小镇的大部分能量。

园子是从小镇上走出去的姑娘,她很小的时候,就随父母去了省城生活,她的父母都是老实本分的农民,不过凭借着多年来在城市的努力打拼,他们家的日子,过得也算是不错。园子每逢夏天就会回到小镇,找大姨家的姐姐玩,姐姐常带园子去镇上的商场闲逛,偶尔也会给园子买她最爱吃的棉花糖。每当园子回到小镇,总会有一些不认识的长辈向她打招呼,她起初有些不解,因为这事儿如果发生在城里,准是哪个拐卖犯向小孩儿们套近乎,可时间久了,园子觉得他们并无恶意,只是对她很热情而已,而这种热情,园子在城里从未体验过。 园子的表姐常常羡慕园子,常问她城里面的新鲜事,园子不以为意,认为自己没什么特别的,反而羡慕表姐的无忧生活。假期结束后,园子就要回到城里,每当这个时候,她都会抱着表姐哭一阵,她搂着表姐的腰,直到公车来了也不舍得放手。

回到家的园子常常一个人趴在窗边眺望远处,她不经意的看到对面大厦里的情侣在争吵,马路上的摊贩推车走在漆黑的夜里,又或是喝醉酒的大叔瘫倒在路边。她每每看到这幅画面,心不由得沉闷了起来,在这个城市里,园子感受不到那份由心而发的喜悦。在这座城市里,除了图书馆、医院和咖啡厅,其余的一切场所都在躁动着,让人控制不住的深呼吸。园子心里想着,她常混迹于此,会不会也变成一个俗不可耐之人,她经常去逛街,身边的朋友交叠出现,他们肆无忌惮的发光发热,仅有的一腔热忱像是要把这所城市所吞没,可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园子明白,此处紧挨着自己的人,其实离自己很远。小镇一直在她心里安静的躺在哪里,无视身边所有的肮脏,圣洁的白成一片。

小镇的热情与城市的冷漠似乎显得格格不入,可城市的繁华与小镇的匮乏也是有所冲突,就是这样两个融不到一起的地方,园子在他们之间来回游走。其实,她心里明白,人们总是觉得远处的生活是美好的,就像表姐羡慕她的生活一般,她也向往着那个远离喧嚣的小镇子。


小说作文高一(5)

红柳叶

——谨以此文,致那些战争年代遗憾的爱情

窗外的雪静静地飘着,覆盖了整个灰蒙蒙的天空。

她数了数床头用枯黄的柳叶,正好十一片。

一年前,她曾在柳树下用一片柳叶送他离乡,奔赴战场。

送行时,她的泪从眼角滑落,还没来得及滴落到柳叶上,便在脸上冻僵了。他从她冻红的双手中接过柳叶,轻抚她的额头,轻声安慰:哭什么呢,又不是不会回来了。

自离开的那天起,他每个月都会让信鸽送一片柳叶来。有时找不到柳树,便用枯草折成柳叶细细长长的样子,也让信鸽带回来。

她每天一遍又一遍地数着这些叶子,当做宝贝珍藏着。看着它们,就好像是看到了生生的希望,那是他生命的印记,也是岁月的见证。

她曾跟他约定了,一年之后,再次相见。

明天,便是约定的日子。

她一直静静地等待着,而在她平静的外表下,内心早已澜翻絮涌,以致于这天晚上始终没有睡着。于是她又在月光下数柳叶,也不知到底翻来覆去数了多少遍,才安心地进入梦乡。

第二天,赶在这个小村庄睡醒之前,她就已经精心地梳妆好,裹上厚厚的棉衣,跨上那辆老旧的自行车,一直骑到到村口的大柳树下。她等待着他的出现。

她就这样坐着,看着太阳慢慢地从东方升起,听着树林渐渐热闹起来。

她通红的双手不停地揉搓着,嘴里呼出的热气也早已氤氲成冰晶,挂在她的睫毛上。

在她内衣的里兜里,那十二片柳叶还静静地躺着,热乎着。

也不知过了多久,只知道她睫毛上的冰晶越来越厚,双手已经冻僵。

信鸽却依旧像前几个月一样,如约到来。

风儿将它腿间的柳叶儿吹落在不远的雪地上。

一片片的红,从柳叶底下渗出,染红了雪地,刺痛了她的双眼。

不远处,前来回家探亲的部队越来越近,嘎吱嘎吱的脚步声越来越整齐有力,仿佛承载着无限的期望与热切。

可是她所要等待的那个脚步声,已经融进了那片令人心痛的红里。

再也,回不来了。

风又不给她流泪的机会,泪珠只是冻僵在脸上。但风也在呜咽,那呜咽声一直盘旋在她的耳边,模糊了嘈杂的人声,模糊了她自己的呜咽。而他的模样,却在脑海中愈发清晰。他温柔的笑,以及他离开时那坚毅的眼神。

她将那一片殷红的柳叶,与之前的十一片柳叶一起,埋在了深雪中,埋在了他们的柳树下。

可是春天到了,雪终究融化了。

风又将这十二片柳叶吹向远方。谁也不知道它们到底会飞向哪里。但,那一定是光明的方向。


小说作文高一(6)

追 梦

第一章:梦想起航

初阳缓缓离开地平线,普照着初生的万物。早起的鸟儿已经在觅食;河水不知何时解了冻,正唱着欢快的乐曲逶迤西行;嫩绿的草儿也苏醒了,正随着微风伸着懒腰;河边的柳树姑娘们也起床了,正温柔地梳着一条条柔顺的小辫子——春,总是悄悄来到身边。

我与挚友海晴坐在河边静静地感受着这初春的勃勃生机。温暖的初阳洒在我们身上,我们坐在那久久不肯离开,仿佛一离开就会失去这美好的一切。

不知过了多久,海晴打破沉默:“我们四处走走吧。”说完,她便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泥土,双手叉腰,眺望着远处的太阳。我点点头,也站了起来。

“海晴,走吧。”我转过身,刚迈开一步,却又被海晴拉了回来。“怎么了?”我奇怪地问。

“你看那是什么?”还请用空出来的那只手指了指河对岸,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过去,只见河对岸的草丛中似乎有一个闪闪发光的东西,那东西闪得耀眼,正散发出很强烈的光芒。“去看看吧。”

不久,我们在附近找到了通往河对岸的一座小桥,海晴似乎对那东西很感兴趣,拉着我一路小跑过去。接近后,我们才发现,原来那是一个水晶盒子。非常漂亮的、高贵的,长方形的水晶盒子。海晴很兴奋,因为她对这类小东西——漂亮的小东西很感兴趣。

我们跑过去,海晴立马放开我的手,轻轻地拿起盒子,捧在手中。“好美啊!”海晴感叹道,我认同地点点头。“不如我们打开看看里面有什么东西吧?”我愣了一下,刚先告诉她不要随便看别人的东西时,她却已把盒子打开了——没想到,里面放着的竟是一张纸!

那是一张破羊皮纸。老旧泛黄的纸页上写着几行小字,还画了一些乱七八糟的线条。真奇怪,这么漂亮的盒子里竟装着这样一张破纸?我望了望海晴,只见她满脸认真地看着羊皮纸上那几行小字。突然,她两眼发光,激动地说:“天哪!这是“梦想之殿”的地图!传说到了哪里就可以实现自己所有的梦想!玥宁,我们一起“追梦”吧!”

我惊呆了,追梦?这我可从来没有想过。看到我犹豫不决的表情,海晴立刻说:“玥宁,别犹豫了!心想事成呢!难道你不想吗?可不要错过了这个机会!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才和你一起去呢,换做是别人我才不愿意去呢!去吧,玥宁!为了自己的梦想,为了我们的梦想!不要犹豫了!”

“梦想吗”我自言自语道。海晴点点头,我望着她充满期待的眼睛,深吸了一口气,坚定地说:“好,我去!”

第二章:初遇危机

回到家,怀着复杂的心情,我把买了很久却一直没用过的旅行包拿出来,开始收拾东西——没错,我们明天一大早就要出发了,而且是瞒着父母亲的那种。

夜,很长。我静静地躺在床上,望着灰白的天花板,心想着自己是不是傻了,竟然会想去寻找传说中的梦想之殿?当我在脑中第N次提醒自己那是假的,不要去的时候,总有另一个声音在反驳:如果是真的呢?为了自己的梦想,去试一下也无妨啊。

经过一晚上的思想斗争,我终于下定决心,与海晴一起寻找梦想之殿,去追寻自己的梦想,我们的梦想。趁着家人睡梦之际,我溜出了家门,到了集合地点。

海晴早已在那等待,见我来了,便立即动身起程。

我们循着地图的指引走到了一座森林里,四周充满了绿色,空气也干净得很,环境非常好,时不时还会蹦出来一只可爱的小动物。我们一路上一直沉默着,虽然没话说,但我们的心情还是很不错的,特别是海晴,兴奋极了,一路上都哼着小曲,蹦蹦跳跳的,像个准备去春游的小朋友。

沿途风景很好,我们一边玩一边赶路,不知不觉,太阳镜下山了,我们找了一处平坦的地方,用在学校里学到的方法搭了一个帐篷。

帐篷搭得不错,吃了些东西后,我们便立马进入了梦乡——因为我们太累了。

我做了一个梦,梦中我们到达了富丽堂皇的梦想之殿,我们都实现了各自的梦想,接受了梦想女神的邀请,在梦想之殿好好地游玩了一番

“啊!”突然,一声绝望般的尖叫声打破了我的美梦,我立刻警惕地睁开眼。“海晴,怎么了?”我望着惊魂不定的海晴,奇怪地问。她没有回答,只是嘴唇颤抖地指着帐篷的出口,我也望过去——

Ohmygod!我看见了什么!那是一头熊!一头巨大的黑熊!一头凶神恶煞、正望着我们垂涎三尺的黑熊!我们吓坏了,愣在那一动也不动。

忽然,那黑熊挑衅似的对我们吼了一声。海晴又忍不住尖叫了一声,随即往后挪了几步。那黑熊似乎很满意我们的反应,不紧不慢地走过来——再不想办法我们肯定会死!

“啊!”海晴终于放声大叫,眼泪哗哗直流,我立马跑过去捂住她的嘴,生怕激怒了那黑熊。此时,我必须冷静!想办法,想办法,想办法啊!玥宁!我看着那黑熊恐怖的样子,泪水不自觉地模糊了视线,我甩甩头,迫使自己冷静下来。海晴已经吓得魂飞魄散了——只能靠我了!

突然,我急中生智,想到了一个办法,小声地在海晴耳边说了两个字,那黑熊见我们似乎在商量对策,咆哮着跑过来。

“吼!……”我们俩便倒下了

第三章:友情?叛离?

装死这招对付熊果真奏效,那黑熊在我们徘徊了好一阵子,终于恋恋不舍地离开了。

黑熊离开后,我们仍是一动不动地躺着,只不过换了个姿势——紧紧地抱着对方——我们都吓坏了,眼泪还在不停地流着,直至实在哭不出来了,我们的身体仍颤抖着。

不知不觉,天亮了。

“玥宁你还敢继续走下去吗?”一个颤抖的声音从耳边响起。

“我我不知道。”我揉了揉发酸的眼睛,说道。

接着,又是一阵沉默。我走出帐篷,望着初生的太阳,想到了自己的梦想,不知哪来的勇气,我竟跑回帐篷里,对海清说:“我敢!”

海晴有点惊讶,我以为她要骂我傻,谁知她只是笑笑,走过来,看着我的眼睛,坚定地说:“那么我们姐妹俩就一起努力吧!去追寻我们的梦想!这是我们一辈子的约定!”

我点点头:“嗯!”

收拾完东西,我们便继续上路了。接下来的几天,我们都走得小心翼翼的,特别是到了晚上。虽然这些天来都遇到了一些小危险,但我们都挺过去了。

不知不觉,便到了旅程第六天,我们照常赶路,走着走着,竟看到了不远处有一只野生大老虎在散步,我们没有多想,撒腿就跑,不料,那老虎也看见了我们,在后面穷追不舍。忽然,海晴摔了一跤——危险了!

没等我拉起海晴,那老虎已经逼近了我们,它俨然像个王者,居高临下地看着它的猎物,发出一声嘶吼。我们俩似乎被定身了,就这么看着这个“王者”,眼泪不住的流。那老虎一步步逼近着,张开了血盆大口

“跑!”一个声音把我拉回了现实——是海晴!她一把把我拉起来,拼命地想要逃出老虎的视线范围。我感觉,此时我的心脏就像一个高速运行中的马达,已经严重超负荷了,但为了逃命,只能不顾一切地相前冲。

不知跑了多久,我们终于成功甩掉了那只老虎——我们成功了!我与海晴对视一眼,紧紧的拥抱在一起。

严重超负荷的运动使我们的肌肉神经细胞久久不能恢复过来,随便找了个山洞就这么睡着了——还好,这一夜什么危险也没有发生。

清晨,我睁开眼,发现身旁的海晴不见了,我惊恐地望了望四周——她的行李也不见了!我的心顿时凉了半截。忽然,我瞥见我的背包上放着一张纸。

我难以置信地走过去,拿起纸——熟悉的笔迹,令人心碎的字眼——玥宁,对不起,原谅我丢下你一个人……

眼泪,瞬间决堤了。

第四章:绝望中的黯星

“不可能,不可能,怎么会这样……”我捂住嘴,不让自己哭出声。“不可能,海晴怎么会背弃我们的约定她不会的,不会的!”说完,我一把把信纸给撕了,跑到山洞外,大吼了一声,之后便坐在地上嚎啕大哭。

哭到声嘶力竭了,我便躺在地上,看着天上的闲云,想着我以后该怎么办。

过了好久,我才起身走回山洞,打算收拾收拾东西,继续上路——她放弃了自己的梦想,不代表我放弃了。

当我打开褪色的背包,我发现了一件更令人绝望的事——粮食都被她拿走了,甚至连水都给拿走了。只留下几件衣服和那张老旧泛黄的羊皮地图。

“为什么?为什么?海晴?为什么你能做到这种程度?你把我们的友谊当什么了?”我眼神空洞地望着洞外,喃喃道,“我可算是认清你了”

我苦笑着,背起书包,拿着羊皮地图,继续上路。就这么不吃不喝不间断的,我走了一天一夜,很饿,很渴,也很累。唯一可庆幸的是,今天没遇到什么危险。

又是一天,走到一条小河边,麻木的看着水中的倒影,有那么一股冲动想要跳下去,却又忍住了——为了这么一个所谓的朋友,不值得!

我躺在河边,天已经黑了,繁星在空中闪烁着,似乎在比赛谁更亮。忽然,我看见了一颗黯淡的星星在众星旁无力地闪烁着。蓦然,我回想起了当初的自己——

我出生在一个很平凡的家庭,长着很普通的样貌,在学校成绩平平,平时也不太爱说话,朋友也没多少个。我想要出众点,我一直这么想。

为此,我一直在努力,努力地学习,努力地去交更多的朋友,努力地让别人看到自己在努力。但,事与愿违。即使我在努力,也终究只能努力,只能一个人默默地想要发出更灿烂的光芒。

我苦笑着,泪又流了下来。

“玥宁!想想那个奋斗的自己!想想那个坚持不懈的自己!用你的脑子好好想想!你甘心就这么放弃吗!”一个声音在脑中响起,我顿时醒悟。

我怎么会甘心!我努力了这么久,付出了那么多!为了追求自己的梦想,我付出了多少,努力了多少,我自己最清楚!叫我就这么放弃?不行!绝对不行!玥宁!你该醒醒了!想想自己努力奋斗、坚持不懈的背影吧!想起来吧!

“即使自己一个人也要走下去,为了自己的梦想!不要小看自己!不要小看曾经奋斗的自己!”

终章:追梦

一晚上的思想斗争,我重拾信心,在河边喝了点水,便去找些野果填饱肚子。

吃饱喝足后,我继续踏上旅程。路上,我遇见了一条大蛇,但出乎意料的,我很淡定——这么多天来,见过这么多恐怖的动物,区区一条蛇算什么!与它“大战三百回合”后,它完败了。我收拾好心情,继续向前走——再走一天就到了。

……

还有差不多半小时就到了!昨天我又遇见了那只老虎,但我没有跑,而是用了爸爸教我的方法把它给“吓”走了。别问我那时什么办法——那可是独门绝招。

终于,我走到了传说中的“梦想之殿”。看到眼前的建筑物,我顿时傻了眼——这……这是什么意思!老天爷再跟我开玩笑吗?所谓的“梦想之殿”就是一间破茅屋?

我目瞪口呆地推开破烂的大门,走了进去——里面空荡荡的,破破烂烂的。这算什么?我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去的地方竟是一件破茅屋?

我在茅屋内巡视了一圈,看看有没有什么时空隧道,不过,这怎么可能呢,这又不是拍戏。我愤怒地把脚边的碎石踢飞,骂道:“这什么破东西!”

我一屁股坐在地上,看着周围的一切,想起以前的种.种,不仅大哭起来。

就在这时,一个幻影出现了,定睛一看,那个幻影是——是我!

“玥宁,别哭了,好好看看你自己。”那个幻影出声了。

我一愣,埋怨道:“我只看到自己为了追梦而付出的种.种后得到的结果,就是这件破茅屋!我……”

“玥宁!”幻影打断了我的话,“我问你,你是为了什么而追梦的。”

“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啊!”

“那你觉得你实现了吗?”幻影又问道。“不,你先别回答,你先听我一番话再回答。你还记得在河边时提醒你不要放弃的那个声音吗,其实那就是我,我就是你的过去。你可别小看这件破茅屋,只要接近这间破茅屋就能听见自己的过去和自己谈话,如果到达这件破茅屋就能完全看到自己过去的实体。”

“可我现在追求的是梦想,是未来,这是追梦旅程,不是吗!”我反驳道。

“你在这次旅程中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什么?”幻影答非所问地说。

“我失去了一个我认为很重要的朋友。”

“那你得到了什么?”

“我不知道”

“你找回了曾经的自己不是吗?你重拾了追梦的信心不是吗?”幻影有点激动,“玥宁,这场追梦旅程的意义是什么,我想你是知道的,只是又不肯承认对吧?这场旅程本来就不是让你实现梦想的,而是为了你能实现梦想而安排的一次找回自己,认清自己,突破自己的旅程。这才是真正的追梦!而你已经成功了!”

“你,明白吗。”

不要忘记曾经的自己,更不要放弃未来的曙光。追梦很艰辛,坚持不懈,努力、奋斗,就是追梦的突破口。

——后记


小说作文高一(7)

闰土进城

闰土背着大包小包的行李,来到车站买票。此时,车站已是人山人海。闰土毫不犹豫地加入了排队的大军,在攒动的人头中,东张西望着。

今天已经是大年初十,可车站里依然洋溢着过节的气息。闰土却一脸不自然的样子,走路时总是微低着头,动作谨慎,甚至不敢看一眼陌生人。

检票口的人越积越多,只进人,却不见出人。再加之自个儿手中行李多,闰土简直是寸步难行。

他挤上火车时,时针已快指向十二点钟。

正午的太阳懒洋洋的,跟没睡醒似的。午后的一切,都是那么平静。

车厢内,隐隐约约可以听到打鼾的声音。

闰土背着大包小包的行李,愣愣地伫立在火车上。腿麻了,便席地而坐。他的眼神里,满是憧憬。

小时候,坐在家乡大海边的礁石上,他就幻想过要到城市去打拼;如今,饱经了近三十年的沧桑,他终于决定——去城里闯一闯。

可城市甚大,却容不下一个小小的农民工。

过了许久,乘务员才发现坐在地上的闰土,赶快将他扶了起来。

“来,我看看你的票。”

闰土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才从他的破麻布包子里翻出这张宝贵的火车票。

“这不是有座位吗?跟我来,我带你去!”

“可……可我,我脏”闰土小声嘀咕。

乘务员没有听见。闰土只好慌忙点了点头,利索地将大包小包一个个系好,扛在肩上,随乘务员去了。

坐在闰土位子上的,是一个花信年华的城市女子,披金戴银,两个银镯般大的耳钉子仿佛能将她的耳朵给坠下来。

“请问……女士,您是坐在这个位置的吗?”

“怎么?”女子连头也不抬,语气怪怪的。

“那,请出示一下你的火车票。”

女人置若罔闻,一脸不屑。

“嘿!那乘务员!”一个知命之年的男子嚷道,“能不能把他弄出去?他身上的气味好熏人!”

“真是,农村的土鳖子!”埋怨声弥漫在整个车厢。

夕阳下的城市,显露出几分悲凉。余晖洒向冰冷的列车,也拂过乘务员滚烫的脸。

中年的闰土,悄无声息地消失在进城的列车中。


小说作文高一(8)

稻草人

伙计,你还在守望吗?迎着蓝天白云和金色的风?还是被风雨和雷电折磨变成了腐土。

题记——

那一年我五岁。

我背着用前年丰收剩下来的麦子秸秆编成的筐,是乡里的老匠人特地为我编的,有股淡淡的麦子香,筐沿还镶上了一根红丝带,每次都会随风飘动,点点红光在金黄色的海浪里显得格外动人。我很喜欢,这也勾起了我想去麦子地里玩玩儿的冲动。

这一天是乡里最热闹的一天,那就是秋收,我无法定义秋收,大概是秋天了就把麦子收起来吧。家里一个大人都没有,大我五岁的哥哥也跟着一家人出去收麦了,他们一天都不会回来,怕我饿了,便在锅子里放了几个大白馒头,可我哪里闲的住啊!背着小背篓,嘴里哼着歌,蹦蹦跳跳地跟着去了。一大片麦子地里有很多很多的人,一个个像是麦穗一样弯着腰,手里的镰刀飞快的在麦秆之间挥动,今天的太阳很毒辣,人们脸上的汗水伴随着笑容不断流下,此刻我感觉每一个人的眼睛都是闪亮的都是温暖的,这样的人儿就像这麦子一样的朴实。不知道为什么只有五岁的我也感同身受了。

大人们不让我用镰刀。已经哭闹了一会儿。我躺在地上打滚,绒绒的麦子在我的脖子和脸上滑着,丝丝的痒意惹得我笑了,嘻嘻哈哈的笑声传到了大人耳朵里,互相调侃道:“你家的傻姑娘咋一会哭一会儿笑的。”然后相视着笑了。我跳起来,用小手一点点的折着麦子,我在这儿折几颗,又到那边折几颗,时间就这么流逝了。麦子尖利将我的手割开了,红色的鲜血流了出来,我哭了,可是没有人听到,所有人都在干活,怎么会有人注意到一个孩子呢我哭的更厉害了,好像这并不是伤口的疼痛所造成的,我只是想要一点关注和安慰。

这个时候,我的视线被吸引到麦田的中央,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我只能看到迷迷蒙蒙的一个人影,他似乎注意到了我,他没有动,也没有离开,似乎是在招我过去,我向他跑去,可是当我走近了他,我才发现他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用木头十字架和稻草做的人形玩偶,它的脑袋上带着一个简陋的草帽,方方的脸颊全部都是有稻草围成的,它的眼睛和嘴巴都是由大小差不太多的石子镶出来的,小小的眼睛和大大的笑容,我感觉他似乎在对我说:“小姑娘不用怕,微笑,微笑可以使你跟开心~”我小小的心灵不觉得一颤,尽管伤口还在火辣辣的疼痛,但我的眼泪不再流下了,是稻草人的温暖蒸发了我的眼泪,全部飘散到四周幸福的空气中去了。我看着那朴实的笑,尽管他一直都在笑,但我却觉得他在和我交流,再讲着笑话逗我笑,我忍俊不禁的小了,可真是应验了大人们的那句话:一会儿哭一会儿笑。可那就是孩子啊,一点点挫折可能就会压倒他们,可是一点点温暖就能够将挫折抛至九霄云外,忘得干干净净了。

我围着稻草人转圈圈,时而扯扯它的衣角,时而拿走他的帽子自己带着,看着他滑稽的模样总会忍不住笑,时间就这么过去了,很快很快,快的不可思议,转眼就已经是黄昏了,父亲手里拖着两大袋麦子,肩上还扛着早已累得熟睡的哥哥,对我喊道:“回家嘞~”我依依不舍的告别了稻草人,我知道秋收至少要三四天,我明天还可以和稻草人一起玩,不觉心里美滋滋的,我亲了一下稻草人的帽子,将它还给了稻草人,随后,我牵着母亲的手离开了麦田,稻草人仍在我守望,此刻,温暖的晚风吹动了稻草人的衣襟。

可是好景不长!当晚挂起了大风,不一会儿,就开始打雷,雨倾盆而下,父亲和母亲坐在餐桌旁,相视无言,母亲用两根手指搓捏着今天收割的金黄色的麦穗,脸上是愁颜,似乎感觉眼眶已经湿润,随后她又朝着背对父亲的那面抬头看了看。父亲拿起了烟斗,皱着眉头,白烟从烟嘴吐出,在湿冷的空气中形成一个个白圈。气氛压抑的可怕,一道闪电照亮了整个屋子,天和地都陷入那一刹的惨白之中,我从梦中惊醒,不知道怎么了,汗水竟从我的额头浸出,我的心狂跳着,像是什么东西从心中抽离,我来不及披上衣服,就跑到他们跟前,父亲看了我一眼,那眼神疲惫而颓然,秋收时那温暖和善的眼神似乎被抛至九霄云外,剩下的是渗人的寒冷,他没有说话。母亲的泪落了下来,在她看见我无助的表情之后。我梗在心中的话没能说出来,这些话像是与这压抑的气氛狠狠搏斗了一番,最终那谜一般的成熟将孩童的天真击败,那话也是压在心底永远没能说出。

我一个晚上都在慌张和惊恐中度过,哪怕睡意曾经迷蒙过我的意识,可那魔鬼一样的心慌很快又将我抽离,我真的快要被这漫长的黑夜逼疯了。我期待着,甚至渴望着黎明。当天空划过第一缕光明时,我无比激动,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盛大的黎明,我随着父亲一起去田地里,一路上,我丝毫看不出一夜没睡的疲态,倒是父亲连着打了好几个哈欠,很快,我们到了麦地,父亲的脸上不觉得展出一丝微笑,麦田很坚强,只有少数被风雨吹倒,这并不影响秋收!而我根本不会去关注这些,我遥望着,搜索着,我看不见他的身影了,看来他被这风雨打倒了。不!他在那儿!他的腰杆被截断,但是他仍然不愿倒下,他的残体仍依靠着他的腰杆,他的笑脸仍然灿烂!他也是坚强的!

我拜托父亲修好了他,这次他的腰杆更加强壮,他的笑脸更加灿烂,他没有一秒钟被打倒,这也告诉了我什么。

稻草人成了我最好的伙伴,每次放学回家,我都会去看看他,他也每次都会用那微笑欢迎我,就这样年复一年我长大了,他却

那微笑现在已经化成土壤永远告别蓝天白云和金色的风。

我已长大成人,告别了故乡,也告别了那纯真幼稚的年代,每天早上搭着第一班车,看着睡意朦胧的青涩面孔,听着一个城市苏醒的声音,我总会鼻酸。每天晚上搭着最后一班车,没有一人和我同行,四周是绚丽的霓虹,这座城市什么时候有沉睡过呢,他永远都是醒着的,就像那颗心从来没有停止跳动过一般,我深处这座城市之中,却发现早已经被他抛弃,他和我的距离不是十三路的公交车,而是童年那缕淡淡的麦子清香和靓丽的红丝带。当然还有那个老朋友。

有几年之后,我的生活好了一些,但更大的压力像是巨石一般压在我胸口,我被压得喘不过气了,我渴望放松,所以,我回到了家乡,家乡的变化可以说是天翻地覆。儿时的小屋如今变成了公寓,儿时的麦地如今变成了公路,我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我站在原地不敢动,因为我可能再走一步就会踩到我的朋友,他被永远尘封在这冰冷的沥青下,可能早就化成泥土,永远告别蓝天白云和金色的风。

再见,我的稻草人朋友。我微笑着,迎着风,站在曾经金色的海中,张开了手臂,迎接新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