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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钓风光
2023-09-08 08:32:09
其他
写人

喜欢人作文600字(1)

我喜欢的一个人是我的一个同学——权楚慧。

她个子不高,微微发胖,小脸蛋圆圆的,白里透红,头发是深咖啡色的,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脸上挂着一丝微笑,样子可爱极了。

她作文写的很好,画画也不错。记得三年级的一天,下午第二节体育课自由活动时,我去拿我的毽子,但却怎么也找不到了。我急得满头大汗,像热锅上的蚂蚁到处去找,可还是找不到,直到下课,也没有半点收获。这时,她找我一起去踢毽子,她看到我闷闷不乐的样子,就知道怎么回事了,忙帮我一起找。后来我们实在找不到了,她就安慰我说:“没事的,丢了就丢了吧!大不了这次先和我对踢,下次你再买一个嘛!你又不是个穷光蛋,连个几块钱的毽子也买不起。”我心想“她这不明摆着惹我生气嘛!”于是我就不高兴了,黑着脸,她一见我嘟着嘴,马上要生气了,就把一根小棍子卡在我的上嘴唇和鼻子的中间。然后拿了一个小镜子让我照照,我一看,扑哧一声笑了,小棍子也掉到了地上,她见了说道:“这样子才好看!”于是,我们便在一起玩儿的很开心。第二天,她又和我去找了找,并帮我拿回我不小心落在抽屉里的保温水杯。

权楚慧总是在我绝望的时候帮助我。当我忘了带钢笔的时候,是她毫不犹豫的把自己最喜欢的钢笔借给我用;当我在操场上摔倒疼的直咧嘴时,是她扶我起来给我揉;当我遇上难题正要放弃时,又是她仔仔细细地给我讲,直到我明白为止。

权楚慧的可爱、活泼、热情、幽默、心地善良,所以我很喜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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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活中从小到大,最喜欢的人很多,有我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老师……但我最喜欢的一个人是我的同学——唐梦刚。

他是一个阳光男孩,留着一头乌黑发亮的小平头,一双黑珍珠般的眼睛,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高高的鼻梁和一张可爱的笑脸,皮肤十分的白。他时常穿着一件蓝色的衬衫,外面套着一件绿色的羽绒服,配着一双黑色的裤子,穿着一双洁白的运动鞋,显得十分阳光,帅气。

他是一个助人为乐、热爱同学的人。三年级时,我还是一个中等生,但他的成绩在班级应经是优秀的了。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做几道应用题。下课铃响了,同学们都像小鸟一样飞出了教室,只有我还没有做完最后一道题。他看我愁眉苦脸的,于是关心的问我:“你怎么还没有出去啊?”我说:“我在左思右想,可最后一道题还没有算出来。”他毫不犹豫地又对我说:“来,让我来帮一帮你吧!”他先看了看这道题,让我再读三遍题,分析题意,思路才能正确。我分析题意后,发现自己的思路错了,接着马上改正了过来,最终把这道题解掉了。从此之后我从心底里感激他,喜欢他了。

我和他形影不离的一起上学,一起回家。那是一个乌云密布的下午,天下着雨。放学了,因为刚下过中雨,地上有许多浅浅的水坑。我和他小心翼翼地坐在回家的路上。这时,他脚下一滑,身子一侧,重重的摔在了地上。在这一刹那间,他一手撑地,一手把书包高高举起。对我说:“先把我的书包拿起来。”我拿起书包后,他慢慢的站了起来,对我笑笑,好像没发生一样。我从心底里敬佩他,可他一滴眼泪也没有掉。

我非常喜欢他。我喜欢他助人为乐,机智勇敢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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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喜欢科学家,因为他们拥有广博的知识;有人喜欢老师,因为他们可以教书育人;还有人喜欢警察,因为他们可以给社会带来安宁。而我,最喜欢我的妈妈。

我的妈妈长着瓜子脸,一双大眼睛,两只小耳朵,一张大嘴和个大鼻子,看上去显得亭亭玉立。

我的妈妈很关心我。有一次晚上,我住在婆婆家里,然而不巧的是,到了半夜,我发烧了,婆婆急忙走到电话前,打通了电话,对我妈妈说:“快点过来,你儿子发烧了!”不到5分钟,妈妈急忙赶到婆婆家,帮我穿好衣服。又骑着电瓶车,把我送到了医院。

我坐在椅子上,医生给我挂上了水,妈妈也坐了下来,说:“我帮你焐手吧!”她用那温暖的手焐住我的小手,问我:“冷不冷?”“不冷”。虽然我全身冰凉,但我的心很温暖。我喜欢我的妈妈。

还有一次,妈妈烧了一盘鸡肉。吃饭时,妈妈不停地给我夹鸡肉,说:“多吃点!”而她自己却没吃。“妈,你怎么不吃呀?”我问妈妈。“我不想吃,你吃吧!”妈妈对我说。我心想:这么好吃的鸡肉,妈妈都不吃。当我吃得差不多时,我对妈妈说:“妈,你也吃点吧!”这时妈妈才拿起筷子,夹了一块小的肉放在嘴里。“真好吃!”妈妈说。我又夹了块大的放在妈妈碗里。妈妈对我说:“我不吃,给你吃。”我心里又想:妈妈自己不吃,留给我吃。我太喜欢妈妈了。

这就是我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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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许多喜欢的人,其中,我最喜欢孟欣。她长着一束短头发,有一个白白净净的脸盘,一双明亮的眼睛,特别好看。她是我的同班同学,学习很好,上课认真听讲,做事一丝不苟,是我们的好榜样。

有一天,她来到学校,做完课前准备,老师让他批我们全班五十人的作业,孟欣说:“好”。孟欣过去以后,开始批作业,我来的时候老师也让我帮孟欣批作业,我去的时候孟欣在一丝不苟地批作业,我怕打扰她,悄悄的过去站在她身边,拿起作业本,开始批,我们批完的时候,我和孟欣把作业送到了老师办公室,老师检查后夸我和孟欣做事很好,让我们当上了语文课代表,我和孟欣都很高兴,回去以后,我和孟欣拿着语文书开始领同学们读课文。上课了,孟欣很快回到了座位上,语文老师回来了,我们开始上课,今天我们讲的是第十九课《美丽的小兴安岭》,我们讲完了,就开始做练习册,我看见孟欣在认真地在做,孟欣做完后交给老师,老师夸她做得很认真,还把她写的那些都展示给我们看,我们都夸孟欣做得很认真,做事一丝不苟,是我们的好榜样。下课后,我和我的同学一起出去玩,我看见孟欣在教室里看语文书却不出去玩,我看见孟欣在复习今天学过的课文内容,我们真要向她学习,这样的精神。

就是这件事,让我感到孟欣做事一丝不苟,上课认真听讲。所以我们都说她是我们的学习小标兵,老师也夸她学习认真,让我们向她好好学习,就是这次期中考试,她的成绩比我还高,我为我有这样的同学而骄傲而自豪!

我从这件事体会到:我们也要向孟欣学习,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回答问题,做事一丝不苟,做班上的学习小标兵,考试成绩优异,受老师表扬,受同学夸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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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学期的最后几个月里,我们班的英语老师回家待产去了。我们被迫换了一个新的英语老师,这个老师姓林,比回去的那个老师更温柔,我也就更放宽心的可以在课堂上放肆得睡觉了。因此,我并不感觉很忧伤。

林老师刚到的第一天,我就发现了这个老师的一个特点对我很不利。就是这个老师说话声音不仅很大,而且还经常带着扩音器。每次我想睡觉的时候,总会被老师一句话惊醒。因此我总是睡不着,而林老师也发现了我上英语课老想睡觉。所以每走到我身边,总会把音量提高一个档次,震耳欲聋,我也就睡不着了。

但是时间一久,我也就习惯了林老师的声音,也习惯了扩音器。无论老师讲课多大声,我也习惯了,依然能睡着觉。我的英语成绩也就直线下滑,林老师也对这个问题下了对策。每次看我要睡觉的时候就叫我站起来回答老师随机出的问题,然后让我站一两分钟。好让我认真听课,而我总是坐下就睡,出于林老师的心软,也不和我太计较,就是在中点时把我叫起来听着。

之后,老师就常常找我“喝茶”。但我还是听着英语课就犯困,已经习惯了。而那个扩音器发出的声音,我听到那个扩音器发出的林老师的声音就像听到了催眠曲一样。丝毫不打扰我睡觉了,林老师也很无奈。

不过我很不理解林老师为什么把我列入进步名单,我觉得我的英语已经不存在希望了,为什么老师还是那么执着呢?可能这就是老师对学生的责任心吧,我至今好不能理解老师为什么要把我列入进步名单。

不过说句心里话,除了在课上,我还是挺喜欢林老师的,这么一个温柔的老师,让谁不喜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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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家旁边搬来一户人家。邻居家有个小女孩,名叫周倩,人长得又漂又可爱,我们都叫她倩倩。

倩倩可漂亮了:雪白的皮肤,大大的眼睛,又长又弯的睫毛,小巧的鼻子,灵敏的耳朵,一张樱桃般的小嘴儿可甜了。倩倩出去玩儿,大家都说:“这是谁家的孩子哟,长得可真漂亮呢!”倩倩听到这些话,总会谦虚地说:“谢谢爷爷奶奶!谢谢叔叔阿姨!”乐得脸上跟朵花儿似的。

倩倩有的时候可有趣了呢!倩倩以前在湘乡读幼儿园,老师要求小朋友们都说普通话,所以她一直用普通话跟我们交流。有一天,倩倩到我家玩儿。玩儿了一会儿,她对我说:“鑫鑫姐姐,我口渴了,我想喝水。”因为是夏天,天气很热,我便倒了一杯冰水给她。倩倩喝完后,用手拍拍肚子,学着我们壶天人用土话说:“啊!舒服!”我看着她那滑稽的样子,忍不住大笑起来,她自己也乐呵呵地笑起来。

还有一件事,让我觉得倩倩不但可爱。漂亮,而且十分有责任心。

一天,我去倩倩家找她玩。在窗户外边,我看见她拿着一根细长的棍子,她在干什么呢?我想弄个清楚。于是我躲到门口偷看。你看!椅子上放着一块小黑板,上面写了一些拼音字母,小板凳上放着一个洋娃娃。哦!原来她在当“小老师”呢!倩倩对洋娃娃说:“跟我读‘a’——”洋娃娃没出声,她又说了一遍,洋娃娃还是一样。倩倩有点生气了,严肃地对洋娃娃说:“你为什么不跟我读?你父母辛辛苦苦赚钱让你读书,你不好好学,怎么对得起他们?怎么报效祖国?”我愣了一下,这是从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嘴里说出来的吗?我从门后站出来,对倩倩说:“你这个‘小老师’当得可真不错呀!”倩倩发现了我,脸一下子红了,低下头不好意思地说:“讨厌,偷听别人说话。”我说:“这是好事呀!你能说出这翻话,很不错啊!害什么羞呢?”倩倩微微笑了一下。

我非常喜欢倩倩,你们听了我的介绍,是不是也喜欢上她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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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我看过许许多多的故事书,里边有各种类型的主人公。在他们里边有调皮的马小跳;有美丽的灰姑娘;还有神奇的哈利波特。而我,最喜欢的就是《鲁宾逊漂流记》中的主人公—机智、勇敢的鲁宾逊。

鲁宾逊从小就有一个伟大的梦想—做一位航海家,开着船到世界各地旅行。在他年轻的时候,有一次他终于获得了机会和朋友一起开船旅行,然而他却不知道这次旅行充满了多大的危险。在旅行中,有一次遇到了风暴,终于,在船被掀翻的那一刻,鲁宾逊用他自己的机智和勇敢逃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并且在这里生活了下来。在这个小岛上,没有食物,他尝试着打猎,种谷子,训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用自己的双手造了两处房子,又做了许多家具。后来,鲁宾逊发现对面的野人岛有把俘虏抓来这座岛上吃的习惯,便千方百计地救出一名野人的俘虏,取名“星期五”。有一次,鲁宾逊发现一只船触礁了,船长和两名船工被船上的坏蛋抓了起来。鲁宾逊又发挥了自己的聪明才智救下了他们,并帮船长夺回了船,最后,鲁宾逊和船长一起带着“星期五”回到了久别二十八年的故乡—英国。

这篇小说让我相信了一句话“一本好书能改变一个人的思想或是行为,甚至能拯救一个人。”鲁宾逊自信、自立、自尊、自强,刚毅,他永不满足,不甘平庸,勇于创新与开拓进取。我们都要学习鲁宾逊这种自立、创新与开拓精神,要懂得生命的意义。在关键时刻,不能慌乱,要镇定,尽自己的最大努力想出最好的办法。

我平常的依赖性很强,发生了什么事,我都不主动去思考解决的办法,都是父母一步步引导去做的,读了《鲁宾逊漂流记》后,我才明白,只有自己动脑筋去解决事情,才是等到真正的成长。在逆境中求生存,在顺境中多积累,像鲁宾逊一样做一个机智、勇敢、敢于挑战与创新的人。我们现在的生活很幸福,这时候更要多学知识,为我们的未来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成长后为伟大的祖国做出应尽的贡献,让中国永远强大、富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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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问我在《三国演义》中最喜欢哪个人,我会毫不犹豫回答,那当然就属诸葛亮了。诸葛亮神机妙算,早在卧龙岗时就自比管仲、乐毅。诸葛亮字孔明,号卧龙,181年出生在山东。是一个伟大的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等等!

诸葛亮简直是神机妙算的鼻祖,赤壁之战中,周瑜为了为难他,三天内造好十万支箭,诸葛亮答应了周瑜。而后两天没有动静,到了第三天,他率领着20条船去曹军营寨,曹操不知虚实,只能叫军士们放箭,箭全打在了船上,诸葛亮见差不多了,便叫船返航,并让军事们在船上大喊:谢曹丞相增箭。这就是草船借箭的故事。诸葛亮算准了大雾,算准了曹操,轻而易举拿得十万支箭,真乃神人也!

诸葛亮幼时父母双亡,跟随叔父诸葛玄到荆州,诸葛玄死后他便在隆中隐居。后刘备三顾茅庐请出诸葛亮,诸葛亮尽心辅佐刘备,联合东吴孙权于赤壁之战大败曹军,形成三国鼎足之势。更是在建安十六年打败刘璋,夺取益州,继又打败曹将数名,夺取汉中后刘备登基称帝。国号为汉,史称蜀汉。诸葛亮被任命为丞相,总管兵权。刘备病死前跟诸葛亮说:如果你觉得我儿还行的话就尽力辅助他,如果不行你就自己称帝。诸葛亮感慨的说:我一定尽力辅助幼主刘禅。刘备死后,诸葛亮没有称帝,尽管后主无能。诸葛亮前后五次北伐,多因粮食不足而败退,为五次北伐诸葛亮发明了木流牛马,用这种东西运输粮食,木牛流马不用吃东西,也不用休息,运输起来很方便。诸葛亮有一次差一点就把魏国的兵马元帅司马懿给烧死了,可惜天降大雨,把火都给浇灭了,也许是天意吧!不然,三国的形势就彻底改变了。最后一次北伐,诸葛亮因劳累过度而长眠于五丈原,享年五十四岁。诸葛死后,蜀再无生机,北伐终未成功。

诸葛亮一生为国,含恨而终。后世便有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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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我特别开心的时候,脑海里总会浮一个人的`身影——杨红樱笔下的马小跳。

我认为马小跳是一个积极乐观的人。他虽然一身孩子气,但却正能量满满。尽管秦老师经常批评他,但只要一出办公室,就忘记了不开心的事。

马小跳从来都不说谎,他每天都过的开开心心、无忧无虑。他待别人真诚,乐于助人,一点小事情都能让他有一整天的好心情。虽然他经常犯错,但他知错就改。可能心情是可以传染的,马小跳其他的三个伙伴,也跟他一样,身上充满了正能量。

尽管受到老师的批评,但是,他们帮助人的心是不会变的。我记得有一本书,它的名字做宠物集中营。里面主要讲了一只被抛弃的小狗非常想回到主人身边,它天天在主人抛弃它的地方等着主人。原来是它患了眼病,主人付不起医药费,才把它丢弃了,正好被马小跳给碰见了。他打听了一下,原来,是一个叫麦冬娜的人的狗。马小跳马上去找麦冬娜,然后,把事情的经过告诉她。马小跳后来把狗狗送到了宠物医生那边,让宠物医生帮她治病,后来,马小跳经常来看这只狗,还带着自己的朋友过来看它。马小跳做的这一切,让麦冬娜感动了。她开始变得有爱心,主动收留了那些流浪的动物,并且为这些动物设计衣服。结果,这些衣服受到别人的喜欢,她就成为了一名宠物服装设计师。这一切都是在马小跳要感染下才有的。从这本书里可以看得出来,马小跳是一个真心待他人,乐于助人的人。

他每天无忧无虑,总是会有一份好心情,这是我羡慕的。所以也没当我很开心的时候,总是会想起这个开心果,他的正能量也深深地感染着我。

心情或许是真的能传染的吧,只要一想起他,我就会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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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可谓是人人皆知的一个小说角色,其作者柯南。道尔也被誉为“侦探小说之王”。

我喜欢作家笔下的夏洛克,也喜欢荧幕上的。

柯南。道尔写的作品主要有《红发会》、《四签名》、《血字研究》、《巴斯克维尔德猎犬》等著作。在《福尔摩斯侦探全集》中有这么一句话:“几个星期过去了,我对这个人越来越感兴趣。就是最冷漠的人见了他,也会为他的相貌所吸引,他身高六英尺多,身体异常消瘦显得格外颀长,一般情况下,他的目光异常锐利,仿佛能看穿人心,一只鹰钩鼻子又窄又长,给这副相貌平添了一丝机警、果断的气质;方正的下巴向前突出,流露出坚韧和毅力。”

我也看过安德鲁。莱恩写的少年福尔摩斯系列《死亡云》、《红水蛭》、《黑寒冰》、《火风暴》。书中小夏洛克未受到阿米尤斯·克罗先生的教导就表现出了大大的逻辑推理的能力,对此我只有一句:“矮油,不错嘛。”安德鲁。莱恩在作者后记中说道,“福尔摩斯性格多变,复杂而敏感,只有道尔本人能写出他的本色。”

关于福尔摩斯的电影也是很多的,莱恩评价,演的最好的莫过于比利。怀尔德导演的《福尔摩斯秘史》中的罗伯特。斯蒂芬斯,他塑造的福尔摩斯是个复杂而敏感的形象。他表演精彩绝伦,让人觉得他傲慢无礼的外表只是虚像而已,目的是为了不让自己受到伤害。从他的演技,我能看到柯南。道尔笔下的夏洛克已经长大成人,变成他的样子。

如你所见,在各位作家一笔一画的描绘下,夏洛克是个自负、多疑,复杂的人物,擅长拳术、小提琴、植物学(有毒植物),地理(仅限于使用方面)等。他有一张让人看一眼就忘不掉的脸,正如福尔摩斯探案集所说,这是一张让人难以忘怀的脸。

我很期待,也很好奇夏洛克如何从一名无名少年变成一位大名鼎鼎的神探?我们还有什么憧憬?侦探界的作家们能够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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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个人,他在我们的心中光芒万丈,有时还改变了我们对于世界或者一些事的看法。 ——题记

说到我喜欢的一个人,那这无疑是我爸爸。

人们常说“严父慈母”,但爸爸从来就不是这样。爸爸常常教导我“该玩的时候认真玩,该学习的时候认真学习,别再学习时认真玩。”以前我的文笔总不好,又不爱多读课外书,四十分的作文总被扣上几十分;相反,爸爸的文笔很好,我记得有次他写的文章还被登上了杂志。知道了我的文笔不好,爸爸总叫我写完作文拿给他修改。拿到改后的文章,几张纸布满了红色的密密麻麻的笔记,让我惊讶连连。一次次的教导,我的写作水平也明显提升。

爸爸是记者,自从有记忆以来,爸爸每天都要在茶余饭后“采访”我,和我聊聊生活、学校的烦心事、有趣的事。他总会很耐心地听完我的抱怨,然后一一给我分析清楚。

这几天,外婆因为生病住院了,妈妈不得不去医院照顾生病的外婆。这样一来,家中大事小事就全落在平时在家中就“游手好闲”的爸爸身上。爸爸每天一下班就马上煮饭给我吃。爸爸的手艺没有妈妈好,做得饭菜也不好吃,却依旧天天变换着花样给我做饭,让我一阵感动。做完了平时妈妈做的事还要看我学习,爸爸的数学不好,要是我有不会的题问他就算是他不会也会绞尽脑汁教我写出那题。在妈妈去照顾外婆的这段时间,我发现爸爸苍老了许多,这让我有一些难过。空闲时间,爸爸会带着我并牵着狗一起出门散步,这样一高一低的身影在月光和霓虹灯的照耀下显得美极了……

父爱如山,温暖而又低沉。因为有了父爱,给我的生活添上了一笔色彩。你听,多美的词啊,爸爸。


喜欢人作文600字(12)

有人喜欢一心向佛的唐僧,有人喜欢机智过人的悟空,我最喜欢的却是有些没心没肺的猪八戒。

一、猪头猪脑

八戒有着两个像蒲扇一样的猪耳朵,而当他不听话时,悟空就会揪着他的大耳朵,让他听话。他还有着长长的猪鼻子,每次看到八戒吃西瓜这一段时,我总在想:像他那样大口吃瓜的话,那猪鼻子一定会拱到一两颗西瓜子吧!但我却并没有在原著中找到答案。他那大大的肚子也是我喜欢他的原因之一。在第47回中,为了救两个小孩,悟空与八戒一同变化成两个小孩的样子,悟空变化的很成功,八戒呢,样貌是变了,但大大的肚子却变不过去,着实可笑。

二、“宰相肚里能撑船”

心宽体胖的猪八戒肚量也是超大的,无论是在吃上面,还是在度量方面都毫不含糊。取经路上孙悟空总爱说八戒是“呆子”,但八戒却从来都不生气,一直对悟空有一些小畏惧和小崇拜,还总是亲热的喊悟空“猴哥”喊个不停。

三、永远找不到重点

在收服沙僧时,沙僧说:“你敢行凶到我门,今日肚皮有所望,莫言粗糙不敢尝,拿住消停剁鲊酱。”其话言外之意就是要把八戒给吃了,但八戒却骂道:“你这怪物,全没一些儿眼色,俺老猪还能掐得出水沫来哩,你怎敢说我粗糙,要剁鲊酱?”不得不说,八戒的重点完全偏了,却又是傻的超级可爱的类型。

四、仗义

在师傅落难时,大师兄被三昧真火烧得分不清东南西北时,是他急忙去找观音,虽没找到真的,但对他们的情义却是能看得见的。

人无完人,八戒虽然好吃懒做,但其天性善良,憨厚可爱,最终成了净坛使者,这是我在西游记中最喜欢八戒的原因!


喜欢人作文600字(13)

她有一张瓜子脸,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又浓又长的眉毛,又高又挺的鼻梁下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再配上苗条的身材,十分匀称。她非常喜欢穿白色连衣裙和休闲运动鞋。

她众多的优点中有两点令我十分敬佩:一是她的打字速度快。有一天,我兴致勃勃地写了一篇500多字的作文,请她帮我打出来。我将作文交给她后,就在一旁看起了课外书。不一会儿,我听到了打印机的声音,放下书一看,她已经收工了,而我只看了两页书;再抬头一看表,哇塞,才6分钟呀!要知道,我写这篇作文足足用了两个半小时呢!可想而知她的手指在键盘上飞舞的情景。佩服!佩服!

二是她的记忆力十分超群。记得有一次,我和她一起背《登高》这首古诗,虽然我先背下来,但是过了两天后,就忘得一干二净了;而她后背下来,过了五天后,她还能背得十分流利。这就是为什么她每次考试总能以满分通过的原因了,因此,我送了她一个外号,叫“考试神器”。佩服!佩服!

读到这儿,有些小伙伴可能会问了:“难道她没有缺点吗?”是的,她在我的心目中是十全十美的。她每周不辞辛苦地为我洗衣服,为我辅导作业,我生病后她无微不至地照顾着我。

提供了这么多条线索后,你们应该猜到她是谁了

吧?没错,她就是我最最亲爱的妈妈。

评语:读了你的作文,我很高兴,写得很好。这是一篇写人的记叙文。把人物的特点写出来了;抓住了特点,人物就跃然纸上,呼之欲出,让人赞叹。

你很有天赋,加上不断努力,成功就在向你招手微笑。


喜欢人作文600字(14)

记得有一次,大家都来到到我家来玩,大人吃了饭就在一起喝茶聊天,还有的一些大人们在客厅看电视,当时我们小朋友都带了一些作业来写,李子玥姐姐一个人开始学起了她的英语作业。我们听到大人们在客厅看电视的声音,心里痒痒了!我们都想着快一点写完作业,可以开心的玩耍,所以我们都不管三七二十一,快速的写完了自己的作业,我们都像出笼的小鸟,飞奔到了我们自己的玩耍地,只留下了正在埋头苦学的玥玥姐姐。

我们玩了捉迷藏,猫捉老鼠,拍拍三,写作业,撕名牌,和游戏机等,我们玩的非常开心,房间里不时的发出阵阵欢乐的笑声。我们玩累了就到旁边休息,这时才发现玥玥姐姐一个人还在房间里面看书,只见他双手捧着英语书全神贯注的看着,而且她一边看一边轻声的跟着读,完全沉浸在英语的世界里,我们看到顿时脸都红了,连忙跑到自己写作业的地方,重新检查起了自己的作业,我们都发现自己作业中的很多错误,于是我们又认真的修改了,过了一会姐姐的英语也读完了,这时她跟我们说:“学习是自己的东西,我们都要认真对待学习,这样我们以后不管做什么都会轻松愉快!好吧,我们作业都完成了,出去玩吧!”

这个就是我认为最好的一位姐姐,因为她对待学习的态度和对学习的认真,真的值得我去向她学习!在知识的海洋遨游!做一个爱学习的人!


喜欢人作文600字(15)

我喜欢他对大自然的热爱,向往。酿成了“二岸青山相对出,孤帆一片日边来”的秀美;品出了“三山半落青天外,二水中分白鹭洲”的俊美;唱出了“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的澎湃;让无数人们无不为大自然的壮丽所惊叹,更被李白的妙笔而折服。

我喜欢他对人生的豁达乐观,“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是他实现理想报效祖国的壮志;“世间行乐亦如此,古来万事东流水”。是他淡泊名利,旷达潇洒的情怀;“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是他自信洒脱,永不言败的箴言。

我喜欢他狂放不羁,不阿谀权贵的性格,贵妃研墨,力士脱靴,御手调羹,真是无羁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我喜欢他重情重义,高洁脱俗的品质,“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直抒胸臆,平淡中见真情,千古传诵。

我喜欢他纵酒高歌,饮酒抒怀的狂妄。“但愿长醉不愿醒,惟有饮者留其名”。无酒不成诗,斗酒诗百篇。这又是怎样让人振奋啊!

其实,李白的一生也不尽如意。少年李白,苦读诗书,拥有“十五观奇书,作赋凌相如”的力气;游山玩水,抒发“山随平野尽,江入大荒流”的豪情;中年李白,仕途波折,承受“十谒朱门九不开”的境遇;老年李白,穷困无助,奏出“大鹏飞兮振八裔,中天推兮力不济”的终曲。

杜甫称其“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的确,他的诗记录了他的足迹,他的诗展现了他的风采,他的诗诠释了他的完美,他的诗升华了他的人生。他的诗无不是经典,他的诗无不是传奇,我喜欢他的诗,更喜欢他的人。


喜欢人作文600字(16)

韩愈的一生经历坎坷,但却拥有学富五车的才华,管不得苏轼对他的生平做出了极高的评价:“文起八代之衰”,他是才高八斗的学者,创作出震古烁今的散文名作;“道济天下之溺”,他是是非分明的思想家,有复兴儒学、文以载道的思想;“忠犯人主之怒”,他是一心为民的清官,直谏君主造福百姓;“勇夺三军之帅”,他是刚正不阿的忠臣,忠君爱国富有宏伟抱负。

韩愈文章的风格如江上之潮,浪推千里,一浪高过一浪,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读起来朗朗上口的《晚春》了。“杨花榆荚无才思,惟解漫天作雪飞。”这首诗让我深刻地感受到韩愈当时的失落心情,我们做人要做个不服输的人,即使自己无论困难到什么地步,也要坚持下去。韩愈就是一个这样的人,当时,韩愈被唐宪宗贬谪到偏远荒冷的潮州,可韩愈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在这造福百姓,为人民做了许多有益的事,因此,当地百姓都感念他的恩德。韩愈就像一朵洁白的杨花,不跟其他花朵争奇斗艳,只是悠然自得地在空中飘舞。

我喜欢潇洒飘逸的李白,我喜欢逍遥自在的浩然,我喜欢忧国忧民的杜甫,但我更喜欢那刚正不阿的韩文公,喜欢他的才华,喜欢他的性格,喜欢他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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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姥爷已经七十六岁了,很多事情都需要别人帮他做,可是他还是处处维护着我。

记得妹妹还走不稳的时候,有一次我们一家人开车回到了姥爷家。妈妈让我扶着妹妹上台阶,上到中间的时候,我没扶稳,妹妹一下子从台阶上摔了下来,把额头碰伤了,还流出了血。妈妈看见了,急忙跑过来把妹妹安顿好,然后一把操起姥爷的拐棍就奔我来了。姥爷急忙抢走了妈妈手里的拐棍,大声喊到:“孩子是无意的!又不是故意的!对一个无意犯错的孩子这样粗暴,你想过孩子的感受吗?”妈妈不敢顶撞姥爷,只好回去又哄妹妹去了。我心里特别得意,故意抱着姥爷的腿哭了起来,姥爷不停地对我说:“没事了——没事了——,以后可别冒冒失失的了!”边说边给我一些糖,然后带着我去商店买吃的去了。

还有一次,我和姥爷去地里摘豆角,回家路上我们遇到了一条野狼狗,我好奇地对着那狗大喊了一声,它愣了一下,然后就飞快地向我跑了过来。姥爷看到了,二话不说,拿起自己的拐棍,挡在我的面前,用拐棍打着那条野狗,想把它赶跑,结果没打几下,拐棍就断了,姥爷又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砸向狼狗,狼狗才被打跑了。可姥爷的宝贝——拐棍却断了,看着姥爷无奈的表情,我很伤心,真后悔自己当初故意去招惹那条狗,结果弄断姥爷的拐棍,让姥爷几乎不能走路了。

我喜欢我的姥爷,喜欢他的慈祥,喜欢他的“偏心”,喜欢他的一切。在我认识的所有人里边,我最喜欢我的姥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