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写人叙事600字初三作文(集锦5篇)
老骥伏枥
2023-09-20 01:44:40
初三
记叙文

作文写人叙事600字初三作文(1)

我不是小猪,是公主

6年前的圣诞夜,各个商店的橱窗玻璃上都画着圣诞老人和圣诞树,到处是喜庆和温暖。可是我没有,什么都没有。我瑟缩着臂膀走在寒风中,忽然摸到口袋里还有两块钱,于是我就想去超市给自己买点儿东西充饥。

超市真大,走了两圈,我就迷了路。走到学习用品区,我看到一支钢笔,很漂亮,爸爸从来没有给我买过这么漂亮的钢笔。我把它拿在手里摩挲着,爱不释手。

在超市门口,我被两个保安拦住了,他们说我偷了超市里的东西。很多人围拢上来,一个保安说:“你是自己拿出来呢,还是让我们送你去派出所?”我分明没有拿那支钢笔,它怎么就跑到我的口袋里了呢?我窘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行走江湖两年,虽然脸不红心不跳地骗过人,但却从来没有偷过东西。当初村里的姚二叔说外面的钱很好赚,我便跟着他出来了。谁知道却是在街上装残骗钱。尽管我不喜欢这样做,但我想攒够了回家的车票钱,就不干了。可是两年了,我一直没有攒到一张车票的钱。

我急得哭了起来。这时,美树从人群中走出来,说:“美琳,你这丫头,妈妈一没看住,你就惹祸。”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呆怔地看着她。她冲我眨眨眼睛:“美琳,你过来,跟保安叔叔认个错。”说着,她转身对保安说:“这孩子还小,别送派出所了,都是我平时管教不严,给她一个改错的机会,好不好?还有,这支钢笔我们买下了。”

那支钢笔,是美树送给我的第一份礼物,英雄牌的,同时我还有了一个好听的名字,美琳。

人群渐渐地散去,美树说:“你回家吧!”我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出了超市,我亦步亦趋地跟着美树。她停下来问我:“怎么不回家?”我抱住她说:“妈妈,我整整迟了12年才见到你。”

那年美树28岁,我12岁。

我出生在大西北的一个小山村里,一生下来就没有见过妈妈。爸爸说,妈妈去了很远的城市里,不要我了。现在,我终于找到了妈妈。

美树怜爱地抚摸着我的短发,说:“看你脏得像只小猪,跟我回家洗个澡吧!”感动的眼泪一颗一颗地涌向眼角。长这么大,从来没有人对我这么好,包括爸爸。

美树还给我买了新衣服,让我睡在她的大床上。她说:“每个女孩子都应该是公主,你看你,怎么邋遢得像只小猪?”

公主,一个只能在童话故事里才能看到的称谓,那么美好的字眼,让我的脸瞬间红了起来。我羞愧,我不是公主,我是小猪。

她说让我在她这里住一晚,然后回家。

夜里睡觉的时候,我哭醒了。就算回到家乡,爸爸也不会要我的,我知道。但我没有告诉美树,我静静地看着她,觉得她像童话里的天使。

第二天起床,美树送我去车站,给我穿了新买的羽绒衣,买了一张火车票。她是看着我上了火车才走的.,可是傍晚时,我又出现在了她家的门口。我说我不想回家乡,因为爸爸去了深圳,我找不到他。我并没有说谎,听村里人说,爸爸在我走后的第二年便去深圳做生意,从此音讯全无。

美树叹了一口气,把门打开说:“你进来吧!先在我这儿住下,然后慢慢找你爸爸。”

美树是一个很普通的女人,在一家厂子里做会计,一个人在这座城市里漂泊。

春天开学的时候,我被美树安排在附近的一所中学里插班,从初一开始读起。失学两年之后,我终于又能和别的孩子一样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美中不足的是,我的成绩跟不上,成了班里的后进生。我的压力很大,我不想对不起美树为我花的钱。

我不愿意和同学说话,性格孤僻。有一次开家长会,被老师点名批评了,美树这才知道我的状况。她带我去吃麦当劳,还对我说:“美琳,你就是起步比别的同学晚点儿,只要努力就能赶上。”汉堡噎住我的喉咙,咽不下。我别过脸去,眼泪掉落下来,我用手背擦了擦,然后回过头来,若无其事地跟美树说:“放心吧!我会努力。”从那天起,每天晚上我做作业、温习功课时,美树都会陪在我身旁,她埋头钻研心理学和教育学。我们偶尔会从书本中抬起头,相视一笑。

年底,美树的厂子破产,她也因此下岗了。我的学费成了美树严重的负担,她仅有的一点积蓄也被我花光了。她背着我在一家小厂做会计,下班后又去做家教。一开始,我并不知道。一

有一天我正在上课,老师把我叫了出去。他说:“你妈妈今天在路上晕倒了,被好心人送到医院里,你快点去看看。”

在医院里看到美树,她穿着蓝色条纹病号服,脸色苍白。我学着她的口吻对她开玩笑:“美树啊美树,我一没看住,你就闯祸,这是怎么一回事?”美树笑:“不知怎么搞的,低血糖。”这是营养不良的恶果,我都知道,她怎会不知?

我说:“你想吃什么,我去买。”美树朝着床头的衣服努努嘴说:“钱在口袋里,自己拿。”我掏啊掏,却掏出了一张卖血的单子,我不由鼻子一酸。我不动声色地把单子塞回口袋,找了个借口跑出病房,在长长的走廊里,靠在墙边泣不成声。

我每天背着书包出门,其实我没有去上学,我在一家餐馆里打工。我不想拖累美树,我不想念书了,我要做我力所能及的事情为美树分担,我要和美树相依为命。但这些很快就被美树发现了。那一次,她发了很大的火,我从没有见过她如此生气。我低声回嘴:“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帮你分担!”谁知美树吼道:“你叫我一声妈,我就要对你负责到底,你考上了大学,是对我最好的回报。

我还能说什么呢?除了好好念书,就是尽量帮美树分担家务。

我终于收到了北京一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尽管只是一所二流的大学,但这是我18年的人生之中,最辉煌的一页。我和美树相拥而泣,说不出话来,一切都无法用语言来表达。

也就是在那一年,我那个来无影、去无踪的爸爸从深圳回来找我。此时他已身家百万,不知哪天一觉醒来,想起我这个女儿。我没理他。爸爸见我不肯跟他走,就对美树下了最后的通牒。他说他是我的法定监护人,如果美树不肯把我还给他,他就去起诉美树。

那些天,美树情绪低落,回到家,坐在沙发上不说话。我使劲攥住美树的手说:“我不用谁来监护,还有两个月,我就满18岁了。我不会离开你,你是我永远的妈妈,是我的亲人。”

美树泪流满面,她的委屈与欣慰都在这眼泪里面。是的,美树不是我的亲妈妈,她不过是偶然与我相遇,然后用6年的时光,滋生出一份血肉相连的亲情。 为了我,34岁的美树没有男朋友。

我看着美树说:“妈妈,求求你别不要我,我会听你的话,大学毕业后,我会挣很多的钱孝敬你,你是上天赐给我的天使妈妈,我是你永远的小公主,邋遢的小猪。”

美树说不出话来,眼泪一直流个不停,我们紧紧地拥在了一起。我是何其幸运,在超市里捡到一个妈妈,从此与爱搭上边。因为爱,我从灰姑娘变成了公主。


作文写人叙事600字初三作文(2)

十二个耳洞里的青春莫衣紫

叶家宜发现了一个秘密,方小玉的秘密。

语文课上,老师提问:“方小玉同学,请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台下无人应答,老师加大音量又重复一遍,.还是无人回应。

老师瞄怒,“啪”的一声抽掉方小玉桌上竖着的教科书,后面赫然是戴着耳机看小说的方小玉。

老师的脸色瞬间铁青。那无辜的小说马上成了替罪羔羊,四分五裂地散落在教室光洁的地板上。“方小玉,你给我出去站着听课。”老师咬牙切齿地说。

方小玉满不在乎地笑了笑,随即取下耳机慢条斯理地弯腰去捡地上七零八落的书页。

“真可惜,我还没看完呢!”她似乎有意让老师听见,老师脸上的黑线条立马又加深了几分。

叶家宜专注地望着方小玉,带着一丝羡慕与钦佩。这样自由率性,大概也只有方小玉这样的女孩子才能够做到吧!

有几页小说落在了叶家宜的桌旁,叶家宜帮她捡起。方小玉接过叶家宜递给她的书页,微微一笑表示谢意。叶家宜却愣住了,方小玉短发里露出来的那一只耳朵上,有一排耳洞。

她的心莫名地疼痛了一下。

黄昏的街道上,叶家宜慢吞吞地走着,脚下枯黄的落叶发出寂寞的咯吱咯吱声。“又到了萧索的深秋了!真不想回家啊!”她叹息。

书包里化学卷子上鲜红的78分时时刻刻在抓挠着她的心。总分是150分呢!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自己是真不喜欢理科呀!看到那些蚂蚁般的数字就觉得头晕。爸爸妈妈偏偏觉得,女孩子学理科考医,将来的生活比较有保障,而且家里人有个什么小病小痛的,也不用去看医生。

真是鼠目寸光!她恨恨地想着,用脚去踢地上的落叶。抬起头,天色已经很晚了啊,再不回去爸妈可要发脾气了。正想着,一个人影拦住了她的去路。

叶家宜吓了一大跳。是一个目光桀骜的少年,神态懒散,眼神锐利。他盯着她,缓缓地说:“叶家宜,你为什么要拒绝我?”

啊,是左明磊!这个有着长长刘海的英俊男生,在校园里公然追求她,已经写了好几封情书给她。可是叶家宜并不觉得高兴,她已经高二,学业的重压已经让她透不过气来,他再那样闹得满城风雨,只会令她更难堪。她是胆小谨慎的女孩子,不想说伤人的话。她沉默着,想以此让男生退却。可是,男生却逼近了她:“叶家宜,难道我不够优秀吗?还是你根本就不喜欢我?”他的声音越来越严厉,叶家宜紧张得连连后退。

叶家宜害怕得简直要哭出来,她正想逃跑,突然有滑轮的声音响起,然后有一个人停在了她的旁边,是方小玉。此刻,身着牛仔衣牛仔裤、脚踏旱冰鞋的她在叶家宜眼里就如同救世主一般。

“放开她!”沉着的声音响起。在一场沉默的对决中,左明磊败下阵来,他苦涩地笑:“叶家宜,我并不想伤害你。”说完转身走了,瘦高的身形衬着飘落的树叶渐渐消失在黄昏的街头,萧索无比。叶家宜忽然觉得难过,鼻子发酸,却也不忘诚恳地向方小玉道谢。

“不客气。”方小玉拍拍她的肩膀,踏着旱冰鞋飞快地走了。叶家宜感到很温暖。很多时候,我们都被表象迷惑了吧?

第二天,叶家宜破天荒主动同方小玉打起了招呼。方小玉愣了愣,眸子中闪过惊讶,但瞬即转为笑意,很少有人主动和自己打招呼呢!在这个校园里,自己是作为异类存在的,迟到、旷课、穿奇装异服、顶撞老师,因此几乎没有朋友。没想到只是帮了她一次,居然就让这个沉默乖巧的女孩子主动和自己接近了。不过,这样的感觉并不坏。

叶家宜自己也觉得疑惑,向来不主动的自己,竟然也有想要去接近某个人的时候。

两个女孩很快就熟络起来。虽然大多数时候,叶家宜依旧是沉默地刻苦学习,而方小玉也没有刻意改变自己的特立独行,但是,叶家宜会告诉方小玉她不在学校时发生的事情,方小玉则会时不时地拿一些CD给叶家宜听。有一次叶家宜偶然提起,她最喜欢的歌星是王菲,方小玉大为惊奇,王菲也是她最崇拜的歌星呢!没想到,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孩子,喜好竟然那样相似,她们的心,忽然就近了很多。

叶家宜喜欢将自己的.心情转化为文字,因此,她的作文从来都被语文老师当做范文来读的,连语文老师都说:“叶家宜,你不念文科,真是一大损失。”可是,这又怎么样呢?爸爸妈妈让自己选理科。偶然的一次机会,她同方小玉提起这件事情。方小玉沉默了许久,说:“今天晚上,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晚上,叶家宜同母亲说去同学家做作业,悄悄地和方小玉去了那个地方。竟然是一家酒吧。那是她第一次接触学校外面的世界,酒吧里的一切令她觉得新奇。可是,更令她惊奇的是.方小玉竟然在安排好她后,走到了酒吧的舞台上,敲起了架子鼓,和几个穿着很特别的男生一起演唱。方小玉的每一个动作都充满了激情,眼睛仿佛会发光。叶家宜震惊了。她没想到,大家眼中无所事事的“问题少女”,竟然有这样令人惊讶和赞叹的一面。

回去的路上,叶家宜心中感慨万千。

方小玉沉静地微笑:“家宜,你是否对我刮目相看?”

叶家宜点点头。

方小玉却忽然沉默了,良久才开始诉说:“家宜,我从不在别人面前提起我的家庭,是因为我的爸爸妈妈都各自有了新家庭,他们将我丢在了奶奶家,给我生活费,可是从不关心我。无论我怎样闯祸,都不能够引起他们的重视。我开始变得颓废,可是音乐改变了我的人生。我从音乐中得到安慰,看到希望……家宜,我叫你来,并不是为了炫耀自己的才华,而是要告诉你,人没有了理想,活着就没有任何意义。听父母的话可以,但是别失去了自己的主见。青春只有一次,失去了,永远无法再重来。你明白吗?”

叶家宜在心中挣扎良久,终于鼓起勇气向爸妈提出选文科的要求。爸妈强烈反对,认为学文科的女孩子,工作不稳定,也不会有很高的收入。他们的反应在叶家宜的意料之中,她泄气极了,也许根本就不应该同爸妈提这件事情,毕竟,自己和方小玉是完全不同的情形。

家宜开始闷闷不乐,而爸妈似乎也在为什么事情烦恼,并没注意她。吃晚饭的时候,爸爸叹气,妈妈问了几句,从不发脾气的爸爸竟然生气地吼了妈妈一句:“你别烦了好不好?”

家宜很吃惊。妈妈洗碗的时候,家宜过去帮忙,趁机问道:“爸爸怎么了?”

妈妈叹气,原来爸爸向一家大公司推销产品,老总怎么也不买账。原本只要拿下那个单子,爸爸的奖金就不愁了。妈妈还告诫家宜:“你爸爸‘赚钱那么不容易,你要好好读书啊!”家宜不耐烦,进屋看书去了。

第二天上学的时候,家宜看书老提不起精神。小玉一追问,家宜便把家里的事情告诉她了。她很沮丧,因为这样的话自己更不可能读文科了。小玉听了,很久都没有说话。

这件事情家宜过几天也就忘了。倒是有一天爸爸回家后,一进门就拉着家宜问:“你们班是不是有一个叫方小玉的女孩子?”家宜有些莫名其妙,点点头。原来爸爸的那单业务竟然解决了,那家公司的老总,是小玉爸爸的朋友。

家宜疑惑:“小玉不是没跟爸妈一起住么?”

“是啊,小玉爸爸说自己跟小玉的妈妈离婚离得早,自己生意太忙,对小玉关心不够,使得小玉变成一个叛逆的孩子,一直不肯搭理他们。这一次是因为小玉主动和爸爸联系,说是自己好朋友的爸爸需要帮忙,他才肯出面的。”爸爸解释。

家宜惊讶地张大了嘴,她没想到小玉竟然为自己做那么多,心里温暖极了。

爸爸问:“家宜,你觉得爸爸妈妈尊重你吗?小玉是你的好朋友,你不会变得和她一样吧?”

家宜撇撇嘴:“放心啦!”

放学的时候,家宜拉了小玉去家里吃饭,说是爸妈一定要答谢她。小玉答应了,可是她竟然穿吊带露脐装去赴约。家宜爸妈见到小玉时,眼神里充满了震惊。小玉表现得完全像一个不良少女,嚼口香糖,将脚搭在沙发上看电视。

小玉走的时候,悄悄地将几张报纸放在了茶几上。家宜瞄了两眼,竟然都是一些诸如叛逆少年离家出走、大学女生因压力大而自杀之类的报道。

那一个晚上,家宜爸妈房里的灯亮到很晚。

第二天,家宜爸妈召开了家庭会议。他们详细地询问了家宜的学习情况和志向,最后说:“家宜,爸妈同意你读文科,但是你要答应爸妈,以后有什么话一定要主动说出来,不要像方小玉一样,和爸妈,还有老师作对。”

叶家宜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没想到自己烦恼了那么久的事情,竟然一下子解决了。她跳起来高呼“万岁”,心中充满了对小玉的感激。

日子就这样晃晃悠悠地过去了。家宜和小玉也成为了最好的朋友。一天,家宜突然想起一直以来想知道的一个问题,她问小玉:“你的耳朵上到底有多少个耳洞呢?”

“12个。”

“那么多!”家宜惊叹,摸摸自己的耳朵,笑道,“要是我,打死我也不愿意。”

小玉也笑着反问叶家宜:“你和我交朋友,不怕别人说我会带坏你么?”

家宜摇摇头:“随便她们怎么说,我自己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就行了。”

小玉笑:“那你说说我是什么样的人?”

“独立、有理想、真地看着她,乌黑的大眼睛里满是真

“第一次有人这样评价我呢,真是受宠若惊啊!”小玉的脸上露出了灿烂明朗的笑容,‘随即认真地说了一声,“谢谢你!”

黄昏的街道上,两个着装各异的少女手拉着手慢悠悠地走着,一起走向火热的青春,一起走向充满希望的未来


作文写人叙事600字初三作文(3)

觅灵

“叮咚。”门铃响了。这个时候,爸爸妈妈还没有下班,会是谁呢?

我带着疑惑开了门,一大束蓝百合就这样闯入了我的视线,枝枝水灵,朵朵鲜艳。我不禁叫了起来:“真漂亮啊!”

“小姐,请签收。”一个悦耳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我猛抬头,才发现捧着花束的快递员。

“噢……好的。”不知道为什么,我感到有一种突如其来的神秘感。我好奇地看着这束百合花,心想:会是谁送的呢?

期末考试的临近,使我无暇记起关于蓝百合花的事。直到放假后的某一天,我爬上小阁楼去找东西的'时候,无意间看到了墙角的那束蓝百合。令我惊奇的是,这么长的时间里,我既没给它浇水,也没给它修剪枝叶,但它竟然完好地存活了下来,并且散发着幽幽的清香。

于是我把它抱回房间,结果一不小心,我的手指被划破了,血滴在了花瓣上。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百合花瞬间从我手中蒸发,变成一股蓝烟,随即出现了一个和字典差不多大小的东西:蓝头发,白皮肤;蓝上衣,白裤子;蓝翅膀,白尾巴。她长得真像蓝精灵。

“谢谢你!”她居然开口说话了。

“谢我?”她突如其来的感谢让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是的,谢谢你。我是精灵家族的小公主,因为犯了错误,被魔咒封印在百合花里,只有血滴才能让我复活。”她回答了我心中的疑问,接着,又不忘补充道,“对了,我叫觅灵,今后,就让我来保护你吧。除了你,谁都看不见我,也听不到我的声音。

有了觅灵的陪伴,我每一天都过得很快乐。我带她去学校,让她和我一起上课;我带她去广场,让她和我一起玩耍;我带她去花园,听她讲精灵家族的故事;我还带她去吃KFC,看她吃得不亦乐乎的样子,我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一天,在上学的路上,觅灵忧心忡忡地对我说:“小竹,你今天绕远路走吧,一定要避开那个施工地。”我满口答应了,可是走着走着,我发现自己要迟到了,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还是沿着近路赶,全然不顾蓝精灵在身后的呼喊:“小竹,危险!”当我走到一栋高楼底下时,一块水泥板不偏不倚正好砸到了我头上。我眼前一黑,直直地倒了下去。

我被工人送进了医院,而医生几乎给我下了“死亡判决书”:“必须马上做手术,但是成功率只有5%。”谁都没有看见,此时此刻,蓝精灵在我的床边默默地抹眼泪。

过了一会,一道白光在觅灵的面前闪过,上帝出现了:“我把那束蓝百合花送给小竹,是为了救你。这一次,我决定帮助你救活小竹,但是你必须为此付出一定的代价。”

“谢谢您,上帝,不管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我都愿意。”

“你的名字将会从精灵册里删除,从此你不再是精灵,而是变成一个普普通通的人,而且小竹也会失去所有关于你的记忆,你不后悔吗?”

“不,我不后悔!”觅灵坚定地说。

一个月后,我像往常一样坐在座位上等待老师上课。今天,跟老师一同进来的,还漂亮的女生,她的瞳孔是蓝色的。我觉得看起来好熟悉,仿佛在哪里见过。

女生开始自我介绍了:“大家好,我叫觅灵,是新来的转学生,请大家多多指教……”


作文写人叙事600字初三作文(4)

“梁大哈”的乌龙事件

“铃铃铃……”痛苦难熬的晚自修总算结束了,同学们都起身伸伸懒腰,然后各自回家了。只有远近闻名的“梁大哈”——我,还在无奈地以乌龟般地速度收拾着“一片狼藉”的桌面…

匆匆赶回宿舍后,一个“晴天霹雳”突然在我耳边炸开——提示熄灯时间的哨声响了,这意味着我们要关灯睡觉了,我遇到麻烦了。

已知:哨声已响,校服置于盆中未洗。

求:如何逃过宿舍管理员的“火眼金睛”,把我的校服洗好并晾出去?

分析:宿舍管理员最近抓得特别严,平时关灯后,我们讲几句悄悄话她都要“大做文章”,更何况是她再三强调过的“不可以在休息时间洗衣服”呢?要是不小心被她抓了个现行,罚站、罚扫、给班主任打小报告……都是招招致命呀!还是别在“太岁爷”头上动土的好!

可是,明天不是要升国旗吗?不穿校服的话,站在人群里肯定尤为突出,想不引人注意都难吧?要知道我们班主任可是纪律严明的代表呀!他已经多次强调过要穿校服的。我不穿校服岂不是摆明了想“造反”?那我的下场应该也颇有几分“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的韵味吧!

较之轻重,我决定“铤而走险”,学习武松大战“母老虎”!

过程:我蹑手蹑脚地拿起刷子,在衣服上轻轻挪动,连舀水都小心翼翼地,不敢发出声响,生怕引来“母老虎”,不知情的,乍一看,不把我当成那入神共愤的小偷,算是奇迹了。我轻手轻脚地洗着,像淑女一般,这个时候的我与平时那个风风火火的我简直判若两人。这真是一件折磨人的事,我心里不禁对淑女们肃然起敬!

我借着手电筒的微弱灯光,总算把校服给洗干净了,再把它晾出去就大功告成了!

我左手提着校服,右手拉开门,可铁门似乎在跟我作对,发出了刺耳的“咯咯”声,估计整个楼层的人都能听得一清二楚!此时此刻,我祈祷“母老虎”的耳朵暂时失聪,没听到刚才那“惊天动地”的声音!

我踮着脚尖,刚跨出脚,忽然看见走廊尽头出现了一束白光,接着传来了“嗒嗒”的脚步声。我赶紧收回脚,利索地躲到铁门后面。刚才还说着悄悄话的舍友们见状也赶忙缩进被子里,一声不吭了。

“你们宿舍怎么没关门?”是宿舍管理员的声音。

“哦,忘记了。”不知是谁应了一句。

“下回要记得关。”宿舍管理员拉上门,“嗒嗒”的`脚步声渐渐远去。

我长舒一口气,心里的小兔还在跳个不停:我以后再也不和宿舍管理员玩“猫捉老鼠”的游戏了。确定宿舍管理员已下楼后,我赶忙把衣服晾了出去。

论证:这样的遭遇和《平原游击队》里的游击战不相上下呀!

论证者:一直在“看好戏”的舍友们。

欲哭无泪的结局:第二天一早——呀,我的校服怎么还在盆子里!难道昨晚发生的一切只是做梦吗?MyGod!原来,我冒着“生命危险”洗的校服竟是别人的,欲哭无泪呀!


作文写人叙事600字初三作文(5)

初三写人叙事作文600字篇1

在一个书声琅琅的清晨,一袭白衣,风度翩翩的李白走近了我;在一个月满西楼的夜晚,衣带渐宽,憔悴瘦弱的我走近了李白。

初识李白,是那首响彻千古的思乡之曲。“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情系千载,从此,我与李白有了解不开的情结。在六朝金粉、隋代笙歌汇聚而成的大唐盛世,李白是一个神话。他胸怀大志,脚踏长安,在天子脚下写下了属于他的传奇。“酒人愁肠,三分啸成剑气,七分化作月光,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好一个桀骜不训的李白!“力士脱靴,贵妃研墨”,你无奈地书写着“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大唐宫廷艳曲。

终于有一天,火山喷涌而起:“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你又甩袖而去,散发弄舟,留下了一个亘古流传的神话。李白一直是我心中的偶像,它的不屈权贵、敢于直谏的精神深深影响着我:中华历史上下五千年,何止英雄千千万!浅斟“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者有之,高唱“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者有之,疾呼“国家兴亡,匹夫有责”者有之……华夏民族,有着数不清的英雄豪杰!也许有人会说,李白不会舞枪弄刀,不能血染疆场,凭什么能让你景仰崇拜呢?历史不会忘记:在大唐那个太平时代里,在盛世那个逢迎年月中,像李白一样天子面前一脸正气权贵面前一腔蔑视的人能有几个?“我寄愁心与明月,随君直到夜郎西”,像李白一样在朋友落难之时倾全力相助的人能有几个?“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像李白一样在遭遇困难和挫折时仍豪气不减的人又能有几个?历史告诉我们:很少,少得屈指可数。

在虚度光阴的时候,我会想起李白,想起他的“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在碰到困难的时候,我会想起李白,想起他的“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在意志消沉的时候,我会想起李白,想起他的“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去还复来”……李白的诗句永远吸引着我,李白的思想永远激励着我。在每一个花开花落,每一个阴晴圆缺,我都会想起李白,走进李白的世界。

李白是“诗仙”,也是旷世名人。

初三写人叙事作文600字篇2

两个“婷婷”?看到这个题目,你一定会感到奇怪。是啊,的的确确是两个婷婷!不信?不信你就听我讲。

别人都说啦,婷婷在学校,不但成绩好,而且很积极。为了写一篇发言稿,连饭都忘记吃了!劳动时,总是带头儿干脏活儿、重活儿。别人有什么疑难问题,她都会耐心地为你讲解,直到你懂了为止。婷婷呀,连续四次被评为优秀少先队员,还是学校的大队委员呢!这样的好学生,谁不喜欢?!

可是家里的婷婷就不一样了,是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公主”。一次,学校组织春游,妈妈为她准备了面包、汽水、苹果……揣了满满一包。可她却把小嘴儿一撅,不高兴地说:“人家都带‘可口可乐’,而我却带汽水;人家带高级奶油饼干,而我就只好啃那干巴巴的面包,哼!”说完,拉长个脸,躲进房间里生闷气去了。还有一次,妈妈忙不过来,就让正在看电视的婷婷扫地。她又撅着个小嘴儿,不肯扫。妈妈生气了,她才懒洋洋地拿起笤帚。说是扫地,可婷婷只不过是在地上画了几个圆圈,然后把笤帚一扔。妈妈生气了,批评她一句。她把脚步一跺,哇哇地哭起来。妈妈只好摇摇头。这么娇气的孩子,谁能喜欢?

这是不是两个“婷婷”?可自从三月份她们班上开了一次“孝心献给父母见行动”的主题班会后,婷婷说了,她一定要把家里的婷婷“赶走”,把学校里的婷婷请自己家里来!

初三写人叙事作文600字篇3

父母和我刚把饼铛买回来,母亲便拿热水和了一团儿棒子面,说是要在电饼铛上烙饼子。

电饼铛很好使,不一会儿就烙了四个半大人的手掌似的饼子。饼子金黄金黄的,还有些黑红的硬脆的咯吱。我拿一个在手,饼子温温热热的,还有些松软的感觉。掰下一口,热气便从饼心里冒出来。然后,将那口饼子塞进嘴里,轻轻一咬,饼子一下子就四散开来,软软乎乎,吃进肚子里,很舒服。

这时候,妻和女儿回来了。

母亲拿出一个最小的饼子。那小饼子小巧玲珑的样子。母亲将这小饼子用食指和大拇指捏住。小饼子像春天里一个金黄的芽儿长在了母亲手上。我想这可能就是老树开新花的意思了。然后,母亲逗引女儿:“香香,我给你烙了一个小饼子!”女儿见了,两只小眼睛露出了兴奋的亮光,急跑过去,伸手将小饼子满把攥住,张嘴就是一口。

我们又熬了小米粥,热了菜。然后,就拾掇桌子,吃饭了。

母亲说,饼子泡在菜油里最好吃。我便拣了一个大饼子,再将饼子掰成不规则的小块儿,泡在我眼前的豆芽菜里面。泡了一会儿,我又将油饼子夹起来。让油滴一滴之后,放入口中,果然香。于是,我左一块右一块地忘我的吃起来。吃完了,又泡了半拉饼子。

等吃饱了,我才见妻也正拿着一个饼子香喷喷地吃着。母亲将她面前的饼子递给吃得正兴致盎然的妻跟前:“还有一个呢!”妻便推让:“你吃吧,我吃一个就饱了!”而这时,我却看见母亲手里吃得是一块白面饽饽,父亲手里也拿的是一块白面饽饽。

这一幕忽让我忆起儿时。当儿时的我吃着甜嘤嘤的白面馒头的时候,我看到父母手中拿得却是硬梆梆的大棒子面饼子。

现在我成人了,却出现了和儿时截然相反的一幕。这一幕让我想到父母的无私,他们总是把爱写得那样舒缓端正。他们总把爱写在那些平常的细小得不起眼的小事上。他们大爱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