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必备17篇)
云端的客
2023-12-23 04:34:14
其它
读后感

野性(1)

秋天一到,野菊便疯一般地长起来。

这是一种野性的挺进,昨天还是三两枝,今天却变得一丛丛一簇簇;昨天只是嫩绿的一片,今天已经射出了黄色的刺眼的光芒------

只是随意地生长在那儿,哪怕只是田野里一片小小的缝隙,它也要让自己铜钱般的黄花射出金色的光芒,毫不保留地喷出自己的花香,创造出骇人的奇迹。

造物者总是如此的不公平,而又总是如此的公平,他随意地把你扔到世界的某一个角落,却又让你拥有着不平凡的气质——像这种野性地挺进。

寒冷的到来并没有征服野菊花的姿色,反而使她的花开得更旺、更靓,田野里、大堤上,那金黄的一片是太阳与月亮的合金,美得刺眼,让人心颤。

谁都会为这一片金黄所鼓掌,同时,禁不住哀叹:为什么这么美丽的花儿只是开放在荒野里?或许,这正是野菊花的迷人之处,正如她的名字——野菊花,大片的荒野,才可以显示出她的精神,那种野性的精神,让她拥有整个荒野,她才得以展示她的颜色,她的清香。

我想到了人生。

不管造物主让你生在哪个角落,你都应该拥有野菊花的这种精神。在逆境中不要自怨自艾,要敢于进取,敢于挺进——去奋斗、去争取,像野菊花一样,把自己充分地展现出来,这样,才可以拥有整个荒野,才能弹出自己的生命进行曲。因为成功者只是属于像野菊花那样敢于对逆境说“不”的人。

香草是屈原爱国赤诚的寄寓;

菊花是陶渊明孤傲品质的寄寓;

荷花是周敦颐不慕富贵的高尚品格的寄寓;

你又何不把人生的那种野性的挺进寄寓于野菊花,让它为你谱写生命的乐章?

把你的人生寄寓于野菊花,时刻不忘在困境中挺进,征服整个荒野,继而走向成功。

惟有你呀,野菊花,才能野性地挺进!


野性(2)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好看的书。这一本书里面的故事是说一只叫布克的狗。里面详细的说这一只叫布克的狗原来在一个法官家里,可是后来被这个法官家里的一个奴仆给买到北方了。从此,布克就在北方开始他的新生活。

《野性的呼唤》这一本书形象生动具体。这本书有些句子令人感动;有些句子令人气愤;有些句子让人叹息;有些句子让人哀伤布克在北方很快就适应了那里的生活,他换过好几个主人,可是,都离他而去。

布克的最后一个主人把他带到一个小岛上淘金被土着人杀死了,布克很伤心。它最后和那里的朗生活在一起了。

这就是野性的呼唤。


野性(3)

作为一个有尊严的个体,生存似乎永远是我们探讨的课题。而在这条艰难的生存之路上,对“生”的渴望,常常让我们忘记了种属。巴克,便是这样一条努力生存,练就一身吃苦本领并最终成为狼群领导者的狗。但不管是巴克,还是作者笔下的其他小人物,他们内心都对“生”充满了渴望和向往。而就在这极端环境和人性坚韧力量的碰撞中,我们直面了竞争的残酷,见证了生命的真实意义。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会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他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偷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他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教会了他狡猾与欺诈的意义,后来他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利用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甚至是你死我活的斗争,他最后终于确立了自己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从中我们可以领略不同的人的精神面貌。也就在此种辗转中,巴克与最后一位主人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他又多次营救了他的主人。最后,在他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他便走向了荒野,响应了他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也多次向往的那种远古的野性呼唤。

虽然巴克只是一条狗,但是他艰苦卓绝的道路,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中的个人奋斗的真谛。这也是当时处于尔虞我诈的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美国社会所盛行的自然主义思潮的一种反映。在这条道路上,在如此险恶的自然与社会环境下,只有精英与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如果缺乏顺应条件变化的能力,就有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在自然法则面前,人是渺小的、无奈的。而且在生存竞争中,什么道德观念,都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这一方面说明了当时生存环境的险恶,另一方面也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不道德的一面。在这样的社会里,在自然法则的作用下,原始的欲望、道德的沦丧、文明的失落,都表现得淋漓尽致。因此,如果生存是人类活动最高目标的话,那么,动物求生存的过程就是暴力相见、相互残杀的过程。只有通过弱肉强食的斗争,才能保证具有竞争优势条件的“精英”或“强者”的继续生存。因此充分的表现了作者的自然主义思想。

人类愈文明,生活也愈安定,因此在文明社会里,事情都摆得清清楚楚,很少遇到意外。不过,一旦发生了意外,而且情形相当严重,那些不能适应的人就要完蛋了。而巴克的经历也告诉我们:生活常是激烈和痛苦的,但实际上它更多的是充满生机和活力而我们则要做生活的强者。

生存就是那个样儿。无公正可言。一旦倒下,你就完蛋。所以说,千万要小心,绝不能倒下。人生路上,没有一帆风顺,也没有一成不变,他常常会变着花样来教会我们坚强,而我们要做的就是接受他的安排,在坚忍中度过寒冬,最终迎来春天。我们常说,成功者只是比常人多想了些,多做了些,却没有仔细的去搜索他们为什么会多想、多做。其实,这多想、多做的行为正是一个人具有积极进取意识的表现。一个人只有在这种意识的驱动下,才能更有计划、更有方向感去积极做事,继而最终实现质的飞跃。


野性(4)

冬天的喜马拉雅山脉,一片静谧,毫无生机,盖在地表的雪比比皆是。然而考察站却是另一番景象:

“嗷呜,过来呀!”我右手拿着块吐司面包,那只叫嗷呜的小藏獒激动得又蹦又跳,尾巴摇得像一朵灿烂的花。

我得意地把吐司面包举得高高的,捂嘴偷笑之时,忽然从背后伸出一只手把面包拿走了,“谁打扰我训狗啊?”我生气地转过头,见狗蛋叉着腰,怒视着我。

狗蛋虽然是比我大两岁的的同乡,可我们生来水火不容。

“看你把我们村出了好多钱才买下的藏獒糟蹋成什么样了!”狗蛋气得猛地把面包丢桌上,“简直就成了只如假包换的哈巴狗,把藏獒天生的血性全抹干净了!”狗蛋拿出他刚买回来的生猪肉,放在嗷呜面前。

嗷呜好奇地看着生猪肉,耳朵颤了颤,低下头,鼻子轻轻嗅了嗅面前一小块肉,很快耷拉下了耳朵,转过身来。显然,嗷呜对生肉是不感兴趣的。

我幸灾乐祸地笑了,朝着狗蛋做了个鬼脸:“我就说吧,嗷呜又不是你,它怎么可能喜欢吃生肉!”

狗蛋虽然略显失望,但他仍然不服输地努努嘴:“那还不是你惯的臭毛病!”随即,他转过身扬长而去。

我又朝着狗蛋的背影摆了个臭脸:“切,输了就输了嘛,咋还要死要活的呢。”

我不满狗蛋的做法,每当我打不过他时,总会想着让表哥帮我打回去;他比狗蛋又大上个两三岁,人也挺高,占据了太大优势;但是他住得老远,不常回来,所以我总是败多胜少。今天表哥好不容易回来一趟,我一定要趁着这机会让表哥把狗蛋这个不知好歹的家伙好好地教训一顿!

“哥!”我飞奔过去,拉住了表哥的衣襟,“狗蛋那家伙,又欺负我!我高原反应还没有完全好呢,打不过他!”

“什么事儿?”表哥稳重地立着,凝视着我,“总该有个理由吧。”

“怎么可能没有理由?”我瞪大双眼,气呼呼地把整个事情叙述了一遍。

表哥轻轻垂下头,右手的大拇指和食指在下巴上磨挲着,无言地沉思了好一会,才抬起头来:“这次是你错了,我不能因为是你哥而护着你。”

“你……你还是我哥吗?”我把头猛地向前凑,双臂环胸,头一扭,眼眶竟然有一丝灼热感:“为什么你们都不替我说话……”

表哥依然无语,大步向前走来,一只大手搭上了我的肩:“你迟早会明白的,野性……”

我依旧沉溺在自己的心情中,突然情绪一个波动,我猛地扫开表哥的手,抹了一把眼泪,飞一般地跑出了屋子,只记得太阳穴突突地胀,热量也随之蔓延开来,耳畔只回荡着这样的声音:

“野性……野性……”

背后传来表哥的话语:“不要走远了,万一跑到印度或尼泊尔怎么办!”

我知道这只是一个夸张修辞,所以也是一笑了之,依旧没有听表哥的话,直到考察站消失在远处。

我立刻为这个做法感到后悔,喜马拉雅山脉荒无人烟,与世隔绝,非常寒冷,我的血液仿佛凝结,眼泪也流不出来了,反正冻死了也没有人管。再加上我的高原反应还没有完全好,在山脉深处,我头晕目眩,脸涨得像一个熟透的山柿子,整个世界仿佛正在天旋地转……

我使劲摇了摇头,强迫自己清醒过来,因为远处有两个灰色的点正快步地移动过来,我定睛看清楚了它们,是两匹狼,或许一公一母。

我立刻吓得脸色铁青,冷汗顺着轮廓轻轻滑落下来,一滴接着一滴,层出不穷!在人烟稀少的山脉里,我又曾想到谁会来救我呢?我身无分文,手无寸铁,不曾有一丝生的希望,或许明年的今天就是我的忌日了。

我大口大口呼吸着,白气在我身旁缓缓缭绕,轻轻地在雪地上抓了一点雪球为自己壮胆……

野性……

“嗷呜嗷呜……”一串狗吠声把我从遐思当中拉回来,它怎么会……我蓦然回首,嗷呜一路小跑着过来了,它昂首挺胸,像个威风凛凛的小战士,把我挡在后边。

我心中的一块大石头落地,黑暗中,一丝生的希望正朝着我招手。不过另一个问题就此产生了:嗷呜单身一狗,能打得过两匹狼吗?想到这里,我又捡了几个雪球为自己壮胆,既然嗷呜来了,那么也就象征着考察站的人们也要来了,这令我万分欣慰。

两匹狼仰天长啸,似乎想把嗷呜赶跑,哼,我家嗷呜才不吃这套呢!

嗷呜也怒视着这两匹狼,喉腔里咕噜咕噜的咆哮着,如同雷声,似乎在劝两匹狼收敛收敛那嚣张的气焰!

嗷呜这几个月来,是我用面包喂大的,我从不指望它有什么惊人的战斗力,只是希望它能够乖巧温顺,可在危急存亡之秋,我还是输了,它埋藏在心底的兽性完全爆发了出来!

……野性!

嗷呜朝着两匹狼扑了过去,叼住一匹狼的尾巴,拔萝卜似的拼命地拔,另一匹狼见状,从背后潜伏过来,撕扯着嗷呜的左腿,从此,嗷呜的左腿便有了一个永远都抹不掉的痕迹……

或许,待到至死,方才罢休。

由于嗷呜处于弱势地带,很快在两匹狼的层层围攻下,满身挂彩,却为我和考察队争取了许多时间。

许久,静谧的山岭里忽然传来了啪嗒啪嗒的脚步声,考察队终于赶到了,还有同村的同学朋友,排着整齐的队伍,都来了。

我惊喜万分,呆呆地立在那里。

那对夫妻狼小心翼翼地退后几步,转过身来逃之夭夭,消失在了雪地中。

“没事吧?”表哥问我。

我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我一点事都没有,这一次……是我错了,狗蛋说得没错,野性……”我突然沉默,猛地一回头:“快救嗷呜!”

嗷呜虽然身上十几处挂彩,却没受致命伤,毕竟藏獒脖颈处皮糙肉厚,真不愧是狗中极品!

……

“今日食堂第一道菜:红烧肉,红扑扑,亮晶晶,颤巍巍,吃要趁热,第一口抿到肉皮,用牙齿轻轻往下纵切,下面一层是肥肉,绝对肥而不腻,再下面一层是瘦肉,入口即化,下面又是一层肥肉,紧跟着又是一层瘦肉,层次分明,又不见锋棱。你今天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所以吃不了!”狗蛋对我做了个鬼脸,“笑到最后的还是我!”他还把碗里的一大块红烧肉放到我跟前晃了晃,“怎么样?想吃吗?不给你!”

我依旧无语,沉默许久,好半天才吐出一句话:“我再不跟你计较了,这一次你说得对,虽然输掉了红烧肉,可是换来一次深刻的道理还是值得的。”


野性(5)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野性的呼唤》。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巴克,它有着高贵的血统,它的母亲是一条德国的牧羊犬,它的父亲是一条獒。这时你应该猜到了吧,巴克是一条狗。

巴克出生在南方一位法官的家里它本来一辈子与粗野无缘,却被好赌成性的园丁因为没钱赌博而卖到了北极充当了一条拉雪撬的下人等狗。北极气候寒冷,生存条件极其恶劣,巴克作为獒最大的潜能被迅速调动起来,在这里动物与人类都遵守着最原始的丛林法则一弱肉强食,我们的主人公也是一样,这支雪撬狗队被卖来卖去,最后除了巴克,全军覆没。最后巴克它毅然走进大自然,成为狼群的首领。

读完这本书,我惊讶地发现我们的生活还有那么多野性的地方,我们要向主人公学习它那勇敢的精神。


野性(6)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小狗巴克生长在南方的庄园里,过惯了悠然、舒适的生活,养成了温顺、文雅的性格。然而有一天,巴克被园丁拐骗卖给了狗贩子,带到了遥远的北方。在那里,它成了一只雪橇狗,勤勤恳恳的雪橇狗,稍犯些错误,鞭子就无情地抽打在巴克的身上。在残酷的环境中,为了活命,它咬死了狗群的首领,取而代之。最后,在狼群的呼唤下,它逃入森林,变成了狼……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那坚强不屈的意志力,即使皮开肉绽,也不愿意屈服。但我不赞成巴克用这种方式来争夺王位,这样结果一定是两败俱伤。

我们作为人类,一定要做得更好。在学习和生活中,我们不能让挫折和失败成为我们的绊脚索,阻止我们前进。小小的失败算什么?连巴克都挺得过去,我们还不行吗?失败一次没关系,但是要从失败中吸取教训,向着目标继续奋斗。只要有坚持下去的决心,希望之光就会驱散绝望之云。就像我做奥数一样,遇到不会做的题,不能向它屈服,轻易放弃,而是要认真分析题意,开动脑筋,刻苦钻研下去,要持之以恒,相信这样一定能柳暗花明又一村。


野性(7)

莫非一大早就被合租的室友吵闹的吉他声吵醒,"我说,馨儿,一大早的你干什么啊,还没睡醒呢!"

莫非,马上大四的大三学生,爸妈都是工薪阶层,积极向上,有时候会犹豫不决,她的室友是蓝馨,家境富裕,喜欢音乐,希望能成为一名出色的吉他手。

"非非,也不早了,你不是今天回家吗?快起来收拾吧,我下午有吉他比赛,我这不是抓紧练练嘛,嘿嘿"蓝馨边收吉他边嘻皮笑脸的看着莫非。

莫非一脸无奈,"好啦,今天你最大,好吧,那祝你比赛顺利,"

"嗯嗯,我现在先出去吃饭了,怕来不及,不能去送你了,一路顺风哦"说完,蓝馨就急忙背着吉他出去了,突然,门喀嗒一声,"非非,暑假快乐哦,拜拜"

"恩,暑假快乐!"真不知道蓝馨这大大咧咧的性格什么时候能改,莫非心里想着。


野性(8)

安晨看着旁边已经睡着了的莫非,心里有些担忧,不过也没有其他的办法,至于莫非能不能醒过来,就要看她自己的造化了,一切皆有定数吧。

安晨和安轩静静的躲在一旁,等待蓝狐的出现。安轩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莫非正在端坐着,安轩一看旁边的安晨也睡着了,忙叫醒他。一定是蓝狐,她不是莫非。

两人想杀了蓝狐,但没想到却接近不了,是结界。蓝狐边施展法力传来幽幽的几句话“没用的,这结界,你们破不了的。就等着魔王的醒来吧。”蓝狐说完手中出现了魔王的气息,是蓝狐将魔王的法力凝结成了魔王的分身,只要将被唤醒的魔王的灵魂注入到这分身里,魔王就醒了。

安轩和安晨在结界之外,无法接近,只能等待时机,蓝狐施展法力,天空阴云密布,乌黑的云聚集过来,蓝狐想着成功了,大笑起来,突然一道闪电,击破了蓝狐的结界,击毁了魔王的分身,蓝狐惊愕的看着燃烧着的灰烬,“啊”的一声,蓝狐被安轩推出莫非的身体,没等蓝狐反应过来,安晨和安轩冲到了莫非的身前,拿出那条项链,安轩用尽毕生法力将蓝狐封印在那条项链里。

原来,乌云闪电都是安轩的法术,只怪蓝狐太轻敌,不过魔王真的被唤醒了,只是没有找到分身又暂时沉睡。

一切都恢复了平静,安轩和安晨带着莫非离开了这个地方,只是那棵树的后面跑出了一只刚出生的白狐狸,浑身洁白的毛,只不过眼睛是宝石蓝色,松懒的舔舐着自己的毛发。

而安轩手中的项链上的小狐狸似乎有一些微妙的表情变化。


野性(9)

《三字经》中“人之初,性本善”人从生下来本性是善良的、仁厚的,但是,结果怎样则是后天培养的或与生活的环境、接受的教育、自我的反省有很大的影响。只有在交叉口,摆脱怨恨、愤怒、仇视,选择感恩、宽容、慈悲,才能缔造文明。

在人生这条路既有阻挡你奋力前行的石子,也有一路发出阵阵清香的野花,你可能会有遇到批评之后的委屈,也有待遇不公正的怨恨;更会存在对生活的不满、嫉妒、仇视,当这些你明明知道不正确不端正时,只有自己内心的利益驱使你变得更加“邪恶”那么,为何不换一种心态来面对呢。有一家公司门口贴着一张带有微笑笑脸的纸,上面写着“今天你微笑了吗?”这虽然仅仅是一句话,但是不少人看到这张纸时不由自主地嘴角上扬,心情变得开畅,仅此小事一件,告诉我们心态十分重要。当你对生活微笑时,生活也会对你微笑,网上时常流行这样一句话“爱笑的人,运气不会太差。”在遇到任何问题时,一定要保持宽容,慈悲的心态,这时,你的第一步已经成功了。

如何在摆脱野性中,缔造文明渲染我们的世界呢?也许你们大多数人都不知道“余玫瑰”这个明星,她是上个时代的人了,有人说:“余玫瑰最擅长的不是演电影,而是选择”余玫瑰从无声电影的开始,再过渡到有声电影,从原来她的无声到她开始学习普通话,在此期间不少演员像是丢掉性命般表达对电影的发展不满、仇视、自暴自弃,但偏偏余玫瑰没有发出不满,只是默默参加普通话培训,她选择了理性,选择了接收,并没有因为不会讲普通话而放弃、苦恼,正如她这样的选择摆脱了旧社会的腐朽,缔造了自己的新天地,登上了又一次的时代新峰。所以,在前人树立榜样的同时,前人也应向后人学习,不要因为一次失败、一次落魄、一次荒废,就打消了自己的自信心。动物都会在一次次的尝试中进步,人们更应该理性选择,才会有更加光彩的生活,更明亮的未来。

当你遇到任何挫折或困难时,要端正自己的心态,理性思考做出正确选择才能摆脱野性,最终才能缔造社会文明与时代的进步。


野性(10)

这个星期里,我读了一本叫《野性的呼唤》的书。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在不经意间,被人偷运到了北方,在自身的努力下,终于成为了叱咤风云的一代狼王······

在这本书里,令我最敬佩的就是那条新一代的“狼王”——巴克。它那从骨子里出来的勇猛与顽强的生命力深深令我折服。

巴克原来生活在一个大法官的家里,由于大法官一家人很喜爱这条看上去十分强健、相貌堂堂(按狗的标准)的狗,所以,巴克有了许多狗望尘莫及的特权。

但快乐是短暂的,巴克被买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方,开始了生涯中最难过的一段日子。每天卖命的干活,如果反抗,会有一顿毫不留情的鞭子向他挥来。

渐渐地,巴克在这冰天雪地的北方成长了起来,身心更加坚强了,胆量智谋也随着巴克的身心成长而日益壮大了起来,像日上中天的太阳,蒸蒸日上。

从根本来说,巴克的血液里流淌着狼的血液,在北方这一段时间里,它狼的本性一一复苏,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它可以成为最优秀的狼,是一条狼王的好料子。

一天,巴克在一片树林里看到了一头狼。通过接触,他们成为了好朋友。那头狼正准备把巴克带到狼群,和它一块生活。但巴克听到主人的喊声时,毫不犹豫地回到了主人身边。

由于主人死了,巴克才踏上了寻找那声令它痴迷的狼嚎。找到狼群后,几条狼想要将巴克驱除出去,巴克以一敌群,成为了众狼公认的狼王!

这本书宣扬的是一种不屈的精神、一种野性,希望大家能找来读一读。


野性(11)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着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后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文明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但是巴克知道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只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一定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起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终于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


野性(12)

《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它毫无忧虑的生活在美国南方,却被家里的仆人偷偷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目睹了一次惨象后,它开始遵循大棒和利齿的法则,并逐渐成为一条优秀的雪橇犬。后来,遇到真正喜欢它的人叫桑顿,他们相依为命一起去东部寻宝,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在给桑顿报仇后,巴克回归大自然。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唤起了它体内最原始的野性,最终成为了狼王。

故事中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有着坚强意志、顽强的生命力和机敏的生存智慧。它来到新的环境后并不愿意接受其他强者的控制,而是努力适应,不断斗争。所以,我们在现实中也该像巴克一样顽强不屈。

现在,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


野性(13)

《荒野的呼唤·白牙》这本书是由两个故事合在一起组成的,而这两个故事讲述的内容却正好相反:《荒野的呼唤》讲的是狗变狼的故事,《白牙》讲的是狼变狗的故事。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名叫布克的狗的故事。布克出生在文明开化、生活优裕的美国南部,后来被贩卖到寒冷的北方,变成了一只雪橇狗。为了生存,它身上的原始本能复苏了。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式,最终回到荒野,成为狼族的首领。

《白牙》讲述一只叫白牙的狼狗的故事。白牙诞生于荒野,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它被一个印第安人捕获,并屈服于他的棒棍和拳头之下。后来,白牙被卖给一个白人,成了一只凶恶的斗狼。在一次决斗中,白牙濒临死亡,新主人将它解救出来,用仁慈和爱驯服了它,最终使它善良、忠诚。

这两个故事使我明白了两个道理。《荒野的呼唤》:在险恶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只有勇于向命运抗争的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白牙》:只要你用仁慈和爱对待动物,定会换回它对你的信任和忠心耿耿。


野性(14)

今天早起,我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它的每一个细节,都促使我忍不住接着往下读,可能是读的太融入,而导致我连早饭也忘了吃。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壮健聪明的狗——巴克,在阿拉斯加荒野的残酷环境下,为了生存和群狗进行殊死的争斗,随后她身上狼祖先的野性逐渐恢复,最后终于逃进了原始森林,变成了狼。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荒无人烟的雪野里,在饥饿和野狼的威胁下,一个伤痛缠身、孤独一人的淘金者,和死亡作着殊死的搏斗。仗着求生的愿望,他不畏艰辛,拼死抗争,终于以坚强的毅力战胜死亡,奏响了一曲对人类精神和生命的赞歌。

告别了这一件件触目惊心的事件,我渐渐觉得,巴克是一只勇敢的“狗”,坚强的“狗”,还是一个能为了生命的永存而与死神殊死拼搏的一只神圣而伟大的狼。而促使他和死神斗争的是它那渴望让生命永远沸腾的激情火热的心!

面对巴克的种种精神,我显得有些惭愧,我往往面对自己立的誓言,不会坚强的去做,而会退缩。记得有一次开学,妈妈给我买了许多卷子,我决定在一个学期内,老师讲到哪里,我就写到哪里,可是到了开学,刚刚前两天我每天按时完成作业,可是坚持的不到一个星期,便败下阵来,最后到了期末,一整沓卷子,也就是完成了不到四五张。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明白了,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学习中,做事情都应该追求坚韧、坚持的信念,为了一个目标竭尽自己所能,终不后悔。遇到困难不要气馁,不要丧失信心,要转换自己的思想观念,树立目标,奋起直追。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意味深长。


野性(15)

这是一部杰克·伦敦写的书中的一部,大致内容是一名叫巴克的南方狗在一个富人家里娇生惯养,过着富足幸福的生活。可是老天不给面子,竟然来了一个小偷半夜三更把巴克偷走了,当然,肯定是卖给那些北方的人拉雪橇的。巴克奋力抵抗,怎奈他在公爵家出生,连狗的本领都不会什么,于是挨了几下鞭子就撑不住了。唉,可怜的.他,被雨点般的鞭子抽在身上,可不是好玩的。渐渐的,他开始学会避免,就算想偷懒也要等主人没有发现的时候。第一次拉雪橇的时候,他遇到了许多狗,像杜布,还有常年称霸狗地主位置的斯匹次,还有安静冷淡的索莱克斯等。这支部队的主人费朗索斯看到了巴克,一开始很嫌弃他,但是到了后来就慢慢的对巴克影响好了起来……

时间在慢慢的流逝着,巴克逐渐适应了生活,但他还是摆脱不了斯匹次的压迫,于是他准备跟斯匹次大战一场。许多次,只要找到机会,巴克就会对斯匹次冷嘲热讽。而显然斯匹次也发现了巴克正在他的统治之下崛起。两只狗最终交战,巴克遍体鳞伤,但看着前面那该死的仇敌,他动员了他的原始力量,奋力一击,把斯匹次打得四脚朝天,然后把它咬死了。最后巴克的野性彻彻底底的发挥了出来,基本上变成了一条狼,最终还战胜了狼……

我觉得这本书好在他的语言生动,而且能将一件平常的事情写的栩栩如生。同样,巴克的毅力让我感动。巴克变了,变得跟以前截然不同,现在他是又古怪而又勇敢和满怀怨愤。文章中有些令人愤怒不堪,有些又令人潸然泪下,一些意想不到的情节在他这里一笔带过,更加多的是去写那些激动人心,但没有那么惊险的环节……

从我个人认为,我觉得我更欣赏巴克后面的命运,因为最终他自由了,他完全有能力去保护自己(当然,前提是必须经过生死边缘的考验),在通向胜利的过程中,也会有重重困难,我也要学巴克,做什么事情顽固不屈,要有一种“不倒翁”的精神,永远不会倒下。我觉得这一点我还做得不够,很多事情我做一下就倒下去,似乎永远不愿意起来似的,但是看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把认为你觉得对的事情做好,不管需要多少次都没有关系!


野性(16)

都说人类和动物是朋友,我就特别喜欢动物,所以对描写动物的书籍更是爱不释手,要知道“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几乎都看了个遍。暑假里,妈妈买来了这本《野性的呼唤》,立刻吸引了我的眼球。你看封面:雪地上,一条“憨态可掬”的狗跃然纸上,看它微吐着舌头,仿佛要和我倾诉什么!

它,就是本书的主人公——巴克,原本生活在富足安逸的庄园,与法官一家相伴,享受在庄园里度过的每一天。却因为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之后,几经周折踏上了“淘金之路”。巴克在冰天雪地的北国,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体会到“弱肉强食”这一严酷的生存法则。最后,当它热爱的主人惨遭杀害后,它用自己的方式惩处了凶手,从此便走向荒野,走向它所向往的野性的呼唤。

看了这本书,我为巴克的一生感到难过,这是我读得最心疼的一句:当它再次苏醒过来时,它朦朦胧胧地觉得,它的舌头在作痛。我读这句时双手都捏成了拳头,好似巴克就在我眼前,被人打得可怜巴巴,我要替他去教训那些欺负它的人们。当然,巴克也有快乐的日子,就在寒风刺骨日子里,它与尼克,猎鹿犬等一起干活的雪橇狗,还有最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建立了深厚的友情。作者正是因为能够仔细观察,有着丰富的生活经历才能将巴克刻画得如此鲜活生动。让我在看书的同时,感觉自己和巴克的命运紧紧地维系在一起,随着书中的内容跌宕起伏,好几次为巴克留下了眼泪。其实,巴克生存的那个险恶的自然环境,正是作者杰克·伦敦对自己所生活的现实社会的描述。如果说: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目标,那么对于动物来说,求生存就是一个“相互残杀”的过程。环境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对于动物同样适用。正因为如此,巴克完成了从训化到野性的转化,最终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完全是生存环境的改变造就了巴克不平凡的人生,恶劣艰苦的环境可以锻炼一个人,而安逸的环境却会让人失去自己的本能。就拿奶奶养的那条“吉娃娃”来说:从小娇生惯养,就连三餐饭都非要奶奶喂才肯吃。每次奶奶都要把食物搅成肉糜喂它,才肯咽下去。现在它已经1 岁多了,按狗龄算也称得上是个“青壮年”,但是直到今天都还没有换过牙,听说就连它的同胞“兄弟”所有牙都换齐了,咬起骨头来嘎嘣嘎嘣响,而它却连一小片肉都咬不烂,咽不下。平时走路还摇摇晃晃,直打圈,看它站立不稳的样子,真是有点发育不良,至今,我都没见过它奔跑的样子。正因为如此,奶奶都不好意思带它出门,怕被人笑话。

从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中,让我认识了一条巴克这样的狗,在不同人的眼里它是奇狗、幽灵狗、救命恩人、魔鬼精灵。


野性(17)

“文明的狗重回原始野性的生活,所有的生命都应该自由而美好地绽放,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一本书的封面上的这句话吸引了我,这本书就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后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文明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但是巴克知道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只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一定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起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终于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