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字读后感(集合17篇)
风雨兼程
2023-08-26 03:38:42
其它
读后感

600字读后感(1)

《简爱》简爱这本书是以女主人公的名字命名的。这一本书塑造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而其中作为突出的人物,莫过于这本书的主人公简爱。简爱自幼便失去了父母,寄养在舅舅家。在舅舅去世之后简爱受尽了舅妈的歧视与虐待。后来又被舅妈送到了一所半慈善性质的学校,在那里开始了生活。在这样的背景下成长起来的简爱,虽然十分贫穷、地位低微、相貌平平,身材瘦小。但是简爱无论在任何时候,始终保持着自尊自爱,勇敢地追求平等和幸福。

我在简爱的身上学到了许多,她生活的时代是一个男女不平等的时代,但她却是一个既坚韧、倔强、叛逆的新时代女性,同时还具备善良、稳重、宽容的品质,这种性格也是我们现实生活中的女生要学习的地方,不断的鼓励着我自己。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片段是简爱初到罗沃德学校时所发生的事情,我读出了她的坚毅、爱憎分明、敢爱敢恨,我十分喜欢她的性格,这是她使我孜孜不倦的读完了这一本书。

在今后的生活当中,我要像简爱一样面对生活,挫折以积极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种精神,值得所有女性学习,无论遭遇多少生活的挫折,仍然积极乐观。正如海伦所说“我觉得生命太短促的,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如果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景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

脚下的路不会一直平坦,人的一生不会一帆风顺,只有勇敢面对困难和挫折,才能克服它,战胜它,最终达到成功的彼岸。


600字读后感(2)

我读的这本书是杨红樱童话。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会走路的小房子》和《换了脑袋的老鼠》,还有《喝盐水,生盐蛋》和《天冷要盖房》。

《亲爱的笨笨猪》有些同学一定看过,讲得是一只小猪,它看起笨笨的,憨憨的,但它的生活却十分开心和充实。这是因为它心地善良,喜欢帮助别人和关心别人,为了帮助别人它肯动脑筋,会想出许多很聪明的办法。

在换来了脑袋的老鼠这个故事中,笨笨猪把一只不敢光明正大去生活,一生只敢偷偷摸摸生活的一只秃尾巴的老鼠,带进了一只猫的书房,让小老鼠感受到“书香”——那就是知识、文明和思考的脑袋。小老鼠才会像换了脑袋一样,再也不会干那种见不得人的事情了。

在故事的结尾笨笨猪问老鼠要住什么样的房子里,老鼠却说住在太阳房子。我们什么时候想过一向住在黑暗的地洞里,被换了脑袋后却向往光明的世界。

当然,笨笨猪也有“聪明反被聪明误”,闹出了一些笑话比如在《喝盐水,生盐蛋》这个故事中,它就让鸭妈妈喝盐水,生下盐蛋。《在天冷要盖房》这个故事中,笨笨猪把驴大爷的房子认成了木头,然后把驴大爷原来的房子拆了,在湖边又再盖了一座房子。

还有一个《会走路的小房子》,它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拒绝帮助别人、也不接纳他人的友谊,他不快乐,只有独单和已经破坏的它自己。可是,当友爱的烛光一旦把它照亮,那时,他已经愿意分享友爱的时候,它不仅快乐和温暖,而且对自己也充满了自信

读了这几个故事,我发现笨笨猪一点也不笨,它反到是一只很聪明、很善良的一只小猪。

四年级:ghvg


600字读后感(3)

《血染的王冠》这本书包含了棕熊的故事、白象家族、血染的王冠等许多小故事。最让我感动的是血染的王冠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讲了在一群金丝猴中,“黑披风”雄猴抢夺了“麻子”猴王的王位,但由于“我”的干预,黑披风雄猴未能将麻子猴王赶入“葬王滩”里淹死,也就是说“王冠没有被鲜血染红”,新生的政权里埋下了被颠覆的危机。雄猴们对黑披风雄猴产生了信仰上的动摇,猴群“内讧迭起”,陷于混乱,濒临分裂”。“王妃”褐尾巴猴知道,唯有麻子猴王的生命,才能拯救整个猴群。于是,它大白天光临“我”的工作站,向麻子猴王通报了猴群的情况。于是,麻子猴王为了整个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痛苦的选择了死亡。深爱着麻子猴王的和褐尾巴雌猴,也毅然选择了牺牲……

读完后,我感慨万千,心想:连动物都能为了群体而牺牲,而我却为了小小的事情而跟同学大吵大闹。记得那一次我在跟我的好朋友在打篮球时,我在玩的时候不小心手被水泥地擦伤了,掉了一点皮,流出了一点鲜血,那时我埋怨我的好朋友,说他弄伤了我的手,结果我们几天没说话。后来我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便向我的好朋友道歉。既然能成为好朋友,那又何必为了一点小事而弄得水火不相容呢?

在同一个集体就应该互相帮助,互相关照,互相包容啊,连猴子都懂得为了集体好就要牺牲自己,我们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看完《血染的王冠》这本书,它让我懂得了动物也有感情,我们人也是这样,人与人之间要互相帮助,集体里也要互相帮助,互相关照,互相包容,这样世界才会更美好!

六年级:黑骑士521


600字读后感(4)

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能够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她的虐待。而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的、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

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很能体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必须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

但是海伦·彭斯,她的观点与简是截然不同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这样自己快乐,别人也会对你好一些。我觉得海伦的这些话在我们看来是很让人不可理解的。但是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我们无需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完美的事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必须会充满阳光。


600字读后感(5)

这本书是我妈妈给我买的,是在我生日那天买的我十分的感动,我要好好的读这篇文章,好好的欣赏文章,好对的起我的妈妈。

从中我了解到了作者夏洛蒂。勃郎特的许多事。她出生在一个年经济困顿、多灾多难的家庭;居住在一个远离尘器的穷乡僻壤;生活在革命势头正健,国家由农民向工业国过渡,新兴资产阶级日益壮大的时代,这些都给她的小说创作上打上了可见的烙印。

可惜,上帝似乎毫不吝啬的塑造了这个天才们。有似乎急不可耐伸出了毁灭之手。这些才华横溢的儿女,都无一例外的先于父亲再人生的黄金时间离开了人间。惜乎,勃郎特姐妹!

不久,简。爱又陷入了爱情的旋涡。个性及强的她同样保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在情敌面前显得大家闺秀,毫不逊色,对于英格拉姆小姐的咄咄逼人,她从容面对。

同样,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感到自惭性秽,同时对她肃然起敬,并深深地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后来,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子,她的自尊自重再次出现,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他,她对爱情的专一,让我敬佩。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

我十分喜欢这篇文章,让我十分感动,我以后还要读这本书。


600字读后感(6)

《简爱》是一部历久不衰的作品,书中刻画了一位出生贫穷、历尽艰辛、勇敢、顽强的少女——简爱。

读了《简爱》,心中有一丝感动、一点佩服和一份震撼。为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动人曲折的爱情故事而感动;为简爱的勇敢顽强、不安现状、不甘受辱、敢于追求而佩服;为简爱敢于批评宗教事业,轻视地位财力,主张男女平等而震撼。

简爱是位平凡、不美、矮小的姑娘,她并不引人注意、让人疼爱,而这对她并不重要,她向往未来,敢于反抗不甘于平淡。她的行为给了人们巨大的勇气、毅力与不合理的现象斗争。她认为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在于自己是否去做了,做了就不会后悔,反而会感到自豪。

简爱的内心是痛苦、欢乐,渴望和追求的交织。其实世界上每个人都有像简爱一样的内心,可大多数人却将这内心的渴望压制着,将追求埋在内心深处,而过着自认为舒适的生活,而这种行为恰恰是在自欺欺人,每个人心中的渴望与追求不应被埋藏在心底,而应将它们释放,用自己的热情追求自已想要的希望、真爱、自由、权力,像简爱一样勇敢的追求与罗切斯特之间的爱情,拒绝圣约翰这种心中只有宗教、上帝的人的求婚,她最终找到自己的真爱,得到了幸福,和经过自责忏悔的罗切斯特完全平等,得到了一个较为圆满的结局,验证了“有情人终成眷属”这句话。

我们应有不卑不亢、勇于前进、艰苦奋斗、克服困难,寻求真爱,追求希望的精神和意志。做生活的强者,做独立自主的人,这样才能跨向成功、幸福的彼岸。《简爱》的问世还告诉人们:一个小人物,依靠自己的正直品德和聪明才智,只要坚韧不拔地努力奋斗,勇往直前,是有可能冲破重重险阻,达到自己的目的。


600字读后感(7)

“因为我贫穷、卑微、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我们彼此平等——就如我们的本质一样。”

读完一整本书,这句话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最为深刻的印象。说这句话的人叫简·爱,在她年幼时父母双亡,从此她寄人篱下,饱受自己其他亲人的欺凌,在读到“我一边紧张,一边又不禁仔细打量这个马上要动手的人的可恶的面孔”和“无论约翰对我恐吓还是对待,我都无处伸冤”时曾深深为她的悲惨经历而同情。然而也正是这种种的经历造就了她的谦谨。

这样一个女人,在对待命运对她的不公是时,她仍然保持着自己难得的高尚节操,在那个以财富、地位决定一切的世界里,发出了一道灿烂的光芒,那是她的尊严,她的独立精神。

她的这些品质使她在后来虽然贫穷、矮小、貌不惊人,却凭着这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独立,做家庭教师自食其力。命运的天平终于倾向了她,在做家庭教师的道路上,她收获了与管家菲尔费克斯太太和那个活泼可爱的小阿黛尔建立了真挚的友情,也同时收获了她的爱情,她与她的主人罗切斯特先生相爱,她的爱真诚炽热,在金钱与地位所组成的社会中坚决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在她与罗切斯特执手走进教堂时,命运的天平却又重新倾斜了回去,她差点沦为了情妇,在道德的准则之下,她毅然选择了离开。她在坚强的带领之下经历的种种困难后终于获得最真挚,珍贵的爱情。

我们并不生活在她的那个社会中,但我们可以学习她的坚强,她的真诚,她的独立,在她的人生中我看到了精神的光芒。


600字读后感(8)

翻阅《简爱》,感触颇深,钦佩简 爱的同时,也不住地为她的恩师谭波儿赞叹。

正如简 爱自己所说,她的生命宛如风雪中的一茎弱草,任人欺凌,却不曾折断,即使受着树的覆压,一见到空气它也可以在阳光下欠伸。自幼父母双亡的简 爱终日寄人篱下,又小又丑的她饱受世人欺凌,如果说她没有碰见玛丽亚 谭波儿 ,她绝对不会坚持下来,绝对不会成长成一个阳光的自尊自爱的女性。这里面有一个故事:简 爱所在的学校,校长曾听信他人对简 爱的抵毁,在全校师生之前侮辱她为“可怕的说谎者”,在她觉得一切都完了的时候,谭波儿老师相信她,想办法为她在众人面前澄清,让她的人生豁然开朗,立志成为像谭波儿那样的人。可以说简 爱以后成为老师,是受了谭波儿的影响,那种高尚的师德是自幼种在她心里的。

从简 爱的成长历程来看,好的老师,能改变人的一生。这让我想起了梁晓声写的《我和橘皮往事》。

梁晓声曾因母亲的哮喘病而偷拿学校的橘皮,被当着全校几千余师生的面冠上“小偷”的帽子。绝望无助的他一度想要去死,因为他实在受不了众人密不透风的目光。是他的一个老师救了他,为他编出善意的谎言,让他的生命里重新有了本该属于他那个年纪的快乐,而不是憎恨和冷漠。若干年后长大了的他,成了一名作家,为这个影响了他一生,改变他的命运的老师写下《我和橘皮往事》。

三尺讲台上四季晴雨,一只粉笔书写的不只是十卷诗赋,还有学生们的一生。

读《简 爱》,看一株小草怎样穿过丛莽的严遮,开得繁花满树;读《简爱》,敬佩玛丽亚 谭波儿为师的尽职尽责;读《简 爱》,向桃李满天下的老师们致敬。


600字读后感(9)

今天读了一部小说简爱,看完后,我的感触很深。

小说主要讲的是女主人公简爱的成长过程。她从小失去父母,寄住在舅妈家,不平等的待遇让她饱受欺凌,小小年纪就成受了别人无法想象的委屈和痛苦。成年后,她成了桑恩费尔德贵族庄园的家庭教师,她以真挚的情感和高尚的品德赢得了主人的尊敬和爱恋。但是命运是如此的残酷,她又付出了难以计算的代价,始终坚持着自己的信念,执着自己的理想与追求。

读了这部小说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面对艰难的生活和不满的命运必须反抗,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不要做一只逆来顺受,只会讨好别人的狗;要勇敢地去追求自己渴望的自由、幸福,以及对更高精神境界的追求,要勇于开拓、创新,开辟新的生活道路,就像鲁迅先生说的:地上其实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人的价值=尊严+爱,这是我从简爱中学到的。


600字读后感(10)

前些天我终于把我一直想读但是一直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读的简爱一口气读完了。

当我读到主人公简爱在盖慈海德府被14的暴君欺负的时候,我义愤填膺;当我读到主人公简爱坚持自己的感受而流落街头时,我为她而骄傲;当简爱主人公简爱把舅舅给的巨款平均分配给姐姐哥哥时,我感到可贵;最可喜可贺的是简爱终于找寻到了自己的幸福时,我由衷的感到幸福;

我觉得这本书最可贵的地方在于让我们明白了;即使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再低,再贫穷,再弱小,他也有权利追求自己的幸福,因为每个人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我们没有理由去歧视任何一个人。

简爱成功的演绎了一个灰姑娘不放弃自己,为自己想得到的东西而奋斗的经历。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向他一样无论何时何地做自己,坚持自己,不放弃自己。


600字读后感(11)

在暑假中,我读了很多书,可最喜欢的、最令我感动的还是胡小闹日记之《爸妈不是我的佣人》了。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男主角一号胡小闹本来日子过得很好,就像小皇帝一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可是有一天,班里来了一位特立独行的新班主任——高歌,让胡小闹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胡小闹题壁小樱桃、闫石三人之间展开了竞赛,在竞赛中,胡小闹结识了一位叫李达的孩子,从此,胡小闹变得独立、自律了,还向山区乡村的贫困孩子们捐出了爱心。

我最喜欢《到村子里最穷的人家生活一天》这篇文章了。文中,胡小闹来到了乡村,住在了“泥巴男孩”——李达的家中,李达有个爷爷在外打工,奶奶躺在病床上,爸爸也因病撒手离开了家,狠心的妈妈扔下李达离家出走了。李达家里很穷,是村里最穷的人家了,连围墙都是泥巴堆起来的。李达从小就会帮长辈们做家务事了,一个十一岁的、才刚刚上五年级的小学生,就懂得怎样用玉米秸、棉花秆之类的东西做柴米,用洗碗水喂鹅,还将做面剩下的废物给看家狗吃呢!李达是一个孝顺的孩子,因为医生的一句嘱咐,李达天天给奶奶按摩大腿;因为爷爷和奶奶的牙齿不好,李达每次都将饭多放些水、多煮一会。李达将家里的所有事情打理得井井有条,并且天天坚持完成,这要多么强的耐力呀!让我不得不佩服李达的独立、孝顺、懂事的品格。

相比之下,我家境比李达家要好很多,但我却是个养尊处优的小公主,没洗过一次碗,没拖过一次地,没吃过一点苦,自己的书房让妈妈理,自己的被子让妈妈叠,早饭伺候好好的,还有专车接送,简直和书中的胡小闹一模一样,而且还时不时的向爸妈撒气,与李达相比之下我真是无地自容啊!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今后我要学会“独立+自律”,不做“寄生虫”,遇到困难自己解决,有空要多做家务事。我是自由翱翔的雄鹰,我要做一个自立、自尊、自强、自主的新一代完美少年!


600字读后感(12)

当我捧起《爸妈不是我的佣人》这本书的时候,就被这本书的题目所吸引住了,我开始津津有味地读起来。如果你想知道这本书中有哪些有趣的内容,请你跟我一起看下去吧!

书中的主人公叫胡小闹,他很懒散。作业需要妈妈监督,起床需要妈妈提醒。我们先来看看胡小闹“王子”般待遇的早晨:七点半,妈妈叫他起床,等胡小闹刷牙洗脸完毕,妈妈就把可口的早餐放到他面前,之后,妈妈又给他整理书包、灌水壶……偶尔爸爸也会充当他的“专车司机”。每天这样子的生活,胡小闹还是有点厌烦了。在他绝望的时候,一名叫高歌的老师出现了,这个老师很特别,他喜欢学生们直接叫他的名字,他鼓励学生们不要把爸妈当成佣人,要独立……

当我读到这段的时候,我在想我其实也是跟胡小闹一样,只是变成了林奕睿“公主”般待遇的早晨而已。当即我感到很羞愧,暗暗心里下了决心:明天早上我要自己上好闹钟,早点起床,把自己的事情都处理完,不能让妈妈爸爸的早上那么忙碌。俗话说的好,自己的事情自己干。是啊,说到不如做到,来的实际。

还有一段令我印象也很深刻,高歌老师为了让孩子们独立,带着学生们去了农村,目的是去感受一下农村孩子们的生活。那里尘土满天,全是破破烂烂的老房子,没有高楼大厦,没有霓虹灯。更特别的是学校里的桌椅,也是孩子们自己从家里搬来的,黑板上板擦的毛,也差不过都快磨光了。村里有个孩子叫李达,他很懂事。他每天要干很多工作,喂鸡、做饭、洗碗、种庄家等等。胡小闹从这次体验中,感受到了自己是多么幸福,也学到了如何独立。

看着胡小闹,我仿佛看到了自己,我自己跟胡小闹也何其相似。明明父母给了我们这么好的学习环境,我常常会不满意,要发脾气,现在想来,真是很惭愧。我希望自己还有大家以后不要把爸妈当成佣人,要独立,这样我们才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600字读后感(13)

以前,我被爸妈像公主一样捧在手心,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无忧无虑的的生活。父母代我做事,我学会了懒惰;父母替我选择,我学会了逃避;父母帮我解决困难,我学会了退缩……但想想以后,拥有这样个性的我会越来越优秀,做好自己人生的主人吗?看完这本书,我知道了答案。故事中的主人公胡小闹原来也是被父母像王子一样对待,但他并不知足,认为照顾小孩就是父母的责任。

新学期开始了,新的班主任是一位阳光、时尚的老师——教育学博士高歌,他的教育方式非常独特,羸得了同学们的信任。一次,高歌带着胡小闹一行6人,一起到贫困的地方体验生活,遇到了贫穷但独立、懂事的“泥巴男孩”——李达。小小年纪的李达就要做饭、洗衣服,每天还要帮奶奶按摩大腿。这次旅行带给胡小闹一行人很大的影响,回来后一个个都变得独立、懂事了。

阅读完这本书,我想:“我不是也像胡小闹那样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吗?我明白那些好条件是父母提供的,如果我现在不独立,长大以后一定会像寄生虫一样,离开父母就只能等死,守着金库穷死,看着粮食饿死。”所以从现在起,我要告诉父母:“我应该有自己的主见,让逃避离开我;我应该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让懒惰远离我;我应该尝试面对困难,让退缩别在跟随我。”从现在起,我要在生活中尽量不依靠父母。比如,早晨自己定点按时起床;作业中遇到不会的题先认真思考,如果还没有答案,就提出自己的想法和父母讨论;每天按时完成作业……以后,我一定要让父母放手,尝试着自己做一些事,结束我的“懒人”生活!


600字读后感(14)

假期里,我最喜欢读的书莫过于《海蒂的天空》了。

《海蒂的天空》这本书讲的是从小失去双亲的海蒂,一直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不停地在亲人家里“穿梭”。有一天,她得知道查斯特舅舅在蒙大拿留下一大片土地让她继承时,她决心离开这个“家”,寻找一片自己的天空。经过不懈地努力,她领悟到原来离家的目的是为了寻找一个更好的归宿。在她今后的人生道路上,蒙大拿必定成为她永不磨灭的记忆。

书中有一句话,说:“原来离家的目的是为了寻找一个更好的归宿。”这句话说了抛下之前的不愉快,追寻一个更好的未来。这句话也激发了我学习的动力,告诉我不要屈服,勇敢面对现实。

文中的海蒂从小失去双亲,十分可怜,被寄养在对自己很凶的艾薇阿姨家里,很像我们小时候看的《灰姑娘》的故事。但这本书里的海蒂靠着自己的努力取得成功,可以说是一个灰姑娘新的蜕变,用正能量激发我们颗颗追梦的心。这本书让我体会最大的是海蒂那乐观、坚持不懈的精神,我们要向海蒂学习。

海蒂的“天空”也就是海蒂的新生活、新人生。在我们人生过程中,一定也有人或物让我们留下永不磨灭的记忆。给我留下永不磨灭记忆的是一次冬令营:当我信心满满地背着书包进入酒店的房间时,突然意识到在这儿一切都要靠自己,洗衣靠自己,烧水靠自己……此时我才知道妈妈有多辛苦,每天还要打扫卫生,照顾我,所以以后吃完饭,我就帮妈妈洗洗碗,干我力所能及的家务,妈妈的确轻松多了。

读了《海蒂的天空》,我也想和大家一起去“寻找”属于我们自己的一片天空。


600字读后感(15)

在假期中,我读了一本叫《海蒂》的书,这本书内容朴实,却有着人与人之间的真挚感情。

它主要写了海蒂被姨妈送到乡下爷爷那里,她的纯真和善良深深地打动了爷爷,使爷爷又重新露出笑容。海蒂的叔父想把海蒂接到法兰克福陪伴自己的残疾女儿,爷爷答应了叔父的请求。在那边,海蒂与克莱拉相处得非常好,可是她很想念住在阿尔卑斯山的爷爷,经过同意后,她回到了爷爷身边。爷爷提议把克莱拉接到了自己家,在爷爷的启迪和大家的鼓励下,克莱拉站了起来。

这使我想到了一年前的那个夜晚,我突然肚子痛,无论怎么做都毫无效果,唯一的办法只能马上送医院。在路上,妈妈不辞辛劳的背着我,一边安慰我,一边询问我的情况,我在妈妈温暖的背脊上不断地哼哼,到了医院,妈妈又跑来跑去帮我挂号、看病、输液、开药……在输液时,我困了,妈妈搂着我,我很快就进入了梦乡。不知过去了多长时间,我醒了,我揉揉眼睛,抬头看了看,液输完了,妈妈虽然睡着了,但她紧紧地为我捏着针眼,妈妈只穿着两三件衣服,她的外衣却盖在了我的身上,一阵风从窗口刮进来,我感觉很温暖,可妈妈被冻醒了,她看看我,又看看外面,然后对我说:“我们回家吧,微微。”我点了点头。

那天晚上,妈妈几乎一夜没睡,她不知被惊醒了多少次,为我盖被子,生怕我再着凉,第二天早上,妈妈起得很早,目的是为我准备有营养的早餐,让我好的快些,妈妈的眼睛底下有一道黑黑的眼带,我看在眼里,疼在心里。

这就是家人对我的关爱!让我们和海蒂一起成长吧!让海蒂教我们如何爱别人,爱周围的一切,如何快乐地生活。


600字读后感(16)

这两天,我看了瑞士作家斯必丽的小说《海蒂》。

书中描写了一个聪明善良的小女孩——海蒂,通过发生在她身上以及周围的事情,带人们领略了阿尔卑斯山美丽的自然风光。并借海蒂的思乡与克拉拉的病愈,表达出一种对大自然的赞美之情。书中人物不多,却都性格鲜明:苛刻的女管家罗丹梅尔,抑郁孤僻的爷爷,体弱多病的克拉拉,细心和蔼的奶奶……这些人物也都描写的栩栩如生,跃然纸上。

主人公海蒂是一个心地善良、天真的小姑娘,她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她热爱生活,乐善好施,乐于助人,在她真挚情感的感化下,饱经沧桑、心情抑郁、性格孤僻的爷爷重新燃起了生活之光。后来,蒂提姨妈把她送到了富兰克托的一个有钱的亲戚家,因为他们的女儿克拉拉一只腿瘫痪了,总得坐着轮椅,连上课也只是一个人,特别寂寞,想找个孩子和她一起玩。也正是在海蒂的爱心帮助下,使克拉拉鼓起了生活的勇气。她们成了一对知心的朋友。当克拉拉来到阿尔卑斯山的时候,受到了海蒂的鼓励,坚定了战胜疾病的信心而最终重新站立了起来。爱的力量是多么伟大,多么神奇!

书中不仅描写了许多真实感人的生活故事,也描写了阿尔卑斯山的美丽风光:湛蓝的天空,延绵起伏的山峦,艳丽的山花,清新的空气,瑰丽的晚霞;还有许多心理细节的刻画:在克拉拉的家,海蒂想家却又不敢对人说的哀愁;彼得因摔坏轮椅而怕人知道的惧怕心理等都描写的非常真实。

本书情节衔接巧妙,假如没有彼得把轮椅摔坏的起因,就没有后面克拉拉自己竟然能在搀扶下自己走路。

《海蒂》出版至今已过百年,对青少年读者仍有巨大的吸引力。它先后被改编成电影、电视、卡通片、连环画等。小说被译成35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广为传播,发行量仅次于《圣经》。

当我看完了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到人间的温暖,友情的滋润。《海蒂》是本使我终身难忘的书。


600字读后感(17)

屋里不时会发出一点动静,那是飞虫撞击窗户玻璃的声音。有时还有飞蛾扑向油灯惨烈身亡的声响。但更多的仍是安静。屋子里的人在写东西,他已经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了。或许是他已经快完稿了吧。不经意,声响惊动到了他。他轻轻放下手中的笔,对着青油灯,习惯性地点燃了一支烟,看着眼前这悲壮的一幕,陷入了深思。许久,皱一皱眉头,轻轻叹口气,缓缓的吐出烟雾。而后望了望窗外黑而高的夜空,看发白的月亮,听夜游恶鸟的声音。

这就是我眼中所敬仰的鲁迅先生。

读鲁迅的书,必须也是在深夜,最好也抽烟。鲁迅先生抽烟是为了提神,是为了保持大脑兴奋以更好的思考与写作。这样的例子中外并非少见,典型的还有美国的海明威。他为了写作是每天都要喝许多咖啡的。据说晚年多病,很大程度也是因为咖啡慢性中毒。我说抽烟其实是为了说明读文章时必须百分百的的投入到文章里面,必须身临其境,和文字里的灵魂和为一体,才能感受文章的妙处。

读鲁迅的《野草集》就像是在品尝一种不知名的果子。入口有点涩,有点苦。单凭这味道就觉得这果子着实结得不易。好似经历了许多年许多载的风霜雪剑严寒酷暑,才得以艰辛的修成正果。可是这种苦涩味道并非让你尝不下去,反倒是吸引着你一口咬万还想再咬一口慢慢品尝。尝着尝着,你会发觉这非同一般的苦涩滋味似曾相识,但你又记不清是在哪里尝过。这里面的妙处只有用心品尝的人才能体会得出的。其实更难得是在这淡淡的苦涩味道里还渗透着一种醇厚的甘甘的滋味。这个滋味比橄榄的甘味儿还要再妙一些。我想在鲁迅先生的文章里应该有许多这样子的。平易朴实的文字里娓娓地道出鲁迅先生心里的话。而话里又包含着先生深刻的思想。所以吃了这个果子后,你会惊觉你的身心会舒适许多。这就好比一人在历经千辛万苦跑完马拉松后的那种脱胎换骨的感觉。

有人说《野草集》这本小本子是鲁迅先生在思想和艺术上的最高峰。本子里篇篇都是精华之作。我这般含英咀华,确实品了些好滋味出来,看来果然名不虚传。

读后感言:野草的读后感6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