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巧遇》(集锦17篇)
烟久如画
2023-08-13 01:47:44
其它
其它

作文《巧遇》(1)

今天我去文化书店买书。我买完书后,竟然在书店门口遇到了我的好朋友杨思雨。我和杨思雨是很好的朋友。她学习很好,很善良,性格特别好,不会为什么事而生气,也不会对别人凶巴巴的,总是笑。我还记得,三年级的时候,有一次考试。她有一道题不会,就问我。我忙着做题正着急呢,就对她气冲冲地说:我也不会,谁叫你那么笨呀,别问我!我想起了这件事,问她:你怪不怪我?她想了一会儿,吞吞吐吐地说:嘿嘿,我早忘了。路旁的柳枝随风摇,风儿掠过,传来一阵阵凉意,太阳也显得比平日柔和。我打量着眼前这个人,她还是象以前一样地善良。我又想起了以前的事:她在聚精会神地听老师讲课,我又咳嗽了起来。她听见了,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背,问:怎么了,要不要喝水?我摇了摇了头,说:一会就好了,不用了。她点点头,我感觉分外地温暖。杨思雨要回家了,我向她说再见,今天遇到好朋友可真高兴啊!


作文《巧遇》(2)

那是12月的一天中午,我和妈妈在市中心商场买了几大包东西,搭12路车回家,我拉着妈妈坐在后面的双入座位上。没过多久,在回家的必经之路一青年街站台,上来一位老爷爷,我不以为然。妈妈见前排有空位就移到前面了,上来的老爷爷坐在我的斜后方。此时,车上只有稀稀拉拉的几个人。

我惬意地望着窗外,想着下一刻会遇到什么开心的事。“嘿,小偷!偷小妹妹什么东西了?快拿出来!”我第一时间怀着凑热闹的心情立刻转过身,只见刚才上车的那位身穿毛大衣、头戴方格帽的老爷爷,用一只瘦削的大手把一个30多岁中年男子的双手反扭在后背,死死擒住,另一只手指着我,愤怒地质问中年男子:“偷小妹妹的钱干啥子?”“我没偷,真的没偷,抓我干啥子嘛?”男子狡辩。我被偷了?老爷爷见我一脸迷惑,着急地大声说:“这个人偷你的东西了!”我下意识地摸出裤包里的全部零钱,认真地清点了一下,无所谓地说:“只少了1元钱。”老爷爷郑重地说:“少1元也不行,偷了就是偷了!知道吗?现在治安秩序不太好;你要小心啊!”我感激地点点头。瞧那中年男子,神色慌张,本来干瘦的脸更灰暗了。老爷爷语重心长地对中年男子说:“要重新做人啊,不要再做偷鸡摸狗的事了!”到了三步街口站,中年男子慌忙下车了。

这时,公交车上的乘客沸腾了。老奶奶气愤地说:“哎呀,身体这么好的一个大男人,还下得了手偷一个小妹妹的零花钱,肯定不误正业!”另一位阿姨接过话来:“这个男人我认识,以前听说是吸毒的,刚从戒毒所出来,还在我开的铺子赊烟呢!”一位大哥哥问:“老大爷,你不怕小偷报复吗?”老爷爷自豪地说:“这有什么?我一把老骨头了,才不怕死呢。我看见他刚把手伸进口袋,就把钱夹出来了。”“有很多小偷都是团伙,有些小偷胆子特别大,还带刀呢。大爷,你可真勇敢啊!”开公交车的叔叔赞许地说。老爷爷不好意思地用手正了正方格帽,说:“我可没想那么多。”到了格阑春天站,老爷爷匆匆下车了。望着老爷爷远去的背影,回味着他下车前说的话,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作文《巧遇》(3)

这天,天气还算行,只是阴阴的,妈妈叫我出去散步,“我不想去。”我心情本来就不算好,还去散步?可是,我见妈妈要生气了!我只好乖乖认输。走着走着,我听见了几声奇怪的鸟叫。我仔细一看,是一团毛绒绒的小东西,那些东西慢慢逼近我,原来是几只普通的小鸟呀!我正想从它们身边绕过,突然,其中一只鸟说话了:“我们是愤怒的小鸟,请帮帮我们,把猪头打败,抢回我们的蛋!”我吓了一大跳,小鸟还会说话,而且猪头还是活的,真不能小看这些鸟儿们啊!“嗯,好的,但是怎么帮呢?”“你先把这只鸟和盘子带回你家。”说着,另一只鸟用手指了指我身旁。“记得让它把蛋生出来,好吗?”“没问题”我爽快地答应了,“那你们去哪儿?”“去完成任务。”说着,它们走了。我也端起盘子,摸了一下里头的下蛋鸟,便飞快地跑回家。

到了家,我立刻藏起了下蛋鸟,做起了作业。第二天,我主动提出要出去散步。我和小鸟又在昨天的地方会和了,它们的样子看上去十分着急。我问:“怎么了?”“请借我们弹弓!”它们请求到。“我没有,不过可以立刻做一个给你们!”“你,真是太好了!”它们不着急了。我找来了丫形树枝和一根皮筋,简单地做了个弹弓。“由于我们不会飞,只能用弹弓了。”它们不好意思地说。

这下子,我感觉它们好聪明!“你可以回去了,后天我们在这里会和吧!”我听见了这话,才放下了心。一到家,我直奔房间,把下蛋鸟小心翼翼地拿了出来,它显得有些疲倦,我把它抱在怀里温暖了一会儿,发现它已生了三个蛋。我十分高兴,下蛋鸟终于说话了:“谢谢你!”脸上还带着一点点微笑。“好好休息吧!”我轻轻的把它藏了起来。第四天,我偷溜了出去,把下蛋鸟和蛋也带走了。马上奔向上次的会和点,它们已经在那儿等我了,我问“你们情况怎么样了?”“很好,还多亏了你呢!”为了报答你,我们要把下蛋鸟的2个蛋送给你,不过请你把它们养大了再还给我们,好吗?“我二话不说,答应了,然后依依不舍地告别了它们。这事是我巧遇的,说不定你们永远别想到这种事哦!


作文《巧遇》(4)

20xx年9月25日21时10分04秒,我国航天员在志刚乘坐“神州七号”飞船飞上太空。在地面组织指挥和测控系统的协同配合下,航天员翟志刚一出机舱,碰巧遇到了孙悟空,孙悟空一看,便问翟志刚,你是谁?为什么要来到这里,你不知道这里是我齐天大圣的地盘吗?翟志刚说:“我是刚地面上坐着飞船飞到这里的。”翟志刚又急忙说:“把你的金箍棒给我看看吧!接着孙悟空就从耳朵里拿出金箍棒。”翟志刚走了过去摸了摸说:”太漂亮了,太耀眼了,给我抬一抬吧!”翟志刚一抬,整个人都睡在地上,又叫孙悟空快点吧它的金箍棒拿开,孙悟空急忙把金箍棒抬起,还对翟志刚说就你这点力气,还拿这根那么重的金箍棒,真是自不量力。自讨苦吃的说完,孙悟空便哈哈大笑起来,而翟志刚却疼的哇哇大叫了起来。接着翟志刚刚爬了起来。后来,孙悟空说要回花果山了,翟志刚一听,急忙说:“带我一起去吧!我一直很想到花果山看看。”孙悟空却说:“不能带你去,因为我的同胞不认识你,会打你的。”翟志刚却说:“我不怕,只要你对你同胞说我是好人,他们就不会打我了。‘’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太笨了。”去花果山的时候翟志刚又问:“孙悟空以前我在看电视的时候,听你说你会72变。”对啊,我什么都会变,孙悟空回答道。”

到了花果山,孙悟空的同胞出来迎接,还说;大王回来了。就在这时,一个小猴看到了人类,还大叫敌人来了敌人来了。“而齐天大圣却说:这不是敌人,而是从地面上飞上太空的人类,大家不用怕,这时孙悟空的同胞们才松了一口气。接着,孙悟空说他要带翟志刚到处去看看,翟志刚一看到这么美的景象拍了下来,孙悟空见到了,说这是什么东西啊!翟志刚说这是照相机,可是我们这里的人都用画,而你却是照,真是搞不懂人类。

时间到,翟志刚想到要回地球了,急忙叫孙悟空把他带回原来的地方,刚一到,翟志刚就急忙走进机舱起飞了,还对孙悟空说,后会有期。孙悟空听了,听不听不懂,还说你们人类太奇怪了,说的每句话我都听不懂。


作文《巧遇》(5)

看到这个题目,一些不愿意想起的事,便自然而然的涌现在我的脑海中。

时间过得可真快,转眼一过,7天的国庆长假便已离我而去,坐在回西固的公交车上,头向左偏60度;双眼迷离地看向窗外。很显然,我还没有从快乐的7天里走出来。我的运气还不错,在拥挤的车上幸运的坐了一个位置,车里的空气“还不错”,压的我差点喘不过气来。

下一站到了,公交车停了下来。我向后一看,下去了好多人。我心想:这下该好受点儿了吧。但头刚一转过来,“完了,咋又上来了这么一大群人?”车依旧在交通极差的路上颠簸着。我依旧望着窗外,但在下一刹那,我的头不由自主的往右转了转,也许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在驱使着我。我缺在下一刻呆住了,座位的右边站着一位小姑娘,年纪和我相仿,一双乌黑发亮的眼睛嵌在那白皙的瓜子脸上,它们仿佛是天生的一样般配,小巧玲珑的嘴唇让人看得为之神魂颠倒,再加上那一头宛如三千青丝般柔润飘逸的长发,使人有一种看一眼,再看一眼,还想再看一眼的冲动。我惊异于她那美丽的容貌,但更诧异于她的给人一种熟悉的感觉的外表。定睛一看,没错,她就是“妮妮”—我小时最好的玩伴!

深情地望着她,脑海里不知不觉的就想起了儿时:“俊哥哥,我们一起去放风筝,好吗?”妮妮问道,“好啊,没问题!”我回答道。继续回忆:我和她肩并肩地躺在草地上,她对我说:“我最喜欢和俊哥哥一起玩了,你喜欢和我在一起玩吗?”“那是当然的了,我最想的就是妮妮了……”那时的欢声笑语又在我的耳边响起。

小的时候她就非常的漂亮,但现在的她却美的出乎我的意料,让我差点认不出她来。那时的我俩形影不离,几乎每天都能看见的对方的面容。但不幸的是:她从院子里搬走了。在她刚搬走的那些日子里,我感到非常的伤感、不适、痛苦,就感觉好似缺少了点什么……我已有六七年没有见过她了,想她可能忘记了我也或许没有忘记我。我就坐在座位上看着她,眼睛里充满了激动,她感觉到了我的目光,也用一种带有疑惑的眼神看着我。我好想叫出她的名字,但话到嘴边,我又咽了下去。我想:能再次看到她已经很巧,恨幸运了,没必要,看破不要说破,就让那份激动一直留在心里,也许说破就没有意思了。她在我之前下了车,我一直望着她,直至消失在远方。


作文《巧遇》(6)

有一天,吕蒙来到了一个乡镇。看到了这里很热闹,这里有各种小吃,各种各样的小挂件……,有的人在唱戏,有的人玩耍,有的人在卖艺术,孩子们个个兴致勃勃。

游着游着,吕蒙突然渴了,便来到了一家茶馆里喝茶,见在茶馆里的人个个都拿有一个色彩的扇子,并且有首诗,后来吕蒙就向前借看,看了看,便对农民说道“这真是一把好扇啊,请问你是在哪里买的,我想买几把回去给我老母亲扇一扇。”后来农民说:“大官,你果然好眼光,不过,你可没有这个福气买得到了,这扇子啊,可是当年的‘神童’方仲永写的,是哪里都没有卖的”。吕蒙又问:“为什么时候他现在不写诗作扇呢?”农民又说:“因为方仲永五岁就会作诗,他父亲就每天拉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到现在,才能完全消失,所以就回家耕田去了”。说着农民一边走出茶馆大门,一边说:“真是可惜啊,可惜啊”。吕蒙听了这番话,的确觉得方仲永是个聪明的人,想去会一会他。说完就大步走出茶馆了。

刚踏出茶馆门,就看见了一个人躺在了大路边。吕蒙大步上前去把他扶起,并叫醒他说:“这位大兄,你怎么了。”后来这位人说:“在下方仲永,因多天没有吃东西,所以就昏倒了”。吕蒙惊讶的说:“原来你就是方仲永啊”。说着就扶起他去吃东西。方仲永吃饱了东西,并连连称谢说:“在下贵姓”。吕蒙说:“在下吕蒙,我听说你五岁就会作诗,都怪你父亲,让你落得如此下场”。方仲永说:“不能怪他,他当时也是为了生活所迫不得以的”。吕蒙听了这句话,就感到方仲永一定是个有出息的人,又问:“你现在在哪里工作”。方仲永说:“家里的地,父亲不让我耕,我又无一技之长,所以就落到今天这个下场,今天多亏了吕大哥,不然怎样死也不知道啊”!

吕蒙听了方仲永的一番话,觉得他还是一个可塑之材,就对方仲永说:“不如我收你为徒,愿意吗?”。方仲永听了,感激地答应了。说完,两个人就坐马车回家去了。


作文《巧遇》(7)

窗外的雨仍在下着,窗前的小珞睁大了黑色的眼睛看着像瀑布一样倾泻在玻璃上的雨水。可她的心里却担心着明天开学还会这样下,这样她就惨了,因为无论如何,她都会湿着身子到教室。

“小珞,吃饭了哦。”妈妈那如少女般甜美的声音从客厅传来,“哦,来了。”小珞穿过走廊,来到了客厅。眼前的情景却让她惊呆了,全家人都围在桌子前,等着她吃饭,还都是一副恭敬地神态。“妈,干吗啊?怎么都?”“呵呵,明天就是我们家小珞开学的日子了,我们要为你庆贺一下啊!庆贺你成为15岁的姑娘,进入初二了啊”“呜……”坐在座位上的两个老哥和老爸立刻鼓掌示意。小珞张大了嘴巴,终于露出久违的笑容,小珞知道这是暑假的最后一顿晚饭,一定要开开心心的!她那天晚上好多,特别是妈妈做的红烧鸡肉。

吃完晚饭,小珞就来到房间准备拿衣服洗澡,可是脑海却还浮现着妈妈,哥哥和爸爸的笑容与期待。算了,好好睡一觉,明天就要见新老师了!小珞挠了挠头发,径直躺在床上望着夜空的星星,寻找哪一颗是外婆的寄托。

终于,夜晚过去了,随着闹铃的催促,小珞起了床。

走在绿树成荫的林间,小珞感觉心情好多了,吸了口气,像疯子一样的跑起来,眼睛也看不清了,谁都知道,这样会发生什么事。“啊!”一声惨叫,只见小珞捂着鼻子,皱着眉头。咦,这是谁啊,一个比小珞高一点的大男生正背对着小珞,两眼放空,“对不起啊!”小珞傻乎乎的跟这个大男生道歉,大男生迟疑了一下,最终头也不回的走了,可小珞根本没想到他竟然跟自己同路,都是来简锦中学的。


作文《巧遇》(8)

孙悟空,一个在西游记中有血有肉且重量级的人物。其之重,乃:唐僧离之,便生死未占,功果未成。天庭离之,幸甚离哉,举庭欢庆,可见一斑。有血有肉且得慢慢道来。首先,他乃书中从始至终贯穿全书的人物。从石碎猴出到大闹天宫,从被压山下到大叫师父,从收服八戒到斗战胜佛,离不开他。第二,他让人充满了真实感,仿佛这不是一部神魔小说,而是一个真实的,离奇的,曲折的故事。他并不是最厉害的:如大闹天宫被收服,和二郎神争来斗去。他并不是最受欢迎的:如唐僧逐他回花果山,唐僧执意坚持。但读者却最喜欢他。因为离奇曲折的故事情节往往使被塑造的人物更加丰满。如果直接写孙悟空打妖精一棍子打死一个所向无敌,不就没有了一些重要情节?如果写唐僧把这个徒弟爱死了,不就不需要悟能和悟净了?说不定因为嫉妒还会引起内讧。第三,他的语言及其贴近人物形象和背景,又幽默诙谐。如小圣施威降大圣中二郎神闯进庙宇,孙悟空被识破,却没有转头就跑,也没有磕头求饶,而是一句“郎君不消嚷,庙宇已姓孙了”,一句调皮的话打破了僵局,将他勇敢,顽皮,灵活的特点刻画得栩栩如生。

孙悟空往往在人们心目中是一个很厉害,很爱“扎刺”的人物。当然,大家也都看得明白,吴承恩他老人家的情感倾向于偏向孙悟空的,而且小说的主题从传记《大唐西域记》到神话,主人公从齐僧到大圣,他有什么魅力将主人公这把交椅稳坐百年的呢?孙悟空在取经过程中依然保持着个性鲜明,桀骜不驯的特点,但这时他身上的叛逆光辉已经渐渐地和唐僧取经这一崇高的使命光辉所覆盖,融和,这成了他一种强者坚韧不拔精神的象征。九九八十一难中,他是一个英雄,一个为金蝉子解除磨难的英雄。在那之前,他只不过是一个和玉帝叫板的小屁猴。正是这种对比,让他的大智大勇与其理想奋斗精神,献身精神三合一,让他由一个妖魔变成了神佛。我认为,在明代,人们追求的正是这种孙悟空的人性美,妥妥地,他就当上了主角。


作文《巧遇》(9)

哎,真倒霉,今年我竟然和孙悟空成为了同桌。生性好动的他喜欢调皮捣蛋,真不知道我究竟惹怒了何方神圣,落得如此下场。和他在一起的日子将永远不得安宁。

上课时,这可恶的猴子把书上搞得乱七八糟,不是在书上画一些被他战胜的妖怪,就是写一些话。例如:‘齐天大圣之书,神圣之物’。搞得书籍们个个都痛苦不堪,恨不得找他的师傅——唐僧投诉。如果这孙悟空只是自己玩一玩,我也不会对他恨之入骨了。他不仅数学课在我的课桌上写算式,还在我认真写字时故意推我。日久天长,我也对他的行为越来越表示不满。好好跟他讲道理,他又不听,说我是“唠叨小姐”,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我说又说不过他,打也打不过他,真的是无计可施。

孙悟空不但令人讨厌,而且十分自恋。只要你一个劲地夸他或者叫他“齐天大圣”,你无论有什么请求,就算让他上刀山下火海,都会同意的。

有一次,我忘了带钢笔。马上就要上课了,老师说过这节课要默写的。怎么办?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哦不,是比热锅上的蚂蚁还急。如果时间允许的话,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冲回家拿笔,可现在离上课就仅仅三分钟了。我问了问前后的同学,她们都只有一支钢笔。现在只差孙悟空没问了,可是,想起他那神气活现的样子,我又打消了这个念头。上课的预备铃打响了,不管这么多了。我笑眯眯地对他说:“孙悟空,能不能借我一支钢笔?”

“为什么要借你?”他得意地晃了晃脑袋。

“我忘带了。我知道你行侠仗义,美名天下,深受老百姓的喜爱,如果你不借我钢笔,你的名声岂不是会受到影响?难道你‘齐天大圣’的称号是浪得虚名吗?”

“怎么可能,我堂堂齐天圣是名副其实!”说完,他立刻拿了支钢笔给我。

“谢谢齐天大圣,你真是个大好人呀!”孙悟空听后,立刻喜笑颜开。我在心里悄悄地说:“几句话就被打发了,真是个自恋狂。”再一看同桌,他仍然乐呵呵地笑着,脸上的那股得意劲儿谁都看得出来。

这就是我那调皮的同桌,淘气、自恋,但又行侠仗义,让人又爱又恨。


作文《巧遇》(10)

一说起孙悟空,大家肯定都会想到他神通广大,刀枪不入,还会七十二变,一个筋斗云就是十万八千里!我也非常喜欢他,于是当我捧起《西游记》这本书时,我就非常仔细地观察起他来,他值得我们学习的优点和他的缺点都很明显地展现在我眼前。

孙悟空的优点很多,在大家心目中他是一个闪闪发光的人。

孙悟空对唐僧忠心耿耿,他多次被唐僧训斥,还曾赶过他走,他都不离不弃地守护在唐僧身边。特别印象深刻的是有一次孙悟空打死了白骨精,却因为这件事被唐僧误会了,唐僧狠心赶他回了花果山。没多久,唐僧就被黄袍怪抓走了,猪八戒前来向孙悟空求助,孙悟空第一反应并不是抱怨,而是怪猪八戒他们怎么没有用他的名号吓走妖怪。当必须他亲自出山相救时,他也没有犹豫,放弃了他在花果山的悠闲生活,义不容辞地去救唐僧,并且继续护送他们去西天取经。他这种不离不弃、忠心耿耿的品质让我特别佩服他。

孙悟空有七十二般变化,本领高强。好多次唐僧被妖魔鬼怪抓走,他都会使出浑身解数,解救师傅。有时候他会变成一只飞虫,趁铁扇公主喝茶的时候钻进铁扇公主的肚子里,逼她交出芭蕉扇。有时候他会变成一个小妖混进妖怪洞穴打探消息。有时候他会变成一只苍蝇溜进妖怪老巢,飞到被抓住的师傅耳边安慰师傅,并想办法救出师傅……他这七十二般变化让我羡慕不已,总希望自己也有这样的本领。

孙悟空很勇敢,不管遇见什么妖怪他都冲在第一个。孙悟空很聪明,每次遇见困难都能想到解救的方法。

但与此同时,孙悟空的缺点也很明显。他很骄傲,自尊心特别强,不能听一点贬低他的话。所以才会在知道弼马温是一个放马的,蟠桃会没有邀请他以后大闹天宫。之后猪八戒每次说他弼马温用激将法总能成功。他很冲动,不服管教,所以观世音菩萨才会怕唐僧管不住他,给他戴上紧箍咒。正是这样,孙悟空原来的天性:调皮、冲动、不受约束、不遵守法则……被改变了,最后成了佛。

孙悟空爱憎分明,自尊心强,他勇猛好斗,有七十二变,这可能就是我们喜欢他的真正原因吧!


作文《巧遇》(11)

我一直在想望着,假如我是那神通广大的孙悟空,那该有多好!不过,假如我真的变成了那孙悟空,那我该做些什么呢?

我想,假如我是孙悟空,那么,我要做的第一件事,一定是再去找那二神,再与他一决高下!当时,二神与我赌变化,弄神通,捉去了我不少猴孙,还一次又一次地揭穿我的法术,打得我原形毕露,我又如何肯咽得下这口恶气!我堂堂美猴王,怎能轻易输给那二神?我想,待我出战那天,我一定要先口吞十万金丹,带上十万猴兵,再与他这二爷爷一决胜负!

假如我是孙悟空,那我一定要驾着我那筋斗祥云,走遍天下,云游四海。因为我实在是太无聊了,整天被困在堆积如山的作业里,好想出门去放松旅游一回!待我变成那孙悟空,我一定要神气活现地坐在筋斗云上,先在天空中飞一会儿,好好欣赏那空中美景。接着,我便要去明月山玩儿,躺在凉爽的山顶上,美美地望着那天空中久被阴霾遮蔽的明月,再好好地睡上一觉,那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哦,对了,要是我变成了孙悟空,我还要去美国的哈佛大学学习呢。因为我觉得现在我学的知识太简浅了,应该到名校去学习学习。到时候,我只要打着齐天大圣的名号,走进学校,便马上可以受到最优等的待遇,学习最先进的知识吧?到时候我换上了孙悟空那灵活的猴脑子,再难的问题也难不倒我!到那时,也许我就是世上第一只有学问的猴子了吧?

假如我是孙悟空,我一定要去那些遭干旱的地方,用我那大无边的法力,给那些即将枯竭的生命洒上一把甘露。因为我实在是看不下去那些灾民再忍受这样的折磨了,作为鼎鼎大名的齐天大圣,我必须去援助他们!我知道我洒下的这把甘露,可以滋润那干裂的土地,可以唤醒那奄奄一息的树木,亦可以拯救那里濒临绝境的人们。到那时,人们一定会感谢我,想要报答我吧。可我只会头也不回地离开。因为“好人做事不留名”嘛!而且作为神通广大的孙悟空,做这点事对我来说算什么呢?我只不过是用我自己的能力为大家服务罢了。

假如我是孙悟空,我还要做很多很多的事情……假如我是孙悟空,那该多好!


作文《巧遇》(12)

假如我遇见了孙悟空,我会做许多许多的事情。

这是我看完西游记之后最大的感触。我的脑中不断的交织着一些片段,那都是我和孙悟空相遇之后的经历。

孙悟空自从陪唐僧取完经以后,就在花果山安闲自在的吃喝玩乐,一天,孙悟空突然觉得这样太无聊,又听说人间有许多高科技很好玩,决定到人间去走一趟。

孙悟空便拿出了他的看家本领——筋斗云,来到人间。“哇,这.......这是什么东东?俺老孙还没见过这玩意噶!”孙悟空指着摩天轮说,就在这时,我刚好从这里走过,看到孙悟空,大吃一惊,说:“你.......你不是大名鼎鼎的孙悟空吗?”孙悟空挠挠他的腮帮子,说:“你是谁,怎么认得我?”我说:“我叫李方媛,是一名小学生,你还不知道吗?现在你都上电视了。”孙悟空又有新的问题了:“电视是什么东东?”我顿时晕菜,说:“让我,来带你去玩玩那些好玩的东东吧!”孙悟空拍拍手,高兴地说:“好啊好啊!”

我们来到游乐场,孙悟空看到了过山车,要去玩,我说:“这事吧....还得有钱啊........”孙悟空说:“钱什么东西?”我指了指旁边正在付钱的大人,孙悟空知道了,扯了几根猴毛,一吹,一大叠五十的就在他手中了,我在一旁看得吃惊,孙悟空把钱给我,我去买票,我和他一人一张,去玩过山车了,真棒!玩完了,我说:“你带我去你的花果山玩玩吧!”孙悟空说:“好啊!”

孙悟空一个筋斗云就把我们送到了花果山,筋斗云在空中飞的速度差点没有把我吓死。来到花果山,一群小猴围着孙悟空叫“大王”,呵呵,那些小猴可真可爱啊,孙悟空对那些小猴说:“你们陪她去玩,把客人招待好点哈!拿些香蕉和西瓜给她吃。”晕~西瓜和香蕉是一个季节的吗?天马上快黑了,我叫孙悟空再用一个筋斗云把我送回家,可还没等我眨一下眼睛,我已经到家了,我真的不得不佩服它筋斗云的速度啊!

假如我遇见了孙悟空,该多好啊!真希望有一天,我的想象可以变为现实,让我遇到孙悟空,就可以实现我的愿望!


作文《巧遇》(13)

话说在很久很久以前,一块仙石每天吸收日月精华,终于有一天,石头慢慢裂开了,一只猴子从里面蹦了出来。他身高四尺不到,两只眼睛炯炯有神,仿佛能射出刺眼的光芒。他走起路来上蹿下跳,说话时总是把脚搁在椅子或者石头上,抓耳挠腮,一刻都不得安静。

他第一个跳进水帘洞,而被猴子们封为大王,享尽山间鲜果美味。后因大闹龙宫被龙王告上了天庭,被玉皇大帝收做了弼马温。到了天庭后被人嘲笑只是个小小的弼马温,孙悟空就大闹天宫,砸烂了蟠桃园。玉皇大帝请来那如来佛,把孙悟空压在五行山下500年。500年后,唐僧经过五行山收了孙悟空为徒。师徒四人一起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到了西天取得真经。孙悟空被封为斗战胜佛。

孙悟空非常机智勇敢,总是挡在唐僧面前为他斩妖除魔,大战黄袍怪、智斗车迟国虎鹿羊妖道、收服蜘蛛精。

孙悟空还非常心胸宽阔、忠心耿耿。在“三打白骨精”中唐僧不知道女子老妇人和老公公都是白骨精变的、就骂孙悟空太鲁莽,把他赶走。结果唐僧被白骨精抓走了,猪八戒只好到花果山水帘洞请求孙悟空回来,回去把唐僧救了出来。不论孙悟空本事多大,对师傅总是忠心耿耿,不离不弃。

但孙悟空也有一个缺点,就是太冲动,正因为他这个性格惹出了大大小小的祸。比如,别人惹他生气了,他就不管三七二十一把天庭里的酒杯和饭菜全都砸烂;师徒四人来到五庄观,猪八戒听说有人参果,就和孙悟空、沙和尚一起去后院偷吃了几个。这件事被童子知道后,把师徒四人骂了一顿。孙悟空很生气就跑到后院里把人参果树连根拔起,摔了个稀巴烂。他的冲动在另一种意义上也是勇敢,只是太过于勇敢,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

如果孙悟空是身边的朋友,遇到困难他会迎难而上,拔刀相助,行侠仗义;这个朋友也很喜欢玩儿、有很多好点子,和他一起玩儿会很开心;但在课堂上,他会坐立不安、上窜下跳,不认真听讲。

孙悟空机智勇敢,行侠仗义,忠心耿耿,冲动鲁莽。他的经历危险重重,一波三折。

欲知更多内容,且听下回分解!


作文《巧遇》(14)

虽然张先生养训斗蟋很有经验,但还是疏忽了一个问题。他竟然无意将一只母斗蟋混养在公斗蟋的初级缸中,清晨,瑞克在缸中爬行,算是运动吧,突然,瑞克看到了一只母斗蟋,感到十分惊讶,围着母斗蟋团团转,发出求爱的叫声,母斗蟋处于饥饿之中,没有心思去接受它,瑞克看到母斗蟋肚子都瘪了,肯定饿了。他知道,只有让母斗蟋吃饱才有可能接受自己的求爱。瑞克望着四周,没有已经死去的斗蟋,总不能为此去捕食鲜活的生命。     夜晚,母斗蟋已经饿得奄奄一息。突然,又一只斗蟋身亡,瑞克冲上去咬住去的斗蟋,刚要跑到母斗蟋身边一群饿蟋缓慢地爬过来,共同叫喊着:     ——小子,把这只去的斗蟋交出来!我们或许放你一命!不然,我们连你也吃掉!     瑞克一点也不在乎此饿蟋的`话,把斗蟋推给母斗蟋,发出柔和的叫声:     ——吃吧,吃吧,这是我送给你的。     饿蟋们的忍耐是有限的,他们生气了:     ——好你个怪蟋蟀,别以为你跟我们中华斗蟋不一样就得意!     稍微恢复点元气的母斗蟋冲饿蟋们伸了伸牙:     ——别理他们     瑞克发出叫声:     ——不,我们是为了生存。     瑞克赶紧保护好母斗蟋,一大群中华斗蟋冲过来了,瑞克生气了,伸牙冲上去,一会抵抗下这只,一会咬下那只,此时,中华斗蟋们也筋疲力尽的倒下了;     ——这可怎么办,要饿死了!

五年级:明松


作文《巧遇》(15)

一转眼,寒假离我们远去。我和m和z这两位“铁哥们儿”也都收了贪玩爱美之心,经过初一下学期一阵井然有序的学习后,期中考试又在我们紧张、忙碌的身影中悄然而至。

一个阳光明媚的四月中旬早晨。这个日子就来到了,一大早同学们就纷纷背着书包,表情沉重地来到了根据考分分好的考场。我大跨步的走进“东物”的门,初一是50―100名(这可是优秀生啊),初二150―200名。看好形式,迅速找到我的座位――哇!~倒数第二桌!甭说,两边又被初二的大哥大姐左右夹击,不知道这次身边的人是不是恐龙和胖妞呢?

教室的窗户半开着,微风吹拂着蓝色的窗帘,给人以清爽的感觉。不一会同学们都陆陆续续走了进来。我看见L一连愁苦的样子走了进来,一本生物书紧紧搂在胸前。唉!随后是一大冒失鬼,满头大汗的坐到了L的旁边的旁边的旁边,他一身的李宁装束很是引我这个李宁迷的注意,他是初二的!

我右边的`这个大哥,他就实在是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把书桌的杂物清空,然后把考书放在了里面……

当考试前几分钟,同学们都在安静的看书的时候,一件意想不到的是发生了……啪!一声响,这是老师走到了冒失鬼的旁边!啊~!~原来冒失鬼把玻璃推到了楼下,哈哈!有好戏看喽――

“你叫什么名字?”老师恶狠狠的盯着他,“一尘”“陈一尘?”“王一尘!”“让你们家准备好钱,赔吧!”噢!这个冒失鬼竟然和我的名字挺像!

第一课考完了,我看见冒失鬼无精打采的回眸一笑,眯起了他半近视的小眼睛啊!怎么这么像zh!我找到了M,迫不及待的告诉她:“我们考场有个很像ZH的!”“是吗?快让我看看!”我想指给她看,可冒失鬼没在考场,我只看见了他满满的笔包和旁边斜放的一个小眼镜。我只好趴在窗台上给M形容了一翻:“黑黑的,眼睛小小的总眯着,嘴总笑,很缺的样子!”这时,冒失鬼和一个人回来了,M用手轻轻碰我,小声问我他是不是!我说:“你好聪明,一下就认对了!”等他走过去M大叫:“好像一只猴子!我想知道他是哪一班的!”(我还没有很在意冒失鬼)


作文《巧遇》(16)

方仲永痛苦地安葬好父亲后便出发去了灵隐思,但却没有父亲所写的锁。他十分不甘心,每天摸索着寺门,风吹雨淋,他毫不退缩。终于,过了七七四十九天后,仲永在寺门的一个小破洞里找到了一把锁,这把锁与众不同,上面是由一层金光罩着的,而且又小又轻。现在最重要的是制作一把开启小钥匙。他每天钻研关于制作钥匙的技巧,终于,2天后,一把小巧的钥匙就做好了。方仲永迫不及待得打开那把锁,一团紫气马上罩住了他,他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吸到了一个漩涡里。这个漩涡忽然变成了一条笔直的通道,在另一边有一个出口。方仲永沿着出口方向一直走,终于走了出去,可是,他发现周围的一切都变了!方仲永问了一个路人这是哪里。路人告诉他,这里是吴国。可是,仲永根本不知道吴国啊,他问路人现在是什么时期,路人说是三国时期。方仲永一想不对啊,我是北宋代的啊!莫非时间不对吗?

方仲永灵机一动,问那个路人:“请问大兄是否听说过方仲永?”路人惊疑地看了方仲永一阵子,说:“方仲永之事我们人人都知晓,不就是小时侯聪明过头的神童,长大后又变成普通人的那个可怜的人吗?”方仲永听着路人那样说,心里很不是滋味,半晌也未说话。

那个路人忽然说:“你……你就是方仲永!”这句话引来许多路人。方仲永说:“你为何知道?”路人答曰:“我们祖先给我们留了许多方仲永的像画,你刚才的话也让我惊奇你怎么忽然问起方仲永,而且最与众不同的是你的穿着打扮!”

方仲永下意识地看了看自己的衣服,又看了看旁人的衣服,是十分不同。这时,吕蒙正在宫中批判文件,听有下臣禀告说吴国来了个方仲永,感到奇怪,连忙叫下臣去把方仲永带来。

吕蒙问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十分诧异。却有又一想自己也许能改变方仲永的命运,便让方仲永住在宫内。

吕蒙向方仲永讲了孙权劝他读书之事,方仲永对吕蒙的才干与谋略更多了赞赏。吕蒙说:“仲永啊,你虽小时侯是聪明绝顶的神童,却因为不接受后天教育而落了个现在这个下场。”吕蒙喝了口茶继续说道:“你看我,一个原来只有武力的人,现在读了书后能做到智勇双全,连鲁肃那种高官都愿意和我结友。看来后天的教育十分重要,而且现在接受后天教育也不迟啊!”

方仲永马上领悟了吕蒙的意思,他每天阅读大量经书和名学,不用私塾老师教,自己自学。他每天从公鸡打鸣看到月亮下山,有时连饭也忘了吃。

两个月后,方仲永才华横溢,出口成章,吕蒙对此十分满意。

一天,蜀国发起进攻要攻打吴国,吕蒙想试试方仲永的才

谋如何,便将这个大案交给方仲永去办理。方仲永果然不负重望,使蜀国取消了攻打吴国的的念头,而且蜀王亲自愿意与吴王结为兄弟,并发誓不会再有任何其他生念。

这件事在两国间传得沸沸扬扬,有人想再试方仲永的才华,便出了一道难题给方仲永,让他在一个时辰内把四书五经背完。方仲永只是一目十行地将四书五经看了一遍,然后滚瓜烂熟地背了下来。

众人都说方仲永是过目不忘,又恢复了以往的“神气”,他们都对方仲永重现神童之事感到惊奇。

方仲永笑着对众人说:“多亏吕蒙大兄的指示,让我从自卑恢复了自信,我明白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性,而且我也明白了活到老,学到老。知识就是力量!只要想去做某件事,必须要有一种刻苦的精神。我感谢吕蒙!我对能遇到吕蒙而感到高兴!从今天起,我愿意为吴国效忠!”

众人一片掌声……


作文《巧遇》(17)

我来到了路边,欣赏着河里多姿多彩的荷花,看着水中嬉戏的鱼虾,瞧瞧路边争奇斗艳的百花,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愉悦。我走进了花的怀抱中,一阵清香向我袭来,使我神清气爽。忽然,在一片叶子上,我发现一只碧绿色大螳螂,它比我的中指还长几厘米。他身穿着碧绿色披风,两把微型绿色镰刀在它前面不断的挥舞切割着空气。

我欣喜若狂,今天运气特别好,让我遇上这只超级无敌大螳螂。我心想:“这几天我的“虫虫家园”中不是多了几只蚱蜢吗?我把它请回去,让它吃一顿蚱蜢盛宴。”

我往口袋一摸,发现什么也没有,突然发现自己忘记带抓螳螂神器——一次性杯子了。心想:“唉呀!惨了,关键时刻掉链子,眼看煮熟的鸭子要飞走了。”我心急如焚,像只兔子拔腿往外婆家里跑。在路上,我不断地念叨着:“螳螂啊螳螂,你可千万不要在我慌忙之际一溜烟跑了呀!”

当我再次走进花丛中,一股花香朝我袭来。我来不及欣赏周边的美景。我大汗淋漓,直奔螳螂所在的花丛中,顿时,我傻了眼,螳螂竟然不翼飞。“是碧绿色的大螳螂和绿色花丛溶为一体?还是因为我眼睛不好,看不见它?”这时我的心紧绷了起来,豆大的汗珠从我脸颊上流淌。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在花丛中不断地寻找着螳螂,一会儿翻翻这儿的草丛,一会儿又动动那个花丛,拼命地想把那只大螳螂给找出来。一阵疯狂的乱找,可是根本没有发现那个螳螂的影子。这时我几乎绝望了,心想:都怪我,怎么没有事先准备好工具呢?要不是回去找工具,螳螂早就成为我的俘虏了。

不行,我不能放弃。于是我继续找起来。“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在一堆草丛中发现了我那只大螳螂了。它还正在吃着一只蚂蚱呢。我高兴得马上就要飞上天!因为我竟然看到了一只螳螂怎样吃着一只蚂蚱情景。我悄悄地走到螳螂的后面。心里默默的念“1,2,3”,我就用力一蹬腿,伸出手臂,用塑料杯把螳螂和那只蚂蚱罩在一起。捉到了螳螂,我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我哼着小曲,踏着轻快的步伐,把它领回外婆家的“虫虫家园”。看着螳螂悠闲地吃着蚱蜢盛宴,我的心里真高兴!

大螳螂啊,你真会折腾人的。想请你吃顿大餐还真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