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读百遍(精选5篇)
半程客梦
2024-04-12 00:39:52
初三
读后感

书读百遍(1)

别林斯基说过:“好的书籍是最贵重的珍宝。”这个暑假我有幸得到一件宝贝——《我在天堂遇见猫》。

初读——兴趣

购得这本书后,书名就深深吸引了我。《我在天堂遇见猫》到底讲述了“我”和猫之间怎样的离奇故事呢?才看了几页,我就被带入了故事中。柯简简在远足中遇难,昏迷后醒来已误入动物天堂。是谁带她来到动物天堂呢?她还在这里遇见了自己家去世的猫,单单。忠心的单单会带简简逃离动物天堂吗?他们能安全逃离吗?种种疑问,让我捧着书本废寝忘食,迫不及待想看完这本书。

再读——感动

这样的一本有趣的书真是让我爱不释手。于是,我再次翻开它。

再读,我沉浸在感动之中。柯简简的猫是一个感情丰富的动物,当主人伤心时,它会安慰主人;当主人迷茫时,它会帮主人想办法解决问题;当主人晕倒时,它不离不弃地照顾主人。为了让主人回到人类世界,它想尽办法:让独角兽占卜;访问动物天堂里最聪明的动物—猪帅哥;访问动物天堂里的守护神—精灵。单单对主人的爱无处不在。当精灵长老告诉柯简简无法返回人类世界后,单单不惜得罪守护动物天堂的精灵们。“万一她在动物天堂里有个三长两短,难道和你们没有关系?”它把主人的生命看得比自己重,因它曾经受过主人的恩惠,是主人救了它的命,收养它。他们之间曾经共度过许多美好时光,这些美好足够单单在动物天堂度过一生。这一刻,我深深的感触到了。

单单虽然是猫,但她有着比自称为“高级动物”的人类更懂得感恩的心,我自叹不如。

细品——责任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步入五年级,第一单元就是关于读书的课文。章老师告诉我们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确,当我再次徜徉于书中,我感受到的是责任。动物天堂里这些喜气洋洋的动物们都有一段不堪回首的过去,而且大多数都是被人类所杀。柯简简一句“我决定了,我要保护所有的动物”呼吁了我的心声,我想也是所有少先队员的心声。小动物的生命,虽然短暂,却也美妙。动物是大自然留给人类的无价之宝,它是我们人类的朋友。它们的生衍死灭与我们人类的生活是密切相关的。

飞鸽传书、牛耕地、马拉车......在古代动物为我们做了许多贡献,而现代科技进步了,动物们反而成为我们的盘中肉、身上衣。人类吃着香喷喷的牛肉、穿着做工精致的皮鞋、喝着香浓的牛奶时,可曾想过是谁给了我们美好的一切。

我相信,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动物是人类的朋友,让我们和睦相处,让蓝天下洒满我们的欢声笑语吧。


书读百遍(2)

古人云:“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后人常以此勉励读书人,认为只要多读,就自然懂得其中的意思,并把这视为传统经验。果真如此吗?我看不见得。

封建社会的儒生,整天捧着四书五经,摇头晃脑地将书读得滚瓜烂熟,然而满口之乎者也的教书先生们也未必懂得其中的含义。

所谓“见其义”是指真正了解书中的意思,而“读百遍”不过是一个数字罢了,读者如若不加以思考,书中的意义何以自见?依我看,许多人一惯恪守的“读书=见义”的这个公式,早就应该改为“读书 思考=见义”了。

高尔基把书比作美味可口的面包,他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但是,如果面包被人不加嚼咽就吞了下去,那么,这块面包即使被人收入肚中,那也是不能消化的,更甭提吸收其中的营养了。吃东西时是如此,读书时亦然。如果只对着一本书简单而无味的通读,而不加以思考,即使你能把这本书倒背如流,那也是毫无意义的,也是毫无用处的!

画坛巨匠达·芬奇这个名字可谓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而对他那传奇的成名故事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达8226;芬奇由画蛋步入艺术殿堂的奇迹,是多少常人所望尘莫及的。有人会说:“不就画蛋嘛,我也会,但是为什么这样的好运不能在我身上发生呢?”奇迹?好运!达·芬奇仅仅依靠着这两个词吗?不是!我敢断言,如果达·芬奇不是对每一个蛋都有所揣摩,不是对自己的技术有所思考,那《蒙娜丽莎》和《最后的晚餐》这两幅旷世奇画就无缘与我们见面,不是吗?

当然,我并不否认“读”的重要性,因为如果你想吸取前人的智慧,最基本就是要读,而且要熟读,但我想说的是,如果你只把眼光停留在十遍、百遍地“读”上,而忽略了思考,那最终的结果将会是一无所得!

世易时移,变“读书法”宜矣!


书读百遍(3)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自古以来,人们都很重视读书。中国有句俗话说: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没错,要想获得知识,读书是最好的捷径。读书能让人感到生活充实,读书能给人灵魂的震撼和心灵的慰籍。但是,如果只囫囵吞枣,纸上谈兵,尽信书还不如无书。欲穷大地三千里界,需上高峰八百盘。知识不是一朝一夕得来的,是要每天积累,不断进取才获来的。读书一定要能吃苦,不然怎么会“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呢?

你可能会说:“你说了一大堆道理,百闻不如一见呢!”就以我为例吧,从一年级到四年级上学期,我的作文总是千篇一律,平淡无奇,别人看了都想打瞌睡。一二年级无所谓,到了三四年级,我就为此很矛盾,总是闷闷不乐,爸爸也开始察觉到我不对劲,知道了真相后,意味深长地说:“你为此着急,说明你还有上进心,现在亡羊补牢还为时未晚。”我听了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爸爸接着说:“知道问题出在哪儿吗?”我摇摇头。“大文豪鲁迅写的《最先与最后》里关于”叛徒‘一词’的特殊含义:指反对旧思想、揪道德的人。现在你的作文总是固定着一个框架,把你的思路,你的想象能力都钉死了,乍一看每篇作文都一个样。你有些作文初看语句通顺,还说得过去,但细看却内容空泛。如那些‘啊!某某地方真是迷人哪!’的表达方式,已经是上世纪老掉牙的东西了,保质期都过了,还可能新鲜吗?这就是你的作文一直拘泥于形式,而没有新颖突破的根源所在。要想把这个病根铲除,就要做传统的‘叛徒’,书为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就要多读书,看看别人是怎样写同一件事情的,善学者,假人之长以补其短,这样才能药到病除,才能站得高,望得远。”这一席话让我受益匪浅,茅塞顿开。打那以后,我每天大量地阅读课外书,我不怕苦,因为想不付出任何代价而得到成果,那是神话。渐渐地,我的作文水平有了提高,直至如今我写什么文章都得心应手,耐读耐看。我真正体会到这个道理: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们只有尊重他人的作品,虚心学习别人文章的优点,再综合自己的思维、想象,才能“厚积而薄发”,才能“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还有就是勤练笔,光说不练假把式,百见不如一干。不过,任何事都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有信心,慢慢地就能发现你的水平正起着微妙的变化。

当然,读书的好处肯定不止能提高作文水平,它的好处不计其数,它能让疑难的人豁然开朗,能让伤心的人破涕为笑,能让无知的人学富五车……像我现在已经看了不少书了,读书甚至读上了瘾,我终于明白了高尔基说过的一句话:“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读书给了我一种从未有过却又无法用言语表达的快乐。每当我遇到困难与挫折时,就会想起保尔、海伦等形象,从而获得信心与力量,有了一种奋发图强的斗志;每当我取得好成绩时,“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就在我耳边回荡,让我脑袋清醒,不会自以为了不起;每当我失败了,心灰意冷、垂头丧气时,“失败是成功之母,挫折是成功之父”就会不断地鼓励、鞭策我,让我不从此消沉下去……

人活在世上要有一种奋发向上的精神,而这种精神要从书里获取,而不是从游戏中获得。人如果没有这种精神,则无疑是一具行尸走肉,整天在无聊、空虚中度过。只要有了这种精神,即使你在金钱物质方面贫困了点,但从另一种意义上来说,你又是无比富有的人,读书苦,读书也福,这就是读书的乐趣,这种乐趣是用金钱买不到的。我相信:古今中外,甚至将来,“读书百遍,其意自见”这句话是帮助人们获取更多知识的重要关键。


书读百遍(4)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这句话,告诉我们要想深入了解一本书的含义,必须要多读几遍书才可以。

可事实真的如此吗?答案是否定的。就比如说我们班的朱光辉吧!他的成绩不错吧,可是人家真的读了那么多遍地书吗?没有,他甚至仅仅读了一两遍而已,那他为什么考得那么好呢?那是因为他是认认真真看两遍的,他这一两遍,可抵得上千遍万遍呢!你们说他的成绩能不好吗?

说了成绩好的,我们再来看看成绩不好的吧!就比如我的同桌倪才宝同学。他读的书可多了,可是许多都是老师逼他看的,他十分的不情愿,因此态度十分散漫,从没认认真真读过一两遍,再加上他本来天分就不怎么样,所以他读了许多遍书成绩也还是十分差的。

由此可见,成绩的好坏,不仅仅取决于读书的遍数多少,而最重要的则是自己本人的心态好坏,态度十分认真的,你就是读上一两遍,也一定会有所收获,态度散漫,不认真的人,纵然你读了几百甚至几千遍都不会有太大的收获的。

所以说:书读百遍,其义未必见。


书读百遍(5)

何谓“书读百遍,其义自现”。顾名思义,也就是一本书读多了,自然就知道了书中的一些奇妙之处,一天……我知道了“书读百遍,错字自现”。

今天,我走在秋高气爽的大街上,突然听到有人再喊:“走过不要错过,海量书籍任你选,本本打八折,件件有优惠。”听到后面那几句,我心动了,停下脚步,像一只小泥鳅钻入人群中,“哇,好多书呀,也不知道有没有我最喜欢的《声声慢》”我满怀欣喜的就趴在书堆上找了起来,“哎”!我居然在这浩瀚的书海中找到这本书,付了钱后,我心满意足的回家了,到家之后,我就蹦蹦跳跳的坐在沙发上专心致志的看着书,谁知刚读了第一篇,就发现了好几个错字,比如“凄凄惨惨戚戚”的“凄”写成“妻”,“寻寻觅觅冷冷清清”的“青”……这李易安的几叠字,写的'十分生动,却因为那几个错别字,败的一塌糊涂,虽然有错别字,但是我还是十分欣赏这本书,我认真地盖着每一错误,认真的呵护着书。因为这几个错别字,让我增强了辨别能力,也明白了许多人世道理。

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从这本书中发现了一些奇妙之处,“书读百遍,其义自现”一本书读多了,自然就知道了书中的一些奇妙之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