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大学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成人高考直属教学点教学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关于毕业证书即时注册工作的要求,毕业班所有教学活动应于15周内结束,综合我校具体情况及《成教教学管理系统》的使用要求,现将编报2020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和预订课程教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期教学安排
1.业余班
业余班非毕业生班级按19周的学期模式执行,毕业生班级(2018级专升本)按15周的学期模式执行。周六、周日上课;原则上2020级以外的其他年级周六上课,2020级新生周日上课;老生班级2月22日报到注册,第2周补考;2020级新生2月23日报到注册,具体迎新工作另行通知。
2.函授班
函授班各专业集中面授7次,每次2天,均在双休日(如仍达不到教学计划要求的课时,需另增加时间面授),毕业生班级所有教学活动应于15周前全部完成,第1次面授报到注册,第2次面授后进行补考;2020级新生2月23日报到注册,具体迎新工作另行通知。
集中面授时间为:
面授上课时间:上午8:15-11:30; 下午1:30-4:45; 晚上6:00-9:15;(面授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请相关学院根据给定时间制定各班课表,上网公布并通知学生,同时上报继续教育处备案。
3.应届毕业生的教学活动(包括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都应在15周内(6月上旬前)完成并上报成绩。
4.2020年春季学期专科省计算机统考和本科学位英语校内考试、本科学位主干课程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教学任务的落实
1.《教学执行计划表》编制。各有关学院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分别按不同教学形式、专业和年级编制《教学执行计划表》。2020级新生按照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的教学执行计划表执行。《教学执行计划表》经学院教学负责人审定签字后,报继续教育处备案。《教学执行计划》审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2.教学任务落实。业余、函授班填报《教学执行计划》后,自行落实教学任务,并按照给定的时间,编制《课程表》,报继续教育处审核。
3.若原计划中的个别课程因受师资、实验设备等客观条件制约不能如期开出,或因原教学计划不尽合理需调整课程,应及时提交更改申请,报继续教育处,经继续教育处审核后实施。
4.开课学院在落实教学任务时,业余教学应编制并审定课程教学大纲,函授教学同时应编写自学指导书及自学周历表。请各专业所在系在学院网站内开设成人教育窗口,将教学参考材料上网供学生自学参考。
5.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的课程 ,请有关学院单位在开课表上明确注明(教师须获《使用多媒体教室资格证》),由继续教育处根据现有资源进行安排。
6.各学院根据《教学执行计划》在《成教教学管理系统》进行“开课”、“选课”安排,安排好相应“学务”工作。
三、教材预订
各学院应根据下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在经审定的教材选用目录范围内进行教材预订,填写《教材预订单》(一式二份)。不订教材的课程一定要注明。2020级政治、英语、计算机类公共课程由继续教育处统一征订,各征订学院不需填写版本,但需填写数量。《教材预订单》经学院教学负责人批准,一份送交继续教育处,另一份留存备查,并报送电子文件。
由于学校教材代办费实行每学年结算的模式,因此请各学院在发放教材时务必核实缴费情况,并在开学两周内将多余教材退还供应商,妥善处理教材的清算工作。
四、在籍生学年注册及缴费
按照学生学年注册的要求,请各学院通知所有学生于开学前(2020年2月15日前)将学费、代办费存入学校指定的学费卡,学校在开学时统一扣款,未扣款成功的学生不予发放教材且不予报到注册,并在开学2周内(2020年3月8日前)统一予以停学处理,经催缴后仍不按期缴纳学费的将在开学1个月内(2020年3月23日前)予以取消学籍处理。
请各学院通知所有在籍学生按时缴费,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催缴学费,对于规定时间未缴费的学生在《成教教学管理系统》中予以学籍异动等处理。
五、成绩管理
按照成教成绩管理工作的要求,请各学院在本学期结束前将学生课程成绩提交《成教教学管理系统》,同时将纸质成绩原件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报继续教育处备案,另一份由相关学院留存备查。
教学任务的安排直接关系正常教学的秩序,各有关学院务请精心安排、认真落实。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继续教育处联系,以便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