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优先股股息如何写会计分录?
优先股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种类,和普通股一样代表一个公司股东的所有权。那么支付优先股股息时,应该如何做会计分录?
支付优先股股息的会计分录
1、溢价发行时:
借:银行存款
贷:股本--优先股
资本公积
2、折价发行时:
借:银行存款
资本公积
贷:股本--优先股
3、平价发行时:
借:银行存款
贷:股本--优先股
优先股和普通股的区别
1、普通股股东可以全面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而优先股股东一般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一般情况下不参与股东大会投票,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公司决定发行新的优先股,优先股股东才有投票权。同时,为了保护优先股股东利益,如果公司在约定的时间内未按规定支付股息,优先股股东按约定恢复表决权;如果公司支付了所欠股息,已恢复的优先股表决权终止。
2、相对于普通股股东,优先股股东在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的分配上享有优先权。
3、普通股股东的股息收益并不固定,既取决于公司当年赢利状况,还要看当年具体的分配政策,很有可能公司决定当年不分配。而优先股的股息收益一般是固定的,尤其对于具有强制分红条款的优先股而言,只要公司有利润可以分配,就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向优先股股东支付。
4、普通股股东除了获取股息收益外,收益来源二级市场价格上涨也是重要的;而优先股的二级市场股价波动相对较小,依靠买卖价差获利的空间也较小。
5、普通股股东不能要求退股,只能在二级市场上变现退出;如有约定,优先股股东可依约将股票回售给公司。
发行优先股时如何做会计分录?
应该根据经济实质,判断发行的优先股属于金融负债还是权益工具。
(1)发行方发行的优先股归类为债务工具并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债务工具的面值,贷记“应付债券——优先股(面值)”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应付债券——优先股(利息调整)”科目。在该工具存续期间,计提利息并对账面的利息调整进行调整等的会计处理,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中有关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后续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发行方发行的优先股归类为权益工具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权益工具——优先股”科目。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下同)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行方应根据经批准的股利分配方案,按应分配给金融工具持有者的股利金额,借记“利润分配——应付优先股股利等”科目,贷记“应付股利——优先股股利”科目。
发放股票股利的会计分录
股份有限公司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向股票投资者发放股票股利时: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
贷:股本
股份有限公司发放股票股利时,可以通过“利润分配”相关二级科目以及“股本”科目进行处理,其中“利润分配”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余额。
而“股本”科目的性质与“实收资本”科目的性质类似,两者的不同点在于“股本”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企业所持有的股票份额,而“实收资本”科目则主要用于核算企业接受投资者所投入的实收资本。
一般来说,普通股股东分配给普通股,优先股股东分配给优先股。这样,就不能改变公司股东的结构和比例,而要增加股份数量。股票股利分配的计算通常以百分比来表示,如10%和20%,这表示可以分配给每股的新股比例。
如果计算结果少于1股,则可以将零股转换为现金分配给股东,也可以将零股一并出售,所得金额将在零股股东之间进行分配。采取股票股利形式的必要条件:公司分配的利润必须由股东大会决定,并符合发行新股的有关规定。
由于股票交易价格通常高于票面价值,对股东而言,支付股票股利可能比现金股利获得更多的投资收益;但过多的股票分红会增加公司股份总额,影响公司未来的分红水平和股票市场价格,不利于公司市场形象的改善和流动资金的增加。
发放股票股利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1、企业股东大会批准现金股利分配方案宣告分派时,应编制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贷:应付股利
借记“利润分配”科目,因此会减少未分配利润,从而可能会减少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总额;
企业股东大会批准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宣告分派时,不做任何账务处理。因此不会对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产生影响。
2、企业向投资者实际发放现金股利时,应编制会计分录: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分录不涉及所有者权益项目,因此也不会影响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
3、企业向投资者实际发放股票股利时,需要做账务处理,应编制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
贷:股本
分录涉及所有者权益内部项目,因此也不会影响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
扩展资料:
利润分配的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一般应按照下列内容、顺序和金额进行分配:
1、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
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在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的前提下,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任意盈余公积金计提标准由股东大会确定,如确因需要,经股东大会同意后,也可用于分配。
4、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分配。
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违反上述利润分配顺序,在抵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发放的利润退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