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这些人可以不用参加,初级会计考生在列!
众所周知,继续教育是会计人员每年的必做的事情。
但是如果你符合这些条件,就可以视同你今年已经完成了继续教育。
帮你省去很多时间和精力。
一、这些情况可视同继续教育财政局通知
我们来先看看哪些地区是有“视同”继续教育政策的?
1、广东省财政厅
从上述表格中可以明确看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形式除了参加培训之外,还有学历教育、财会证书等方式也是可以视同参加了当年继续教育的。
上述政策虽然是广东省属的,其实大多地方规定是大同小异的,大家可以去当地财政局就能看到。
2、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发布通知:
这也意味着: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过1科的考生(两科全过的当然也在),就可以折算继续教育学分,不用参加今年的继续教育了。
这里给大家总结下大多人可以视同继续教育的情况:
①毕业当年(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学位学历教育);
②考证(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通过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考试等国家资格目录清单中列明的会计类相关资格考试,通过一科也可以的。)
③其他,参考上述图表。
二、这件事不做,无法进行继续教育
在很多地区,只有在当地的会计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了个人资料的上传与审核,才能进行会计继续教育。
所以各位考生在继续教育之前,一定按照规定进行信息采集,这样才能保证会计继续教育的顺利进行。
(一)信息采集的对象
1、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
2、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3、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暂时没有从事会计工作但当年拟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信息采集的意义
会计人员的信息是财政部按国家人员信息管理要求列示的最基本信息,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是财政部门推进会计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会计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的重要基础。会计人员基础信息对会计人员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考试报名、高级会计师评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先进会计工作者和“五一”劳动奖章的评选、会计人员信用信息(奖励守信、惩戒失信)申报、会计人员调转以及用人单位对会计人员的晋升提职等具有重要作用,会计人员积极参加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有助于维护自身的利益。
(三)采集内容
信息采集模块分为在岗会计人员和预备会计人员两类。
1. 在岗会计人员:采集基本信息,同时扫描上传学历证书、加盖单位公章审核确认的开始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材料(如:交接单、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能证明从事会计工作的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2. 预备会计人员:采集基本信息,同时上传学历证明、户口本或居住证(外地在津上学的学生上传学生证扫描件)。
(四)采集入口
由于信息采集采取属地管理原则,采集的时间、网站、提供的证明信息也有所不同,建议学员查看当地会计管理部门的通知,并按要求及时完成信息采集。
(五)如何进行继续教育视同?
继续教育视同为主动视同跟被动视同两种情况。
主动视同是你自己根据财政局的要求,自己上传视同相关材料,然后进行学分认定、继续教育视同;
被动视同,是你在官方上传记录之前采集好了,然后官方上传记录帮你进行了视同。
具体以财政局的通知为准。
三、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问题答疑
1、哪些人要参加继续教育?
答:一是持有会计证的人群,二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凡是符合这两个条件任一都要参加继续教育。
再详细解释一下:
① 只要从事会计工作,不管有没有会计证书,都需要继续教育;
北京市财政局还具体列出来了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其他会计工作。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② 有会计证书,但是不从事会计工作,也需要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