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湖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简述)
1、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市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8〕90号)和《中共湖口县委办公室 湖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口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湖办发〔2019〕1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2、湖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3、湖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