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率的特殊政策的概述
征收率的特殊政策指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在使用简易计征方法计征税费时,针对特殊应税行为和应税对象所适用的与增值税征收率相关的各项特殊政策。我国征收率的特殊政策主要针对固定资产的处理,如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第二、三项内容规定,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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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和征收率的区别?
增值税税率 是税额与一定数量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它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体现了 征税的深度 ,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和基本要素。税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的财政收入和纳税人的负担水平,是国家税收政策的具体体现。
增值税税率
(一)标准税率16%: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或者进口货物(二)10%低税率纳税人销售 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 、 不动产租赁服务 ,销售不动产, 转让土地使用权, 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0%:(三)6%低税率1.除16%、10%和零税率以外的适用。
2.纳税人通过 省级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交易平台转让补充耕地指标,按照 销售无形资产 缴纳增值税,税率为6%。增值服务6%? 除特殊记忆的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6% 通过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交易平台转让补充耕地指标税率为6%。(四 )出口零税率 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 服务、无形资产等零税率 境内单位和个人 跨境 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 税率为零 。根据相关规定,服务、无形资产的零税率政策如下:
1.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1) 国际运输服务 。国际运输服务,是指:
①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②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③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2) 航天运输服务 。
(3)向 境外单位 提供的 完全在境外消费 的下列服务:
①研发服务。
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③设计服务。
④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
⑤软件服务。
⑥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⑦信息系统服务。⑧业务流程管理服务。⑨离岸服务外包业务。⑩转让技术。
2.其他零税率政策。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取得相关资质的国际运输服务项目,纳税人 取得相关资质的 ,适用增值税 零税率 政策, 未取得的 ,适用增值税 免税 政策。
(2)境内的单位或个人提供 程租服务 ,如果租赁的交通工具用于 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 ,由 出租方 按规定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3)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 期租、湿租服务 ,如果承租方利用租赁的交通工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由 承租方 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注意: 境内 的单位或个人向 境外 单位或个人提供 期租、湿租服务 ,由 出租方 适用增值税 零税率 。
(4)境内单位和个人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由 境内实际承运人 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的经营者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征收率 与增值税税率不同,征收率只是 计算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的一种尺度 ,不能体现货物或劳务的整体税收负担水平。
增值税征收率是指对 特定 的货物或特定的纳税人销售的货物、应税劳务在某一生产流通环节应纳税额与销售额的比率。
适用征收率的货物和劳务,应纳增值税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征收率主要是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适用或者选择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采用征收率计税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征收率
增值税征收率适用于两种情况,一是小规模纳税人;二是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规定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
(一)征收率的一般规定 除适用5%征收率以外的,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应税行为均为3%。适用5%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建或者取得的不动产。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不动产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不动产经营租赁。小规模纳税人出租(经营租赁)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其他个人出租(经营租赁)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二)征收率的特殊政策
1.适用3%征收率的某些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减按2%计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 不得抵扣且未抵扣 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 自己使用过 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增值税。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所称旧货,是指进入 二次流通 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2.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 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3.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全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 3% 的征收率纳税;
差额纳税:以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 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 5% 的征收率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5.一般纳税人提供教育辅助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6.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 抗癌药品 ,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 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下同)。
7.自2019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 罕见病药品 ,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总结增值税征收范围 税率及征收率
1、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2.销售应税服务
(1)交通运输服务
(2)邮政服务
(3)电信服务
(4)建筑服务
(5)金融服务
(6)现代服务
(7)生活服务
3.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1.视同销售货物或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①按实际售价计算销项税额;取得委托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②受托方收取的代销手续费,应按“现代服务”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用于销售”,是指受货机构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营行为:
①向购货方开具发票;
②向购货方收取款项;
未发生上述两项情形的,则应由总机构统一缴纳增值税。
如受货机构只就部分货物向购买方开具发票或收取货款,则应区别不同情况计算并分别向总机构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所在地纳税。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9)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10)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11)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示】(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55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在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已发生的符合上述条件的扶贫货物捐赠,可追溯执行上述增值税政策。
【提示1】视同销售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区别
【提示2】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后,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可正常抵扣。
2.混合销售与兼营
【提示】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征收率。
税率 13%、9%、6%、0
13%税率: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进口货物
9%税率: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增值电信6%)、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6%税率:销售服务、无形资产
0税率:出口货物,跨境销售: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服务
征收率 5%、3%、2%
3%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的应税销售行为(2021年12月31日前减按1%征收);除适用5%和2%征收率以外销售行为。
5%征收率:纳税人销售和租赁不动产;房地产企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房地产项目;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算应纳征税;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和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高速公路是3%)。
2%征收率: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2.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3.纳税人销售旧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