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郡国是什么?
[拼音]:Donghan junguo
东汉地方行政区划制度。东汉制度,郡、王国、属国同为一级地方行政区划。王国承西汉之制,为皇子封地,由相治理,相之地位同郡太守。诸侯王不治民,唯衣食部租而已。属国初置于西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是边郡管辖下的一种特殊行政区,专为安置少数民族而设。至东汉安帝时,遂以属国为相当郡一级的行政区划,由某些边郡分离远县置之,领域比郡为小,冠以本郡名,如蜀郡属国乃分蜀郡西部四县而置。属国辖境多为少数民族聚居地,其行政长官为都尉,“治民比郡”。
东汉郡国的设置比较稳定,郡国的名目和领域的变动幅度较小。《续汉书·郡国志》所载一百零五个郡国可作为东汉一代行政区划的代表。此一百零五个郡国乃从西汉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的一百零三个郡国发展、演化而来,其变化过程大略如下:
光武帝建武十三年(公元37)并省西汉王国十:以广平属巨鹿,真定属常山,河间属信都,城阳属琅邪,泗水属广陵,淄川、高密、胶东属北海,六安属庐江,广阳属上谷。
明帝永平十二年(公元69),益州徼外哀牢内属,以其地置哀牢、博南二县,并割益州西部都尉所领六县合为永昌郡。
章帝元和元年(公元84)分东平国三县置任城国。
和帝永元二年(公元90)分泰山置济北国,分乐成(本西汉之信都)、涿郡、勃海复置河间国,永元八年复置广阳郡。安帝命属国别领比郡者六:广汉属国、蜀郡属国、犍为属国、张掖属国、张掖居延属国、辽东属国。顺帝永建四年(129),分会稽置吴郡。
综上所述,由西汉一百零三郡国省十,置十二,成为一百零五个。
两汉郡国名目的对照及并省关系如下表(郡国名沿而未革者以──表示,标有*号者为边郡)。
《郡国志》河南尹下本注曰:“永和五年户二十万八千四百八十六……”,据此,一般认为一百零五郡国是顺帝永和五年(140)的行政区划。但是一百零五郡国中未有阜陵国,而该王国基本上与东汉王朝相终始,唯于冲帝、质帝之交暂绝,清代学者钱大昕因此以为《郡国志》乃据冲、质之交的簿籍而作。两种见解不一,迄无定论。
桓、灵以后,郡国又稍有增置,名称亦有更改。据《后汉书》载,桓、灵二朝共增三郡:桓帝建和元年(147)复置阜陵国,延熹元年(158)分中山置博陵郡,灵帝时复分蜀郡北部为汶山郡。另有南安郡,据《晋书·地理志》及《元和郡县志》载,亦灵帝时分汉阳置,《郡国志》刘昭注引《秦州记》则云置于灵帝中平五年(188)。
及至献帝即位,天下已经大乱,朝政操于权臣之手,朝廷不能号令全国,分裂割据现象日益严重,各地不少州牧、太守自行置郡,而且旋置旋废,时分时合。因此,这一时期郡国增废情况十分复杂,各种史籍记载出入很大,经过综合考订,条理如下:
中央地区:兴平元年(194),分安定、扶风置新平郡;建安年间,曹操执政,陆续增置城阳、利城、东莞、长广、谯郡、乐陵、章武、乐平、新兴、汉兴、西平、西郡、广魏、南乡、襄阳、临江(后改宜都)、弋阳等十余郡;省上郡、朔方、五原、云中、定襄五郡。
割据地区:孙策据江东,于兴平元年分豫章置庐陵郡;孙权(见吴大帝孙权)继立,于建安十三年(208)分丹扬置新都郡;十五年又分豫章置鄱阳郡,二十三年分合浦置高凉郡,不知何年分庐江置蕲春郡(据《吴书》,当在建安十八年以前),辽东太守公孙度分乐浪置带方郡;荆州牧刘表分南阳置章陵郡,益州牧刘璋与刘备(见汉昭烈帝刘备相继分置江阳(分犍为)、巴西、巴东、涪陵(分巴郡)、梓潼(分广汉)、岩渠等郡。
这一时期,王国仍有所置废,属国亦有升为郡者,但于增损无关。旋置旋废之郡亦不计入,故至建安二十五年曹魏代汉以前,东汉全境郡国总数由灵帝末年的一百零九增至一百二十余,郡境则相对缩小,至有仅领二三县者 。而且,因羌胡骚扰,省上郡、朔方等五郡,版图反而比东汉初年略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