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报自考专业有限制吗?
2、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在报名期间直接在网上或到各地自考办报名。
3、经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在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课程的考试后,即可取得大学专科或本科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成人学士学位。
4、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报考对象有职业上限制的专业只接受部门委培统一招生。
自考的考试内容计划:
专业考试计划的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学历层次与规格、考试课程与学分、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主要课程说明、指定或推荐教材及参考书、其他必要的说明等。专业考试计划实行课程学分制。
专科专业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同类专业水平相一致。各专业总学分数不得低于70学分;开考课程不得少于15门,其中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得少于14门。
本科专业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同类专业的水平一致。本科可分为两段,即基础科段和本科段。基础科段可直接与本科相衔接。本科累计总学分数不得低于125学分,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得少于20门;其中基础科段的学分数不得低于70学分,理论考试课程一般不得少于12门。
报名条件下: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的限制,获取专科学历后均可参加考试。
自考专科毕业生接考自考本科须知:
1、各类高等院校的自考专科毕业生接考自学考试本科,须先在规定时间办理自学考试新生注册手续,取得自学考试准考证;再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相应的学籍材料其中包括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存档单位红章),经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核,办理接考本科手续(考生至迟应于考完自学考试全部规定课程之前半年将接考手续办妥)。
2、已办接考手续的自考专科的考生,若在2001年底以前全部笔试课程考试合格,可按1996-2000年的考试计划毕业,所办接考手续仍然有效;若2001年底以前不能取得全部笔试课程合格成绩,则须重新办理接考手续(凭原接考证明,免于收费)。
3、持有各类高等院校本科结业证书,学习期满,只有一门课程未合格者按专科毕业对待。
4、关于自考专科接考本科加考课程的衔接,应按各专业考试计划规定执行。专业考试计划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按以下原则衔接:
(1)以前已取得的加考课程的合格成绩,课程名称与新计划加考课程相同的仍然有效;
(2)与新计划加考课名称不同,可以按计划规定替代学分相近的一门新计划的加考课程;
(3)以前取得合格成绩的加考课程门数多于新计划要求的加考课程门数,多余的加考课程合格成绩不能顶替其它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