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的“甲乙丙”类是如何区分的
各国根据传染病的影响严重程度会对其采取相应的管理、控制措施,而以法律形式规定要加强管理的传染病,又被称之为法定传染病,只有那些发病率较高、流行面较大、危害严重的传染病才会被纳入其中。
在我国就专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目前我国法定传染病共有40种,其中甲类传染病2种,乙类传染病27种,丙类传染病11种。不同级别意味着不同的严重程度,会采取不同级别的监督、监测和管理措施。
以甲类传染病为例,包括鼠疫和霍乱两种。它们对人类健康和社会安全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属于烈性传染病。因此,管理也必须十分严苛。按照现行规定,一经发现必须在2小时以内上报,以便于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阻断疫情的延续。
乙类传染病则属于需严格管理的传染病,包括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性肝炎等27种。对此类传染病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防治方案进行预防和控制一经发现要在24小时内上报。
当然,其中也有特例,比如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虽属于乙类但发现后要在2小时内上报。丙类传染病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包括血吸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等11种,发现后同样要在24小时内上报。
那么,目前,我国甲乙丙类的传染病都有哪些呢?
甲类(2种):
鼠疫、霍乱。
乙类(27种):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丙类(11种):
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