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纲五常是谁提出的 孟子三纲五常是谁提出的
三纲五常是谁提出的
董仲舒。三纲五常是董仲舒按照,贵阳而贱阴的理论提出的一种道德原则和规范,要求通过三纲五常的教化来维护社会伦理与政治制度。董仲舒,广川人,西汉哲学家。他使儒学成为中国社会正统思想,影响长达二千多年。其学以儒家宗法思想为中心,杂以阴阳五行说,把神权、君权、父权、夫权贯穿在一起,形成帝制神学体系。
三纲五常是谁提出的 孟子三纲五常是谁提出的
董仲舒。三纲五常是董仲舒按照“贵阳而贱阴”的理论提出的一种道德原则和规范,要求通过三纲五常的教化来维护社会伦理与政治制度。董仲舒、广川人,西汉哲学家。汉景帝时任博士,讲授《公羊春秋》。汉武帝元光元年,汉武帝下诏征求治国方略,董仲舒在著名的《举贤良对策》中把儒家思想与当时的社会需要相结合,并吸收了其他学派的理论,创建了一个以儒学为核心的新的思想体系,深得汉武帝的赞赏,系统地提出了“天人感应”、“大一统”学说和“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被汉武帝所采纳,使儒学成为中国社会正统思想,影响长达二千多年。其学以儒家宗法思想为中心,杂以阴阳五行说,把神权、君权、父权、夫权贯穿在一起,形成帝制神学体系。他提出了天人感应、三纲五常等重要儒家理论。其后,董仲舒任江都易王刘非国相10年;元朔四年(前125),任胶西王刘端国相,4年后辞职回家,著书写作。这以后,朝廷每有大事商议,皇帝即会下令使者和廷尉前去董家问他的建议,表明董仲舒仍受汉武帝尊重。
三纲五常是谁提出的
三纲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指仁、义、礼、智、信。三纲理论体现了法家的君本位思想,最早见于《韩非子·忠孝篇》。韩非子在此篇中称:“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五常则是指儒家的仁、义、礼、智、信。至汉代,董仲舒将儒家的民本位思想改造为法家的君本位,继承了法家的三纲理论。详见《春秋繁露》一书,即通过上定名份来教化天下,以维护社会的伦理纲常、政治制度。被法家化改造之后的儒家被成为“内法外儒”。
三纲、五常这俩词来自汉朝董仲舒,到班固时期给固化了,南宋的朱熹给连起来变成三纲五常,三纲五常和名教观念起到了一定的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际关系的作用。
三纲五常是谁提出的
三纲五常是董仲舒提出的。
三纲、五常这两个词,来源于西汉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一书。但作为一种道德原则、规范的内容,它渊源于先秦时代的孔子。孔子曾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仁义礼智等伦理道德观念。
孟子进而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伦”道德规范。董仲舒按照他的大道“贵阳而贱阴”的阳尊阴卑理论,对五伦观念作了进一步的发挥,提出了三纲原理和五常之道。
董仲舒认为,在人伦关系中,君臣、父子、夫妻三种关系是最主要的,而这三种关系存在着天定的、永恒不变的主从关系:君为主、臣为从;父为主,子为从;夫为主,妻为从。
亦即所谓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三纲。三纲皆取于阴阳之道。具体地说,君、父、夫体现了天的“阳”面,臣、子、妻体现了天的“阴”面;阳永远处于主宰、尊贵的地位,阴永远处于服从、卑贱的地位。董仲舒以此确立了君权、父权、夫权的统治地位,把封建等级制度、政治秩序神圣化为宇宙的根本法则。
三纲五常解释:
“五常之道”实际上是“三纲”的具体化。董仲舒又认为,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则是处理君臣、父子、夫妻、上下尊卑关系的基本法则,治国者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在他看来,人不同于其他生物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人类具有与生俱来的五常之道。坚持五常之道,就能维持社会的稳定和人际关系的和谐。
三纲五常是谁提出来的
西汉董仲舒提出来的。
孔子曾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仁义礼智等伦理道德观念。孟子进而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伦”道德规范。董仲舒按照他的大道“贵阳而贱阴”的阳尊阴卑理论,对五伦观念作了进一步的发挥,提出了三纲原理和五常之道。
董仲舒认为,在人伦关系中,君臣、父子、求全责备三种关系是最主要的,而这三种关系存在着天定的、永恒不变的主从关系:君为主、臣为从;父为主,子为从;夫为主,妻为从。
扩展资料:
三纲五常和名教观念,为封建阶级统治和等级秩序的神圣性和合理性而辩护,成为中国封建专制主义统治的基本理论,为历代封建统治阶级所维护和提倡。它们作为封建社会的最高道德原则和观念,被写进封建家族的族谱中,起着规范、禁锢人们思想、行为的作用。
2000多年来,它一直影响着中国人的国民性。当然,这种思想在一定时期也起到了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际关系的作用。
三纲是儒家奴化思想的根源,扭曲了孔子“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妇妇”之说。其核心是从于正理或无条件服从于上下关系,三纲立足于关系下的服从,而孔子立足于正理,倡导无论地位都该依正理尽本分。
三纲五常指的是谁提出
三纲五常是西汉董仲舒提出来的。三纲五常是董仲舒按照“贵阳而贱阴”的理论提出的一种道德原则和规范,要求通过三纲五常的教化来维护社会伦理与政治制度。
董仲舒是西汉时期的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教育家。在董仲舒时期,他将儒家思想和社会现实相结合,并吸收其他学派的理论,最终创建了儒学为核心的大一统学说。儒家哲学发展到董仲舒时期,儒家正式成为官方正统学说。
三纲者,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者,仁、义、礼、智、信。
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一书中将三纲、五常作为道德原则、规范提出来,但是董仲舒没有将三纲、五常并立。在东汉后期时,经学家马融第一次将“三纲”和“五常”,直到宋明理学发展到朱熹时期,才正式将三纲五常上升到“天理”的高度。
三纲五常是谁提出的-指的是什么
三纲五常是西汉的董仲舒提出来的,源于他的著作《春秋繁露》,“三纲”指父为子纲、君为臣纲、夫为妻纲,“五常”指的则是仁、义、礼、智、信,是董仲舒对孔孟学说的概括和进一步阐释,也是传统封建社会的基本道德准则。
三纲五常是谁提出来的
三纲五常是中国古代传统封建礼教中的道德规范,由西汉哲学家董仲舒在其著作《春秋繁露》中提出,“三纲”指的是父为子纲、君为臣纲、夫为妻纲,“五常”指的则是仁、义、礼、智、信。
三纲五常起源于孔孟学说,董仲舒对此进行了概括,并且按照“贵阳而贱阴”的阳尊阴卑理论,对道德伦理观念做出了进一步的解释。三纲五常被作为封建社会中的最高道德准则,也是封建专制主义统治的基本理论。
董仲舒认为,三纲基于阳尊阴卑,君、父、夫为“阳”,臣、子、妻为“阴”,阳永远处于主宰、尊贵的地位,阴永远处于服从、卑贱的地位;而五常则是社会尊卑的基本法则,只有坚持五常,才能维持社会和人际关系的稳定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