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之间为什么会有矛盾,为何会有婆媳矛盾
如今,我们身处民主主义社会,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信念,自由地思考,随意地发言。因此,尽管儿媳认为“那是妈妈的意见,我有我的看法”,只要婆媳双方就此而止,那么虽有些不愉快,但还不至于招致更坏的结果。我曾再三强调,有时婆婆对儿媳出自好意的言论,会起到破坏儿媳和儿子夫妻关系的作用。由此进一步恶化婆媳关系,诱发儿媳对婆婆的仇恨和愤怒。不说的话,也许还能和睦相处,你自认为是出自好意,却导致这样的后果,可以说,没有比这更令人遗憾的了。
如果和外人有了矛盾,那么相互暂时终止交往就行了,婆媳之间可不行,无论关系怎样恶化,只要媳妇是儿子的妻子,就得在一个房檐下生活。有的婆婆为了“想方设法把媳妇赶出去”,便挑唆丈夫和儿子,使事态发展到拆散一对鸳鸯夫妻的地步。事实上,因处理不好同婆婆的关系而离婚的媳妇不乏其人。甚至有这样极端的例子,媳妇为此把婆婆害死。你也许会冷笑着说:“现在的媳妇还不至于吧……”不管时代如何变化,夫妻关系问题依然存在,婆媳矛盾的起因这基本不变。
1,不要把儿媳当作“我的儿媳妇”世上的婆婆们常把“我儿媳妇”挂在嘴边,你这样说或许能给人以亲切之感,在家庭内外给人以婆媳和睦相处的印象。我认为,错误的根源似乎就寓在其中。从前我国实行的是以“家庭”为中心的家族制度。那时人们普遍认为,与其说媳妇是嫁到这家的儿子一她的丈夫这里米,还不如说她是嫁到丈夫所在的家庭,加入丈夫一家。这种传统意识今天还依稀可见,”某某家和某某家结婚典礼大厅”或“两家的联姻……”等说法就是其表现之一。在那个时代使用“我儿媳妇”、“我家媳妇”的字眼是合适的。而且,既然是“家里的媳妇”,侍奉一家之长的公公和公公的妻子——婆婆是理所当然的事。
现在的媳妇对结婚的看法则全然不同,她们公开宣称,家族制度已经崩溃,连宪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都明确规定“婚姻只根据两性同意方能成立……”,因此结婚是夫妻的结合,而不是家庭与家庭的结合。儿妈认为,我是和他结婚的,并不是为了他的双亲和兄弟姐妹,被称做“我家的媳妇”未免令人遗憾,应该管我叫“儿子的媳妇”。这种看法上的不同,要在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引起冲突。如果是“家里的媳妇”,就要侍奉家里的成员——公公、婆婆和小叔小姑,听从他们的吩咐也是理所当然。
但是媳妇认为她是“丈夫的媳妇”,她会反抗说:”我侍奉自己的丈夫就行了,至于别人,自己的事自己去做好不好?”“只强调道理上的东西,不是影响家里的和睦气氛吗?一个家庭,凡事要以‘情’为重.你也许会这样想,我也这样认为。“哎哟,那岂不矛盾?”并不矛盾。关键在于“靠感情而不靠大道理”。就是说,你要首先明确一个概念,媳妇不是“家里的媳妇”而是“孔子的媳妇”,然后采取“以情感人”的态度。你想吩咐媳妇做某件事以前,首先要告诫自己”不能采取命令式的口吻”,而用谦虚的求人态度:”真对不住,你能不能帮我干一下这个?”这样儿媳才会和颜悦色地接受下来:“好吧,妈妈。”
2,不要说我年轻的时候如何把我母亲所经历过的年代和今天相比较,我深感到母亲真不容易。她每天早晨天不亮就起床,开始打扫一大幢房子的卫生,掸窗子,扫地,擦地板。然后准备近十口人的早饭(当时没有面包),接着准备午饭用的饭盒。全家人起床后,要整理被褥,给父亲做上班的准备,照顾全家人吃早饭。把上班上学的送走,接着便是做针线活,洗衣服(那时哪有洗衣机),傍晚要准备晚饭。真是连喘口气的时间都没有。
如果我母亲还健在,看到现在的媳妇,她一定会感叹道:“简直是天国和地狱之别啊!”假若媳妇和儿子一同起床,吩咐儿子“自己去烤面包”,“又不是个孩子,自己的衣服自己去找。”,儿子从公司下班回来,就说“磨蹭什么呢?没事帮我准备准备晚饭好不好”的话,她会拍案大怒:“这还算个媳妇吗?”我想,与我母亲年龄相仿的婆婆们,也会经常把媳妇和过去的自己相比较,说:“现在的媳妇呀……”,“我年轻的时候……”。
然而,如前所述,现在的媳妇们个个如此,她们认为这样做理所当然。所以,她们不会像你们当年那样吃苦耐劳,任劳任怨。所以,你拿”我年轻的时候”和媳妇比较,就和让儿媳在今天这个物资丰富的时代去过战败时的生活试试一样,是强人所难,因为现在的婆婆自己也做不到这一点。就是说,从前你所受的苦,在当时并不是“苦”,人人如此,理所当然。因此,一点也不值得吹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