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学院各专业收费明细表
各大学因办学性质不同,开设专业不同,收费标准也有高低之分。其中公办大学有国家财政经费支持,费用相对较低,一般在4000-6000元每年;民办大学费用较高,一般在10000-18000元每年,下文中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嘉兴学院各专业收费标准详情!
嘉兴学院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大学专业学费(每年)年份学制嘉兴学院法学类480020194嘉兴学院工程管理480020194嘉兴学院工商管理480020194嘉兴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480020194嘉兴学院汉语言文学480020194嘉兴学院化工与制药类480020194嘉兴学院金融数学480020194嘉兴学院经济学480020194嘉兴学院人力资源管理480020194嘉兴学院日语480020194嘉兴学院市场营销480020194嘉兴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480020194嘉兴学院物流管理480020194嘉兴学院小学教育480020194嘉兴学院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480020194嘉兴学院学前教育480020194嘉兴学院应用统计学480020194嘉兴学院英语480020194嘉兴学院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550020194嘉兴学院车辆工程550020194嘉兴学院电子信息工程550020194嘉兴学院纺织工程550020194嘉兴学院服装设计与工程550020194嘉兴学院高分子材料与工程550020194嘉兴学院工业设计550020194嘉兴学院化工与制药类550020194嘉兴学院机器人工程550020194嘉兴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50020194嘉兴学院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550020194嘉兴学院轻化工程550020194嘉兴学院软件工程550020194嘉兴学院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550020194嘉兴学院网络工程550020194嘉兴学院药学550020194嘉兴学院建筑学550020195嘉兴学院财务管理552020194嘉兴学院会计学552020194嘉兴学院金融学552020194嘉兴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632520194嘉兴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632520194嘉兴学院土木工程632520194嘉兴学院临床医学632520195嘉兴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相关安排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我校奋发进取优良学风的形成,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奖学金类型及基本条件
第二条我校学生奖学金设学习优秀奖学金、学科竞赛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文体优胜奖学金、实践服务奖学金等五类。
第三条奖学金获得者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我校正式注册、具有我校正式学籍;
2.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评选学期(年)无不及格课程;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关心集体;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
第四条凡评奖学期(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选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含留校察看处分察看期内者);
2.无故旷课或不参加学校、学院各项集体活动者;
3.寝室卫生不合格,或在寝室中有违规违章行为累计2次及以上者。
第三章评比条件
第五条 学习优秀奖学金
1.评选对象:个人
2.评选等级和条件
(1)按平均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平均成绩= ∑(该课程成绩×该课程的学分)/本学期所修课程总学分。若课程成绩为等级制,且无法查得原始评定分数的,则根据《嘉兴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换算,取区间分的中间值。
(2)学习成绩除公选课、体育课、形势政策课等外,其他课程均列入评比,且评选学期内无补考课程。
第六条 学科竞赛类奖学金
1.评选对象:个人、团队
2.评选等级和条件
特等奖:在国家级学科竞赛中获奖者;
一等奖:在省级学科竞赛中获得特等、一等奖者;
二等奖:在省级学科竞赛中获得二、三等奖者;
三等奖:在校级学科竞赛中获得一等奖者。
第七条 科研创新类奖学金
1.评选对象:个人
2.评选等级和条件
一等奖:在一级及以上学术性期刊以第一作者(以嘉兴学院名义)发表文章者,或以第一授权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有专利号)者;
二等奖:在二级学术性期刊以第一作者(以嘉兴学院名义)发表文章者,或以第一授权人获得国家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有专利号)者;
三等奖:在三级学术性期刊以第一作者(以嘉兴学院名义)发表文章者。
第八条 文体活动类奖学金
1.评选对象:个人、团体
2.评选等级和条件
特等奖:在国家级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奖者;
一等奖:在省级文艺竞赛中获得特等、一等奖者,或在省级体育竞赛中获得第一、二名者;
二等奖:在省级文艺竞赛中获得二、三等奖者,或在省级体育竞赛中获得第三、四名者;
三等奖:在校级文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或在省级体育竞赛中获得第五至八名者或在校级体育竞赛中获得第一名者。
第九条 实践服务类奖学金
1.评选对象:个人、团体
2.评选等级和条件
一等奖:获得国家级社会实践类先进者;
二等奖:获得省级社会实践类先进者;
三等奖:在校级社会实践活动中成绩显著者。
第四章评定比例及奖励办法
第十条 评定比例
1.学习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
一等奖学金:可参评人数的4%;
二等奖学金:可参评人数的8%;
三等奖学金:可参评人数的18%。
2.其他学科竞赛、科研创新、文体优胜、实践服务等“四大类”奖学金不设比例,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
第十一条 奖励办法
1.学习优秀奖学金和科研创新奖学金:一等奖学金奖励1000元/人,二等奖学金奖励600元/人,三等奖学金奖励300元/人。
2.学科竞赛奖学金、文体优胜奖学金、实践服务奖学金的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的奖励金额参照《嘉兴学院大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各类竞赛活动管理办法》(嘉院学字〔2009〕)8号)执行,三等奖的个人类奖励金额为100元/人,集体类的奖励金额参照下表:
奖金总额(元)2-52006-1050010人以上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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