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企业商品购进的账务处理
(一)账户设置
商品购进过程,是货币资金转化为商品资金的过程。购进的商品应用商品实际进价核算。购进时,应记入“商品采购”账户,以核算商品采购成本。但由于零售商品实行“售价金额”核算,购入商品在验收入库时,不是按照原来进价而是按照售价记入“库存商品”账户。这样“库存商品”中就包括商品的实际进价和未实现的进销差价(含销项税额)两部分。为了真实反映财产情况,在按售价记入“库存商品”账户的同时,还必须要将商品进价和售价之间的差额另设“商品进销差价”进行登记。
“商品进销差价”账户是资产类账户,实质上它是资产的调整账户,对库存商品起调整作用。贷方登记购进商品售价大于进价的差额、商品调价以及财产溢余增值等因素增加的差价;借方登记购进商品售价小于进价的差额、销售商品已实现的差价以及商品短缺和调价减值等而转销的差价,余额表示库存商品的进销差价。
(二)购进商品的处理办法
实行增值税后,零售商品购销业务的核算比批发商品较为复杂,既要保持多年形成的售价核算方法,又要按照增值税的要求核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应交税金等有关内容,因此,在核算上要求采用一种简便可行的办法。
目前大多数企业对零售商品购进作如下处理:在购进时按不含税成本记入“商品采购”账户;按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按全部价税总额付款数记入“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账户。而在商品入库时,则按含税的售价记入“库存商品”账户;按含税的进销差价记入“商品进销差价”账户,按不含税的进价转销“商品采购”账户数额。具体地说,由于商品交接货和结算方式不同,核算方法也有所不同。
1.本地商品购进。本地商品购进,一般是购进和货款结算同时办理的。财会部门应根据实物负责小组转来的商品入库验收单、专用发票和付款凭证入账。
[例] 某商店从本市某公司购入小百货一批,计进价6 000元,售价7 200元(不含税),进项税额1 020元。货款以转账支票付讫,商品由百货组验收,按专用发票,作会计分录如下:
(1)支付价款时,按商品进价、进项税额分别转账:
借:商品采购——百货组 6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020
贷:银行存款 7 020
(2)商品入库时,为简化库存商品日常核算工作,平时营业柜组以库存商品售价(进价+毛利)加上销项税额入账(设销项税率为17%),商品入库时的售价应包含销项增值税在内。
借:库存商品——百货组(售价7 200元+销项税额1 224元)8 424
贷:商品采购——百货组 6 000
进销差价——百货组(毛利1 200元+销项税额1 224元) 2 424
月终,财会部门须调整已销商品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将销项税额从商品销售收入中分解出来转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如上例,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商品销售收入 1 224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224
2.异地商品购进。异地商品购进,由于采用发货制交接方式,商品的发运时间和结算凭证的传递时间不一致,通常会发生先付款,后到货;先到货,后付款;以及到货与付款同时进行三种情况。
[例] 设前例为向市外×单位购进百货商品一批,供货单位代垫运费400元,价款及运费已通知银行承付。
(1)假设先承付货款和运费,后到货。
接到银行转来托收凭证,经审核无误后,承付货款,根据有关凭证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商品采购——百货组 6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060
经营费用——进货运费 360
贷:银行存款 7 420
商品运到,由百货组验收,根据有关凭证,按含税售价入账,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百货组8 424
贷:商品采购——百货组 6 000
商品进销差价 2424
(2)假设商品先到,后付款。
商品运到,验收入库,平时不作账务处理,月末如仍未付款,按暂估进价入账,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百货组8 424
贷:应付账款 6 000
商品进销差价 2 424
下月初用红字冲回:
借:库存商品——百货组 8424 (红字)
贷:应付账款 6000 (红字)
商品进销差价 2424 (红字)
接到银行转来托收凭证,承付货款,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