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如何会计处理?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如何会计处理?
进项税抵扣分录为:
借:原材料(或周转材料、固定资产及直接入费用的管理费用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或应付账款、预付账款)
进项税抵扣是伴随着采购支付项目进行的,所以只有在采购支付项目实现时(取得结算凭证,即发票)才能入账。
如果实际工作中,经常会有因税务筹划而需要放下月抵扣的进项,按正常的做法应该取得时认证,超过销项时予以自动留抵.这种情况下没有特殊处理,仍按上述操作。
当因需要,即使本月取得进项发票,但不想本月认证,想留到次月认证,则一般采取的方式是该对应的采购项做暂估入账,到下月冲回再正式入账.正式入账时仍按上述分录,暂估入账时不需要做应交税费。
另外,若想当月入账,但仍放下月认证抵扣,则应该在应交增值税下增设待认证项目,采购入库时做分录改为:
借:原材料(或周转材料、固定资产及直接入费用的管理费用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或应付账款、预付账款)
然后在认证当月需就认证业务做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这种处理时,月末结转增值税时,要注意将应交增值税二级科目下的余额减去
待认证进项税额后的余额结转进未交增值税二级科目。
在购进货物的时候就是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每月末结转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销大于进)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进大于销)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