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收取违约金的会计处理
房地产企业收取违约金的会计处理
各行业都有其特有的违约金,这其实都是不同类型的合同中一类,小编下面就来讲讲房地产企业收取违约金的会计处理,各种滞纳金、罚款和违约金都是企业正常活动外的收入。
会计实操学习网,专注会计出纳实操和财务人员职业规划。业务涵盖出纳实操,真账实操,成本核算、报税实操,个税实操,工商年报,手工全盘账,财务软件,国税、地税申报,职业规划,报表制作与分析,出口退税,财务管理,Excel财务应用等。扫码微信即可0元领取一节价值398元的课程和全行业做账大礼包一份。
房地产企业收取违约金的会计处理
这种合同继续履行的违约金是属于“价外费用”要开票,交流转税,土增清算也算收入,如果是合同解除收的违约金则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卖方收取违约金,是销售方或提供劳务方向购买方或接受劳务方收取的违约金,一般会被认定为价外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凡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计算应纳税额。”
据此,房地产公司收取业主违约金,属价外费用,应并入营业额,需要缴纳营业税。
房地产企业收取违约金的会计处理为会计实操学习网整理,要说有什么需要注意的,这会计处理还真不是,但是税务处理却有些难点,下载本网APP知晓更多,还可以与老师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