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时的其他综合收益怎么算?
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时的其他综合收益是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贷方差额记入其他综合收益。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应当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时,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将实际收到的处置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所处置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其他业务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其他业务成本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其他业务成本
或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