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悔拍160万天价摩托 保证金没收 清仓处理800元左右摩托车
男子160万拍下摩托反悔称喝醉,如何从法律层面解读其行为?
男子160万拍下摩托反悔称喝醉,从法律层面解读如下。
男子悔拍160万天价摩托 保证金没收 清仓处理800元左右摩托车
一、该成年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在民事活动中具有独立的能力。18岁以上的公民,智力健全,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鉴于目前我国九年义务教育的状况,16岁以下18岁以下的公民,如以其劳动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亦应视为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结合本案来看,该名男子是智力和精神状态正常,没有因为欺诈、虚伪、胁迫、重大误解而发生不真实的意思表示,所以,从参加拍卖开始,其就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他的所有行为都是会被法律认可的。
二、醉酒并不影响行为能力的认定
在法律上,人们从来没有把喝醉的人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人的醉酒状态是可以控制的,喝醉的人可能会失去记忆,或者短暂的精神错乱,但这种情况下,行为能力人对其造成的后果是醉酒的人放任自己造成。
所以,醉酒的人还是要负刑事和民事责任的,不管在刑事上还是民事上醉酒都不会影响行为能力的认定。
三、扰乱了正常的司法拍卖程序的后果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在司法拍卖中,扰乱司法拍卖程序的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而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在司法拍卖中,第二次竞拍的成交价比第一次的成交价低,则由第一次的买受人负责补偿两次竞拍的成交价差额,如果第一次的买受人拒绝补偿成交价差额的,法院将进行强制执行买受人的财产。
男子160万拍下摩托车后反悔,称醉酒看错价,男子反悔这一行为合法吗?
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以喝醉酒当做理由反悔,这一行为不合法,不支持
本身该男子吴某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正常人,他需要对自己的言行进行负责,因此在上诉的过程中,吴某以自己当时竞拍的时候是因为喝酒了看错了价格提出了申诉,且法院判定不构成正当的理由。简单点解释就是,不管你是喝酒了还是没有喝酒,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就要对所作出的行为承担后果。比如在网上我们经常能看见有人喝多了之后大闹派出所,喝酒后不管你做出了什么样的行为,清醒后都要承担后果,无论是辱骂,伤人等等,都需要承担,不能仅仅凭借行为人口头的“喝多了”当作理由。
律师也表明,本身竞拍的时候就会有价钱弹窗,会让竞拍者有风险提示,吴某出价完全符合当时的竞拍规则,所以吴某作为最后的出价方又作为拍卖之后的成交方,必须履行付款的义务,如果不履行相应的付款义务,后续法院可以进行追诉。
二、此摩托车已经重新进入竞拍
吴某的理由就是自己喝多了看错了价格,自己也没有能力去购买这辆摩托车,于是经过法院的查看发现,吴某是被执行限制高消费的人员。于是法院对吴某做出了处罚,首先是没收了吴某的一万元保证金,这个保证金就不退回给吴某了。其次就是摩托车进行重新竞拍,但是吴某不允许参加第二次竞拍,切第二次竞拍的价格如果没有达到160万的话,吴某需要承担这期间的差价,也就说,如果这摩托车有人出价10万竞拍成功了,那吴某必须出剩下其余的150万元才可以,如果不进行补缴差价的话,法院有权利进行强制执行。
男子醉酒花160万拍下二手摩托车最终毁拍,他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竞买人吴某为浙江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在外地法院有未履行执行案件,其本人已被限制高消费。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