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自考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位的申请条件?
学位的申请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
2.学位课程成绩要求: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专业考试,毕业时4门学位课程00318公共政策、00320领导科学、01848公务员制度、00261行政法学考试总成绩达到280分以上,即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学位课程不得使用非自学考试课程申请免考,使用自学考试相同课程代码申请免考的,需在申请时提供原毕业生登记表原件。
3.学位外语成绩要求:
参加自学考试专业计划中规定的外语课程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视同达到我校学位外语要求:
国家承认学历的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
我校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且原学位外语课程与现专业学位外语课程一致者。
在原毕业院校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425分以上者。
4.论文成绩要求: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或优秀等级。
5.注意事项:
根据国家和学校学位委员会规定:自考生学士学位申请只有一次机会,考生应在毕业后规定的时间向我校申请,逾期一律不补授。凡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我校提交相关材料,逾期视做自动放弃。
由于学位评审是以毕业登记时的成绩作为评审依据,若考生在申请毕业前未达到学位申请条件而又想获得学士学位的,可暂缓办理毕业登记手续,重新报名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直至所有条件都符合后再办理毕业手续,并按规定时间申请学位。申请毕业后再参加自学考试有关课程的考试成绩不能作为学士学位申请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