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发票不能抵扣
发票不得进行抵扣的情形包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用于集体福利的;用于个人消费的;非正常损失对应的进项税额;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购进的贷款服务和餐饮服务;购进的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失控发票;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认证或申请稽核比对;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纳税人取得的异常凭证暂不允许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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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票不能抵扣的情况
(1)特定用途:取得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如果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是不能抵扣的,其相关的运费也是不能抵扣的。
(2)特定服务: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不得抵扣进项。
(3)非正常损失: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霉烂变质、因违法被没收等情形。因不可抗因素造成的损失是不包括在内的,比如说地震。非正常损失的货物及相关的劳务、交通运输服务是不能抵扣的。如果是不动产的话,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建筑服务是不能抵扣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专票不能抵扣的四大类
专票不能抵扣的四大类: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4、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专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它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一个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的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
普通发票不可以抵扣吗
法律分析:一、普通发票不能抵扣。只有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抵扣其进项税。
二、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承担的增值税税额。所说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包括外购(含进口)货物或应税劳务、以物易物换入货物、抵偿债务收入货物、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以及在购销货物过程当中支付的运费。在确定进项税额抵扣时,必须按税法规定严格审核。
三、增值税纳税人使用的发票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两大类,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使用普通发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十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