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贷方向 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贷方向增减
所得税费用借贷方向
借方为增加,贷方为减少。
企业在损益类科目中需设置“所得税费用”,使用该科目时需注意:
(1)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2)本科目可按“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3)所得税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应交所得税,借:本科目(当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
②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大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借:“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贷:本科目(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小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企业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比照上述原则调整本科目、“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及有关科目。
(4)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贷方向 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贷方向增减
递延所得税负债借贷方向
递延所得税负债,借方表示减少,贷方表示增加。
在初始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时,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借方,日后转回时(减少了资产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的差异),计入贷方。在初始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时,计入“递延所得税负债”贷方,日后转会时,计入借方。
递延所得税负债是指根据应税暂时性差异计算的未来期间应付所得税的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贷方向 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贷方向增减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主要账务处理。
递延所得税负债确认的一般原则:除所得税准则中明确规定可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情况以外,企业对于所有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以及企业合并中取得资产、负债相关的以外,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同时,应增加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贷方向 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贷方向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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